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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域文化的新农村景观规划设计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景观在新农村景观规划设计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建筑作为景观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农村的主体物,是焦点。在新农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中,要照顾地域特征和历史文化因素,以此作为建筑景观设计的重要依据。因为这部分建筑不但影响整体的文化元素的传承,也是对周围良好环境的破坏和制约,无益于新农村建筑景观的整体表现。新农村建筑布局与形态的好坏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面貌。

基于地域文化的新农村景观规划设计

建筑景观在新农村景观规划设计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建筑作为景观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农村的主体物,是焦点。

新农村建筑一般分为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和农业建筑等。其中公共建筑包括学校、卫生所、公共活动建筑等;生产建筑一般为小型的加工厂或工厂;农业建筑一般为大棚、猪舍、鸡棚等植物栽培和牲畜、家畜养殖类简单建筑。

中国由于地域广大,民族众多,建筑样式丰富多样。在新农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中,要照顾地域特征和历史文化因素,以此作为建筑景观设计的重要依据。

在新农村居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切忌盲目地新建现代高层小区。不能千篇一律地去进行建筑景观改造和建设。农村建筑空间的设计切忌片面求大,“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何如一室小景,有情有味,历久弥新乎?”只要是设计得有“味道”便可,如果都是大空间,反而显得空荡,温暖和谐的农村气氛不容易表现。建筑理念上要追求生态的、低碳的、环保的建筑样式,采用自然光,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通过使用大窗户、太阳能烧水与取暖、风力发电及扬水、地热能取暖等可以充分利用能源,做到低碳、环保。

中国的农村建筑样式本来就多种多样,如西北地区的窑洞江南地区的粉墙黛瓦建筑、北方地区的四合院等。新农村建筑景观设计也要突出建筑样式的多样性,山村有山村的特色,高原有高原的特点,平原有平原的样式。新农村的建筑设计样式要追求现代的简洁性,贴近自然,“宜简不宜繁,宜自然不易雕斫。凡事物之理,简斯可继,繁则难久”。要遵循自然规律,如建筑的朝向要坐北朝南等;要有人性化的空间尺度,以人机工程学指导新农村建筑景观设计,避免空间过大或者过小;结合当地建筑材料,达到以当地材料为主体的统一,突出建筑所能传达出来的地域特色和地域文化。在表现建筑景观特色时,要立足当地的历史文脉,根据当地建筑的历史特征进行设计改造,在设计中既不能固守自封,抓住“老”字不放,又要运用现代的设计手法,在施工中运用本土材料。对乡村建筑进行新农村景观的改造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①保护具有历史或文化传承性较强的旧建筑。让有历史文化韵味的建筑作为当地历史发展的“活化石”,这样可以使建筑景观更好地与当地环境融合。②改建农村居民自行修建的景观混乱的建筑,在尽量保持原有建筑样式的基础上,对于建筑样式和装饰样式进行统一的规划。③拆除与当地环境不协调的和与当地历史文化传承相悖的无用建筑。因为这部分建筑不但影响整体的文化元素的传承,也是对周围良好环境的破坏和制约,无益于新农村建筑景观的整体表现。通过这些方面的改造,建筑中既有地域文化元素,又有现代设计手法和当地材料,自然会形成“门庭雅洁,室庐清靓”的美好的人居环境,创造出自己的“品牌”。例如,山东章丘朱家裕,建筑样式是典型的北方民居样式,材料大部分是土坯、毛石、红砖、红瓦,“长城”、指示标示等的设计是当地石材和现代设计语言的结合。在建筑改造上,运用了保护、改建、拆除处理,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生产建筑与公共建筑的式样也应同整体的建筑样式相协调,将建筑景观统一地组织到一起,使得广场、学校、村委会、休闲活动中心等公共建筑样式与居民建筑样式尽量做到一致。例如,在色彩上运用江南民居特色的黑白灰建筑色彩,或者在材料的使用上都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建筑材料,这都是使公共建筑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的手段和方式。有了好的建筑样式,还要进行整体的规划布局,如果把建筑看作一个点,那么布局就是实现点、线、面、体的整体性规划。新农村建筑布局与形态的好坏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面貌。

