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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和谐文化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就是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任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这四个方面从根本上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和谐文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就是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任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这无论对于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还是对于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在长期共同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定会有一种居核心地位和起主导统领作用的核心价值体系,这是一定社会得以运转以及维持运转秩序的基本精神依托。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不同的核心价值体系,不同的核心价值体系,支撑着不同的社会制度运转。缺乏核心价值体系支撑和依托的社会,既不可能正常运转,更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提供了一种和谐社会建设所需要的文化认同和价值标准,能够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评判功能、凝聚功能、教化功能和定向功能,有利于全社会取得广泛而深刻的价值认同,使人们超越民族、血缘、语言、习惯、地域等方面的差异,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和隔阂,增强社会成员的归属感向心力,促进各种和谐因素的增长,进而确立和谐价值的主导地位,形成和谐的文化形态。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割裂它们之间的联系,忽视任何一方面的建设,都是十分有害的。这四个方面从根本上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把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及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形成全体人民团结奋进、共创和谐的强大精神力量,使之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一、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灵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灵魂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旗帜和灵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才能使全国人民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支柱。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动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就会造成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丧失社会和谐的思想灵魂。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重要转型期,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动,上层建筑必然会随之变动,各种思想都会表现出来。对外开放,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要承担相关的义务,要逐步开放市场(包括文化市场),西方的文化产品、价值观念也会随之而来。我国社会在加速发展的形势下,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也进一步增强,这种多样化趋势在某种程度上对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念构成了挑战,对人们的价值取向、理想信念、国家认同感、民族归属感都会造成冲击。这些变化影响到思想政治领域,会使一些人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日渐淡薄,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发生动摇,对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产生怀疑。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体现各种不同价值观的思想和文化必然不断地出现。随着信息无国界的传播而冲破传统的国界,外来思想和文化不可避免地与民族的思想和文化产生冲突和激荡,面对思想文化领域这种复杂的局面,面对这种挑战,妥协不是办法,后退没有出路,因此,我们在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性的同时,只有更加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和思想文化领域里的指导地位。如果动摇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动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动摇了全党全国人民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然导致思想混乱乃至社会动荡,一个动荡的社会不可能称之为和谐社会。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才能有效地引领和整合社会思潮,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性中形成思想共识,团结不同社会阶层和不同认识水平的人们共同进步,

当然,我们所说的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是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而是要着眼于当前国际风云变幻,总结社会主义运动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从我国社会主义进程的实际出发,深入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细心体察他们的要求,耐心听取他们的呼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回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人民大众普遍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从而建立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产生出与时俱进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充满生气的马克思主义,产生出让人民群众理解接受和运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使这种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深入党心和民心,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力和说服力,让人民大众凝聚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齐心协力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此,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地做好科学理论的教育和普及工作;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不断增强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通过这两方面工作,更好地把人民群众凝聚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入党心、民心,成为引领中国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强大思想先导。

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树立一个共同理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共同利益,共同要求,是全国人民不懈追求的共同理想。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只能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社会和谐,在社会和谐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顺利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和谐的理想与信念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体现了人们对和谐社会的认知、感受,对社会和谐目标的追求与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指明社会发展的方向,是和谐理念的基础,是人们所依附的精神家园,也是和谐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源泉之一,它促进人们思想理念的和谐,进而引领现实社会向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

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总是围绕一定的目标和追求展开的。没有共同的理想,就没有共同的行动,就没有社会的和谐。胡锦涛同志指出:“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分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利益和要求,得到了最广泛的认同和拥护,是全国各族人民不懈追求的共同理想。在近三十年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我们不止一次地遇到过突出的矛盾与问题,也屡屡面对前进道路上这样那样的激流与险滩。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化解了各种风险,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用共同理想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保证了广大群众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团结一致。只要与世界上一些同我国具有可比性的国家进行横向比较,我们就会深刻认识到:不改革不行,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行。实践证明,我们选择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了,共同的理想,一致的行动,是我们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战胜困难,争取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我们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社会和谐,在社会和谐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顺利完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所以,把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作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理所当然。(www.xing528.com)

三、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民族精神是任何一个民族复兴的精神支柱,我们中华民族在辉煌灿烂的历史进程中,培育和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是华夏儿女团结和睦、风雨同舟、奋发向上、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这是炎黄子孙历经磨难而不倒、饱经风霜而弥坚的深刻奥秘,是维护国家团结统一、鼓舞人们奋发进取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旗帜。我们党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升华了这一民族精神。我们要始终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不断地弘扬民族精神,贯穿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不断地增强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全国人民的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全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积极从祖国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中汲取营养,克服民族虚无主义和否定人民革命历史的错误思想,放眼世界,虚心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长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自觉地把国家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坚决摒弃各种妄自菲薄、崇洋媚外的思想意识和行为。

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考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当代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写照,是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推进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造性事业,只有大力弘扬时代精神,才能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考验。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坚持用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我们党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伟大实践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与时代进步潮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形成民主讨论、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形成鼓励探索、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形成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创业机制,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让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创造源泉充分涌流。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和影响力,使中华民族始终以自强不息、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四、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

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共同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基础。当前在全社会倡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一个社会是否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与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做出道德选择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社会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妇孺皆知、入脑入心,积极引导人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使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蔚然成风。只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分清是非荣辱,明辨善恶美丑,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应该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加强全体人民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作为社会主义基本道德教育和现代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占领企业、占领机关、占领学校、占领军队和农村等思想阵地,在家庭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党员干部教育当中,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因此,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社会风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形成和发展的迫切要求。

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才能保证我们的精神文化和思想道德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前进,才能保证我们的和谐文化建设取得重要成果,才能建设我们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才能创作出既具有社会主义先进性、又具有民族性,为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满足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着眼于我们历史、现实和未来理想,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贯穿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贯彻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突出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根本思想基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精神力量。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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