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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文化蓬勃发展:海外移民的回馈与影响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海外生根、经过中外文化调适而成的华侨社会文化,随着海外移民的回归本土、与本土社会的往来和文化联系,又反转来注入了中国本土沿海社会,促进了区域文化的变迁。烟草大约在16世纪末自拉美传入吕宋,于万历年间由漳泉移民传入中国。吕宋烟传入我国福建等沿海地区后,迅速得到培植和传播。

中国沿海文化蓬勃发展:海外移民的回馈与影响

第四节 海外移民对中国沿海社会文化的回馈与影响(128)

明清时代,海外移民使中华文化的海外传播从传统的东亚文化圈走向世界。而在海外生根、经过中外文化调适而成的华侨社会文化,随着海外移民的回归本土、与本土社会的往来和文化联系,又反转来注入了中国本土沿海社会,促进了区域文化的变迁。

一 新物种的引进

海外移民把中国物质文明传播到海外,又因海洋经济的互动,把海外物质文明回馈给了中国沿海社会。这一时期引进的农业新物种,在沿海经济变迁中起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一)新物种的引进与传播

早期大帆船贸易过程中,许多美洲植物烟草、玉蜀黍、可可、棉花、菠萝、龙舌兰、落花生、靛青、木薯、番木瓜、人心果、番茄南瓜以及秘鲁菜豆、沙葛、杨桃、美洲酸枣、腰果等传入菲律宾和南洋其他地区。(129)到了明清之际,上述农作物的大多数以及海外其他一些作物相继传到了中国,丰富了中国农作物的品种。它们大抵可分为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两大类。

经济作物主要有烟草、大落花生及其他瓜果类。烟草大约在16世纪末自拉美传入吕宋,于万历年间由漳泉移民传入中国。方以智《物理小识》云:“万历末,有携至漳泉者,马氏造之,曰淡肉果,渐传至九边,皆衔长管而火点吞吐之,有醉仆者。崇祯时严禁之不止,其本似春不老,而叶大于菜,暴干以火酒炒之,曰金丝烟,北人呼为淡把姑,或曰担不归,可以祛湿发散。”(130)明人谈迁也记载:“金丝烟,出海外番国,曰淡巴菰,流入闽粤,名金丝烟。”(131)姚旅《露书》称:“能令人醉,且可避瘴气。”“淡巴菰,今莆中亦有之,俗曰金丝醺。叶如荔枝,捣汁可毒头虱,根作醺。”(132)可见明人除知吸烟可醉外,尚知其有“祛湿发散”、“避瘴气”、“毒头虱”等功效。

吕宋烟传入我国福建等沿海地区后,迅速得到培植和传播。姚旅云“有人携漳州种之,今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售之”(133),说明漳州烟草种植规模已经不小。天启二年(1622年),烟草已传播到西南地区和大江南北。谈迁云:“天启二年(1622年),贵州道梗,借径广西,始移其种。叶似薤,长茎,采而干之,刃批如丝。今艺及江南北。”(134)崇祯时更传至北方各省,“烟酒,古不经见,辽左有事,调用广兵,乃渐有之,自天启年中始也。二十年来,北土亦多种之”(135)。到清初烟草种植日广,嗜烟者也日益增多。叶梦珠《阅世编》说:“烟草其初亦出闽中,予幼闻诸先大父云:福建有烟,吸之,可以醉,号曰干酒,然而此地绝无也。崇祯之季,邑城有彭姓者,不知其从何所得种,种之于本地,采其叶干之。遂有工其事者,细切为丝,为远客贩去,土人犹未敢尝也。后奉上台颁示严禁,谓流寇食之以避寒湿。民间不许种植,商贾不得贩卖,违者与通番等罪。彭遂为首告,几致不测,种烟遂绝。顺治初,军中莫不用烟,一时贩者辐辏,种者复广,获利亦倍初价,每斤一两二三钱。”(136)明末清初,烟草已成为受商贾重视并获厚利的重要经济作物,明末时,种烟“一亩之收,可以敌田十亩,乃至无人不用”(137)。入清后,“今世公卿士大夫下逮舆隶妇女,无不嗜烟草者。田家种之连畛,颇获厚利”(138)。关于烟草的种植,清人包世臣指出:“种烟必需厚粪。计一亩烟叶之粪,可以粪水田六亩。又烟叶除耕锄之外,摘头、捉虫、采叶、晒帘,每烟一亩需人工五十而后成。其水田种稻,……每亩不过八九工。旱田种棉花、豆、粟、高粱,每亩不过二三十工。是烟叶一亩之人工,可抵水田六亩,旱田四亩也。”(139)

值得注意的是,可能由于“性燥有毒,能杀人”(140),“久服则肺焦,诸药多不效,其症忽吐黄水而死”(141)等危害,统治者屡屡严禁烟草种植和贩卖,如“己卯(崇祯十二年,1639年),上传谕禁之,犯者论死。庚辰(崇祯十三年,1640年)有会试举人,未知其禁也,有仆人带以入京,潜出鬻之,遂为逻者所获,越日而仆人死于市矣。”(142)“崇祯十六年(1643年),敕禁私贩,至论死,而不能革也”(143)。但无论如何,烟草的引进和推广促进了种烟业与制烟手工业的兴起和发展,使我国的经济贸易又增添了一种可获厚利的商品作物。

落花生分为小落花生和大落花生。其中小落叶花生是宋元间与棉花、番瓜之类“从海上诸国得其种归”而繁殖的。(144)而大落花生则是明中叶以后从南洋引进的,其时呼为番豆,在南洋暹罗等处产生。(145)大落花生可用以榨油,《海澄县志》云:“花生,种出外国,昔年无之,今以压油。”(146)嘉靖时(1522—1560年)已入咏,徐渭《渔樵词》说:“堆盘如菽不知名,咏物成林未著声;只有青藤词一语,茨蔬香芋落花生。”(147)万历时传到浙江,万历《仙居县志》载“落花生原出福建,近得其种植之”(148)。清初长洲张璐《本经逢原》“长生果条”也说:“长生果一名落花生,产闽地。落花生土中即生,从古无之,近始有之。”清初王纭《匏园集·闽游记物》载:“有落花生者,花堕地而生荚,似豆而实大,今江南亦植之。”(149)可知明末清初落花生已由福建传至江南一带并渐渐繁殖起来。其他传自南洋的瓜类作物当有不少,如《海澄县志》说释迦果“种自荷兰,味甘微酢”(150),应也是先传到南洋,而后再从南洋移植的。彼时南瓜亦自南洋传入了中国。据明李时珍说:“南瓜种出南番,转入浙,今燕京诸处亦有之矣。二月下种,宜沙沃地;四月生苗,引蔓甚繁,一蔓可延十余丈,节节有根,近地即着,其茎中空,其叶状如西瓜花;结瓜正圆,大如西瓜,皮上有棱如甜瓜。一本可结数十颗,其色或绿或黄或红;经霜收置暖处,可留至春。其子如冬瓜子,其肉厚色黄,不可生食,惟去皮瓤论食,味如山药;同猪肉煮食更良;亦可蜜煎。”入药可“补中益气”(151)。显然,南瓜先由南洋传入闽浙,后才蔓延到北方的。另有苦瓜,别称锦荔枝、癞葡萄者,李时珍亦说:“原出南番,今闽广皆种之”,入药可“益气壮阳(152)。又据费信所载,苏门答腊国一等瓜即为苦瓜(153),足证苦瓜为南洋瓜种无疑。南瓜与苦瓜数百年来,都是我国重要的蔬菜品种和家禽饲料。