农村地区的布局形式经过若干年的发展,目前的布局形式已经较为科学化,在功能性上考虑得比较周密,如依山傍水,临近水源、充足光照等。在布局方式上,一般沿河流排列、沿道路排列、田块式布局等。但是在布局上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在居民建筑布局上,样式的统一和协调格外重要,包括建筑样式、建筑材料、建筑色彩、景观规划的统一。比如,北方山区农村,建筑材料以石材、木材、红瓦等为主,色彩为自然材料的色彩,规划上依照地形起伏,将居民建筑安排到不同的海拔高度,这样既自然,又具有美感。平原地区也要以统一和协调为目标,平原地区的乡村布局常为对称式的团块状分布,在布局上缺乏中国园林式的布局美感,这是需要进行改进的地方。西北地区的窑洞建筑,整体样式统一,只是在外观上还需要通过绿化等对建筑立面进行整体的装饰和绿化,使其更加美观和协调、更具地域特色。国外发达国家的乡村建筑布局在这方面是优秀的代表。例如,荷兰的乡村,建筑样式统一美观,布局科学合理,与优美宜人的环境仿若一体,仿佛建筑就是从周围的环境中长出来的,人情味浓厚,气氛温馨恬静。

在公共建筑的布局上,要综合考虑公共建筑的服务半径、主要使用人群情况、交通组织等内容,结合当地景观特色,使其和谐地融入宏观景观中。比如,老年活动中心的设置,要考虑到其服务对象为活动不便的老年人,所以在位置上要尽量选择与老年住所较近的位置,同时还要考虑地形的影响。商店、广场尽量设置在村中心、交通便利的位置。学校、村委会等的布局一般在相对安静的地段。学校出于安全的考虑,不能安排在地形险要的位置。农村卫生院要设置在交通便利的道路旁边,环境幽静,整洁卫生,空气清新。

乡村聚落是乡村居民的聚居地,是他们居住、休憩、交往以及从事部分生产活动的场所。乡村聚落景观以人文景观为主,主要由乡村聚落形态、乡村建筑形态以及乡村环境构成。然而,由于地域自然条件、历史演化过程以及生活方式的不同,乡村聚落景观也存在显著的差异。

对一般人而言,乡村聚落景观是一种外在的表象,即人们对其特征和形象的认识与了解,也即视觉所感受到的环境物质形态。除了物质形态层面外,乡村聚落景观还包含了精神文化层面,也即乡村居民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意义。这对乡村居民而言,具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就是这些表象下所体现的乡土文化,他们对聚落景观存在着一种切身的归属感与不可分的整体感。因此,乡村聚落景观的整体内涵,是形态、行为和文化三者的统一,它们有形或无形地影响着乡村聚落景观。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乡村聚落的发展过程带有明显的自发性。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乡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批乡村聚落面临改建更新的局面。按照以往的做法,每家每户根据经济条件自行改造更新,造成乡村建筑布局与景观混乱的现象。乡村更新没能有效地保护和继承乡村聚落的固有风貌,反而造成更多景观上的新问题。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乡村聚落景观规划与设计一定要摆脱一家一户分散改造更新的模式,采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的办法。

乡村聚落景观规划与设计的目的:①营造具有良好视觉品质的乡村聚居环境;②符合乡村居民的文化心理和生活方式,满足他们日常的行为和活动要求;③通过环境物质形态表现蕴含其中的乡土文化;④通过乡村聚落景观规划与设计,使乡村重新恢复吸引力,充满生机和活力,聚落布局和空间组织以及建筑形态体现乡村田园特色并延续传统乡土文化的意义。

