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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新农村建设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视域下的新农村建设论纲粟多树摘要:新农村建设是党和政府在世纪之初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又一重大举措。[2]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必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视域下的新农村建设论纲

粟多树

(西华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南充637002)

摘 要:新农村建设是党和政府在世纪之初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又一重大举措。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支持,党中央又及时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命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必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正确的指导思想、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必需的伦理道德规范。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党和政府在世纪之初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又一重大举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更是明确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地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1]面对着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薄弱、发展条件千差万别而又拥有9亿多人口的广大农村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被学界称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神来之笔。为了保证新农村建设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顺利进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支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及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命题。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纵观人类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价值和价值观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人生问题,是隐藏在一切选择行为背后的最根本的基础,人们做出的每个决定,每项决策都是以一定的价值或价值观为基础和依归的,不仅如此,价值和价值观还是一个社会的行为取向和判断是非的评价标准,昭示着人们倡导什么,反对什么,为其信奉者提供思想和行动的基本路径。而价值体系是一个国家、民族和社会在一定时代及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在一定时代社会意识的集中反映。价值体系是一个整体系统,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诸多的构成要素,如指导思想、理想、信仰、信念、价值取向、价值评价等。由于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地域差异以及利益观念等方面的原因,一个社会里往往存在多种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一个国家、民族的思维、精神的核心内容和精华部分,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中不可或缺的。”[2]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必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正确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一个社会或一个人的行动指南,为其行动达到顺利的彼岸保驾护航。没有思想指导的行动,犹如在黑暗中前行,只能漫无目的、毫无方向地瞎摸乱撞。我国的社会主义及新农村建设同样如此,需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为其指明前进的方向。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和灵魂,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方针。1984年,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就曾经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十分重要,坚持社会主义对中国也十分重要。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的一个多世纪,处于被侵略、受屈辱的状态,是中国人民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并且坚持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道路,才使中国的革命取得了胜利。”[3]邓小平的这一席话,就其本质而言,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意义,犹如一面光辉的旗帜,为我们指明前行的道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展现了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功能,是我们一切行动必须遵循的指南。

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为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因此,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是人类文明的精华,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与核心,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的思想武器,是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行动指南,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所在,具有实践性、科学性、革命性、开放性以及批判性等特征。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个组成部分。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只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正确认识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与支流,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如果动摇了马克思主义这个精神支柱,就会导致思想混乱、社会动乱,那就是党、国家和民族的灾难。

新农村建设是党和政府在世纪之初为了更好地发展乡村,解决城乡差距问题而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除了对农村进行资金资助,千方百计发展农业经济,引导农民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走致富之路,扩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外,还有一项不能也不可忽视的重大工作,那就是在农村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力度,“使中央精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婆姨娃娃都知道。”[4]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多样化的变化,各种思想、各种观念乃至各种思潮在农村大行其道。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恶习在农村死灰复燃,不断蔓延;资产阶级的自由化思想、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在农村大有信仰者;基层个别党员和干部思想散漫、工作不尽责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贪污腐化,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此种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面临着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此种诸多问题和不良现象,我们必须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建设,“要理直气壮地利用舆论,造成一个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强大声势。加强阵地意识,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5]加强农村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攻势,使农民能够把握住主流意识文化,认清形势,划清和各种非正常思想意识的界限。“对于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也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抵制和批评。如果面对错误的思想政治观点,不闻不问,不批评,不斗争,听任它们去搞乱人们的思想、搞乱我们的意识形态,那势必危害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6]因此,我们必须要站在维护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的立场上,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通过向农民讲道理、摆事实,让他们明白其中的黑白是非、真假利害关系,真正理解和接受马克思主义,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牢不可破的理论阵地和思想基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树立共同的理想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7]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奋勇前进的精神动力。理想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和精神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在不同的社会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会产生不同的理想,理想受时代条件的制约,又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及人类对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全面发展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人们也会不断地调整、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理想。对现状的永不满足,对未来的不懈追求,就是理想得以产生、升级的动力源,进而由此成为人类行为、社会进步的精神动力。

任何国家和民族都需要有共同理想,共同理想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的精神动力,是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和奋勇前进的力量之源。“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8]因此,“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9]没有共同理想,就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就没有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的精神支柱;没有共同的精神支柱,政党就要瓦解、国家就要分裂、民族就要解体。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安东尼奥·葛兰西把包含核心价值的意识形态称为“社会水泥”,认为“在保持整个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的统一中,意识形态起了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10]当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迈克尔·罗斯金对此也有着深刻的认识,认为“当理念变得更加实用、更是现实,意识形态就会成为一个重要的凝合剂,能够把各种运动、党派、革命团体都聚合起来。为了更好地奋斗,承受牺牲,人们需要意识形态的激励,他们需要某些东西成为信仰的对象。”[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反映,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对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更是中国人民共同利益和愿望的根本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解决的是走什么路,实现什么样目标的问题,反映了党和全国人民对未来美好发展前景的憧憬。这个共同理想把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和个人的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具有令人信服的必然性,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能够为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广泛接受,是民心所向,是凝聚全党、全民族、全社会的旗帜。

