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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闲之余的职业选择方案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Z活动前一章讨论了汉代农业 的生产方法。Z活动包括这两个部分。虽然中国北方的冬天长达四个月,但纺纱和其他的准备工作就要花两个月,织布也要花同样长的时间。按照第三章中所估计的布的价格,对于生产效率低的家庭来说,每年从织布所得的收入可达5000钱到8000钱,生产效率高的家庭这项收入可达1.5万钱到2.4万钱。 在中国基本上还是农业国家的时候,羊经常和牛在一起被当做衡量家庭贫富的一个指标。

农闲之余的职业选择方案

Z活动

前一章讨论了汉代农业(1) 的生产方法。如《四民月令》中提到的那样,田里农活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各不相同。在春、夏、秋三季里,农民忙着耕种、收割。九月以后,田里的活就告一段落,冬天则从事一些器具、房屋等的修整工作。精细化的农业包括了许多并不繁重但耗时的劳作,例如施肥、除草、灭虫等。在农忙的时候,连农家的妇女和小孩都得去田里干活。但一到了农闲,人们就都从田间劳作中解脱了出来,变得无所事事。为了不让劳力白白浪费,农户就得把精力转向与直接农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上去。我们这里将这类活动称作“Z活动”。Z活动包括很多内容,有加工食品和燃料,纺纱织布,金属加工,裁缝,制革,制造和修补工具、器械、陶器和礼器,还有建筑房屋,修补篱笆,以及其他诸如文娱、治安、运输和买卖活动等。(2)

第三章已经说明,汉代的农(3) 民是带有市场倾向性的,因为他们的许多开销都必须用货币。要使自己挣到的钱足以支付有关的开销,办法就是生产可以出售挣钱的产品,或者是生产他们否则就必须花钱去买的产品。Z活动包括这两个部分。但其中一些活动有着双重的功用,即生产的产品既满足了自家消费,又可到市场上出售挣钱。

从古代起,纺织生产就一直是农家妇女的工作,它包括从纺纱、织布到制作、裁剪的各个步骤。“男耕女织”现代以前在中国一直是劳动分工的标准写照。将妇女与织布联系起来的最早的例子之一,也许就是织女星(天琴座中最亮的星)这个星的名字。(4) 贾谊引用了这个古代的说法,表明他将女人织布看得与男子耕田一样重要。汉代的地方官认为,自己的主要责任不仅仅是督促农民把地种好,而且还要督促他们种桑、麻,以确保有足够的原材料来进行纺织。(5) 事实上,汉代人对照着北方和西北方边疆地带的游牧生活方式,已经将耕织结合看做是中国农业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6) 班固在描述理想的农村生活时,也认为纺织是生产的一部分。在冬天,妇女白天和黑夜都要织布纺纱。按照现代的标准来算,她们每天等于工作一天半。(7) 西汉时,一个妇女一个工作日平均能织出5尺的织物;到了东汉,一天则能织13尺。(8)

虽然中国北方的冬天长达四个月,但纺纱和其他的准备工作就要花两个月,织布也要花同样长的时间。(9) 我们在第三章所假设的那个农户,有两个妇女劳动力。如果每人有两个月时间织布,两人一年工作是120天,(10) 一年的织布量就有15匹(按平均每天5尺计算)或40匹(按13尺计算)。前文已经估算过,家庭成员自己一年需要的布是每人(11) 1匹(见第三章)。让我们更大方地假设每人需要2匹(1匹备用),那么能拿去卖的布应该是10匹或30匹。按照第三章中所估计的布的价格,对于生产效率低的家庭来说,每年从织布所得的收入可达5000钱到8000钱,生产效率高的家庭这项收入可达1.5万钱到2.4万钱。这几乎相当于从谷物中得到的收入,或者更高。

当然,织物的价格由于材料的品质差异而高低不等。一种叫做七的粗布,最劣质也最廉价。为了省钱,苦役犯就穿这种布做的衣服。(12) 据一片居延汉简记载,八布每匹230钱。七布的价格自然还不到这个数。而最贵的布价格则可以高达3900钱一匹。这是高低两个极端,大部分价格是从300钱到1400钱不等,一般布的价格在500钱和800钱之间。(13) 这个价格范围的确非常宽,因为它不仅反映了织物质量的差异,而且还体现了价格的上下波动。市场变化的幅度很大,从出售织品中能收入多少是一件相当没有准头的事。

