首页 理论教育 利益补偿措施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作用

利益补偿措施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作用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利益相关者明确认识到多方共同利益需求的一致性,这不仅有利于达成统一的、积极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而且有助于为利益需求矛盾的化解与协调一致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三)制定多样化的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育人中利益受损的利益相关者,政府与高校应共同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以充分调动他们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利益补偿措施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作用

所谓利益协调机制,就是指“调节、限制、疏导人们利益行为的一套机制”[16]。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利益需求矛盾的关键就是构建科学的利益协调机制,而利益协调机制本身的构建就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并相互配合才可能实现。所有利益相关者是否满意是评价利益协调机制成效最重要的指标,如果仅有少数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获得满足或大多数利益主体的正当利益需求都不能获得满足,那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就将难以取得成功。当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之中尚缺乏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还不能为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需求矛盾的整合与协调提供可靠的路径与手段。根据以上所探讨的利益协调原则以及结合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笔者所在的课题组研究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的科学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立基于共同利益需求观念的利益导向机制

不同的利益观念会产生不同的逐利行为动机。利益观念导向机制的构建,旨在引导专业学位教育中各方利益主体确立正确的利益需求观,并引导利益相关者理性看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的利益格局调整与变化,从而合理制定自己的利益需求目标,科学选取利益需求行为,正确处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需求矛盾与冲突。“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第一百二十九章“货殖列传”)利益观念决定利益行为的选择。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应加强对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观教育,引导所有利益相关者树立正确的利益目标观、利益道德观和利益价值观,尤其要使共同的利益需求理念获得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高度认同,从而形成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步伐相协调的思想观念。教育利益相关者明确认识到多方共同利益需求的一致性,这不仅有利于达成统一的、积极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而且有助于为利益需求矛盾的化解与协调一致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构建渠道多元与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

利益表达机制,既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机制,更是各方利益主体之间利益需求矛盾的协调和整合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决策者在全面了解各方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后,就可以通过“组织各方交流协商,最大限度地化解分歧,减少冲突,以达成广泛的政治共识,从而在兼顾各方利益基础上将各种政治要求转换成一致或较为一致的政策选择”[17]。针对第四章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表达机制存在的问题,要构建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关信息公开的力度。充分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是专业学位教育利益相关者实现有效利益表达的重要前提条件。信息公开不仅有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各方利益主体消除因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各种误解,而且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现代民主理论的一个基本前设是每一个人都是他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但是,如果对与自身利益联系密切的重大公共决策并不知情……也就难以提出相应的利益诉求来对决策过程施加影响,谈不上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了”[18]。然而,目前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信息公开的相当一部分内容存在陈旧、简化、粗放等问题,如此的信息公开质量根本无法满足利益主体,特别是诸如学生、行业、行业组织、家长、校友等长期被排斥在决策活动之外的利益主体获取对自身有价值信息的需要。因此,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要“防止‘内部人’利用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等因素,实施机会主义行为,损害大学外部利益相关者和内部弱势利益相关者的利益”[19]。因此,政府、高校应加强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一切活动都能被所有利益相关者及时、全面、准确地感知,从而使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都处于对称状态。

(2)构建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多元、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针对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被强势利益群体全面把持,非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受到诸多管制,致使弱势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意愿难以达成的现实困境,课题组研究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利益表达渠道建设应以畅通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为主体,拓宽非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为辅助,从而形成多元化的利益表达方式。一是要畅通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决策的平台上,首先要提高学生、行业、行业组织、教师等相对弱势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比例和频率,使他们在最重要的利益表达平台上能直接发出自己的真实声音,表达出自己的全面利益诉求。其次要充分利用体制外的多种非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大力扶持各类行业组织、校企合作机构、学生组织等在法律框架独立成长,使其真正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同时还应重视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利益表达渠道,给予正确的价值引导,使其真正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弱势群体的低成本、高效、快捷的利益表达平台。

(3)增强利益表达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利益相关者的组织化程度将直接决定其利益表达的影响力和成效。因此,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利益相关者的组织化程度,是提升其利益表达能力的关键。“当代中国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在利益表达主体方面,即‘谁来表达’方面,只能是社会化组织而不能定位在原子化的个人。”[20]单个个体的利益表达所发出的声音比较微弱,容易被忽视,而由众多个体组织起来的团体所发出的声音往往更为强势,更容易被决策者所重视。因此,当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需要大力扶持各类团体组织,特别是弱势利益相关者的团体组织的发展(如教代会、学生会、校友会),并为其组织化利益表达创设制度空间,使他们承担起教育利益表达的主要角色,以切实提升利益表达的效能。

(三)制定多样化的利益补偿机制

对于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育人中利益受损的利益相关者,政府与高校应共同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以充分调动他们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投入巨大资源‘帮助’政府和高校培养工程博士,但却无法获得相应的教育话语权经济补偿”[21]。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校企合作育人中,企业不仅要提供必要的专业实习基地,而且还需要相应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巨额投入。“但如果企业参与了产学研合作教育过程,并进行了相应的投入,而最终未得到任何产学合作教育的学生时,企业的收益就要大打折扣,甚至出现负收益”[2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的根本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合作育人并非企业的主要任务。因此,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就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

