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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教育原理探究:基础教育培养目标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任何一个国家的教育目标都是由若干个不同层次的具体目标构成的,前述的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是人才培养的终极目标。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学龄初期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提出来的。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因此,在这个阶段为学生今后全面和谐充分发展打下“初步”基础,是小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特征。

新课程教育原理探究:基础教育培养目标

任何一个国家的教育目标都是由若干个不同层次的具体目标构成的,前述的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是人才培养的终极目标。在终极目标之下至少还可有两个层次的目标,即:

终极目标——包括国家教育方针、教育目的、教育宗旨;

中程目标——指各级教育、各类学校、各种专业的培养目标;

短程目标——指课程、学科和教学活动的教学目的。

教育目标的确定通常是由上而下,由抽象到具体,而教育目标的实现则反之,通常是先由短程目标的达成进而达到中程目标,然后再到终极目标,即由微观到宏观,由具体到总体。

(一)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

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在教育目标体系中属中间层次,它比较具体地规定了各级教育所应达到的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

1.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

(1)德育方面: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和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感情,初步具有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诚实、勤俭、不怕困难等良好品德,以及初步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

(2)智育方面:使学生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些自然、社会和生活常识,培养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能力,以及有广泛的兴趣和爱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体育方面:培养学生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

(4)美育方面:培养学生爱美的情趣,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

(5)劳动技术教育方面: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会使用几种简单的劳动工具,具有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学龄初期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提出来的。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因此,在这个阶段为学生今后全面和谐充分发展打下“初步”基础,是小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特征。

2.初中教育的培养目标

(1)德育方面:使学生具有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感情,初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初步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观点,具有良好的品德,以及一定的分辨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2)智育方面: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不断追求新知识的精神。

(3)体育方面: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正确方法,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

(4)美育方面: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初步形成健康的志趣和爱好。

(5)劳动技术教育方面:掌握一定生产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择业的一般常识,具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初中教育是小学教育的继续,又是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成人高中打基础的教育。初中教育阶段的学生处于学龄中期(少年期)。学龄中期是从儿童到少年又由少年走向青年的过渡时期,是人的成长、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转折时期,因而也是为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素质打基础最关键的时期。初中教育的培养目标,要在小学阶段使学生“初步”得到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为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初中教育最重要,但目前又是最薄弱的一环。因此,教育界和全社会都十分关注初中教育目标的全面实现。

3.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

高中教育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并且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健康的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良好的基础。其主要目标如下:

(1)德育方面:使学生具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具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使学生具有道德思维和道德评价能力,具有自我教育的能力和习惯,养成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2)智育方面:使学生在初中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特别要打好语文、数学、外语的基础,要发展学生的志趣、特长,培养学生具有不断追求新知识的热忱以及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3)体育方面: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技巧,学会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逐步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使学生的身体素质全面发展,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从事生活、生产所需的身体活动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美育方面: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使他们具有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5)劳动技术教育方面:使学生具有劳动观点、劳动习惯和学习生产技术的兴趣,掌握现代生产技术的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使用一般的生产工具,掌握组织生产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和技能。

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生处于青春早期,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的发展将达到基本成熟。他们在已有的文化科学知识、生活经验和思想道德水平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这个阶段也是学生立志择业、为走向生活、走向独立作准备的时期。因此,培养目标要体现出上述各项特点。

培养目标具有导向性、规范性和一定的“可操作”性。上述所列中小学各阶段的培养目标,体现了中小学教育在不同阶段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的不同的基本要求。(www.xing528.com)

(二)教育活动中的行为目标

行为目标是指每次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要求。行为目标属短程目标之一。所谓行为是指能够观察到的行动和动作,有些不能直接观察但可由结果而推论的行为的范畴。行为目标是指在教育活动中可预期的学习者行为改变的结果。这个结果可借助第三者的观察测量而得知其改变的程度。

20世纪6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的诞生为行为目标的分类提供了一个典型的范例。根据布卢姆目标分类体系的划分,经教育活动而希望引起和实现的学生学习结果的行为类别可以分为认知、情意、动作技能三大目标领域。以布卢姆为首的委员会经过反复探讨,于1956年和1964年分别公布了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和情意领域的目标分类,最后又公布了精神运动(技能活动)领域的目标分类。这些细致的分类为我们教师明确教学的努力方向和教育管理人员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启示。

1.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

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为六级。

(1)知识:指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回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回忆。知识是这个领域中最低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它所要求的心理过程主要是记忆。