饲养家畜也能为汉代农家提供一大笔收入。肉虽然在日常饮食中不常见,但在节日或庆典上是经常要有的。(14) 在汉高祖刘邦以及他们邻居家的男孩于同一天出生的时候,邻里乡亲都牵着羊捧着酒去祝贺。当这两个男孩成年并成了好朋友的时候,邻居们携酒牵羊又去祝贺。(15)

到公元前1世纪时,肉在农村的一日三餐中就很普遍了。文献中没有清楚地提到猪的价格,估计不会便宜。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它比较贵,但那些养猪来卖的人却会由此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汉代墓葬里经常有陶土的猪圈模型,里面还有猪和小猪的陶塑。三道壕汉朝村落遗址有六组农户住房,每户农房都带有一个猪圈。猪圈出口与厕所出口在(16) 一起,这种设计便于收集肥料。(17) 养猪也可以采取专设饲养场的方式,比如梁鸿的例子那样,他在太学学成之后就养猪为生。(18)

专门的养猪场是一笔很大的产业,其价值可达百万钱之多。(19) 它也为穷人提供了工作,他们可以在沼泽地、海边或其他无法耕作的土地上放养这些牲畜。(20) 但是猪圈与厕所相接来贮存肥料这一点,说明农民养猪既为了卖钱(与自己消费),也为了得到肥料。陶制的猪圈按比例一般可以容纳四五只猪,这也是一般农家能忙得过来的数目。

像养猪一样,养羊也非常赚钱。卜式就是靠在牧场上养羊变得越来越富的。(21) 在中国基本上还是农业国家的时候,羊经常和牛在一起被当做衡量家庭贫富的一个指标。由此看来,普通农家也常常是养羊的。(22)

猪的价格和羊差不多,一头羊可卖到900钱到1000钱,相当于官价一个劳力一个月的工钱。(23)

许多家畜可以由孩子照看,几家或整个社区常常雇一个孩子来放养一群家畜。这些猪倌或羊倌(正如现在的中国一样)往往就是社区里的孩子,他们的工钱不会太高。(24)

制酒是另一种赚钱的辅助活动。酒的价格相当于当时粮食价格的两倍。(25) 汉代的酒没有经过蒸馏,饮时底部仍有酒糟。同样的粮食,加水制成酒后体积至少是以前的两倍,利润会很大。(26)

加工工具、器皿、甚至建筑材(27) 料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门路。在三道壕汉代村落遗址,发现了几处烧砖的窑。但其原始的结构和有限的容量表明,这种生产不是可以全天不间断地进行的。住宅区出土的砖块与窑里生产的一模一样,所以很明显,当地所用的砖就是由当地自己来生产的。但是,在那儿发现了至少一个由两个一样的窑组成的复式窑,轮流使用这两个窑就可以不停歇地生产,这表明烧砖有可能在发展成全天性的生产。我们或许可以推断,这两个窑的产品是要销往当地以外的市场的。(28)

生产与市场销售

汉朝官办作坊生产的消费品数量有限。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官方办的作坊不是很多。《汉书》的“地理志”里记载了八个郡里有“工官”,即河内、河南、颍川、南阳、泰山、济南、广汉和蜀。在齐还有三处“服官”即进行织造的官办作坊,在陈留和襄邑也有同样的机构。相形之下,“盐官”和“铁官”却遍及全国,(29) 盐铁是官营的,为了满足人们对盐和铁的需求,盐、铁生产机构也不能不广泛分布。而其他那些只在局部地区设立的作坊,可能很少是为满足百姓的消费而生产。其次,虽然官方作坊有的具有相当的规模,但它们生产的可能都是昂贵的奢侈品。例如专供皇家以及贵族使用的漆器、金器、银器和刺绣品等等。(30)