粮食作物方面主要有番薯和玉米等新品种的引进。番薯亦名甘薯、朱薯、金薯、番茹、地瓜等,有原产中国、日本、琉球、吕宋、交趾诸说(154),一般认为番薯是由陆路和海路从南洋传入中国,而以从吕宋传入福建的说法最为重要。何乔远《闽书》云:“闽人多贾吕宋焉……截取其蔓咫许,挟小盒中以来,于是入吾闽十余年矣。”“万历十二、十三年(1584、1585年),泉州洋舶曾携薯种归晋江五都种植。”(155)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久在东夷吕宋”的长乐人陈振珑,“捐资买种,并得夷岛传授法则,由舟而归”,在福州南台自家后门纱帽池隙地试栽(156),并由其子陈经纶呈献福建巡抚加以推广,闽东南沿海地区普遍种植,在灾荒中发挥了救饥的作用。(157)于是,很快从沿海向内地推广。据记载,万历年间传播到浙江、江苏等省;清初台湾、四川已有种植;至乾隆年间,更广播至广西、江西、湖北、山东、河南、湖南、陕西、河北、贵州、山西、安徽等全国各地(158),并成为重要的粮食作物。

玉米原产中南美洲,后传播至吕宋及南洋各地,16世纪传入我国。最初只在闽粤沿海栽培,从正德六年(1511年)到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玉米已遍种20个行省。到乾隆后期玉米已在我国普遍种植。

番薯和玉米的引进与广泛种植,使我国增加了两种高产粮食新品种,因它们耐旱抗灾,可在丘陵山地、沿海沙丘种植,不仅扩大了土地的利用率,解决了部分民食问题,还促使我国农作物结构发生变化,腾出更多的水稻田来,扩大如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从而推动了明清农业生产的分工以及经济作物专业种植区域的形成。

在清中叶以前,物种的引进基本上以可食性农作物为主,到了清代后期,随着中国近代工业的兴起与成长,尤其是清末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海外华侨的民族意识开始觉醒,并投入实业救国的浪潮,不仅将在海外多年积累的资金带回投资家乡,同时还积极地将许多热带、亚热带工业性经济植物良种引入中国,进行投资性栽培,最典型的当数清末引进的巴西橡胶

(二)海外作物的传入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影响

海外作物的传入,不仅增加了我国农作物的种类,而且对我国的农业生产发生了深远的巨大影响。

1.为我国植物油生产提供了重要的原料

汉代以前,我国只会利用动物的脂,不会生产植物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找到一个含油量高的植物,芝麻的传入为我国利用植物油找到了一条新途径,所以芝麻传入不久,便出现了植物油生产。《魏志》:“孙权至合肥新城满宠驻地往赴募壮士数十人,折松为炬。灌以麻油,从上风放火烧贼攻具。”

文中所说的麻,指的不是大麻,因为大麻籽一般只当粮食不用来榨油,而是指芝麻。另外在《博物志·物理》中亦有记载:“积油满万石,则自燃生火。武帝泰始中,武库火,积油所致。”说明芝麻当时已大量利用来榨油,可以说芝麻的传入开拓了我国植物油生产的新纪元。经过千余年,直到宋代由于油菜大豆被利用为油料才打破了芝麻独霸油坛的局面。

后来,花生和向日葵的传入,又为我国的油料生产,增添了新的力量。我国主要的油料作物有四种,芝麻、油菜、大豆和花生,其中海外传入的作物就占了一半,由此可见海外作物在我国油料生产中的地位。

2.使我国的衣着原料发生了全新的变化

我国原有的衣着原料主要是丝、麻(大麻、苧麻)、葛、毛四种,当时虽然也有布,但不是棉布,而是麻布。汉代棉花开始传入我国,但主要是在边疆,对中原地区的衣着没有发生多少影响,到宋元时期,棉花开始从边疆分南北二路传入中原,明代丘浚在《大学衍义补》中说:“自古中国所以为衣者,丝、麻、葛、褐四者而已。汉唐之世,远夷虽以木棉入贡,中国未有其种,民未以为服,官未以为调。宋元之间,始传其种入中国,关、陕、闽、广首得其利。”由于棉花在生产和加工方面有许多优点,因而使中原地区以丝麻为衣的局面开始被打破并很快被棉所取代,元代王祯在《农书》中说,种棉和养蚕相比,它“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效”,和种麻相比,它“无绩缉之功,得御寒之益”,发展到明代,便成了“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的主要衣着原料了。(159)直到今天,化纤原料发明以后,棉花在衣着原料中仍保持着这种重要地位。

3.使我国形成了吸烟的社会风气

在明代以前,我国的兴奋作物只有茶一项,明代末年,传入了烟草,使我国又多了一样兴奋作物,烟草传入之初,只是作为“御霜露风雨之寒,避山蛊鬼邪之气”的药物利用的。(160)到清初,烟草便渐渐变成了“坐雨闲窗,饭余散步,可以遣寂除烦,挥尘闲吟,篝灯夜读,可以远辟睡魔;醉筵醒客,夜语篷窗,可以佐欢解渴”的兴奋剂和消遣品。(161)吸烟的人也渐渐多起来,出现了“虽三尺童子,莫不食烟”的现象(162),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一种吸烟的社会风气。开始烟叶的价格是很贵的,在北方达到“以马一匹,易烟一斤”的程度。(163)由于种烟获利多于种粮食,因而促使了农民弃粮种烟。清初,福建“农民争土(种烟)而分物者已十之五”(164),到中期进一步发展到“耕地十之六、七”(165)。有的地方如陕南更达到了“沃土瘦田尽植烟草”的地步(166)道光时刘彬华曾写过一首诗:“村前几棱膏腴田,往时种稻今种烟,种烟市利可三倍,种稻或负催租钱。”深刻地道出了商品经济对种烟的刺激和因此引起的烟粮争地的严重矛盾。清代中叶以后我国人多地少,粮食不足的矛盾已相当严重,烟粮争地矛盾,使我国耕地不足、粮食缺乏的矛盾进一步加深了。

4.对明清时期我国粮食供应紧张情况起了缓解作用

(1)占城稻对我国粮食生产的影响

宋代引入占城稻之初,目的是为了抗旱救灾的。当时也确实起了这方面的作用。由于占城稻具有生长期短、成熟期早的特点,可被利用来做早稻,这样,到明清时期,双季稻在我国南方发展时,占城稻又被利用来做双季前作稻,从而为我国稻田耕作制的发展和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又作出了重要贡献。据何刚德在《抚郡农产考略》中说:“粘有早粘、晚粘、再熟粘之分,……临川早粘七分,晚粘、再熟粘共三分,金谷、早粘三分,晚粘七分,无再熟粘;崇仁早粘较迟,晚粘为多,宜黄早粘三分,迟粘六分,再熟之粘一分;乐安上乡多种迟粘,下乡多种早粘,亦有再熟粘,大约早粘十分之三,晚粘再熟粘十六七。”充分显示了占城稻在南方发展水稻生产中的作用。

