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优化知识产权效用指标,构建知识产权制度

优化知识产权效用指标,构建知识产权制度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今后几十年,知识产权将成为各种经济利益的“冲突焦点”。中国改革开放中提出的自主知识产权理论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大创新,其价值超过任何一部新的知识产权法律的颁布。此外,SEGA公司也将知识产权的创造列为首要的经营理念,以取得独特且优越的竞争地位。

优化知识产权效用指标,构建知识产权制度

对每种潜在的知识产权创新都应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从技术角度,然后是商业角度。进行技术分析是为了从公司的角度确定其技术优势:该技术是否符合公司的技术优势方向?是否能够提高公司的技术地位?公司是否愿意在未来开发该项技术?在将来的新领域里该技术是否对公司发展有利。对潜在知识产权的商业分析,可能涉及该技术开发出来的应用成果的市场接受程度。对技术应用形成的产品或程序是否属于公司当前或者计划中的业务领域?该技术产生的产品或者程序是否需要新的投资?若是,需要多少?这些产品赚取的收入处于什么水平?这种收入何时可以开始流入?

(一)对自主知识产权的思考

在未来的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或以资本形式出现的知识,将替代劳动和资本,成为一个种生产要素。我们必须具有开发核心技术产业的创新能力,自主解决相关领域的关键技术,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并改造和带动传统产业的发展。由于基本发明和基础理论研究相关联,我国有许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不善于区分哪些研究成果必须申请专利,哪些研究成果作为论文发表较为有利。

在现代经济竞争中,专利的一个主要职能就是使技术资产转型,一旦授予专利就变成具有价值的无形资产,从1986年到1996年,美国上市公司投资回报率最高的前17家,几乎都是生物、医药、计算机软件、芯片制造等知识型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将成为知识经济的支柱,而且高技术产业具有全球通用性,即它受地域文化的阻碍最小,具有高度的流动性、渗透性、价值倍增性和产业流动性,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

1.我国基本发明和职务发明数量不足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主要问题不是保护不力,而是申请数量太少。特别是基本发明和职务发明数量不足,没有引起有关科研单位和企业领导的重视,据统计,我国从1994年到1998年受理的有关计算机、医药、生物、通讯和半导体等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国外申请分别占70%、60.5%、87.8%、92.4%和90%。我国专利制度建立十几年来向国外申请的专利只有两千多项,而日本索尼日立东芝等公司一年向国外申请的专利就有四、五千件。我国公开的专利制度主要保护了国外申请。限制了我国技术创新的空间。这一方面反映了各国科技实力,另外也说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

为了保护创新经济能够持续增长,政府必须注意在鼓励创新和强化保护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侵犯知识产权对发明创造是致命的打击,然而过于严格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以至于阻碍竞争,会使知识产权拥有人变得懈怠,从而抑制发明创造的实施和推广应用。今后几十年,知识产权将成为各种经济利益的“冲突焦点”。

2.自主知识产权是我国改革开放中的一大发明

自主知识产权概念的提出,是我国为了适应加入WTO与国际保护接轨,避免被国外起诉侵权,从而鼓励创新的需要。因为知识产权的内涵不仅仅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它还涉及科技成果、专有技术等尚未立法保护的科技领域,如:设计图纸、农业科技等高新技术。在确立了自主知识产权后,可以加强该领域的科技投入,便于政府统计了解我国科技创新的状况,使有限的科研投入不被过去经常发生的重复研究所浪费。同时,自主知识产权的确认并不需要像专利那样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而是采取申报制,只要能够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即可。这更便于行政主管部门掌握项目的性质。尤其是对于无专利权的大量科技成果(特别是中医配方、工艺流程及其他具有很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新发现),可以通过申报自主知识产权而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益,鼓励我国科研单位规范成果取证制度的建立,从而有助于以后在国外申请专利。

中国改革开放中提出的自主知识产权理论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大创新,其价值超过任何一部新的知识产权法律的颁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符合中国历史上存在的双轨制向国际接轨的改革需要;

