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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难点和关键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和谐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关键,加快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构建和谐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难点和关键

古往今来,社会平等、安定、和谐,是人们追求的共同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向往。和谐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城乡的和谐,也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就无从谈起。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建设一个和谐的新农村。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让农村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利益分配的均衡、城乡发展的均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均衡作为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核心。

(一)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重要意义

1.建设和谐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大在肯定我国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指出了我们按预期达到的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平衡的、不全面的。所谓不平衡、不全面,主要是科教文卫发展和环境建设等方面没有达到小康社会的要求,多数农村地区没有达到小康水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关键,加快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按照五中全会的部署,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必将有力地推动农村小康建设进程。

2.建设和谐新农村是加快农村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和谐发展农村,这里的和谐包括了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势必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从目前来看,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是急功近利式的发展,也可以是可持续式的发展。前者是以破坏自然环境、过度消耗资源、拉大贫富差别、激化社会矛盾为代价的发展;后者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发展。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就是倡导一种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而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是引导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科学理念。

3.建设和谐新农村是宁波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

2002年,宁波人均GDP首次突破3000美元,并且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到2005年,宁波人均GDP已经达到4788美元。按宁波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经济发展目标,2010年人均GDp将超过7000美元。《2005年宁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报告》显示:2005年,宁波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即综合评价指数为86.72%,比2004年提高了2.43个百分点,距实现全面小康(100%)差13.28个百分点,距基本实现全面小康(90%)尚差3.28个百分点。其中经济发展指数为1909%,社会发展指数为16.74%,人民生活指数为16.50%,社会和谐指数为17.87%,生态环境指数为16.52%。但同一指数在宁波城乡间的差别仍然明显,特别是农民人均收入普遍低于城市居民。2005年,农民人均收入仅为781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 1;城镇人口占总人口仅为56%,城乡一体化进程任务艰巨;文化医疗等社会公共事业主要集中在城镇,农村建设总体滞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缺乏体制机制创新、法规保障,缺少公共财政的足够投入。

所以,宁波要实现全面小康,必须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坚持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别,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作贡献。

(二)国内外建设和谐农村的经验

1.国外和谐农村建设经验

——以政府引导为主的韩国阶段式推进新村建设的经验。韩国政府自1962年到1972年,在实施重点扶持产业发展与扩大出口政策后,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差距拉大,促使农村人口大量无序迁移,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1970年,为解决当时的农村问题,韩国政府发动了“新村运动”,以政府支援、农民自主和项目开发为基本动力,引导农民自建家乡。韩国新村建设共分叫个阶段,各个阶段自有目标。第一阶段为基础建设阶段,以改善农居、改良作物为任务,以政府免费提供每村300袋水泥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序幕,拉响了韩国新村建设的动员令。直到1988年,韩国新村建设经历了第二阶段的扩散建设、第三阶段的国民自发建设和第四阶段的自我发展建设。目前韩国新村已经彻底改变了旧农村面貌,1993年统计资料显示,每100户农民中拥有彩电率达123.6%,电冰箱105%,燃气灶100.4%,电话99.9%,汽车20.9%,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0.96。

——以社会力量为主的合作式带动农村建设的经验。国际上对合作社的定义是:合作社是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文化的需求而组成自治联合体。成员按企业资本公平出资,公平分担风险、分享利益,并主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国际合作社的价值观是尊重并实践“自助、自我负责、民主、平等、公平、团结”的合作社价值观和“诚信、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道德观。一是日本的农协组织带动农村建设。日本以《农业协同组合法》为法律依据,在全国农村建立了覆盖全体农民的基层农协和县(相当于中国的省)农协联合会,依靠这个组织的力量,积极为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服务。其主要任务是在农产品一条龙服务中,扮演生产、加工和销售服务角色。通过这种方式,将农村的简单劳动变成复杂劳动,将农产品的简单加工变成深度加工,将就近销售的农产品变成畅销全球的著名产品。这个组织除通过农产品加工、销售来提高农民的价值观外,还依靠这种模式团结了广大农民,维护了农民的共同权益。同时以这个组织为载体,营造新农民文化,为日本农村内部和谐、农村与城市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瑞典“农家人”合作社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言人。早期,由于瑞典农民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中出现的诸多困境,特别是产品销售上无法与大农庄形成竞争,小户农庄的利益因此无法得到保障。为了改变这种面貌,提高地区小农庄的市场竞争力,一个由农民组成和经营管理的“农家人”合作社就此诞生了。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的,其任务是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生产技术和质量监测等诸多方面的服务。自创的农产品品牌共享于合作社所有农民。瑞典的“农家人”合作社组织,不仅起到推进农村发展的作用,也起到了促进地区农民关系和谐的作用,同时还成为与政府沟通的代言人,起到了促进农民与社会和谐的作用。三是加拿大《农村协作伙伴计划》成为城乡和谐的助推器。该计划提倡跨部门支持农村发展,建立跨部门农业工作组,为协调各政府部门资源提供依据;建立“农村对话”机制,为保证政府决策部门能及时听到农民真实的声音,掌握农村发展动态提供平台;建立“农村透视”机制,为推动和谐城乡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建立“资金资助”机制,鼓励个人或组织到农村发展创业,动员城镇企业向农村延伸,为直接带动农村发展作出贡献;建立“信息服务”机制,为农村发展、农民就业、农产品营销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国内和谐新农村建设经验

——制定规划,明确新农村建设要求。目前全国各地都重视新农村建设规划,把规划制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以城乡统筹为理念,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四川省把制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根据《四川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内容,四川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按试点探索(2006-2010年)、加速建设(2010-2020年)和基本建成(2020-2050年)三个阶段分步推进。其中,产业发展、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培育新型农民被确定为“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农村建设的三个重点。江苏省在完成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开展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并结合试点修编完善《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同时抓好各地规划编制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在编制规划中,广泛吸纳村民、专家和领导的不同意见,增强规划落实的可操作性。其中,已经完成全省2000多个农村居民点的平面布局规划,为农民建房提供了规划选址依据;全省65%的农村整治示范村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全面完成。

——加大投入,加快新农村基础建设。建设新农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地都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特别是以乡村公路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资金保障力度。北京市在现有95%行政村通公交车的基础上,将用3年时间完成剩余200个行政村通公交车的建设任务。2006年将安排投资51.63亿元续建、改建、新建各类通村公路,继续推进农村客运场站建设。湖北省2006年财政将投入27亿元,用于农村公路、沼气池、通信广播和水利设施建设。黑龙江省2006年财政专项支出重点将向“三农”方面倾斜,全年计划安排农业方面资金44.9亿元,比上年增加12.5亿元,增长幅度为38.6%,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通村公路和乡村道路建设、农民住房改造补助、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农村敬老院改造、农机具更新、农村医疗救助、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禽畜防疫体系建设等方面。天津市把文明生态村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市财政文明生态村建设专项资金由每年3500万元增加到每年8000万元。在2005年首批创建205个文明生态村的基础上,2006年计划投入7亿元资金再创建307个文明生态村。到2010年,全市共建成2200个文明生态村。

