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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就业在集群升级中的演进机理研究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非正规就业及集群相关理论的文献综述第一节非正规就业理论的国外研究历史及进展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对IEM的研究已经形成了制度化。因而,为了推进我国的IEM实践,及时借鉴国际的研究成果、拓展IEM的理论及实际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非正规就业在集群升级中的演进机理研究

第二章 非正规就业(IEM)及集群相关理论的文献综述

第一节 非正规就业(IEM)理论的国外研究历史及进展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对IEM的研究已经形成了制度化。美国有专门的产业关系研究协会,与美国劳动统计局一起每年都对IEM的就业安排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和跟踪研究,并对外提交报告供政府和企业参考。美国的研究包括观察IEM给劳动力市场结构带来的挑战,解释IEM增加的原因,分析IEM给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总结经济社会特别是企业主和劳工对IEM的反应等。这些基础研究为美国政府在劳动力市场的宏观政策方面提供了科学决策的依据。尽管美国的劳动力市场与中国有很大差异,但美国在IEM与新经济发展方面的基础调查和研究分析至少在观察、研究问题的方法和策略上,对我们研究IEM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启示。因而,为了推进我国的IEM实践,及时借鉴国际的研究成果、拓展IEM的理论及实际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国外学者对IEC和IEM领域的研究历程

将国外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过程进行梳理,可以发现他们的研究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主要是由ILO对加纳、肯尼亚等地区的研究报告为开端,以非洲和拉美地区为主要研究区域,认识IEC的性质、类别及存在的主要职业领域(Hart,1973;Ferman、Ferman,1973;Gutmann,1977;Field,1975;Feige,1979;Simon、Witte,1979;Gutmann,1977)。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90年代初),即发展中国家研究阶段,涉及的区域已由非洲与拉丁美洲国家扩展到全球领域(特别是承认在发达国家也存在该现象),内容涉及IEM的形成原因、表现形式、统计以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利用关于第三世界国家的各种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研究者们开始考察发达国家中IEC的性质和动态(Portes、Sassen-Koob,1987;Sassen-Koob,1989;Stepick,1989)。虽然在欧洲国家也已观察到类似的经济活动(Light,1979;Feige,1979),但IEM这个概念最初并没有在美国流行起来。直到Ferman、Ferman(1973)将IEC交易活动当做美国城市中城镇贫民生存的一种途径,从而在这一领域作出重大突破。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 ),即全球范围的IEM维权阶段,主要讨论IEM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工会谈判力、性别问题(Nelson,1999)、行业和职业(McCrohan,Smith,Adams,1991;Marcelli,Pastor,Joassart,1999)、社会保障、收入差别(Jensen,Cornwell,Findeis,1995;Nelson,1999)等内容。

二、非正规就业(IEM)定义的演变

关于IEM的研究首先从“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就业”这两个概念开始。“非正规部门”第一次正式出现在ILO对加纳城镇劳动市场的一项研究中(Hart,1973)[1]哈特区分了大企业及政府机构中的货币工资雇佣和城市劳动力中存在的自我雇佣,指出在非洲城市中心的居民中存在着多种小规模创业性活动,主要目的是为谋生和取得经济收益。继而使用在ILO对其他非洲城市劳动市场状况的报告以及世界银行对第三世界城市化和贫困状况的系列研究中(Sethuraman,1981;Mazumdar,1975),指的是贫穷的发展中国家那些自我雇佣者及小规模家庭企业,常与贫困、失业、低生产力相联系。后来在分析平等、经济机遇、社会发展等问题时,“非正规经济”(下文简称IEC)一词首次得到广泛应用,被作为一种描述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的方法。

通常情况下,IFS包括合法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和交换,这些商品和劳务缺乏相应的经营许可,违反了城市规划法规,未能申报纳税义务,不遵守管理合同和劳动状况的劳动法规,并且(或者)也没有供应商和顾客之间关系的法律担保。因而,从概念、方法和理论上都很难界定IFS的确切性质、规模和重要性。[2]起初在国外学者的研究中,关于非正规部门(Informal Sector)概念还存在多种表述,如:非正规经济(Informal Economy,Mc-Crohan、Smith,1986)、影子经济(Shadow Economy,Frey、Weck、Pommerehne,1982;Cassel、Cichy,1986)、隐藏经济(Hidden/Occult Economy)、黑市经济(Black Economy,Dilnot、Morris,1981)、地下经济(Underground/Subterranean Economy,Simon、Witte,1982;Houston,1987;Subterrean Economy,Gutmann,1977)、灰色经济(Gray Economy)、非法经济(Illegal Economy)、平行经济(Parallel Economy)、不规则经济(Irregular Economy,Ferman,1973),等等,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混乱性。

IFS的定义很多,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基于企业(enterprise)的定义,如在《1991年局长报告:非正规部门的困境》中,ILO进一步将IFS定义为“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生产规模很小的生产、服务单位”,具体地说有三种类别:一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类;二是家庭企业;三是独立的服务者。另一类是基于就业(employment)的定义,如世界性的网络组织WIEGO[3]认为,IFS包括所有领取非正规工资的工人,不管是在正规部门还是IFS。

后来十几年中,国际组织对这两个概念的界定不断发展完善。1993 年1月召开的第15届国际劳动统计学家大会(ICLS)对IFS就业概念进行了核准,清楚界定了它的两层含义,一是何谓IFS,二是何谓IFS就业。1997年,ILO在《城市贫困与非正规部门》报告中补充指出:IFS的范围只包括被视为“合乎社会愿望的有酬经济活动”,不包括犯罪、卖淫、乞讨和贩毒等活动,进一步对其进行了规范。在对IFS关注的同时,人们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IEM呈现出多样性,不仅发生在IFS,也发生在正规部门。因此,第15届ICLS的定义存在一定问题:“非正规部门就业”是个不完全的指标,与“非正规就业”概念不同,无法用于IEM所有方面的统计与分析。继而,ILO在2002年第90届国际劳动大会上对“非正规就业”进行了讨论,并在2003年第17届ICLS上进行了核准。

十几年来,IEM方面的问题不断列入联合国有关会议议程,研究重点是相关概念的界定。其中,联合国德里IFS统计专家组(简称德里专家小组)成立于1997年,主要是依据国际通行的定义框架,致力于协调各国关于IFS的定义、交流IFS统计的经验、提高统计的质量和可比性。其阶段性研究成果体现于自1997年以来召开的7次会议及其报告中,最终的研究成果体现于联合国2008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修订中。

国际经合组织在2002年出版的《未观测经济测算手册》(Measuring the Non-observed Economy—A Handbook)中,将IFS的生产列为未观测经济的四个方面之一,并在第10章专门论述了IFS的定义与测算,使人们对其相对地位及与地下生产、非法生产等概念的关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三、关于IEC和IEM的几个问题

(一)IEC和IEM的特征

IEC和IEM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直接对其界定将非常困难,学者往往从其特征入手进行描述。哈特(2004)认为,“不确定性”是判断是否属于非正规部门的主要特征,尤其是在雇工的收入和劳动关系方面,如果某一部门中的雇工收入不稳定、岗位经常变动或经常面临失业的危险,这一部门可被认为是非正规部门的一部分。Chen(2004)则认为,非正规部门只是那些努力削减成本的小企业,它们增加了部门内企业的竞争力,因而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是互补的。与此对应的是,有些学者从法律角度出发,认为非正规部门的主要特征是不具备法定资格或者不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这样的组织可以获得某些竞争优势,比如未经注册的企业可以逃避纳税和其他成本,如职工养老金保险金(OECD,2002)。另外一些学者(张新岭、孙友然等,2008)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认为非正规部门是一种用来进行数据分析和帮助制定政策的概念,后来又把它当做一种数据采集概念,用于反映常规统计渠道没有覆盖的经济活动。

