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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生产情况概述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湖南素称“鱼米之乡”,农产品品类十分丰富。粮、棉、油、茶叶、水果、烟叶、生猪、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量长期居全国前列。1949年后,湖南的水稻面积、单产和总产都是大幅度增长。二是农家品种改为改良品种及地方良种。1953年,湖南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增加油料作物生产的指示精神采取了有效措施。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实行一平二调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同时国家统购数大大增加,1959年全省食油商品率达76.71%,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一次受到影响。

农产品生产情况概述

湖南素称“鱼米之乡”,农产品品类十分丰富。粮、棉、油、茶叶水果、烟叶、生猪、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量长期居全国前列。

1.粮食

1949年全省粮食总产量为640.45万吨,1952年为1032.05万吨,1957年达到1132.40万吨,1960年下降到802.40万吨。1962年恢复到1024.50万吨,1966年达到1263.25万吨,1971年增长到1643.85万吨,到1978年达到2078.90万吨。

1949年后,湖南的水稻面积、单产和总产都是大幅度增长。1949年水稻种植面积3490.15万亩,1956年发展到5841.18万亩,1962年下降到4835.7万亩。但从1962年到1974年基本上是直线上升的,1974年达到6918.9万亩,创历史新高。1949年湖南水稻平均亩产325斤,1958年增长到380斤,1960年和1961年下降到200多斤,1968年又增长到402斤。70年代开始,双季稻种植面积比较稳定,化肥施用量增加,同时推广了矮秆早稻新品种和杂交稻,以及相应的水稻栽培管理技术,水稻单产得到提高,1970年到1978年,水稻亩产由414斤提高到552斤。

1949年水稻总产为567.10万吨,1958年达到1020.85万吨,以后连续4年下降,1962年仅828.35万吨,1966年恢复到1135.85万吨,以后稳步上升,1978年到1875.70万吨。

1949—1978年,水稻种植经历了5次改革,每次改革都给水稻生产带来了新的突破。

一是单季稻改双季稻。1952年到1983年,早稻面积从283.66万亩增加到2842.49万亩,增加了2558.83万亩,增长了9倍;双季晚稻面积由283.66万亩增加到3021.27万亩,增加了2737.61万亩,增长了9.7倍;同一期间,一季稻种植面积从3039.71万亩下降到764.83万亩,减少了2274.88万亩,即减少了四分之三。

二是农家品种改为改良品种及地方良种。1950年代湖南省农业部门组织力量对全省水稻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征集、改良、繁殖推广工作。推广的主要良种有万利籼、胜利籼、解放籼、茶籼1号、满地红、23-41、南特号、红米冬粘、白米冬粘、油粘等良种。早稻除推广南特号外,还推广了雷火粘、红脚早、蓝脚早、六十早等地方良种。晚稻除推广浙场9号外,还推广了番子、老黄谷、湖北早、桂花早等品种。还从外地引进了莲塘早、陆财号、江南1224。1959年,良种面积达最大,但是1960—1963年由于天灾和工作上的失误,农业生产走下坡路,良种面积随之减少。

三是籼稻改粳稻。湖南1950年代开始引进粳稻品种试验示范,湖南省农业科研部门通过对国内外引进的2000个粳稻品种进行鉴定研究,提出湖南适宜早籼晚粳的发展方向。省农业厅于1959年开始在全省大面积推广种植晚粳,引进的品种有晚粳松场216、韭菜青、老来青、早粳青松5号、中粳银坊主、太湖青、铁杆青、105509、农垦58等,以及本省的云帕白等。特别是晚粳农垦58的推广,对晚稻籼改粳起了重要作用。农垦58于1960年引进湖南,经过农业科研部门几年的试种和区域鉴定,表现良好。1964年在湘阴新华及湘潭、邵阳、长沙等几个点试种4.17公顷,表现抗寒力强,秆矮抗倒,产量比其他晚粳增产1~2成,而且比其他晚粳发饭、味佳,深受人们欢迎。1965年发展到53.33千公顷,1966年达到772.67千公顷,加上其他粳稻良种,晚稻基本以粳稻为主。1966—1975年,农垦58种植面积一直保持在666.67千公顷以上,其中种植面积最大的1973年达1222.67千公顷。从1970年代开始,湖南还先后推广了引进和自育的农虎6号、东风5号、岳农2号等晚粳品种,1972—1974年全省晚粳面积占到了晚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是高秆籼稻改矮秆籼稻。1960年湖南省农业科学研究所从广东引进我国第一个矮秆早籼矮脚南特,表现耐肥抗倒。1966年引进了矮南早、团粒矮等品种进行推广。以后又推广了省内选育和外省引进的青小金、广解9号、湘矮早3号、湘矮早4号等适应广的品种。到1960年代末,全省早稻基本上实现了矮秆化。1970年代又推广了二九南、朝阳1号、6044、二九青、广陆矮4号、湘矮早7号、湘矮早8号、湘矮早9号、元丰早、竹系26等品种,实现了全省早稻矮秆品种的更新换代。全省早稻当家品种,1972年以前为矮脚南特、青小金、广解9号、湘矮早3号,1973—1977年为二九青、6044、广陆矮4号、湘矮早4号,1978年开始以湘矮早9号、元丰早、广陆矮4号等品种当家。其中湘矮早9号推广面积最大。