(2)番薯、玉米对我国粮食生产的影响

番薯玉米是两种耐旱耐瘠又高产的作物,适宜于比较贫瘠的丘陵山区种植。引入时正值我国人多地少、耕地不足、粮食缺乏这个矛盾日益严重之时,引入后,在开发丘陵山区,缓解我国粮食不足的矛盾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例如同治建始县志》说:“居民培增,稻谷不给,则于山上种苞谷、洋芋或蕨薯之类,深林幽谷,开辟无遗。”《植物名实图考》说:“川陕两湖凡山田皆种之,俗呼包谷,山农之粮,视其丰歉。”番薯的情况亦是如此,雍正时闽浙总督高其倬说:“福建自来人稠地狭,福、兴、泉、漳四府,本地所出之米,俱不敷民食……再各府乡僻之处,民人多食薯蓣,竞以之充数月之粮。”(167)《畿辅闻见录》也说:“今则浙之宁波、温台皆是(番薯),盖人多米贵,以宜于沙地而耐旱,不用浇灌,一亩地可收千斤,故高山海泊无不种之。闽浙贫民以此为粮之半。”可见番薯、玉米传入后在缓解我国粮食紧张问题上所起的重要作用。

5.对蔬菜夏缺起了缓解作用

在我国的蔬菜品种中,夏季的蔬菜一直不多,所以每当夏季,常出现夏缺的现象。我国在同海外交通所引进的作物中,有不少是夏季的主要蔬菜。如黄瓜、西瓜、番茄、辣椒、甘蓝、菜豆、花菜等,这样便弥补了我国夏季蔬菜品种单一的矛盾,从而奠定了我国夏季蔬菜以瓜、茄、菜、豆为主的格局。(168)

二 语言采借与民间歌谣

(一)语言采借

明清海外移民在向世界各地的发展中,虽然自成社区,并有较强的“族系”意识以保持原有的文化传统,但因各种交往的需要,还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民族和人群的文化影响。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在这种文化间的交流和影响方面也有明显体现。在从对方输入新的事物和新的概念时,由于原籍方言中找不到表达这些新事物新概念的适当词语,便只能将对方的词语直接借用过来或略加改造,这种现象构成了联结海外华侨社会与原籍中国沿海本土社会所共有的方言圈,从而导致了沿海本土方言与海外移民社会这种共有方言的变异与发展,其中闽粤方言尤为突出。

闽粤海外移民因为与东南亚各国的经济、文化往来最为密切,因而在闽粤方言的外来词中也是以东南亚诸国的语言传入较早、数量较多。生活用品与食品方面的词汇有:“杜果”(印尼语duku,又译榴茹),“榴莲”(印尼语duri-an),“沙窝”(印尼语sawo,又译甜蜜果),“郎极”(印尼语Langsep,Langsat,即榔色果),“亚铅”(马来语ayan洋铁或锌),“加布棉”(马来语kapak,木棉),“雪文”(马来语sabun,肥皂),“洞葛”(马来语tongkat,手杖),“考泥”(goni,麻袋或麻布),“匕首”(pisau),“淡巴菰”(或淡巴姑、淡果肉,源自西班牙语的吕宋语借词tobacco)。店铺、住宅方面的词汇有:“吉兰”(印尼语kedai,小杂货店、小商店),“瓦弄”或“亚弄”(印尼语warung,小店铺、小吃店),“土库”(印尼语toko,商店),“五骹忌”(马来语gokhaki,街廊)。职业、职务、机构方面的词汇有:“都耕”(印尼语tukang,工匠),“洛昆”(印尼语loekoen,土医生)。还有源自荷兰语的印尼语借词:“甲必丹”(kapitan或kaptein),“雷珍兰”(1etnan),“玛腰”(mayor),都是各级华人长官之意,“公班衙”(compagnie或kompemi)指荷兰东印度公司,“奥巴”(opas或oppasser)意为警察、差役、杂役,“关都”(kantor)即办公室、办事处等。经济方面的词汇有:“盾”(印尼语ton,印尼货币单位),“镭”(马来语lui,钱),“巴刹”(马来语pasar,市场)。社会生活方面的词汇有:“道郎”(马来语tolong,帮助),“的基米”(印尼语tjioem,吻),“交寅”(印尼语kawin,结婚)。另外,由于历史上常称东南亚各国为“番国”,称东南亚华侨也就为“番客”。推而广之,凡外来的人或东西又大多冠以“番”字,如番仔、番婆(海外当地人)、“番仔楼”(洋楼)、“番仔灰”(水泥)、“番仔火”(火柴)、“番仔饼”(饼干)、“番薯”(马铃薯)、“番仔麦穗”(玉米)(169)

除东南亚以外,海外移民足迹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其中又以台山籍居多。他们长期在国外生活,慢慢学到一些简单的英语,回乡后有意无意地讲述,好奇的人也跟着学,久而久之,形成了具有台山特色的“台山英语”,即半是英语半是台山话。这种现象在侨乡端芬更为普遍。如“夜市”(yes,是),“努”(no,不),“脱至白肋”(blank,赤身),“老缅”(oldman,老人),“菲士”(face,脸蛋),“骨”(good,好),“伟里骨”(very good,很好),“士胆”(stamp,邮票),“是的”(stick,拐杖),“骨波”(good ball,好球)等等。(170)在广州,这种半土半洋的英语也有不少,如dat(that,那)、distaim(this time,现在)、mo(more,更多)、tupisi(two piece,两个)、maisaid(my side,我这儿)等。(171)

除以上外来词是从口语吸收过来的以外,还有些外来词是通过书面文献接受过来的。其中有些是由原语言直接输送过来,有些则是以另一种语言为媒介间接地吸收进来,尤其是清末,从日语转译过来的英语词汇日渐增多,而且内容大多是经济、政治、法律等事关社会制度的内容。如“改革”(reform),“革命”(revolution),“共和”(republic),“经济”(economy)等。这些内容多由留日学生译介,而传播中则有大量华侨参与。容闳的《西学东渐记》介绍西学颇勤;孙中山身为资产阶级革命领袖,身体力行;黄乃裳亲自回闽粤散发邹容的《革命军》。(172)上述这些词是晚清中国引进的重要概念群,也是较长时期内中国社会发展的主题。

由于许多外来词是由海外移民引进的,而他们大部分又没有受过语言训练,只是因交往的需要迫使他们用发音相近的汉字来指称和记忆外语单词,因此最初的外来词大多是音译,后来因为学者的加盟,意译词才多了起来,或者一半音译一半意译,或者在音译之外再加上汉字作注释。这种现象反映了中外文化接触的迅速以及中国方言对接受大量新概念的准备不足。尽管如此,这总是民族语言接受外来语从无序到有序的必经阶段,许多词汇经过一段时期的消化还是融化到日常生活中,并且成了俗语,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

引进借词也可以看做海外移民了解外国并建立新概念的过程,借词方式和层次的变化实际反映了人们心态的变化。虽然早期海外移民采借语言的历史层次还不清楚,但从包涵面来看,则涉及物质、生活、制度、观念等多方面的内容,而且越到晚期,政治色彩越明显。这表明华侨对国外尤其是西方的了解有所深入,对国内社会改革的期望更加迫切。相关语词的借入,推动了沿海乃至全国从社会经济到制度文化的变革。