(一)乡村聚落整体景观格局

乡村聚落景观面临更新的局面,传统聚落在当今社会与经济发展中,已经很难满足现代生活中的各种需要。另外,也并非传统聚落的空间元素和设计手法都适用于聚落景观更新的规划与建设。尽管今天的聚落已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早先的聚落,但它必定带有原有聚落的基本特征,其中的一些重要特质和优点在今天的生活环境中,仍然是良好的典范。例如,聚落与乡村环境肌理的和谐统一;可识别的村落景观标志;宜人的建筑和空间尺度;良好的交往空间等。

国外在这方面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如在乡村聚落更新中,德国在创造新的景观发展和新的景观秩序时,非常注意历史发展中的一些景观特性,很好地保持了历史文化的特性,表现为:①聚落形态的发展与土地重划及老的土地分配方式相吻合,使人们能够了解当地的历史及土地耕作过程(辐射型)。②对于丧失原有功能的建筑,引入新的功能,使其重新复活。③对外部空间的街道和广场空间进行改造,使其重新充满生机。④在对传统建筑认识的基础上,创造了新的建筑形式与使用模式,如生态住宅。⑤对已经遭到生态破坏的乡村土地、水资源,通过景观生态设计又重新找到了补救的方法。

对于需要更新改造的乡村聚落,在对其特色、价值及现状重新认识与评价之后,确定乡村聚落景观的更新方向,为聚落内在和外在的同步发展起导向作用。比如,聚落中心的变化和边缘的扩展,都必须朝向一个共同的第三者,即不再是原来的传统聚落,也不是对城市社区的粗劣模仿。这意味着在聚落内部需要有创新的措施,来适应居民当前的要求;在聚落外部要有一个整合的计划,以使其在聚落景观结构及建筑空间上更好地与周围的景观环境及聚落中心相协调。乡村聚落只有持续地改进其功能与形式,才能得以生动地保护与发展。聚落的发展需要表现其在历史上的延续性,这种延续性会加强聚落的景观特色及不可替代性。因此,在乡村聚落景观格局的塑造上:①聚落的更新与发展充分考虑与地方条件及历史环境的结合;②聚落内部更新区域与外部新建区域在景观格局上的协调统一;③赋予历史传统场所与空间以具有时代特征的新的形式与功能,满足现代乡村居民生活与休闲娱乐的需要;④加强路、河、沟、渠两侧的景观整治,有条件地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休闲带;⑤突出聚落入口、街巷交叉口和重点地段等节点的景观特征,强化聚落景观可识别性;⑥采用景观生态设计的手法,恢复乡村聚落的生态环境

在城市化和多元文化的冲击下,乡村聚落整体景观格局就显得格外重要。乡村聚落的景观意义在于景观所蕴含的乡土文化所给予乡村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以及安全感。只有在乡村居民的认同下,才能确保乡村聚落的更新与发展。

(二)乡村建筑

乡村建筑是以传统民居为主的乡村建筑。中国具有丰富的乡土建筑形式和风格,乡村建筑面临的问题无不反映着当时当地的自然、社会和文化背景。乡土建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一直面临着保护与更新发展的问题,但却有着良好的传承性,使人们从中把握到历史的发展脉络,这种传承性,直至工业文明尤其是现代主义泛滥之后才出现裂痕。当前,城市建筑形式不断侵蚀着乡村聚落,新建筑在布局、尺度、形式、材料和色彩上与传统聚落环境及建筑形式格格不入,乡村建筑文化及特色正在丧失。乡村建筑更新与发展需要统一的规划,确定不同的更新方式。

在乡村聚落内部,即保留的区域,乡村建筑更新与发展面临三种方式。①保护。对于有历史或文化价值的乡村建筑,即使丧失了使用功能,也不能轻易拆除,应予以保护和修缮,作为聚落发展的历史见证。②改建。对于聚落中一般旧建筑应视环境的发展及居住的需求,在尽量维持其原有式样的前提下进行更新,如进行内部改造,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对聚落中居民自行拆旧建新造成建筑景观混乱的建筑,如建筑形式、外墙装饰材料及颜色,更需进行改建,这也是目前乡村聚落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改建很难完全与整体的聚落环境相协调,但可以改善和弥补建筑景观混乱的现象。③拆除。对于无法改建的旧建筑,应予以拆除。

