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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的基本特征-《中国文化通义》书评》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文学有几千年的历史,并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内容、风格、发展阶段,这其中都有不同的特色。因此要概括中国文学的基本特征,只能就其相对意义与一般意义而言。这就是说,中国文学的宗教色彩甚为淡薄,与西方文学长期受宗教支配不同。中国文学的表达,往往就是作家性情的表达。这一特点是中国传统文化长期培植的结果,是中国传统政治、传统道德长期积淀而形成的民族心理和审美意识。

《中国文学的基本特征-《中国文化通义》书评》

中国文学有几千年的历史,并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内容、风格、发展阶段,这其中都有不同的特色。因此要概括中国文学的基本特征,只能就其相对意义与一般意义而言。

1.带有浓厚的人文气息。我国文学源于五经,这是与政治社会人生密切结合的带有实用性很强的一大传统。儒家的“诗教”和“文以载道”的传统且不必说,就是道家思想,虽以自然主义为主,落实到超世游仙、山水田园上,依然带有浓厚的人文气息。朱光潜先生在《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一文中曾举受道家思想影响较深的屈原阮籍、郭璞、李白四大诗人为例,说他们“表面虽想望超世,而骨子里仍带有很浓厚的儒家淑世主义的色彩,他们到底还没有丢开中国民族所特具的人道”。至于受佛教影响较深的谢灵运、王维和苏轼三人“虽有意‘参禅’,却无心‘证佛’,要在佛理中求消遣,并不要信奉佛教求彻底了悟”。这就是说,中国文学的宗教色彩甚为淡薄,与西方文学长期受宗教支配不同。西方名著如但丁的《神曲》、弥尔顿的《失乐园》、班扬的《天路历程》,以及歌德的《浮士德》等,都与宗教传统有密切关系。它们或是通过天堂、地狱、亚当、夏娃,或是通过鬼神、上帝、圣母、基督去追求理想的世界。相反,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早在《诗经》里就有“怨天”的思想。屈原更是以怀疑的态度,对日月山川、天地神灵提出了诘难和苛问。这些建基于人间的文学作品所具有的浓厚的人文气息,反映了中国文化的早熟。

2.性情与道德合一,文学与人格合一。中国文学的表达,往往就是作家性情的表达。这种现象显然是受了道德精神的影响。如前所述,诗既要言志,又要以“无邪”为准,所以要有伟大的文学,必先有崇高的道德和伟大的人格,而人格是由气质和性情决定的。在先秦儒学中,虽然把性与情分为两个层次,但在本质上却多认为是相同的。《礼记·乐记》有“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的话,就是把情与欲作了区别。但汉代董仲舒以后,逐渐把情与欲混同起来,至宋儒则完全把情看作是一种私欲。所以张载提出“心统性情”的说法,即通过道德的功能,对性、情加以疏导、转化,使其能自然而然地发生与礼乐文章相互配合的作用,成为一种合理的、有节制的冲动。也就是说,情欲必须经过改造,受道德的制约与调节,使之“发而皆中节”,这就是所谓的“致中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庸》)。文章、礼乐只有合乎“大本”与“达道”这一中庸的标准,才能“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礼记·乐记》)。这样,在消极方面,便消解了情欲与道德良心的冲突性,把道德和情欲融合在一起。就道家来说,一般讲“无情”。《庄子·德充符》说:“有人之形,无人之情。”“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由此可以看出,道家以无情为情,而这种“无情之情”,乃是指去掉束缚于个人生理欲望及是非的内在情感,以超越上去,显现出与天地万物相通的“大情”。有这种大情,即可达到一种境界,庄子谓“上神乘光,与形灭亡,此谓照旷。致命尽情,天地乐而万事销亡。万物复情,此之谓混冥”(《庄子·天地》)。可见,儒、道两家在“情”的问题上是相通的。儒家的“中和”原理和道家的“万物复情”说相互补充,深刻影响了中国文学的创作与发展。第一,中国文学之成家,不仅在其文学风格与技巧,而主要在于作家个人的生活陶冶和心情感应。即重视作家的人格,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忠君报国、交友爱民成为文学的最高题材,而爱情、家庭、个人在文学作品中表现不强烈。第二,从道德立场出发,视俗文学为旁门左道,市井下流,不能登上文学的大雅之堂,而只能流传于民间。第三,不以表达纯情的文学为上品,往往强调情理兼综,文质并重。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中国文学更富有委婉、含蓄、典雅、肃穆,而缺乏直率、狂热、奔放、潇洒。