——人才下乡,缓解农村人才紧缺矛盾。新农村建设,人才是支撑。各地政府都把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关键要素来抓,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引导并组织城市各类人才、农村紧缺人才长期或短期帮助新农村建设,有效缓解农村人才紧缺与建设人才需求的矛盾。浙江湖州重视引才进乡,与浙江大学联合创建新农村建设合作平台,在产业发展、村镇规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素质提升、社会保障和城乡综合改革八个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在这个机制下,湖州农村成为浙江大学的教学科研基地,而浙江大学在教学科研过程中为湖州新农村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村民素质建设和新型村庄建设提供人才、智力和技术等支持,被称为“湖州模式”。山西省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安排3万多名机关干部进村蹲点,帮助农村基层组织提高工作水平,把上级的精神传达到农村基层,指导新农村建设,同时也弥补新农村建设人才紧缺的问题。福建省出台人才下乡政策,有计划地从沿海地区选派一些优秀干部到欠发达地区挂职任职,从沿海地区和城市选派一些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医生、教师等到欠发达地区帮助工作,既解决农村人才紧缺问题,也解决机关人才缺乏锻炼机会、新农村建设指导能力不强的问题。

——农民组织,营造农村和谐人际关系农业部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村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40万个,其中比较规范的有14万个,参加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左右。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育方式有3种:由农民自己组织兴办、由政府部门引导农民兴办或者联合兴力、、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引导农民兴办、实践证明,农村各类合作组织对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共同致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直接作用。从全国看,最具有特色的农村合作形式主要有三种:其一,邯鄞模式(又称官民结合模式)。由政府有关部门选派少量骨干,与农民一起共同组织“农业服务协会”,其中按服务功能和产品类别不同,分别成立“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前者主要为农户解决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突出服务功能;后者侧重围绕主导产品发展,兴办一体化经营的实体,突出技术功能。其二,莱阳模式(又称出口型模式)。由农民根据农业生产发展及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的需要,自主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农民是兴办合作社的主体,同时发挥国有流通企业和农口服务部门以不同形式参与兴办合作社的作用。其三,江山模式(又称“农户+合作社+公司”模式)。由农民自主联合兴办的合作总社,再由若干专业合作社联合兴办“龙头”加工企业。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以行业协会为纽带,把农户、合作社、加工企业、销售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较大规模的现代农业的一体化经营体系。

(三)国内外经验对宁波的借鉴和启示

——政府主导是和谐农村建设的首要条件。韩国政府免费向各村提供300袋水泥作为新村运动的序曲,足以说明政府财政投入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这个重要性体现在政府对农村建设的关注和重视,也体现在调动农民建设农村的积极性方面。韩国政府对新村建设不但免费提供水泥,而且在鼓励工业向农村转移,吸纳农村劳动力,带动农民富裕等方面都给予了实质性支持。日本政府颁布《农业协同组合法》,为日本农村建立服务农村建设的农协组织合法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最终为农协在农村各项建设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提供了保证。从国内情况看,各级政府以制定规划为基础,以加大资金投入为手段,以统筹城乡、城乡一体化建设为目标,全力发挥主导作用。

一农民组织是和谐农村建设的主要载体。无论是韩国、日本,还是瑞典等国,农民组织在建设农村、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对地区农民与市民的和谐、农民共同富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农民组织是由农民自发建立的一个帮农民办事、代农民说话,谋农民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在农业生产、产品加工、商品营销方面起到技术支持、经验提供、信息传递和利益共享的作用。从我国目前三种典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来看,无论对当地农村社会发展、农民共同致富,还是对维护农民利益、建设和谐农村,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宁波农村正是缺少农产品深度加工的农村企业,缺少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对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还不足。要在政府引导或帮助下,由农民自发建立合作组织,真正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

——制度建设是和谐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从日本政府颁布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到加拿大政府制定的《加拿大农村协作伙伴计划》,都体现出政府在制度建设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也反映出制度建设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和谐的制度,就没有和谐的发展。从制度层面上,鼓励农村建立各种利于农村发展的组织,对促进和谐农村的建设意义重大。如加拿大的“农民对话”机制,使得加拿大联邦政府能够及时了解农村民意的发展状况。日本和加拿大政府在鼓励农村成立农民组织中所发挥的作用,对宁波建设新农村是有重要借鉴作用的。从国内情况看,在中央政府统一部署下,各地政府都因地制宜地制定具有自身特色、利于本地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财政投入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从国内外农村建设经验及做法上看,新农村建设必须有强大的财政投入作保障。和谐新农村,就是以城乡和谐为基础,以农村内部和谐为主体的和谐社会。从韩国“新村运动”看,每村300袋水泥就是政府对农村建设财政投入的始点,不但起到了动员农民的作用,而且还起到了动员全民的作用。从国内各地新农村建设情况看,各地政府都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了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并且以逐年增长的势头,使财政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展示出政府建设新农村的坚定决心。多元化筹措资金也是国内其他地区正在探索的融资新方法,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以社会各方多元化筹措资金为补充的融资模式,也是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

(一)宁波建设和谐新农村主要现状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在主导新农村建设中,始终把建设和谐新农村放在重要位置,在调动并发挥农村主体作用上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继续搞好和谐新农村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提供了较好的和谐环境。