在乡村聚落外部,即新的建设区域,相对来说,乡村建筑具有较大的设计空间,但需要用从当地传统建筑中衍生出来的新的可供选择的建筑语言来替代那些毫无美学品质的媚俗的新建筑,这同样适用于拆村并点重新规划建设的乡村聚落。

(三)行为活动与场所空间景观

杨·盖尔在《交往与空间》一书中,将人们在户外的活动划分为三种类型: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对于乡村居民,必要性活动包括生产劳动、洗衣、烧饭等活动;自发性活动包括交流、休憩等活动;社会性活动包括赶集、节庆、民俗等活动。在传统村镇聚落中,有什么样的活动内容,就会产生相应的活动场所和空间。①必要活动。如井台和(河)溪边,这里不仅是人们洗衣、淘米和洗菜的地方,而且是各家各户联系的纽带。因此,人们在井边设置石砌的井台,在溪边设置台阶或卵石,成为人们一边劳动一边交往的重要活动场所。虽然形式简单,但是内容丰富,构成了一幅极具生活情趣的景观画面。②自发性活动。门前或前院是人们与外界交流的场所,路过见面总会打个招呼或寒暄几句。街道的“十字”“丁字”路口具有良好的视线通透性,往往是人们驻足、交谈活动较频繁的场所,人流较多。而聚落的中心或广场,有大树和石凳,成为老年人喝茶、聊天和下棋的场所,在浙江楠溪江的一些聚落还有专供老人活动的“老人亭”。对于儿童,一堆草、一堆砂和一条小溪都是儿童游戏玩耍的场所。③社会性活动。供人们进行此类活动的场所并不特别普遍,它往往伴随集市、宗祠和庙宇等形成而出现。集市不仅是商品交易的场所,也是人们交流、获取信息等的重要途径,同时还是村民休闲、娱乐的好地方。民俗活动,如节庆、社戏祭祀,由于参与的人多,必须有足够的场地,往往结合祠堂、庙宇和戏台前的场地设置,成为聚落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聚落入口不仅具有防御、出入的功能,还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这种多功能性,使之成为迎送客人、休息和交谈等公共活动的场所。

可见,中国传统聚落的场所空间与人们的行为活动密不可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与活动内容发生了一定改变,传统村镇聚落的一些场所已经失去了原有功能,如井台空间,自来水的普及,使人们无须再到户外的井边或河(溪)边洗衣、洗菜。对于这样一些与现代生活不相适应的空间场所,并不意味着要把它完全拆除,它是聚落发展的一个历史见证;可以通过对井台环境的改造,使之成为休闲交流的场所,让其重新充满活力。

现代乡村居民除了日常交往外,对休闲娱乐的需求日益增加,如健身锻炼、儿童游戏、文艺表演、节日庆典和民俗活动等,这就需要有相应的活动场所。对于新建的乡村聚落,场所空间的景观规划设计应体现现代乡村生活特征,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

1.街道景观

乡村聚落街道景观不同于城市街道景观,除了满足交通功能外,还具有其他功能,如连接基地的元素,居民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居民驻留和聊天的场所。景观规划设计既要满足交通功能,又要结合乡村街道特征,如曲直有变,宽窄有别,路边的空地,交叉口小广场及景点等,体现乡村风味。影响街道景观的元素不仅仅是两侧的建筑物,路面、人行道路灯、围栏与绿化等都是凸显街景与聚落景观的重要元素,因此,必须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

(1)路面。大面积使用柏油或混凝土路面,不仅景观单调,而且也体现不出乡村的环境特色,因此需要根据街道的等级选择路面材料。对于车流量不大的街道,选用石材铺装,如小块的石英石,显得古朴而富有质感。对于无人行道的路面两侧边缘,不设置过高的路缘石,路边侧石与路面等高或略高出路面一点。

