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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习经:重新审视五经,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早在“五经”并试实施之前,提倡士人通经早已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很多地方的学臣都在积极鼓励士人通经。乾隆朝后期所进行的试经方式改革即“五经”并试,便在于矫治长期以来士人习经只读本经,而不通旁经的积弊,以敦崇实学。应该说,“五经”并试对于士人通读经书具有较强的引导性。美国学者艾尔曼认为,“五经”并试,意味着考生需要记忆大约47万字,为此士人要想成为进士、举人,就必须增加学习儒家经典的年数[119]。

士人习经:重新审视五经,

早在“五经”并试实施之前,提倡士人通经早已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很多地方的学臣都在积极鼓励士人通经。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湖广总督郭琇等遵旨详议科场事宜时,便建议童生内有能将经书《小学》精熟,及能成诵三经、五经者,学臣应酌量优录。乾隆四年(1739年),陕西学政嵩寿允奏:岁科两试,于“四书”经义外,摘录本经四五行,令生童作经义一段,定其优劣。童生中有能背诵“五经”,兼通讲贯者,量行取进[111]。乾隆八年(1743年),浙江学政彭启丰条陈考试事宜,奏请浙省岁科考试生童,“四书”题和本经讲义一场并试,但讲义大都就题敷衍,少有阐发,“诚不若条对诸说,剖析是非,不容假借,于经学之浅深尤灼然易睹”[112]。乾隆九年(1744年),礼部议覆,嗣后,学院肄业士子,令院长择其资禀优异者,将经学、史学、治术诸书,留心讲贯,以其余功兼及对偶声律之学。其资质难强者,且令先工八股,穷究专经,然后徐及余经,以及史学、治术、对偶、声律。至每月课试,仍以八股为主,或论,或策,或表,或判,听酌量兼试,能兼长者酌赏,以示鼓励[113]。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广东学政翁方纲奏请,于考试生童经解时,如有能记新颁御纂《周易述义》、《诗义折中》、《春秋直解》三书之义者,准予一体录取[114]。赵佑在督学两江时,针对生童考试经解古学所出现的抄袭雷同、毫无心得的现象,提出考试加以默经,“默经之法,本经在先,兼经居后。每经约二百字,不能五经者,四经三经亦可。《春秋》、《左传》合为一经,有能《周礼》、《仪礼》、《公羊》、《谷梁》、《尔雅》者,许当堂自请。幼童请背诵‘五经’者,亦于是日备卷。默写无错误者,正场文理粗通,即取入学,以示鼓励”[115]

专经试士与“五经”并试,是试经方式的两种途径,其各自有其长短,且长短互补,专经试士的长处也恰恰是“五经”并试的短处,而专经试士的短处又恰好是“五经”并试的长处。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明清运行四百余年的专经试士制度,其积极作用便在于推动了士人对某一经书的深入研究,而其最大的弊端便在于不利于遍读群经,易造成诸经不通。乾隆朝后期所进行的试经方式改革即“五经”并试,便在于矫治长期以来士人习经只读本经,而不通旁经的积弊,以敦崇实学。应该说,“五经”并试对于士人通读经书具有较强的引导性。“先是,士各习一经,乡、会榜前五名,取每经之优者一人,至是始兼攻‘五经’矣。”[116]士人要想在科场中取胜,仅凭原先揣摩数题,提前预拟的陈旧的习经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记忆所有经书。如曾有四大书院之称的友教书院[117],规条之一为:

在院生童等,每日必读熟经文三百字。查《诗经》四万八百四十八字,应以一百三十六日读完;《书经》二万七千一百三十四字,以九十日读完;《易经》二万四千四百三十七字,以八十日读完;《礼记》九万八千九百九十四字,以三百三十日读完;《春秋》一万五千九百八十四字,以五十四日读完,共须六百九十日。不及两年,即能遍诵。监院按书按日,十日一令背诵,如有不熟,呵斥随之,责其再读。倘某经应读若干日者,倍其日,而犹不能背诵,则是志气昏惰,屏之出院。[118]