在东汉时期,据说工官的职能是在手工艺人云集的郡国征收生产税。(31) 这种从监管生产变成收税的职能转换,也许意味着东汉时期的政府机构不再开办自己的作坊。这种转化有两个可能的原因。一种可能是有更大的私人作坊取代了官办工场。不过,在武帝统治时期,商业曾遭受过沉重的打击。当时私有资本似乎构成了对国家集权的威胁,武帝(32) 便断然遏制了私有资本的增长。(33)

国家对商业经营的敌意和对农业的轻税薄赋,共同将资本推向安全而有利可图的土地投资(34) 这一趋势其实不利于产生大规模的私有手工业经营。(35) 因此,另一个产生税收机构的可能的原因是小规模加工业的繁荣。这些加工产品就近出售,只用于地方消费,就如在三道壕所产的砖那样。对于它们所征收的也可能只是地方税

《四民月令》里列举了为数众多的物品生产活动,这些生产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消费,另一方面也为了能出售获利。该书现存的残篇中,有许多关于买卖粮食、衣服、布匹等等物品的描述。此外,《后汉书》有关崔寔生平的叙述里,也清楚地提到了崔家制作和出售酒、醋和豆瓣酱等以增加家里的收入。《四民月令》里频繁地提到这些产品。崔家生产这么丰富多样的物品,当然不像封建庄园那样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家的需要。《四民月令》标题中的“四民”指的是士子、农民、手工艺者和商人,这个标题其实已经意味着对市场经济的认可,与许多儒者所主张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大相径庭。(36)

在王褒所写的《僮约》里,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市场活动的情形。市场上的买卖活动,在其中被说得跟家常便饭一样,大大小小的城市、城镇都有市场,大街小街两旁的集市也是市场。生意甚至做到了非汉人部落的地盘上。(37) 宇都宫清吉指出,王褒所描写的外层贸易圈延展到王家周围方圆200公里,而他们经常光顾的内层圈,方圆也有50公里。

从都市到城市再到集镇,市场地点是层级分布的,这些不同层级的市场与农业居民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各不相同的关系。这与施坚雅所认为的19世纪前工业时期的中国所特有的那种市场体系极为相似。(38) 施坚雅提出,中国农民的活动方式有一种周期循环性的趋势。当外部形势有利时,农民就积极参与到市场体系里。这个市场在其鼎盛时期,可以是一个由各地方和各区域之间非常复杂地相互依赖而形成的全国性的网络。到了动乱时期,农民就逐渐回撤,最后会取消与外界的接触,以至一个村子完全地与外界隔离。(39) “Z活动”的概念对于解释这种开放与封闭的不断交替很有帮助。只有当农民能够在生产自家消费品和市场商品之间进行来回转换时,经济模式的不断重新调整才有可能。Z活动的产品就是可以根据需要承担不同功用的,或者是专供自己消费的F,或者是可以部分用于出售的Z。(40)

我们不难看出农民会在什么样的形势下改变其活动方式。他们家庭手工业的产品往往就是当地外销的特色商品。在交通发生问题或沿途情况变得不安全时,这些大宗特产就无法运到其通常出售的市场上。产品在当地积压,就会使价格降低,利润减少,甚至为零。农民这时还会发现,因为同样的原因,原先一直是由其他地方生产的某些物品在自家附近的市场上也买不到了。这样他就必须利用他现有的资源来制造无法买到的物品的替代品。于是,时间、能源、劳力和资金就从可售出产品的生产上转移到自家所需产品的生产上。

在王朝衰落与全国性的动乱时,这种情形就会出现。似乎正是这种情形不时地将活跃的市场经济转变成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历史学家们频繁地引用樊重的农业经营作例子,来显示一个封闭的庄园生活模式。(41) 重生活在西汉末期,正好是王莽篡权的混乱年代,他的一生有一半(42) 是在动乱中度过的。有可能他是在和平时期积极从事商品贸易而发了家,到了国家由于战争和弊政而四分五裂时,便闭门家居,甚至用自己地里产出的木材和漆做家具。这种社区封闭的趋向发展到最后阶段,就是将村落建成坞堡,由樊重的儿子樊宏及其亲属武装守卫。这种自卫组织通常是以既有的宗族群体为主体。到了王莽政权倒台时的动乱时期,这种组织就既包括了亲属,也包括了非亲属。(43) 类似的组织在公元3世纪汉末大乱时又出现过。(44) 这种社区的自卫活动通常由当地最有声望的家庭来领导。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四民月令》何以会要潜在的领导者注意与族人联络感情。