3.委运知命的乐天精神。由于中国文学深受中国哲学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往往把宇宙看作是一个生生不息的有机整体。在这种宇宙观的影响下,文学作品亦多把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描写成一种亲和关系,很少表现人的自由意志对命运的抗争。在希腊文学中,往往通过英雄死亡来表现正义的毁灭,但英雄的精神,即“人的自由意志”却是不可战胜的。因此在西方文学中(尤以悲剧、英雄史诗为代表)常常是以英雄为主角,以毁灭为结局,在死亡与毁灭中显出崇高,给人以强烈的刺激和震撼。(www.xing528.com)

中国文学与此相反(亦有个别情况与西方相同),陶渊明“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的诗句,正可反映中国诗人平和中庸的心境。他们的作品往往也有“愁”“怨”等心理矛盾的反映,但仍缺乏波涛汹涌般的激情和极度的内心矛盾。由于受政治、道德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哲学观念的影响,中国的诗人和作家对死亡、剧痛、伤害、不公正等都采取一种“委运知命”的态度,很少表现人与外部世界及社会现实的激烈冲突,因此也就缺乏悲剧性格。王国维曾说过,中国民族是乐天的民族,其文学作品往往反映这一性格。他说:“善人必令其终,而恶人必离其罚,此亦吾国戏剧小说之特征也。”[12]对于中国文学(主要是戏剧)这一特征,“五四”以来曾遭到胡适鲁迅等人的严厉批评。胡适认为,中国戏剧文学中表现的“‘团圆迷信’乃是中国思想薄弱的铁证”。他甚至把团圆主义文学说成是“说谎的文学”,因为那些“团圆快乐的文学”,“只能使人觉得一种满足”,“而决不能叫人有深深的感动,决不能引人到彻底的觉悟,决不能使人起根本上的思想反省”[13]。胡适对中国传统戏剧的抨击,可以说是从历史反思的角度对中国传统文化所做的总结,这是与他的西化立场分不开的。

综观我国古典悲剧的结局,确实团圆的居多。这一特点是中国传统文化长期培植的结果,是中国传统政治、传统道德长期积淀而形成的民族心理和审美意识。中国古典悲剧的结局正反映出中国文化的理想主义特点,其结尾处,要么请出世间的清官或好皇帝为民申冤;要么是让剧中主人公在仙境或梦境里团圆;要么是受害者的后代长大成人,报仇雪恨。[14]人世间的邪恶不是用自己手中的长剑去铲除,而是靠精神上的胜利以得到安慰。因此,鲁迅先生尖锐地指出,中国悲剧不敢写实的团圆主义乃是国民性弱点的一种表现,是掩饰缺陷和粉饰现实的病态心理。其表现在思想上就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病;表现在艺术上就是掩盖矛盾的浅薄病。“中国如十景病尚存,则不但卢梭他们似的疯子决不产生,并且也决不产生一个悲剧作家或讽刺诗人。”[15]鲁迅在谈到唐代小说——元稹的《莺莺传》时也有一段精辟的论述。他说:“张生和莺莺到后来终于团圆了。这因为中国人底心理,是很喜欢团圆的,所以必至于如此。大概人生现实的缺陷,中国人也很知道,但不愿意说出来,因为一说出来,就要发生‘怎样补救这缺点’的问题,或者免不了要烦闷,要改良,事情就麻烦了。而中国人不大喜欢麻烦和烦闷,现在倘在小说里叙了人生底缺陷,便要使读者感着不快。所以凡是历史上不团圆的,在小说里往往给他团圆;没有报应的,给他报应,互相骗骗。——这实在是关于国民性底问题。”[16]鲁迅对中国古典戏剧的批评,也是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视角来观察的,具有深刻的思想性。但这种团圆结局,又不完全是国民性问题,它更深刻的根源乃在于中国的传统政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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