五是常规稻改杂交稻。1974年,湖南省多点试种杂交水稻成功。1975年杂交水稻面积扩大到56.2公顷,平均每公顷产量7380公斤,比常规稻增产2~3成。1976年全省杂交稻面积为84.23千公顷。1977年快速发展到1114.48千公顷。1978年达到1181.68千公顷。

2.油菜

湖南省草本油料作物有油菜、花生、芝麻三种,油菜居首位。

1949年至1978年,湖南的油菜生产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一是20世纪50年代的恢复阶段。1953年,湖南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增加油料作物生产的指示精神采取了有效措施。制定计划,进行预购;各级财政委员会和农林、商业、合作社等部门配合做好种子的供应工作;开展油菜大面积丰产示范,推广新的栽培技术;设置油菜科研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但在执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过程中,出现了购过头油的现象,加上菜籽收购价格偏低,农民种油菜积极性不高,以至于1954—1956年油菜播种面积虽有增加,但总产量反而下降。1957年省政府调整了油菜籽的收购价格和订购任务,增产不增购。同时,农业部门配合调进良种和推广密植与施肥技术。1958年,全省油菜播种面积增加到236.45千公顷,总产量达到10.23万吨。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实行一平二调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同时国家统购数大大增加,1959年全省食油商品率达76.71%,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一次受到影响。加上双季稻面积扩大,农民还没有大面积种植三熟制油菜的经验,水稻与油菜争季节、争劳力、争肥料的矛盾无法解决。因此,1959年的油菜播种面积虽有201.75千公顷,但总产量却只有6.28万吨。二是1960—1977年停滞不前阶段。20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粮食严重减产,冬播作物扩大了大、小麦而减少了油菜,加上培管不力,单产很低。1961年油菜播种面积只有110.91千公顷,总产量3.06万吨。1963—1967年,省政府采取了调整油菜籽统购价格的措施,油菜种植面积增加到189.73千公顷,总产量达到8.72万吨。随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各级政府放松了对农业生产的组织领导,农民仅满足于自给自足性生产。1968—1970年,全省油菜种植面积连续3年不足133.33千公顷。20世纪70年代初,再次调整油脂油料收购价格,油菜生产开始出现新起色。但1972年开始,全省大力推广稻麦三熟制,在适合种油菜的稻田扩种小麦,全省油菜面积下降到1977年的165.53千公顷,总产量降到6.83万吨。

湖南各县均有油菜栽培。20世纪50年代主要分布在邵阳、隆回武冈、洞口、新宁、澧县、桃源、石门、慈利溆浦辰溪沅陵等12县,年产菜籽为2.15万吨,占全省总量的34.21%。70年代中期,出产较多的是攸县、岳阳、平江、南县、常德、澧县、临澧、桃源、石门、慈利、汉寿、衡阳、溆浦、长沙等14县,年产量为4.1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39.11%。20世纪70年代后期,全省大力推广双季稻油菜耕作制,在常德、益阳、岳阳、邵阳、衡阳5地区发展较顺利。洞庭湖棉区逐步形成棉油为主的耕作制,湖区油菜生产顺利发展起来。同时湘西山区因地制宜,压缩双季稻扩大中稻,山阴冷浸田改冬泡为冬种,以种油菜作为增收途径,油菜生产发展也较快。

3.棉花

1949年全省棉花为0.70万吨,1952年达到2.66万吨,1957年因播种面积比1952年减少81万亩,年产量下降到2.16万吨,1962年下降到1.88万吨。1970年上升为6.59万吨,1976年为10.15万吨,但1978年又下降到7.56万吨。

