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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师职业的价值与取向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包括政治价值、经济价值、道德价值、文化价值等等。这使古代社会教师职业表现出对于“道”的一种工具价值,而缺少对职业自身内在价值的尊重。另一方面,教师这种以“道”为核心的职业价值观,本身又是以道德伦理至上的社会价值为取向的,将社会价值与主体价值对立起来。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从为君、为道、为神,转向为民、为社会、为现实利益。

现代教师职业的价值与取向

三、现代教师职业的价值与价值取向

(一)教师职业价值及价值取向

任何一种职业的产生、存在及其发展,都是以特定的职业价值为前提的。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教师职业会有不同的价值和价值取向。从社会和服务对象的角度看,为什么要从师、尊师,为什么要重视培养和建设一支优良的教师队伍?从教师自身的角度出发,为什么要当教师?为什么而当教师?对这些基本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往往成为一个社会及其成员对于教师职业的基本态度,同时也成为教师主体自身的一种职业意识和信念。进而影响和规定着教师职业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价值实现,也影响着教师职业自身的地位和命运。现实中,为什么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得到“名师”指点教诲,而自己却从教师岗位跳槽,也不愿自己孩子将来去当教师?为什么有些教师弃教从政或经商?为什么有师德滑坡现象的出现?相反,为什么近年来会出现“师范热”?为什么近年来在很多地方教师成了“香饽饽”?这些都与人们对教师职业的价值取向有关。

所谓价值,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认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27]价值“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28]也就是说,价值总是存在于客体的属性与主体的需要之间。价值取向是人们对现实价值关系的一种认识、评判和选择。它是以人们对现实中特定价值关系的认识和评判为基础的。这使得价值取向既有着与现实的价值统一的可能性,也可能带有主体自身的主观色彩,受到历史的、阶级的和个体认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

在此,我们可以将教师职业价值分为社会价值和主体价值两个基本方面。简言之,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是指对于社会、对于服务对象等外在价值,它表现为一种工具价值。这种价值是教师职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包括政治价值、经济价值、道德价值、文化价值等等。虽然这种传承、开发可以由学校、教师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人员来进行(而且这种由家庭和社会开展的教育一直存在着,并在当今的学习化社会中更显重要),但由于社会发展以及由此而出现的分工,系统文化科学知识和社会规范的掌握以及智慧开发对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教师职业产生并不断发展,在迈向学习化社会的进程中成为一门重要的专业。这种发展的过程正反映人们对教师专业的社会价值不断深化和更新。另一方面是教师职业的主体价值,指教师职业对于教师自身即从业者的意义和价值,它表现为一种内在价值,包括:从事教育劳动并通过劳动交换而获得一定的报酬,从而实现教师职业维持生计的实用价值;促进社会进步、文化传承和人的发展而获得社会的尊重,满足教师的社会性需要,实现一种精神价值;释发个体的智慧和情感,在自己的职业中独立地进行创造性活动,获得一种内在尊严和欢乐的生命价值。

(二)现代教师职业的价值取向

教师职业的这两方面价值有着统一和融合的基本条件,但又不是总能够统一和一致的。由于某些原因,两者常常出现失衡、矛盾和冲突。这往往就存在一定的价值取向。以中国古代为例,根据叶澜教授的考察:“几千年来,对教师职业的价值认识主要停留在社会功能上。所谓的尊师重教,主要只是看重这项职业承担的社会功能。简单的说,‘尊师’只是为了‘重道’和重‘教化’。”[29]韩愈在《师说》中指出:“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教师职业价值这种以“道”为核心的社会本位取向,在古代社会不仅被制度化了,而且被教师自身充分认同,成为一种自觉追求和捍卫的“师道”。这种傍依于“道”的教师职业价值取向,一方面是根据“道”的价值和地位来确认教师职业价值的,尊师是为了重道,道严方能师尊,而不是对教师职业本身及其劳动价值的承认和尊重。这使古代社会教师职业表现出对于“道”的一种工具价值,而缺少对职业自身内在价值的尊重。在重“道”的时代,教师的价值自然被尊重;而在道统地位失落的时候,教师职业则往往一落千丈,在元朝更是落到“行九”的惨境。另一方面,教师这种以“道”为核心的职业价值观,本身又是以道德伦理至上的社会价值为取向的,将社会价值与主体价值对立起来。《吕氏春秋》有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师之教也,不争轻重尊卑贫富,而争于道。”教师的职责在于传道、卫道,而不得离经叛道。这使得古代教师表现出安贫乐道的价值理想和为人师表的高尚道德。但这也造成教师职业严重的价值失衡和冲突,即对教师主体价值的压抑和束缚,重文化的继承而轻文化的创新、重道德完善而轻物质生活、重群体价值而轻个体价值、重义而轻利。教师作为伦理道德的教育者、师表与作为社会成员、普通人之间产生明显的“德得背离”,难以实现“德得一致”的人生价值。(www.xing528.com)

