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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经营变迁及服务规律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开始这些信息服务基本都是无偿的,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及经营意识萌生,各地陆续开展有偿信息服务和信息经营。中央电台以原经济信息部为基础,成立了以发展综合信息经营为任务的信息中心。同企事业单位合办、联办节目是广播媒体开展信息服务和经营的一种重要方式。随着信息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发展,电台开始组建横向的广播电视协作网,拓宽信息源,发挥群体优势。

中国广播经营变迁及服务规律

改革开放之后,顺应经济政策和商品流通需要,新闻媒介一改过去以政治新闻为主的内容架构,增加大量的市场信息和经济新闻。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广播电台相继开办经济信息类节目。早在1979年广东电台就与新城电台、香港电台等一起创办粤港澳经贸专线栏目。1984年初,北京电台开设《信息服务》节目,每天播出3次,每次5分钟,主要为听众购物提供服务,同时也播出科技新产品、图书、旅游、影视等方面的信息。最开始这些信息服务基本都是无偿的,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及经营意识萌生,各地陆续开展有偿信息服务和信息经营。[25]所谓信息经营是指“将信息和信息服务以商品形式向需求者提供”。从1985年到1988年,各地电台的信息经营活跃,成为广播界开展经营创收的代表性尝试,经营范围迅速拓展,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有的甚至具有相当规模。[26]1986年珠江经济广播电台开播后,创建了近60人的信息部,在广播界首创了“整点信息”节目,每逢整点安排播出5分钟的市场信息、科技信息、金融信息、海外商情、综合信息、供求信息等,晚上7点还有一次今日信息总汇,全天播出18次,市场上的肉、蛋、鱼、菜等商品价格尽在其中,让人足不出户便可知市场行情。开播两年后,先后为社会500多个单位牵线搭桥,促成技术转让、推广、商品物资交易成交额达两千多万元,[27]电台从中实现信息经营纯收入近100万元。1987年北京电台将原属于广告部的《信息与广告》节目划归新闻部并改名《信息服务》节目,并开办“63号服务台”直接为首都消费者服务。中央电台以原经济信息部为基础,成立了以发展综合信息经营为任务的信息中心。在湖北省,电台信息节目得到普遍发展,一个县级电台每年发布的信息服务稿件都在千条以上,1988年全省仅县级电台的信息服务有偿收入达到120万元。[28]有的电台还以经济信息节目为依托,办起了名优产品服务部、产品经销门市部,将信息宣传与产品销售结合起来。

广播信息服务和经营出现的20世纪80年代,正是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理论上被确认、在实践上飞速发展的时代。[29]80年代初叶,我国数以百万计的企业走上商品生产的道路,了解市场、传播信息成为迫切需要,而原来隶属于行政机关的信息通道狭窄而迟钝,因信息不畅导致的盲目生产现象出现,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由于信息服务跟不上,在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中吃亏上当的事件也层出不穷。为了获取信息,生产者、经营者转而向大众传播媒体求助,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传递信息。经济界的需求得到国家顶层的支持,1984年,邓小平为《经济参考报》题字“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1985年3月,万里指示:“要办一个经济电视台,着重宣传经济新闻,经济信息、商业行情和广告”;1986年3月,李鹏批示:“今年年底中央电视台开办一套经济信息节目,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广播电台正是在商品经济的大发展,急需大量经济信息的社会背景下开始自己的信息服务的。[30]时任广东电台副台长的余统浩曾详细总结电台信息经营的四种方式,[31]并预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广播信息市场的发育将会加快,各类由电台主办的信息交易所、交易会以及以电台为核心的信息开发组织等必将出现”。

需要指出的是,狭义的信息经营往往不包括广告,在不少电台内部广告经营部门和信息经营部门是分设的,以广东电台为例,一直到21世纪依然有广告部和信息部两个经营部门。但也有一部分电台例外,比如1988年1月北京电台广告部在运行九年后曾更名为“经济信息部”,1989年初河北电台成立广告信息部,下设广告、公关、信息三个科,由此可见在广播经营开端时期,信息经营的重要地位。(www.xing528.com)

广播信息经营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政府机构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部门,历来是电台的信息来源之一,同时又可以是电台的服务对象。二是企业,既包括生产市场信息、出售信息设备及提供信息服务的部门,如电信业、金融业保险业,也包括需要形象策划、文化传播、公关服务等的中小企业,很多企业正处在一个适应商品竞争需要而改进内部经营管理方式和调整外部经济关系的时期,需要有效的产、供、销信息。三是家庭和个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种各样面向个人的如提供医疗保健法律咨询就业介绍等信息服务受到欢迎。

同企事业单位合办、联办节目是广播媒体开展信息服务和经营的一种重要方式。合办节目一般是指政府部门、社会机关团队、企事业单位出资与电台联合举办的特定专题节目,有合办单位出资的有奖征文、征答、知识竞赛等内容,也可视为合办节目。[32]改革开放后,政府机构、教育机构、相关社会组织等纷纷与广播媒体联办、赞助、特约播出节目、栏目,并支付一定费用。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电台与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合办节目以及在节目中开展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的活动越来越多,在湖北等地联办节目已由少数几个台发展到95%以上的台,[33]与每个台联办节目的单位也是逐年增多,合办节目费用逐渐成为电台的重要创收形式之一。随着信息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发展,电台开始组建横向的广播电视协作网,拓宽信息源,发挥群体优势。1988年前后,参加省会电台《经济信息联播》的成员台已发展到23个,年信息发稿量近300件,营业收入近100万元。[34]在加强各类信息传播的同时,电台通过举办新闻信息发布会、信息交流会、对一些产品组织群众评比等活动,成为企业与民众信息沟通的桥梁。1988年全国广播电视厅局长会议明确指出“为了满足社会各方面的特殊需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要主动为各界提供方便,开辟集资合办节目、有偿服务等合作渠道”[35],从政策上肯定了“合办栏目”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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