20世纪50年代,湖南除长沙、衡阳、株洲外,其他地方均有棉田种植。但主要产区在滨湖各县以及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按行政区划来分,常德、岳阳、益阳三地区植棉最多,棉田面积占全省的77%,皮棉产量占全省的85%以上。种棉15万亩以上有澧县、桃源、常德、华容4县;5万~10万亩的有安乡、临澧、汉寿、慈利、石门、岳阳、钱粮湖农场、南县、沅江、益阳、宁乡等县、场;1万~5万亩的县、市、场有41个;不足1万亩的有47个。

1949年湖南开始棉花良种引种,育种区试和良种繁育工作,并逐步完善。50年代用从美国引进的陆地棉良种“岱字棉15号”,更替“洋棉”和中棉,1956年占全省植棉面积的98%。60年代用湖南选育的“洞庭一号”替代了“岱字棉15号”,持续使用12年,覆盖率达80.5%,累计推广面积达1312万亩。70年代用湖南选育的“岱红岱”替代了“洞庭一号”,使用15年,覆盖率达90.5%,累计推广面积达2272万亩。

4.苎麻

1949年后,湖南苎麻生产几起几落。1950—1962年,全省对苎麻实行奖售政策。1958年苎麻栽培扩大到26万亩,总产达1.2万吨。后因3年严重困难、“以粮为纲”和毁麻扩粮,全省苎麻栽培面积和产量显著下降,到1962年,面积仅存7.13万亩,总产量仅3200吨。1963—1983年,湖南苎麻生产处于徘徊阶段,年均栽培面积在10万~18万亩,年均总产量在0.5万~1.4万吨。1984年进入“麻疯病”阶段,因国际市场对苎麻原料及纺织品的需求猛增,加之多渠道收购,相互竞争,每公斤原麻涨到10元,比1982年高4倍。1985年栽培面积增加到35.95万亩,总产达到2.8万吨。

湖南苎麻分布面广,栽培面积和产量较多的有沅江、汉寿、浏阳耒阳、平江、茶陵、攸县、宜章嘉禾桂阳、临湘、大庸、吉首、凤凰、泸溪、永顺、常宁等县。湘北洞庭湖区的苎麻栽培面积占全省的60%以上,总产量占全省的80%以上,是湖南面积最大、单产最高(亩产200斤左右)、总产最多的苎麻主产区。主产县有沅江、汉寿、南县、华容、临湘、益阳、安乡、桃源等。

5.柑橘

湖南是以柑橘为主的多种水果产区。湖南是柑橘原产地之一,栽培历史悠久。从1951年开始,湖南省农林厅在衡山建立省园艺场和省柑橘指导站,地方县、市也纷纷建立了不少的园艺场和果树队,同时各级农业部门制定推广增产技术措施,水果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59年,全省水果面积发展到33.95千公顷,产量10.25万吨。1960—1966年,湖南省确定以发展柑橘为主,其他水果主要是地产地销和群众自栽自食。1966年柑橘面积由1949年4.67千公顷扩大到16.67千公顷,产量由1.55万吨增加到4.87万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占水果总量的87.2%。1967—1978年,全省水果面积和产量都有所增加。由于受1968年12月和1977年元月两次大雪冰冻的影响,柑橘面积没有多大发展,12年时间年平均仅比1966年增加6.67千公顷,而柑橘产量则直线下降,12年时间年平均产量比1966年还少895吨。1978年,柑橘面积为46.16千公顷,产量为1.93万吨。

6.茶叶

1949年,湖南茶叶面积为48万亩,产量为0.98万吨,1959年茶叶面积发展到115万亩,产量2.4万吨。1961年开始下降,1964年只有60万亩,产量1.84万吨,1965年后逐步得到发展,1979年茶叶面积251.2万亩,产量5.73万吨。(www.xing528.com)