可见,士子需要记诵的知识量有多大。美国学者艾尔曼认为,“五经”并试,意味着考生需要记忆大约47万字,为此士人要想成为进士、举人,就必须增加学习儒家经典的年数[119]。为此,日本东洋史学家宫崎市定认为,中国基于记忆的“考试地狱”可以追溯到科举制度的最后一个世纪,即1793—1898年。这种所谓的“考试地狱”使得士子对“五经”顶礼膜拜,尤其是那些资质鲁钝的士子,陈列“五经”朝夕参拜,以求感动神灵,使其心敏灵慧。如《咫闻录》中所记载徐氏:

徐友读书质钝志坚,恒记书一章,虽数十回,犹不能全领在胸,于是陈列“四书”、“五经”朝夕参拜,如僧礼佛人。或诽之,对曰:“吾资质鲁钝,经书不能记忆,拜而读之,或可有得。”独于鸡鸣时焚香占卦,工深朦开,忽焉会心,遂于《易》理洞然。[120]

对五部经书遍读并且记诵,这远比以前士子专习一经要困难得多。在原先专经试士的时候,士子为了寻求捷径,经书往往不读,而是剿袭抄撮,删节经书。可想而知,当“五经”并试之后,士子为了求其功名,必然会更加寻求捷径。在这种情况下,便出现了很多迎合士子应试需要的“五经”注解之本。如许侍御在玉峰书院掌教时,便有《春秋揭要》以及《易》、《书》、《诗》、《礼》四经辑录,其用意便在于书院教学,以应对“五经”并试。“方今圣天子谕廷臣,请以‘五经’分年试士,海内操觚之家,莫不肄习群编,讲求赅备……学者非其素习,一旦欲尽通前人之说,岂不甚难?今得句梳字栉一目了然,而又荟萃古人切要之旨,以折衷御案,卷帙无多,所赅甚博,在见闻未广者,固当奉为圭臬。”[121]再如在越中十分流行的坊本《五经旁训》,原本相传是上虞徐条夫在安徽督学时,以千金而购买的,原本详载经学传承源流,并有随文考据,对于童蒙初学入门大有裨益,但却因坊间翻刻删简,以至“讹文敚字”,“误人甚矣”。

坊本《五经旁训》,越中童塾盛行,以其书省经文皆大字接连便读也。相传上虞徐条夫前辈(立纲)督皖学时,以千金购之老儒,姓名不传。原本各经卷首,仿经典释文,详载传经源流,卷中上方并随文考据,精简不芜,使读者略识穷经门径,由此而求之注疏,津逮易入,亦接人用枻之意也。坊间翻刻乃尽芟薙之,仅刻旁训,则失之简略,且又讹文夺字,一不斠改则误人甚矣。[122]

针对坊间出现的大量经书删节本,朝廷予以了严行查禁。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时任山东学政的翁方纲在条奏科试情形的折子中,称考试士子经解默经时,却于坊间所删经题内出题。乾隆认为,“五经”为孔子删定以垂教之书,岂可复加删节。于是,着令各省督抚、学臣予以查办,严行禁止。各地亦应将书坊删本经书,板片陆续呈缴销毁[123]。五十八年(1793年),乾隆又下旨督促各督抚严行查禁,将删本起出,解京销毁,并且为了防止删本经书死灰复燃,规定各地三年汇奏一次。同年七月,戈源条奏岁试情形称,平阳、潞安两府学风为下,其原因在于坊间刻有不知姓名文字,称为《引蒙易知》、《学文正法》、《童子升阶》、《一说晓》、《三十艺》、《二十艺》等名目,通套鄙陋,随题可抄。

再者,“五经”并试也使得怀挟之风愈演愈烈。所谓“怀挟”,是指把范文或有关资料用种种方法带进考场[124]。科场怀挟,是明清科场中最为常见的舞弊手段,但乾隆朝之后,夹带之风愈演愈烈。乾隆九年(1744年),都察院左副御史励万宗、贵州道御史孙灏均以科场夹带上疏言奏。对此,乾隆特下谕旨:

向来外场弊窦多端,士子怀挟文字入场,希图弋获,此等无耻之习,一日不除,则真才何由得出?今年顺天乡试,朕已降旨,严饬所司实力稽查。闻外省夹带之风亦复间有,不可不严行禁止,着各省监临、提调等官,于点名时严加搜检,片纸只字,不许携带入场,务使弊绝风清,毋得虚应故事。[125]

