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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中国改革的政治伦理精神

时间:2023-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中国改革的政治指向性和实践基础,这不仅传达出中国改革的政治伦理精神,而且透过中国改革的政治指向性和实践基础,充分传达出“以人为本”的政治伦理精髓。30年中国改革的实践进程,应该说是具体体现了公平正义这一精神实质的。

30年中国改革的政治伦理精神

30年中国改革的政治伦理精神

阎 钢(四川大学

摘 要:中国改革不仅决定着中国的经济、政治命运,而且也决定着中国的社会命运。事实证明没有改革就没有中国的持续发展,“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改革使中国赢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中国改革一开始就关爱和惠及着中国人民的切身利益。中国改革的整个历程,无论是在进程,还是在结果上,都充分体现着“以人为本”、“正义原则”和“民生民利”等耀眼的政治伦理精神。

关键词:中国改革 政治伦理 以人为本 正义原则 民生民利

今天中国的成就无不与30年来的改革息息相关,改革不仅决定着中国的经济、政治命运,而且也决定着中国的社会命运。这正如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所认定的那样:“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1]这不仅因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2]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赢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而且因为中国改革一开始就关爱和惠及的是中国人民的切身利益问题,因此中国改革的整个历程,无论是在进程,还是在结果上,都闪烁着耀眼的政治伦理精神。

一、中国改革最核心的价值基础是“以人为本”

中国改革最核心的价值基础在哪里?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曾经明确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3]30年中国改革的实践就是对邓小平同志这一思想最好的践行,也就是说30年来中国改革的最核心价值就在于:“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有没有得到实惠”为基本评价标准的。中国改革的这一实践路径,其最核心的价值基础就是“以人为本”。

这正如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所指出的那样:“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4]温家宝总理对此解释得更加明白:“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5]以人为本作为中国改革最核心的价值基础,它所容含的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思想,毫无疑问地直透着政治伦理的实践精神。

这就是说,以人为本作为中国改革最核心的价值基础,既是政治性的,又是伦理性的。其政治性指向是,始终不脱离对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维护;其伦理性指向是,基于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实际,替民着想,为民谋利,使民富裕。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就是要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由此,无论从政治的,还是伦理的角度把握,中国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和终结点,都在于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中国改革的政治指向性和实践基础,这不仅传达出中国改革的政治伦理精神,而且透过中国改革的政治指向性和实践基础,充分传达出“以人为本”的政治伦理精髓。

以人为本的思想实质在本源上蕴涵和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识自然世界、改造人类社会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为此,马克思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表述,他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也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与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抗争的真正解决。”[6]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向全世界宣布:“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

展望中国改革的30年进程,正体现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人本精神。为此,中国的改革,包含着更多的人性内容,因为,无论是改革的出发点还是改革的归宿点,其指向性都是人。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在此,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改革的好与不好,改革的成功还是不成功,最终由人民说了算,如果人民的物质生活好起来了,文化水平提高了,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提高,改革就是好的、成功的,相反,改革就是坏的、失败的。由于人民是一个广泛而延续的范畴,它不仅在同一时段在同一空间中展开,而且它会超越某一或若干时代无限地延续下去,因此,改革就不仅仅是满足一代或几代人需要的短时间的经济增长和福利满足,而应当是一个伴随人类始终的不断恩惠后续人们的可持续进程。

所以,今天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到科学发展的改革阶段,在其实践意义上,已经不再是只求盲目发展的改革了,而是既要有所增长,又要保持速度,还要不损每一个人福祉和惠及后人利益的可持续性,这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改革,而是更加具有科学的人本性质的改革了。

二、中国改革最凸显的实践精神是“公平正义

理论上讲,所谓公平正义,即意味着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平等的社会状态中,被社会所有成员一致同意的,或者说意味着社会合作条件是在社会所有成员相互平等的条件下一致同意的,所达到的是一种平等的福利契约,所产生的也是一种平等的利益结果。30年中国改革的实践进程,应该说是具体体现了公平正义这一精神实质的。这正如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指出的那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8]

中国改革的起步,也正是缘于十年“文化大革命”以及“四人帮”对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破坏,他们不仅“对人民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而且是“以极左面目出现的主张普遍贫穷的假社会主义”,[9]致使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遭到严重破坏。这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干革命几十年,搞社会主义三十多年,截至一九七八年,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只有四五十元,农村的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贫困状态。这叫什么社会主义优越性?”[10]为此,中国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去掉贫穷,就是要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致富不是罪过,我们的致富是全民的共同致富。

从这一意义上理解中国改革,就不能简单将其看做是一种单一的经济手段,它蕴涵着浓郁的政治伦理精神。首先,中国改革是政治性的,它不仅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且“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其次,中国改革是伦理性的,它不仅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而且“要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完全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从政治伦理的角度简单来说,公平正义是规定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总的道德要求。由于人类社会政治生活是一个相对广泛的领域,这既包含政治思想领域,又包含政治实践领域。综观政治实践领域,又总是凸显出政治实践目的的向善性。

因为,从本源的意义上讲,政治是人们追求自己的基本利益得到普遍实现才产生和形成起来的。换句话说,政治的公平正义性,就在于体现确定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对于人类的善即人类基本利益保障的功能性。亚里士多德有一段极为精彩的表述。他说:“人类由于志趋善良而有所成就,成为最优良的动物,如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为最恶劣的动物。悖德(不义)而又武装起来,势必引致世间莫大的祸害;……于是失德的人就会淫凶纵肆,贪婪无度,下流而为最肮脏最残暴的野兽。城邦以正义为原则。”[11]