1.人与人的和谐建设成绩显著

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人与人的和谐,没有人与人的和谐,新农村建设就没有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建设新农村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一是市民与村民和谐共进。市民与村民的矛盾源于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或者说是一种结构性矛盾。改善并最终消除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是市民与村民和谐的根本性问题。第一,市民与农民的收入差距明显缩小。近几年来,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农民培训,引导农民就业,使农民的收入得到了大幅度增长。2005年,宁波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01元,增幅达到11.3%,高于同期市民9.6%的收入增幅。预测显示,未来农民收入增幅还将高于市民,且继续保持较高的增氏幅度。从农民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比重逐年加大是收入增幅较快的主要原因,全市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已经达到60%,部分地区高达70%,城乡接合部的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已经超过80%,并有继续提高的趋势。第二,农民适应新农村建设的素质提高较快。农民与市民素质差异也是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农民素质不及市民素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让市民与农民和谐,必须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批新型农民。经过近几年农民素质工程的实施,全市农民素质明显提升,农民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高。据统计,2004年累计培训农民67.5万人,完成“绿色证书”3.2万人,举办“新型农民”培训班273期,有50%以上的培训农民实现转移就业,初步具备了与市民同工同酬的能力,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二是本地村民关系和谐融洽。村民人际关系和谐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只有人际关系和谐,农村才有凝聚力,村民才有建设新农村的战斗力,村“两委会”才有建设新农村的号召力。第一,村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民主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也是我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推进民主管理就是让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充分反映个体意愿、充分保证正当权利和充分保护合法利益。各级政府重视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制定了适合村民自治的指导性文件,规范农村自治管理。目前,宁波农村以民主听证为基础,以村“三务公开”为核心,以监督村“两委会”干部行为为重点的民主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这些规章制度内容涵盖广泛,深受村民欢迎。民主管理的不断推进和深化,保护了村民的切身利益,激发了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热情,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形成了村民与村干部的和谐关系。第二,现代型文明乡风逐步形成。宁波许多农村通过兴建道德广场、道德林园、道德夜校等现代型文明乡风建设载体,弘扬农村文明道德风尚。把“八荣八耻”竖于道德广场,文明标准立于道德林园,新老文明搬进道德教室,让村民通过这些道德建设载体,传传统美德,扬文明乡风,批丑陋行为,规范了村民的道德行为,提升了农村道德风尚,弘扬了传统美德。道德广场既为村民业余活动提供了场地,也为村民交流道德与文明提供了平台;道德林园既为小孩出生、村民婚嫁、青年入伍植树纪念提供了场地,也为村里老人去世栽下纪念树,以此表达亲情、友情和乡情;道德夜校既为村民提供了接受新道德、学习新文化提供了场地,也为村民进行道德文化交流提供了新舞台。通过道德建设,使农村不文明的行为少了,走进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室、法制学习室的村民多了;村民邻里关系紧张的少了,家庭团结友爱和谐相处的多了。

三是不同地域村民和谐相处。宁波农村经济的繁荣,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务工务农者,在带来技能、技术和人力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各不相同的传统文化。使本地村民与外来务工务农人员和谐共处,就必须为营造和谐文化提供载体。第一,创新文化和谐新载体。不同传统文化的和谐是人际和谐的关键,使文化和谐就得让不同文化进行交流和共享。建设文化广场、村落文化宫、灯光球场,吸引本地村民与外地务工务农人员同台交流、同室学习、同场献艺,为营造不同地域村民的思想交流、相互了解、和谐相处提供了平台。第二,树立村民平等相待新风尚。兴建外地务工务农人员生活小区,让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外来务工务农人员享受与本地村民同等的居住生活条件,尊重他们的劳动,承认他们的贡献,接纳他们的文化,营造来自不同地域村民和谐共处的良好环境。特别是慈溪、奉化等地,针对外来务工务农的人员较多,居住条件差,不易管理等问题,当地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以多种形式解决他们住房、培训就业、小孩上学等困难,营造出不同地域村民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第三,出台异地村民管理新政策。外地村民生活、工作离不开管理,民主管理必须以全体村民为对象,出台外地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政策是对本地和外地村民统一管理,营造和谐的基础。近几年来,宁波农村针对外地务工务农人数不断增加,在农村管理上更具有人性化,采取了诸多政策措施,为接纳外地村民来宁波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实践证明,凡是外地村民民主管理参与度高的村庄,和谐程度就高,反之矛盾就多。

2.人与社会的和谐建设势头良好

人与社会的和谐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与农村社会及全社会的和谐,是实现和谐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是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稳步发展。近几年来,宁波各级政府着力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第一,农村培训教育自成体系。农村培训教育体系建设是提升村民文化素质,帮助农民转移就业,造就新型农民的重要举措。目前,宁波各乡(镇)街道基本建立了以成人学校、职业中学为主的农民培训教育体系。其中,各县(市)区建立了2-3个示范培训基地,全市建立起2个省级示范培训基地、5个市级示范培训基地、10个县级示范培训基地,为农民技能培训、转移培训提供了良好的培训教育场所,农民转移就业率得到较大提升。农村中小学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公共教育资源不断优化,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历培训与新型农民培养得到重视,近几年来,有数百名优秀农民被选送进高校培养,获得了农业高级研修证书。第二,农村卫生医疗水平明显提高。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各级政府对农村医疗事业发展给予了充分的重视。近两年来,宁波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引导资金,地方财政以2 : 1资金配套,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医疗站和添置医疗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医疗水平,此举措将持续到2010年。按照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络建设,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的要求,建立了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的制度,采取分期分批、定期轮换等方法,选派医疗经验丰富的城镇医生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帮教、业务培训。安排农村基层医疗人员学习进修,重视农村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引进。目前,宁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医疗水平低、农民就医难等突出问题,实现了小病找村医,大病上乡(镇)街道,重病去县城,疑难病症进市里的农民就医新格局。第三,农村文化事业不断繁荣。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农村文化事业长期落后,文体活动内容单一,活动层次不高,普及面不足,农民文化素养提高缺少良好的载体,严重影响到农村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这几年,宁波市各级政府重视对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迅速。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各级政府加大对文化事业建设的财政投入,农村文化事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鄞州区人民政府连续3年每年拨款100万元,用于“东海明珠”工程建设的补助和奖励;慈溪市政府投入三个100万元,专门用于村落文化宫、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和重大文化活动。全市各级政府投入“东海明珠”工程经费近亿元。目前,全市90%乡(镇)街道建成省、市级“东海明珠”,90%行政村达到村落文化建设“六个一”标准(即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广播室,一个阅报栏,一块黑板报,一个室外活动场地和一名业余宣传员)。一批建筑新颖、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的乡镇级文化设施已经成为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崭新面貌的一道亮丽风景。第四,农村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福利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志,是保障包括农村在内的全体公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和权利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社会机制。宁波各级政府重视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05年底,全市农民医疗参保率达到93.1%,累计实现住院补偿24.86万人次,医疗救助8427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和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征地必保、即征即保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特困家庭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高。

