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重新定义人与技术的关系:社会历史背景及理论视角

重新定义人与技术的关系:社会历史背景及理论视角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些研究者对技术特质保持了强烈的关注并由此作出重要的理论推演,他们有时被称为技术决定论者。研究者们试图重新界定人和机器的关系,不论是将技术物与人同等对待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取向,还是威廉姆斯对文化概念的救赎,都在召唤媒介研究回到日常生活,关注受众或使用者能动性的建构[8]。就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的发展历程来看,这种理论视野的转向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重新定义人与技术的关系:社会历史背景及理论视角

网吧不仅是一种传播技术的基础设施,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作为一种文化表征,网吧意义的形成是通过文化实践活动来实现的。在对网吧现象和网吧的文化含义进行思考之前,本文将回顾核心问题所涉及的理论背景。

一、互联网研究的转向

电影、广播、电视到互联网,信息传播技术的每一次变革都会引发新技术乐观派和新技术悲观派的争论[5]。对互联网的讨论也多少带有“旧瓶装新酒”的意味。詹姆斯·卡瑞(James Curran)认为,不管是强调互联网技术的建设性还是破坏性,技术乐观派和文化悲观派都夸大了新技术的巨大力量,科技本身并不具有这么大的威力[6]

1.互联网的技术特征及其推论

技术的发展与人们对待技术的心态是相互关联的。一些研究者对技术特质保持了强烈的关注并由此作出重要的理论推演,他们有时被称为技术决定论者。正如一些学者所提醒的,如果我们回顾一下20世纪的人类历史,就不难理解技术决定论者的激情。20世纪人类在技术发明领域取得的成果促使包括工程师、政客、资本家以及消费者在内的各个人群都对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新发明无条件地投了信任票。这种信任投射到科学技术研究领域,造就了一种占据主导的单向话语方式:从技术的变革到社会的变革,从机器的诞生到日常的使用,形成一条线性的表述[7]

直到20世纪80年代,这种单向的话语方式才受到诸如拉图尔(Bruno Latour)、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等由怀疑论者和人文主义者所组成研究阵营的正式挑战。研究者们试图重新界定人和机器的关系,不论是将技术物与人同等对待的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 Network Theory,ANT)取向,还是威廉姆斯对文化概念的救赎,都在召唤媒介研究回到日常生活,关注受众或使用者能动性的建构[8]

就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的发展历程来看,这种理论视野的转向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20世纪70年代,互联网被用于科学研究,它还只是科技精英们的研究工具。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广义的互联网体现出亚文化和准商业化的特征,互联网的用途更为广泛和多样,在线服务和网络贸易稳步增长。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互联网的应用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商业用途开始取代其作为研究工具和亚文化舞台的功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现在,互联网空间掀起了全面的商业化浪潮,但是商业接管并不彻底,各种对立的力量都试图将互联网引向不同的方向[9]。互联网呈现出越来越多自相矛盾的特征,这些特征吸引了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研究者的兴趣。

与互联网应用的演变相伴随的是人们微妙的心态变化。这种对待技术的微妙心态体现在人们对新技术的命名上。19世纪,人们对报纸和期刊的巨大力量充满敬畏之心,以至于人们习惯用一个大写字母P来指代报纸,以便与它的地位相称,同时也将它与其他印刷品区别开来。当人们对报纸越来越熟悉以后,报纸的简称换成了小写字母p,人们对报纸的态度也更趋理性。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互联网的指称上,互联网的简称是大写字母I,卡瑞认为这种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反映了人们微妙的心态变化[10]

与其他学科的互联网技术研究相比,传播学的互联网研究略显迟缓。早期的相关研究更关注互联网的技术特性[11]。1996年,在讨论“传播学者为什么应该研究互联网”这一问题时,纽哈根(Newhagen)和拉费里(Rafaeli)提出了传播学有关互联网的研究方向。他们认为互联网具有五个决定性的特征(defining qualities):多媒体性(multimedia)、超本文性(hypertextuality)、分包交换(packet switching)、异步性(synchronicity)和互动性(interactivity),并认为围绕这些特质展开考察有望产生丰硕的研究成果[12]。针对两位学者提出的这五个重要特征,沃尔瑟(Joseph Walther)等人在十年后进行了阶段性总结,他们发现这五个特征有些确实成为研究的热点,而另一些则并非如此[13]

