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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利益冲突的法律支持手段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借鉴美国防止利益冲突法律的配套措施,我国也可以设置一些配套措施来辅佐和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法的实施和执行,从而使其具备高度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美国,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始终处于公共舆论的监督之下,公众对公共信息的掌握是十分全面和透明的。借鉴美国在这方面的做法,我国政府应当将对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培训重视起来,采取措施将廉政思想深入人心。

防止利益冲突的法律支持手段

借鉴美国防止利益冲突法律的配套措施,我国也可以设置一些配套措施来辅佐和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法的实施和执行,从而使其具备高度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为此,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让法律取信于民

据我们观察,现在很多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往往不尽如人意,民众对法律实施的效果大多时候不抱乐观态度。因此,在建设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配套设施的时候,必须注意取信于民。在美国,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始终处于公共舆论的监督之下,公众对公共信息的掌握是十分全面和透明的。具体来说,政府应该做到以官民信息对称为前提,在权力和利益中做出合理的安排,将官员的财产等情况如实公布,并且采取民众便于获取的方式来公开;相关政策和法规也要及时以各种方式传达至民众的周围,让民众对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官员的履行情况了如指掌,这样才便于民众对官员的监督,同时有利于法律的顺利贯彻实施。

(二)加强监督

对于防止利益冲突的监督方面,我国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在西方国家,外部监督是十分受重视的,例如社会舆论监督、公众监督和企业监督等。美国的“公仆廉政中心”和“改正政府工作协会”就是典型的监督团体的例子。我国也可以建立相关的监督部门和组织,致力于促进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廉政建设,并严格监督政府中出现的违法乱纪的行为。此外,信息的对称和透明公开在监督中是核心的一环。因此,国外都十分重视媒体监督的作用。在美国,媒体为了利用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吸引读者,总是特别注意搜寻政府管理不善、官员渎职腐败等利益冲突的事例加以揭露和批评,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使违法官员轻则被人指指点点,重则身败名裂、官司缠身,不得不退出政治舞台。因此我国应该妥善而巧妙地运用新闻媒体的特殊力量,让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都考虑到舆论的评价带来的压力或动力,这样,防止利益冲突的效果便可以事半功倍。

(三)相关的政府廉政部门

借鉴美国的廉政部门如政府道德办公室的建设经验,我国应当建立起一些独立的政府廉政部门,专司廉政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利益冲突工作,例如在各级政府中设立政府伦理办公室、廉政小组等机构。这样使廉政工作比较专业、反腐败的力度比较集中,同时独立于其他部门,利于开展反腐败工作。

(四)提高和完善公职人员薪资水平及休假制度

我们认为,“高薪养廉”虽然不是绝对正确的,但是有一定的道理。如果公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足够满足日常生活的正常需求,而福利、公积金和津贴取决于公职人员的就职表现等的话,公职人员的总收入就将比现行的可观一些。根据利益冲突理论,既然公职人员在日常生活中的绝大多数合理要求得到了满足,那么他们就不会寻求机会去做损公不利己的事情,也会在面临利益冲突的时候做出正确的选择。因此,我们认为,应当让基本工资所占全部收入的比例提高,使公职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从而保证政府的竞争力;同时将福利、公积金和津贴等制度与公职人员的日常表现关联起来,比如如果公职人员违反了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或者在履行公职方面出现严重错误的时候就可以采取扣除福利、公积金或者津贴的方式,来形成对公职人员的财产处罚,可以与降职、处分、撤职等处罚并用,增加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经济成本。这样将公职人员的收入和职位、声誉等铺成一张网,环环相扣,密切配合,从制度上保持公职人员的廉洁性。

(五)完善教育培训制度

如前文所述,美国政府对廉政教育给予了高度重视,他们有联邦法律执行培训中心、教育培训司等,各行政部门的监察长办公室也负责一部分廉政教育方面的事务。借鉴美国在这方面的做法,我国政府应当将对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培训重视起来,采取措施将廉政思想深入人心。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多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可以设立廉政培训中心,专门负责对所有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培训。还可以在政府的相关廉政部门设立教育培训办公室,制定针对政府行政部门公务员的教育总体计划,让各部门主管廉政的官员根据教育培训办公室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公务员进行教育培训。二是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可以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政府相关廉政办公室应当为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书籍音像以及师资来源。三是分层开展廉政教育培训。中央主管廉政的办公室负责各行政部门廉政主管官员的培训,各部门的廉政主管官员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只要是政府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接受廉政培训,帮助他们树立道德意识,并做好培训记录

(六)设立利益冲突咨询机构

由于利益冲突的种类繁多,且其具有复杂和动态的特性,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利益冲突都容易提前识别,许多利益冲突往往是在公职人员已经深陷其中的时候才被发现。因此,我们建议建立防止利益冲突的咨询机构,其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两类:公职人员和普通民众。公职人员可以向咨询机构寻求指导和帮助;普通民众可以通过咨询机构了解公职人员有可能面临的利益冲突以及发现有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情况时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在中央和地方层面层层铺开,做到点、线、面相统一的利益冲突咨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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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参见美国《贪污贿赂和利益冲突法》。

[2]参见美国1978年《政府道德法》。

[3]参见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

[4]参见美国《贪污贿赂和利益冲突法》第201条、第202条。

[5]参见美国1978年《政府道德法》第107条。

[6]参见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第二部分。

[7]参见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第二部分。

[8]参见美国《贪污贿赂和利益冲突法》。

[9]参见美国1978年《政府道德法》第101条、第201条、第301条。

[10]参见美国《贪污贿赂和利益冲突法》第二节。

[11]参见美国1978年《政府道德法》第501条、第502条。

[12]参见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

[13]参见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第八部分。

[14]参见美国1978年《政府道德法》第102条、第103条、第104条。

[15]参见美国1978年《政府道德法》第七章。

[16]参见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第二、第三部分。

[17]参见美国《行政部门道德行为准则》总则。

[18]参见美国《贪污贿赂和利益冲突法》第十六节。

[19]参见美国1989年《政府道德法》。

[20]参见http://en.wikipedia.org/wiki/Watergate_scandal.

[21]参见http://en.wikipedia.org/wiki/Charles_E._Wi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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