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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农村:缩小贫富差距,实现民主治理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健全和谐农村的运行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全局之举和现实之需,是农村社会良性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农村管理水平的根本之策。探索和研究和谐农村的运行机制,对于增强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因此,构建和谐农村,必须缩小贫富差距,通过行政、社会救助、慈善捐助等手段,协调贫富之间的利益,缓和贫富之间的冲突。民主治理是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机制,保障农村和谐的重耍环节。

构建和谐农村:缩小贫富差距,实现民主治理

朱建璋

和谐农村是指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之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农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农村发展状态。目前我国农村与和谐社会、和谐农村的目标要求相对照,不难发现有的地方经济发展活力不足,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快;有的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频发,封建迷信盛行,村级党组织弱化。健全和谐农村的运行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全局之举和现实之需,是农村社会良性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农村管理水平的根本之策。探索和研究和谐农村的运行机制,对于增强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笔者认为,要构建和谐农村必须着手发展农村经济、民主政治、村落文化、公益事业,改善公共服务、农村社会治安、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村生态环境,夯实和谐农村的物质基础、组织基础、文化基础、社会基础、服务基础、生态基础。具体应健全以下六大机制:

和谐农村应充满活力、经济发展、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农村应充分尊重创富欲望,切实保护创富成果。富裕之后人性中善的一面和对他人的爱心才会凸现,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物质生活的满足会使人们更注重于自我形象的提升和塑造,无疑有利于诚信友爱的发展,从而必然会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和谐固然需要多种条件和要素,但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今天我们追求的和谐农村是建立在经济发达、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基础上的和谐。“和”字的结构是“口”边有“禾”(粮食),可见,和谐必须以物质生活的丰富作为保证和基础。因此,构建和谐农村必须健全创富动力机制。

应把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作为这一机制的核心;在合法的范围内,一切有利于农民致富、农村发展的创富愿望都应得到尊重,创富活动应得到支持,创富才能应得到发挥,创富成果应得到肯定;应营造鼓励农民求富、支持农民致富的创富氛围,放手让农民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农民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应以解决活力和效率问题为关键环节,通过激发活力、提高效率来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解决好活力问题,又要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协调好农村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少部分人积累大量财富,贫富之间的差距扩大,还会导致富者对贫者的忌惮,贫者因少有牵挂和对自己生命的蔑视,会仇视富者,从而既会损害创富活力,也会损害农村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因此,构建和谐农村,必须缩小贫富差距,通过行政、社会救助、慈善捐助等手段,协调贫富之间的利益,缓和贫富之间的冲突。

首先,为农民搭建自主创业平台。政府应尽力降低农民创业门槛,提供优惠政策,支持有一技之长或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民大胆创业;引导农民向进入门槛低,进入成本低、就业岗位多、对劳动力技术要求和资金需求不高的行业中去创业;引导农民向适宜农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有广阔前景的行业中去创业。其次,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要通过政策引导、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把具有一定文化和技术的农民培养成为有素质、懂科技、会经营、能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再次,为农民提供自主创业服务。成立农民创业服务中心,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提供政策优惠,简化办事程序,为创业者的注册、经营、管理和发展提供全方位、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在信用担保、信息咨询、科技服务、法律保障等方面为农民创业开绿灯。

促进农民在现代产业发展中分工分业分化,不断扩大就业、创业增收的范围和渠道,帮助农民加快转移、充分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拓展农业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扶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增加生产性收入;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增加农民的投资性收入;鼓励村集体、农民共同发展物业经济,增加农民红利租金收入;扩大社会保障,提高保障水平,增加农民福利性收入。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对专项发展资金以及各种政策资金的整合协调,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集体资产积累机制、村级债权债务动态监测机制、结对帮扶机制、集体资产的监管以及经营增长机制。

可通过开办农民夜校、培训班的方式教育引导农民树立市场经济意识,提高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围绕市场发展经济的本领;通过邀请农技专家、开设讲座、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技能。在农村中大力开展“五培养”活动,健全“五培养”机制,即把致富能手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为村干部,把党员干部培养成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模范,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成为带领农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堡垒,在农村中形成想致富、会致富、共同致富的良好氛围。

