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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自然哲学: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娶媳妇是好事,但好事多磨。娶妇嫁女,是后世占卜的主要事项。《易经》讲这类事,有六个卦,此卦第一,《贲》卦第二,《咸》卦第三,《姤》卦第四,《渐》卦第五,《归妹》第六。这里的屯字与沌字有关。这与实际情况不符。战国以来,虎头变尸,才与居字混淆。処与居不同,居是居処之居,凥是居処之処。“屯”,同上,表示难进;“邅”,音zhān,表示旋转。王引之《经义述闻·周易上》有辩,赞同妊娠说。大贞卜大事,小贞卜小事。

周易自然哲学: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大义】

此卦下震上坎。(1)其《彖辞》(《彖上》3)说,它是个“刚柔始交而难生”的卦。前面两卦,《乾》是纯阳,《坤》是纯阴,天地尚未交。这里,下卦和上卦都是二阴一阳,互相交错,初九与六四应,九五与六二应(指阴阳相反),是为“始交”;天地交而万物生,开头有点难,一阳在初,困于六二,二阳在五,困于上六,六三与上六敌(指阴阳相同),是为“难生”。它的卦爻辞怎么讲这个开头?是用迎亲讲。娶媳妇是好事,但好事多磨。首先,他要娶的姑娘(代表阴)就挺困难,十年都嫁不出去,现在的叫法是“剩女”。其次,迎娶的男子(代表阳)也不容易,一路上,车马老在原地打转,找不着北。

娶妇嫁女,是后世占卜的主要事项。《易经》讲这类事,有六个卦,此卦第一,《贲》卦第二,《咸》卦第三,《姤》卦第四,《渐》卦第五,《归妹》第六。另外,《蒙》卦六三、《泰》卦六五、《大过》九二、《大过》九五、《睽》卦上九、《震》卦上六,也涉及这类事。

【校读】

 沌字所从。古人讲宇宙创生,常用“浑沌”或“浑浑沌沌”形容之。(2)浑沌的意思是不开化。这里的屯字与沌字有关。《易经》卦名往往有多重含义,利用文字歧读,造成意义变换和丰富联想,不懂这种文字游戏,就读不懂卦名,要懂,得有点文字知识。这里的屯字有三种读法。第一种读zhūn,意思是始生而难产,如此卦《彖辞》“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序卦》2“屯者,物之始生也”。(3)第二种也读zhūn,意思是难进,略同困顿、停顿之顿,字亦作迍,如六二的“屯”字就是这个意思。第三种读tún,是屯积、屯聚之义,字亦作囤,九五的“屯”字是这个意思。

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这段卦辞,见于《左传》昭公七年、《国语·晋语四》。此卦讲阴阳始交而难进,当然不利出行,只利于建某事、立某事,所以说“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这里的“勿用”是对“有攸往”的否定。

磐桓 在原地打转,也作“盘桓”或“盘旋”。

 処字之误。下文所见居字同。今本《易经》有六个居字(见《屯》卦初九、《随》卦六三、《颐》卦六五、《咸》卦六二、《革》卦上六、《涣》卦九五)、两个處字(见《小畜》上九、《旅》卦九四)。马王堆本与之对应处均相同,但上博本不同,凡作居者均作凥。双古堆本只有一个處字(《颐》卦六三),同上博本,不作居。(4)案:《说文解字·几部》有凥、処二字,许慎以凥为居処之居,処为居処之処,互训,而以處为処的或体,可见当时已分不清居、処二字。《说文解字·几部》有居字,许慎把凥派定为居処之居。为了制造区别,他把居字定义为蹲踞之踞。这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实,西周金文就有處字,从几虎声,这才是居処之処的本字。战国以来,虎头变尸,才与居字混淆。如凥字是楚地流行的處字,就把虎字的上半写成尸,用以代替虎头。秦系文字,篆体是延续西周,隶体则把處字的下半写成斜体的册字,后世下半作匆者,就是从这种写法演变。西汉處字,延续秦代,写法和秦代一样,但有时省去虎头。省去虎头的處,就是処字。処与居不同,居是居処之居,凥是居処之処。包山楚简简32有“居凥(処)名族”一语,(5)足以证明两者有区别。这里出现的三种写法,上博本的“凥”,是楚地特有的処字,汉代已经不用;马王堆本的“居”,是混居为処(形、音俱近),说明许慎以前就有这种现象。処写成处,是明以来的俗体,现被简化字采用。此书是简体本,下文用处代替處、処。

屯如邅如 徘徊不进貌。“屯”,同上,表示难进;“邅”,音zhān,表示旋转。

乘马班如 “乘马”是驾车之马,而非骑乘之马。当时,四匹马拉一辆车,叫一乘(音shèng)。“班如”,马王堆本作“烦如”(上博本缺),郑玄本作“般如”(《释文》引)。“烦”有扰、乱一类意思,“般”可读为盘桓之盘,疑指车马喧阗,乱哄哄。