在谈到外来词采借的时候,顺带一提的还有“语音”采借问题,这就是卢戆章创造的“切音”字。卢戆章是福建同安人,早年曾到新加坡专习英文,后回厦门与基督教传教士一起工作,协助马约翰翻译《英华字典》。当时在漳州、泉州一带传教的教士,为刊行《圣经》,使当地人易晓,利用罗马字母创行了一种“话音字”,标出15个声母,与土音土语拼。卢戆章对这种“话音字”潜心研究,历时十余年,最后选出55个记号,创造出一套类似罗马字的横写字母,定名为《中国第一快切音新字》。光绪十八年(1892年),出版《一目了然初阶》,在“切音新字序”中,自述其研究“切音”之目的云:“国之富强,基于格致;格致之兴,基于男妇老幼皆好学识理。其所以能好学识理者,基于切音为字,则字母与切法习完,凡字无师能自读。”(173)梁启超对卢戆章研究的切音字大加赞赏,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9月7日《时务报》上撰文云:“窃自喜,此后吾中土文字,于文质两统,可不偏废,文与言合,而读书识字的智民可以日多矣。”(174)由于这些鼓动,“言文一致”、“国语统一”问题开始引起社会重视。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七月,上谕调取卢戆章所著有关切音的书,详加考验,于是在全国展开了统一国语的运动。后经直隶宁河王照和浙江桐乡劳乃宣,将切音运动推进为“简字运动”,使国语运动获得了进一步发展。

(二)民间歌谣

歌谣是群众口头创作的短篇韵文作品,所表现的多是民族或群众常见的东西。歌谣的这一现实主义特点,决定了它的题材总是十分贴近生活。明清时代海外移民的出国与回国,规模庞大,效应广泛,在民间歌谣上也有着强烈反映。

唐朝以后,沿海许多地方即以“蕃”(番)统称外国。鸦片战争前后,海商去海外经商,农民、手工业者被迫出外谋生,都称为“过番”或“卖猪仔”。有关他们漂洋过海、生存竞争以及由此带来的思与怨的歌谣,也就称之为“过番歌”。

关于过番歌谣的搜集与编纂,国内外许多学者已做了很多工作。就广东而言,广东民族学院的姜永兴曾多方采风,并从中精选近200首编了一部《过番歌谣选注》,其中大部分作品均创作和流传于清末。按内容划分,大致可分为以下九类。一是过番——无奈何,卖咕哩。反映的是农村凋敝、城镇破产、只能背井离乡、被迫卖苦力的情形。二是劝阻——劝郎莫过番。过番有生死之险及家庭支离破碎之苦,非不得已,不要远走天涯。三是送别——去时容易转回难。劝阻不成,只有含泪相送。四是嘱咐——盼望亲人早回来。夫嘱妻咛,互为宽勉和期望。五是思念——望夫无回心欲碎。牵肠挂肚,无穷烦恼。六是怨叹——青春守活寡。“思念”的最高境界是怨叹。生活压力与精神折磨必然会产生现实生活中的痛楚与怨叹。七是苦劳——过到番邦更加难。过番闯天下的华侨常常过着非人的生活。八是乡恋——人在外洋心在家。漂泊在异乡,根却在家乡。九是婚嫁——有福姿娘嫁华侨。少数华侨经过奋斗获得成功,引起家乡妹羡叹。(175)

在福建,类似的“过番歌”也广为流传,有些大段的歌谣,常常包括了以上多项内容。兹举一首《过番歌》为例加以说明。(176)歌谣唱道:

人间世事说不尽,且说当时过番平。在咱唐山真无空,即着相招过番邦。想到侵欠人钱项,失志无面可见人。……想来想去算无字,还是过番恰适宜。分别双亲且暂时,全望娘子奉侍伊。拜别家中心头酸,一家大小送出门。……烦恼番平水路远,回头再看咱乡村。……点心未吃喉就哽,目水流落到碗干。……在船瞑日莫烦恼,八日行到新加坡。……一时心内思想起,行去店前问因伊,头家有卜雇伙记,有谁卜雇做“苦力”。薪金随你多少送,加减不敢要讨添,店主说等辞伙记,别日如有才通知。卜夯米包扛不起,卜做财富不识字。瞑日烦恼无经纪,身边又无半分钱。……背着米包十分重,瞑时睡去如死人,一日只有二角银,算来十分难得“趁”。……一年过了又一年,年久月深无“趁钱”。外乡虽是好景致,不及在家当初时……番平也是坏住起,返回唐山恰合宜。……想着番平的世景,咱去出外真不明,在厝那卜勤耕作,也免外出做贱人。一路行来莫延迟,二日就到咱庄市。家中大小得相见,好似月缺又团圆。今日相见真欢喜,自恨无银真伤悲,出外如无好运气,无采受苦四五年。……番平景致说不尽,不比唐山的世情。恁今若是不相信,你去看看就实心。……番平好趁是无影,劝你此路不通行。

这段歌谣一开始描述了家境贫困、生活艰难、不得不告别父母妻子出洋谋生的情况;接着描写了离别家乡的痛苦心情以及到了国外以后寻找职业的困难,最后又不得不返回家乡的情形。通篇典型地折射出一个历史事实:清代大部分移民出国的原因都是为了生计,但由于文化水平低,在异国他乡只能从事出卖体力的职业,所得有限,最终还是叶落归根。这种情况与华侨的职业构成、阶级构成是吻合的,资产阶级只是少数。

上述歌谣是出洋华侨的内心写照。其实,华侨出洋所造成的家庭离散也给侨乡的妇女留下了无限的辛酸和苦楚。请看下边几首“情歌”(177)

其一:

一条手巾兜手后,送到我君落船头。

娘你梅免目滓流,三年五年返咱兜。

其二:

郎出外,郎出外,庭前花儿懒得开。

隔山隔水十五年,风里雨里盼郎来。

其三:

相思花开点点金,花枝点头鸟歌吟。

阿嫂为啥忧戚戚,阿哥过番无音信。

爱情歌谣的基调本应有男女感情纠葛的悠扬与欢愉,但侨乡情歌却带有强烈的悲欢离合色彩。这不能不说是侨眷家庭特殊环境的投影。当然,对国外向往、对华侨羡慕的人依然很多,反映这种向往的歌谣也不是没有,如流传于晋江地区的《卖布谣》、《厦门水路通番邦》、《我的祖家在唐山》等歌谣,即多褒扬商人、移民之辞。(178)另外,由于许多闽南移民去菲律宾的宿务、怡朗发了财,故有民间“要富去宿务”、“想爽住怡朗”、“吕宋客,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等等谚语,表达去海外发财的愿望。(179)

由于过番歌谣是华侨与侨眷内心世界的质朴流露,直观上给人以很强的“糊口”、“博钱”或消极遁世的印象,以至于造成被迫出洋的社会根源则没有深刻的揭示。尽管如此,歌谣所反映的时代特征与地方色彩依然十分明显,其间所洋溢的乡土气息、真情实感以及所体现的忍耐、勤奋、忠贞、叶落归根等中华民族的美德,还是很激励人心的。就此而言,过番歌谣可以说是一份具有学术价值与艺术价值的珍贵民间文化财富。

三 社会风俗

社会风俗,主要是指一定地域的人们在物质生活、文化生活方面长期形成的共同习惯,包括衣着、饮食、居住、生产、婚姻、节庆、礼仪等方面的规则、偏好、信仰和禁忌。虽然社会风俗兼有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双重特点,但因精神活动的因素更突出,所以,通常将社会风俗归于以意识形态为主体的精神文化范畴。