当年的顺天乡试,乾隆皇帝便亲派大臣前往监看,结果竟搜出怀挟二十一人。为此,龙颜震怒,着将乾隆元年(1736年)以后的监试御史,除内帘外,俱交部查出议处,并要求各省尽心严查,务使作弊之人不得漏网。当年九月,礼部针对科场搜检专门详议,并载于科场条例中。但夹带之风并未因此而销声匿迹,反而有所滋长,尤其是“五经”并试之后,如嘉庆十三年(1808年),顺天乡试查出吕字号之大兴县附生范士琪夹带“五经”细注小卷。道光十一年(1831年),给事中王云锦奏请,严禁书肆小本文策,以防士子怀挟之弊。据步军统领衙门查,搜出《文备》八本,又名《历科墨正》,内载“四书”时文,并载有登科秘诀,又《文选》五本,系“五经”时文;《文萃》六本,名《新增五经文萃》,各分名目,《易经》文曰文蔚、《书经》文曰文茂、《诗经》文曰文葩、《春秋》文曰文苞、《礼记》文曰文丛,内附有新策一本,还有《五经文钞》五本[126]。这些小本文策,字体甚小,本三四寸见方,极易夹带。对于乾隆朝之后,怀挟之风愈演愈烈的现象,包世臣将其归罪于“五经”兼试,他说:

至于怀挟之风,实由乾隆中,陋儒妄以士兼“五经”为文物之盛,于是删摘蜂起,驯至士人不读本经。[127]

晚清时期,“五经”并试所带来的士习不端、一经不通、剿袭剽窃日益严重。在这种情形下,有一部分儒者又希望“复五百年专经之旧”。如包世臣说:

夫诵《诗》三百,明著圣训;《论语》半部,章在史册孟子亚圣,尤长《诗》、《书》,荀子老师,只明《诗》、《礼》。汉儒兼通“五经”不过数人,况在晚近?阁下淹贯群流,天下所共推尚,若于从容造膝之时,详陈利病,必蒙圣明采录,不以固陋致疑,得以复五百年专经之旧。[128]

也有人仿照朱熹分年试经法,提出了“分年试六经”的建议,如同治朝的王锡纶在《条陈科举策》中说:

或问三考,分出“五经”,则人仍必揣合,曰此正欲其分用功耳。古人三年通一经,此令三年通二经,如子科定为《易》、《书》,人自然习《易》、《书》;卯科定为《诗》、《春秋》,人自然习《诗》、《春秋》;午科《礼记》复与《易》相并,如此相周八年,而“五经”皆毕。且不妨加以《周礼》,定为“六经”,使大经小经相间,《易》、《周礼》为一科,《书》、《春秋》为一科,《诗》、《礼记》为一科,九年之中尽通“六经”,是全经之中,仍用专经之法,不较今之一时全通,而实无一通者,为犹善乎。[129]

晚清理学家陈沣针对晚清科场之弊,提出了改“五经”时文为经解,“复专经之旧例”以及增为“九经”的建议:

今之试士,第一场以“四书”题八股文及八韵诗,第二场以“五经”题八股文,第三场对策。其法备矣,然行之久而有弊,有当改法者:其一,“五经”题当试经解也……今使之代古人语气,不能引证先儒之说,应试者挟一坊刻“五经”标题足矣。是适以困读书之人而便不读书之人,故曰“五经”题当改试经解也。其一,当复专经之旧例,又当增《周礼》、《仪礼》、《公羊春秋》、《谷梁春秋》为“九经”……班固曰:古之学者三年而通一经,三十而“五经”立。此殆以意为之,试问自汉以来兼通“五经”者几人?夫以二千年中寥寥无几人,而悉以责之天下科举之士,无怪其粗疏蔑裂,有通“五经”之名,而无通一经之实也。如曰不然,试问衡文者曾见“五经”皆通之卷乎?夫治“五经”而不通,不如治一经而通……如是,则经学必盛。试观乾隆以前专经之时,经学盛于今日,其效可睹也。[130]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五经”并试制度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说,的确诱导了广大士子遍读群经,有效遏制了学风空疏、经学根柢浅薄的问题。但是,随着这一制度的长期运行,弊端也日趋暴露。一方面,士子为了寻求捷径,纷纷求助于坊间删节经本,不读全经。虽然这些考试用书,“大大简化了考试的内容和准备的工作,以辅助那些能力欠缺的士子,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考试须知和答卷技巧,给士子构建起一座更快更易在举子业取得成功的桥梁,使得原本艰辛的备考工作更加简易”,“却促使士子为求仕进而在举业之途上浮躁竞进,对清代文风、士风和学风造成不良影响”[131],造成了“有通‘五经’之名而无通一经之实”的现象;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助长了怀挟之风,使得乾隆朝中后期之后的科场怀挟之风愈演愈烈,虽然清廷三令五申,一再严查严办,但是依然难以根除。

