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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介组织中女性地位与中韩女性媒介比较研究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些为中国女性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活动做了必要的思想准备。她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位女性新闻工作者,与其叔父裘廷梁的悉心教导是分不开的。可以说,康同薇对中国女子教育的重视和对女学的精辟论述,在近代教育史上有先导作用。

中国媒介组织中女性地位与中韩女性媒介比较研究

一、女性在中国媒介组织中的地位

(一)女传媒人

1.中国第一位女新闻工作者

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不管是资产阶级的改良派还是革命派,他们都始终秉承着向西方学习的理念,维持着“西学东渐”的局面。所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虽然社会动荡,却有着较为开明的学术环境。此外,清朝末年,民族危机的上升使得民族主义逐渐在社会话语中占据主导地位,它强调“女子”在尽传统家庭责任的同时,还需肩负起挽救民族危亡的公民责任。这些为中国女性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活动做了必要的思想准备。[1]

说法一:裘毓芳

在关于谁是中国第一个女新闻工作者的问题上,戈公振认为:“我国报界之有女子,当以裘(毓芳)女士为第一人矣。”他的《中国报学史》载:“女子之服务于报界,我国以裘毓芳为最早,次之,则为陈撷芬和胡彬夏。”[2]现有的几乎所有的中国新闻史著作在该问题上都继承了戈公振的观点。

裘毓芳,字梅侣,1871年出生于无锡,是戊戌变法时期著名的才女。她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位女性新闻工作者,与其叔父裘廷梁的悉心教导是分不开的。裘毓芳自幼颖悟,随兄、弟就读至11岁时,由叔父裘廷梁亲自教读。裘廷梁是个举人,熟识梁启超严复等维新派人士,思想倾向改良。裘毓芳在叔父的悉心培养下,不仅有深厚的国学基础,而且精通英文,思想上倾向维新。

1898年5月,裘廷梁创办了江苏最早的报纸——《无锡白话报》,由裘毓芳任主编。《无锡白话报》以鼓吹变法、提倡女学、推广白话、介绍各国变法维新史为主要内容。裘毓芳不仅采访和改写了许多新闻,发表在“海国丛谈”等栏目中,还翻译介绍了《俄皇彼得变法记》,撰写了《日本变法记》、《化学启蒙》、《印度记》等著作,推动维新变法运动。《无锡白话报》刊行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影响颇大,一时白话风气大开。继之而起,才有1901年创刊的《苏州白话报》、《杭州白话报》和以后的《扬子白话报》、《京话报》等白话刊物。

除《无锡白话报》外,裘毓芳还是我国第一份妇女报纸《女学报》的主笔之一,在《女学报》上发表了一些提倡女学、争取女权,主张男女平等的文章,如《论女学堂与男学堂并重》等文章。

1898年8月,裘毓芳还和裘廷梁等共同发起组织了我国第一个白话学会,提倡白话,活跃思想,反对文言八股及陈腐观念。

《无锡白话报》从1898年5月11日创刊到9月26日终刊,虽然只有短短的四个月,但由于它诞生于“百日维新”的前夜,其宗旨又是提倡变法,鼓吹改良,在当时属于进步言论刊物,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裘毓芳在《无锡白话报》、《女学报》报社工作期间,充分展现了她的政治抱负和办报才华。这是她一生中事业发展最为辉煌的时期。

说法二:康同薇

关于谁是中国第一位女新闻工作者的另一种说法是康同薇。宋素红在其著作《女性媒介:历史与传统》中称:“在裘毓芳从事新闻活动的前一年即1897年,康有为的长女康同薇就已经在澳门《知新报》开始从事新闻活动。康同薇应该是中国第一个从事新闻活动的女性。”[3]

康同薇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从事新闻工作的女性是与其家庭背景分不开的。康同薇的父亲即维新变法运动的领袖康有为,有一位勇于改革的父亲和一位通情达理的母亲,家庭环境的影响和父亲的有意培养,使康同薇自小就对新生事物感兴趣,像自强之道、救国之法、变革之事,她都能说出一二。家学渊源、自身天赋和后天努力,又使她打下了良好的文化知识基础,在历史地理、文化典籍、西学知识方面皆有较深的造诣。她15岁时就开始替父亲翻译日文书籍。在康有为的理想中,长女同薇将来最好做个报馆主笔或编辑记者,成为一个知识女性,而她也确实是朝这一方向发展的。1897年2月22日《知新报》在澳门创办,康同薇成为一名记者。由于她掌握了英、日两门外语,因此又做了兼职翻译。《知新报》极力宣传康有为的维新主张,鼓吹变法,评议时政,介绍西学,是维新派的重要宣传阵地。康同薇在《知新报》第三十二、五十二册上发表的《论中国之衰由于士气不振》、《女学利弊说》等论文相当有见地,是其维新变法思想的代表作。

