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故事 第三共和国在欧洲自由主义史中的地位

第三共和国在欧洲自由主义史中的地位

时间:2024-03-14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共和国生而失败,它甫一出生,就被迫为生存而斗争,以对抗巴黎革命者瓦解国家的企图。

第三共和国在欧洲自由主义史中的地位

五、第三共和国的自由主义

自由派与帝国对立的事实,并未阻得住帝国持续了十八年,最终的灭亡也不是由于内在的危机,而是因为军事上的灾难,这表明自由意识在法国公共意识当中的扩散何其有限,或可说流行的民主和社会倾向对公共意识的控制何其全面。第三共和国生而失败,它甫一出生,就被迫为生存而斗争,以对抗巴黎革命者瓦解国家的企图。这个国家有着强烈的独裁主义特点和集权的倾向,撇开外在的特征,颇有似于帝国的态度。公社要求巴黎自治的权利,并与其他社区建立联邦同盟;在反对这种要求的时候,共和国的立场与拿破仑的格言大同小异,认为自由在新生国家当中不存在基础。从吉伦特派与巴黎公社,联邦主义在法国从未给其信徒带来过成功;只是以他们彻底失败的命运,来强调法国国家政治与行政结构的根本集中化。

在当代欧洲,这种由来已久的历史传统,得到所有强调国家活动的环境与刺激的强化,并在法国建立了一种对其行动有利的环境。

民主为对国家活动这样的侵犯提供了政治舞台。这既因为它内在的集权倾向,也因为传播国家观念的扩张力已经臻于社会范围的极限。但民主的胜利却伴以其他低级的动机:自私,寄生,腐败,都躲在民主那经不起公开检查的目标的掩蔽之下。而主权者人民,正如一位作家说的,仿佛一个十五岁的国王正式宣称得到了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但是我们可以加上一句,与其不同的是,主权者人民的顾问择选得太嫌随意,结果也常常捉襟见肘。

在这种状况下,自由主义既然具有离心倾向,不乏贵族观点,又偏爱个人主动性自发和有机的成果,便只能作为法国政治生活的制约与纠正。这种情形,今天也同样如此。看一看当代法国和比利时的文学,受自由主义观念影响的部分数量既多质量又好,但是这一定不要欺骗了我们。在政治领域,作者们却是例外;他们对自由主义的同情,反加强了其贵族的特点,也强化了自由主义的批判功能。

这些作者当中,为首的是一般哲学家,如拉韦松、富耶、雅内;其次是律师与时事评论员,如阿纳托尔、保罗·勒鲁瓦-博利厄、莫利纳里、谢雷、拉弗莱、普兰斯(后两人是比利时人),最后还有一个米歇尔,他对这运动进行了总结完善。若想发现这些作家的共同特点,我们会注意到,他们的观点全都来自德·托克维尔,而他们的共同理想则是自由主义的民主方案。但民主不再是他们的先辈眼里尚不确定的历史新现象,而能够适应他那明晰全面的才智的模式;它自有自己的传统,自有其复杂多彩的生活,自有自己的结构,现在成长得有些刻板,这阻碍了按照自由主义观点的要求塑造自身的努力。因此,自由主义必须致力于为自己准备途径,清理出通向由两种理想结合为一的遥远目标的道路。它的批判态度往往如此突出,以至于反对比赞同更加引人注目,甚至使最终目标的识见变得模糊不清。

这种融合的最大障碍,存在于这些作者生活哲学观深刻的歧异特点之中。民主既在实证主义科学学派里得到训练,显得完全不能领会精神自由的观念,不能领会人性的价值以及个人对其环境作出反应的能力;它笃信必然与历史决定论,它崇拜社会与组织,它把个人贬低为更大整体的组成部分。自由主义哲学家们起而反对这种实证主义观点,他们坚信,除非自由先得到承认与坚持,任何公民自由、社会自由与政治自由的建筑只能是建立在沙滩之上。当然,勒努维耶的现象论也罢,雅内的唯灵论也罢,富耶那弱化的唯心论也罢,都不能提供道德自由完整体系的基础;但这些理论,却能对决定论观点的有效性提出质疑,通过早已是自由行动的实践前提,超越康德式的二律背反。正如勒基尔所说,甚至不承认自由和必然可以证明出来:“非此即彼,我们必须做出选择。”[30]