理论界比较有共识的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

第一,合法/非法收入的区分。

按照产品/服务生产、交易方式的区别,非正规的经济活动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例如,食物、衣物和幼儿看护服务是合法的商品和劳务,但其提供者却可能是被合法管制的也可能不受管制(Raijman,2001)。我们所指的IEM活动本质上并不违法,而是违反了某些非刑事的法规或法律,如不交税、违反了劳动法规等(Castells、Portes,1989;Portes、Sassen-Koob,1987;Sassen-Koob,1989;Stepick,1989),由此产生的商品和劳务的收入也只是未能完税、未经登记,本身都是合法的,与犯罪行为(比如违法的黄赌毒、洗黑钱、买卖赃物或人口等)产生的非法商品、非法收入之间有着明显的不同(Cross、Johnson,2000)。

第二,现金是最一般的交易媒介。

IEC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交易双方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现金支付,而不是工资表或者信用卡,目的就是要避免活动登记(McCrohan、Smith、Adams,1991:22—23)。这种制度安排的本质可以用“账外经济”或“不见光经济”等流行提法形象地体现出来。

IEC中的某些交易也可能是建立在服务交换基础上,常被称为实物交换或易物交易,如交易一方提供了汽车修理服务但可能不收费,而是让身为油漆工的另一方为自己完成房间的装修工作。这种交易的重要组成元素就是没有官方记录。

第三,是未登记的收入或工资。

如上所述,这类交易的本质在于现金交易或者易物交易,不产生交易记录,因此其收入是不上报、不交税的。从事非正式工作的个人及雇佣他们的企业都遵从这种制度安排。非正式工作者不会在税收表格上申报这种收入,雇主也不会在纳税申报表上登记这些雇佣记录。

税收问题是个值得考虑的重要方面。并不是所有经济活动都在政府机构登记、纳税、受到监管,不同政府机构关注IEC活动的视角也不同(McCrohan、Smith、Adams,1991)。税收机构可能只在非正规收入超过一定水平时才分外感兴趣,相反,国民收入及生产核算部门的经济学家们则关注所有的非正规收入。

当市场活动分为应税和非应纳税活动时,情形就要复杂得多。这里“应税”不仅要缴所得税,还应缴销售税、营业税等税种。难点在于非法经济活动虽然在GNP定义之外,但却是应税的;合法的市场活动属于GNP的一部分,却可能是应税的也可能是非应税的,取决于主体的总收入水平。McCrohan等人建立了一个四方格分类体系对此进行了区分,如图2-1-1。

图2-1-1 应税收入和可测算的市场收入间的关系
资料来源:McCrohan、Smith、Adams,1991:24。

第四,IEM的劳动条件。

最后一个特征是工人的工作状况——劳动法、卫生条件、安全隐患、无视城市规划法规的经济活动地点等(Castells、Portes,1989)。在盈利所得、保障等方面,IFS一般被看做是正规部门的劣势替代选择。由于没有正式的就业记录,劳动者可能会获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薪酬,享受不到社会保障、劳工补偿、失业保险等合法待遇。在大多数非正规的经济安排中,年龄、工资、劳动时间等方面的就业标准常常被忽视。劳动者的工作场地可能很不利于健康,器械也可能不符合标准,安全性很低。

综合来看,所谓非正规部门IFS主要是指在产业规模和类型上是小规模的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的单位;在经济特征上具有低进入壁垒、生产要素贫乏、就业效果差、组织水平低、劳动与资本未区分、劳资关系不稳定甚至恶化等特征;在与主流经济及国家的关系上,存在着未被官方记录、逃避纳税和政府监管等因素;在法律地位上可以区分为互相交叉的未申报经济和非法经济,但一般不包括违法的经济犯罪活动。

至于非正规经济IEC,哈特认为这是一种贫困的边缘现象。而卡斯泰尔和帕斯(1989)认为,非正规经济只是一种统称,很难有一个严格的界定,应将其理解为一种特定生产关系的收入产生过程,而不是一个实体,也不是一种个人状态。沙森(1994)也认为,不能把非正规经济看做是一系列有明确界定的部门,也不能把它和正规经济截然对立起来,它们是相互作用的。他们认为,非正规经济是生产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而不是一种边缘现象;正规与非正规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生产和分配形式是否合法,而不是最终产品是否合法;非正规经济的核心特征是不受制度的规制。由于规制背景的存在决定了非正规经济的特征,因此应通过研究与正规经济的关系来理解非正规经济,其边界不是静态不变的,而是处于一种动态缓慢变化状态,它与正规经济、非法经济都有密切联系。

(二)IEC/IEM的性质、作用和影响

1.发展中国家

传统上,经济学家将IEC活动与发展中国家联系在一起(De Soto,1989;Field,1975;Marshall,1987;Sethurama,1981),并且强调它在税收领域的负面影响(Reed,1985)。只有较少研究对工业化国家中IEC的规模、作用和影响进行了探讨。部分原因在于许多分析家都认为,IEC活动只是失业者和贫困人口的暂时选择,随着经济的发展,将形成强大的城镇工业基础,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会提高,因而IEC会趋于消失(Marcelli、Pastor、Joassart,1999)。

自由市场的支持者们认为,市场机制的自行其是能让经济主体(包括小生产者)都去追寻最经济的结果。秘鲁著名经济社会学家德·索托(1986)指出,“选择正规工作还是非正规工作并不是人们个性使然,而是对进入合法就业体系的收益和相对成本进行理性比较的结果”,他在《另一条道路:第三世界里看不见的革命》中对秘鲁IFS的生产效率做了详细研究,得出IFS的劳动生产率高于正规部门的结论。他们认为,在发展中国家,IEC中的企业家最终会取代外国资本及其企业家,并为这些国家形成完全的市场经济奠定基础。但该结论能否成立还不能肯定,因为大量的IEC都规模太小,资本金也不足,缺乏与正规部门的联系,不足以实现这种预想。许多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IEC的作用是为城镇贫困人口和女性提供边缘性就业机会,因而构成了一张社会安全网;另一些学者坚信,如果有充足的资本、发达的技术、配套的制度支撑体系,IEC中的企业将不断成长,并有助于缓解发展中国家较高的失业率和贫困率。

有些人将IEC看做是“伪装的失业”,是正规经济中成本削减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正规的雇佣方式不仅可以削减人工、直接降低边际成本,从长远来看,还能降低行业工资标准(Portes、Walton,1981)。这种观点还主张,只有政府进行干预,扶植本土非正规企业,IFS才会具备充足的资本积累,并形成高水平的企业竞争力,从而与大型外资企业抗衡并取而代之。

2.工业化发达国家

还有一些理论讨论了IEC在发达国家存在的目的及对经济社会的作用。积极方面的主要观点有:IEC为处于正规经济之外的人设置了安全网(Raijman,2001);减少了经济结构变动对弱势群体的负面影响,起了经济“减震器”的作用(Hart,1970;Light、Roach,1996;Morales,1997;Staudt,1999;Stepick,1989;Tienda、Raijman,2000);为正规部门内部的人提供了补充的就业机会;填补了正规经济的空白,以丰富多样的产品、服务满足了社区、民族聚居区的特殊需求。Gerber(1999)认为,IEC“已经成为贫困人口的重要生存战略,失业者就业机会的重要提供者,企业家的培训基地,新企业诞生的源泉,现代企业成本削减策略的一部分”。非正规工作也可能是大企业进行经济结构重组,为了使成本最低或者增加灵活性而将某些业务转包的一种策略(Raijman,2001)。

也有研究试图解释近年来IEC活动在工业化国家(包括美国)的复兴,并且对认为IEC中都是自我雇佣的、成功而幸福的企业家的浪漫主义想法提出挑战,指出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和法律约束,IEM产生了很多消极方面。

第一,为了能直接降低企业的人工费用,IEC中的大部分就业者都“在低于正常条件的环境下为私人企业工作”(Macelli、Pastor、Joassart,1999),劳动状况和待遇堪忧。