和谐的“和”义指口边有粮,“谐”义指人人皆能说话。因此,和谐应是民生和民主的集合体。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民主治理是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机制,保障农村和谐的重耍环节。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在和谐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理顺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根据目前各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创新和优化组织设置。在一些行业协会等新经济组织中设立党组织,新经济组织建到哪里,党组织也建到哪里;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外来人口急剧增多,外来流动党员也随之增加,因此应设立相应的党组织,使他们有自己的家,也便于“以外管外”。培育农民组织,为农民搭建公共参与的舞台,保障和实现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建立以社会治理为主的方式来处理村务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为形成现代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提供合力。具体可探索实施以下民主治理机制:

由于干群之间相互交流和沟通少,导致相互信息不对称,民因不知而怨;反之,如果增进彼此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相互信息对称,民因知情而安。因此,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民主治理,应积极探索和创设新形势下干群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和载体,密切干群联系。一是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方式,使之内容细化、形式多样化、程序规范化、时间固定化。在形式上可有通过会议公开、村民“点题”公开、书面到户公开等;在内容上可包括村级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可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协调分管这项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二是村民会议。规范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议事程序;充分运用村民会议这一形式开展民主恳谈、民主评议和民主听证活动。三是党员联系制。村务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由党员先议,让党员先知道,然后通过党员征求和反馈村民意见,发挥党员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和密切干群联系的纽带作用。

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把法学和经济学中的契约关系引入到农村村级事务管理中,通过合同、协议等书面形式对村级事务,特别是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事项进行规范,明确村级组织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履行的程序和责任,把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村规民约具体到契约中去,使村务管理公开透明、责任明确、执行有据,也有利于纠正一些村民权利意识有余、义务意识不足的倾向。

为了实现村级权力的分置和平衡,可建立村务监委会(监督机构),与村党组织(领导核心)、村委会(管理机构和决策的执行机构)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村级权力组织体系。村务监委会对村干部及村务管理实施监督职能,吸纳代表农民利益的民间组织,参加村务监委会、村务议事会和村民理财小组。为了健全制衡组织,强化和优化制衡力量,对于失职、渎职监督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及时撤换。

规范村民议事程序,广泛收集村务建议,推行民主听证和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凡村工作目标、项目投资、社会保障、实事工程等重大决策以及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由党员先议,再组织村民代表协商或组织村民进行民主听证;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在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下实施,完成后在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下验收结算和项目审计并向群众公开。对村干部实行“四必审”制度,即离任必审、调整必审、任职三年必审、换届必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群众疑虑。

村官选举也是影响农村和谐的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能否选好用好“村官”,直接影响到农村的和谐与否。因此,在村官换届选举前通过干部述职、民主测评,把握民意,为正确确定候选人奠定基础。以民主测评选人,把“靠得住、有本事、群众公认”作为根本标准,严格选人标准,防止家族势力扰政,防止黑恶势力乱政,防止为富不仁干政,防止庸人懒汉误政。

破解拆迁难、征地难是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内容。为此,在拆迁和征地过程中应严格将规划方案、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征求农户意见,引人谈判协商机制,由县(市)财政局、拆迁主体、镇、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拆迁(或征地)工作组,负责认定拆迁(或征地)面积,并把认定后的拆迁房屋(或征用土地)丈量情况、赔付标准、安置挑选情况予以公示,统一赔付标准,统一安置办法,并由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监督。

和谐农村首先应以高素质的干部和群众为根本。没有农村干部群众的自身和谐及人际和谐,农村和谐就是一句空话。人的和谐是农村社会和谐的核心,人是创建和谐农村的主体,人的高素质不仅是人自身和谐的体现,也是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根本保证。健康向上的农村和谐文化是和谐农村的灵魂,也是农村和谐的重要标志;它既是实现农村和谐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又是实现农村和谐的目标和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民的终身教育,构建与和谐农村相适应的教育培训机制,以塑造与和谐农村要求相适应的干部群众,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民主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移风易俗教育等,以提高干群素质,改善干群关系,培育和谐文化。

