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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创造技法与地域文化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2]这一定义的核心是“真”,“真”是保证西方“知识论”之科学性的关键所在,西方的“知识论”实质上是一种“真理论”,也即“科学知识论”。[30]1.2.2.2方法西方语言中的“方法”一词,源于希腊文μεταδο,μετα表示“沿着”,οδο表示“道路”。

日本创造技法与地域文化的研究成果

1.2.2.1 知识

知识作为文明的标志和产物,源远流长,伴随着社会发展,其内涵得到了充分拓展和丰富。“知识论(epistemology,theory of knowledge)就是对知识及其性质、可能性、种类和范围的系统探究。”[19]有关知识论的研究,从巴门尼德对知识与意见进行区分以及柏拉图有关知识的三重定义就开始了。那么,如何对“知识”进行界定,至今依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学者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现代汉语“知识”一词相对应的英文词是“knowledge”,也可翻译为“认识”。在《美诺篇》中,苏格拉底明确指出“正确的意见”与“知识”之间的区别。在《泰阿泰德篇》中,柏拉图试图“把许多类别的知识归之于一个统一的定义之下”。[20]这就是西方知识论文献中所称的“传统知识的三元定义”,或称为“柏拉图的定义”。[21]在这一定义中,知识被看作是一种确证了的、真实的信念(justified true belief)。

柏拉图以后,特别是笛卡尔以来,西方哲学家们发展出了系统的知识论,产生了具有不同主张的若干流派。主要的流派有:(1)理性主义的知识观,其代表人物有柏拉图、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康德等,强调知识与意见不同,知识是理性思维的结果,只有纯粹的理性才能获得清晰可靠的知识,由感官获得的知识是不可靠的;(2)经验主义的知识观,其代表人物有弗·培根和J.洛克等,认为知识是对外界事物忠实的反映,知识是经验的结果,人的观念都是通过人的感觉得来的;(3)工具主义的知识观,其代表人物有W.詹姆斯和J.杜威等,它们把知识看作行动的工具,是能够产生令人满意的行为结果,不是主观的理性形式,也不是客观的感觉经验;(4)后现代主义的知识观,其代表人物有曼海姆福柯等,这一流派从知识生产的角度对知识进行反思,如曼海姆提出“知识的社会决定”的观点,福柯基于知识与权利的关系探讨知识。

而我国学者黎志敏通过对西方知识论的研究,认为西方“知识论”中“知识”概念的基本定义是:“确证的真信念。”可将这个定义表述为:“P知道S的充分必要条件是1)P为真;2)S相信P;3)S相信P是经过确证了的。”[22]这一定义的核心是“真”,“真”是保证西方“知识论”之科学性的关键所在,西方的“知识论”实质上是一种“真理论”,也即“科学知识论”。[23]西方的各种实证主义以及盖特尔对这一定义提出挑战,我国学者胡军经过认真辨析,认为它们未对传统“知识”定义构成威胁,“知识”“就是证实了的真的信念”。[24]

在一些辞书中也可以查到关于“知识”的界定,《辞源》认为,“知识,是指人对事物的认识”。[25]《哲学大辞典》认为,“知识是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包括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知识通常以概念、判断、推理、假说、预见等思维形式和范畴体系表现自身的存在。人的知识(包括才能)属于人的认识范畴,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是对现实的真实或歪曲的反映”。[26]教育大辞典》认为,“知识属于认识范畴,是人类的认识成果。经验是知识的初级形态;系统的科学理论是比较完备的知识形态”。[27]

我们也可以从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在20世纪末提出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中援引关于知识的4W界定,即“知道是什么(know-what)”、“知道为什么(know-why)”、“知道怎么做(know-how)”、“知道谁(know-who)”。[28]

反观中国现代的知识论研究,在可谓凤毛麟角的原创性著作中,造诣最高的当属金岳霖。他的《知识论》一书以“理解知识”为宗旨,详细地论究了知识论的各个问题域,如知识的质料、认识的诸种方式、认识的关系与性质、因果范畴等熟悉的知识论内容,直至自然、真理和语言等本属形而上学或语言哲学的东西。[29]纵观金先生的《知识论》理论体系,我们可以看到金先生多次强调知识论就是论“真”,可见“真”是《知识论》的核心范畴,也是其知识论体系的最终归宿。那么,金先生是如何界定如此重要的概念的呢?他认为,“以符合为真假底定义,所谓真就是符合”。[30](www.xing528.com)