第二,由于许多非正规活动都需要各种物质、人力资本,如土地、原材料、器材、设备、技术等,而这正是穷人所缺乏的,于是学者认为,处于正规经济并拥有资源、资金、能力和雄心的人也许更可能从事IEM,从而会导致经济两极分化。一方面,勤勉的小康家庭可能同时在正规经济和IEC中经营;另一方面,经济上处于边缘地位的家庭则在两种经济中都缺乏机会(Pahl、Wallace,1985),这将使社会中最贫困、最脆弱的人群进一步边缘化。Sassen(1997)将发达国家IEC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结构变动相联系,也指出,IEM加剧了收入的不平等,提高了生产经营成本。所以,政府应该采取措施扩大正规部门的就业机会,从而让IFS消失(Moser,1984)。

第三,从基于生产的制造业经济转向基于服务和信息的经济是以技术进步为特征的,这会导致生产效率迅速提高,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并且削弱工会的力量。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企业将工人从正规经济中驱赶出去,客观上推动了IEM的发展(Raijman,2000;Aponte,1997;Castells、Portes,1989;Gowan,1997)。

(三)IEC与正规经济的关系

IEC包括自我雇佣和工资雇佣两种方式,下面分别描述这两种IEM与正规部门之间的关系。

对某些人来说,在IFS的自我就业是主要收入来源,但更多情况下会与正规的工资雇佣方式及转移支付,如公共福利、私人投资或储蓄等相结合(Raijman,2001;Ferman、Berndt,1981;Hoyman,1987;Morales,1997a,1997b;Tienda、Taijman,2000;Uzzell,1980),充当补充主业收入的“副业”。所以,常会出现同一天内在两种经济间进行转换的现象。

对另一些人来说,非正规工作也可以用工资支付。Williams和Windebank(1998)指出,一方面有大量非正规工人从正规部门获得薪酬,同时也有大量正规工人其工资水平只相当于非正规工人。雇佣非正规工人除了能直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会增加正规工人的利益。比如,可以将降低的人工成本用于为高层次正规工人加薪(Marcelli et al.,1999),在劳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这是“留住”员工的有效方法。

托达罗等认为,IEC可以被理解为主流经济的边缘部分(Todaro,1969),其意义在于,非正规工作主要由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人来完成,从而为穷人提供了安全网(Ferman、Henry、Hoyman,1987),为最贫困、最边缘、没有机会进入正规部门的人提供了收入渠道。其拥护者通常认为,在存在女性就业壁垒的条件下(尤其是正规部门),促进并支持女性进入IFS对她们及其家庭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谋生策略(Berger、Buvinic,1989)。还有学者(Duncan,1992;Gutmann,1977)则主张,正规工作和非正规工作大体上是互相替代的,即当人们在正规经济中失业时,就会转向IEC以维持生计。

Raijman简要概括了Portes和Sassen-Koob(1987)提出的正规经济和IEC间的四种关系。(1)非正规市场营销链。有些行业通过非正规的营销链来消除维持固定销售队伍所需的各种成本。在街头小巷那些看似杂乱无章的摊贩,实际上被一些中介商管理得有条不紊,而这些中介都依托正规的企业和公司(Portes,1994a,1994b)。(2)非正规的供应链。非正规工人是本地购买商投入品的供给者,而购买商则将产品卖给中心批发商,后者最终与正规企业相联系(Fortuna、Prates,1989;Gowan,1997)。(3)建筑和修理服务。正规企业常常雇佣非正规工人进行建筑、修理服务等活动。非正规的转包方式使正规企业得以维持较小规模的常规员工队伍。专门的服务常常是先分派给主要承包商,然后进一步调动IEC网络(即非正规的次级承包商和劳动者)进行(Stepick,1989)。(4)生产制造。制造业中的转包业务很多都是依赖“外部从业人员”、自我雇佣个体进行的,但实际上这些人都为大企业工作(Fortuna、Prates,1989;Portes,1994b;Sassen-Koob,1989)。

Ratner(2000)举了很多例子说明,在IEC中取得的成功依赖于可以从正规部门获得的商品、服务、市场、技术等要素并将之熟练运用到IEC活动中的程度。例如,正规就业工人可以使用单位的工具设备在工作时间之外从事非正规工作。Stepick(1989)进一步区分了IEC中的独立部门(isolated sector)和综合部门(integrated sector),并分别描述了两者与正规部门的关系。独立部门指的是正规经济的边缘性活动,如育婴、家政、汽车修理等;而综合部门指的是那些通过一系列中介与大企业间接关联的工人所进行的活动(Raijman,2001)。

(四)IEM的分类

关于分类问题,二元劳动市场理论(Doeringer、Piore,1971;Saint-Paul,1997)提供了一种途径来理解劳动市场中非正规工作的作用。[4]劳动市场被分为四类:一级、二级、非正规、非法。(见图2-1-2)这种分类法的问题在于,它是根据阶层、种族、性别所假设的离散性分类。其他研究则发现,许多人明明可以很容易地进入一级市场却选择从事IEC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或者作为补充收入的一种途径。

图2-1-2 劳动市场分类
资料来源:Cross、Johnson,2000:102。

另一种分类法是根据工作背景进行划分的。如图2-1-3所示,非正规就业可能是受雇他人也可能是自我雇佣,每种类型中又各自包含两种制度安排:受雇他人可能是受雇于小型、中型或大规模企业并将之作为主业,或是为主业雇主进行的“加班”。自我雇佣可能是自己做生意,也可能通过不太正规的方式向亲友等提供自制产品或服务。

图2-1-3 非正规工作的分类结构
资料来源:由国际劳工组织的研究结果整理而来,2002:12—13。

(五)IEM形成原因的探讨

1.非正规部门就业的成因探讨

Martha Chen(2006)将非正规部门的成因分为四种思想学派[5]

(1)二元论学派:由国际劳工组织(ILO)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该理论认为,非正规部门中进行的是边缘性生产活动,这是与正规部门截然不同的——它为贫困人口提供收入,在危险时期形成一张保护网(ILO,1972;Sethuraman,1976;Tokman,1978)。二元论学派认为,由于存在经济的缓慢增长,间或伴随人口增长的相对过快,现代社会不能够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来吸收剩余劳动力,这一点决定了非正规经济活动的持续性。

(2)结构性学派:由Caroline Moser和Alexandro Portes(以及其他学者)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提出。该理论把非正规部门看做是次生经济单元(微型公司),能够实现较低的投入和劳动力成本,从而增加对大型资本企业的竞争力。结构性学派的模型区别于二元学派,它把不同的生产方式和形态不仅看做是共生的,而且是相互依赖,不可分离的。(Moser,1978;Castells、Portes,1989)这一学派将非正规生产关系的持续增加视为资本发展的天性。

(3)守法主义学派:由Hernando De Soto于20世纪80—90年代提出。该理论认为,非正规部门的组成者是那些有勇气的微型企业家,他们选择进行非正规活动是为了避免进行正规登记的成本、时间和精力(De Soto,1989)。根据De Soto等人的理论,只要正规的生产仍需要麻烦的手续和昂贵的成本,微型企业家就会继续选择非正规生产。根据这种观点,不合理的政府规章制度会扼制私人企业的发展。最近,De Soto正支持通过财产公证的办法,将非正规企业家非正式持有的财产转换为实有资本(De Soto,2000)。

(4)不守法主义学派:由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和新自由决策者提出。该理论认为,非正规企业主故意避开规章和税收来从事非法的生产和服务。这一观点可以联系到非正规经济是地下经济或黑色经济的定义。根据不守法主义学派的解释,非正规企业主选择了非法的,甚至是犯罪的运作方式,来规避税收、商业规章、电费、租金和其他正规活动的成本(Maloney,2004)。

这四种学派从不同的角度对非正规部门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剖析,指出了其存在及发展的微观基础。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非正规部门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它代表了贫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均、追赶、差异化。