(2)人行道。除非交通安全上有极大的顾虑,否则人行道应尽量与路面等高或略高一点,通过铺装材质加以分隔或界定。材料最好选用当地的石材。

(3)路灯。灯具是重要的街道景观元素。乡村街道照明方式与城市不同,不适宜尺度过高的高杆路灯。小尺度的灯具不仅能满足照明,而且与乡村街道的空间尺度相吻合,让人感觉亲切与舒适。灯具的造型也要与环境相协调,体现当地的文化内涵。(www.xing528.com)

(4)围栏。对于乡村环境,不宜用混凝土或砖砌的围墙。围栏最好以木材、石材或绿篱等自然材料,给人简单、自然、质朴的感觉,它们永远适合于乡村地区。

(5)绿化。路面或人行道两侧与绿化交接处不用高出的侧石作为硬性分隔,而是通过灌木丛或草坪塑造自然柔性的边界。除非地形因素,一般不采用砌筑的绿化形式,如花池。另外人工的花坛、花盒、花盆也是一样,除非绿化条件困难而采用这种方式作为补救措施,一般最好不要使用。

2.亲水空间

水空间是传统乡村聚落外部交往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在于水是重要的乡村景观要素,更主要是其实用价值和文化内涵,主要满足生活、灌溉、防火以及风水的要求。除了自然的河、溪流外,没有自然条件的聚落,也采取打井、挖塘来创造水空间。

浙江杭州滨江区浦沿镇东冠村有450多年的历史,村内散布着四个大小不一的池塘,分别为安五房大池、宣家大池、傅家大池和曹家大池,当时修建这些池塘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几大家族为解决村民生活、生产用水而修建的;二是风水上的需要。随着现代乡村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这些池塘由于失去了原有的功能而逐渐废弃。然而,这些池塘的生态、美学及游憩价值并没有丧失,仍然能成为适合不同人群的交往活动场所和空间。目前,东冠村结合聚落的更新,对这些池塘进行分批改造,为居民营造多个休闲游憩的亲水空间,使其重新充满生机和活力。已经治理改建的曹家大池,修建了驳岸和亭子,成为聚落的公共活动场所,但在景观生态设计方面还比较欠缺。对于新开发建设的乡村聚落,应根据自然条件,结合原有的沟、河、溪流和池塘设置水景,避免为造景而人为开挖建设的水景。

河(溪)流与游憩活动。相对来说,乡村河(溪)流具有多样化的水流形态的特征,因此各式各样的水域及水岸游憩活动,都可能在此寻得合适的空间环境作为活动发展的依托。例如,中国台湾乌溪流域乡村溪流景观游憩空间设计,更多的是从乡村旅游的角度,满足人们日趋增长的休闲游憩的需求。溪流游憩空间的设计目标,应随基地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然而,溪流环境本身具备自然资源廊道、脆弱的生态等相同的环境基本特性。因此,其整体设计目标又有共同性,既可以满足游客休闲游憩的需求,又可以保护溪流的生态环境。该项目把溪流游憩活动特性总结为三类。①水中活动,包括游泳戏水、捉鱼捉虾、潮溪和非动力划船;②水岸活动,包括急流泛舟、休息赏景、打水漂和钓鱼;③滩地活动,包括骑自行车、野餐烤肉和露营。在游憩项目设置上,根据不同地段溪流特性来确定具体的游憩活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对溪流驳岸栖地提出了改善策略,主要有通过改变水体状态、配置躲避空间、增减水岸遮蔽物、增加事物来源以及复合处理等方式。体现在景观生态设计上有5类(堆石法、植栽法、浚潭法、枯木法和设施法)13种方法。这些方法不是消极扮演环境保护的角色,而是结合景观设计,使之成为游憩设施的一部分,这不仅在于增进生态平衡的价值,也在于提供更多高品质的溪流游憩机会。

