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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与跨领域合作:促进社会公共服务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业保险承担着主要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这是我国国情赋予保险业的特殊职能和社会责任。截至2014年9月,广东“政银保”业务累计支持发放贷款超过10亿元,支持农户及中小微企业约4200家次。目前,广东省尚未出现需要政府担保基金承担风险的案例。此外,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分保机制进一步分散风险,提高坏账处理能力。

农业保险与跨领域合作:促进社会公共服务

农业保险承担着主要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这是我国国情赋予保险业的特殊职能和社会责任。近年来,保险业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在信用增级、风险控制、行为引导等方面的优势,完善农村金融服务链条,取得积极的效果。

专栏10:广东积极推广“政银保”模式 有效缓解涉农企业融资

一、主要做法

“政银保”是一种以保险公司贷款农户提供信用保证保险,银行金融机构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担保对象提供贷款,政府财政投入的基金做风险分担的农村金融服务,是“保险+信贷”在涉农领域的创新实践。该模式自2009年在广东佛山试点以来,目前已推广到江门云浮、惠州、清远等地。参与机构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广东省农信社及部分地方性商业银行等。广东省农业厅于2014年初开始,也通过“政银保”对省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给予融资支持。截至2014年9月,广东“政银保”业务累计支持发放贷款超过10亿元,支持农户及中小微企业约4200家次。主要做法为:

1. 政府出资扶持涉农企业融资

政府成立担保基金,并对贷款人提供保费补贴或利息补贴。“政银保”贷款最低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保险费率一般为2%。佛山市三水区“政银保”项目中,由区财政投入1000万元成立财政担保基金,并为借款人提供50% 的保费补贴。广东省农民合作社“政银保”项目,政府提供100% 保费补贴、50% 利息补贴,第一批2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了贷款。江门市级财政出资1000万元成立担保基金,对符合要求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提供最高450万元的贷款,并为贷款企业提供50% 的保费补贴。

2. 建立贷款损失分担机制

“政银保”一般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按比例共担”“政府兜底”等不同风险分担形式:当年保险赔付总额不超过保费一定倍数时,合作银行与保险公司按比例共担风险(以保险赔付为主);如果赔付总额超过规定比例,则超出部分由政府与合作银行分担(以政府分担为主)。如,佛山市三水区规定,当贷款发生损失时,银行先承担20%(即保险“免赔额”);超过20%,且在保险公司年度保费180%以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保费180% 的,超额部分由银行承担20%,政府担保基金承担80%。目前,广东省尚未出现需要政府担保基金承担风险的案例。

3. 政、银、保三方共同加强风险管理

三方一般会在协议中对贷款风险进行“封顶”,确保风险总量可控。如江门市规定,逾期贷款余额超过保险公司最高赔付余额与扶持专项资金余额之和的80%时,银行暂停发放贷款。除政府和银行外,保险公司也会对贷款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独立开展调查、审核,并拥有审批否决权。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各环节中充分交流信息,联合管控风险。如发生坏账,可委托一方(多为保险公司或银行)追偿,另外两方协助。截至2014年9月,政银保项目累计赔付28件,赔款金额326.5万元,未决赔案7件,未决赔款359万元,风险基本可控。

二、取得的成效

1. 社会效益好,能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涉农企业一般无力提供有效抵押物,无力缴纳保证金,通过其他融资渠道很难获得贷款。引入保险机制后,财政资金与银行资金相结合,有效放大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将更多资金引向政府扶持的产业和资金短缺企业,既能拉动农户增产增收,又能带动下游产业发展,惠及更多企业与个人。比如,佛山市三水区某水产养殖大户在得到政银保项目100万元的贷款资金扶持后,成立了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鱼塘养殖方面预计可获得纯收入达到74万元,比上年增收50%以上。江门市某养殖大户在猪肉价格低迷时,获得“政银保”贷款70万元,避免了资金链断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 经济效益高,通过市场化机制提高涉农企业融资能力

涉农产业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偏大,融资成本高。政府提供担保的同时,还提供贷款利息、保费补贴,显著降低了涉农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据初步测算,参与“政银保”项目的企业融资成本约为6%~8%,显著低于当地涉农企业平均融资成本。

3. 风控能力强,可以引入更多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机制

“政银保”客户规模相对较小,违约风险大,对风控能力要求更高。与一般担保公司相比,保险公司规模大,业务范围广,经营较稳定,偿付能力充足,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可配备专业人员对农户、小微企业等投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此外,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分保机制进一步分散风险,提高坏账处理能力。

专栏11:浙江龙游运用生猪保险促进社会食品安全

浙江省龙游县是养猪大县,截至2013年底,全县能繁母猪存栏量13.33万头,生猪存栏量71.65万头,年出栏量达174万头。自2006年起,龙游县开展生猪保险试点,运用保险经济杠杆引导农户主动将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解决病死猪乱丢弃或流入市场现象,既维护了农村公共卫生环境,又确保了食品卫生安全。主要做法及成效如下:

一、加强组织推动,做好保险工作

龙游县把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工作列入当地政府主要民生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发改、财政、畜牧、保险等部门组成的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保险全覆盖工作动员大会。保险机构与畜牧兽医部门、信用联社组织全县262个金融指导员、县乡村三级畜牧员及包片兽医到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对全县生猪饲养出栏数量进行普查,登记造册,共同做好承保工作。

二、创新保险产品,吸引农户主动参保

针对10公斤以下小猪死亡率较高而散户最容易乱抛的现象,龙游县保险机构在地方政府和保险监管部门支持下,修改了传统保险条款,将保险对象从原来只保大户扩大到全部养殖户,取消了每次事故一定比例免赔的规定,并将10公斤以下小猪纳入保险范围。修改后的条款有效满足了农户风险需求,激发了农户参保积极性。2014年的承保工作自3月1日正式启动,仅半个月就实现全县所有343个规模养殖场、1592户养殖散户全部参保,为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打下基础。

三、加强资源整合,实现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无缝衔接(www.xing528.com)

龙游县畜牧局、人保公司和无害化处理中心三方共同制定了养殖业管理、保险和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流程。一是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只有将病死猪交由畜牧部门指定场所无害化处理后,养殖户方可获得保险赔款。二是将保险查勘与定点清收转运工作统一结合。接到农户报案后,畜牧部门、保险理赔人员随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动物专用收集车现场查验,农户、畜牧部门、人保公司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四方签字确认后立即转运。三是简化保险理赔流程。畜牧部门和人保公司在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专人,共同建立日收集和处理工作台账,实现无害化处理和保险数据共享。农户只需在家中填制一张查勘报告即可结案,无须再提供无害化处理证明,极大方便了农户理赔。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通过与保险机制密切结合,以经济利益引导和鼓励养殖场户主动报告、上交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农户缺乏积极性、无害化处理不到位、环境和食品安全受到影响、地下死猪收购产业链难以杜绝等问题,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到100%。一是养殖户通过保险补偿减少了损失,用经济手段截断了病死猪非法流入市场的通道。二是无害化处理到位促使区域内生猪养殖环境净化,促进了安全生产。三是实现了无害化处理中心可持续运转,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龙游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较为先进的碳化处理方式,成本投入较大,保险机制的引入,保证了病死猪不外流,确保了无害化处理量,实现了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可持续经营。病死猪经处理后成为无害化的生物质炭,可吸附重金属,富含磷、钾,是改良土壤、提高农作物品质的好肥料,将进一步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专栏12:农业保险与畜禽防疫联动新机制——“济源模式”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济源市公司与河南省济源市农牧局共同建立的农业保险与畜禽防疫的联动工作机制——“济源模式”,有效规范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得到了当地养殖户和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和农业部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充分认可,国务院领导也对济源做法给予肯定并做重要批示。中央电视台等国内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农业保险被评价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载体”,提升畜牧工作的“抓手”和推动政府管理社会、控制风险的“平台”,为农业保险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机制创新,促进工作规范

探索建立“清查登记三签字、投保处理两集中,死亡查勘两到场、保险理赔一卡通”的“3221”承保理赔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规范养殖业保险工作程序。

清查登记三签字。入保时防检人员必须到场到户对能繁母猪、奶牛按“见人、见畜、见档、见标”要求进行清查、核查,针对育肥猪保险数字难确定这一难题,采取能繁母猪的17倍或圈存生猪的2.2倍进行倍数预保,实行耳标管控、检疫把关、年终决算,防疫员为清查责任人,镇办畜牧专干为核查责任人,与养殖户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承保数量。投保处理两集中。即集中投保,集中无害化处理。以镇办为单位集中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有效解决了保险公司网点少、人员少、单多易乱等问题;病死动物统一运到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切实解决了病死动物规范处理难的焦点问题。死亡查勘两到场。投保动物死亡后,养殖户立即拨打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服务热线95585,保险公司接到报案,通知辖区防检人员共同到现场对死亡动物进行身份确认、死因鉴定、保险定损,监督养殖户将病死动物装入专用运输车,运往处理厂集中处理,确保了死因鉴定更准确、保险定损更公正、无害化处理更到位,畜产品质量更安全。保险理赔“一卡通”。符合赔付条件的死亡动物,保险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打到养殖场户的“一卡通”账户上,对于损失较大,急需用钱恢复生产的,及时启动大灾理赔应急预案,保证当日理赔资金到位,确保受损农户快速全额领到保险赔偿金,迅速恢复生产。