2.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成因探讨

Matthew Mc Keever(2006)的研究指出,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全球性的经济结构调整,正规部门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呈现下降趋势,并且由于一度的经济不景气,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了减少工会的压力和降低生产成本,开始将一些业务向外打包,由此也产生了一批非正规经济的企业。1997年,英国劳动关系服务机构对71家企业雇佣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动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75%的企业是为了便于配置劳动力,追求灵活经营;17%的企业是为了完成在旺季增加的业务;8%的企业是为了削减人工成本。也有学者指出,非正规就业的经济活动还有助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迅速适应市场与企业的高度不确定性,这突出表现在新兴产业集中的地区,如美国西海岸的“硅谷”地区,只是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也需要一批具有技术专长的灵活就业者(任远、彭希哲,2007)。经济伴随着更紧密的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提倡更多非规范和脱离刻板性工作的创新的自由,而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则扩展了经济活动灵活性的能力。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正规部门里的人力资本结构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由于一般劳动力成本的升高和对拥有高技术能力人才的需求,使得正规部门衍生出来了非正规部门,以此来对部门结构进行调整,更好地适应世界经济的发展。

关于非正规就业成因的探讨,各个视角得出了各种解释原因,我们可以归纳出最主要的原因是降低成本。成本包括:制度成本,指有创业的制度成本和农民工等进入城市的制度成本;人力成本,指企业由于工会干预和政府保障制度等带来的成本;时间成本,指对高技术人员、高创新性、高灵活性人才时间限定的成本;体力成本,指对达到退休年龄却又有工作精力的人过高劳动强度的成本。

(六)IEC/IEM规模估算方法的探讨

由于IEC的存在,给国民经济体系的各个层面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从经济角度来看,IEC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了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并且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了经济上的黑洞;从金融层面来讲,IEC使名义货币供给与实际货币需求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不仅影响了货币正常的有效执行,还容易导致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现象,从而危及整体经济;从统计角度看,其直接导致了GDP指标的失真,导致了劳动力统计数据的扭曲,使得各种统计信息存在较大误差,甚至互相矛盾;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IEC是腐败的源泉,其恶化了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造成了人们价值观的扭曲,但是IEM的存在促进了就业,从另一方面来说其又起到了稳定社会的效用。当Hart于1970年提出“非正规部门”概念的时候,国外对于IEM和IEC统计的研究也正式拉开了序幕。

由于IEC的性质特殊,对其规模的估计就成为一项巨大挑战。Stack (1974)、Lowenthal(1975)、Dow(1977)等人进行了人种学研究,强调了城镇内部的IEC活动。Ferman将人类学民俗志方法(anthropological ethnography)与调研技术结合在一起,对底特律地区进行了研究,并从1978年开始报告研究结果。这种技术后来成为类似的地方性局部研究的标准方法(Pahl,1984)。

当前,该领域已有的知识大多来自民族志(ethnographic)研究和实地(field)研究,通过深度访谈及其他定性的信息搜集技术获得。学者们使用这种方法在不同地区,包括密苏里州(Campbell et al,1993)、宾夕法尼亚农村地区(Jensen et al,1995)、美国西南部地区(Roberts,1994)、纽约城(Sassen-Koob,1989)、迈阿密(Stepick,1989)等地进行调研,在IEC活动的特征、性质、种类,从业人群、从业原因等方面得到了丰富的信息。虽然学者们尝试了各种方法和途径,衡量方法和程序仍然不确切,Feige (1977)宣称所有测量方法都存在缺陷。经过40年的发展完善,统计方法从最初的简单抽样调查到如今的通过模型进行多方位的研究,可以说,对于非正规经济的描绘正逐渐趋于准确,但由于非正规经济的隐蔽性、复杂性、交叉性、区域性及其特殊性,各种统计方法又都存在着不足和缺陷。从对象上进行划分,现有的统计方法可以分为整体规模估算方法和分类规模估算方法;从调查手段上进行划分,可以分为直接调查法和间接估算法两种。本书采用后一种分法,对现有的调查方法进行简要的说明。

1.直接调查法

直接调查法指的是借助直接调查的手段来获取有关IEC或IEM规模信息的一类方法,其又包含专项调查法和税收审查法。

(1)专项调查法。专项调查法是指专门组织对某一区域进行规模信息的调查,一般使用问卷进行调查,调查的对象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一般居民。对于企业的调查,其调查内容一般包括企业的实际生产规模、上报有关政府单位的生产规模、企业的税收缴纳等情况;对于居民的调查,一般包括收入的获得情况、收入的支出情况、工作单位等信息,重点是居民收入的来源,以了解居民是否参与了IEM。总体来说,专项调查法由于其针对性和数据的真实性,能较好地反映IEM的情况,以及人们对IEM和IEC的看法,因此,专项调查得出的结论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并经常拿来和间接法得出的结论相比较,以此来对间接法得出的结果进行修正。但是,由于专项调查法需要的时间、人力、物力较多,不适合进行大规模的调查。Isachsen、Klovland、Strom(1982)用这个方法对挪威的IEC进行了调查,Lucian-Liviu Albu、Mariana Nicolae(2001)也用专项调查法对罗马尼亚进行了调查估算,Kim(2003)对俄罗斯进行了调查,Schneider(2007)也用这种方法对澳大利亚的IEM进行了调查,并得出了较准确的估算。

专项调查法的优点是获得的数据信息全面,并能较准确地估算IEM的规模;而其缺点则是其结果仅代表某个时间点的静态值,无法显示动态的趋势,并且数据的可靠性依赖于被测人群的态度,需要较大的观测样本量。因此,如果是为了得到全面、详细的数据,专项调查法是首选方法。

(2)税收审查法。所谓税收审查法,指的是在严厉的制裁威胁下,强迫被调查者上报其真实的收入情况,然后根据调查所得资料与调查前的原始申报资料进行对比,用两者的差异程度来估算未申报收入所占的平均比例,以此来对IEC进行估算的一种方法。其一般由财政部门或税务机关选择有逃税可能的个体进行调查。这种方法在西方国家得到了较广泛的应用,如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瑞典等国家都采用这种方法对本国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估算出IEC的规模。Feige(1986),Witte(1987),Engel、Hines(1999)等学者均认为税收审查法是获得IEC规模的有效途径。

税收审查法的优点是被测试者回复率较高,且回答的准确性也较高,另外调查的成本相对于专项调查法可节约很多。而其缺点则是获得的数据仅限于逃税部分,而如非正规部门、非法生产等方面的信息无法获得,且相对于专项调查法其基础数据的可获得性偏弱,只能对某一群体进行调查,另外前期的人员筛选也会造成获得数据的偏差。因此,如果是专门调查偷税、漏税方面的情况,税收审查法是最佳方法。

2.间接估算法

由于直接调查方法耗时长、范围有限且成本较高,学者们多采用间接的方法对IEM和IEC的规模进行估计,在潘雪涛、封进(2004)对其总结的基础上,本书根据徐蔼婷(2009)的归纳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1)货币需求法:假设非正规经济为了避开监管,常常采取现金支付交易的方式。所以,如果非正规经济上升,货币需求也上升。先跨期估计出货币需求方程,然后控制收入、支付习惯、利率等变量,从而分离出由非正规经济引起的对货币的过度需求。该方法由Tanzi(1980)提出,并被广泛使用,如Klovland(1980),Mirus、Smith(1982),Kirchgaessner(1983)用该方法分别对挪威、加拿大、德国的IEC规模进行了估算。该方法的优点是对货币需求的影响因素作了较全面的考虑,且相关的数据能从政府公布的资料中获得;而其缺点是认为税收因素是导致IEC的唯一因素这点与现实不符,因而其估算结果将比真实的IEC规模偏小。

(2)交易法:假定正规国民收入与交易量之间有固定的比例关系。根据费舍等式MV=PT,假设货币流通速度(V)已知,则可以得到交易总值(PT)。根据交易总值估算出名义GDP(正规+非正规)之后,非正规经济的规模就等于名义GDP减去官方GDP(Feige,1979,1989,1996)。(www.xing528.com)