移 民

在饥荒或其他灾荒年头,即使从非农业活动中得到的现金收入也不能杜绝饥饿。一部分人口便不得不迁移到其他地方。西北和东北的边疆以及长江、淮河以南的广袤土地,成了来自人口稠密的核心经济区的移民的天堂。有时政府也组织大规模的移民,还间或提供粮食。例如在公元前119年,政府在将72万5千贫困人口东部省份安置在西北和北部时,就给他们提供了口粮。(45) 但是,除了这种由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移民外,每次饥荒都会迫使人们背井离乡,寻求暂时的解救之道。(46) 许多流浪的人大概会返回自己的家园,但也有许多人会在那些土地丰富、土壤肥沃,并且政府的控制尚未触及的新地方安顿下来。

在上述三大部分新开拓的区域中,西北地区基本上是一连串的军事屯戍地。东北地区,(47) 即现在的辽宁、热河北朝鲜的一部分,在汉朝四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中国的组成部分。劳干指出,渤海湾以远的地方自秦朝以来就一直是中国难民的庇难所。

在研究了《汉书》和《后汉书》的人口统计数据之后,劳干还发现西汉和东汉时期有一些郡国的人口在增长。虽然就总人口讲,东汉略少于西汉,但是举个例子,像乐浪这个地方在东汉年间就增长了10万人口。(48) 人口分布上最重大的变化,发生在长江流域和沿海这些土地肥沃、气候温和的地带。(49) 这一地带13个郡的人口,在公元2年时占全国总人口的2%,而公元140年时跃升到了15%。(50) 劳干的人口情况的表格见表14。

(51) 表14 南方各郡的人口变化

资料来源:劳干:《两汉户籍与地理之关系》,页208209。

注释:由于六安郡后来被取消,其辖区划归庐江,而临淮郡的名称改为下邳,郡东部的县份转归广陵郡管辖,所以庐江和六安、广陵和临淮都不得不作为一个单位来计算。会稽的北部辖区被分出去,建立了吴郡;广汉的一部分辖区成了行政上特别的“广汉属国”;蜀郡的一部分成了行政上特别的“蜀郡属国”;犍为的一部分成了行政上特别的“犍为属国”;益州郡的西部辖区被划归了永昌郡(《后汉书集解》,22:41a;21:22a,47b;23A:24a,25b,26a,23a)。因为缺乏相应的数字,劳干的表上没有列入交趾郡和郁林郡。

在前面的研究里,我们提到了有大批往南方去的移民并未被人口统计包括进去,因为他们定居在可以躲避繁重的税收和劳役负担的深山里。至少在政府的法律还没有到达那里之前,他们可以享受一段短暂的喘息时光。(52) 开发新土地需要资金,但一般的农家通常负担不起这笔钱。集体开垦由此就很必要了。在《三国志》中经常提及“宗人”和“宗帅”。正如唐长孺所指出的,“宗”字指的就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组织。较大的宗族可能有几万人家,他们住在设防的坞堡里边,只交纳他们自己定下的税,而不接受地方政府派来的官员。(53)

新垦殖区的组织的最好例(54) 子是田畴的个案。田畴原来家在北部边疆,因为他的家乡被一个军阀占领,便带领着几百族人躲进了边境线上的山区。不断有人来加入他们的定居地,几年之后,那里已有5000户人家。他们选田畴为首领,制定了基本的法规,开办了学校,建立了一个新的社区。(55)

这种群体移民对农民和农作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加入一个群体以求在一个新地方安顿下来的普通农民,会乐意于投靠那里的首领,这个首领不是有超凡魅力,就是由于能指挥一个依俯于他的族人群体而享有权力。(56)