【注释】

[1]丁鼎:《礼记解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90页。

[2](清)张伯行:《濂洛关闽书》卷五《程子》,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儒家类,第2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版,第379页。

[3](清)唐甄:《潜书》上篇下《五经》,见《潜书注》,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90页。

[4](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九《选举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67页。

[5]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4页。

[6](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一《选举四》,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93页。

[7]参见(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五十五,《志》一百〇八《选举一》,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620页。

[8]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6年版,第269页。

[9]参见《元史·选举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018页。

[10]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2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84页。

[11](清)梁章钜:《称谓录》卷二十四《经魁》,吴道勤,邱运华点校,长沙岳麓书社,1991年版,第464页。

[12]参见赵尔巽:《清史稿》(第12册)卷一百〇八,《志》八十三《选举三》,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3148页。

[13]齐如山:《中国的科名》,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22页。

[14]参见(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十八房》,见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世界书局,1936年版,第382页。

[15](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五十六,《志》一百〇九《选举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637~3638页。

[16]《大明会典》卷七十七,《礼部》三十五《科举·乡试》,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79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02页。

[17]参见汪维真:《明清会试十八房制源流考》,载《史学月刊》,2011年第12期,第36~53页。

[18]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三十四《贡举》,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0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15~316页。

[19]参见《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三十,顺治四年(1647年)正月丁卯条记,“允礼部请,命会试取中三百名,不必分南、北、中卷,同考官用十八员。”但是在法式善《清秘述闻》中记载17人。

[20]《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六《贡举上》,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622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85页。

[21]《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二,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正月甲子,见《清实录》(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79页。

[22]但法式善《清秘述闻》所提供的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五十七年(1718年)、六十年(1721年)会试的同考官名单皆为32人。

[23]《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丙寅条,见《清实录》(第7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2页。

[24]参见(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七十一《科试备考·增经房员数》,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职官类,第598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00页。

[25]《大明会典》卷七十七,《礼部》三十五《科举·会试》,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79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06页。

[26]《大明会典》卷七十七,《礼部》三十五《科举·会试》,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79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06页。

[27](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十八房》,见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世界书局,1936年版,第382页。

[28]参见汪维真:《明清会试十八房制源流考》,载《史学月刊》,2011年第12期,第36~53页。

[29](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九《十八房》,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600页。

[30]《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三十四《礼部·贡举·乡会同考官》,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0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15页。

[31](清)杜受田:《钦定科场条例》卷八《顺天乡试同考官》,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2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801页。

[32](清)杜受田:《钦定科场条例》卷八《顺天乡试同考官》,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2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801页。

[33]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三十四《礼部·贡举·乡会同考官》,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0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16页。

[34]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三十四《礼部·贡举·乡会同考官》,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0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18页。

[35]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三十四《礼部·贡举·乡会同考官》,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0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18~319页。

[36]参见《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四百三十四,乾隆十八年(1753年)三月庚午条,见《清实录》(第1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70页。

[37]《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〇三十,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四月乙巳条,见《清实录》(第2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10~811页。

[38]《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七《贡举下》,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622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06页。

[39](明)邓显麟:《梦虹奏议》卷下《条陈科举疏》,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诏令奏议类,第60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版,第220页。

[40]《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三百六十九,乾隆十五年(1750年)七月癸亥条,见《清实录》(第1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076页。

[41]参见(清)吴玉纶:《香亭文稿》卷二《上封事第一折》,见《续修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45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64~465页。

[42]《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〇三十《乾隆四十二年四月上》,见《清实录》(第2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10页。

[43]汪维真:《明清会试十八房制源流考》,载《史学月刊》,2011年第12期,第52~53页。

[44](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第67册)卷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九《职官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2669页。

[45](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第109册)卷一万〇六百四十五《选举五》,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4313页。

[46]参见Benjamin A Elman: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Lond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701~703.