二是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城市对农村的辐射能力。第一,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加速推进。2004年,宁波市出台了《2004年宁波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了依据。公路建设资金筹措采取“三三三”制,即市级补助1/3,各县(市)区财政配套1/3,乡(镇)街道自筹1/3。到2005年,全市投入7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450个行政村通等级公路或路面硬化建设基本完成。除宁海、象山、奉化三个县(市)外,其他行政村实现等级公路率100%、道路硬化率100%、工程合格率100%,即农村公路“三百”目标。到2006年底,奉化市将投入资金4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633公里,受益自然村329个,除高山移民等75个村外,实现行政村公路通达率100%。2003年至2005年,宁海县完成农村公路新建、改建项目174个,解决了103个行政村通公路问题,完成143个行政村路面硬化工程。到2006年底,象山县将完成项目276个,新建、改建公路458公里,总投资4.06亿元。第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自2003年启动“乡村康庄工程”以来,农村公路网络的快速发展,为农村公共交通事业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条件。目前全市通等级公路或路面硬化改造完成的行政村,班车通村率达到90%左右,其中市六区基本实现城乡客运公交化,为方便农民进出农村、农产品销售、拓宽农民视野起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加速器的作用。第三,通信电力供水设施迅速发展。农村通信电力供水设施建设,涉及千家万户,影响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产业的发展。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宁波农村通信网络四通八达,家庭拥有电话率接近100%,农民人均拥有手机率超过50%,农村有线电视覆盖率接近50%。农村电力网络惠及各家各户,农村工业用电保障有力。农村“二次改水”工程稳步推进,完成农民饮水解困5.61万人,改善饮水条件39.06万人,农民喝到了与城市居民同等水质的自来水。

三是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基础,是农村民主自治的重要依据。在总结农村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把健全约束机制,完善民主监督功能,建设平安农村作为不断深化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一,农村民主决策不断规范。民主决策的一种典型形式就是民主听证,确立民主听证事务是做好听证决策的关键。宁波农村把直接影响村民切身利益的、直接影响村民正当权利的、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必须举行听证的几个方面作为确立是否要举行民主听证的基本原则,把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三务”公开作为民主听证的前提,把民主监督作为民主管理的根本;规范了民主决策重大事务的提议制度,明确涉及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由村党员大会酝酿并提出意见,交村“两委会”讨论,最后由村民听证决策是否予以实施等程序,有效控制了农村重大事务决策失误,预防了违背村民意愿的做法,稳定了农村社会,密切了干群关系。第二,农村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建立起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组成的农村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廉政责任体系,加强对农村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起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做到统一部署、协同监管;建立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每年村干部必须向全体村民报告年度廉政建设情况,接受村民评议,必要时向全体村民作出解释;建立起村“三务”公开制度,定时、定点向村民公示村级党务、村务和财务,并接受村民查询;建立起廉政建设教育机制,明确乡(镇)街道和村级廉政教育对象责任制,加大对村干部、村后备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力度;建立起农村党员干部自律体系,重申党员干部“十不准”,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建设,规范村干部公务消费行为,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第三,农村平安建设不断推进。自2004年创建“平安宁波”以来,宁波以建设和谐新农村为目标的“平安农村”建设随之启动,经过几年的推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超过90%。通过农村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措施落实,农村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损失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通过自然村、农村企业电子监控设施的逐步安装和日防队、夜巡队等农村治安巡逻队伍的建设,刑事犯罪案件逐年下降;通过农村信访窗口的建设,畅通了村民与村“两委会”对话协调渠道,村民与村“两委会”相互信任,更加团结;通过农村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农民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得到力口强;通过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得到缓解;通过对农村生产物资的监管,有效防止农地被毁、农民受损、农业减产等事故。“平安宁波”建设带动了农村平安建设的进程,维护了农村社会秩序,为宁波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充分重视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出主题,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是农村规划不断强化。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村庄建设规划为重点,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难点的农村发展规划稳步推进。第一,城乡统筹规划更加科学。城乡统筹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一体化建设,使各类公共建设有计划地向农村延伸,强化中心镇、中心村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城市对中心城镇(村)的辐射功能,提高中心城镇对农村的辐射作用。提高重点乡(镇)街道辐射带动能力,引导农村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镇集聚,逐步改变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布局分散,农民就业岗位少、就业难,农民收入低、增幅小等问题。第二,村庄建设规划更加具体。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载体,以撤村、并村为抓手,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村庄布局规划,增强村庄建设的操作性,保证现代型农村集中居住工程稳步推进。按照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的新要求,修改并完善村庄的生活、生产、生态功能的合理分布和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便于村际交通等基础设施联网,为村庄环境卫生治理、生活生产供水、污水废水处理、公共服务等设施互联互通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第三,远景建设规划更加系统。新农村建设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远景工程。建设新农村既要有近期规划,也要有远景规划。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规划中体现出正确处理城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与基本耕地保护的关系,近期重点建设与远景规划建设的关系,生活设施基本用地与农村工业用地的关系。

通过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局部规划服从全局规划,单项规划服从综合规划,近期规划服从远景规划的科学规划体系基本建立。

二是生态农业不断推进。农村生态是维系一方生态平衡的基础。农村生态得不到保护,甚至遭受破坏,将会影响区域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第一,制定政策,强化生态保护。“十五”期间,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到2005年,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优质产品等精品产业发展迅速,全市共认证有机食品9个、绿色食品49个、基地面积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116个、基地面积48万亩。全市年产无公害农产品39.2万吨,年销售40.5亿元,出口创汇7010万美元。第二,因地制宜,引导生态保护。近年来,宁波高新农业发展较快,先进养殖技术不断更新,农村休闲观光旅游发展迅速,农村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强化。探索小区化集中养禽新模式,建立绿色禽业园区,改善了养殖环境,生产出深受消费者欢迎的绿色畜禽产品。依托农村自然环境、乡村自然风光、特色农业生产等农村独特资源,休闲观光等农村经济产业群快速兴起。

三是农村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来,宁波各级政府通过多种载体,努力改善农村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一,“五化”建设,农民生活环境有效改善。自2003年以来,以“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绿化、河道净化、卫生洁化”为主要内容的“五化”建设全面展开,已完成620公里清水河道工程,绿化面积不断扩大,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村庄环境明显好转,饮水工程覆盖面不断扩大,交通条件明显改善。第二,民宅整治,农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自宁波“百千工程”实施至今,全市累计投入村庄整治建设资金88亿元,已启动示范村创建178个,开展村庄整治1.11万个,累计建成示范村75个,完成整治村728个。采取拆迁新建、整理改建和迁村移民等模式,目前宁波农村民宅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明显。第三,依托科技,生产生活污染得到控制。引进新技术,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业,农业生产污染源得到有效防治;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养殖小区规模化、标准化不断推广应用。拥有垃圾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数量不断增力口,其中余姚、慈溪已达100%。“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已在全市推广实施,生产生活污水污物生化处理快速推进,农村垃圾处理能力迅速提升。

(二)宁波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基本做法

1.建设和谐新农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自2003年以来,宁波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迅速出台各类政策措施,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一是城乡统筹,认真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为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对接打下扎实基础。重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功能,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和延伸,增强城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辐射效应,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差距,形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把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村容整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农民饮水工程等几个方面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