农村党员干部是建设和谐农村的领头羊,应以他们为重点教育对象。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为民宗旨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夯实他们为民执政的思想基础,提高他们的“四种能力”,即带头致富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农村党员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学习科技知识,掌握致富本领;带头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头做好帮扶工作,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头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带头参与社会治安和民事调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民增收致富主要靠提高农民素质,尤其是从劳动技术上提高其增收的主动能力。为此,要健全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创业就业能力和农民的文化道德水准,使农民成为有文化、有道德、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以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加和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以被征地农民、转产农民、下山移民、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务工农民和专业农户为重点对象,形成以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以适应在工业化中后期农民分工分业加速的新形势,以适应新型现代农业(如创汇农业、高效农业、观光农业等)发展的新要求。

一是健全培训网络。形成以劳动保障部门培训机构为龙头,就业训练中心、成人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为阵地,社会力量办学、实体参与和用人单位培训为补充的多层次就业培训网络体系。具体可采用发行“技能培训券”(或称“教育券”)的方式,即先由劳动保障部门向社会各培训机构招标,择优选定若干家培训机构,与之签订职业培训服务合同。二是优化培训方式。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信息决定培训规模、培训专业、培训内容等,定向培训与订单式培训相结合,学校(或培训机构)出菜单.农民选菜单,企业下订单,政府来买单。农民凭“技能培训券”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就业去向自主确定培训时间、培训专业,在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I;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开展专业工种对口培训,自行“点菜”培训I.向学校(或培训机构)下“订单”,内容包括招工数量、岗位技能、培训要求、上岗时间、职工待遇等,双方签订《定向培训就业意向书》,明确双方权责。三是强化培训考核。实行训考分离,训证结合。所谓训考分离,即培训考核、考试由培训单位具体组织,培训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所谓训证结合,即培训合格证与国家职业资格证相结合,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就业培训合格证;经国家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培训合格率、技能鉴定合格率、就业率和培训成本核拨培训经费。四是确保培训经费。培训经费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农民根据当地分工分业的实际需要和自身实际,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培训券,凭券到指定培训机构参加相应工种的职业培训,培训券可折抵一定的培训费,不足部分由个人补足。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单位用工需要开展就业培训,培训经,费可计入成本税前列支。

大力发展村落文化。做到有钱、有人、有场地办农村文化;文化队伍有人建,文化节目有人力、,文化设施有人管,文化活动共参与,使农民“闲有所去、去有所乐、乐有所益”。开展特色文化村的建设,充分挖掘和开发利用多种富有地方特色的农村传统文化艺术,因地制宜加强村文化活动中心和文体队伍建设,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文化素养。开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教育,形成热爱美好家乡、建设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的氛围;倡导和谐心理,促进人际关系和谐有序,引导农民走出“宗族观念”、“小农思想”等思想认识误区,克服自私自利、盲目恋旧、仇富欺贫的心理和思维习惯,确立尊老爱幼、礼让宽容、诚信友爱、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等新观念,大力倡导创业之风、自强之风、美德之风和友善之风。

和谐农村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处于和谐协调和良性互动的状态,即各种矛盾能够及时化解,各种良性互动和运作的途径能够及时疏通。在当前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多表现为干部与群众、老板与普通农民、外地人与本地人之间的矛盾,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间断的、偶然的、局部的矛盾不断,不得到及时解决就有可能转化为自觉的、有组织的、严重的、具有持续性、全局性的恶性对抗,会使矛盾磨擦上升为更大范围、更为强烈的矛盾冲突。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是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构建和谐农村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民意表达不畅,言路阻塞,往往会形成社会不和谐的积累点。及时释放被封闭的对抗和进攻性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缓和冲突,促进稳定。如果没有释放紧张和发表不同意见的渠道,农民就会感到不堪重负,无论他们采取逃避抑或爆发手段作出反应,其结果都不利于农村的稳定和谐。目前农民利益诉求、民意表达的渠道手段较为单一,农民寻求救助的途径依然主要集中在“信访”上。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农民的民主意识、利益意识、权利意识也随之高涨,与此相应,法治意识、义务意识相对滞后。社情民意的畅通、协调、支持,帮助农村各利益主体实现正当权益和维权诉求,成为构建和谐农村的又一重要环节。探求和谐农村的运行机制,就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农村中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各部门支持联动的维权格局,形成以协商调解、参与仲裁、法律援助、诉讼代理为基本手段的社会化维权维稳新机制。