[47](清)储方庆:《储遯庵文集》卷二《钱澹仟诗经文稿序》,见《四库未收书辑刊》(第7辑第26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45页。

[48](清)王有光:《吴下谚联》卷二《诗经、易经各自一经》,石继昌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7页。

[49]Benjamin A Elman: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Lond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283.

[50]参见吴宣德,王红春:《明代会试试经考略》,载《教育学报》,2011年第1期,第99~112页。

[51]《钦定四库全书简明目录》,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明目录,第6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6页。

[52](清)李雯:《蓼斋集》卷三十四《诗经制艺敘》,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11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501页。

[53](清)廖平:《知圣篇·卷上》,见李耀仙主编《廖平学术论著选集》(一),成都:巴蜀书社,1989年版,第179~181页。

[54]《钦定科场条例》卷十三《三场试题》,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3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6页。

[55](清)焦循:《易广记》卷一,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2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587页。

[56]吴宣德,王红春:《明代会试试经考略》,载《教育学报》,2011年第1期,第99~112页。(www.xing528.com)

[57](明)罗玘:《圭峰集》卷三《送饶及之分教望江序》,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259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6页。

[58]《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七《贡举下》,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622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13页。

[59](清)朱琦:《怡志堂文初编》卷三《〈诗经〉大义后序》,见《续修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53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25页。

[60]参见《龙溪县志》卷六《学校志·社学》,见《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09年版,第235页。

[61](清)李霨:《大易则通序》,见(清)胡世安撰《大易则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页。

[62](清)佚名:《清代粤人传》卷十一《儒林传·劳潼》,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1年版,第1397页。

[63](清)陈庆镛:《籀经堂类稿》卷十一《苏紫溪先生易经儿说序》,见《续修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52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632页。

[64](明)万士和:《文林郎知新城县事怀南汤君建衡墓志铭》,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传记类,第52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695页。

[65]朱次琦,朱宗琦等:《南海九江朱氏家谱》卷六《恩荣谱·举人》,见北京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藏家谱丛刊》[闽粤(侨乡)卷](第22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第1166页。

[66](清)李雯:《蓼斋集》卷三十四《诗经制艺敘》,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11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501~502页。

[67](清)李雯:《蓼斋集》卷三十四《诗经制艺敘》,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11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501页。

[68]杨国强:《晚清的士人与士相》,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60页。

[69](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拟题》,见顾炎武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15页。

[70]《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九十五,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十二月丁巳条,见《清实录》(第2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92~393页。

[71](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拟题》,见顾炎武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12~913页。

[72](清)茹敦和:《周易小义序》,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易类,第2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65~266页。

[73]赵尔巽:《清史稿》(第12册)卷一百〇八,《志》八十三《选举三》,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3150页。

[74]沈俊平:《清代坊刻考试用书的影响与朝廷的回应》,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2012年总第54期,第69~94页。

[75](清)龚景瀚:《澹静斋文钞》卷六《图书解〈易经〉蒙训题跋》,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1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75页。

[76](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九《学校贡举私议》,见《朱子全书》(第2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360页。

[77]所谓程文,主要是指考官为进呈试录所作的文章,而墨卷,则主要是指举子场闱之卷。“有明以来,皆称主司之作为程文,举子之作为墨卷。”(见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九《程文墨卷》,清乾隆五十五年湛贻堂刻本。)

[78]娄坚:《学方绪言》卷二《〈易经〉程墨文选序》,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295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6页。

[79](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第868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56页。

[80](清)陈维崧:《陈迦陵文集》卷二《路进士〈诗经〉稿序》,见《四部丛刊初编》(集部),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8页。

[81](清)范方:《默镜居文集》卷一《〈诗经〉汇话自序》,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33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629页。

[82](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十八房》,见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世界书局,1936年版,第382页。

[83](清)刘榛:《虚直堂文集》卷三《〈诗经〉纂序》,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3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32页。

[84](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三场》,见顾炎武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11页。

[85](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拟题》,见顾炎武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13页。

[86]参见(清)素尔讷等:《钦定学政全书校注》卷七《书坊禁令》,霍有明,郭海文校注,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2页。

[87]参见《钦定皇朝文献通考》卷六十九《学校七》,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633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50页。