在《论中国之衰由于士气不振》中,她提出了“士”的标准和“士气”与国家民族兴衰的关系,强调“士”要爱国救国,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康同薇所主张的“士”是既传统又现代,既保守又开放的知识分子形象,她要求的“士”不仅要有知识学问,更要有对国家和社会的深切关怀。她对知识分子的要求是深谙传统经学兼通务实西学、具有国家观念和开放情怀。而同一时期,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不仅具有深厚的国学根基,还吸收了当时传入中国的西学知识,他们主张维新变法,却又是在不触动君主制度的前提之下进行的。因此,康同薇的主张恰恰是维新派知识分子的形象概括,她从根本上肯定了维新派在救国于危难、挽民于涂炭之时的地位,无疑是一封维新派知识分子向世人宣告自身时代使命的宣言书,而此宣言书出自一介女子康同薇之手。不仅如此,康同薇还借助《知新报》表达了自己的忧国忧民思想和振兴士气的强烈愿望,“吾也漆室抱忧,投梭而起,杞人之念,益用拳拳,天下士其同此衷否耶?”

历史上,“男主内,女主外”、“女子唯酒食是议”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说教成为一条束缚妇女安于家庭、脱离社会的无形链条,妇女的受教育权被剥夺,即使少数上层妇女能受到教育,其内容也仅仅是怎样做贤妻良母,与国家之兴衰、社会之进退毫无关联。但是到了近代尤其是维新运动前后,国家的外忧内患空前严重,一部分有识之士受“经世致用”思想的影响,对女性的教育逐步突破了传统的封建模式,开始注入新的时代内容。康同薇就是其中的一个受益者,良好的教育是她脱颖而出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女学利弊说》中,她介绍了欧美国家的女子教育情况,阐明女子教育与国家强弱之间的关系,提出“遍立小学校于乡,使举国之女粗知礼仪,略通书札,则节目举矣;分立中学校于邑,讲求有用之学,大去邪僻之习,则道德立矣……”可以说,康同薇对中国女子教育的重视和对女学的精辟论述,在近代教育史上有先导作用。1898年7月,康同薇在上海与梁启超夫人李惠仙等共同创办了《女学报》,这是中国最早由妇女主办的以妇女为阅读对象的报刊,其开创意义不可低估。[4]

作为第一位在海外进行报刊活动的女新闻工作者,康同薇通过维新派的海外论坛,为当时国内正在进行的维新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舆论支持。

作为中国新闻史上第一位女新闻工作者,康同薇没有囿于狭隘的个人立场,而是从国家的高度阐述妇女解放尤其是女子教育问题,表现出了女性的时代意识和大局意识,为以后的女新闻工作者提供了典范。

2.“第一位为妇女解放、艰苦办报而牺牲的女性”——秋瑾

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中国妇女报刊史、中国妇女文学史上都有一个不朽的名字,就是秋瑾。“秋瑾,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以其勇于冲破封建束缚的勇气、甘心为国献身的豪气、呕心沥血的办报精神、奋不顾身争取自身解放的执著,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上树立了一座丰碑。”[5]

秋瑾原名秋闺瑾,字璇卿,小名玉姑,后又自称“鉴湖女侠”。秋瑾出生的年代正值中国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期,由于清政府的腐败,亿万百姓陷入了水深火热的苦痛深渊,民不聊生,国家日渐衰败。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条件下,封建礼教和习俗使她陷入了痛苦的深渊。1896年5月17日,由父母包办,秋瑾嫁给了一个胸无大志的纨绔子弟王子芳。

心怀天下的秋瑾,在封建樊篱中苦苦挣扎了八年之后终于决定赴日留学,走向一个更为广阔的天地。1904年3月,秋瑾回绍兴拜别了老母,毅然登上了轮船。临行前,她特意到照相馆拍了一张身着男儿西装的照片,成为历史的纪念。1904年7月4日,秋瑾到达东京,开始了她的留学生涯,彻底走上了反清爱国的革命人生之路。