研究者们认识到,在互联网技术诞生之初,人们往往从技术特征出发来推断其可能带给人类社会的影响。例如,互联网没有国家边界的特征有望制造更多的全球共识,促进各国之间的互相谅解;互联网去地域性的特征有望使个体摆脱地域的限制,弱化国家身份认同;网络的匿名有可能为个体带来自我身份建构的空间,从而实现人的解放、社会的解放;网络多对多的传播方式将改变人们参与政治的方式,实现政治的解放;等等。总而言之,基于互联网技术特性的解放性力量将体现在政治、商业、个体、社会参与等各个方面[14]

这种对互联网力量的敬畏和期待在遭遇复杂的现实时陆续破灭。有研究者建议“最好把虚拟世界看作是真实世界结构和程序的延伸,而不是正在对社会进行改造的技术至上的空间”[15]。正如麦克切斯尼(Robert W. McChesney)提醒人们关注的,在互联网这项技术的发生、发展和应用中,美国政府的相关政策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这不仅因为互联网技术首先在美国的科研机构通过纳税人的公共款项支持而得以发展,还因为互联网技术商用化的法律框架也在美国首先得到发展[16]。因此,对互联网技术的考察需要时时紧扣特定的历史社会背景。

2.返回互联网技术使用的情境

21世纪的前十年已经过去,现在也许是更深一步考察互联网这项信息传播技术的合适时机。尽管这项技术本身仍在不断变化,人们对它的使用也没有像之前的电视、广播、报纸那样形成相对固定的模式,但互联网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渗透已经成为显而易见的事实。国际电信联盟发布的2011年年终报告显示,全球70亿人口中已有超过三分之一使用互联网[17]。就中国的情况来看,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互联网开始普及,至2012年7月,互联网普及率接近40%,但增速放缓、增长规模缩减等指标显示出中国的互联网普及“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的阶段,互联网在易转化人群和发达地区居民中的普及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下一阶段中国互联网的普及将转向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以及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居民”[18]

随着普及率数字慢慢失去激荡人心的魔力,研究者需要保持更为谨慎的态度,考察人们如何将互联网这项信息传播技术编织进自己的日常生活流中,从而在技术的创新扩散之外,探索个体、技术和社会的互动,以期发现其中的某些动力和机制,在互联网迈向下一阶段的普及和应用时提供一个参考的框架。技术只有在它所扎根的物质基础设施、社会性组织机构等有效作业时,才有可能成为奇迹般的存在[19]。因此,有关互联网的种种乌托邦式预想需要回归到它所植根的现实土壤,需要在实践中对它进行深层思考。

承接以往研究者的工作,沃尔瑟等人试图回答“如何做互联网研究”的问题。他们认为互联网研究中存在一个悖论:所有的都是新的,但又没有任何新意。做出这一论断的主要依据在于互联网研究一派热闹背后一些重要的概念(如互动性[interactivity])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化和操作化,此外还存在大量自相矛盾的研究发现。因此,尽管与互联网主要技术特征关联的现象非常有趣,一些准理论化的研究也在进行中,但沃尔瑟等认为互联网使用是高度嵌入的(embedded)、具体场景的(site-specific)使用,试图用一种理性的、笼统的预判对它进行框定,看起来更像是徒劳之举[20]

追问互联网技术的传播学和社会学意义,不仅需要在理念上从技术决定论转移到更大的社会视野,还需实现研究方法的转移。总体来看,媒介研究可归为两大类研究方法框架。一类是来自社会科学和以传播为基础的学科,它们考察媒介的路径,通常是凭借经验研究和社会理论的交织,所提的问题通常是政治结构、经济影响、社会效果等。另一类则基于人文学科,更多地聚焦于不同媒介的意义,它们认为语言、物质性、文化和政治等应该被放在一起研究。在新媒介研究中,这两类研究框架呈现出边界模糊和交融的趋势,这一趋势在诸如ANT等理论中体现得较为明显[21]

人类学对互联网应用的考察多采用个体和微观的视角,相关成果也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了生动的材料和有趣的洞见。人类学家丹尼尔·米勒(Daniel Miller)和唐·斯莱特(Don Slater)对特立尼达[22]的互联网使用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在他们看来,互联网并非一个整齐划一或者去地域的虚拟空间,而是包含了难以计数的新技术,被身处真实世界不同场所的不同个体所使用[23]。他们的研究发现,互联网已经成为上网者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的一部分;虚拟空间并不是由技术决定一切的毫无特色的空间,而是由地域背景塑造的、交互作用的地带。人们怀着不同的态度、文化和关注与互联网产生联系,而这些差异都源于真实世界中不同地域的差别。反过来,这些差别又对他们想从网络中获得什么产生强烈的影响。

