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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知识产权摩擦及对策思路:构建知识产权制度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近年来,中国正成为各国以知识产权为武器猛烈狙击的对象,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外企业遏制我国商品出口的利剑。这是欧盟新修改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法令2004年7月1日生效后,发生的第一起中国产品在德国被销毁案,严重损害了中国产品的声誉。2006年更是中外知识产权摩擦多发之年。可以预料,随着中国外贸出口的增长,知识产权摩擦只会有增无减。在这种情况下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从严

中外知识产权摩擦及对策思路:构建知识产权制度

“中国制造”一向是中国人的骄傲,在世界大行其道。从LG到三菱,从GE到东芝,从西门子到伊莱克斯,从飞利浦惠而浦,从诺基亚摩托罗拉,从戴尔到IBM,从迪斯尼到Mattel,从耐克到GAR……当今世界几乎所有的名牌都有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中国制造”已在集装箱、家电、电子玩具等领域的上百个产品市场以第一的份额傲视全球。但近年来,中国正成为各国以知识产权武器猛烈狙击的对象,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外企业遏制我国商品出口的利剑。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外贸摩擦也频频出现,而市场准入壁垒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关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知识产权摩擦也正在逐渐成为影响中国商品出口的极大障碍(邓筱茜,2007)。

(一)我国对外贸易知识产权摩擦不断

首先是2002年1月,中国广东两家出口欧盟的4000多台的DVD分别被英国德国海关扣留,它拉开了入世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序幕。DVD技术专利的联盟3C和由日立、松下等六大DVD技术开发商结成的6C联盟,开始向中国DVD生产商索要专利费。现在中国DVD企业每生产一台DVD就要向6C联盟交纳13.8美元、向3C联盟交纳5美元、向汤姆逊交纳1至1.5美元的专利费,大幅度提高了DVD的制造成本(占产品总价的1/4~1/3)。由于DVD专利使用费的收取令中国企业几乎已经“无利可图”,以致2004年我国100多家DVD企业现在只剩下20多家。

2003年1月,美国思科公司起诉中国的华为公司,称华为涉嫌盗用、抄袭了思科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和资料,同时还侵犯了思科公司的其他多项专利。2003年2月,北汽福田公司生产的农用拖拉机和割草机,因涉嫌侵犯美国公司的专利被提起“337调查”。2003年3月,美国辉瑞公司以侵犯“伟哥”专利为由,对包括7家中国公司在内的15家企业进行调查。2003年5月,美国一家电池公司指控南孚等24家企业对其无汞电池侵权,要求进行“337调查”。

2004年8月底,德国科尼兹瓷器公司向德侵权产品受理机构举报:德国另一公司从中国进口的茶杯假冒其商标和图案设计,侵犯其商标权,要求销毁到港的所有假冒产品。汉堡海关按照2004年7月1日起生效的“欧盟关于海关打击涉嫌侵权产品及其措施的法令”中规定的“灵活程序”,即海关在得到申请人员承担销毁费用和进口商同意销毁的书面确认后可直接销毁涉嫌侵权产品而不需启动调查是否侵权的程序,于9月30日将1万只中国产茶杯销毁。这是欧盟新修改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法令2004年7月1日生效后,发生的第一起中国产品在德国被销毁案,严重损害了中国产品的声誉。

2005年,拥有MP3格式近20项专利的Fraunhofer研究所和汤姆逊公司(Thomson)宣布,将向中国的MP3播放器制造商收取每部MP3整机75美分的专利费。此外,欧洲收费公司SisvelS.P.A也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向中国涉及MP3技术的生产厂家收取每台2美元的专利费用。

2006年更是中外知识产权摩擦多发之年。2月9日,欧盟新的《打火机安全标准法案》(新CR法案)通过,规定进入欧盟市场的普通打火机需要装备防止儿童开启的安全锁。而目前几乎我国全部的打火机安全锁专利被欧美企业控制,我国企业如采用则需交纳高额注册专利费,同时面临注册需时较长,每种款式须分别交纳专利费用等问题。并且新奇的娱乐性打火机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而美国的知名打火机企业美国芝宝制造有限公司和芝宝商标公司也在欧盟正式出台新CR法案之际,对我国袖珍型可充气打火机申请“337调查”,要求ITC发出普遍排除令,所有中国企业生产的涉嫌侵权的可充气打火机都可能因此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同时要求ITC发出禁止令,禁止涉案企业从事涉案产品的进口、销售广告宣传等侵权行为。9月19日美国本田公司向ITC提交了诉讼申请,要求对无锡一家机械产品生产商出口到美国的发电机启动“337调查”。另外还有消息称,从明年3月1日起,美国会对出口到其市场的所有中国彩电每台征收20~30美元的专利费,让众多国内彩电厂商猝不及防。消息尚未确定,但若果真被征收如此之高的专利费,中国彩电可能只有集体退出美国市场。