(3)生产函数法:首先利用CD函数估计非正规就业的规模,这部分就业没有被官方统计到,但是这部分就业的产出已经纳入了官方统计;然后,根据已知的劳动力产出弹性α和资本产出弹性β,可以分行业计算出非正规产出的规模。

(4)收支测量法:在一定条件假设下,通过对国民收支情况的测量或家庭收支情况的测量,将国民账户差异或住户家庭的收支差异归因于IEC的存在,并通过IEC规模与收支差异的数量关系来获得估算的一类方法。具体有国民账户收支测量法、家庭收支测量法、消费者支出单一方程法、消费者支出需求系统法。

(5)劳动力投入法:通常企业调查得到的劳动力数据要低于家庭调查得到的数据。以两者之间的差额乘以人均增加值,可作为对低估部分的估计(ISTAT)。

(6)L-M电消费法:一部分家庭用电实际上是用于非正规经济活动。因此,用包括非正规人均产出等一系列影响家庭消费的变量估计出家庭用电量,然后根据每单位电耗带来的GDP产出,可以计算出非正规经济规模。

(7)K-K电消费法:假设GDP的电消费弹性接近于1。因此,用电量消费估计出整个经济的规模,减去官方统计的GDP,即得到非正规经济的规模。该方法由Kaufmann和Kaliberda两位学者于1996年提出,虽然饱受争议,却仍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8)结构方程法:把非正规经济存在的多个原因和非正规经济的多种影响放在一个框架中进行估计。非正规经济存在主要有三个原因:征税太重、管制过严、抵触捐税的情绪(后两者数据难收集)。假设非正规经济的规模会受到一系列指标的影响,从而估计出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进一步估计非正规经济的变化和以后的规模。具体包括MIMIC法、Giles法、联合模型法。

间接估算方法的最大好处就在于其不用进行长期的调研就能估算出IEC和IEM规模的动态变化情况,但由于推理逻辑的不同,以及采用的中间变量和实际变量之间的差异性,间接估算方法的准确性比较低,且各种间接方法估算出来的结果可能存在很大的差距。表2-1-1显示了意大利和美国采用各种估算方法的相对偏离率[6]

表2-1-1 意大利和美国间接估算法各估算结果的相对偏离率比较[7]

下面介绍用于美国的四种测算方法及其估计结果。

●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即在GNP核算之外形成产出的美元价值比例。

●占调整后总收入的百分比:即不作为应税收入上报的经济活动百分比和美元价值。

●占经济活动人口的百分比:在IEC就业的人口比例。

●非正规经营的企业数量估计:在美国经营的小型企业数量。

1.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早期研究者(Guttman,1977;Feige,1979;Tanzi,1980,1982)通过计算在国民生产总值之外的产出占GNP的比例估计了IEC规模。为了简化,测算根据实际流通货币量与基于“合法”经济需求的预期货币量间的差额进行,但不同学者的估计值相差很大。Guttman是第一个使用该方法测算IEC规模的学者,他估计1978年IEC大约占GNP的10%,或者1766亿美元(Castells、Portes,1989)。同年,Feige计算得出IEC大约相当于“7000多亿美元”,或约占GNP的27%(Mattera,1985)。另一位学者的估计值要低很多,仅占GNP的4.4%(Tanzi,1980,1982)。IRS(美国国税局)对约50000名纳税者的记录和其他支出分析进行了详细研究,得到的结果与Guttman相似,约占GNP的8.5%(Castells、Portes,1989)。其他学者认为“占GNP的10%”是合理的初步估计值(Mattera,1985)。

2.占调整后总收入的百分比

较近期的研究表明,以前用GNP百分比法做出的估计可能有误,并建议采用“调整后总收入(AGI)百分比”来估计。Feige(1997)建议把AGI差额作为对IEC的一种非官方测算值,因为AGI差额可以作为未申报收入的估计值。他指出,1992年AGI差额已经上升到5000亿美元,而其中有一部分货币是在国外循环流转的(约占40%),但仍然有约3000亿美元在美国流通(既包括合法活动也包括非法活动)(Feige,1997)。

3.占经济活动人口的百分比

社会科学家尤其是社会学家使用了第三种方法,更多地强调IEC的结构,他们试图弄清楚是哪些人、在哪些地理区域、哪些行业从事IEM,还提供了IEC活动类型的具体分析(Frey、Bruno、Schneider、Friederich,2000)。这种方法对一国经济的组成部分中从事IEC活动的人口进行测算,产生了“经济活动人口百分比”的估计值。这种方法使用了两个变量。

(1)在某些岗位中不缴纳社会保障税的个体比例。Hoyman(1987)使用这种方法测算得出结论,在关键行业中有大量工人以此为基础从事非正规工作。估计值在不到20%(裁缝和针线工)和超过84%(幼儿工作者)之间变动。

(2)在特定城市部门从事非正规工作的人口百分比估计值。可根据下面三种测量标准进行计算。

[8]几组不同数据间的差额,如工作数量和就业人数、总交易量和现金交易量。

②根据就业特征从公共信息数据库中找出IEM的相关个体来,如自我雇佣者、存在高比例小企业或非法移民的行业等。

③以直接访谈为基础,对特定地区特定行业中的非正规工人进行人种学研究(Marcelli、Pastor、Joassart,1999)。

学者对洛杉矶的研究发现,大概有9%~29%的就业是非正规的(Marcelli、Pastor、Flaming,2002:Summary)。虽然这只是对洛杉矶的估计值,但也传达出一些信息,即其他的城市地区也会达到这个水平,远比那些主观臆测的观察家们设想的规模要大。

4.非正规经营的企业数量估计

最后一种测算方法是“至少部分时间从事非正规经营的企业数量估计值”。这种方法可能最具有猜测性,以学者对许多小型企业(very small entrepreneur,VSE)行为观察后的估计值为依据。VSE即员工人数少于8或10的公司①,在美国经济中占据很大比重。Castells和Portes(1989)指出:“1965年在普查中大约有3/4的美国企业属于VSE,他们吸收了大约1/7的经济活动人口(EAP)。而二十年后,这个数字几乎未变……”基于下列原因,Castells和Portes将普查数据中的VSE数量当做在IEC中经营的企业数量的替代性指标。

(1)小企业不引人注意、可以随意搬迁,这种背景最适合临时雇佣、隐瞒不报收入等非正规的做法。

(2)直接观察进行的研究表明,尽管许多小企业不得不取得营业执照(因而会显示在总量数据中),但他们的劳动管理办法大多不正规。

(3)由于规模很小,他们很容易转入地下,“可以前一天‘正式倒闭’,而第二天就以地下工厂的形式重新开张”(Castells、Portes,1989)。

第二节 国内学者对IEM概念的植入及其理论、实践发展

我国是在20世纪80年代将IEM模式引入实践的,但理论界对这个领域的关注则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初期的研究也是围绕概念界定展开,主要任务是将IEC与非法经济、地下经济等概念区分开来。不少学者对非正规部门就业和IEM进行了探索,如黄少军(1999),高玲芬、孙淑芬(1998),周国富(1999),冷熙亮等(2000,2001),陈淮(2000),胡鞍钢等(2001),董克用(2000),薛昭鋆(2000),谭琳(2000),等等。近年来蔡昉、姚益群、杨宜勇、蒋萍、彭希哲、冷熙亮、姚宇、李郁等对IEM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使人们对IEM的认识不断深入和丰富。