米勒和斯莱特的研究关注具体环境中个体与技术的互动,展示出互联网结构性研究取向之外的研究路径及其潜力。替代性的研究取向主要基于个体而非结构性,无意追寻一种新媒介的使用或者效果,而着意于寻找一种特定的文化在不断变动的传播环境中如何为我所用、如何在这个新环境中找到自身以及如何为这一环境烙上自己的形象[24]。这一对互联网的人类学分析是从传播技术所遭遇并植根的特定场所开始的。由此,关注实体空间和日常生活的互联网研究与第一代研究文献中将“空间”仅仅描述为虚拟空间的取向划清了界限[25]

正如米勒和斯莱特所强调的,互联网研究中虚拟和真实、全球和地方的二元对立分析是不足够的。作为早期重返情境的研究示例,米勒和斯莱特的特立尼达日常互联网使用研究启发并影响了后续相关研究。此后,英国和北欧的研究者开展了一系列有关网络咖啡馆、社区中心、无线咖啡馆等互联网接入场所研究。这一将个人、空间、技术和社会文化结合分析的研究路径取得了一些具有启示性的有趣发现。

二、看待技术的替代性视角

1.祛魅:传播技术回归日常生活

互联网技术及其使用方式仍在不断变化。正如我们在大都市的公共场所(如公共交通、公共娱乐场所等)经常看到的移动网络使用那样,互联网连接方式和功能拓展嵌入每一个具体的时间/空间,日常互联网应用越来越具体而微,甚至在不少人看来,这项技术本身已经隐没在日常生活之中了。

尽管研究取向和方法各有不同,但众多传播学研究者都将媒介与社会的关系及其特征作为核心的命题加以讨论[26]。无论是英尼斯(Harold Innis)所揭示的“传播的偏向”[27]性,还是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对不同媒介特征的区分[28],都试图从传播技术的角度对这一重要议题作出回应。技术特性之外,更需要考察信息传播技术如何进入社会空间,如何受制于特定的时间空间及其社会关系,并在某种程度上再造人们对时间、空间的感受,如何深刻影响结构内的社会关联、影响个体,等等。

一些学者更为重视日常生活中体现出的复杂性,重视这种“习以为常”的解释潜力,强调技术在“习以为常”的状况下所显现出的与人类互动的实质。为此,研究者重新设定研究的情境,从具体的时间和空间考察人们的使用行为、动机、感受、认知、评价等主客观现象,来阐释使用背后的机制和意义,也进而更关注人们的种种媒介体验。在现代社会中,媒介体验不仅仅是一个以信息或内容为载体的外在刺激,而越来越被视为构成日常生活中一个持续不断的组成部分[29]。日常生活世界的语境,既包括家庭、技术和邻里关系的日常经验,也包括公共和个人神话及仪式的日常经验,这些经验界定了我们文化经验的基本模式[30]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英国和西欧的一些研究者沿着这条线索将电视观看行为重新置于家庭情境加以解读,对电视和日常生活展开人类学考察[31]。西尔弗斯通(Roger Silverstone)等人从电视受众研究开始,试图发展出一套理论,即驯化理论(domestication theory)[32],以期捕捉社会技术的微妙互动,这种互动在他们看来既至关重要也理所当然。总体来看,他们试图对媒介技术使用重新情景化(recontextualization),回应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所说的时间空间研究维度[33]

2.驯化:日常生活场景内的技术使用

“驯化”既是媒介和传播研究领域的一个概念,也被用于技术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technology)的研究。这个概念用来描述和分析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人在社会结构条件下对(媒介)技术的接受、拒绝和使用。驯化概念的兴起意味着创新接受理性、线性、单因性以及技术决定式的模式发生了转换,它代表了一种理论框架和研究取向,即力图描摹和分析日常生活的复杂性,以及日常生活的动力机制、仪式、规则、例行事宜,并揭示技术在其中所处的位置。这一理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由一批欧洲的学者,特别是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的媒介研究学者倡导并发展起来[34]。2006年,这批学者结集出版Domestication of Media and Technology一书,讨论“驯化”这一概念是否还能适用于新媒介分析,以及怎样将驯化理论运用到新媒介环境等重要问题。总的来看,他们认为在日常生活日益为技术所中介(technology-mediated)的今天,“驯化”概念有助于人们加深对日常生活中技术的角色以及现代生活的理解。