匪寇婚媾 又见《贲》卦六四、《睽》卦上九。“匪”,上博本、马王堆本、双古堆本作“非”,不作“匪”。早期古书中的匪字,如《易》、《诗》、《书》所用,只有两种读法,一种是非,一种是彼,这里读非。匪是篚的本字。(6)今语“匪寇”、“匪徒”、“土匪”等词的“匪”字都是从“匪(非)人”(见《比》卦六三、《否》卦卦辞)的概念发展而来。匪字本身,原与强盗无关。“寇”才是强盗。“婚媾”,媾音gòu,指通婚。参看《姤》卦。

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女子”,未嫁者,已嫁称妇。“贞”,《易经》中的“贞”字多当占卜讲,这里不同,是当忠贞讲。同样的例子,有《旅》卦六二“得童仆贞”、九三“丧其童仆贞”。“字”,过去有三种理解,一种是爱(《京氏易传》陆绩注、孔颖达疏),一种是许嫁(耿南仲《周易新讲义》、惠栋《周易述》),一种是妊娠(《周易集解》引虞翻注、《山海经·中山经》郭璞注)。王引之《经义述闻·周易上》有辩,赞同妊娠说。(7)但此卦是讲婚嫁,不是讲生孩子。女子,嫁都没嫁,何谈生子,怀孕十年才嫁人,未免不合情理。《仪礼·士昏礼》:“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礼记·曲礼上》:“女子许嫁,笄而字。”《公羊传》僖公九年、文公十二年:“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古人说,女子十五始笄,既笄,就要嫁人。即使十年不嫁,也不过25岁,还很年轻。这三条引文都说许嫁称字。王引之说,这些引文中的“字”都是“名字之字”,与许嫁无关。高亨已经指出,王说似是而非。(8)

无虞 没有料到。“虞”是备虞之虞,《中孚》初九“虞吉”之“虞”同。《易经》两见“虞”字,皆作此解。旧注以为虞人(掌山林川泽之官),不对。(www.xing528.com)

 肥肉或油脂。灯油也叫膏(如“焚膏继晷”的“膏”)。这里应指肥肉。如《鼎》九四“雉膏不食”的“膏”即肥肉。古人喜欢吃肥肉。

小贞吉,大贞凶 “大贞”,见《周礼·春官》的《小宗伯》和《大卜》。《大卜》:“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大贞卜大事,小贞卜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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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左传》闵公元年记辛廖之占,遇《屯》之《比》,变成下坤上坎,辛廖对《屯》、《比》二卦有一番解释。《左传》昭公七年记孔成子之占,遇《屯》之《比》,《国语·晋语四》记公子重耳之占,得贞《屯》悔《豫》,皆涉及此卦卦辞。《国语·晋语四》记司空季子之言,对《屯》、《豫》二卦也有一番解释。

(2) 如《庄子·在宥》、《吕氏春秋·大乐》、《鹖冠子·泰鸿》、《淮南子·诠言》。

(3) 《说文解字·屮部》:“屯,难也。象艸木初生,屯然而难。”引《易》即出此卦《彖辞》。春从屯。春天,万物复苏,也有这种含义。蠢从春,人之初生,比较糊涂,也有这种含义。下面的《蒙》卦就是讲糊涂。

(4) 韩自强《阜阳汉简〈周易〉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8页。案:双古堆本的“處”,整理者释“虚”,这是误释,我查过照片和摹本,其实和秦隶的写法一样,下半也是写成斜体的册字。

(5) 《说文解字·尸部》:“居,蹲也。从尸、古者,居从古。踞,俗居从足。”《说文解字·几部》:“凥,处也。从尸,得几而止。《孝经》曰:‘仲尼凥’,凥谓閒居。”许慎以居为蹲踞之踞,凥为居处之居。其实,凥就是処的初文(尸隶变为)。

(6) 《说文解字·匚部》:“匪,器似竹筐,从匚非声,《逸周书》曰:‘实玄黄于匪。’”《说文解字·竹部》:“篚,车笭也。”许慎把匪字当竹筐类的器物,篚字当车笭(音líng),不对。他引的《逸周书》,见《孟子·滕文公下》,匪作篚。中山王方壶:“夙夜篚(非)懈。”匪加竹为篚,正犹匡加竹为筐,两字并无区别。参看张守中《中山王器文字编》,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72页。

(7) 清阮元编《清经解》,上海:上海书店,1988年,第六册,768页。

(8) 高亨《周易古经今注》(重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170-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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