在日本留学期间,秋瑾积极参加各种反清的革命活动。1904年中秋节,秋瑾参与创办的《白话报》正式出版。这是一张用通俗的白话文写作,主要面向国内大众的报纸,其宗旨为倡导思想解放,主张爱国反清,秋瑾以“鉴湖女侠秋瑾”的署名在上面发表了不少文章。

1905年8月20日,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正式成立。半个月后,秋瑾经冯自由介绍加入了同盟会。1905年12月25日,秋瑾结束了两年的留学生活回到了苦难的祖国。

为了更好地宣传反清爱国的革命思想,唤起民众,特别是妇女的觉醒,秋瑾到上海创办了《中国女报》。经过艰难努力,1907年1月14日,《中国女报》第一期问世,秋瑾亲自撰写了发刊词,阐明办这份刊物的目的是为了把“中国女界之黑暗”、“女界前途之危险”、“奔走呼号于我同胞诸姊妹之前”、“使我女界生机活泼,精神奋飞,绝尘而奔,以速进大光明世界”。《中国女报》为月刊,32开本,每期约60页,设有论说、演坛、译编、传记、小说、文苑、新闻和调查等栏目。主要撰稿人为陈伯平、吕碧城、陈志群、钝夫、黄公、燕斌等,但大部分稿件都出自秋瑾之手。秋瑾所著《感时》中的“瓜分惨祸依眉睫,呼告徒劳费齿牙。祖国陆沉人有责,天涯飘泊我无家”的诗句,发表后曾传诵一时;其自传体长篇弹词《精卫石》描述了一批内地妇女走出封建家庭,结伴赴日留学和参加革命团体的故事,登出后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中国女报》在同年3月出版第二期后,因秋瑾等忙于准备武装起义,不得不中辍。但秋瑾在浙江奔走联络的同时,并未停止编辑工作。同年6月17日,她从绍兴写信给朋友,说该刊第三期已编好,“约于此月,必行付印”。可惜,没多久她就被清军逮捕并杀害。《中国女报》虽然仅出版两期,却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并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中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难能可贵的是,秋瑾集革命家与报人的身份于一身,不仅是革命的鼓吹者,还是革命的践行者;不仅是妇女解放理论的鼓吹者,还是妇女解放的施行者。秋瑾的《中国女报》虽然只发行了两期,存在时间很短,但是,她所体现出的不屈不挠的办报精神,她所鼓吹的激烈的革命言论,她所主张的彻底的妇女解放,都成为后来女新闻工作者的宝贵精神财富。秋瑾办报时间虽短,但她的精神是永存的,她在中国新闻史的地位与价值也正体现在这里。

3.中国第一位积极实践对外宣传的女性——郑毓秀[6]

民国初年有一位非常具有传奇色彩的女性,是一位集诸多“第一”于一身的女性。她曾经是民国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国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律师……这位拥有众多“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就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郑毓秀。

郑毓秀生于1891年,是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人,幼年在深圳完成启蒙教育。14岁时,她东渡日本求学;15岁便加入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正式参加革命,成为反清反封建的一员猛将。1910年,汪精卫刺杀载沣,所用炸药就是郑毓秀从天津偷偷运到北京的;1912年,郑毓秀亲自组织暗杀袁世凯,虽然未遂,却将袁世凯吓个半死;接着,21岁的郑毓秀又组织敢死队员刺死大臣良弼。

1917年,郑毓秀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巴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且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郑毓秀不但聪明好学,为人热情,且性格温和,风度优雅,能言善辩,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有一次,在法国大学成立中法协会时,她登台演说,面对数千听众,用慷慨激昂的语气,宣扬中华民族灿烂的古代文化,以及爱和平、重信义的传统美德,使听众耳目一新。之后,欧洲各国文人、政府都向她了解中国的真相,郑毓秀也因此闻名巴黎,在留法的学生中算得上一位佼佼者。1918年,郑毓秀受南方军政府吴玉章主持的外交委员会的委派,在法国开展国民外交工作。