海外移民对本土沿海社会风俗的影响,一是强化了传统的海洋性民间信仰,二是形成了侨乡社会的习俗。

海外移民很早就把沿海传统的海洋性民间信仰传播到海外。当他们回国省亲之际,总忘不了到祖宫、祖庙顶礼膜拜。为了感谢这些神明的庇佑,还经常不惜花费巨资发起重修或新建,成为他们首先或重点考虑的家乡慈善事业。这就使沿海社会传统的海洋性民间信仰得到了新的活力而更加强固。例如,清初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甲必丹郭天榜等回国资助重建厦门海沧青礁慈济宫,《吧国缘主碑记》云:“辛丑(1661年)播迁,庙成荒墟,公之子姓复捐募重建。营立殿阙,架构粗备,未获壮观。吧国甲必丹郭天榜、应章诸君捐资助之。”(180)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旅居爪哇的福建云霄人陈登魁回国捐献铜陵(今东山县)关帝庙香灯田,《香灯田碑记》云:陈登魁“恭念关帝圣君威灵显赫”,“乃自买过梅安乡水田七丘,……交寺僧收入掌管,逐年收税纳粮,永远在庙敬祀香灯之资用”(181)。莆田涵江后郭的仙宫堂(崇奉慈济真君、文武诸神),也是由海外移民募缘倡建重修的,《仙宫堂题捐禁约碑》云:“但念众等食谋外国,利涉重洋,常(蒙)呵护之恩,每荷帆幪之德。窃思宫宇建于先朝,元汉迄今,于兹有年矣,历经风雨,漂坏崩颓,是以同心鸠集乐捐,乃率乡人协力,兴工重葺。”(182)

海外移民强化沿海社会传统海洋性民间信仰,其消极方面是助长了迷信之风,但它背后传播的海洋冒险精神和商业意识,与向外开拓意识的提升是相呼应的,由此构成了与本土原生社会民间信仰不同的特色。

侨乡社会习俗的形成,更多地反映出海外文化通过华侨回归对沿海社会文化的影响。迄清末,侨乡习俗虽未构成自身的独立体系,但与非侨乡社会相比较,多了许多“侨”的特性。华侨的出洋、归里、婚配、事业、地位无不在侨乡的社会习俗上刻下深深的烙印。下面以著名侨乡晋江的民俗来说明这一情况。(183)

(一)“送顺风”、“拜公妈”、“三回头”

早期华侨的漂洋过海是侨乡最常见的事情,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风俗均与祈祷平安、饮水思源有关。“送顺风”、“拜公妈”、“三回头”就是典型例子。华侨出国之前,要登门向亲友告别,亲友则赠以鸡蛋、面线及土特产品为其送行,俗称“送顺风”,祝愿出国亲友或乘槎浮海、或到侨居地都能“一帆风顺”。同时家中亲人的送行仪式更是繁多而寓意深远。临行前,须往公妈厅(祖厅)焚香拜祖,俗称“拜公妈”,表示告别祖宗并祈求祖宗神灵保佑旅途平安。家人为其准备行装时,必须备一小瓶井水和一小包泥土,让出洋者随身带走,寓有出洋者饮水思源、莫忘故土,同时在外能适应“水土”,身体健康。临行时,有些家人还煮4个鸡蛋,为出洋者饯行,预祝来日甜蜜圆满。还有些家人则为出洋人准备一碗豆腐,寄寓着到海外发家致富之意。对一些出洋投靠亲友的,家人还要让他带一包竹心和铅钱片(闽南方言“竹”与“得”、“铅”与“缘”谐音),希望出国亲友能和被投靠者有缘分并诚心栽培。当出洋者辞别家人,走出大门后,还须“三回头”,频望家门,其意是“不要一去不回头”,要牢记家园和亲人,早作归计。

(二)“脱草鞋”、“送针线”

出国华侨回到家乡,也是侨乡常见的社会现象。围绕这一现象而出现的某些行为方式经传承下来又形成了“脱草鞋”一类的习俗。如华侨回到故里,亲友们要以鸡、猪脚、面线、酒,甚至摆宴席为其接风洗尘,俗称“脱草鞋”。之所以如此名之,是因为早期华侨家庭贫困,只能布衫草鞋,跋涉异域;回国时,因交通不便,有些路程仍然只能脚着草脚步行。因此回家第一件事便是脱掉草鞋好好休息。而人们为其洗尘,也就称之为“脱草鞋”。以后虽然交通条件慢慢改善,但习俗还是相传下来了。归国的华侨往往要回赠以香皂、针线、衣服、布料等洋货,尤以送针、线为常品,寓有“穿针引线”,情谊绵长之意。华侨社会前后牵引的许多移民链就是靠牵针引线形成的。

(三)“公鸡娶妇”、“姑嫂望归”

公鸡娶妇是晋江侨乡风俗中最独特、最具侨乡特色的一种民间风俗。其背景是,侨乡青年男子远在南洋谋生,已到婚嫁之期,家乡长辈即为他在附近乡里订下亲事。待姑娘长成,到了应该出嫁的年龄,男方家长便去信海外,催促海外男儿定期回国完婚。如果华侨不能按择订婚期回家行婚礼,只好借“公鸡”代新郎踢轿门、拜天地、入洞房。过了若干时间,新郎回到家门,才同新娘过上真正的夫妇生活。这种婚礼形式,粗看是种陋俗,但却是联系海内外家庭的一条有力纽带。一方面加强了远在海外的华侨对家庭的责任感;另一方面用公鸡娶过来的媳妇得安心料理家务、侍奉长辈。尽管这种联系一开始比较脆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纽带与经济纽带还是日益加强了。

华侨出国奋斗短者三五载,长者七八年,无法经常还乡,于是引发了有关姑嫂登高以望兄夫之归的民间传说。建造于宋代的晋江宝盖山上的姑嫂塔,即蕴涵着这样动人的故事。故事云:丈夫婚后贸易海外,姑嫂二人日日登此山巅以望海舶回归,后人即于此处兴建石塔,并雕姑嫂石像于塔中。其实,姑嫂塔之建,主要目的是作航海标志兼作了望远舶之用。民间故事所反映的则是晋江沿海一带青年男子附舶久贾海外,以致许多少妇、姑娘登高望远,久而成习的特殊情况,而这与“公鸡娶妇”所反映的都是男子在外、妇女在乡的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四)“螟蛉子”、“引水魂”

由于丈夫妻子海外海内的长期分离,也由于华侨在外娶番婆还有社会压力,所以年轻华侨婚后的生育率并不高,或者即有生育,却是女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传宗接代,为了家乡媳妇有个伴,晋江侨乡多数有抱养螟蛉子的习俗。一种形式是按血缘关系过继男子,或者外甥承母舅,或者亲堂之间过继。另一种形式是直接抱养螟蛉子。被抱养者多为附近农村的男孩,一般在6岁以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抱养的小孩进入华侨家庭后,多数会给以一定的栽培,等到十五六岁时,则被带到南洋经商。

出国华侨多有终老故园、埋骨桑梓的叶落归根愿望,但事实上因各种原因客死他乡的华侨时有出现,能运灵枢归国者毕竟少数,多数只能埋骨异域。为让亲人能魂归故里,在国内的家属往往要请道士或和尚做法,以一纸船置一海边江畔,船上置死者衣服一套。道士选择时辰做道法,拉上衣服,扮为“魂身”,祭敬“木主”后置入魂轿,按殡葬归虞仪式,引其魂入祖厅宗祠,俗称“引水魂”。这种仪式虽属迷信,但却是生者对于客死异邦的亲人所寄托的一种深切哀思,寓有慎终追远之意。“引水魂”一事有时会被记入族谱,如“武箴公,……外出旅于吕宋,卒葬莫详,尚未招魂归里,失系”(184),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未能为死者“招魂”的遗憾,可见这一习俗非常深入人心。