(2)自主知识产权理论和创新工程、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相一致;

(3)有效解决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管理多头、各行其是的难题;

(4)有利于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国防和经济发展。

(5)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知识产权战略的运用。

(二)专利权的技术效用

知识资产从过去的配角跃升为主角,已成为现代企业体成败的最大关键。因为天然原料可以从四处购得,资本可由世界各地的金融市场取得,再也没有什么特殊资源是竞争对手无法拥有的,只有技能与知识,才能确保长期竞争优势。知识产权的概念,起源于西方先进国家,所以他们对专利的重视,自不待言;以同为东方民族的日本大企业为例,他们认为规模(scale)、收益(profit)和知识产权(IPR)是企业生存的三大要件,可见他们重视知识产权的程度。日立公司亦以专利优先(Patent First)的策略来制造以专利领先的产品,在竞争市场上获胜。此外,SEGA公司也将知识产权的创造列为首要的经营理念,以取得独特且优越的竞争地位。

过去一百年来,世界的首富都与石油资源有关,但到20世纪后期。Microsoft除了知识,没有其他资产。知识产权的运用,已经变成一种取得竞争优势的必要手段;而专利又是知识产权的核心。故专利管理策略,必须与经营理念及研发方针密切结合;从着手规划产品与技术研发初期,就应导入专利的观念。达到保护研发成果,提高研发绩效,提升竞争优势,进而创造利润,促成永续经营理想的达成。

专利能够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整个企业的技术进步,这就是专利的技术效用。美国《商业周刊》1992年运用专利统计分析的方法为世界创新实力最强的200家企业排定名次,其方法主要是根据以下4个数据综合表示一家企业的创新能力。表1显示了专利数量和技术实力的关系。从表中可以看出,其中技术周期越短,企业开发新技术的速度越快;企业专利权数量越多,企业的技术创新实力越强。

表1 专利数量和技术实力

资料来源:柳御林《技术创新经济学

(三)影响专利权效用的因素分析

知识产权的价值主要表现在权利价值、技术价值、合同价值、竞争价值和经济价值五个方面,在经济价值方面又可以分为企业自己实施和许可使用所带来的收益两个方面。有些基本发明不可能在短期内立即转化为生产力,它的竞争价值和权利价值比经济价值更重要。我认为科技部开展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认定有利于我国对基础研究成果的保护和激励。

1.专利权经济效用的定量化分析

专利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源,它主要具有经济、合同和技术等多个方面的效用,但是专利的经济效用是大多数企业追求的对象。专利本身虽然不具有物质实体性,但它可以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消除不确定性,改善决策行为,节约生产要素,缩短生产周期,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持续发挥作用并带来超额收益。对每种潜在的知识产权创新还都应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从技术角度,然后是商业角度。进行技术分析是为了从公司的角度确定其技术优势:该技术是否符合公司的技术优势方向?是否能够提高公司的技术地位?公司是否愿意在未来开发该项技术?在将来的新领域里该技术是否对公司发展有利。

对潜在知识产权的商业分析,可能涉及该技术开发出来的应用成果的市场接受程度。对技术应用形成的产品或程序是否属于公司当前或者计划中的业务领域?该技术产生的产品或者程序是否需要新的投资?若是,需要多少?这些产品赚取的收入处于什么水平?这种收入何时可以开始流入?

还有其他的问题,比如:该知识产权在商业上有哪些使用价值(即直接用于商业、保护一些其他的商业资产、或作为反竞争武器)?该知识产权有哪些超常之处?要发现知识产权侵权,难度有多大(即,侵权是否能够用眼睛察觉或者该技术是否被用于其他的器具设施里,而使得侵权无法用眼睛看到或不易觉察)?