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法国巴黎凡尔赛宫召开“巴黎和会”,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派代表出席了和会。郑毓秀因精通英、法两语,被任命为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成员,担任联络和翻译工作。郑毓秀当时还是留法学生组织的重要领袖,是组织留学生经常到中国代表团驻地游行、请愿,要求代表团拒绝签字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和会期间,给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郑毓秀导演的“玫瑰枝事件”。在西方列强操纵的巴黎和会上,相关条约不利于中国,中国外交的失败引发了国内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由于国内局势紧张,人民要求拒约的压力很大,北京政府便把签字与否的责任推给中国出席巴黎和会的代表团团长、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征祥。这使陆左右为难,提出辞职又不准,便装病躲进巴黎近郊的圣克卢德医院。就在巴黎和会签字的前一天晚上,即1919年6月27日晚上,300多名留法学生和华工包围了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的下榻地,要求他不要在和约上签字。由于郑毓秀出色的辩论和外交才能,她被推举为代表与陆征祥谈判。而此时,陆征祥已接到北京政府的示意,准备在和约上签字。郑毓秀急中生智,在花园里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里,顶住陆征样,声色俱厉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陆征祥不敢去凡尔赛宫签字,保留了中国政府收回山东的权利。后来,郑毓秀还将这根玫瑰枝带回祖国,在客厅里悬挂多年。1924年,品学兼优的郑毓秀终于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女子。1942年,其夫魏道明接替胡适任驻美大使,郑毓秀成了大使夫人,协助夫君开展外交工作。1943年,郑毓秀陪同宋美龄访美,深谙政治的罗斯福总统夫人称赞郑毓秀“具有政治头脑,不同于历任中国大使夫人”。美国总统杜鲁门的夫人虽不过问政治,但仍和郑毓秀结为知己。1947年,魏道明改任台湾省主席,郑毓秀随夫赴台北。1948年,陈诚取代魏道明任台湾省主席,同年郑毓秀夫妇移居美国,从此淡出了政治舞台。

郑毓秀在国内外大力呼吁,向世界宣传中国,并身体力行。她认为,对外宣传是让世界了解中国的重要途径,宣传力度的大小是影响中国外交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认为,正确有效的宣传足以使“公理战胜强权”,扭转中国在外交上的不利地位。她是中国新闻史上第一个积极实践向外国宣传中国的中国女性。

4.“九五”世妇会后女性在媒介中的分布[7]

1995年,中国政府在联合国第四次妇女大会上签署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为实现对联合国的承诺,中国政府出台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在《纲要》的“政治权利与参与决策”项中,提出如下四条落实措施:(1)“通过各种途经,提高对妇女政治权利的认识,使妇女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2)“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和规划时,要注意听取各级妇女组织的建议和要求,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利益,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3)“切实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要制订计划,定期检查,逐级落实。”(4)“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她们的参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并确定要“建立国家级的妇女监测系统,制订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地、动态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九五”世妇会《纲要》是我国妇女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应该说,中国政府重视妇女的发展并赋权,对推动中国妇女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在女性参与决策方面,国家统计局2004年发布的性别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2年底,我国只有64.5%的省级政府、69.4%的地级政府和70.0%的县级政府中有女性。我国女性参政的现实同我国政府的承诺相去甚远。纵然女性进入政府决策层的速度缓慢,但毕竟有三分之二的政府机构有了女性领导干部。而与政府部门相比,新闻传播界却被遗忘了。

1995年的中国女新闻工作者现状和发展调查显示,女新闻工作者占新闻工作者总数的32.9%,但进入传媒编辑委员会掌握传播决策权的人,仅占女新闻工作者总数的4.4%,进入部主任一级担任中层领导干部的女性,也只占到女新闻工作者总数的9.6%。在传媒的决策机构中,女性仅占8.5%,在中层一级领导干部中,女性也只占17.6%。正如一位女电视工作者所说:“目前中国女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才济济。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往往得不到晋升提拔,在各自的单位中,做‘将’者多,为‘帅’者少。”因此,有88.1%的女新闻工作者和63.3%的男新闻工作者认为,在女性进入新闻传播机构决策层(指编辑委员会)的问题上存在着不平等。