这些仅仅是华侨往返及其职业、地位给予习俗的缓慢影响,至于华侨汇款及举办公益事业对侨乡风俗的影响,还有许多方面。譬如女校的开办改变了女子不上学的习俗,育婴堂的设立部分减弱了溺女婴的习俗,因侨汇充裕引起的铺张浪费习俗,因移民引起的生活方式的崇洋习俗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侨乡社会风俗的变化是广泛的。

沿海其他侨乡与晋江侨乡相比,风俗的演变有类似之处,但毕竟背景有异,变化的侧重点也有区别。一般而言,移居西方国家(如美国)与殖民地(如东南亚等地)的华侨,所带来的文化存在社会发展的时间差,因而对侨乡社会风俗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比如广东移居美国的很多,广东的崇洋风气会比福建强烈一些,不仅在上层社会流行,而且普及到了社会各阶层。(185)另外,新技术传播对风水迷信的冲击也更大些。在继昌隆缫丝厂、潮汕铁路、新宁铁路开工的过程中,均遇到当地居民风水迷信的阻力,及至成功,“颇极一时之盛,社会心理为之一变”(186),“卒之风气日开……群相仿效”(187)

沿海侨乡的社会风俗从属于沿海省份的风俗体系,但因为大量华侨的存在及社会经济关系的变迁,使其风俗又具有自身特点。这些习俗既有封建迷信的因子,也有资本主义的成分;既有中华传统的美德,也有西方近代的文明;既有农业宗法社会的守成痕迹,也有商业海洋社会的开拓意识。一句话,侨乡的社会风俗兼具了新旧中西的特点,在传承中出现了变异,在吸收中丰富了自身。这种风俗的演变,其作用十分明显。首先,有利于增强海外华侨对家乡的向心力。“拜公妈”、“三回头”、“引水魂”、“公鸡娶妇”、“姑嫂望归”,无一不是提醒华侨饮水思源,叶落归根。其次,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妇女独立意识的增强、崇商精神的宣扬、消费观念的变化、风水迷信的淡化,都有利于工厂劳动力的吸收、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发展及铁路与矿山的建设,概言之,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第三,有利于文化层次的丰富与提升。对外来习俗的接纳,不仅丰富了民众的生活方式,而且使本具民族性与地域性的社会风俗开始向综合化、多元化的习俗过渡。另外,因着外来文化的借鉴,加之内在社会经济的推力,也使传统习俗加快了向近代文明习俗的转变。

总之,沿海社会文化在思想、语言、文学、民俗等领域都程度不同地受到海外移民的影响,发生了两个方向的变化:一是传统回归意识的深化,一是向外开拓意识的强化。移民思想的外求与内求、外来语言的中学体系、民间歌谣的聚散两依依、社会风俗的中西合璧,无不带有上述两个特征。两种特征粗看似乎矛盾,细看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和一个过程的两个阶段。回归不是安土重迁,回归只是开拓以后的叶落归根;开拓不是脱缰野马,而是为了更好地兼收并蓄。正是开拓与回归的有机统一,才形成了沿海各地的侨乡,才构成了侨乡的精神品格,才汇成了资金、技术、组织的信息流,才促使了人的素质提高与变迁的持久、快速,才凸显了侨乡与非侨乡的不同色彩。

【注释】

(1)此部分内容参见冯天瑜等:《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96—798页;张维华:《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272—275页。

(2)〔意〕利玛窦、金尼阁:《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79页。

(3)李之藻:《为制胜务须西统乞敕速取疏》。

(4)此部分内容参见张维华:《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238—256页。

(5)此部分内容参见张维华:《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277—280页。

(6)手法谱Tablature是15—17世纪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器乐记谱法。应用于某些特点的乐器,如管风琴、鲁特(lute)、小提琴等。

(7)参见张维华:《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257—271页。

(8)张维华:《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271页。

(9)张维华:《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286—287页。

(10)转引自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49页。

(11)《魁斯奈经济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12—414页。

(12)转引自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69页。

(13)参阅《北方论丛》1981年第4期。

(14)潘吉星:《中国文化的西渐及其对达尔文的影响》,载《科学》1959年第10号。

(15)Tom Chippendale:The Centleman and Cabinetmaker’s Directory,London,1751.

(16)1770—1787年,法国出版《中英式花园》(Le Jardin Anglo-Chinois)一书,其中有法国宫廷收藏的中国园林宫室铜版图和瑞典使者切弗尔(Cheffer)收藏的100多帧铜版图,从此这一专名流行法国。

(17)引见黄启臣:《16—18世纪中国文化对欧洲国家的传播和影响》,《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

(18)此部分内容参见杨国桢、郑甫弘、孙谦:《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73—85页。

(19)刘芝田:《菲律宾民族的渊源》,东南亚研究所1970年版,第30—57页。

(20)刘芝田:《菲律宾华侨史话》,海外文库出版社1958年版,第47—48页。

(21)Blair and Robertson:Op.Cit.Vol.Ⅵ,p.128;或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909页。

(22)E.M.Alip:The Chinese in Manila,Manila,1974,p.50;Nicholas D.Cushner:Landed Estates in the Colonial Philippines,New Haven,1976,pp.24-26,38,40;赵松乔等:《菲律宾地理》,科学出版社1964年版,第62页,第95页。

(23)刘芝田:《菲律宾华侨史话》,海外文库出版社1958年版,第24页。

(24)Blair and Robertson:Op.Cit.Vol.Ⅵ,p.35.

(25)黄滋生:《16—18世纪华侨在菲律宾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载《华侨论文集》(广东侨史学会编)第1辑,第351页。

(26)Fr.Horacio De La Costa:Chinese Values in Philippine Culture Development,in Charles J.Mccarthy,S.J.(ed.),Philippine-Chinese Profile Essays and Studies.Manila,1974,p.52.

(27)Pramudya Ananta Toer:Hoa Kiou di Indonesia,Hal.120,Bintang Press,Djakarta,1960.

(28)许云樵:《历代开吧史记》,《南洋学报》第9卷第1辑,第31页。

(29)Pramudya Ananta Toer:Hoa Kiou di Indonesia,Hal.120,Bintang Press,Djakarta,1960.

(30)〔英〕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723页。

(31)陈烈甫:《东南亚华侨、华人与华裔》,中国台湾正中书局1983年修订版,第126页。

(32)John Nieuhoff:Remarkable Voyage and Travels to the East-Indies(translate from dutch original),from A.Churchill:A Collection of Voyage and Travels,etc.Vol.Ⅱ,p.258,London,1744-1746.

(33)E.Rodriguez:Pioneers of Our Agriculture,from Alma,R.Huang(ed.):China and the Philippines,Manila,1936.(Alip:ten Centuries of Philippines-Chinese Relations p.26)

(34)Rafael Comenge:Los Chinos en Filippines.(from Alip:Op.Cit·p.26)

(35)〔英〕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905页。

(36)〔法〕克洛迪娜·苏尔梦(Claudine Sulmon):《华人对东南亚发展的贡献——新的评价》,载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编:《华侨史论文集》,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1983年版,第343页。

(37)陈湿泗:《柬埔寨两千年史》,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42页。

(38)Fr.Horacio De La Costa:ChineseValues in Philippine Culture Development,from Charles J.Mccarthy(ed.):Philippine-Chinese Profile Essays and Studies.Manila,1974,p.52.

(39)John Foreman:The Philippine Islands(A Political,Geographical,Ethnographical,Social and Commercial History of the Philippine Archipelago),London,1899,p.118.