培育农民组织既是农民维权的需要,也是农村维稳的需要。为畅通社情民意,应有意识地引导和培育大量的农民组织,如各种志愿者组织、环保组织、行业协会、老年协会、妇女协会、个私协会等,为农村和谐搭建农民利益诉求和社会联系与整合的平台,为社会冲突营造缓冲地带,以减轻政府压力,缓和社会冲突。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综治(信访)部门牵头协调和接待分流、职能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和农民权益维护机制。(www.xing528.com)

为了对一些不安定因素及纠纷苗头做到早预防、早排查、早化解,可在暂住人口、清洁工等人群中设立民情信息员(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负责收集农村治安、邻里纠纷、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民情信息,承担参与化解民间诉讼的任务。(见2006年9月4日《浙江日报》)农村党员和村级干部也应成为民情信息员,随时收集信访苗头性问题,及时排查农村不稳定因素,整理后向上反映,并负责把解决的情况向村民反馈。

可效仿宁波江北区白河街道的做法,设立信访代理员,实行信访代理制度。群众有信访问题,由信访代理员与有关部门沟通办调,以提高信访的有序性和信访效率。为此,构建由片组到行政村再到乡镇的三级代理网络,在各行政村设立信访代理工作分站,由村支书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综治调解干部为信访工作助理员。(见2006年8月12日《宁波日报》)

土地转用后的巨额增值收益不加以公平分配不符合社会正义原则,也是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从土地对于农民具有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的角度对农民进行经济补偿,包括农民失地后的资产损失、失地后需要重新就业的社会保障损失以及土地用途改变后地价增值的相应补偿。在非公共利益的经营项目用地中,引入谈判协商机制,由用地单位和农民集体、农民自行谈判确定补偿标准,让农民以独立权利主体的地位参与征地协商谈判;允许农民集体土地以使用权人股、租赁等方式参与经营性项目的合作开发或自行开发经营,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坚持从集体补偿费和个人的安置费中扣除一点、国家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点、农民自己缴一点的“三个一点”的原则,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

近几年,广大农民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成就有目共睹,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亲身感受,对偷盗、赌博、行骗等盛行以及黑恶势力猖獗很不满意。而且农村经济越发展,农民生活越富裕,农民对社会治安的要求也越高,愿望也越强烈。因此,农村的和谐运行必须有健全有效的农村治安维稳机制作保障。农村黑恶势力是威胁农村和谐的“毒瘤”。强包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开赌场、放高利贷等为农村黑恶势力提供了发展空间和滋生土壤。农村黑恶势力一天不除,农村就难于安宁,农村和谐就会深受其害。因此,必须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警匪勾结,对“保护伞”除恶务尽;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农村法治环境。

目前,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与农民群众教育、医疗卫生需求的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突出,也已成为制约农村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优质的教育、卫生资源大多集中在城市,农村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仍然落后,人才缺乏,队伍不稳定,受工作条件、待遇等因素影响人才难留。社会事业滞后于经济发展已成为当前农村不和谐的重要方面。因此,构建和谐农村必须构建农村公共服务机制,逐步实施城乡公共服务与社会事业的均衡化发展,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逐步偿还长期城乡二元结构在农村留下的这些“历史欠债”,大力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各种需求。着眼民生,强化服务,从吃水、看病、就业、养老等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入手,对农村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给予更多的扶持和帮助;提高公共财政用于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的比例,提高公共财政用于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比例;同时,建立和健全多元化的农村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大农村教育、卫生、文化设施建设的力度,为农村居民提供教育培训、科普宣传、村民议事、村务办公、劳动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在公共财政上实行城乡一体化并适当向农村倾斜,营造有利于各类社会资金留在农村、注入农村的制度和政策环境;社会保障的项目、标准、对象等逐步实行城乡统筹;在规划、建设、城管、环保等行政管理体制上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加大公共管理资源城乡整合和向农村延伸倾斜的力度;在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配置上实行城乡统筹;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和商品流通市场。1.劳动就业服务。建立劳动就业信息城乡对接机制和实时互动的城乡劳动力基础信息体系,将农村劳动力基础信息实现网络化管理;深挖就业岗位资源,推出“用工直通车”活动,定期到农村巡回开展就业咨询、登记活动;利用政府网站、有线电视、电子屏幕等及时向农民发布用工信息;加强农村就业指导服务,建立农村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供就业培训、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社会保险等“一站式”免费就业服务。2.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接轨和统一;建立大病补偿和大病补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投人、风险共担,政府与民间结合,多元投入;把失业保险对象拓展到具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男16-60岁,女16-50岁)。当失地农民未就业时,从征地调节资金中发放最长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补助期满后仍未就业并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低保政策。以“道路畅通、住房整洁、环境优美、服务全面”为农村环境整洁目标,经常性地开展“清洁美化家园”活动,高标准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并建立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动态定点监察,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重点流域的在线实时监控,为广大农民创造一个和谐的人居环境、安全的生产环境、安康的生存环境、安定的工作环境。3.农村建设规划服务。在产业布局上:生产区与生活区相分离,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农业项目,向农业园区集中;旅游项目,向资源地集中;服务业,分别与生活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旅游区相配套;实施“五加一”工程,即建设一个中心医疗站、一个村落文化宫、一个中心幼儿园、一个放心示范店、一个综合市场和工业孵化集中点工程。与此相适应,应全面改善农村的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公共交通、商贸、医疗等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卫生、教育、科技、文体等公益事业,实现软件、硬件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规划、一起实施。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新调节农民的生活方式、生态观念和生态秩序,逆转农村自然生态的退化趋势和经济发展中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倾向,形成和睦、协调、发展的农村生态轨迹,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建立和健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良性互动机制和“三生”统筹机制,实现农村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立村,夯实和谐农村的生态基础。