陈崇山再度对女新闻工作者进入主流传媒决策层——编辑委员会的情况进行的调查发现,中国新闻社有一名女副总编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各有一位女副台长,中国日报社和工人日报社各有一位女副总编辑,中国青年报社有一位女编委。专事女性宣传报道的中国妇女报社,改变了五年前领导班子的七名成员中男性多于女性的局面(有三名女性,四名男性),在13名决策者中,女性增加到八名。而新华社、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解放军报社、农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的决策层中没有女性。中央电视台不仅台级领导班子中没有女性,在新闻等七个中心的正职中心主任中也没有女性。由此可以看出,女性在主流传媒的决策层中少得可怜,新闻传媒界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据江苏妇女研究所在2001年11月对南京地区的传媒工作者进行的社会性别观念的调查发现,自认为全面了解其内涵的人中,广播工作者占31.4%,报刊工作者占28.2%,电视工作者仅占12%。反之,认为媒体报道中没有性别歧视现象的比例中,又以电视工作者最高,占到35.3%,分别比报刊从业者高出17.6个百分点,比广播从业者高出12.5个百分点。

这些问题暴露了媒体生存的社会环境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性别不平等作为社会问题而广泛存在,一些片面解释社会现象的做法也导致了对性别平等状况的片面评估。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五部保障社会弱势(特殊)群体基本权益的法律,即《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这五部法律分别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群体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利益有所关护和强调。相比之下,《妇女权益保障法》只在第六章“人身权利”内容中强调了妇女的肖像权,而没有强调作为精神文化资源的提供者,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应努力满足女性群体不断增长的媒介消费需要,赋权女性,建立两性性别平等文化。《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二十条规定,报道中避免对种族、性别、年龄、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居住地等的任何歧视。从舆论报道的事例看,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着有待完善和细化的问题。特别在有法可依和执法必严的环节,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第三,政府部门监管缺失。体现在未设相关职能部门,未设检查评估体系,总局收听收看中心无性别监控评估。在传媒中以女性为卖点的广告、色情收费项目等近年来有愈加发展的趋势,缺乏对此设立专管的职能部门,而职能兼顾的一些部门往往不能有效遏止损害女性形象和主体地位的媒介产品和行为的蔓延。

第四,妇女拥有与使用的媒介资源有限。由于女性处于媒介使用和管理的不利地位,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女性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地区,促使女性使用媒介改善生活质量和生存品质的责任就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

此外,陈崇山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了女性参与媒介率低的原因:

(1)“女不如男”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有的男总编认为:“与男同志相比,毕竟女同志的魄力要小一些,遇事不能当机立断。”有的说:“女同志对家庭的依恋程度强,不能像男同志那样专心致志于工作。”还有的说:“女同志工作踏实肯干,但不太会处理关系。对那种敢于拼搏的女强人,大家不大喜欢。”(按:准确地说是“领导”不喜欢。)

一部分女新闻工作者则认为,女性感情丰富、亲和力强,善于与人交往,观察事物敏锐细腻,很会抓新闻由头,新闻工作很适合女性做。至于女性难以突破玻璃天花板进入高层决策,主要是传统观念在作祟。数千年封建文化酿成“女不如男”的观念,在男性领导干部的潜意识中根深蒂固。一到要提拔女干部时,他们就贬低女性的长处,扩大女性的弱点,求全责备。他们当中有的是怕女性夺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有的是认为在女性领导下工作丢面子;还有的怕女性当了领导太较真难相处。某传媒有位抗美援朝凯旋归来的女战士,在新闻岗位上摸爬滚打多年,采访编辑样样在行,1960年就独当一面主持部门工作,然而这个部主任的位子她一直坐到1991年离休,31年间从未得到提升。这是因为她性格正直敢言,一些男同事找出种种理由设置障碍,阻挡她进入编委会。有位女高级编辑说:“实践出真知。一旦女同志登上总编辑的位子,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不见得比男同志差,甚至会干得比男同志还要好。”

(2)社会性别意识尚未纳入主流

社会性别意识的宣传和培训,在我国起步较晚,准确地说,是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前后才开始进行的。因此,在我国高级干部的头脑里,性别意识和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都比较淡薄。有位传媒领导干部竟问:“什么是性别意识?性别意识强好还是弱好?没有性别意识,男女不是都平等了吗?”