湖南无性系茶树良种繁育起步较早,20世纪70年代,省茶叶研究所、安化县茶叶试验场已成为良种繁育基地,繁殖试推湘波绿、槠叶齐等无性系新品种。

湖南主产红、绿、黑茶,生产少量黄茶红茶主要为工夫红茶(又称红条茶)和红碎茶两类。工夫红茶是湖南红茶的传统产品,湖南初制的红碎茶是1958年由外贸部等单位在安化试制成功的新产品,1974年开始大量生产。湖南绿茶品类多,有名的有古丈毛尖、江华毛尖、南岳云雾、桂东玲珑茶、沅陵碣滩茶、石门银峰和狗脑贡茶等。湖南黑茶始于安化,明嘉靖三年(1524年)前就有生产。1949年以后,桃江、沅江、汉寿、宁乡、益阳和临湘等县开始生产,产量居全国之首。1978年,由于省内边销茶原料库存较大,边销茶产区开始转产部分红、绿茶。湖南生产的边销茶,原料拼配合理,价廉物美,深受兄弟民族喜爱。湖南黄茶主要有君山银针、北港毛尖和沩山毛尖。君山银针是由过去的君山尖茶(贡尖)演变而成,1955年在莱比锡国际博览会上被誉为“金镶玉”,1956年定名为君山银针。90年代后,湖南3个黄茶产区先后开发绿茶类产品,沩山毛尖和北港毛尖相对减少,绿茶类君山银针超过了黄茶类君山银针。湖南花茶多为窨花绿茶,并以茉莉花茶为大宗。1951年以前,湖南有少数私商窨制花茶,1954年由长沙茶厂委托长沙市五户私商窨制,当年共产花茶55吨。1956—1980年由长沙茶厂窨制,猴王、雄狮潇湘大自然春晓、兰岭、天牌等产品成为花茶公认品牌。70年代初,湖南开始试制乌龙茶,加工技术来自福建。由于是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技术性强,生产效率低,发展很慢,1982年生产55吨。

湖南茶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渠道主要是边茶供应、省间调拨和省内销售。湖南是传统边销茶产区,主要供应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山西、内蒙古和西藏,年销售量约占全国边销茶总量的40%左右。其主要品种有茯砖茶,占全省边销茶总量的80%~85%。1949至1978年,湖南茶叶按国家计划调拨,供应广东、上海、武汉等口岸出口。1977年5月,湖南省茶叶进出口公司取得自营出口权,并于1978年、1984年、1987年分别取得了红碎茶、工夫红茶和绿茶出口权。

7.蔬菜

1949年以后,湖南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城市和工矿区附近应该把增加蔬菜、副食品供应作为重要任务”的指示,在城市近郊和工矿区附近建立蔬菜生产基地,实行计划生产。各大城市设置了蔬菜公司和零售商店,对蔬菜产销实行统一管理,并协助菜农引进优良种子,推行温床育苗、采用蔬菜早熟禾晚熟栽培等技术,使蔬菜生产迅速发展,种植面积和产量显著增加,蔬菜市场供应情况也有很大改善,基本上保证了城市居民有菜吃。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时提出了“就地生产、就地供应,划片包干、保证自给,必要时还能支援外地”的方针。中共湖南省委于同年7月份发布《发展蔬菜生产,做好供应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城市郊区为城市服务,坚决贯彻“就地生产,就地供应”和“工程未动,蔬菜先行”“宁多毋少”的方针。同时规定各地按每人5厘地规划种植蔬菜面积,要求各公社迅速建立蔬菜专业队,进行正常性的蔬菜生产。1959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为660万亩,比上年扩大70%。1960年全省蔬菜面积高达858.10万亩,是历史上罕见的。1964—1966年是湖南蔬菜生产和供应较好的3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每年均在420万亩以上。据长沙、衡阳、株洲、湘潭、邵阳5市调查,常年菜田共3.78万亩,季节性菜田1.13万亩,蔬菜总产量每年平均16.86万吨,郊区上市量17.8万吨(包括外来蔬菜)。5市销售量每年平均17.5万吨,日供应水平为0.62斤/人。

1967年至1979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持续减少,平均每年种菜234万亩。但几个城市的蔬菜生产和供应仍然保持原有水平。长沙、衡阳、株洲、湘潭、邵阳5市的蔬菜生产,基本上能满足城市人口增长的需要,供应水平为0.61斤/人。但是,从1967年开始,国营蔬菜商店经营亏损逐年增加,1968年经营亏损额为147.36万元,1970年亏损12.75万元,到1979年亏损额高达237.73万元。