“驯化”一词本义指的是对野生动物的驯服,在比喻意上,“驯化”用来指用户在不同的环境下面对新技术的过程。这些看上去“新奇”“充满野性”的技术需要被“家养”(housetrained),它们需要融入一定的结构、日常的惯例、用户的价值观以及用户所处的环境。在许多情况下,驯化的过程都发生在家庭环境中。由此,不少使用驯化理论的研究都致力于寻找技术物(technological artefacts)、使用者(users)以及家户(household)之间的动力关联[35]。(www.xing528.com)

驯化概念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已有研究取向的补充。它的内涵也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对动物驯化现象的观察。沿着这种替代性视角,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容易被忽视的东西。第一,技术看上去就像野生动物一样,似乎有着它们自己的意志,因此驯化不一定全都成功。但是一旦技术被驯化成功,它们就不再被视为冷冰冰的、毫无生气的消费品,而成为舒适有用的工具(不管是实用性的还是符号性的),值得人们依赖和信任。这种情况无一例外地发生在手机、广播和电视媒介上。它们被驯化成功以后,都失去了“魔力”,成为日常习惯的一部分。第二,就像驯化为宠物的动物仍然有它们自己的脾气一样,驯化并不一定是彻底的。在这个不完全的过程中,驯化者(domesticator)和驯化对象(domesticee)之间频频互动。这种动力同时也在建构及重建一种中介化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驯化不仅仅是人们如何采用技术的问题,还涉及人们如何创造一种越来越被技术所中介的环境。因此,重新驯化和去驯化(re-and de-domestication)的过程时常发生,驯化的过程既可能是顺利的也可能是失败的。第三,驯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非短期的现象。当一项技术成为与其他工具无二的普通工具时,它们面临不被关注的风险:既不受研究者或学术上的注意,也可能不受政策制定者的注意。技术只有与诸如“信息社会”这样主导型的概念相关时才可能被关注。与社会宏观变动关联时,技术更有可能受到重视。而这些宏观话语与现实中的用户如何使用技术相去甚远。正是基于这种考虑,驯化研究试图添补普通人如何将技术转为工具的图景,既包括普通人如何采用技术来保持联系,来相互交流、获取信息、休闲娱乐等,也包括普通人何时抛弃这些技术[36]

早期有关驯化的研究更为关注家户这一场景。首先需要辨析驯化理论所谈的家户及类似的概念[37]:家庭(families)是一些社会单元,是系统的,多多少少由亲属关系连接;家户是一些经济的和文化的单位,它是家庭和其他关系的容器,它有空间的表达、经济的功能以及文化的身份。受汤普森(E. P. Thompson)的启示,西尔弗斯通将家户描述为一种道德经济(moral economy),也就是说家户与外界频频互动、进行交换,也会受到国家代理人的入侵。西尔弗斯通认为,个体化等社会现象将家庭从现代社会的主流中去除,对家庭的触及越来越依靠技术和高度中介的形式才能实现,这种情形在西欧现代社会表现得尤为明显。

3.消费:一个关键元素的引入

与其他技术的驯化相比,媒介与传播技术的驯化过程是一种特殊的双重接合:媒介与传播技术既身处家庭这样的私人空间,也存在于公共空间;它们既是人造物也是意义的载体。因此,驯化既发生在家户之内也发生在家户之外。它们既涉及实体经济又涉及道德经济,并且二者相互连接、相互建构[38]。1989年,西尔弗斯通阐述了电视和其他媒介信息技术的双重接合特征:作为技术物,它们会因其外在吸引力、技能特征或品牌魅力被购买回来,并在家庭空间占据特殊的位置(如电视的摆放位置主导了客厅的陈设);作为媒介,它们载送的信息被用以消费,它们重新接合进私人文化、亚文化或者家庭外的朋友网络[39]