(1)政府应尽快制定企事业单位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政策的实施细则,全面落实《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和《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中关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应通过制定有关政策,引导并鼓励行业、企业与社会团体、专业组织积极介入专业学位教育”[23]的决定。对参与合作育人、提供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政府应采取明确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支持或用地优惠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以补偿企事业单位在合作中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而调动社会多方参与的积极性。如,“广东省有关地市政府相继出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财政投入、科技扶持、税收减免、人才落地等保障政策”[24]。(www.xing528.com)

(2)政府、培养院校和社会多方筹集资金,尽快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合作育人基金”“专业实践教学基金”等经费支持,以调动培养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育人模式探索的积极性,并切实解决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中面临的经费短缺困境。如,“佛山市……给予到佛山企业实践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给予研究生培养基地办公场所1000平方米,设立产学研发展基金1亿元”[25]

(3)培养院校应主动服务于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将人才培养、员工培训、咨询服务、技术攻关等合作项目与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生产与管理等方面的紧迫问题,从而使企事业单位从实践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之中获得切实的利益。这样校企合作才可能持久和深入。

(四)强化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利益约束机制

所谓利益约束机制,是指对利益相关者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利益追逐中的不合理行为加以约束的方式。“利益约束……旨在促使人们普遍、长期、自觉地选择和坚持那些不损害乃至能有助于其他利益主体获得正当利益的求利方式”[26]。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生机和活力,来自多元利益主体对教育利益的积极追求,利益相关者的逐利行为约束得当,就可形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发展的凝聚力和强大推动力,反之就会演变为离散力和阻碍力。正如有学者指出,“只有对不合理利益追求的约束,才能保证正当利益的获得”[27]。因此,只有构建强有力的利益约束机制,才有可能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利益相关者在既有利于自己又不伤害其他利益主体利益的框架内追逐正当合法的利益。在约束利益相关者不合理的利益需求行为方面,法律和道德是最重要的调节器和控制器。

(1)法律约束机制。法律约束“通过明示哪些求利方式是可行的,哪些求利方式是不可行的……由此促进和确保人们遵循不损害、不妨碍他人和社会正当利益的求利方式”[28]。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之中,通过健全相关法规,一方面依法保护学生、行业、行业组织等相对弱势利益主体的合法正当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及时查处侵害或挤占高校、学生、产学研合作单位等利益相关者合法利益的行为。

(2)道德约束机制。道德约束是“通过个人和社会以善恶为标准的道德信念和德道评价,来敦促人们遵循无损他人和社会正当利益的求利方式”[29]。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需加强道德建设与宣传教育,引导利益相关者合理确立自己的利益需求目标,科学选择利益需求行为,正确处理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关系,从而减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需求矛盾和冲突。

(五)建立多样化的利益冲突调解机制

“改革本质上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必然会导致各种利益者自觉不自觉的阻碍,以及各种利益攸关群体之间利益和观念上的冲突、妥协和融合的问题”[30]。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进程中,对教育资源分配格局和关系上的任何调整和变化,都可能引发利益相关者在教育利益需求上的矛盾和冲突,加之利益相关者本身取向的不同导致他们之间在教育利益需求上存在固有的差异和矛盾。即便构建的制度或机制再健全与科学,旧的矛盾解决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利益矛盾的不断冲突与整合是永恒的主题,它贯穿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整个历程。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利益需求矛盾,关键在于相关决策者不仅要正视并尽力整合各种利益需求矛盾与冲突,而且还要努力构建多样化的利益冲突调解机制,通过对话、协商和谈判等多种方式,把利益需求矛盾和冲突控制在利益相关者心理承受的范围内。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对各方利益需求矛盾的调解方式有多种类型,一般“包括法律调解、行政调解、社会自我调解等。法律调解,就是要从立法和司法两个环节来预防和协调社会的利益冲突”[31]。行政调解,是通过政权系统来调解利益冲突的一种重要形式。社会自我调解,是通过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自我调解利益冲突的方式。[32]通过这些利益冲突调解协调机制来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进行化解和整合,最终目的是使各利益主体间在相互促进中实现更大程度的利益需求满足。

综上,从价值观念出发,引导利益主体形成正确合理的利益需求观念;构建多渠道、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利益的均衡;制定多样化的利益补偿机制,对利益受损的利益主体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以调动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积极性;强化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利益约束机制,旨在约束利益主体,特别是强势利益主体的不合理利益需求行为,以实现利益分配的公平;建立多样化的利益冲突调解机制,有利于化解利益需求矛盾和制止矛盾的升级发展。以上五个方面相互影响和制约,共同构成当下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利益协调的完整体系,缺一不可,因此,只有大力建立健全这一利益系统机制,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利益需求矛盾与冲突才可取得良好成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