这些分析答案的得出不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研究开发部门合作就能得出的,需要企业的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2.自主知识产权的运用

获得了自主知识产权,意味着研究人员的心血有了成果,使企业有了摇钱树。而且在法律的保护下,这种知识产权是独一无二的、垄断的,只要抓住市场,扩大经营,实施许可,就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专利是为发明之火添加了利益之油,这句哲言,是对知识产权的价值的最好比喻。

3.影响专利经济效用的因素分析

由上一节的定量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有如下因素影响了专利的经济效用。

(1)专利权的转让次数。

一项新技术可以被多次转让,但多次转让的效用总和是以该项技术应用后所节约的社会劳动总量为基础的,因此,每一次转让是总效用的一部分,这个份额等于这次转让的受方将要生产的实物商品的产量占这实物商品总容量的份额。如果N为这一实物商品的总容量,即由一家垄断实施,则专利权的效用最高,其数量和这一技术节约的社会劳动量相对应。转让次数实质上是对这一技术对应的实物商品的市场划分,而这一实物商品的产量N就是市场划分的结果。但是对于某些市场份额较大的产品,独占实施并不可能发挥其专利技术的全部价值。因此,多家实施有利于推广新技术,提高专利的效用实现程度。

(2)该专利技术的寿命周期。

寿命周期长短影响专利技术应用后节约劳动量的大小。所以寿命长的专利其权利效用就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YE越大,为专利权的拥有者创造的超额收益就越多,反之,创造的超额利润就少。但是该因素的影响要受到专利的法律寿命所限,即如果专利的技术寿命大于其法律寿命时,专利的经济效用就取决于法律寿命,而不受技术寿命的影响。

(3)专利技术的先进程度。

如果一项专利很新,但不够成熟,还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试验生产,则其效用就低于成熟的技术。如果技术不成熟,那么,除了购买设备、改造厂房的投资以外,还需要包括继续开发的投资。

(4)专利的经济效用还与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的地域、范围以及实施独占的程度等因素有关。

4.实现专利权效用的途径及其选择

发明者一旦获得了一项专利权,他一般有可能通过以下几条途径来实现其不同效用:

(1)以一次性收取一笔费用的方式把专利权让渡给他人;

(2)以定期收取一笔费用的方式把专利权而不是使用权让渡给他人;

(3)以实施许可合同方式允许他人实施专利,在这种方式中专利权人可以按合同规定分享专利实施者的商业成功或失败(如按某个百分比提取实施者所获取的利润)的方式收取专利使用费,也可以只收取一笔固定的专利使用费而不管实施者的商业成功或失败;

(4)自行对发明做进一步开发并使之商业化,这种方式意味着发明者本人需要进一步投入资源。

我们可以看出,第一至三条途径实现的是专利的合同效用,第四条途径是实现专利的经济效用。对发明者来说,离开了专利权保护,上述前三条途径就不能实现专利的效用;如果发明者本人没有能力(技术能力和资源能力)对发明进行开发并使之商业化,那么第四条途径也就行不通了,这样,在寻求效用实现时,发明者就可能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就第四条途径而言,在没有专利权保护的情况下,如果发明者有能力对发明进行开发并抢先把有关产品投入市场销售,他也可能在技术和市场上占据某种独占地位并因此获得高额利润。但是,在没有专利权保护的情况下,发明者就没有有效的手段可以阻止他人对其发明进行模仿和利用并在市场上同对手竞争,而他人的模仿、利用和竞争会很快地颠覆发明者在技术和市场上占据的独占地位并因此剥夺发明者可能获得的高额利润。

面对前面介绍的种种途径,专利所有人如何在这几种途径中加以选择,才能使其实现最优选择呢?我认为,专利持有者应结合发明的具体情况对不同途径的费用和收益进行对比选择后才能做出决定。

除了对不同途径的收益和费用进行比较分析外,一般还应对不同途径的风险性加以考虑。对专利持有者来说,第一条途径几乎没有风险,收益是确定的,第二条途径也是如此,第三条途径中的第一种方式需同专利的实施者共同承担风险,收益是不确定的,但是有可能获得比第一、二种途径高一些的收益;第四条途径需要专利持有者独立承担风险,风险最高,但是其可能获得的效用也最大。