那么,什么是“性别意识纳入主流”?联合国经社理事会1997年一致得出结论:“性别意识纳入主流是一个过程,它对任何领域各个层面上的、任何一个计划包括立法、政策或项目对妇女和男人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它是一个战略,把对妇女和男人的关注、经历作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中设计、执行、跟踪和评估政策和项目计划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考虑,以使妇女和男人能平等受益,男女不平等不能延续下去。它最终的目的是达到社会性别平等。”

思想上糊涂,必然导致行动上的倒退。有家传媒历来是高级职称的女新闻工作者和男同事都是60岁退休,但从2004年开始,却改成了男60岁,女55岁退休了。这不是倒退了吗?这家传媒编委会中唯一的女副总编辑辩解说:“这不是个男女不平等的问题。新闻工作是年轻人的事业,做新闻工作年龄不能太大。男女都到60岁退是全国妇联提出来的,实际上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报社也都没有做到。现在男58岁、女53岁要退出领导岗位,为年轻人腾地儿。这些人不能在原来的岗位工作了,你还得找地儿安排他们,这成了我们的包袱,我们的负担很重。与其让他们每天都来上班,不如放他们一马,退休。我坚决不同意女同志干到60岁才退休。我自己干到55岁一定退。”当她被问道:“为什么男领导干部可以干到58岁,女领导干部只能干到53岁?这种做法公平吗?”她说:“这是国家的规定。没有必要去争取。”

像这样的女性进入传媒决策层,掌握新闻传播大权,她能替妇女说话吗?她能体察并表达妇女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欲和所求吗?由此想到,我们不能单纯地呼吁在传媒的决策层中必须要有女性,更重要的是要有什么样的女性,是否要提出在选拔女领导干部时,除了要坚持德、才、绩、能兼备的选拔标准外,还应该加一条,要具有社会性别意识,对妇女有深切的同情心,能关心妇女的进步和发展,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新闻传播界的贯彻落实?

(3)体制上将新闻传媒界边缘化

尽管中央政府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强调“策略措施是确保纲要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并“将策略措施分为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以进一步强化不同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明确各主体在纲要实施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要向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还确定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监督执行。

可是,新闻传媒历来被认为是党的宣传工作部门。主流传媒领导班子的干部由中宣部和中组部或由该传媒的主管部门考察、选拔、任命。据陈崇山了解,自1995年世妇会至今的十年间,传媒的决策机构没有收到过中宣部和中组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编辑委员会中必须要有女性的指示,因而编委会也没有专门讨论过培养提拔女领导干部的事宜,以致有的传媒男性领导干部片面理解我国政府的承诺,认为“九五《纲要》要求领导班子里至少有一名女性,那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新闻传媒属业务部门,九五《纲要》没有这个要求,中央也没有这个要求。”这说明《北京宣言》、《行动纲领》以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妇女生存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传媒决策者中还没有入心入脑、生根发芽,怎谈得上广泛深入地宣传呢?

可见,要让优秀的女新闻工作者突破玻璃天花板进入传媒决策层,首先,要打通中宣部和中组部以及传媒主管部门负责干部的思想,建议中共中央党校将妇女学列入必修课程,将《北京宣言》、《行动纲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作为必修必考课程,普遍提高高级干部的国策意识和社会性别意识。

其次,建议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宣部负责,根据21世纪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需要,督促各传媒制定出新闻专业人员的培训规划和新闻干部培养选拔制度,硬性规定女新闻工作者进入决策层的时间表和具体的实施措施,以改变目前无人过问的局面。

再次,请全国妇联关心和参与女新闻工作者的教育和培养,在帮助女新闻工作者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同时,提高她们的性别意识,让她们在新闻实践中善于用性别观点观察、评价、报道客观事物。通过她们的报道提高妇女群众的性别意识和“四自精神”(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中华新闻工作者协会是新闻工作者的行业性组织。女新闻工作者协会是女新闻工作者的行业性组织。在组织各种活动提高女新闻工作者素质的同时,也应对女性进入新闻传媒决策层的工作,担负起推荐、检查、监督的责任。

首先,加强女性参与传媒的力度,是倡导“社会性别主流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会性别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这一提法,最早出现在1985年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上,集中反映在北京的《行动纲领》中。

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社会性别主流化被联合国确定为促进性别平等的全球战略。

在2000年联合国第二十二届妇女问题特别联大(也称“北京+5”)上,这一战略再次被确认和重申。

其次,倡导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关键正是赋权妇女。(www.xing528.com)