加大政府对农村科技投入的力度,政府在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加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示范;企业生产流程由“资源一产品一污染排放”的单向线形式流程向“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循环反馈式流程转变,严格按照生态规律组织整个生产、消费和废物处理过程,加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发电,支持和扶植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推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有效保护与追求发展相结合,以财政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支持、开征生态补偿税等方式,进行农村生态保护的利益补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金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在产业导向上,实行环保部门提前介入项目论证制度;在产业提升上,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实行对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奖励制度。村庄的整治与建设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地理位置、风土人情相适应,与人的生产、生活要求相适应;在农村任何建设都必须和当地的地域环境、习惯文化相适应,保护农村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村庄的规划和布局要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突出体现以人为本、农居特色、地形地貌、文化内涵和经济承受能力的有机结合。

乡镇政府和农村企业从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向追求生产、生活、生态良性互动,人、自然、社会和谐相处以及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健荃排污、能耗等约束性指标考核体系;科学测算和评估GDP增长中所付出资源成本和治污成本以及生态破坏、环境质量下降、人类疾病等社会代价,以此作为项目取舍和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实施绿色指标考核及其发布制度,健全农村绿色核算体系和绿色预警防控体系,增强政府的绿色保护机能。

抓紧制订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标准,建立各地区和重点行业能耗目标考核体系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公报制度。开征物业税,提升资产持有环节的税负,以调整资源在不同人群中的分配比重,限制和抑制奢侈性和一定程度的享受型消费,保护普通老百姓必需的消费,以收到节约资源和协调利益的双重之效。

此外,政府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农村进行太阳能利用和风力发电。在农民中开展生态伦理教育,培育生态伦理观念,善待生活环境和劳动对象,建设环境友好型农村。实施“四改”、“五化”工程,即改路、改水、改厕、改房;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

上述六大机制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在具体实施中应坚持因时性、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持之以恒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充分运用机制的评估体系,对机制运行的各个环节及其效果进行及时监管和评估,作为调整和完善的依据,并做到微调、慢调、快调相结合,快慢适度,及时反馈,因时而变,使运行机制不断趋于合理,始终处于良性运行状态中;必须多管齐下,全面办调,正确把握决策、实施、监控、反馈等环节,建立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农民需求回应机制、利益公平协调机制、社会秩序稳定机制等,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法规、道德、舆论等各种手段;必须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必须根据各地实际把握关节点,选准切入点,抓准着力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真正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办实事,做实功,求实效,真正使和谐农村建设惠及广大农民;必须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充分围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根本目的,培育创富动力,开展民主治理,实施教育培训,维护农村稳定,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生态保护。

[1]廖小军.中国失地农民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2]王永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富裕和谐的新余姚而努力奋斗(2007年1月23日在中国共产党余姚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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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余姚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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