中国学术界对IEM的内涵与特征,基本与国际劳工组织的看法一致,“非正规就业是相对传统典型的就业形式而言的,它不同于正规的全日制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有稳定的劳动法律关系、有工资福利和收获保障的就业。是指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一种就业形式”(杨宜勇,2002)。另外,在我国还有“弹性就业”、“灵活就业”的说法,大多用于政府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如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2002)对灵活就业的概念作了如下定义:“所谓灵活就业是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几方面(至少一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多数学者认为个体或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小规模经济部门、小型私营经济中的从业人员、国有部门中的临时工、城市农民工等,皆应划入IFS的范畴(胡鞍钢、杨韵新,2001;丁金宏、冷熙亮,2001;谭琳、李军峰、刘丁,2000;吴涧生、左颖,2001;叶世芳,2001;李强,2002)。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弹性工时或兼业的就业方式,则不列入IFS经济(陈淮,2001)。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2001)认为,从技能要求上说,IEM既包括低技能IEM,又包括高技能IEM;从经济类型上说,非正规就业者主要包括私营、个体经济中的从业人员及正规部门中的临时工。吉林大学冯尚春教授(2005)则针对这种定义提出质疑,认为企业规模和性质不足以作为判断正规与IEM的标准,还应该涵盖就业者本身的技术特征和收入状况,而后者正是区分的关键。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2002年就业报告中按照灵活就业的特征和用工方式等作了细致分类,该体系虽然非常有助于人们理解IEM,但非常复杂。姚宇(2005)从非正规就业者选择这种就业方式的目的出发,将其大体分为三类:出于生存保障目的的IEM,出于追求个人职业自由发展的IEM,为享受税收、财政、工商等优惠政策而实行的IEM。

陈淮(2000)、胡鞍钢(2001)等人肯定了IEM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后者还预测这将是未来人们选择职业的发展趋势,经济结构的转型会带来就业模式的转型:“非正规化→正规化→非正规化”。李强(2002)专门针对农民工IEM进行了研究,强调应改善非正规就业者的就业与生存状况。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对这个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研究欧盟国家IEM管理制度的建设等,对我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2004年3月,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主办了“中国IEM的概念与政策”学术研讨会,来自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中国社科院、国家发改委,以及清华、人大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从不同研究角度对IEM提出了各自观点,各研究机构将进一步协助建立全国的IEM研究信息共享网络。

东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蒋萍教授(2005)从国际组织对IEM概念的界定入手,指出国际组织的概念界定仅是统计意义上的,而非经济学概念,接着针对我国在引入国际统计概念时存在的理解误区,结合图表较清楚地分析了非正规部门就业与IEM的国际概念框架,提出两者的最大区别是观察单位不同,前者是企业(enterprise),而后者是工作(job)。

冷熙亮等对IEM的微观实际操作层面进行了探讨。丁金宏、冷熙亮等(2001)基于“户口坝”对中国IEM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认为“户口坝”两侧城市和农村中IEM比例不同、就业者的心态不同,“户口坝”虽然分割了劳动力市场,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城市非正规就业者,避免了两者的激烈竞争(见图2-2-1)。他们分析得出我国IEM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特征:正规的IEM、为了就业而就业、面向社区的就业。

图2-2-1 “户口坝”分割的中国城市就业者构成与垂直流动
资料来源:丁金宏、冷熙亮、宋秀坤、B Hammer、徐月虎:《中国对非正规就业概念的移植与发展》,《中国人口科学》2001年第6期。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2005)认为,IEM是个全球现象,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并分别分析了IEC和IEM在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作用,得出结论:IEM特别适合于发展中国家在二元经济转换过程中创造就业,有利于经济转轨国家规避转型期的社会冲击;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则有利于企业采取“灵活经济”应对全球化竞争、产业变动趋势增强的市场不确定性;而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所有制变化的背景下,则有利于利用尚未全面成熟的劳动力市场配置资源,推进市场发育。

另一些学者则对我国IEM的规模进行了数量估算和分析,如高龄芬(1998)、孙淑芬(2004)、姚宇(2005)、蒋萍(2005)、姚裕群(2005)等,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概念界定和统计口径,估算结果也不一致。其中张彦(2008)把非正规经济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它们的共同特点在于难以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不好征税,在工作性质上确有“非正规性”,但都不属于不法工作。(1)紫色经济——不在白色经济(正规经济)中的那部分凭劳动挣得货币收入的工作,也是非正规就业中可被称为“隐性就业”的那部分工作,包括不在白色经济中的私人服务业或社区服务业,也包括用现金支付的兼职和个体经济;(2)橙色经济——完全合法但不好计算的家务劳动,人人都在某种程度上承担这种工作;(3)绿色经济——义务经济,不计报酬的在社区或社团从事公益性服务的志愿工作。其中紫色经济是非正规经济的主要部分,应该有针对性地对待这三部分经济。

孙雷(2004)从农民增收的角度分析非正规经济的规模,他指出当今中国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靠非农收入,尤其是在城市非正规就业所获取收入的增长。2002年,农民的非农收入人均1341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人均840元,当年农民增加的收入几乎全部来自非农业收入增加。而工资性收入是非农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增长则主要来自农民外出打工和在本地务工的收入增长。可以说,农民增加的收入基本来自于从事非正规就业的收入。潘雪涛、封进(2007)利用劳动者报酬法估计,2002年我国城镇非正规经济规模在3.72万亿~4.03万亿元,这可能还是一个相对保守的估计。汪洋(2007)通过构建回归模型得出,每增加1万人的非正规就业人员,将增加18.14亿元的GDP产出。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表明,1998年我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吸纳安置下岗职工达301万人次,1999年下岗人员中有80%以上属于非正规部门就业和非正规就业。蔡昉、王美艳(2004)的研究指出,6%左右的城镇人口实际失业率是符合有关我国真实失业率的经验研究的。另外,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城市中也有约25%~30%的住户从事非正规部门活动,加之居住在城市的农村人口,这一比例可能会进一步增大。吴要武等(2006)用66个城市的抽样调查数据,根据劳动者的岗位特征,分3种口径估计出2002年我国城镇非正规就业规模为10765.1万~12406.0万人。姚宇(2007)利用政府公布数据,以差值法为估计上线,汇总数据法为估计下线,然后取两者的中间值,推算出我国非正规就业总量2002年为12028.28万人,2004年上升到13601.18万人。

第三节 IEM社会效应的争论

非正规就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它代表了贫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均、追赶、低成本和差异化。其主要作用可归纳为降低成本,成本包括:制度成本——创业的制度成本和农民工等进入城市的制度成本;人力成本——企业由于工会干预和政府保障制度等带来的成本;时间成本——对高技术人员、高创新性、高灵活性人才时间限定的成本;体力成本——对达到退休年龄却又有工作精力的人过高劳动强度的成本(Tokman,1978;Moser,1978;Castells、Portes,1989;De Soto,1989,2000;Maloney,2004;Martha Chen,2006)。

Carneiro(1997)对巴西的研究指出,在1988年全球自由贸易化之前,巴西统计机构(IBGE)在价格相对稳定的一段时间里对经济的调查发现,大约13%的GDP由非正规经济或未注册的经济生产。Matthew McKeever (2006)的研究指出,非正规部门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政府不需要巨大的财政支出就能解决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失业问题,并且在某些方面还因为减少了强制执行的成本而获利。Saibal Kar和Sugata Marjit(2008)的研究也表明,非正规经济的发展能减少贫困。Rubery(2006)更指出,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缓解劳动力市场的紧张、解决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另据国际劳工组织的资料,20世纪90年代,整个非洲的新增就业机会中有90%以上是由非正规部门创造的,在一些拉美国家,新增就业机会几乎全部来源于非正规经济增长。同样,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力发展灵活就业,失业率持续下降,2000年2月已降至4.1%,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刘燕斌,2001)

托达罗(1988)的研究指出,非正规就业为穷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就业效果的社会分配有利于社会底层。这表明,非正规就业能缩小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能减少一个国家的贫困人口。我国学者对中国的研究情况也表明,从非正规就业收入的流向和劳动过程中受雇人员素质的提高角度讲,非正规雇佣有利于缩小城乡贫富差距,对于农村人口生活水平的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乡镇企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张古鹏等,2008)