(二)强化信息共享,提高联动效率

畜牧、保险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监管成本,促进了工作规范到位。一是入保、防疫信息共享。入保时基层防疫员可根据日常掌握的防疫信息进行入户登记,入保信息反过来又可作防疫监管的依据。二是死亡报案信息共享。养殖户动物死亡后,可报给辖区动检站或保险公司,畜牧部门和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每天早上汇总双方报案信息,设定最佳的查勘行车路线;同时实行“一天一短信、一周一现场、一月一例会”的工作沟通制度。三是现场查勘信息共享。每天查勘资料照片,记录死亡数量,既可作为保险理赔资料,同时又可作为无害化处理补助的依据。四是出栏信息共享。养殖户生猪出栏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到场到户进行检疫,养殖户的出栏信息动检执法人员随时掌握,此信息与承保公司共享。

(三)强化分段补助,调动各方参与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

济源市建设完善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实行“谁上交补助谁,谁运输补助谁,谁处理补助谁”的分段补助政策,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和享受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必要条件,使养殖户主动报案接受监督;对组织运输病死猪的每头给予补助,使保险公司在现场查勘之后积极主动将病死动物组织运输到无害化处理厂,解决了无害化处理主动报案难、组织运输难的问题,有效杜绝了病死动物乱扔乱弃现象发生;对无害化处理厂给予补助,调动三方积极性,确保无害化处理规范到位,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取得的成效:“四好”“三赢”

(一)实现“四好”,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是降低养殖风险,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据统计,济源能繁母猪存栏量由2007年能繁母猪保险开办之初的6万头增加到2014年投保时的9万多头,增长了50%;生猪出栏数量也由2007年的60万头增加到2014年的120万头,增长了100%。二是促进养殖户防疫行为规范,提高了养殖效益。开展养殖业保险,将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规范作为承保理赔条件,使免疫、无害化处理等行政管理要求,转化为养殖户的自觉行为,降低了行政执法的难度和成本,减少了监管盲点。三是促进无害化处理到位,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保险联动集中处理,有效解决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主动报案难、组织运输难、规范处理难”的三难问题,真正实现了“监管零缝隙、死尸零流失、病原零扩散、环境零污染”。统计显示,保险联动集中处理后,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提高了30%,接近100%。四是促进基层防疫队伍稳定。动物防疫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但基层防疫人员待遇低,队伍不稳定,防疫质量低,济源市实行“一岗双责”,基层防疫人员兼任协保员,参与养殖业保险,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政策宣传、清查、登记、保费收缴、死亡鉴定等工作,保险公司按规定支付工作经费,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基层防疫人员的收入,稳定了基层防疫队伍。

(二)取得“三赢”,夯实养殖业保险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持续开展的基础

一是农民赢得畜牧增收。统计显示,2007—2014年全市共参保能繁母猪51多万头,奶牛1万余头,育肥猪100余万头,各级政府补贴保费5000余万元,养殖户缴纳保费1300万元,截至目前养殖户已获得赔款近3500万元,是养殖户缴纳保费的3倍,农民从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农民人均牧业收入由2007年的2944元增加到2014年的7300元,增长了138%。二是保险赢得业务壮大。保险公司通过开展养殖业保险和参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获得大量客户,同时开拓了农村市场,提出“农险搭台,商险唱戏”,扩大了业务范围,公司实力得以壮大,更增强了持续做好养殖业保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三是政府赢得百姓赞誉。对政府而言,在实现了开展政策保险,实行集中处理,惠及广大农民目标的同时,稳定了防疫队伍,规范了防疫行为,保护了生态环境,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进一步加大了对养殖业保险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专栏13:目标价格保险为定西市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保护伞”

中药材是甘肃省定西市重要的特色优势产业,也是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定西市是全国最大的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年种植面积116万亩,产值达270亿元。为服务西部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2014年,保监会支持、指导定西市开展中药材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帮助药农应对自然灾害和药材价格波动风险,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药农的高度认可。

针对定西市药农的特殊需求,保险业加强产品创新,开发出中药材目标价格保险。保险责任方面,在传统的保自然灾害的基础上,将收获后药材价格下跌风险纳入保障范围。保险费率方面,每亩中药材保险费率为6%,保险金额从2000元至3300元不等(共分6档),由药农自愿选择。地方财政按每亩80元予以定额保费补贴。同时,鼓励药农增加缴费以提高保险金额。此外,药农还可将保险赔偿权转让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保单视同提供合格抵押物,优先发放贷款。

由于该产品较好地满足了药农的需求,药农投保积极性很高。2014年,试点的陇西、渭源两县共承保党参黄芪当归8.77万亩,参保农户29594户、合作社8家、企业15家;风险保障总额达到1.97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达到143倍。

2014年入夏以来,定西部分药材种植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干旱、冰雹洪水和病虫灾害,加之市场价格连续下跌,最大跌幅超过300%,广大药农损失惨重。目标价格保险向2.59万户药农支付赔款3450万元,是财政补贴资金的近5倍,是农户自缴保费的7.3倍,简单赔付率达到297%。户均赔款1351元,相当于定西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33%。目标价格保险极大减轻了政府救灾压力,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得到了充分体现,为甘肃中药材优势的发挥和富民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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