有了道德自由,至少作为选择的自由权利,其他的个人自由权便获得了更本质的进一步精神价值。思想自由早被民主僵化成对实证主义与唯物主义教条的消极接受,现在恢复到一切人自行追求真理与善行,并要求其他人尊重其工作的权利的水平。宗教自由在民主条件下变成了教条主义反宗教的代名词,现在重新获得对自身积极价值的意识:按照德·托克维尔为人乐道的表述,人如果不想当奴隶,就必须有信仰。至于结社自由,同样有退化成民众对个人残酷暴政的危险,现在则在其作为新个体之形成与发展方式的原初崇高意义上,得到重申和证明。

这些个人自由,连同其他靠传统得以维持的自由权,一起构成了要求社会与国家将其视为自身行动不可逾越的限制的制度。在此,现代自由主义再次被导向《人权宣言》的基本问题,并有效地否认了这一问题已经过时的看法。在他们看来,个人良知的要求从社会与国家的吸收当中解放出来,这一要求从未消失,现在也依然存在;因为精神与道德刻板的一致是奴隶制的最坏形式,也最笃定能够耗尽来自性格与气质丰富性的人类进步之源泉。

但是,证明这些不朽原则,却绝非传统的自然法则论所能做到,因为它坚称个人之于国家系纯粹想象的、伪历史的优先性。这里固然有一种优先;但是其特点与意义却出于理想;因此,为取代自然权利,自由主义假想出一种理性权利,它外在于所有积极权利而又超越于所有积极权利,在此,历史秩序中同时产生的个人与国家,发现了其间的确定界限与相互关系。

通过这种方式,现代自由主义得到理性主义的重建,使之在根本上与其革命先辈的联系更为密切。但是现代思想家之所谓“理性”,不是十八世纪神秘的raison,不相信其能依据自己的奇思狂想来创造历史。它包括批判的意识,这使其变得谨言慎思,并尊重人类事件的历史秩序;因而便出现间接作用于人的思想、而不是直接作用于机构和宪法,以实现其目标的倾向。现代自由主义绝不会天真地信赖立法的全知全能,如同早期自由派所做的那样;当自由主义者看到这种信赖乃是当代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典型特点,他们就认识到这些信条政治上的不成熟。这种温和的怀疑主义,在与政治机器外在形式的所有联系当中表现着自己。完美宪法的理想被看成幻想;如果与人民对此善加利用,所有宪法都会是良法。现代民主形式的普遍投票,当其如事实所示,脱离了广泛传播的文化以及个人和阶级的政治责任感,则如不予以保留,就绝不能接受。

自由主义者的注意力,主要转向激励着政治形式的内在生活;这重又意味着从英国的政治经历当中学习经验。代议制与议会政府,如果建立在孤立短暂的人民主权行为之上,而不植根于整个民族的公共活动中,就不啻幻想的表现。只有当它与一系列自治机关——从家庭到学校协会、社区、各省——形成持续的联系,并在这种联系中,通过行使权力而增长权力,通过教育而形成政治能力,才能够适于其自由与自治的最高目标。

自由主义对民主的关系,民主对自由主义的关系,这样的分别在英国与法国都已经出现。在英国,自由主义居于支配地位,并成为一个政党的名称与基调,民主却没有自己的政治组织,只能产生间接的影响。在法国,盛行的却是相反的状况。自由主义行为只是作为障碍或制约,通过民主的胜利才获得必要性,因为,正如勒鲁瓦-博利厄所说:

如果不是以自由之名加以克服,民主会成为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愚昧的专制。除了以自由的方式解决问题,民主所能提供的只是两种专制之间的选择,而且两者同样压倒一切,羞辱人心:民众的暴政,这就是国家与公社的暴政,通过至高无上的议会表现出来;或者是独裁者的暴政,一个民事或军事的主子,体现着人民的力量。除非我们能保持对自由观念的坚持,除非我们能对国家不断的侵犯行为确立限度,若我们牺牲了个人、家庭与活跃的团体所有的权利,我们将永远逃不了这两种专制中之一种;或者更严重的是,我们将相继忍受这两种专制,交替嬗代,相生相成。[31]