可以预料,随着中国外贸出口的增长,知识产权摩擦只会有增无减。如此众多的知识产权纠纷背后隐藏着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的危机。知识产权摩擦已经成为中国外贸发展的极大障碍,也是中国从“加工中心”走向“制造中心”的必须克服的困难。

(二)我国应如何应对及预防知识产权摩擦

面对如此纷繁复杂、接连不断的知识产权摩擦,我国政府及各企业应当给予相当重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应对,全力预防,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共同应对这一新的贸易障碍。

1.政府要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良好的知识产权、宏观政策法律环境

政府的作用应主要体现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法律及外贸环境,以及消除贸易摩擦产生的根源,具体来说中国政府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1)健全知识产权权属政策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对政府资助、公共机构和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权属尚未建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首先,应加大对职务发明人的保护力度和激励机制。发达国家十分突出发明人的地位与作用。许多发明创造都是以发明人的名字命名的,如埃菲尔铁塔等。美国专门制定了《发明家保护法》已保护发明人的利益。这种尊重发明人的激励作用是持久而巨大的。因此,我们不能把职务发明人的激励机制简单看成收入分配问题,而应将其提高到增强国家创新能力的高度,在法律和制度上给予必要的保障。我国的法律和科研管理方面应强化雇主尊重职务发明人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权上突出发明人的作用。其次,应以职务合同和委托合同为主,确定职务发明的使用范围,给雇员留有自由创造的空间。再次,对政府财政资助项目的知识产权在放权的同时,应进一步明确利用和转移技术的责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监管制度。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中国经济的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有着广泛且持久的纠葛,甚至可以说我国前期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不当使用他人的知识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从严惩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极有可能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经济发展和现有秩序造成伤及血肉的影响。但是,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中国显然并无退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既是中国加入WTO后必须对国际社会的践约,也是中国经济长远发展的内在需要。中国的民族软件业至今难成气候,其原因固然复杂,但其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其产业结构升级是必然的趋势,知识产权的作用也将日趋显著,软件业只是最先显现的行业之一。所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势在必行,这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负责任的表现,也是为提高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必需的举措。

(3)积极推动并扶持行业协会发挥作用。

在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中,行业协会的作用不容忽视。国外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中有很多都是由行业协会提起或者实际组织的。在我国,行业协会在组织联系、企业出口行为协调以及对外的斡旋和交涉等方面,也正在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凭自身的能力根本无法应对国际纠纷,而借助行业协会这个平台,却可以增加和外方在诸如专利使用费等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实现国际对话。可以断言,在今后的对外贸易活动中,行业协会还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必须看到,我国行业协会的力量还相当薄弱,在广泛性、理论及政策水平、应诉经验等方面还明显不足。近年来我国贸易摩擦越来越多,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以目前我国行业协会的水平,总的来说还难以应对日趋复杂的形形色色的涉外纠纷和摩擦。因此,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扶持力度,在社会动员、政策支持、组织协调、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足够重视。(www.xing528.com)

(4)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从专业的角度来讲,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人一方面要掌握牢固的法律知识,同时还要具有企业技术方面的专业素养,这两点结合就对从事知识产权的人的素质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而实际上,国内从事知识产权的人员,多半是“赶鸭子上架”被逼出来的。因为缺乏专业、系统的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相对较差。而目前国内高等院校里专门用来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院系寥寥无几。因此必须加快对专门人才的培养,政府部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一批熟悉世贸组织规则、精通外语、熟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专门人才,这些专门人才可以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的必要人力资源。

2.国内企业应联手合作,在技术创新、品牌保护方面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的挑战

企业作为品牌国际化的主体,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自主创新、品牌保护等方面承担起更多的责任,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的挑战。