[88]《钦定科场条例》卷三十四《禁止刊买删经时务策》,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3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06页。

[89]《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八十八《礼部·学校·颁行书籍》,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0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00页。

[90]参见(元)脱脱等:《宋史》卷一百五十五,《志》一百〇八《选举一》,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606页。

[91]参见(清)梁章钜:《归田琐记》卷三《五经中式》,见于亦时点校《归田琐记》,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0页。

[92]参见(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九《五经中式》,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600页。

[93](清)来集之:《倘湖樵书》卷七《五经应试》,见《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第119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83页。

[94](清)王棠:《燕在阁知新录》卷十五《五经中式》,见《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第114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732~733页。

[95](清)钮琇:《觚賸》卷四《燕觚·癸未榜》,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9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66页。

[96](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九《五经中式》,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600页。

[97]《增修胶志》卷四十一《人物志·列传三》,见《中国地方志丛书》(华北地方),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第1695页。

[98]参见(清)缪荃孙:《艺风堂杂抄》卷一《记国初科举》,见杨璐整理《清代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9页。

[99](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九《五经中式》,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600页。

[100]《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〇九,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九月壬子条,见《清实录》(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6页。

[101]参见(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九《五经中式》,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600页。

[102](清)王士禛:《古夫于亭杂录》卷一《五经中式》,赵伯陶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9页。

[103]参见(清)钱泳:《履园丛话》卷十三《科第》,见《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第113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02页。

[104]关于会试“五经”定额,《清史稿》(第12册)卷一百〇八,《志》八十三《选举三》记会试3人,与《高宗纯皇帝实录》记录不符。

[105]赵尔巽:《清史稿》(第12册)卷一百〇八,《志》八十三《选举三》,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3159页。

[106](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九《五经中式》,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600页。

[107](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经义论策》,见顾炎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10页。

[108](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九《五经中式》,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600页。

[109]《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四百五十,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一月壬戌条,见《清实录》(第1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65~866页。

[110]《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二百九十五,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十二月丁巳条,见《清实录》(第2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92~393页。

[111]参见《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八十八,乾隆四年(1739年)三月丁未条,见《清实录》(第10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62页。

[112](清)彭启丰:《芝庭先生集》卷八《谨陈学政事宜折子》,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29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03~504页。

[113]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九十五《礼部·学校·各省书院》,见《续修四库全书》(史书·政书类,第80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04页。

[114]参见《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七十五,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十二月乙丑条,见《清实录》(第18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16页。

[115](清)赵佑:《清献堂集》卷六《试士规条》,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36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20页。

[116]《永安县续志》卷六《选举志》,见福建府县志辑《中国地方志集成》(第39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353页。

[117]友教书院,乃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修建,顺治十一年(1654年),巡抚蔡士英重修,延师课士,与白鹿洞、鹅湖、白鹭洲并列为四大书院。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王昶添建四间房屋。

[118](清)王昶:《春融堂集》卷六十八《友教书院规条》,见《续修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43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27页。

[119]参见Benjamin A Elman: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Lond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285.

[120](清)慵讷居士:《咫闻录》卷一《拜五经题》,见《续修四库全书》(子部·小说类,第127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673页。

[121](清)沈初:《兰韵堂文集》卷二《〈五经注说〉序》,见《四库未收书辑刊》(第10辑第23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218页。

[122](清)平步青:《霞外攟屑》卷四《〈五经旁训〉辨体合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11页。

[123]参见《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四百〇七,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六月癸巳条,见《清实录》(第26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915~916页。

[124]参见李树:《中国科举史话》,济南:齐鲁书社,2004年版,第202页。

[125]《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一,乾隆九年(1744年)七月己亥条,见《清实录》(第1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45~846页。

[126]参见《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八,道光十一年(1831年)十月壬午条,见《清实录》(第3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15页。

[127](清)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二十九《却寄戴大司寇书》,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0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2042页。

[128](清)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二十九《却寄戴大司寇书》,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0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2042页。

[129](清)王锡纶:《怡青堂文集》卷三《条陈科举策》,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63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02页。

[130](清)陈沣:《东塾集》卷二《科场议二》,见黄国声主编《陈沣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78~79页。

[131]沈俊平:《清代坊刻考试用书的影响与朝廷的回应》,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2012年总第54期,第69~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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