二是财政倾斜,加大新农村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强化推进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意识,把从以城市为中心建设转向城乡一体化建设上来,为宁波新农村建设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从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宁波市采取多种途径,筹措大量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包括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农村公路交通建设、城乡公交通村工程、农民培训就业工程、农村“二次改水”工程、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工程、农村村庄整治工程、农村小康示范村工程等等。

三是健全组织,统筹新农村建设领导力量。组织建设不落实,新农村建设就等于一句空话。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建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市里建立了市领导联镇带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党〔2006〕4号),县(市)区委和政府相应成立组织,加强了全市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力量,构建了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就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建设和谐新农村,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

一是加强农民培训,提高主体才能。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关键是农民这个主体作用能否真正发挥,能否有能力发挥。第一,2003年以来,宁波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农民培训就业,以就业率检查培训效果,以农民增收幅度检验就业质量,大大促进了农民培训工作,调动了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第二,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民建设新农村、发展生产的能力,提升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能力。第三,大力构建农村培训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新型农民,让新农村建设后继有人。

二是实施正确引导,激活主体潜能。坚持以政府引导、全社会参与、农民为主体的新农村建设格局。市委、市政府强调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先行,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在内容上反映农民的要求,建设过程让农民参力口,建设成果让农民分享,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从农民的意愿和要求出发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解决道路建设、饮用水改造、村居整治、清洁环境等农民群众要求最急迫、最受益的生产生活需要,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提高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村“三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四民主、三公开”为主要内容,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管理地位,在建设项目选择和实施方式上,落实“一事一议”制度,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包办代替,由农民决策,让农民做主。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利益保护,让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受益。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更多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资源流向农村,让广大农民分享公平的国民待遇、完整的财产权利和平等的致富机会。(www.xing528.com)

3.建设和谐新农村,发挥基层组织核心作用

村“两委会”是农村基层组织,是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带领全体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领头雁。建设好农村基层组织,将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一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力,必须提高对传统阵地的巩固能力、对新生阵地的跟进能力、对惠民阵地的拓展能力、对边缘阵地的引导能力、对队伍阵地的建设能力,筑牢构建和谐农村的执政基础、组织基础和社会基础,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力。而所有的能力都依赖于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把班子成员各自的能力通过班子科学配备,最终形成班子的集体领导力;通过村“两委会”干部的各类理论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提升班子成员的个体领导力,以个体能力保证集体能力的发挥。

二是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是带领全体村民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第一,推进“五好”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组织召开全市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党委的自身建设,坚持把村级组织建设作为“三级联创”的重中之重,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推进基层组织内部和谐,努力建设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基层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基层组织。第二,全力抓好农村先进性教育。市委把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和谐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重要契机和重要抓手,并要求把形成的和谐凝聚力巩固好、运用好、发展好。第三,正确处理农村“两委会”关系。努力探索村民自治条件下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不断明确并规范村党支部(总支)和村委会的不同任务、职责,把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及各项活动纳入正确轨道,避免工作中发生矛盾。建立农村重大村务村党组织决策,日常村务村委会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让村党支部(总支)把主要精力用于把握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方向、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村民自治的领导和指导。同时村党支部(总支)配合村委会日常工作,在村委会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保证村党支部(总支)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和村民自治机制的健康运作。

三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行力。建设新农村,农村党支部(总支)和村委会既是组织者,又是实施者。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行力,关系到科学决策能否顺利实施,农民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农村经济社会能否快速发展的大问题。第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吸收年富力强的骨干进入班子。结合农村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做好引导工作,让真正受农民欢迎的,年富力强、致富能力强、作风正派和具有开拓创新的农民骨干进入村“两委会”,打牢村干部队伍的基础。第二,重视村干部培训,提高组织村民建设新农村的能力。组织村干部培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统一新农村建设思想,交流建设经验,努力提高村干部组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能力。第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民主管理的能力。和谐农村,关键是民主管理。以多形式、多途径对村干部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民主管理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民主管理农村的能力。

4.建设和谐新农村,发挥社会帮扶作用

新农村建设需要多方力量、多种手段、多种途径的帮扶。

一是城市带动农村。加快“中提升”建设,提高城市辐射农村的能力。城市是现代经济发展中心、市场运行中心、科教文化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交通通信中心、社会活动中心,充分发挥中心集聚作用,带动全市农村的发展,特别是城镇近郊农村的快速发展。依托城乡交通网络基础,加快城乡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技术流、物资流等新农村建设必需、急需的资源快速运行。通过加速城镇化,加大农民培训规模,快速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快城镇化建设,让农村人口、居住地、生产经营活动依托城市向小城镇集中。以中心城市为纽带,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小城镇建设。借鉴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积累的丰富经验,发挥城市在农村经济发展、市场消费、科技文化、人的发展等各方面对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的示范作用。

二是工业反哺农业。加快实现由农业哺育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转变,创新体制机制,出台反哺农业新政策,处理好对农民“取”与“予”的关系,改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最大限度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宁波市政府出台《宁波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各县(市)区农村联网公路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建设速度。各县(市)区制定政策加大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城乡统筹、联动发展的要求,通过加强素质培训,完善就业服务,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和“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培训原则,把农民素质培训与学历教育、“双证制”教育结合起来,与正规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和就业指导服务结合起来,努力提高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转岗就业率。积极探索和构建“企业订单、农民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体系。制定《关于做好被征地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农民培训的补助额度,以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力度,帮助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2003年市政府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新农村包含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医疗服务的三大体系,2006年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93.1%。明确市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每人资助不低于15元,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资助一般每人不低于30元的规定,以扩大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覆盖率。建立政府、集体、个人三方权利义务明确、缴费和保障适应农村实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力度,逐步提高养老金享受标准。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力度,让低保水平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提高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兴办农业行业(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本地资源和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培育扶持示范性农业行业(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级政府每年在财政支农资金中都安排一定额度,用于支持农业行业(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功能培育,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开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行本市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

