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马克思经典理论在中国道路中的时代价值

马克思经典理论在中国道路中的时代价值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推进马克思经典著作及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实现马克思理论与中国道路的紧密结合,首先需要在理论上实现对以往的各种“马克思主义”的超越,这有助于将中国经验、中国方案提升到理论的高度。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他们是从不同的道路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马克思经典理论在中国道路中的时代价值

系统全面地理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和思想方法,对于推进马克思理论的发展创新,进而把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合乎逻辑地结合起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推进马克思经典著作及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实现马克思理论与中国道路的紧密结合,首先需要在理论上实现对以往的各种“马克思主义”的超越,这有助于将中国经验、中国方案提升到理论的高度。

对于以往的各种马克思主义,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既不能用僵化的态度对待苏联马克思主义,也不能照搬照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任何一个流派。

苏联马克思主义很大程度上停留在恩格斯的特定时期(1870~1886年)的理论认识,并用它解读马克思的著作。马克思、恩格斯作为两个不同的个体,虽然他们都坚持唯物史观(恩格斯有时称之为“历史唯物主义”),但他们得出唯物史观的理论路径还是有差异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他们是从不同的道路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就马克思而言,其思想发展历程经历了两次转折,1837年他从康德的思想转向黑格尔主义及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1842~1843年开始,他逐步完成向实践人本主义及唯物史观的转变。马克思在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他1844年在《德法年鉴》上发表的两篇论文,虽然其中一些术语还是当时德国流行的术语,以致人们习惯于按这些术语的本来含义理解理论逻辑,而实质上这里已经“开辟了通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道路”[1]。在马克思看来,一些人依照术语的原来的含义来理解他的理论逻辑,无法正确地理解他的真实的思想过程,必然把其中的思想看成是他们穿旧了的理论外衣的翻新。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在他自己看来,他在《德法年鉴》时期已经初步提出了唯物史观的思想,经过1843~1845年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其唯物史观已经系统化、完善化。由此可见,其间完成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本章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已经具有了唯物史观的思想。一些人认为这部手稿还是体现着唯心主义历史观和抽象人本主义,这显然是错误的。那种认为1844年《手稿》具有“双重逻辑”的观点,更是违背基本常识(对于理智健全的作者来说,任何人都不会用双重逻辑来写作)。正像马克思所批评的那样,这些人只是依照术语的表面意思把马克思的思想理解为当时德国旧理论的翻新。因此,我们必须基于1843年到1846年的思想发展过程把握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高度重视1844年《手稿》中的人的实践理论、劳动异化理论与唯物史观的直接关系。

恩格斯的思想发展过程具有多次重要转变。他是从泛神论的黑格尔主义、物性化的自我意识哲学、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其人性思想用施蒂纳的思想改造过)走向唯物史观的。其唯物史观的形成直接基于对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经验实证的考察。可见,他们形成唯物史观的路径确实是不同的。

基于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在诸多理论和实践方面都能够达成高度的共识。但是,在涉及深层次的理论认识的时候,不同理论路径的差异还是逐步显露出来,这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马克思对《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的罕见沉默,也表现为恩格斯对《资本论》和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不完全认识到位方面,以及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方法论转向的认识滞后方面。由于理论路径存在一些差异,尽管恩格斯极为尊重马克思,把马克思看成理论天才,然而他对马克思理论最深层部分的认识,必然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是马克思的沉默,使晚年恩格斯进行了反思,因为他从心底里尊重马克思。事实上,恩格斯晚年所反思的思想,不是马克思的思想,而是他自己在1870~1886年这个特定时期的思想,经过反思以后,晚年恩格斯是更加接近马克思思想的。

马克思、恩格斯的差异,更多地体现在思想方法方面。他们的思维方法尽管宽泛地讲都是唯物辩证法,都基于唯物史观,但事实上各有侧重。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具有更深的思想基础,同时具有多种表现形式,而不是僵化的抽象思维模式。它基于实践人本主义和人们的感性的实践活动,以超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理论对立的姿态,体现着人们对特定事物的科学的理性认识。因为实践人本主义及社会发展理论,它考察的是人与社会如何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经验地生成,其重点是社会机体的生成和发展的机理,以及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基本结论虽然是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但不是传统唯物主义的本体论,而是从人的实践及人和社会的生成机理中得出来的。它在摈弃抽象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的基础上秉持了唯物主义立场,把它渗透到科学的实证研究中;同时它不再局限于原理性的唯物主义哲学,而是通过存在系统的矛盾运动,充分体现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对社会存在或生成着的社会的决定性意义。因此,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一方面包含历史发展的辩证法,承认历史发展规律及历史的发展对单个人的决定作用;而另一方面,它更多地体现了人们对特定认识对象的科学认识进程,侧重方法论,突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决定性作用。