从微观层面对于非正规就业的解读,最主要的理论是供求理论,即存在大量劳动力的供给和对非正规经济的需求。袁志刚(1997)指出,非正规就业拥有修复劳动力市场的调节功能,其实质就是让劳动力市场起作用的供求和价格尽量能够灵活地变动,从而使劳动数量具有易变性。

对于雇主或企业来说,一方面,采用非正规雇佣的用工方式可以使企业机动地配置劳动力,以应对需求变化不定的市场,企业采取一定比例的核心员工,再以多种方式灵活雇佣非核心员工完成生产,实现以低成本获取高效益的企业经营原则;另外,灵活用工还可以更有效地利用生产设备(曾湘泉,2004)。另一方面,选择进行非正规活动是为了避免进行正规登记的成本、时间和精力(De Soto,1989)。Pedro S.Amaral和Erwan Quintin (2006)通过构建成本模型指出,只有当获得的外界收益大于为此付出的成本时,管理者才会选择进入正规部门。这里的成本指的是进入正规市场所需要付出的如注册、税收、合同契约的遵守等固定支出。

对于雇员来说,或者对于自我雇佣者来说,进入非正规就业领域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在发达国家,非正规就业形式有非全日制就业、临时就业、兼职就业、远程就业、承包就业、自营就业、家庭就业等各种形式。其中,欧洲非正规就业的兴起很大程度是为了解决就业不足的问题,所以政府鼓励和吸纳大量家庭妇女参与劳动力市场,使女性得以在生育和照料家庭的同时,获得继续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工作渠道和机会。在发达国家,这些灵活性就业形式往往都有比较完善的就业管理和保障规范,其主要是对就业的补充,而在发展中国家则有着生存性的含义。

但是,非正规就业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也给城市和社区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自然环境的破坏、资源非有效利用、聚居区人口密度增加、低收入居民增加、居住设施恶化等带来的城市社会问题(托达罗,1988)。Stephane Straub(2005)从金融信贷方面阐述了非正规经济发展带来的弊端,他指出,非正规经济的发展会带来金融市场的混乱,可能导致金融资产的价值比社会平均价值低。但是,我国学者一般认为金融信贷方面是非正规就业的软肋,政府需要在金融方面加强对非正规就业的帮助,以促进其发展,促进其转型。同时国内学者从国家利益、社会分配等方面进行考察,认为非正规经济对国民经济存在着诸多危害:如非正规就业者逃避纳税和社会福利支付,使国家税收和社会福利支付总额下降,可能导致财政恶化及税率上升;不正当地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危害正规部门的利益,导致收入分配结果的不平等;影响城市环境和公共卫生,引发社会问题(蔡昉、王美艳,2004;张华初,2002)。非正规经济的发展可能存在一种自我强化机制,比如文武(2004)指出,为了吸引外资,很多地方政府会以各种地方政策牺牲法律的尊严和工人的权益。当地方政府与资方形成利益共生体时,所谓的优化投资环境便成为牺牲法律和工人合法权益的最好借口。非正规经济的发展可能会陷入恶性循环,政府需要创新和完善制度来指导非正规经济的发展。另外,非正规就业的确提供了很多积极的工作机会和收益,但是有时候相对于高昂的成本,收益是不足以使那些非正规就业者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的,从而非正规就业可能具有更高的成本。由于这类情况的存在,每个大城市都会有“城中村”的现象存在。

一般来说,在发展中国家,非正规就业由于进入成本低和灵活多样,成为大量人口维持基本生活的依靠。文献表明,在十几个独联体国家,正是因为人们普遍加入各种非正规经济活动,人民生活乃至国家才得以在如此剧烈的经济和社会变化中生存下来(蔡昉,2005)。大量的实证调查资料告诉我们,虽然大量中国农民进入了城市,但是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局面并没有随之消失,农民工难以真正被城市正规劳动力市场所整合,只能存在于第二劳动力市场,非正规就业成为其主要的就业形态。他们中绝大多数人进入了非正规部门,成为自我雇佣者或者受雇于私营、个体等小型企业;即使进入正规部门,干的也是完全相同的工作,却难以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待遇(蔡昉,2004;李强,2002;张华初,2002;万向东,2008)。杜玉华、文军(2002)从社会学角度认为,当代中国农村人口出现大规模、长时间的外出就业是“生存压力”和“理性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农民由“生存理性选择”向“社会理性选择”跃迁的具体表现。

总体来说,在发达国家,劳动者进入非正规部门主要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或者社会发展需要的一种灵活就业,是对正规经济的一种补充;而在发展中国家,劳动者进入非正规部门主要是因为制度、劳动力过多等原因无法进入正规部门,也就是说如果可以进入正规部门,这些劳动力就会选择在正规部门就业。选择非正规就业,是劳动者们综合所有因素的理性选择行为,体现了利益最大化原则,因而从雇佣视角来看,非正规就业是一种必然现象,是各方博弈的均衡解。

第四节 产业集群升级路径研究回溯

关于产业集群的产生和发展,最先的研究理论是基于Vernon在1965年提出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该理论指出,市场上的产品和人的生命一样,要经历形成、成长、成熟、衰退这样的周期。以此为基础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三个角度:(1)产品角度,指的是集群的演化与产品的更新换代有很大的关系,一种新产品的出现会形成一个集群,而这种产品的淘汰也可能使整个集群瓦解;(2)基于技术角度,指的是基础性技术方面所出现的重大变革,它足以在短时间内使现有的产业组织模式改变,并使产业空间疆域发生重大变化;(3)基于生物发展角度,指的是产业集群的增长与有限环境中的种群一样呈逻辑式增长趋势,初始阶段正的聚集效应会被随后阶段所出现的“拥塞效应”(Congestion effects)所逐渐取代(费农,2000;Greniner、Uzumeri,2001;G Tichy,2001;B Dalum、C Pedersen、G Villumsen,2005;陈剑锋、万君康,2002;D Audretsch、M Feldman,1996;盛昭瀚、蒋德鹏,2002;陈雪梅等,2003)。虽然主流的生命周期理论通过产品、技术、企业规模等企业层面的因素来描绘整个产业集群从形成到衰亡的演化路径,并指出为了避免产业集群的衰亡,应该在不同发展阶段注入新的动力因素来促进产业集群的升级,但这个理论并没有指出产业集群之间的复杂网络关系结构,没有对集群之间的互动演化做出相应解释。

后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球化,基于产业链视角的研究对集群的升级演化做出了更具体的回答,也弥补了生命周期理论在集群联系之间的不足。最为人熟知的微笑曲线理论指出,要想提高竞争力,获得更高的附加值,就必须要从曲线最低端的组装、制造端向左端的技术、专利端和右端的品牌、服务端迈进。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要想实现快速的经济发展,便要通过与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渗透到全球的供应链和价值体系中,以出口加工区的OEM形式进入全球市场,然后逐渐切入“制造+设计”模式,最终形成OBM自主品牌创新的产品,达到产业升级的目的(Gereffi,2002;Sturgeon、Lester,2003)。一些国外学者给出了发展中国家产业集群升级的途径,如表2-4-1所示。产业集群沿着全球价值链往上升级,这并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在“不进则退”的激烈竞争中进行的,因而需要发展集群“专属资产”,构建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体系,积极实施“走出去”和“梯度转移”战略(Kishimot,2002;Gerhard,2002;Humphrey、Schmitz,2000;Luiza、Lizbeth,2001)。