媒介技术双重接合具有启示性,有助于人们重新审视媒介和传播研究中一些惯用术语,如“受众”。大众传播研究的“受众”命名与传播过程密切相关,但在日常生活中,“受众”这个词汇不足以描述个体及其媒介使用的复杂性。在人类学取向的媒介研究者看来,受众意味着“读者、观众以及大众媒介内容的消费者”以及更多的社会身份[40]。这些研究者更重视受众作为“消费者”的社会身份。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丹尼尔·米勒、西尔弗斯通等一批学者尝试将消费维度引入日常生活中的媒介使用研究,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果。西尔弗斯通突破以往电视受众研究的模式,从家庭内的传播信息技术消费入手,将“受众”变为“消费者”。他指出之前的电视受众研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首先,传统受众研究对电视技术所处的新传播环境欠缺关注。新的传播环境既是技术性的,又是社会性的,就电视研究电视是不足够的,电视不仅仅是一种广播媒介,也不仅仅是一个商品实体,还与其他家用设备共同组成提供传播信息和娱乐的集合体。与此同时,媒介融合、传播信息传送的数字化、不断增强的互动性以及选择性的增加急剧改变(或至少威胁到)了电视接收和使用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其次,电视受众拥有多重身份,他们在具体的情境中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收看行为。对电视观众的考察不应将电视受众当作已经构造好的个体,而应当考察人们的一组日常生活实践及其话语,需要看到复杂的电视收看行为与其他行为常常并行,甚至通过其他行为,观看才得以建构[41]

这里,有一个核心的概念被引入进来,即“消费”。丹尼尔·米勒将“消费”定义为一个富有创造性的活动。信息传播技术这样特殊的商品既是物质性的又是符号性的,人们不仅消费它的物质实体,也消费它的内容。这是包含购买决策、采纳机制、商品对象化(objectification)以及收编(incorporation)进私人空间的一系列过程[42]。这一描述与西尔弗斯通所提出驯化过程的四个重要维度类似,后者包括挪用(appropriation)、对象化(objectification)、收编(incorporation)和转换(conversion)[43]

驯化理论被认为弥补了罗杰斯(Everett M. Rogers)创新扩散理论线性和过于理性的不足,同时也被认为是加强了科学技术社会研究(Science Technology Society,简称STS)文化因素的分量,突出了人的能动性和主体性。驯化理论将技术和媒介内容的特性都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对技术决定论和社会决定论均给予了回应;与同时期人类学取向媒介研究不同的是,它力图在描述日常生活实践微观图景的同时建构起更大社会场景的图像[44]

三、以家庭为示例的研究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对传统广播媒介研究的基础上,以西尔弗斯通、赫希(Eric Hirsch)以及莫利(David Moley)等为代表的一批英国和西欧学者试图建构一种理论,来理解私人家户和外部世界之间关系的实质以及信息传播技术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45]。他们认为,研究人们如何使用技术物不应该忽视家庭实践和种种关联,反之亦然。

在考察诸如电视、电话、录像机、电脑等传播和信息技术时,试图归纳出一个普遍的使用模式是不太可能的。因为传播和信息技术并不单单体现为一个技术物,更是中介(media),正是这一点使它们有别于其他的技术物。一方面,它们的确是技术物,人们购买它们既为了实用功能,也为了美感及价值(或者没有价值)。与其他的技术一样,它们必然且持续地影响日常使用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但是传播和信息技术拥有一种功能性的内涵,即中介。它们提供了主动的、互动的或者被动的连接,将家户与其成员、家户内外的世界连结起来。它们发挥这个作用(或者失效)的方式是复杂的,甚至是常常充满矛盾的。传播和信息技术就这样双重地进入公共和私人两个文化系统中[46]

肖恩·莫尔斯(Shaun Moores)对英国早期收音机如何进入家庭客厅以及如何被编织进日常生活的研究是一个颇具启示性的案例[47]。早期的无线电技术由军事和商业的力量主导产生,然而真正推动无线电技术成为广播媒体的首要力量,却是推动收音机这种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商品化的制造商和零售商。无线电技术进入家庭这一场所契合了当时回归家庭的历史潮流。家庭的空间设计、布局和功能分割,为家庭内、家庭与家庭之间的聚会活动提供了独立的场所,特别是后厅(主要用于家庭内成员的集体活动)毗邻主妇活动的厨房,这一空间设计为主妇日后取代男主人成为收音机的主要听众群创造了空间上的便利。

在技术上的缺陷被一一克服和外观设计被全面重视之后,收音机终于在家庭客厅的壁炉上找到了它的落脚点。与此同时,它也从男主人手中把玩的“神奇玩具”变成了一种习以为常的存在,隐没在以主妇为主导的日常家庭生活中。家庭作为休闲场所的功能被强化,以往由公共空间提供的娱乐功能部分地被家庭的娱乐所取代。由此,私人和公共的界限被重新划分。深层次的变化还体现在收音机这一设备隐没于日常生活之后,人们开始关注广播节目内容本身,国家力量透过家庭客厅向个体渗透。