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项重要资产,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制度。当前,我国的国民经济结构正处于利用科技创新手段向高投入产出率迈进阶段,激励我国企业和国民创新出更多拥有自主实施权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研究自主知识产权的认定标准对于我国运用好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已加入WTO,并承诺遵守TRIPS协议条款,特别是美国1996年修改的专利法同意给予WTO成员国的在先发明以国民待遇,即外国的在先发明即使在美国发明人之后申请同样可以在美国获得专利权,另外,中国入世后将成为世界的产品加工工厂和销售市场,企业要在中国国内外两个市场上生存和发展,以上诸多因素使得国内、外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也必将大量增加。因此,加强自主知识产权认定和统计标准研究,对于推动我国的创新工程和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以及增强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自主知识产权的界定

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权利主体自主和权利客体自主两个方面。所谓自主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能够独立自主地、不受相关原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影响、实现某种知识产权资产的财产价值的权利。由于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作者界的自主知识产权主要适用于科学技术类的知识产权,对于文学艺术类作品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并未涉及。

1.自主知识产权的理论依据和内涵

(1)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是指具有开创性的基本发明。

基本发明又称首创发明,例如:爱迪生留声机,像这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就是个基本发明。在科学技术不是很发达的时候,基本发明的数量较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基本发明的领域非常广泛,只要是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且无类似的在先专利的发明都可以认为是基本发明。

由于基本发明要比已有的发明专利有实质上的区别或重大的技术进步,大部分属于大专院校和科学研究所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过去由于基本发明的产品化水平较低,到其商业化时很多已经超过了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可以无偿使用。近一、二十年来,这种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开始同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特别是技术转让和风险投资的介入,使得有重大经济价值的专利技术很快都转化为生产力,其经济效益非常明显。由于西方国家的企业广泛采用了专利网战略,在基本专利周围申请许多防御性专利,即将和基本发明相关的微小改变都申请了专利以加强对基本发明的保护效果。基本发明的威力非常强大,可以用一个典型案例来加以说明。在专利史上被称为发明大王的爱迪生在美国取得了1093件专利,这是人所共知的;而当代的发明大王之翻版——莱迈罗逊在美国取得了500多项专利,莱迈罗逊在这一基本专利的周围,同时取得了许多相关的防御专利(或称改进发明专利),从而圈起了一张完美无缺的专利网。现在世界各国生产汽车、家电、计算机等高新技术领域,都广泛使用这种广为人知的自动生产系统。只要逃不过莱迈罗逊的专利网,就必须支付专利使用费,许多企业便趁早同莱迈罗逊签订合同,企图以较低的费用获得使用权。即使如此,最低使用费也高达1000万美元。1992年莱迈罗逊一年的专利技术许可费收入达5亿美元,作为个人发明能有这样的收入实在是令人吃惊。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基本发明、也就是人们所称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有何等之巨大。

(2)改进发明也有可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在我国的专利法中虽然没有关于改进发明专利权人必须征得基本发明权利人许可才能实施的规定,但是1992年1月17日签订的中美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和TRIPS协议第31条中都明确指出:只有在第二专利与第一专利相比,其发明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和重要技术进步;第一专利权人有权在合理的条件下,取得使用第二专利中发明的交叉许可时,才能授予不侵犯第一种专利的强制许可。毫无疑问,只有当申请使用人曾按合理的商业条款和条件请求权利人允许其使用,并在合理长的时间内未得到这种允许时,才可以授予强制许可;而且这种许可使用主要为供应中国国内市场,并且要根据许可的经济价值,向权利人支付充分的报酬。强制许可并不是无偿使用,而只是限制专利权人垄断其技术或产品的一种措施。假如该专利是从属发明也就是TRIPS协议中的第二专利,在自己实施或转让时必须得到第一专利(基本发明或在先的改进发明)权利人的许可。因此,从实施和使用的角度来看确实有能够自主实施和不能自主实施知识产权之分,这主要反映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的关于第一专利和第二专利的关系问题,即基本发明和改进发明专利的关系问题。