8.生猪

1949年至1978年,湖南生猪生产发展几起几落。一是以私有私养为主的恢复阶段(1949—1957年)。从1949年10月到1957年底,湖南国民经济处于恢复阶段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1950—1953年,全省生猪数平均年增速为20.2%,1953年末存栏猪730.33万头。1954年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水和长时间冰冻,生猪减产30%。1954年12月,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积极发展生猪生产》,实行“私养公助”扶持政策,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1957年发布《湖南省生猪派购暂行办法》,在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下,生产快速恢复,到1957年末养猪户674万户,占总农户的83.7%,生猪存栏1090.60万头,出栏肥猪524万头。二是以集体饲养为主,公养私养并举阶段(1958—1962年)。1958年人民公社化,强调生猪集体饲养,11月,湖南省委发出通知,要求人民公社建养猪场。1959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关于发展养猪的一封信》,湖南省委提出1960年全省实现“一人一猪”、1962年实现“一亩一猪”目标,并在全省开展公社养万头猪、大队养千头猪、生产队养百头猪的“万、千、百”集体养猪运动。取消社员家庭养猪,将社员的猪收归集体,又因粮食严重减产,饲料奇缺,1959年出栏猪由1958年的601万头减至370万头,1961年出栏肥猪比1949年少57.34万头。三是公私并举,以私养为主阶段(1963—1975年)。1963—1965年,根据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生猪生产恢复“公私并举,以私养为主”政策,养猪业进入第二个高峰期。1964年出栏肥猪784万头,比1961年增651.34万头,年均增217.11万头,递增81%。此后到1985年,以养猪为主的湖南畜牧业基本稳定。其中1968—1969年,因强调集体养畜忽视家庭养畜,导致1970年养猪量下降。湖南省委及时出台《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鼓励社员养猪“划饲料地,补饲料粮,粮肥挂钩,返销油肉”等政策,加大畜牧业扶持,扭转下降局面,1972年出栏肉猪同比增280.17万头,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生猪生产的第三个高峰年,全省肉食市场繁荣。1978年中央下发《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后,提出“继续鼓励社员家庭养猪、积极发展集体养猪”“大力发展畜牧业,提高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要求积极改良品种,提高载畜量,建设一批畜牧业基地等。这一系列养猪政策和以联产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在全省迅速形成以重点户、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为中心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养猪的新局面。1979年存栏猪达2120.17万头。

9.家禽

湖南家禽饲养历史悠久,优良品种多,家禽在全省畜牧业中位置重要,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20%,仅次于生猪。其中,鸡饲养占家禽总量的71%,鸭次之占26%,鹅占3%。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鼓励农民发展家禽生产,家禽饲养迅速恢复和发展。1956年末家禽存笼由上年2457万羽增至5767万羽,增长111.5%。1958年人民公社化,全省掀起大办集体养鸡场、孵化场的高潮,但结局是逐年减产,1960年全省养殖量仅3131万羽。1962—1978年,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以及家禽私养为主方针的助推,家禽养殖逐渐恢复,但一直徘徊不前。

湖南家禽地方良种很多。有名的地方良种有:桃源鸡,中心产区在桃源县的三阳港、深水港、余家坪一带,1980年有的17.66万羽。湘黄鸡(黄郎鸡),中心产区在衡东、衡南、衡山、衡阳、永兴等县,1980年有300万。雪峰乌骨鸡,主产洪江区和洪江市,在溆浦、沅陵、麻阳靖州、通道、会同、中方、鹤城、芷江新晃、辰溪等县均有分布。东安鸡,主产东安县,以黄羽、黑羽为主。攸县麻鸭,中心产区在攸县的网岭、鸭塘铺、丫江桥、大同桥、新市、高和、石羊塘等乡镇。临武鸭,中心产区在临武县武水两岸的武源、武水、双溪、城关、南强、土桥、沙田等乡镇,1980年有24.8万羽。溆浦鹅,中心产区在溆浦县的新坪、马田坪、水东、仲夏、麻阳水、桐木溪、大湾等乡镇,1980年有8万羽。武冈铜鹅,中心产区在武冈市沿资水两岸的城西、转湾、新东、石羊、朱溪、荆竹、花桥、马坪、邓家铺、秦桥、安心等地,1980年有30万羽。酃县(今炎陵县)白鹅,中心产区在炎陵县沔渡和十都两乡,1980年有7万羽。道州灰鹅,主产潇水中游的道县。据记载,道县有400多年灰鹅养殖历史。在道县建道州灰鹅原种场,保存种鹅570羽。

10.水产品

湖南有水域面积2043万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4%。1949年,全省放养水面76.84万亩,水面利用率14%,水产品产量4.34万吨,其中养殖产量0.79万吨,占18.2%,亩均产20.6公斤。