注 释

[1]比利时的自由主义将在本章讨论,因为其观点具有相似性,且与法国有着历史和政治上的联系。

[2]后来贡斯当放弃了这一观点,转而拥护对工业阶级政治权利的特许。

[3]在路易十八第一次返回法国之后颁布。

[4]见Constant,Cours de politique constitutionnelle,Bruxelles,1839,64页以下。

[5]意大利文译本载Brunialti 之 Biblioteca di scienze politiche第五卷(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商务印书馆,26-27页。按:本书原文较之原中译本所据原文为简,且行文有所差异,此处译文亦据之略有改动。——译者)。

[6]耶利内克(Jellinek)明确表明了这一点,见其Allgemeine Staatslehre,Berlin,ed.2,1905,288页以下。

[7]几年以后,他在Dix ans d'études historiques一书的前言中回忆过去,还要写道:“生为roturiers(平民),我要求roture(平民们)要从历史中分到应得的光荣;对平民光荣的记忆,对资产阶级精力与自由的记忆,将以充满尊敬的细心搜集起来;简言之,我要求科学与爱国主义从我们的古代编年史中,摘编出一部能打动人民心灵的历史”(img8uvres,Bruxelles,1839,566页)。

[8]Guizot,Histoire du gouvernement représentatif,2 vols.,ed. 2,1855(第一版包括1820-1822年间发表的演讲),ⅰ.214页,250页。

[9]Chateaubriand,De la monarchie selon la Charte,Paris,1816,147页。(www.xing528.com)

[10]参见Dunoyer,De la libertédu travail,3 vols.,Paris,1845,390-404页。这部著作的中心思想应该属于二十年以前。迪努瓦耶与夏尔·孔德同是《Censeur européen(欧洲中心报)》的创办者和编辑,这是复辟时期最活跃的自由派报纸。奥古斯坦·蒂埃里也为这家报纸写文章,但不大参与编辑工作。

[11]Lamennais,De la religion considérée dans ses rapports avec l'ordre politique et civil,Paris,ed.3,无出版日期,39页,394页。

[12]Lamennais,Réflexions sur l'état de l' Église en France,ed.3,Paris,1821,65页。

[13]依照基佐的公式,此一说法承认了国王与人民的权利同样具有非派生的特点;因此契约具有相互性的特色。

[14]参见P.Janet,Saint-Simon et le Saint-Simonisme,Paris,1878,107页以下。

[15]正如德·托克维尔所说(De la démocratie en Amérique),民主思想倾向于泛神论;德国人将其引入哲学,法国人将其引入文学。

[16]Charles Fourier,img9uvres choisies,ed.Ch.Gide,Paris,Guillaumin,无出版日期。参见Gide之引言,ⅲ页。

[17]参见其前引著作Système des contradictions économiques中对康德空间与时间理论的解释(Flammarion 编),ⅱ.398页。

[18]De Tocqueville,De la démocratique en Amérique,ed.13,1850,ⅱ.178页以下。

[19]前引书,ⅱ.356页,358页。

[20]Démocratie en Amérique,appendix,ⅱ.455-468页(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册,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914-926页。按:本书原文较之原中译本所据原文为简,且行文有所差异,此处译文亦据之略有改动。——译者)。

[21]E.Laboulaye,L' État et ses limites(Ital.tr.In Bibl.sc.Polit.,ser.i,vol.7),784页。

[22]E.Laboulaye,Le Parti libéral,son programme et son avenir,Paris,1863,43页。

[23]J.Simon,Le Travail,Paris,ed.4,1867,121-124页。

[24]L' État et ses limites,810页。

[25]Dupont White,L'Individu et l' État,Paris,ed.2,1858,37页。

[26]前引书,39页以下。

[27]Dupont White,La Centralisation,Paris,1860,8页。

[28]前引书,117页,278页。

[29]Montalembert,Des intérets catholiques au xixe siècle,Bruxelles,1852,72页。

[30]米歇尔(Michel)引用于L'idée de l' État,Paris,ed. 3,1898,639页。

[31]A.Leroy-Beaulieu,La Révolution et le libéralisme,Paris,1890,21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