3.老年中心

传统乡村聚落虽然有许多老年人的活动场所,但是都在室外,受气候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如今,由于年轻人外出打工以及生活水平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现代乡村聚落中也开始出现老龄化现象,因此,乡村聚落在更新时,结合当地的条件,设置老年中心很有必要。例如,1998年,浙江柯桥镇新风村投资270万元修建了具有江南园林风格的村老年活动中心,面积近6 000平方米。老年活动中心是新风村实施的一项“夕阳红工程”,集小桥流水、假山石径、楼台亭阁、鱼池垂钓、四季花木和休闲娱乐于一体,设有棋牌、影视、书报和茶座等项目,已成为全村重要的休闲娱乐场所。

4.儿童场地

传统乡村聚落没有专供儿童娱乐的活动场所,水边、空地和庭院成为他们游戏玩耍的主要场所。乡村聚落的更新应考虑儿童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的需要。儿童场地应具备相应的游戏玩耍设施,如滑梯、秋千、跷跷板、吊架和沙坑等。考虑儿童喜水的特点,可以结合浅缓的溪流、沟渠设计成儿童涉水池。具有自然性和生态性的农用水道景观,也能成为儿童的游憩场所。

5.广场

服务于现代乡村居民的娱乐、节庆和风俗活动的往往是乡村聚落的广场。与传统不同,现代乡村聚落广场往往与聚落公共建筑和集中绿地结合在一起,并赋予更多的功能和设施,如健身场地和设施、运动场地和设施等。乡村聚落的广场必须与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活动内容结合起来,严禁在乡村地区仿效城市搞所谓大广场等形象工程。这种现象在一些乡村地区已有出现,广场大而空,多硬质铺装少绿化,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而且很不实用,与乡村环境极不协调。2004年2月23日原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公开发布了《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各地城市一律暂停批准红线宽度超过80米(含80米)城市道路项目和超过2公顷(含2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这种不切实际、盲目建设的现象在乡村地区得到一定遏制。

(四)乡村聚落绿化

绿化能有效地改变乡村聚落景观。目前村镇建设中,乡村聚落绿化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建设也相对比较滞后。从现状看,大多数还停留在一般性绿化上,该绿的地方绿起来,但缺乏规划,绿化标准低,绿化档次低。乡村聚落绿化需要整体的规划设计,合理布局,不仅为乡村居民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生态良好的生活环境,而且也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最大限度地创造出经济效益,增加乡村居民的经济收入。由于地域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不同,乡村聚落绿化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和尊重群众习俗的原则,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乡村聚落绿化指标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有保护价值的传统聚落,要以保护人文景观为主,不千篇一律强调绿化覆盖率;对于旧村更新改造,要照顾到当地的经济实力,实事求是,做到量力而行;对于新建的乡村聚落,可相应提高绿化标准,绿地率要达到30%以上。

1.乡村聚落绿化类型

乡村聚落绿化类型一般分为:①庭园绿化,包括村民住宅、公共活动中心或者机关、学校、企业和医院等单位的绿化;②点状绿化,指孤立木,多为古树名木,成为乡村聚落的标志性景观,需要妥善保护;③带状绿化,是乡村聚落绿化的骨架,包括路、河、沟、渠等绿化和聚落防护林带;④片状绿化,结合乡村聚落整体绿化布局设置,主要指聚落公共绿地。

2.村民庭院绿化

对于目前大多数乡村居民庭院,绿化与庭院经济相结合,春华秋实,景致宜人,体现出农家田园特色。庭院除种菜和饲养家禽外,绿化一般选择枝叶展开的落叶经济树种,如果、材两用的银杏,叶、材两用的香椿,药、材两用的杜仲,以及梅、柿、桃、李、梨、杏、石榴、枣、枇杷、柑橘和核桃等果树。同时,在房前道路和活动场地上空搭棚架,栽植葡萄。对于经济发达的乡村地区,乡村庭院逐渐转向以绿化、美化为主,种植一些常绿树种和花卉,如松、柏、香樟、黄杨、冬青、广玉兰、桂花、月季和其他草本花舟。此外,还可用蔷薇、木槿、珊瑚树和女贞等绿篱代替围墙,分隔相邻两家的庭院。