现行的“日本专利法”规定:在基本发明专利和改进发明专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改进发明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必须得到基本发明专利权人的许可,这不仅限于基本发明和改进发明之间,同时也适用于改进发明和改进发明之间。这意味着并非取得专利即可自由地实施其发明。(www.xing528.com)

从上述两个专利案件可以看出,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对发明人来说是有利可图的。美国的科学技术在国际上居领先地位,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基本发明或开创性发明很多,而其他国家包括日本、欧盟和我国等亚洲国家改进发明较多。由于使用改进发明必须征得尚在受保护期内的基本发明人或在先的改进发明权人的许可,对这些国家来说支付专利使用费即是一项沉重的负担。由于我国即将加入WTO,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额将会大幅度上升。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必须要遵守国际惯例和执行有关条约,进一步明晰投资人、项目完成单位和实施单位的知识产权,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人身权、合法使用权和资产收益权,确认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就显得十分重要。

2.自主知识产权的评价界定的主要指标

Ⅰ: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支配力

指标1.发明的上位概念的展开度程度

(1)研究开发成果的发明,越是向上位技术的概念扩大、展开,权利价值越高。

(2)根据发明上位技术的权利现状,判断抑制其他公司的类似商品出现的可能性。

指标2.技术实施方案的明确程度

技术实施方案必须要有足够的实施例说明其效果和充分数据等应用的内容。

指标3.和第三者持有权利的利用关系(抵触可能性)

在和第三者持有的专利权有利用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未经该权利人的允许,不能实施本项专利。有无代替技术和本项技术的优势

Ⅱ:专利的技术完成度

指标4.发明的实用程度

根据技术实施方案和实施例,实际应用效果、评价其实用程度:可分为产品水平、样品水平、实验室水平、数值计算水平、构思水平五个阶段。

指标5.商业化尚需追加开发的必须性

该项技术(无论是自有,还是其他公司持有)要达到商业化水平,是否还需要进行技术开发或发明。前项判断已经达到产品水平的不再判断。在必须进一步开发新技术的情况下,还需要多少研究开发费用(只计算研究开发费,不含为实现产业化必要的设备投资)。

Ⅲ:商业化最可能的产品市场

指标6.市场潜力

预测该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现在和将来的市场,可能的应用领域。并根据现在的市场规模和市场预测,判断其成长性。预测该自主知识产权是否在设定的产品市场以外能够应用。主要评价:

(1)现在的市场潜力。

(2)现在市场的前途。

IV.产业化收益性

产业化评价指标,随企业主体、产业内容的不同而等不同,个别指标的重要性也各不相同。统计评价人员应根据行业的性质、特点对具体指标作些取舍,并在指标评定中,根据产业特征在每项指标的重要度设定上选择适当的权重。

指标7.发明的收益明确吗?

从实用的角度来观察发明实施带来的收益,如果是与产品相关联的技术,主要看所产生的新功能,如果从与制造技术相关技能类技术方面主要考虑,生产过程中节省的人力、物力、价格下降。

在上述利益明确后要考虑谁能享受到上述收益。支付发明代价人应该是发明的利益的受益人。

指标8.该发明产品在价格上能被市场接受吗?

即使发明可以实现从来没有的某种功能,如果其价格超过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水平,该发明也不可能实现产业化。因此,产品价格是否合理也是检查的内容之一。

指标9.销售渠道已有或可预测产品的销售前景吗?

本项指标主要用于技术推广或转让,对引进方来说产品的销售渠道非常重要。

指标10.产品需要销售许可证或获得许可需要多长时间

因为一项用来发明制造的产品,在销售需要法律特别许可情况下,特别是获得批准很难、用时很长或费用很高,会影响产业化价值。

(1)是否必须取得批准?

(2)关于已获许可批准的期间。

指标11.实现产业化必须利用第三者专利吗?

有以下五种:①不存在;②有少量的但支付合理的费用能取得;③存在多个但对产业化不构成障碍,通过许可证贸易能取得;④存在多个但对能否签订许可证贸易等条件不明;⑤存在、权利人禁止转让或预测需巨额许可费。

如果自主知识产权是改进发明,引进该发明在制造产品中发明技术所占的此例。

指标12.有可能开发出代替该发明的技术吗?