近代以来,随着宗教改革理性主义思潮以及崇尚自由、民主、平等的政治思想的诞生,西方国家开始了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世俗化为特征的现代化进程。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以及教育观念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教育的任务和功能转向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为物质生产服务,以现实利益为目标。在此之下,教师作为一种世俗职业,成为从业者的谋生手段。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从为君、为道、为神,转向为民、为社会、为现实利益。教育劳动和教育雇佣关系以及教师工资成为教师职业价值的重要体现。不过,工业化在初步确立教师职业主体价值的同时,又限制和阻碍了这种内在价值的充分实现。首先,现代教师职业源于初等教育的普及和小学教师的制度化培养。初等教育属于大众教育的一轨,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低,也使得教师职业的入职标准、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也相应很低。教师在政治和经济上处在被压迫和受剥削的阶级。其次,虽然提倡人性解放和个性自由,但在工业化条件下,教师被统一、集中、规模、同步、竞争、效率和标准化的学校教育制度捆束着;同时,国家对义务教育的严格控制,教师只能按照既定的课程标准和专家制定的意见执行和操作;代表国家权力的教育科层机构对教师进行严密的监督和控制。这造成教师职业就是教书,就是一个教书匠,很难获得应得的物质待遇、充分的精神自由和个性解放。

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化运动为教师职业价值的充分实现和统一提供契机。这场运动是从“组织发展”起步的,以争取经济待遇和专业地位的提高为目的,追求教师职业的本体价值。其中,又存在工会主义和专业主义两种不同的取向。前者主要通过教师的罢工,与雇主谈判等手段来谋求社会对教师职业专业性的认可和教师经济地位、工作条件的改善;后者是通过教师专业组织的专业自治,订立严格的入职资格标准,筛滤不合格教师,以提高教师职业的专业地位和水平。虽然这两种努力也带来教师专业地位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并没有根本解决教师职业价值的矛盾和失衡的问题。因为,以经济待遇为目的的工会主义取向,没有带来教师专业实践的改善和教育质量的提高,甚至可能会损害对学生的服务,偏离了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专业主义取向虽然能够使教师群体及其素质得到一种的管理和提升,但只是被动地适应一种外在的专业标准,抑制教师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因此,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和主体价值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拓展和实现,教师也没有真正成为具有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教育主体。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育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凸显教师的重要地位,教师成为教育改革成败的关键。以前教育改革往往是由专家设计好方案,政府自上而下地推行,教师只是一个实施者、操作员,没有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然而,正如《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所指出的,历史一次次证明,“违背教师意愿或没有教师参与的教育改革从来没有成功过。”“提高教师的质量和积极性应是所有国家的一项优先任务。”[30]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教师专业化进入了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新阶段。即以教师组织的行业推动走向以政府主导的国家推动,从教师职业群体的被动专业化走向教师主体主动实现的专业发展。这使得教师职业的价值取向走上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所谓教师专业发展,是指在教师专业化进程中,教师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专业环境保障和促进下,通过教师主体的能动与自觉,实现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教师专业实践水平和专业地位的全面提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方面,国家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客观需要出发,提升教师职业的入职标准,教师教育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准,改革学校制度使教师充分享有专业自主权,改善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为教师创造良好的职业晋升机会等。以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师职业,造就一支教学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和具有远大抱负的教师队伍。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担当重任,应对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提出的挑战和要求,充分实现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同时,教师不再热衷于地位、待遇、权力等外在价值的追求,也不再是被动适应一种静态的专业指标要求。教师作为专业发展的主体,通过不断奋争和努力实现自主的专业成长过程,在不断的进修学习、实践反思和探究创新中发现自身的生命意义,在充满挑战和创造性的教育实践和职业生涯中获得一种内在的欢乐与充盈。而且,随着教师职业待遇的改善、专业自主权的扩大和专业素质的提高,教师将逐步摆脱利益驱使和谋生状态,形成以服务精神和道德自律为基础的专业生活方式,以实现教师职业内在的主体价值。

总之,在以专业发展为目标的教师专业化进程中,正如《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指出的“要提高教育质量,首先必须改善教师的招聘、培训、社会地位和工作条件。教师只有在具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个人素质、职业前景和工作动力的情况下,才能满足人们对他们的期望。”“教师有理由要求合适的工作条件和地位,因为它们表明他们的努力得到了承认……反过来,学生和整个社会有权期待教师的献身精神和敏锐的责任感来完成他们的职责。”[31]这便是以专业发展为支点,在教师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与主体价值之间建立一种协调平衡和良性互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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