赋权,是指人,女性和男性,能支配自己的生活:制定自己生活议程,获得技能,树立信心,解决问题,能够自立。它不仅是集体的、社会的、政治的过程,而且还是个人的过程。它不仅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果。

其他人不能给女性赋权,只有女性才能给自己赋权来代表自己进行选择和发言。但是机构(包括国际机构)可以推动这一过程,即增加女性的自信心和自立能力,并帮助她们制定自己的议程。[8]

倡导社会性别主流化,赋权妇女,是国际社会的现实要求[9]

·世界1.5亿6~11岁的未入学儿童中,90%是女童。全世界8.75亿成年文盲中,有三分之二是女性。1.15亿没有上学的小学学龄前儿童中,6500万是女童。1.4亿青年文盲中,8600万是女性。

·13亿人生活在贫困中,其中70%是妇女。

·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女性无家可归或生活在贫民窟里,有些国家还明令禁止女性拥有或继承地产。

·在艾滋病防治方面,非洲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58%是女性,其中青少年感染者中75%是女孩。在东欧、亚洲、拉美,女性感染者的比例在不断上升,15~19岁的女性感染者比例比同年龄段男性高出5倍。此外,堕胎和孕产妇高死亡率也是妇女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发达国家,孕妇死亡率是1∶4000,而在非洲,这个比例高达1∶16。

·全世界每年有大约70万人口被跨国拐卖,其中绝大多数是妇女和儿童。

·占决策职位的妇女与其总人口不成比例。到2005年,妇女在各国议会中的比例仅为16.3%,其中,阿拉伯国家妇女在议会中的比例只有7.8%。

·妇女占到劳动力总数的近半,但即使在具有同等教育水平和工作年限的情况下,就业妇女平均工资仍低于男性20%以上。而且,在许多国家,妇女特别是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妇女,仍旧属于最先失去工作、最后被重新雇佣的人。

·全世界妇女非货币的、看不见的贡献(包括家务劳动和家庭经济等)每年达11万亿美元;这些贡献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没有反映,也未得到社会的充分承认和认识。

据报道[10]全球媒介监测项目自1995年以来,每隔五年举行一次。它是目前唯一在全球范围内系统地监测新闻对女性和男性的报道的项目。前两次监测的结果发现:1995年1月18日,全球71个国家和地区的广播、电视和报纸的新闻中,女性只占17%,男性占83%。2000年2月1日,全球的新闻中,女性占18%,男性占82%。2005年2月16日正式公布的第三次研究显示:全球76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视、广播和报纸的12893条新闻,39944个新闻人物——包括新闻来源(25671人)、新闻播报者和记者(14273人),女性的比例为21%,仍然仅占总人数的五分之一。而中国的监测数据显示:在新闻人物中,女性只占19%,男性占81%,比全球的平均数还要低两个百分点。

在最主流的新闻主题中,政治和政府新闻:女性只占14%;经济和商业新闻:女性占20%。即便那些可能对女性产生深刻影响的新闻报道主题,例如基于性别的暴力,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男性的声音(男性占64%,女性仅为36%)。女性只在两种职业范围内出现的概率比男性高——家务劳动者(75%)和学生(51%)。通常女性是以“明星”或者“普通人”的身份出现在新闻中。仅有很少的新闻——全部新闻中只有10%特别关注妇女。即便在比例最高的北美地区,也不过才五分之一。

全世界的新闻中,专家或者发言人绝大多数是男性——83%的专家和86%的发言人(在中国,这两项的比例都高达90%以上)。而且女性越年长,出现在新闻中的机会越少。

女性新闻工作者似乎更多是在报道所谓的“软”新闻,例如社会和法律问题(40%是由妇女报道的)、名人新闻(50%),或者艺术和娱乐新闻(48%),而不是在新闻价值上被认为更重要的“硬”新闻,例如政治和政府。结果就是,她们的工作有时候被低估了。

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是:女新闻工作者报道的新闻比例在上升。从1995年的28%上升到了2000年的31%,在2005年接近37%(在中国,这个比例更高达54%,女新闻工作者真正撑起了半边天)。女记者在广播和电视媒体中所占的比例高于报纸。在女记者的报道中,女性新闻人物的比例(25%)要比男性新闻工作者报道中的女性新闻人物比例(20%)高,而且她们比男性更加关注性别公正的议题。