三是村企结对帮扶。政府积极引导,出台相关鼓励企业结对农村的政策措施,规定参加村企结对的企业在相关政策上享受优惠优先待遇。对企业参与农村文化卫生事业建设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在税收上予以补助;参与农村土地整治开发的企业,实行用地优先、补助优惠等政策;对充分利用农村特色资源开发生态旅游的,可享受优惠政策;参与农民培训和承担农民就业的企业,享受农民培训补贴政策;对企业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建设,企业捐资达到项目所需投资一定比例的,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特点,鼓励有能力、有意向、有特色的各类企业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帮扶,实现帮扶形式多样化。第一,以企业发展项目形式帮扶农村。鼓励企业到结对村投资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建立农业产业基地,参与观光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开发建设,提高农村土地利用价值。第二,以公共建设投资形式帮扶农村。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交通、通讯、邮政等“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参与农村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建设,村庄河道清理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流域治理、全面维修加固标准海塘等。鼓励企业参与农村垃圾、废水、污水等清洁工程设施建设,推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系统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农作物秸秆、农村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建设,推动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第三,以企业自身招工形式帮扶农村。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企业招工信息,重点招收结对村的农民,推出农民能接受,企业用得上的岗位,与当地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力量,将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作为农民培训的实践基地,提高农民的培训就业率。与结对村建立长期稳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劳动力资源配送渠道。第四,以企业捐款筹资形式帮扶农村。鼓励并动员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有奉献精神的企业,在自愿捐款的基础上,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捐助资金,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如慈溪市一民营企业吸纳农民工2000余人,为1600余名职工办理全额养老保险,每年向农村捐助500万元,为村企结对树立了好榜样。

(一)城乡统筹力度不足

一是城乡统筹力度不足,城乡关系不够和谐。尽管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但与城市相比,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城市优先的影子仍然比较明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远比农村优先优惠,直接影响到城市与农村的不和谐。目前,宁波农村村际公路建设资金筹措为“三三三”制,即市级财政补助三分之一,各县(市)区财政配套三分之一,乡(镇)街道自筹三分之一。而大多数乡(镇)街道经济比较落后,无经济实力自筹的约占三分之一,严重影响了经济欠发达农村的公路建设。同时在以农民为主体的思想影响下,一些地方的农村公路建设对当地农民的经济发展带来负担,引起农民群众不满。在调研中,有的村支书说,城市道路建设进小区,街道、小区不用自筹三分之一的建设费,而农村公路建设费用高,却让乡(镇)街道自筹经费,这是不合理的。这种不合理的原因是由统筹统而不统、统而不力引起的。农村医疗卫生发展长期滞后于城市,农村医疗条件差,乡医紧缺、水平低下,尽管农民就医难的矛盾有所缓解,但与新农村建设应同步发展的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其统筹力度仍然不足。全市农村平均社保93.1%,低于市民社保率。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1,高于一般合理比201,远高于韩国城乡居民收入比1:0.96。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滞后,文化教育设施简陋、相关人才紧缺、配套经费不足。政府对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项目向农村转移的引导力度不足,以产业项目支农的氛围没有形成,城市产业群发展对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影响力应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一级政府重工轻农意识明显,重视乡(镇)街道工业,轻视高新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

二是城市扩张农民失地,工农关系比较紧张。城市的快速扩张势必占用农村土地。城市扩张与农民失地是一对突出矛盾,是造成工农关系比较紧张的首要原因。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出路问题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关注的社会问题。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尽管对失地农民关注度不断提高,以加大失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力度,解决经济收入;以加大对失地农民社保力度,解决后顾之忧,但全面推进也受到各方面的因素制约。第一,农民培训效果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对农民培训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把农民培训是为了就业,就业是为了帮助农民增收联系起来,呈现出培训与就业环节的分离。培训靠各级下达计划,就业靠农民自主,农民培训、就业、增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监管体系。第二,社会保障城乡差别明显。城市社保先于农村,城乡居民的社保政策、受惠程度差别明显。农民社会保障需要政策引导,更需要大量资金保障。资金不足、不到位,最好的政策也无法实施。从调研情况看,凡是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区,社保覆盖面就大,反之,覆盖面极低;凡是近郊农村的,社保覆盖面就大,反之,覆盖面较低。同一县(市)区的农村,不同经济基础的乡(镇)街道或村庄也有类似情形。针对这种与经济基础直接相关的社保情况,政府在财政支持、资助上却“一刀切”,不能使经济基础差的农村社保覆盖面同步扩大。第三,失地农民经济补偿缺少公平。调研中发现,城市扩张,工业用地占据农村集体土地,但农民被征地的补偿办法没有吸纳乡村的意见,没有充分发挥村合作组织维护村民利益的作用,更没有吸取利益农民群体的意见。征地补偿价格由政府制定,补偿款项层层提成,农民真正得到的补偿偏少,这种现状是造成失地农民上访的主要原因。

三是工业扩张农村污染,自然环境压力加大。二、三产业是拉动一方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工业向农村延伸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作出了贡献。但工业在向农村延伸的同时,对农村生态、生存环境带来了压力。农村没有如同城市的四通八达的污水管系,没有足够的污水处理能力,没有有效的监管体系,承受工业污染的能力远比城市弱,农村受污染现象较为突出。第一,城乡规划缺乏整体性。目前农村规划滞后于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自成体系,对城乡统筹规划的指导力度不足,城乡排污及污染控制互相独立,农村排污及污水处理得不到城市排污及污水处理系统的支持。第二,农村规划缺乏超前性。目前农村规划中,没有把排污及排污处理列入规划重点,只是把新村民宅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点,对农村生产、生活排污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重视不够,农村环境保护缺少远景规划。第三,农村村际规划缺乏统一性。农民居住分散,自然形成的村庄分布并无规律。从村庄形成及功能看,村庄可分为自然村和行政村(又称中心村),自然村是自然形成的村落,其特点是分布散,村际距离大;行政村是某个区域内的农村管理中心,但又是自然村落。一个自然村的环境保护规划由行政村统一协调,而行政村村际环境保护规划缺少统一性,乡(镇)街道政府在规划中的协调力不够。目前,部分地方村际规划统一性差,经不起新农村建设的长期考验。

(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从近几年宁波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数据看,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势头良好,年增幅已超过城市居民。从农民收入组成来看,目前的增幅主要是农民非农收入增加较快,而在非农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是主要的。这是几年来对农民培训效果的体现。但从长远看,农民所接受的培训大都以技能性培训为主,缺乏对农民就业竞争力的培训。或者说,目前培训没有向农民提供长远致富的能力。在人才继续向城市、乡(镇)街道集聚的将来,比较而言,农民增收幅度可能会出现下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可能再次拉大。

二是农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农民之间收入差距包括同村农民收入差距和不同县(市)区、不同乡(镇)街道的农民收入差距。据有关资料显示,总体上看,老三区、余姚市、慈溪市、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的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其他县(市)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同村农民收入差距也较大,依靠贫困农民自身努力很难实现增收。目前,各级政府财政投入采用“一视同仁”办法的较多,缺少针对经济发展缓慢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采用重点投入的政策支持,经济较落后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缺少上级政府在财政投入、项目带动政策上的更多优惠。