(40)周一良主编:《中外文化交流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20页。

(41)〔英〕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683页。

(42)P.A.Toer:Hoe Kiau di Indonesia,Hal.121-122.Bintang Press,Djakarta,1960.

(43)Vlekke:Nusantara,p.289,转引自韩振华:《荷兰东印度公司时代吧达维亚蔗糖业的中国雇工》,载《华侨历史论丛》(福建华侨历史学会编)第2辑,1985年6月版。

(44)Kristof Glamann:Dutch-Asiatic Trade.Copenhagen,1958,pp.156-158.

(45)Kristof Glamann:Dutch-Asiatic Trade.Copenhagen,1958,pp.156-158.

(46)Kristof Glamann:Dutch-Asiatic Trade.Copenhagen,1958,pp.156-158.

(47)温广益、蔡仁龙等:《印度尼西亚华侨史》,海洋出版社1985年版,第100页。

(48)〔印尼〕林天佑(Lien Thiam Joe):《三宝垄历史——自三保时代至华人公馆的撤销(1416—1931)》,李学民、陈巽华译,暨南大学华侨所1984年。

(49)G.C.Allen and A.G.Donnithorne:Western Enterprise in Indonesia and Malaya:A Study in Economic Development.New York,1957,p.78.

(50)P.J.Veth:Jave,Vol.I,p.134.

(51)P.A.Toer:Hoa Kiau di Indonesia,Hal.120-121.

(52)Thomas Forrest:《新几内亚和摩鹿加等地游记》,伦敦,Scott,1780年,第382页。转引自〔英〕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724页。

(53)P.A.Toer:Hoa Kiau di Indonesia,Hal.120-121.

(54)Alip:Ten Centuries of Philippine-Chinese Relations,pp.96-97;Alip:The Chinese in Manila,pp.64-68,Manila,1974;以及克洛迪娜·苏尔梦前引文。(www.xing528.com)

(55)Blair and Robertson:Op.Cit.Vol.Ⅶ,pp.33-34,“Relation by Salazar”(Manila,June 25,1588);pp.212-238,“The Chinese and the Parian”(Manila,June 24,1590);费慕伦:《红溪惨案本末》,翡翠文化基金会1961年版,第119—120页。

(56)Willoam Dampier:Voyages and Discoveries,London,Argorant Press,1931,p.195.

(57)刘芝田:《中菲关系史》,中国台湾台中书局1967年版,第347页。

(58)《荷印百科全书》第1卷,第56页,译文参阅温广益等:《印尼华侨史》,海洋出版社1985年版,第63页。

(59)费慕伦:《红溪惨案本末》(中译本),第3页。

(60)Archief der Suiker Industrie Van Ned.Indie,(1923),Vol.Ⅰ,p.402,from W.J.Cator:The Economic Position of the Chinese in the Netherlands Indies,1936,p.13.

(61)W.J.Cator:The Economic Position of the Chinese in the Neterlands Indies,1936,pp.12-13.

(62)Nederlandsch-Indisch Plakaatboed,dl.Ⅱ(1642-1677),bl.112-123,130-131;见克洛迪娜·萝尔梦(Claudine Salmon):《华人对东南亚发展的贡献——新的评价》。

(63)〔印尼〕林天佑:《三宝垄历史——自三保时代至华人公馆的撤消(1416—1931)》,李学民、陈巽华译,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1984年,第48页。

(64)〔印尼〕林天佑:《三宝垄历史——自三保时代至华人公馆的撤消(1416—1931)》,李学民、陈巽华译,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1984年,第48页。

(65)Blair and Robertson:Op.cit,Vol.Ⅶ,p.227.

(66)Father Juan Cobo’s Account,from Alfonso Felix,Jr(ed):The Chinese in the Philippines(1570-1770),Manila,1966,Vol.Ⅰ,p.135.

(67)〔印尼〕林天佑:《三宝垄历史——自三保时代至华人公馆的撤消(1416—1931)》,李学民、陈巽华译,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1984年,第48页。

(68)〔印尼〕林天佑:《三宝垄历史——自三保时代至华人公馆的撤消(1416—1931)》,李学民、陈巽华译,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1984年,第48—49页。

(69)William Dampier:Voyages and Discoveries,p.195.

(70)〔英〕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124页。

(71)〔印尼〕林天佑:《三宝垄历史——自三保时代至华人公馆的撤消(1416—1931)》,李学民、陈巽华译,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1984年,第39页。

(72)朱孟震:《西南夷风土记》,第7页。

(73)E.M.Alip:Ten Centuries of Philippine-Chinese Relations,p.97.

(74)G.William Skinner:Chinese Society in Thailand:An Analytical History.New York 1957,p.9.

(75)J.C.Van Leur:Indonesia Trade and Society,The Hague.1955.p.138.

(76)Charnvit kasetiri:the Rise of Ayudhya:A History of Siam in The Fourteenth and Fifteenth Centuri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p.32.

(77)G.William skinner:Op.Cit.,pp.9-10.

(78)John Anderson:English Intercourse with Siam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London,1890,pp.42,426.

(79)Sarasin Viraphol:Tribute and Profit:Sino-Siamese Trade,1652-1853,London,1977,p.190.

(80)J.Anderson:Op.Cit.,p.426.

(81)J.White:History of a Voyage to China,p.54.

(82)〔英〕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162页。

(83)张燮:《东西洋考》卷九“舟师考”。

(84)H.de la Casta:Asia and the Philippines.Manila,1967,p.96.

(85)H.de la Casta:Asia and the Philippines.Manila,1967,p.83.

(86)参阅陈希育:《清代中国的远洋帆船业》(1989年),厦门大学南洋所油印本,第11—20页。

(87)J,Moor:Notices of the Indian Archipelago and Adjacent Countries.Singapore,1837,p.29.

(88)魏源:《海国图志》卷一六○。

(89)J.Moor:Op.Cit.,p.44.

(90)J.White:Op.Cit.,p.54.

(91)《十七世纪暹罗外文档案》卷二,第209页,引见田汝康《17—19世纪中叶中国帆船在东南亚洲》,1957年上海版。

(92)佛瑞斯特(Thomas Forest):《新几内亚和摩鹿加等地游记》,伦敦,Scott,1780,转引自〔英〕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723页。

(93)〔英〕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723—724页。

(94)《荷印百科全书》第5卷,第422—443、445页;《印度尼西亚百科全书》(新版)第1418、3837页,引自周一良主编:《中外文化交流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21页。

(95)E.M.Alip:Ten Centuries of Philippine-Chinese Relations,p.103.

(96)Bishop Salazar’s Report to the King,from Alfonso Felix,Jr,(ed):Op.Cit.,p.127.

(97)Bishop Salazar’s Report to the King,from Alfonso Felix,Jx.(ed.),Op.Cit.p.127.

(98)E.M.Alip:The Chinese in Manila,Manila,1974,p.60;and his Ten Centuries of Philippine-Chinese Relations,pp.103-104.

(99)Alip:The Chinese in Manila,pp.61-62.

(100)Alip:Ten Centuries of Philippine-Chinese Relations,p.103.

(101)Alip:Ten Centuries of Philippine-Chinese Relations,p.105.

(102)J.H.Tops,De Verzicht Van de Javaan Geshiedenis(《爪哇简史》),见《三宝垄历史》,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1984年版,第37页。

(103)〔英〕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国台北国立编译馆1966年版,第679页。

(104)Stamat Muljana:Kuntala,Sriwijaga dan Suwarnabhumi,Jakarta,1981,Hal.300-301.

(105)Lee khoon Chcy:Indonesia between Myth and Reality.London,1976,p.71.