1950—1952年,湖南省水产主管部门提出“恢复群众渔业,发展国营水产企业、事业”方针,制定政策措施发展生产,水产品产量1950年为4.82万吨,产值由1949年的316.84万元增加到1952年的671.8万元。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湖南渔业贯彻“以养为主,养捕并举”方针,生产由恢复走向迅速发展,由单一捕捞转向养捕结合、以养为主。1957年全省水产品产量11.94万吨。比1952年增长147.64%,产值3900万元,比1952年增2900万元,增2.9倍,年递增31.28%(按1970年不变价)。1957年放养水面300余万亩,比1952年增长2.69倍,年递增29.84%,养殖产量8.19万吨,比1952年增长3.55倍,年递增35.09%。

1958—1962年,湖南坚持“以养为主,养捕结合”,提出“发动群众大力发展养殖”和“大小水面并举”方针。1958—1960年全省实行省、地、县三级办场,动员各级养鱼,每年养鱼水面300万亩以上,另稻田养鱼300多万亩。1959年全省水产品总量15万吨,总产值8800万元,分别比1957年增长25.68%、125.64%。其中养殖产量10.75万吨,比1957年增长13.33%。1958年湖南省农业厅创办湖南省水产学校。1960年成立湖南省水产局(一级局,1961降格为二级局,隶属省农业厅)。1961年成立湖南省肉食水产公司。随后,各地、市、县先后成立肉食水产公司,全省水产供销网络初步形成。“大跃进”期间,对渔业生产提出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提出“大捕大捞”口号,盲目发展密眼网具和电捕鱼船等有害渔具渔法,酷渔滥捕,极大地损害了水产资源。有的地方不适当安排专业渔民转业,或不配给口粮使许多渔民转业。1962年渔业劳动力7.6万个,较1957年减少48%;水产品总产量6.01万吨,比1957年减产49.61%,年均递减12.8%。其中养殖3.25万吨,捕捞2.76万吨,分别为1957年的39.73%和73.67%。渔业总产值3500万元,比1957年减少400万元,减10.26%。

1962—1965年,1962年底,全国水产工作会议提出“海淡(水)并举,养捕并举,国社并举,因地制宜,多种经营”方针。湖南确定“以养为主、养捕并举,以集体为主,国营与集体并举,以渔为主,多种经营”方针。全省组建渔业公社或渔业大队、渔业生产队、专业渔业公社由5个发展到7个。下设渔业大队25个,渔业生产队165个、农业社渔业大队195个,下设渔业生产队540个,农业大队渔业生产队45个。1963年成立湖南江河湖泊管理委员会。建立滨湖各县的管理机构,湖南省委批准成立湖南省湘江亲鱼繁殖保护站。1963年水产养殖企业由14个发展到19个,养殖水面14万亩,鱼苗鱼种场49个。1965年,渔场29个,鱼苗鱼种场51个。1963年,湖南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农业厅《关于全省水产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规定,国家所有的江河、湖泊、水库归国家组织经营,或由国家和集体联营,国家不便经营的,可划归有关社队经营;集体所有水面,一般参照历史习惯,可归渔业队经营,跨队的水面,可归公社或大队经营,可由公社、大队组织几个队联营,零星分散的小池塘可划归社员经营。1965年,全省放养水面364.17万亩,比1962年增加131.49万亩,增56.15%。养殖量5.37万吨,比1952年增2.12万吨,增65.17%。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片面强调粮食生产,忽略渔业生产,全省养殖水面利用率不到60%,各级水产机构和人员多被裁撤,特别是湖河渔政管理机构被撤,湖场水产资源遭到极大破坏。其间渔业大队被裁撤,许多专业渔民被当作城市人口下放。1973年与1963年比渔业社由7个减至3个,渔业大队由195个减至85个,渔业户由14611户减至8600户,渔民由59206人减至38000人,全省捕捞产量年均2.0万吨。1966—1970年年均水产品产量约8.35万吨,产值5280万元。1970年,产量8.46万吨,产值4900万元。1971—1975年,渔业生产有所好转,年均水产品产量9.54万吨,产值5620万元。1975年,产量11.05万吨,产值6400万元,均比1970年增30%,但产量和产值仍低于1950年代后期水平。

1977年11月,农林部在全国渔业主产区的洞庭湖、鄱阳湖、太湖、洪泽湖、珠江三角洲等地建十大商品鱼基地,湖南选择沅江、南县、湘阴、华容、安乡、汉寿6县建设首批商品鱼基地县,共建鱼池3.5万亩。1979年后,洞庭湖区商品鱼基地建设扩展到岳阳、益阳、常德三地区的11个县。1980年,全省水产品产量15.91万吨,恢复到1959年水平。

1949—1980年湖南省主要农产品产量(一) 单位:万吨

续表

1949—1980年湖南省主要农产品产量(二) 单位:万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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