(2)理解:指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可以借助三种形式来表明对知识材料的领会,一是转换,即用自己的话题或用与原先的表达方式不同的表达方式来表达所学的内容,二是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如图表、数据等)加以说明或概述;三是推断,即预测发展的趋势。领会超越了单纯的记忆,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3)应用:指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它包括概念、原理、方法和理论的应用。运用的能力以知道和领会为基础,是较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指把复杂的知识整体材料分解为组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的联系的能力。它包括部分的鉴别,分析部分之间的关系和认识其中的组织原理。例如,能区分因果关系,识别史料中作者的观点或倾向等。分析代表了比运用更高的智力水平,因为它既要理解知识材料的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

(5)综合:指将所学知识的各部分重新组合,形成一个新的知识整体。它包括发表一篇内容独特的演说或文章,拟定一项操作计划或概括出一套抽象关系。它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形成新的模式或结构的能力。

(6)评价:指对材料(如论文小说诗歌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能力。它包括按材料内在标准(如组织)或外在的标准(如与目的的联系)进行价值判断。例如,判断实验结论是否有充分的数据支持。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并需要基于明确标准的价值判断。

2.情意领域的目标分类

克拉斯伍(D.R.Krathwohl)等制定的情意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于1964年发表,其分类依据是价值内化的程度。该领域的目标共分五级。

(1)接受或注意:指学习者愿意注意某特定的现象或刺激。例如静听讲解、参加班级活动、意识到某问题的重要性等。学习结果包括从意识某事物存在的简单注意到选择性注意,是低级的价值内化水平。

(2)反应:指学习者主动参与,积极反应,表示较高的兴趣。例如,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小组讨论,遵守校纪校规等。学习的结果包括默认、愿意反应和满意的反应。这类目标与教师通常所说的“兴趣”类似,强调对特定活动的选择与满足。

(3)评价:指学习者用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特定的现象、行为或事物进行判断。它包括接受或偏爱某种价值标准,和为某种价值标准作出奉献。例如,欣赏文学作品,在讨论问题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刻苦学习外语等。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所涉及的行为表现出一致性和稳定性,与通常所说的“态度”和“欣赏”类似。

(4)组织:指学习者在遇到多种价值观念呈现的复杂情境时,将价值观组织成一个体系,对各种价值观加以比较,确定它们的相互关系及它们的相对重要性,接受自己认为重要的价值观,形成个人的价值观体系。例如,先处理集体的事,然后考虑个人的事;形成一种与自身能力、兴趣、信仰等协调的生活方式等。值得重视的是,个人已建立的价值观体系会因为新观念的介入而改变。

(5)价值与价值体系性格化:指学习者通过对价值观体系的组织,逐渐形成个人的品性。各种价值被置于一个内在和谐的构架之中,它们的层级关系已确定。个人言行受其所确定的价值观体系的支配。观念、信仰和态度等融为一体。最终的表现是个人世界观的形成。这一阶段的行为是一致的和可以预测的。例如保持良好的健康习惯,在团体中表现合作精神等。

3.动作技能领域的目标分类

动作技能领域的目标分类目前认为较好的一种是辛普森(E.J.Simpson)等人于1972年公布的成果。他们将动作技能的教育目标分成七级。

(1)知觉:指运用感官获得信息以指导动作,主要了解某动作技能的有关知识、性质、功用等。

(2)准备:指对固定的动作的准备,包括心理定向、生理定向和情绪准备(愿意活动)。知觉是其先决条件,我国有人把知觉和准备阶段统称为动作技能学习的认知阶段。

(3)有指导的反应:指复杂动作技能学习的早期阶段,包括模仿和尝试错误。通过教师或一套适当的标准可判断操作的适当性。

(4)机械动作:指学习者的反应已成习惯,能以某种熟练和自信水平完成动作。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涉及各种形式的操作技能,但动作模式并不复杂。

(5)复杂的外显反应:指包含复杂动作模式的熟练动作操作。操作的熟练性以精确、迅速、连贯协调和轻松稳定为指标。

(6)适应:指技能的高度发展水平,学习者能修正自己的动作模式以适应特殊的装置或满足具体情境的需要。

(7)创新:指创造新的动作模式以适合具体情境,强调以高度发展的技能为基础进行创造。

事处近年来,受国外教学目标分类研究的启发,国内一些学者结合中国国情,也对教育活动中的行为目标划分问题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依照认知、情意、动作技能三个大的领域,对各自欲达到的具体目标进行了分类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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