屯 田

在普通的自耕农变成依附农民的过程里,屯田制度也起了作用。屯田就是军事屯垦,最初是为了保障充足的粮食供应而在北部和西北边疆发展起来的,做法是由兵士自己或其他招募来的人如政府组织的移民等,在边疆就地种粮。(57) 在居延发现的汉简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使我们得以(58) 了解西北防线上驻军军事屯垦的实际情况。(59) 在边疆的垦区里,有一些兵士同时又是自耕农,他们拥有财产,交纳税收,还有自己的徒附,有时甚至家里还有奴婢。(60) 还有一些亦兵亦农的人耕种的是公田,交纳沉重的租子。有记载说一位这样身份的人要将他的收获的40%交给驻军当局。这种亦兵亦农的人的地位似乎相当于佃农。据记载,这些土地是在军官的名下注册的,因此,上面所说的招募来的人有可能就是那个军官的私人属从。如果是这样的话,应募者也可能就是这个军官的私人徒附。(61) 当然,在居延简牍里面有很多记载表明,应募的人和他们的依附者从驻军的粮仓领取日用口粮。(62) 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田里的全部所得都上交给了粮仓。(63) 如果事实如此,那么招募来的人或者驻军士兵极有可能是在军官的监督下进行群体劳动。(64)

在士兵是在自己军官的指令下耕作的情况中,军事组织的严厉纪律使得军官更易将士兵变成自己的私人徒附而随意驱使。马援的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问题。在他带领自己的私人军队回朝之后,被应允在皇家园囿的空地上屯田,收割的产品由马援与种地的人即他的士兵平分。(65)

但是,从屯田到私人徒附的大规模转变,还是在公元3世纪。公元2世纪末,汉朝中央集权体制的解体导致了长时间的混乱和动荡。在一些主要经济区如陕西南部和河南南部成了军阀混战的战场时,当地的百姓便离乡背井,逃避战乱。军阀曹操在控制中原之后,将投降的黄巾军农民编(66) 组起来,在被难民遗弃的土地上屯田。曹操政权分拨土地给这些农民耕种,并“租”给他们耕牛。他们要交租,而不是交税。由于事实上成了政府的佃农,所以他们也免服兵役。(67)

越来越多的佃农机构建立起来,促使那些无主的土地重新得到耕作。西定生在遍查了《三国志》和有关文献之后发现,这种机构事实上都分布在渭河流域和黄河中游流域,这些地区在两汉时也正是主要的经济区,是经济基地和权力中心。(68)

魏政权统治的鼎盛时期刚刚过去,政府里的权要们就开始逐渐控制屯田人口,将他们从政府“佃农”变成私人徒附。(69) 在社会秩序大体恢复之时,因为农业的精耕细作,也因为可以出售剩余产品促进了非农业活动的复苏,农业生产便迅速地回升。在这种形势下,屯田管理机构也开始商业经营,它们让部分屯田农民实际上改为专职从事非农业活动,谋求利润。(70) 这种商业活动的恢复显示出,汉朝农业经济非常灵活,局势一稳定,它就可以马上适应市场体制,用于直接消费的F产品也会转化为市场产品。

农民起义

如果由于地主、政府官员和商人的盘剥,或者因为战争、自然灾害或土地贫瘠的恶劣条件,农民无法再靠种地维持生存的话,他们最终便会诉诸暴力。饥饿迫使农民们离开土地,变成游民、异端分子、以至与现存体制对抗的反叛者。汉朝就是由一个农民起义的领袖建立的。从西汉到东(71) 汉的过渡时期,也是农民在赤眉、铜马等诸多旗号下遍地反叛的大动荡年代。公元2世纪末,又是一次农民起义——黄巾起义——导致了王朝的灭亡和长时间的动乱。(72) 通常的理论认为,大规模起义爆发的原因是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使得农民丧失了生存的手段。(73) 如前面讨论的那样,土地集中确实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危机,这是汉代许多学者和思想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但是汉代的小农,不管是自耕农还是佃农,都可从经济作物或非农作活动中得到相当的一笔收入。集中在大地主手中的土地也会分给佃农耕种。因此土地集中可能并非迫使农民离开土地、陷入绝望的主要原因。让我们看看起义起源地的区位分布,就会明了实际的情况。