表2-4-1 基于价值链视角的产业集群升级模式

随后,研究方向逐渐从单一因素分析转变为多因素的系统分析,并从微观走向宏观。系统论对产业集群演化升级的因素分析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点。(1)企业微观因素:企业家能力、企业的增长率、雇员数量、人力资本积累、产业配套能力、技术创新和扩散、技术多样化和水平再整合、非正式交流、知识外溢等。(2)环境宏观因素:企业相互依赖合作的社群网络、当地资本市场、公众舆论、资源要素、集中专业化、基于社会资本的地区分工、外部经济性、政府政策、市场信息、社会环境等。(Baptista、Swann,1999;Brenner,2001;隋广军等,2004;王飞、王凤洲,2008)不仅如此,波特的“钻石模型”从经济竞争优势角度出发研究了产业集群的经济现象,其构架主要由四个基本的因素(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及支撑产业,企业的战略、结构与竞争)和两个附加要素(机遇和政府)组成(Porter M E,1998)。交易费用理论指出,集群的形成是因为其降低了贸易的成本。集群内部市场是企业机制与市场机制的结合体,其优势不仅在于它替代了外部市场并节约了交易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它创造出集群内部交易体系与规则,从而实现了更高程度上的节约或取得更大规模的效益(Venables等,1996;Hanson,1998;Williamson,2000;杨戴,2006;王凤荣、高明华,2009);空间地域理论则表明,产业集群的形成及其演化轨迹,是时间、空间过程中一系列复杂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既可能涉及一个国家不同的地理区位,也可能在更广阔的全球范围内沿产业价值链的演变而展开;既可以是梯度式的、渐进的,也可能由于内外部条件的重大变化而表现为一种“断裂式”迁移,产业空间疆域在全球范围内变迁过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新旧集群的不断演替以及集群的空间迁移(P Buckley、P Ghauri,2004;B Fingleton,2005;王益民、宋琰纹,2007)。

第五节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论

越来越多的文献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IFS和IEM不仅仅局限于特定时间、地点、社会经济类型或者人群。也就是说,不仅仅限于发展中国家和贫穷落后地区,发达国家和富裕地区也广泛存在;不仅存在于城镇地区,还兴盛于乡村地区;不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转瞬即逝的历史产物,而是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将在世界范围内长期存在;不仅是妇女、童工、贫困家庭、少数特殊社会阶层、被排斥在正规部门之外的人群谋生的手段,也是正规部门有着“好工作”的人及非贫困家庭补充收入、实现自我价值、训练技能的途径,是企业降低人工成本、寻求价格优势的方法之一。

随着IEC和IEM的迅速发展,其规模和社会效应已使其成为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方面,这一点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是如此。若只关注正规经济和传统意义的就业问题,就会限制我们理解当前非正规工作从业率的范围及其对人际关系的影响、对社会总体就业状况的了解和广大失业人员就业渠道的拓宽。在测算经济增长水平、家庭和个人的福利状况、不平等性、生产总值时,如果仅限于正规经济活动的官方数据,就不能把握社会经济发展全局,而根据这些片断式的信息制定战略对策时,不可避免就会产生问题。

随着对非正规现象研究的深入,学者们经历了从抵制非正规就业到鼓励、引导非正规就业的转变,基本都肯定非正规经济对促进就业、缓解贫富差距、保障社会稳定的正面效果,并指出要抑制非正规经济存在的破坏市场行为、恶劣就业环境、低生产效率等负面效应,也对非正规就业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但对于非正规就业如何演化问题并没有深入探讨。国际劳工组织对非正规就业的规制是与促进体面劳动相结合的,即尽量保证所有劳动者都享有工作中的权力,不论其在哪里工作。其提出的综合战略分为以下三个步骤:(1)减少非正规经济中体面劳动的缺陷,保证从事非正规经济的人们得到法律承认;(2)使目前从事非正规经济的人能够向正规就业的方向发展;(3)为所有工人和雇主创造足够的正规、受保护和体面的就业机会。

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又由于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残酷打击,这些都要求对非正规经济和非正规就业的研究更加深入。鉴于国内外专家的研究结果,笔者认为现有的研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第一,缺乏对IEM形成机理的深层次研究。现有的研究往往是案例研究,是对IEM问题的现象描述,缺乏抽象的理论概括和机理研究。为了更充分了解IEC对形成更大规模的经济有何重要性,就必须了解在哪些范围内IEC比正规经济更适合,以及IEC的演进变化。

第二,对非正规部门没有进行分化研究。由于非正规经济的研究起源于发展中国家的低层活动,因而研究的主流一直是社会底层人员的非正规就业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发达国家非正规经济的发展,非正规就业已经出现了分化现象,出现了高端非正规就业人员和低端非正规就业人员,可是当前对高端非正规就业的研究杯水车薪,高端就业和低端就业之间的联系和演化研究更是少之又少。不对分化现象进行深入探讨,就不能很好地把握非正规经济的发展脉络,更不可能通过制度的创新来指导非正规经济。

第三,缺乏国家层次和国际层次的比较研究。由于IEM是个现实性问题,早期研究多是针对实践中的具体个案进行的。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开始关注深层比较。如: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间的变化特点,其发展趋势与不同社会制度是否存在联系,特定历史条件下IEM发展框架的约束条件,等等。在面对这些新课题的同时,由于对IEM的理解存在偏差,各国的统计口径差异很大,所以在分析中就面临缺乏国际可比性的困扰。

第四,缺乏从产业政策层面对IEM的实证研究,特别是对产业结构升级的负面效应研究。当前理论界盛行通过不同地区、社区、行业的大量案例分析,强调IEM在缓解就业压力、安置弱势群体、应对多变的市场需求、降低产品成本等方面的正向作用。从中短期来看可能毋庸置疑,但从长期来看,这种不稳定的就业方式究竟是否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是否能促进一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是否有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问题,还需要深入观察和研究。

第五,缺少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非正规就业问题研究。由于发达国家的人口出生率越来越低,人口老龄化现象已经不再新鲜,而其带来的问题是退休年龄的推迟,这样就引申出一个新问题,即老年人的就业问题。老年人的就业肯定不再从事全职工作,他们一次只工作几个月或者一天只工作几个小时。老年人的非正规就业问题对于社会、企业和老年人本身都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第六,缺乏对非正规经济和正规经济的衔接研究。当前的研究将非正规经济和正规经济分为两个独立的经济体,唯一的衔接就是正规部门中有非正规经济成分。对于一个经济整体,正规经济和非正规经济虽然有各自的运行机理,但并不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体,两者之间存在广泛的交集,是相辅相成的。正规经济能衍生出非正规经济,非正规经济也能转变为正规经济。只有对其交集进行深入研究,才能更好地了解非正规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掌握非正规经济的发展方向,才能更好地制定相应制度促进非正规经济发展及向正规经济的转变。

另外,现有研究多只看到IEM岗位对劳动者技能和教育水平要求很低,因而认为其通常存在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很少讨论在新经济趋势下同时存在于正规部门和新型行业中的IEM,并且这种情况是否有不断扩大的态势,在新经济背景下是否预示着未来就业模式的发展趋势,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理论探讨和实证调查。

【注释】

[1]Keith Hart:Informal Income Opportunities and Urban Employment in Ghana,The Journal of Modern Af rican Studies,1973,11(1):61—89.

[2]Cross、John:The In f ormal Economy,Encyclopedia of Political Economy.Phil O’Hara(Ed).Routledge,London &New York,1998.

[3]即Women in Informal Employment:Globalizing and Organizing,该网络为非政府组织、研究机构、中央政府和国际发展机构提供有关非正规经济部门的统计数据和政策分析。

[4]这种分类已经被Cross&Johnson(2000)的研究所采用,他们认为这四种类型用正规/非正规、合法/非法来划分更符合二元分类法。见Cross&Johnson(2000)对于非法经济活动的讨论。

[5]任远、彭希哲:《2006中国非正规就业发展报告——劳动力市场的再观察》,重庆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

[6]相对偏离率=(当年间接估算法估算结果-当年参照值)/当年参照值×100%。

[7]表2-1-1摘选自徐蔼婷:《未被观测经济估算方法与应用研究》,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版,第129页。

[8]美国人口普查局(the U.S.Cencus)的定义不时在变动,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定的员工数量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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