恩格斯在特定时期集中阐明的历史发展辩证法和自然辩证法,更多地反映事物自身的发展和事物之间的辩证关系,侧重于反映论。恩格斯对唯物辩证法的这种理解,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辩证性,体现了社会存在对人们的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体现了历史规律的必然性和决定性。它虽然符合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和思想方法的某些方面,却又在一定意义上忽视了人的实践活动对人和社会的生成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它把辩证的抽象思辨与直观的历史材料结合起来,既没有彻底超越抽象思辨,也没有彻底超越经验实证的抽象认识,从而把理论逻辑仅仅看成对历史发展的抽象反映,不能透彻理解马克思如何运用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深入剖析最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生理结构”。从辩证唯物主义方面看,恩格斯的这些认识,虽然给唯物主义注入了辩证法,但依然具有较强的唯物主义哲学色彩,它强调了存在的决定作用,主体能动性仅仅被看成对存在的反作用,被看作是第二性的作用。并且,在恩格斯这里,“存在”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抽象唯物主义的抽象概念,是对一切存在物的抽象概括。这种辩证唯物主义,从方法论思想看,跟他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一致的,只是适用范围存在差异。因此,它的合理性方面和对马克思的人的实践理论的忽略,与上述恩格斯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是吻合的。这种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一种体系性哲学原理,还很难说超越了传统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理论上的对立。而马克思从1844年开始就把这种超越当作一个重要的理论任务。关于这一点,恩格斯1886年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已经具有很自觉的认识。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差异,原本是马克思让恩格斯撰写的《反杜林论》发表之后,马克思几乎没有发表过公开的评论意见,至死保持着沉默。而恩格斯将自然辩证法的核心思想写信告诉马克思的时候,马克思尽管完成过自然哲学方面的博士论文,却谦逊地表示自己在这方面没有研究,只是转告恩格斯:肖莱马同意他的思想。(www.xing528.com)

由于思想方法的差异,他们两人在诸多理论认识上,在特定时期,必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别。当然,他们不可能是一种对立关系,在马克思看来,那些他无法完全认可的恩格斯的观点,依然与他自己的观点可以兼容、并存。或者说,由于恩格斯对抽象认识方式的超越没有马克思那么彻底,其理论认识仅仅是马克思理论的一种初级形态,还没有达到马克思理论的高度,不具有马克思理论那样的科学性。尽管如此,除了一些具体的结论之外,恩格斯对马克思理论的基本思想的理解还是合理的;并且,由于在理论对无产阶级运动的关系方面,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基本态度方面,在基本的价值取向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都是高度一致的,甚至可以说,恩格斯的理论对于促进无产阶级运动,发挥了更直接、更有力的作用。因此,他们共同推动了那个时代的革命运动,以和而不同的关系弹奏了一曲美妙的乐章。为此,我们考察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即他们生前共同完成的事业时,他们在理论认识方面的差异是可以忽略的,需要更多地从他们的一致性方面加以把握。

马克思、恩格斯去世后,他们的理论被后人运用到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发展为无产阶级政权的意识形态,与特定的社会体制密切联系着。苏联模式则被看成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之所在。然而,历史已经表明,苏联模式存在许多需要重新评价的问题。苏联模式对于在落后国家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来说,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历史形态,因为只有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及其经济基础,无产阶级政权才能巩固。但是,一些人将那种模式神圣化,把它与社会主义本质联系起来,这就不能不具有空想社会主义倾向。中国的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经过苏联模式这样一个必需的过渡形态之后,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高到普遍意义的高度来认识,理清它与苏联模式的联系和区别,这就要求我们在维护马克思理论的意识形态地位的基础上,超越苏联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具体内容。因而,必须站在更高的理论高度,更加科学地把握人类社会这一生命机体的内在机理,并运用它论证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导向的社会实践。要完成这样的理论任务,僵化地对待苏联马克思主义是不行的,泛泛地把握马、恩两种理论的共性也是不够的。这就要求准确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论认识方面的根本一致性与内在差异性,从更加科学的马克思理论出发,发展其理论。

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来说,他们大多是运用一种马克思之前或之后的理论作为支点,按抽象思辨的辩证法或西方主流思维方法解读马克思。他们忽视了马克思是一位具有极强批判精神、超越精神的原创性天才学者,模糊了马克思、恩格斯在价值取向方面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对立,也没有把握住马克思理论的实质和思想方法。他们的研究成果尽管具有一些借鉴意义,但并不值得盲目崇信。用外在的理论支点和思维方法理解马克思理论,得到的往往是被消解了的重新组装过即“被解释”过的东西。就拿诺曼·莱文来说,他认定马克思仅仅是黑格尔的学生,认定黑格尔是高不可攀的理论巨人,因而完全回到黑格尔来理解马克思。在他看来,马克思仅仅是借用黑格尔主义方法论范畴,并运用这些范畴去揭示社会系统的内部结构,有些方面甚至误解黑格尔。这样,尽管他能够较为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并且在一定意义上认识到马克思引发了“社会科学诊断方案”的哥白尼式革命,却又不能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以及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超越,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价值取向。因此,他对马克思理论的整体性认识,必然存在种种局限。再如一些日本学者,他们往往在细节上“过度解读”,而对马克思的整体性把握往往不充分。广松涉是个典型,他对“费尔巴哈”篇的研究,号称费时15年,其得出的结论却又很难让大多数学者认同、信服。总之,几乎所有西方马克思主义,由于思想方法和价值取向的局限,对马克思理论的认识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严重缺陷,因此,对于他们的理论成果,不能简单地拿来,必须批判地对待。