我们先从农民起义与分布广泛的大地产之间的实际关系开始讨论。那些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手里的情形最为严重的地区,应当就是核心的经济地带。因为正是在这些区域,权势显赫的达官贵人们积聚在朝廷内外;也正是在这些区域,土地因为有接近首都市场、灌溉发达等诸多便利而最为昂贵。事实上,光武帝和其太子的对话精练地概括了当时的情景:“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74) 所谓核心经济地区,就是指位于渭河流域、黄河平原、淮河上游部分地区的各郡国,也就是京畿地区(今天陕西中部)、河内(河南北部)、河东(山西西南部)、上党(山西东南部)、赵国(山西中西部和(75) 河北中东部)和太原(山西中部)。(76)

西汉农民起义的发源地见表15;东汉农民起义的发源地见表16。

表15 西汉(包括王莽统治时期在内)的农民起义

(1) 129

(2) “Z活动”这一术语采用自海默(Stephen Hymer)和热斯尼克(Stephen Resinick)的《一个包含有非农业性活动的农业经济的模型》,《美国经济学评论》,59,第4期,第1部分(1969年,9月),页403,注1。

(3) 130

(4) 《毛诗正义》,13:17;18:56。

(5) 《汉书补注》,89:5ab;《后汉书集解》,76:2b3a。

(6) 《后汉书集解》,51:8a。

(7) 《汉书补注》,24A:4a5a。

(8) 《九章算术》,四部备要版,3:3b4a。并见《太平御览》所引的“古谚歌”。

(9) 斯沃认为农民冬闲时期的工作日程跨度有四个月,见《古代中国的食物与货币》,页129,注72。《四民月令》提出应冬天两个月、夏天一个月用于纺织。

(10) 为了使估测不夸大事实,我们以30天为一个月,而不采用Ⅵ.4中提出的45天。

(11) 131

(12) 《史记会注考证》,第11卷,14。是衡量布中纬线密度的单位。注释家张守节认为每有80根线。汉代机织布的宽幅是22汉寸,所以七布的密度应是在22寸宽度内有560根线,恰好像现在的医用细纱布。

(13) 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页6769。也请参见第三章。

(14) 《盐铁论》,6:4ab。

(15) 《汉书补注》,34:21b。

(16) 132

(17) 王仲殊:《汉代物质文化略说》,《考古通讯》,1956,第1期,页58;及东北博物馆:《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考古学报》,1957,第1期,页121以次。(www.xing528.com)

(18) 《后汉书集解》,83:8a。在这个例子里,梁鸿没有土地,也没有别的什么财产。他当时显然不是农民。他是在官家的园囿里养猪的,当时允许百姓在这些园囿里采薪、捕鱼,也允许放牧。

(19) 《史记会注考证》,129:31。

(20) 《汉书补注》,58:1a1b;《后汉书集解》,79:7a。

(21) 同上书,58:8b。

(22) 《后汉书集解》,2:13a。

(23) 参见劳干《汉简中的河西经济生活》,《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1,页7071。人们也饲养各种家禽,尤其是鸡。但我们不知道价格,《后汉书集解》,83:10a。

(24) 《史记会注考证》,7:12;《汉书补注》,31:11a;《后汉书集解》,27:11a。

(25) 劳干:《居延汉简:考释之部》,“考证”,页6263。

(26) 《汉书补注》,7:5ab;24B:25b;《周礼注疏》,5:6a。

(27) 133

(28) 东北博物馆:《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页125。

(29) 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页169172。

(30) 《汉书补注》,72:10ab;《后汉书集解》,10A:17b。

(31) 《后汉书集解》,第28卷,页9b。

(32) 134

(33) 许倬云:《西汉地方社会与中央政权关系的演变》,《社会与历史比较研究》,7,第4期(1965),页358以次。

(34) 哈里森:《中华帝国》,页143149。

(35) 比较《史记》与《汉书》的口吻,可以感觉到两个作者分别对于汉武帝时代和东汉时期的商业企业的态度的差异。

(36) 关于《四民月令》里的各种活动,见Ⅲ,1。关于崔家酒、醋、酱等的生意,见《后汉书》,第52卷,页18a。哈里森援引韦尔伯的研究,提出汉代的农业基本上还是一种自然经济的农业,见哈里森《中华帝国》,页148,并参见韦尔伯《西汉时期中国的奴隶制》,页246。