另一个案例是莫利和西尔弗斯通对电视进入家庭的分析,不同的家庭环境会建构不同的技术摆放位置、使用模式及展示方式。莫利和西尔弗斯通对“看电视”这一社会行为的研究向我们展开了驯化电视技术的两个层面:一是技术性的,一是消费性的,它既是私人的行为,又具有公开的意味[48]。上述两个案例向我们展示了空间作为语境(context)和空间作为文本(text)两个层面的分析潜力。

四、对驯化理论的思考

从研究旨趣和方法来看,“去网吧”与“看电视”“听广播”等个体媒介体验有相当多的共性。本书将借助驯化理论已有成果,剖析“去网吧”这一媒介体验的特征和意义。

1.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通过对驯化理论的回顾,本研究将锁定在这一理论所倡导的以下特征:

首先,从以单一媒介为中心到多种信息传播技术所组成的“簇”。随着媒介环境的变化,即使在家庭这样的环境内,不同信息传播技术及其物质载体并非割裂的,而是处于关联和张力之中,并在不同程度形成簇状结构。与此同时,人们对信息传播技术的认知、定位和使用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去网吧”这一媒介消费将不完全局限于网吧空间,还需将手机网络、家庭、工作场所等一并纳入考察的范围。

其次,信息传播技术与个人接合的形式更为多样,诸如手机、便携式PC产品等个人通信技术(Personal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PCT)的兴起,使得这一现象更引人注目。接合得以发生的空间情境和社会情境受到重视,这种流动性的增强,使人们重新审视被信息传播技术所中介化的日常生活,关注实体、实体空间,关注对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49])的分析。对网吧消费者来讲,这种PCT技术带来的流动性和网吧场所特有的固定性有可能同时并存,并在不同的场景下发挥各自的功用。

再次,驯化理论首要的目标是将文化和传播置于它们的社会和物质背景之下,进而分析它们的过程,从而与文化研究的文本化趋势划清界限[50]。这也提醒我们需要关注信息传播技术所寄身的产业如何运作。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驯化理论的人类学方法取向也遭到质疑和批评,易导致方法论上的依赖,即受众的主动性似乎过大,对微观的过度描述和情境的高度依赖有可能妨碍对宏观结构的认知和探究。对此,莫利回应说:“宏观结构只有通过微观过程才能被复制。”[51]他引用吉登斯的“建构”观念,认为宏观概念是在建构过程中被概念化,而非在业已设定好的框架下建构的,由此,“除非我们对具体化的‘结构’进行研究,否则这样的实体只不过是一个分析性的概念,记述着无数微观过程和事件的成型过程”[52]

正如西尔弗斯通所强调的,驯化只有在被理解为关系时才有意义,这个概念的关键在于内部和外部的并置以及持续不断的协商过程[53]。对信息传播技术的研究,宏观和微观的关系需要得到明确的呈现和解释。对中国网吧行业来讲,其本身的发生、发展及其经受的挫折,体现了国家、社会、个体等多元主体的相互作用。这是“去网吧”的驯化行为区别于家庭、工作场所的重要特征之一。

2.驯化之外:多个主体的参与

“去网吧”的实践与网吧空间具有密切的关联,而网吧空间的建构与网吧活动行为的主体又密不可分。与家庭环境不同的是,网吧这一技术性社会空间的建构所涉及的主体更为多元,除了网吧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外,网吧经营者也是重要的建构性力量。网吧经营者通过对网吧顾客群体的想象来设计一个实体空间,这是一个“转译”(translation)的过程。经营者按照假想中的顾客群将网吧这一概念转译成本地的实体形态;网吧顾客群将包括技术在内的空间驯化成自己所用的空间。转译与驯化的区别在于主体的位置:前者强调第三方对建构所做的设计,是如何“为他所用”的努力;而后者是围绕着行为主体的“为我所用”[54]。网吧在二者的持续互动中不断发生形态和功能的演变,并与更大的社会空间持续交互。

受驯化理论启发,“去网吧”研究需要关注网吧这一空间及其所蕴含的意义。在中国社会情境下,网吧还体现了政府、大众媒体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介入。因此,尽管驯化理论提供了有益的视角,具体到中国现实情境,我们仍需要谨慎和细致的考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