自主知识产权与该发明有同样效果的新技术能否被开发出,特别是能发挥与该发明同样功能、效果的不同的技术的方法出现的可能性。

指标13.可预料出现竞争的代替产品吗?

评价代替该发明产品出现的可能性:①很难想到;②能想到。③很容易想到或实际存在。

指标14.预测的绝对利润额和收益期对产业化有魅力吗?

根据实施该专利的产业化预期收益,以专业实施人员观察的结果作为是否有魅力的标准。

(1)该研究成果是现有的技术课题中提出的独立解决方案,还是相较于其他方法提出的。

(2)研究成果是为了改良从前的方法。

(3)研究成果是为了代替已有的技术研究成果。

(4)研究成果采用哪种保护方法(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

指标15.专利与标准规格相结合程度

这是一种其复杂和大规模的战略,在基本发明形成专利的同时,利用该专刊、生产出标准化的新产品。特别是成套的新产品,影响力更大。企业把研究开发的专利技术,以专利权为武器联合起来,在规格上统一市场,形成一个系列化的战略。

如果国家统一规格当然是十分理想的,但是,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发展变化,行政上有统一规格,有时意思不大,不如放任其在市场上竞争。一个公司所开发的技术如能形成一个系列上销售战略上是十分有利的。

指标16.专利与商标相结合的程度

在把商品投放市场时,商标起大作用无须再强调,但是一个商标在市场上站住脚,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较多的投资。最近CIS(公司特征宣传)比较流行,即用视觉的手段把企业的经营观点向有关方面宣传,形成比较好的企业印象,企业印象的好坏与产品商标的使用进行交换,即以允许对方使用专利权为条件要求一定要在其商品上标上企业界商标的方法。有时除了原有的商品外,还有商品上标出专利权的代号等,起着比较好的保护效果和宣传广告作用,这项战略在欧美的企业中广泛使用。

(五)自主知识产权的后续研究开发

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是指具有开创性的基本发明,所以高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主要是靠创新获得(注意创新获得的知识产权并不一定是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获得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创新获得技术优势,进行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进行版权登记,为企业知识产权取得合法权利。企业依靠自身科研力量开发研制新产品过程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实用新型等,应及时申请专利,不能等到新产品开发完全完成之后再申请专利。企业应针对新产品开发进程中所涉及的每一项技术申请专利,等到新产品开发完成时,既保证了企业第一时间获得所有技术的专利权,有了一张专利保护网,还可以防止竞争对手抢先。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常常看到国外企业一件产品,往往会有十几项甚至几十项专利。在产品开发的同时,还要给产品取名,及时注册商标。

自主知识产权一般来说都是率先创新,其向市场推出的创新产品常常可能是全新的产品。率先性,新颖性固然十分重要,通过开辟新市场可率先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但要长期占领市场、吸引用户,保持自身的竞争地位,光靠领先性与新颖性是不够的,还必须注重对自主知识产权的后续研究开发,满足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及广大用户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日本索尼公司于1979年率先向市场推出了WALKMAN磁带放音机“随身听”后,为了保持市场的占有率,对该产品进行了不断的改进,1979~1988年间,“随身听”十八项较大的功能改进中有十五项是由索尼公司率先研究开发的,索尼公司正是通过这种不断的改进研究开发,在技术上、产品性能和质量上保持领先的水平,维持了其在市场上的地位。

表2 “随身听”的渐进改进型创新

资料来源:Susan sanderson,Mustafa Uzumeri.Mananing Product families:The case of the sony walkman.Research Policy24(1995)

在率先新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后,总会有大量的跟随者进行改进创新,跟随者中不乏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竞争对手,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只有不断的创新,对产品性能和生产工艺加以完善,才能保持技术上的领先的地位。在国外的实践中,许多企业由于未能做好这方面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致使跟随企业有机可乘,夺取了原来创新企业开辟的市场,这方面的教训值得我国的高新企业认真汲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