三是本地与外来农民收入差距较大。外来农民来宁波务农务工的同时,也带来了廉价的劳动力、实用技术,激活了农村劳动力市场,增强了农村人力资源竞争力。外来农民由于在社会上得不到平等待遇,在政策上得不到同等支持,相对收入水平远低于本地农民。在农民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还缺少对外来务农务工人员的政策保护,外来务农务工人员享受不到与本地农民的相近的待遇。部分地方还存在歧视外来农民的做法,只看到外来农民对当地社会带来的不利一面,看不到有利的一面,同时也充分显示出社会对外来人员的包容性不强。

(三)村际矛盾比较突出

一是自然村际矛盾突出。从2000年开始至2004年,全市行政村(居委会)从5231个合并为3330个。城市近郊“撤镇建街、撤村建居”和农村并镇并村工作稳步推进,这种并镇并村促进了农村布局优化,提高了农村管理效率,整合了原乡(镇)际和村际的资源,但也出现因合并产生的诸多矛盾。合并前为行政村,合并后为自然村,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为:家族间矛盾、村民贫富差别更加明显,利益冲突更加激烈;在村“两委会”选举中,拉选票、搞关系的现象在自然村合并后显得更为活跃;部分村民抱有“村中有人,凡事好办”的想法,采取不正当手段,把自己家族成员力推进入村“两委会”,在少数村干部与部分村民之间构成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原自然村往往以一品一村生产,贫富差别程度不明显,合并后以富制胜、以贫为败构成了新的村际矛盾;自然村合并后,原村集体经济分配及管理也影响到并村后的村民和谐。

二是行政村际矛盾较多。行政村之间的村际矛盾主要包括了乡(镇)街道公共资源配置、财政投入均衡性带来的矛盾。近几年来,宁波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级政府财政投入能力有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先有后,先建设先得利,后建设后得利,特别是在各类“示范村”建设中,示范村的“五化”建设成效显著,给受益村庄带来了实惠,同时也给其他村带来心理上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会在村干部与乡(镇)街道干部之间产生矛盾,也会使村民与村干部之间产生矛盾。由于宣传不及时、不到位,在一般村民看来,这种有先有后的做法就是不公平、不平等,在一般村干部看来,这种有先有后的做法就是乡(镇)街道干部行政行为不公平、不平等。

三是村际经济发展差距明显。在调研中发现,宁波农村村际集体经济发展差距明显,集体经济好的村年收入超过百万元,差的村年收入不足万元,如此大的差距,原因颇多。地处城郊的农村,依托城市的直接辐射,利用建设标准厂房出租、街面房出租等房产资源租赁,集体经济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企业发达的农村,依托工业对人力资源的吸引,外来人口比较集中,派生出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供应链,给集体经济带来收入。经济欠发达的农村,由于交通不便、企业数量少,产供销不发达,主要以农业生产、土地承包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出现这三种基本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城市对农村辐射的不均衡性。

(四)农村民主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村民民主管理能力不足。村民平均文化程度不高是影响村民民主管理能力的主要原因。目前,宁波农民平均文化程度不高,长期在农村的村民平均学历只有初中毕业,高中学历的村民大都离土离乡。特别是党员村民的文化程度不高更是影响民主管理的推进。据对乡(镇)街道抽样调查显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数占总量的8%,具有中专及高中学历的党员数占总量的22%,其中大部分集中在教育系统、卫生部门及村“两委会”,小部分分散在乡村企业;初中及小学以下的党员数占党员总数的70%,大部分党员的年龄已超过50岁。

二是村干部民主管理意识不强。从调查情况看,部分村干部民主管理意识不强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文化程度不高,法治意识不强,“能人”意识较浓,村民权利意识淡薄。总体上看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力较弱,缺少主动学习的意识,缺乏依法治村的本领。相当部分的村干部往往因致富能力强而走上村干部岗位,从事私营企业经营管理的部分村干部,长期受企业“老板作风”的影响,缺少凡事须同村民商量的民主习惯,在一些涉及村民利益、权益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村民敏感的问题上,擅自“拍板”的作风比较突出。部分村干部视村经济为个人企业,在村里用工用人上作风不够民主、办事不够透明。少数村干部工作程序简单、工作作风不端正,不主动推行村“三务公开”制度。

三是农村民主管理程序不严。从内容上讲,农村民主管理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四个方面;从形式上看,农村民主管理形式多样。调研中发现,少数农村民主管理还停留在理念上,适应本村实际的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具体,体现不出民主管理程序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如村“三务”公开不定期、公布地点不合理、公布内容不全面,重大村务事项不听证,主观臆断,擅自决策,村民与部分村干部矛盾比较突出。村民没法从村“三务”公开中获取有用的监督信息、,影响村民对村“两委会”进行民主监督的效果。部分村干部不能很好地把村民的意愿、权利结合到民主管理中来,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不能有效保障。

(五)农村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不够

一是重经济发展,轻农村环境保护。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宁波农村经济快速增长的动力是农村各类企业数量的快速增多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变化促进了乡(镇)街道经济快速发展,但农村环境压力也快速加大。农村由于自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落后、人文观念陈旧和监控能力有限,无论工业性企业还是农业性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投入较少、政策缺位、宣传不够、效果较差等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差,在企业厂房设计、行政许可、生产运营的过程中,对污水、废气、噪声三种常见的污染源控制缺乏力度,因此引发企业与附近村民矛盾,甚至出现重大纠纷。

二是重工业企业,轻特色农业发展。从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看,工业企业越发达,县(市)区的人均GDP越高,反映出乡村工业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因这种价值取向影响,各地政府重视工业性企业的发展,而对农业,特别是高新农业缺少热情,政策强势推进不足,缺少有效的引导力,使得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特色农业发展十分缓慢,以致于乡(镇)街道分管农业的领导有“农业工作难度大、经济贡献小、政治地位低”这样的感叹。

三是重“示范”建设,轻点面联动推进。各类“示范村”建设固然重要,可以通过示范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示范村”为其他村整治作出榜样的同时,也存在财力过分集中、示范村选择上典型性不够等现象。从调研中发现,被列入“示范”的村大都是村级经济较发达,地理环境较优越,基础设施较完备,且在政府财政的重点资助下,示范速度较快,确实改善了农村“脏、乱、差撒”的面貌。有的村被“示范”若干年后,又争创市级“示范村”,最后争创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村”。如此不断集中财力推进,也影响到其他村的建设速度,使得大多数村没有机会进入整治行列,村庄环境明显差于示范村。