这也正如罗尔斯所强调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12]公平正义不仅具有神圣性,而且具有不可侵犯性。公平正义的神圣性在于,无论什么样的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具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公平正义的不可侵犯性在于,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平等自由的公民权利,即使以社会整体的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和侵犯这种权利。因此,公平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公平正义不承认因大多数人得以享受利益就能补偿少数人为此做出的牺牲。

因此,从政治视角来看,中国改革在本质上不难理解为是一种具体的政治实践行为,虽然中国改革是经济建设为中心,但经济建设本身就是最大的政治。这正如邓小平同志早在1979年就明确指出的那样:“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13]如果说政治就是力求通过对公共权力的权威性分配与制约,也就是通过国家政权的形式来稳定和发展社会,改变和完善人们的物质、精神与文化生活的。那么,中国改革30年的历史进程,正是将这一政治的理论诉求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实践,其落脚点正在于人民,尤其是“最少受惠者”,即“弱势群体”的实际福利上。

这不仅在中国改革之初,而且在改革发展到今天依然如此。30年前,中国改革起步于国家的落后、人民的贫穷,中国改革志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富强、人民生活的改善。30年后,中国改革正迈步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其继续坚持的方向,正如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所强调的:“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14]这无一不把中国改革的力度,更进一步放在了“最少受惠者”,即“弱势群体”身上,这也就证明了中国改革中所具有的公平正义性,这一公平正义性也恰是政治伦理的实践精神所在。

三、中国改革最关切的重点目标是“民生民利”

立于政治伦理的视角,所谓民生民利,就是指一定社会中最广大人民群众或全体社会公民所应该占有和享用的物质生活权利及精神生活权利。从本质上讲,民生民利是与一定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由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人们物质、精神需要满足程度的直接表现,是反映一定社会政治关系的道德现象。中国30年改革的起步,就是基于对中国社会经济关系,以及由此导致的中国社会中人们利益关系的直接关切,其直接指向性就是着力于对在“十年文革”中被“四人帮”搞乱、搞垮的中国社会经济生产,以及人民的经济生活进行调整和发展。

为此,中国改革一开始就具有十分鲜明的伦理精神,既表达着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价值思想,又充满着对民生民利的深切关怀。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看来,只有最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居于主体的地位,社会历史的发展才具有符合以人为本核心价值的真实意义。因此,如何对待谁是社会主体的问题,便决定了政治行为者的善恶与真假的民生民利观。凡是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一切活动或行为主体的民生民利观是真实的,因而也是善的和正当的。相反,凡是把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一切活动或行为客体的民生民利观显然是虚伪的,因而是恶的、不正当的。

所以,民生民利不是一种精神的号召与满足,而是一种实践的利益取向,其价值内涵在于:它要求政治行为者在一切社会活动中对待与满足人们各种利益需求的态度和程度,是尊重人民的主体价值和劳动的创造权利,以发展的观点,尽可能不断地、延续地创造出更多的可为人们分配和享用的社会总财富,使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精神和文化领域能够充分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政治道德指向。因此,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和为民众谋利益,作为社会政治生活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的民生民利观是善的、正当的。邓小平同志励志改革的思想与中国30年的改革实践,正是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和为民众谋利益,作为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的。

此外,从社会发展的动力来讲,“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一切创造性活动的源泉,民生建设和民利实现程度直接影响着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需求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动力,最终影响着社会文明的进程。从实现的程度和真实性看,民生的建设程度与民利的实现程度取决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以及不同社会制度下政治行为者对人民和人民利益的根本态度。因此,民生民利问题不仅是社会发展动力的问题,更是评判一定社会政治正当与否的一个基本标准,是政治道德规范的一个首要而基本的问题。(www.xing528.com)

所以,坚持民生民利,必须树立最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与社会的价值主体的思想,从而极大限度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国家与社会价值主体的政治行为者,在其一切活动中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实施活动的前提与依据。在这一过程中,人民是主体是目的,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表现为:主体—客体一主体,主体(最广大人民群众)决定客体(统治者)的行为,客体(统治者)行为的目的在于主体(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可见,在这种以民为本的主、客体关系中,始终表现为一切活动均以最广大人民群众(主体)的自身需要为始点,又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主体)的自身需要为终点。

30年中国改革发展中的民生民利,主要包括了人民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等。其中,经济利益是人民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最突出的需要。社会主义不是贫穷,如同邓小平同志所说:“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15]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要想得到人民的拥护与支持,就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由经济利益所支撑的物质利益放在首位,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由此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

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今天的中国改革更以其独特的方式表达着民生民利的政治伦理精神。自2002年以来,中国改革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为民理念和“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具体指导下,改革政策明显地向民生领域倾斜,当前,中国改革正在完善着社会保障体系。

因此,站在今天的历史高度,我们完全可以说,中国30年改革的实践历程最关切的重点目标就是“民生民利”,这犹如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的那样:“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16]从中国改革30年来的实践进程来看,其实质就是一个自始至终把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紧密相连的实践过程,就是一个一切为了造福人民,一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实践历程。

参考文献

[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 温家宝.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新华文摘,2004(9)

[6] 马克思.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9] 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0]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2] 龚 群.罗尔斯政治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13] 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4]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15] 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6]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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