马克思的理论对以往的思想巨人实现了彻底的超越,相对于以形式逻辑和英美的经验哲学、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的欧美主流的思维方式及其各种社会科学理论而言,特别是相对于基于“斯密教条”的现代西方经济学而言、相对于德国古典哲学的抽象思辨而言,就哲学的方法论转向而言,即便在今天,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和思想方法不但没有过时,而且仍然可以说具有革命性意义。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至今,没有任何人达到了马克思那样的思想高度!要把握马克思理论的当代价值,既不能把苏联意识形态当作僵化的教条,更不能盲目热衷于西方马克思主义。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理论中具有从黑格尔等人那里吸收来的思想成分,便不顾马克思理论的超越,简单地退回西方流行的种种“主义”之中;不能把不同的意识形态倾向混为一谈,甚至生硬地把马克思思想解读为他反复批判过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从这些方面来看,把握一个天才的马克思,把握马克思理论的实践人本主义基础,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深入全面地把握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和思想方法,从经典著作的研究出发,才能系统地论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从而把握马克思理论的创新发展方向,且将经典理论与中国的当代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中国实践、中国道路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时代的要求出发的,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经典理论中具有充分的根据。因此,从这样的时代特征、历史使命和具体条件出发,制定各种政策,根本不需要歪曲马克思理论的任何原理,更不能把马克思的片言只语当作教条,重要的是把握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和思想方法。

从实践的要求来看,把马克思经典理论与中国道路紧密结合起来,能够为我们批判地运用各种具体的学科理论特别是西方经济学提供正确的思想指导。中国目前阶段不但处于社会主义最初级的阶段,且正在经历社会经济的现代化转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主要发展要求。而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是任何国家都必须经历的,这意味着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理论成果例如现代西方经济学,必然是要吸收利用的。然而,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不同流派,例如新古典主义凯恩斯主义,它们都有其适合的历史条件。这就需要在把握人类社会生命机理的基础上揭示中国社会经济的一般发展趋势和特定阶段的社会经济特征,从而确定中国社会经济问题的特定性质,且从工具箱中的多种工具中采用不同阶段和具体条件下的最合适的工具。一般趋势的把握、时代特征和问题性质的确定、工具的合理选用,这些只有在发展了的马克思理论指导下才能做到。如果没有这些基础问题的解答,无论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还是运用凯恩斯主义,都可能脱离中国实际,从而陷入教条化、盲目性和形式主义。另外,我们在吸收利用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时候,还要剥离或批判渗透其中的根深蒂固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理念即抽象的“市民社会”理念,还要克服它们所运用的由形式逻辑主导的抽象的“唯心”的思维方法的局限性,这种思维方法缺乏足够的辩证眼光和历史眼光,很难有针对性地把握特定研究对象及其所处环境与理想模型的差异。它具有超时空抽象议论问题的倾向,即脱离实际和形式主义的倾向。这就要求把西方经济学置于发展了的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加以运用。

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来看,马克思理论及其中国化,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确实需要回答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诸多实践问题。为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些研究政策问题的国内学者习惯于运用马克思的片言只语,用实用主义或标签化的手段,为现实和具体政策进行简单辩护。这种辩护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但是,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今天,由于种种原因,西方意识形态在中国社会已经受到不少人的迷信(迷信总是不对的),现代西方经济学已经被一些人当成真理,而马克思理论却被边缘化。在这种背景下,让马克思理论为具体政策简单背书到底还有多少实际意义呢?如果延续这种“创新”思路,必然陷入自说自话,无病呻吟,最终反过来彻底动摇马克思理论在中国的意识形态地位。因此,这种所谓“中国化”,所谓马克思理论的“创新”,确实到了需要深刻反思的时候了!可见,如何依照马克思理论的精神实质、思想方法和内在理论逻辑拓展其理论,更有理论深度地总结回答实践问题,已经成为非常紧迫的时代课题。

另外,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发展表现出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发达国家实现了社会的高度福利化,实现了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保持了相对和谐稳定的局面,似乎进入了被马克思看成资本主义向未来社会的过渡阶段[2];另一方面,后发国家表现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强烈的主动精神,经济全球化对有些后发国家特别是中国产生了重大的促进作用。这些应该如何运用马克思理论加以解释?应该如何合理把握当代国际间的经济关系?这同样使马克思理论创新具有了重要的时代意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如何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这是不容回避的理论课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