1.2.2.2 方法

西方语言中的“方法”一词,源于希腊文μεταδος,μετα表示“沿着”,οδος表示“道路”。意思是“沿着”或遵循什么“道路”行进。[31]陈寿[32]的考证可知,汉语中的“方法”一词最早出自墨子的《天志》,墨子在《天志》中说:“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矩者,谓之不方,是以方与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则方法明也。”这就是有名的“方法”与“圆法”,前者为度量方形之法,后者为度量圆形之法。在英语中用“method”一词表示“方法”,根据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Third College Edition)的解释,method的含义为:(1)a way of doing anything;mode;procedure;process;esp.,a regular,orderly,definite procedure or way of teaching,investigating,etc.(2)regularity and orderliness in action,thought or expression;system in doing things or handling ideas.(3)regular,orderly arrangement。而methodology的含义为:(1)the science of method,or orderly arrangement;the branch of logic concerned with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s of reasoning to scientific and philosophical inquiry;(2)pl.-gies a system of methods,as in any particular science。方法是实践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要素,是主体认识客体的桥梁和工具。

目前人们对“方法”概念的理解大体上包括以下几种:(1)方法是一种规则和标准;(2)方法是一种道路和途径;(3)方法是一种工具和手段;(4)方法是一种程序和结构;(5)方法是一种技巧和艺术[33]综合来看,可以将方法定义为:方法是有效、便捷地达到某种认识或实践目标的思路、程序、规则、手段和方式。

1.2.2.3 方法是特殊的知识

对于知识,人们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了分类。中国知识的分类基点是“人”,而非自然,按照事物对人的功用(礼仪的或实际的)来区分知识,把人的信仰、伦理观念外在地同某些事物联系起来,再以之作为区分的依据,于是所谓吉凶、贵贱都成为分类的原则。[34]由此看来,中国在知识划分方面沿袭了经世致用的功利性传统。西方是立足于“自然”,根据人与自然的主客二分思维来进行知识的划分,形成了主观知识与客观知识的两大基本类别,“主观知识是由某些天生的动作意向以及某些意向的获得改变所组成,或者说,是由一定方式行动、相信一定事物、说出一定事物的意向所组成。……客观知识是由说出、写出、印出的各种陈述组成,如科学知识是由问题、问题情境、假说、科学理论、论据等组成”。[35]哲学史依据自然与人、客体与主体的区别,将有关它们的哲学思考区分为理论知识与道德知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后者被称为“实践知识”。康德继承了这种分法,使其哲学有着“纯粹理性批判”与“实践理性批判”两大基础部分,它们分别对应于科学与道德两大领域[36]舍勒和哈贝马斯还针对实证主义的知识观的批判,为解决实证主义知识观问题及其所倡导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所导致的人的生存危机提出了具有相同旨趣的知识类型。

此外,还可以将知识按照主体及观念地把握对象的方式来划分为科学知识、审美知识和道德知识;按照认识对象将知识划分为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道德知识,或科学知识与人文知识;按照知识的作用将知识划分为“知道是什么”的知识,“知道为什么”的知识,和“知道怎么做”的知识,等等。

如果按照知识的作用进行划分,很明显“知识”中包含“知道怎么做”的内容。而当我们反观“方法”时,知道:方法是人们从实践当中概括总结出来的能够有效、便捷地达到某种认识或实践目标的思路、程序、规则、技巧、手段和方式,是实践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要素,是主体认识客体的桥梁和工具。其实“方法”就是解决“怎么做以及怎么做更好”的问题。这样,从“知识”与“方法”的含义中可以透视出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二者在“怎么做以及怎么做更好”的内容上应该是共通的或相通的,只是“方法”包含在“知识”之中,是“知识”的内容之一。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方法是特殊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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