(一)动力保障:统筹城乡发展,尽快缩小城乡差别

一是加快政策法规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宁波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法规,将已经成熟的政策抓紧修改并上升到法规层面,使其更具有执行力。要在现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中,整合政策资源,把部门政策变为全市统一行动的大政策,把实践成功的政策上升到地方法规,政策缺位的要建立健全,形成一个完整的利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要力求体现各类政策法规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指挥棒作用,在城乡统筹中暴露出来的新问题先统筹,把着力点放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保障体系、经济社会联动发展上来,放在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带动农业、城乡资源互补开发上来,极力体现统筹的合理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是强化城乡一体化意识。各级政府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迅速转变观念,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上来,统一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实际行动上来,克服惯性思维,创新工作方法,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紧迫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实现五个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要求: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统筹城乡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建设一体化;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统筹发达县(市)区加快发展与欠发达县(市)区跨越式发展,促进区域发展一体化。

三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实行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改革。在总结宁波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要加快实践和理论的创新,更重要的是要在体制机制上探索,让体制机制改革能更适合宁波农村自身和谐的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乡(镇)街道政府职能的转变,使乡(镇)街道政府从把主要精力用于兴办企业、招商引资这种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的局面中解放出来,强化乡(镇)街道政府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的首要职能。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二)能力保障:加大农民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素质

和谐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主体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质量与速度。提高农民素质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新农村建设将促进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将有利于建设速度的加快和建设质量的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能力保障。

一是加大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培训。农民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是解决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探索校企培训联动、培训创业结合、搭建就业平台等农民培训新模式、就业新途径。大力提高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能力。在以农民就业为目标的培训工程取得初步成效后,应把培训的着力点向农民创业能力培训转移。通过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增收致富的能力;通过对农民的创业培训,促成更多的适合于农村发展的各类农民企业的诞生,以增加农民的就业岗位,带动其他农民共同致富。

二是加大农民民主管理能力培训。民主管理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保护农民合理权益的重要途径。要拓宽法律知识宣传渠道,探索农村民主法制宣传新途径、新方法,法制宣传要结合民主听证、民主监督和村民会议这种村民比较集中的时机,结合农村农民实际,抓好宣传教育;要组织农民学习与他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剖析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他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依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现代网络媒体手段,集中法律宣传资源,向村民提供喜闻乐见的事例、案例,由村民自主学习法律知识;村“两委会”要组织村民参加法律知识讲座,让民主法治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要建立村干部学法制度,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定内容,时间有保证,结果有标准,要以提高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为核心,全力抓好村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和水平。组织村“两委会”干部参观考察民主管理的典范村,以点带面,把民主管理的先进村作为全市农村民主管理的“共享资源”。

三是加大新型农民文化素养培训。培养新型农民就是要造就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一代新型劳动者。新型农民是农村新一代建设者,各级政府要用长远的眼光重视新型农民文化素养的培训。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乡村中小学的教育质量,为更多的农民子弟创造进入更高层次学习的机会;要发挥现有的乡村培训体系的作用,在进一步完善、提高、扩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为新型农民素质培养发挥作用;要加强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完善其功能,提高其质量,创造更多品质高雅、健康向上的农民自愿接受的文化活动载体,为逐步提高农民文化素养提供文化舞台。

(三)资金保障:发展村级经济,努力保障建设经费

一是把握资金保障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在不断强化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措施的基础上,让各类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为和谐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是加快村级经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发达程度,从某种意义上反映出村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目前宁波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保障条件之一。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对经济发展较好的农村,强化引导,鼓励扩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等,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的收益渠道;对经济发展滞后的农村,要以出台激励政策措施、企业项目转移农村、财政重点投入帮扶等形式逐步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通过区域农村集体经济均衡化发展,促进不同区域的农村经济社会和谐。

三是建立合理投入体系。宁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不尽相同,特别是象山、宁海和奉化农村经济社会受多种原因迟缓于其他县(市)区,更需要加大投入促进发展。要更多地调整市级财政加大这些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比例,增加这些地区的工农业项目建设,更多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建设,促使这部分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如,调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现行政策的“三三三”制,将象山、宁海和奉化调整为“五三二”制;将其他县(市)区调整为“二四四”制。以通过调整市级财政投入体制,确实提高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的财力保障的能力,营造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和谐发展环境。

(四)文化保障:推进文化建设,大力促进乡风文明

一是强化农村文化建设领导。农村文化建设要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范围,以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应制定覆盖全市农村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适应本地实际的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把农村文化建设任务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切实让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相一致,切实让农村文化阵地成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农民群众思想、提高农民素质、营造农村和谐文化的主要载体,从而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是兴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乡(镇)街道文化基础设施简陋、不全现象十分突出。行政村内文化基础设施情况更是不容乐观,有的村庄根本没有可供农民群众文化娱乐的场所。要加大建设的覆盖面,让广大农民群众业余时间有处可去、有事可乐,在基础设施上要为农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提供条件;各级政府要转变引导观念,努力缩小“示范村”建设与非“示范村”建设的差距,既要让“示范村”作为和谐文化建设的领头雁,为其他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经验、做好样板,也要防止过分示范与过分落后之间因建设不平衡产生新的社会矛盾;要及时总结“示范村”建设的经验,包括建设规划、资金来源、建设标准、日常管理和人才开发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在其他村推广实施,以加快全市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速度;要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及功能的建设标准,把集农民教育、娱乐、健身和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分步实施、分类管理,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功能比较齐全、设施比较完善的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再上一个台阶。

三是开发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农村文化人才的培养资金列入预算,大力实施农村各类人才培训工程,开发一支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要鼓励一批适合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大学生进乡驻村,发挥其特长、锻炼其才干,为农村文化、体育和信息化工作发挥促进作用,创新农村文化事业;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发展农村民间文化,组织民间文化组织,挖掘村落传统文化精品等方面的传承作用,巩固农村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要充实乡(镇)街道文化骨干队伍,让乡(镇)街道在指导、帮助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好传帮带,让乡(镇)街道文化骨干在推进新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握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方向。

四是统筹城乡文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构建区域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固的、城乡渠道畅通的文化服务链,让农村文化成为区域文化的重要部分,让城市文化有序地进入农村;要转变农村文化服务观念,让长期以来城市“送”文化下乡变城市“种”文化于农村,让农村文化具有自身生长、开花、结果的能力;要强化县(市)区文化部门对乡(镇)街道文化阵地的引导力和控制力,提高乡(镇)街道文化管理人员对乡村文化建设的指导能力和水平;乡(镇)街道以中心镇、中心村为载体,组织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城市文化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类文艺精品下乡,为农民群众献艺,带动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艺术欣赏水平。

课题组组长:顾晨辉(执笔)
课题组成员:邓小河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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