(106)A.Heuken:Historical Sites of Jakarta.Jakarta,1982,p.106.

(107)周一良主编:《中外文化交流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09页。

(108)E.W.Hutchinson:Advententure in Siam in the Seventeeth Century.London,1940,p.14.ect.from G.Willion Skineer:Chinese Society in Thailand:An Analytical History.New York,1957,p.13.

(109)杨国桢、郑甫弘、孙谦:《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70—180页。

(110)〔法〕沙蒙:《中国传统文学在亚洲》,《中外关系史译丛》第3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105—107页。

(111)陈志明:《海峡殖民地的华侨——img177img178华侨的社会与文化》,林水、骆静山合编:《马来西亚华人史》,台湾,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1984年,第183页。

(112)陈荆和:《河仙总镇莫天赐的文学著作》,《史学》第40卷第2—3期,东京,1967年,第149—221页。

(113)徐善福:《17—19世纪的越南南方华侨》,梁初鸿、郑民编:《华侨华人史研究集》,海洋出版社1982年版,第202—203页。

(114)朱永镇:《中越音乐文化之今昔观》,《中越文化论集》(二),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1956年版,第278—285页。

(115)《南洋资料译丛》1958年第1期,第27页。

(116)吴凤斌主编:《东南亚华侨通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81页。

(117)陈烈甫:《东南亚洲的华侨华人与华裔》,中国台湾正中书局1979年版,第387页。

(118)杨启光:《试论中华文化对印尼社会的影响》,见暨南大学华侨所编:《华侨史论文集》第4辑,暨南大学华侨研究所1984年,第225—226页。

(119)陈碧笙主编:《南洋华侨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55—456页。

(120)罗晃潮:《日本华侨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02页。

(121)李炯才:《印尼——神话与现实》,香港明报出版部1982年版,第133—134页。

(122)马欢著、冯承钧校注:《瀛涯胜览》“爪哇国”条,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123)沈殿忠等著:《中日交流史中的华侨》,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9页。

(124)陈祯禄:《青云亭庙》,马六甲,1965年,第14页。

(125)邝国祥:《槟城散记》,香港世界书局1958年版,第37—38页。

(126)《新加坡大事记》1830年10月7日。

(127)吴文华:《东南亚华人和宗教》,《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88年第4期。

(128)引见杨国桢、郑甫弘、孙谦:《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86—89页,第186—197页。

(129)John L.Phelan:The Hispanization of the Philippines,Madison,1959,pp.110-111;E.D.Mcrill:Flora of Monila,The Philippine Journal of Science,Vol.7,p.198,from Comrade Beniteaz:History of the Philippines,pp.58-59;李永锡:《菲律宾与墨西哥之间早期的大帆船贸易》,《中山大学学报》1964年第3期。

(130)方以智:《物理小识》卷九。

(131)谈迁:《枣林杂俎》中集。

(132)姚旅:《露书》卷一○。

(133)姚旅:《露书》卷一○。

(134)谈迁:《枣林杂组》中集。

(135)杨士聪:《玉堂荟记》卷四。

(136)叶梦珠:《阅世编》卷七。

(137)杨士聪:《玉堂荟记》卷四。

(138)王士祯:《香祖笔记》卷四。

(139)包世臣:《安吴四种》卷四。

(140)谈迁:《枣林杂俎》中集。

(141)方以智:《物理小识》卷九。

(142)杨士聪:《玉堂荟记》卷四。

(143)谈迁:《枣林杂组》中集。

(144)檀萃:《滇海虞衡志》卷一○。

(145)陈竺同:《南洋输入生产品的史考》,载《南洋研究》第5卷第6期,第78页,第80页。

(146)乾隆《海澄县志》卷一五,物产条。

(147)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5页。

(148)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落花生条所引。

(149)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5页。

(150)乾隆《海澄县志》卷一五,物产条。

(151)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二八,菜部:南瓜条、苦瓜条。

(152)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二八,菜部:南瓜条、苦瓜条。

(153)费信:《星槎胜览》,苏门答腊国条。

(154)吴增:《番薯杂咏》,1937年版,第1—2页。

(155)龚显曾:《亦园脞牍》第六卷,引苏琰《朱薯疏》。

(156)陈世元:《金薯传习录》(上卷),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藏本。

(157)陈世元:《金薯传习录》(上卷),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藏本。

(158)陈树平:《玉米与番薯在中国传播的情况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3期。

(159)(明)邱浚:《大学衍义补》。

(160)《本草汇言》。

(161)陈琮:《烟草谱》。

(162)(清)王逋:《蚓庵琐语》。

(163)陈琮:《烟草谱》。

(164)康熙《龙岩县志·土产》。

(165)《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六,郭起元:《论闽省务本节用书》。

(166)《赐葛堂文集》。

(167)中国台湾故宫博物院《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六辑浙闽总督高其倬《奏报地方情形折》,1978年,第173—174页。

(168)闵宗殿:《海上丝绸之路和海外农作物的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上丝绸之路综合考察泉州国际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编:《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2—117页。

(169)黄素封:《科学的南洋》,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256页;许云樵:《文心雕虫续集》“闽语中的巫语”条,新加坡东南亚研究所印,1980年,第65页;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普通话闽南方言词典》有关条目,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周振鹤、游汝杰:《方言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37页;郑甫弘:《明末清初输入中国的南洋物质文化及对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影响》,《南洋问题研究》1995年第1期;欧阳国泰;《闽南方言的文化特色》,厦门大学海外汉语言文化教育研究所编:《海外华文教育》1995年第1期;曾少聪:《闽南话的若干特点》,铃木满男主编:《福建民俗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3页。

(170)梅伟强:《台山第一侨乡端芬镇的调查》,广东华侨历史学会编:《侨史学报》1995年第1期。

(171)周振鹤、游汝杰:《方言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58页。

(172)李元瑾:《林文庆的思想》,新加坡东南亚研究会1991年版,第153页。

(173)黎锦熙:《三十五年来之国语运动》,《最近三十五年之中国教育》,商务印书馆,第64页。

(174)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2册,中华书局1941年,第1页。

(175)姜永兴:《过番歌谣论》,广东华侨华人研究会编:《华侨与华人》1995年第1期。

(176)厦门市思明区文艺联谊会:《闽台民俗风情》,鹭江出版社1989年版,第51—54页。

(177)《福建风物志·侨乡情歌》,引见白晓东:《浅谈移民传统对闽南文化习俗的影响》,《八桂侨史》1994年第2期。

(178)晋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编印:《晋江侨乡·侨乡歌谣选》。

(179)白晓东:《浅谈移民传统对闽南文化习俗的影响》,《八桂侨史》1994年第2期。

(180)原碑藏厦门市海沧青礁慈济宫。

(181)《东山文史资料》第10辑,第65页。

(182)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兴化府分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8页。

(183)参见陈苗、陈育伦、刘浩然等有关侨乡民俗的文章,载陈国强主编:《福建侨乡民俗》,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84)《银江李氏长房家乘》,引见李天锡:《晋江华侨有关习俗浅析》,陈国强主编:《福建侨乡民俗》,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2页。

(185)郑德华、吴行赐:《一批有价值的华侨史料——台山解放前出版的杂志、族刊评介》,广东,《华侨论文集》第1辑,广东华侨历史学会1982年。

(186)《潮汕铁路沿革史略》,1933年9月,《潮汕铁路季刊》第1期。

(187)宣统二年《续修南海县志》卷二一,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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