(1)重视技术研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与发达国家的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上的差距十分明显,其原因主要在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尚未形成,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有资料表明,我国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足1%,而国外大企业研发费用一般占销售收入的5%~10%,电信、医药等行业高达20%~30%。企业创新能力,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也直接导致了大量使用国外企业的专利技术。这样做从短期看虽可节约研发费用,但从长期来看却无疑是后患无穷:一是没有技术积累加大了以后研发的难度;二是对现有的专利能否使用及使用条件主要取决于外方,一旦外方提出异议,我方便没有了主动权。随着我国入世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企业必将从自主创新中受益匪浅,所以,有志于走品牌国际化的企业应抓住机会,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

(2)转变观念,提高专利意识。

广州立白公司2004年的广告额12亿,却没用一分钱去注册专利,而同样作生活用品的美国安利,2004年在国内的专利申请量是400多件。由于专利战略回报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往往容易被企业决策者忽视。回报需要在未来兑现,忽视的代价也同样需要在未来显现。因此,企业和个人必须认识到,收取和支付专利使用费都是理所当然的。一个有持续竞争力的公司背后必须有一个成功的知识产权战略。在思科诉华为结束后,华为所有的高层都参加了两次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聘请外国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上课,从最基本的知识产权概念讲到知识产权战略。经过培训,华为以前散见于各个方面的知识产权政策正在慢慢的变成一个体系,从不自觉的、事后的、片断化的对策走向自觉的制度化。华为2004年度专利申请量突破1000件,其中85%属于发明专利,目前已成为中国申请专利最多的单位。

企业不仅要重视专利申请,而且要重视海外专利申请。与国外公司相比,中国公司对海外申请专利尤其不重视,甚至没有意识到要到国外申请专利。正在准备或者已经开拓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一定要把海外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放在一个重要位置。同时,这也要求我国的科研机构企业规范科研数据的记录方法和证人制度,以便使我国企业有价值的在先发明的核心技术在美国获得专利。

(3)国内同行企业在国际化的道路上,应联手合作,实现共赢。

国内不少企业在国际化的道路上,由于缺乏技术优势,只能进行低价恶性竞争,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在企业出口额不断增长的同时,利润却越来越少,以至于濒临倒闭的边缘,技术革新更是无从谈起。因此,国内企业决策者应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在行业协会的协调下,制定统一的游戏规则。同时,也应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集中各企业的优势技术力量和资金,共同进行技术开发,形成国内企业共有的核心技术,共同应对挑战,实现共赢局面。

(4)掌握专利活动规则,熟悉有效的规避方法。

“专利规避”就是面对竞争对手专利壁垒时,找出其在保护地域、保护内容等方面的漏洞,评议或改造相关方案,实现不侵权的技术“借用”。最常见的专利规避,是绕开专利保护的地域性局限。如果我国企业出口的是借鉴外国专利技术的仿制产品,出口前要查明产品专利是否已经向目标市场申请专利保护以及专利是否有效。如果是,应规避风险,转移出口目标市场。专利规避的另一种主要模式是“移花接木”,把非本领域的专利技术移植过来,完成改造开发。合理利用游戏规则,进行专利规避开发,正是我国企业普遍缺失的知识产权竞争手段。

(5)提高应对知识产权诉讼的信心和技巧。

正确的做法是从心理上和技术上认真“备战”,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和案例,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和对方的弱点,完善知识产权应对措施。企业仿制国外产品并不一定构成专利侵权,有时被仿制的产品在中国也不一定有专利,甚至连专利申请可能都没有,也有可能专利已经过期、无效或者主动放弃了。有时所谓的专利不一定权力就稳定,只要能够提出有力证据,就有可能把该专利打掉,有的专利本身含有水分,我们可以缩小专利要求。所以面对知识产权诉讼,国内企业要积极应诉、勇于解决,尽力争取自己的每一点权利。

(三)结语

中国知识产权所面临的问题,实质上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在贸易发展中所遇到的共性问题。中国之所以受到如此强烈的关注,主要是由于中国的发展已经触及了发达国家的既得利益和竞争优势。应对知识产权摩擦,减少知识产权纠纷,防范知识产权壁垒,要靠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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