自从分田到户、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来,农民实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积极性空前提高,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思想观念也随之出现深刻变化,农民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进一步增强。同时,由于过分讲求个体所有制,过度分散的经营模式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受到削弱。在这种情况下,在领导和号召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用为社会各个阶层广泛认可和接受,能有效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的共同理想来统一农民的思想,使农民在注重个体的同时也关注集体,认识到,没有大家就不会有小家的安宁与稳定。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体农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共同的行动基础和行为目标。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精神动力是人类特有的现象,具有属人性。精神动力是人类的无形资产,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回顾人类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精神动力问题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在中国古代,就有厚德载物的传统,个人内在德行的修养被提高到一个至高的地位,完善道德人格成为历代仁人志士的理想追求。在西方,也有坚持“自由高于存在,精神高于自然,主体高于客体”的注重精神的传统。一般而言,精神动力就是“思想、理论、理想、信念、道德、情感、意志等精神因素对人从事一切活动及社会发展产生的精神推动力量。”[12]由此可见,就其本质来看,精神动力是指导和推动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精神能动作用的集中体现。因此,精神动力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精神的能动作用的集中体现。精神动力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人们的物质利益,产生于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并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种既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又具有鲜明时代性的先进的思想文化,其精髓就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思想品德和道德规范的总和。[13]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一个民族在历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富有生命力的优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坚定志向,具有对内动员民族力量、对外展示民族形象的重要功能。民族精神还是一个民族不断走向文明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是维护一个民族稳定和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时代精神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一定时代的人们共同交往、实践的产物,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品德,是凝聚发展力量、振奋民族信心的强大的思想力量,并随着时代发展和实践深入而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实质。

在漫长的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奋发进取,各个民族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实践活动中,特别是在近代以来反对外来侵略,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决的斗争中,相互交流、共同创造、并肩战斗,形成了中华民族大多数人所认同、接受和追求的思想品德、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形成了中华民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这个民族精神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生命机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华民族又形成了勇于改革、敢于创新的时代精神。这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世代延续、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动力,也是中国人民在未来的岁月中继往开来的精神源泉。(www.xing528.com)

毛泽东曾经经典地指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哲学大师黑格尔也激情澎湃地说到,假如没有热情,世界上一切伟大的事业都不会成功。前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更是深邃地讲到,伟大的事业需要并将产生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伟大的事业。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其中既涉及旧有体制的改造问题,又涉及人们传统思想观念的变革,还触及市场经济给农村带来的诸多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来塑造人们的精神家园,充实人们的精神生活,引领农村的精神文化发展方向,使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拥有一个健康心灵,以饱满的精神、全新的面貌、昂扬的斗志、顽强的毅力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共同行动之中。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需的伦理道德规范

伦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其产生根源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人类为了生存就必须要进行生产活动,要生产就必定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也就必然形成各种关系和矛盾,产生如何处理这些关系、解决这些矛盾的态度和行为,以及对这些态度和行为的看法和评价,从而产生出一系列的伦理道德规范。因此,伦理问题,就是关注什么是公正、公平、正义或善,关注我们应该做什么,思考哪些行为值得弘扬,哪些又应该遭到惩治乃至从实际生活中被消除。道德规范作为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道德关系,是人们对自身生活、特别是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理性思考和总结。道德规范不像法律、行政要求那样,强制地规定、约束人的行为,相反,它只有通过人们在认识、态度和观念上对它接受了之后,才能运用它,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评价、衡量、选择和调节。道德规范的这种特殊性,要求人们必须要加强道德规范宣传,自觉地学习,进而认识和接受,使其内化为自身的自觉的行为规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和内在逻辑要求。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道德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是非得失、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的基本准则。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能够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因此,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体现了当代中国社会所认可和接受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或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14]因而,新农村建设不仅包括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的兴建、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还应包括道德风尚的弘扬、新农民的塑造,高尚道德风尚的形成。也就是既要推进农村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又要推进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是社会生存和稳定的精神基础。并且以其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多样、舆论与良心共同作用的优势,广泛地影响着社会生活。在当代中国农村,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再加上封建道德观念的遗留影响,道德领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等特点,各种道德思潮并存和此消彼长,给人们以不同的精神牵引和冲击,造成了道德观念和道德原则上的混论和无序,使得“道德滑坡”现象弥漫于整个社会,成为一个“精神瓶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使有关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行为得到道德设定,而且一些间接影响到人们利益关系的非交往性行为也被纳入道德的范畴,得到道德上的是非善恶的评定。因此,“八荣八耻”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大力宣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观,明确告诉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朋友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社会主义所倡导的,什么又是社会主义所反对甚至是禁止的。以达到惩恶扬善、净化农村社会空气、纯化人们心灵家园,形成爱人如己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创造美好和谐的道德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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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邹秋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论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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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宋惠昌.当代意识形态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25

[11]迈克尔·罗斯金.政治科学[M].林震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105

[12]骆郁廷.精神动力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16~17

[13]梁英.青年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状况[J].学习与实践,2008(10)

[14]郎晓瑛.如何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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