(37) 135

 宇都宫清吉:《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页349351,尤其见页350上的地图。

(38) 施坚雅:《乡土中国的市场与社会结构》,第一部分,《亚洲研究杂志》,24,第1期(1964),页343。

(39) 施坚雅:《中国农民与封闭社区》,《社会与历史比较研究》,12,第3期(1971),页270以次。

(40) 海默和热斯尼克:《一个包含有非农业性活动的农业经济的模型》,页403以次。

(41) 《后汉书集解》,32:1a1b。

(42) 136

(43) 《后汉书集解》,32:1b2a;41:1a。

(44) 《三国志》,魏志,18:10b。

(45) 《汉书补注》,24B:10ab。

(46) 王仲荦列举了在公元前119年与公元188年之间,由于饥荒下的人们四处流浪而形成的50次大的人口运动,王仲荦:《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页450452。

(47) 137

(48) 劳干:《两汉户籍与地理之关系》,《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5(1935),页202208。

(49) 近期一位地理学家的研究发现,中国在汉武帝时期的天气比今天温暖。在东汉时期,天气开始变冷,三国以降,气温要比今天低一到两度。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化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第1期,页17。可能北方这种寒冷的气候既驱使了人员南移,也使某些植被在北方无法存在。

(50) 刘秉仁:《两汉的人口与食粮政策》,《禹贡》,7,nos.,13:177178。

(51) 138

(52) 许倬云:《三国吴地的地方势力》,《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7卷,第一部分。

(53) 见《三国志》“魏志”4:8a裴松之注。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页37。

(54) 139

(55) 《三国志》,魏志,11:9b10a。

(56) 金发根追溯了“部曲”从下属到徒附的地位变化过程,见其《永嘉乱后北方的豪族》,页1626。唐长孺发现,吴地的地方首领有大量的私人依附者,其中许多是从山区定居者里招募来的。《魏晋南北朝史论丛》,页1426。看来地方垦殖群体成员,是在吴地军事首领将他们纳入自己的私人军队的时候,下降到依附者的地位的。

(57) 《汉书补注》,49:15b16a。是晁错在公元前165年第一次提出了把部分人口迁往边疆的建议。

(58) 140

(59) 英语文献里对居延汉简的内容最丰富的讨论,是鲁惟一的《汉代行政实录》。张春树对于当时的边疆驻防体系有一个研究,见《河西地区的屯垦——汉代边疆体系研究》(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63)。其中一部分以《汉代居延边疆的屯垦者及其定居地》为题发表,见《清华中国研究杂志》,n.s.,5,no.2。

(60) 鲁惟一:《汉代行政实录》,1:72,71。

(61) 鲁惟一:《汉代行政实录》,2,页295297。劳干:《汉简中的河西经济生活》,页67。陈直认为,对招募来的人是基于农作的人数收租的,见《两汉经济史料论丛》,页51。

(62) 鲁惟一:《汉代行政实录》,2,页6493。

(63) 劳干引用了一片敦煌简牍,其中记载着一块地的全部产出都交入了粮仓,见劳干《汉简中的河西经济生活》,页67。

(64) 《三国志》魏志16:1b2a裴松之注。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页51。

(65) 《后汉书集解》,第24卷,页3b。参见王仲荦《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页481。

(66) 141

(67) 《三国志》,魏志,12:22ab。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页3940。

(68) 西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页302304,及页308的地图。参见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核心经济区域》,页95。

(69) 西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页328以次。参见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页3942。

(70) 西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页326330。

(71) 142

(72) 对这两段时期农民起义的出色的英文叙述,见毕汉斯《汉代的中兴》,《远东文物博物馆学报》,第26期(1954);列维(Howard Levy)《汉末的黄巾宗教与造反》,《美国东方学会杂志》,第76卷(1956);克雷司皮尼(Rafe de Crespigeny)译《汉末的历史》。

(73) 在中国大陆发表的所有马克思主义式的这方面的历史研究里,实际上都可看到这种最简单化的解释。在中国大陆从“封建地主的剥削”解释历史是官方定下的路子。作为例子,见漆侠等《秦汉农民战争史》,页62以次,及页129以次。类似的说法也可在像白乐日的《中国文明与官僚制》这样有名的著作里看到,页192以次。

(74) 《后汉书集解》,22:8b。

(75) 143

(76) 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核心经济区域》,页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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