屋后绿化以速生用材树种为主,大树冠如泡桐、杨树等,小树冠如刺槐、水杉和池杉等。此外,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可在屋后种淡竹、刚竹,增加经济收入。

3.聚落街道绿化

街道绿化形成乡村聚落绿化的骨架,对于改善聚落景观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街道的宽度,考虑两侧的绿化方式。需要设置行道树时,应选择当地生长良好的乡土树种,而且具备主干明显、树冠大、树荫浓、树形美、耐修剪、病虫害少和寿命长的特点,如银杏、泡桐、黄杨、刺槐、香椿、楝树、合欢、垂柳、女贞和水杉等乔木。行道树结合经济效益考虑时,可以选用银杏、辛夷、板栗、柿子、大枣、油桐、杜仲和核桃等经济树种。由于街道宽度的限制而无法设置行道树时,可以选用棕榈、月季、冬青、海棠、紫薇、小叶女贞和小叶黄杨等灌木,或结合花卉、草坪共同配置。

4.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是目前许多乡村聚落景观建设的重点,各种农民公园成为公共绿地的一种主要形式。公共绿地应结合规划,利用现有的河流、池塘、苗圃、果园和小片林等自然条件加以改造。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活动需要,在公共绿地中设置必要的活动场地和设施,提供一个休憩娱乐场所。除此以外,公共绿地强调以自然生态为原则,避免采用人工规则式或图案式的绿化模式,植物选择上以当地乡土树种为主,并充分考虑经济效益,以体现乡村自然田园景观。

例如,浙江余姚市泗门镇小路下村是“宁波市园林式村庄”“宁波市生态村”和“浙江省卫生村”。2005年10月,被正式命名为“全国文明村”。自2002年起,小路下村先后兴建了“一大两小”三座绿色公园,分别是新村公园、南门公园和文化公园。新村公园位于新建好的新村住宅区,占地0.67公顷。南门公园位于该村南大门。

文化公园位于村中心位置,占地面积达3.3公顷,投资300万元,是余姚市档次最高、规模最大的村落文化公园。公园以绿色为主题,有文化宫、小桥凉亭、石桌、戏台和广场等设施,有香樟、香椿、广玉兰等树木花草上百种。另外,还有一棵高达20 m,树龄达150年以上的银杏树。文化公园的建成,为全体村民和广大外来员工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和健身的高雅场所,也进一步提高了文明村和园林村的品位。

5.聚落外缘绿化

乡村聚落外缘具有以下特点。①它是聚落通往自然的通道和过渡空间;②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没有明显的界限;③提供了多样化的使用功能;④表达了地方与聚落的景象;⑤是乡村生活与生产之间的缓冲区,它能达到平衡生态的目的。

目前新建的大多数乡村聚落,绿化建设只注重内部绿化景观,而不注重外缘绿化景观,建筑群矗立在农业景观之中,显得非常突兀,与其周围环境格格不入。每幢建筑物独立呈现,与地形缺乏关联性,与田间地块缺乏缓冲绿带,这是村镇建设中聚落破坏自然景观的一种突出现象。

乡村聚落应注重外缘绿色空间的营造,但并不意味着围绕聚落外缘全部绿化,而是因地制宜,利用外缘空地种植高低错落的植被,并与外围建筑庭院内的植被共同创造聚落外缘景观,形成良好的聚落天际轮廓线,并与乡村的田园环境融为一体。一般聚落入口是外缘绿化的重点,这在传统村镇聚落景观中得到充分体现。外缘绿化一般考虑经济树种为宜,如栽桑种果,选择栽植干果的树种,有银杏、板栗、柿、枣和山楂等,除美化环境外,还能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为防风沙侵害,聚落外缘绿化还具有护村的作用,一般在迎主风向一侧设护村林带,护村林带可结合道路、农田林网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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