不过,男记者也在报道有关性别不公正的问题,尤其重要的是,不应该把性别不公正看做“仅仅是女性”的新闻领域,因为,要想让新闻具有更高的性别敏感度,我们需要所有新闻从业人员——男性和女性——都参与进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妇女制作新闻”的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呼吁,在2006年3月8日这一天,所有发布每日新闻的媒体应该把编辑的责任交到女性手上,让她们去制作和播出新闻,以此作为在全世界范围内推进媒体对女性和男性进行公正、平衡报道的第一步。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女性比以往更容易进入媒介制作的某些领域,但女性从业人数的增加并不能表明媒介业内的性别歧视就会自然减少,受组织、结构、社会及专业等因素制约,末节组织内的性别歧视并未消失”。[11]因而,对媒介制作中女性角色与地位的考察,应该着眼于更多方面,从而探索出更为切实有效的解决之道。

表5-1 2005年女性在我国主流传媒决策机构中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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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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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内资料来源,历史部分采自陈崇山主编的《当代中国报纸大全》和许中田总主编的《新中国传媒50年》。现在的资料由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发公函调查所得。有的传媒人事部门未回应,与其对应的数据是陈崇山通过电话找熟人获得的。

(二)女主持人

伴随新中国的成立,中国妇女开始浮出历史的表面,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逐渐提高。在日益国际化的进程中,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又为中国女性话语权的进一步提高发挥了重大的推动作用。男女平等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女性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度大大提高,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半边天”。

近年来,我国社会文化不断进步,在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女性也逐渐成为新闻事业中的一股重要的力量。尤其是在电视新闻界,不论是风吹日晒、到处奔波的记者,还是坐在演播室和观众面对面的主持人,甚至是在台前幕后参与电视节目策划和编排的编导,都有女性新闻工作者的身影。敬一丹、陈鲁豫、杨澜、倪萍、柴静、间丘露薇等一大批女性新闻工作者“巾帼不让须眉”,以独特的话语风格从众多高手中脱颖而出,并赢得了广大受众的认可和欢迎,成为全国上下家喻户晓的人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男性掌握电视新闻的主要话语权的局面,形成了有别于传统女性和男性采访者的话语风格。

然而,除去这些光鲜的景象,事实上,由于长期的历史传统所形成的社会性别成见,男性在社会生活中的话语霸权地位并未被撼动。一方面,由于性别差异所导致的父权思想仍然普遍存在,男性被认为是理性、坚强、勇敢等的代名词,而女性则是被动、感性、温顺的,因此女性话语并不能够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另一方面,传统伦理道德的根深蒂固使妇女的受压抑合法化和制度化,长期受压抑和歧视的社会地位造成了大部分女性对于自我话语空间缺失的低敏感度。[12]这对女性新闻工作者构建自身话语风格的努力探索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女性主义研究者在观照女性与传媒的关系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女记者们怎么看待她们的工作和职业角色?女记者们会碰到比男同事更多的问题,比如女记者们为了工作而对家庭、丈夫和孩子的照顾有所减少,于是被认为失去了“女人味”;更有甚者,女记者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像“一个真正的女人”,否则就不会被男同事接纳。女人身份和记者职业理念之间存在的冲突,使许多女记者在实际工作中陷入困境:如果要坚持女性特点,那么就不能享受和男同事相同的待遇,努力工作也得不到认可;如果坚持记者的职业理念和行规,那么女记者又会失掉自身独特的立场和观点,变成男同事的附属物,从而必然失去女性在整个新闻界的地位。[13]

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当中,女性新闻工作者占到三分之一,但在媒体高级决策层和担当主要工作的新闻工作者中,女性却仅占到百分之几的份额。与男性在以重要性和重大意义为特征的“硬新闻”的领域中所占的统治地位相比,女性多从事的是和人们的切身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软新闻”的采访和制作。[14]在具体的采访过程中,女性采访者仍然只是倾听者,而非话语的组织者,或者只是起到串联的作用。

在社会日益开放和进步的今天,电视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电视节目主持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一方面决定着电视节目的品位与质量,另一方面已成为电视台或电视节目的代表,成为与观众直接交流的“发言者”,从来都是观众所瞩目的对象。与此同时,从电视观众方面来说,受众的欣赏品位越来越高,对节目主持人也越来越挑剔。近年来随着报纸、电视行业的壮大以及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兴起与发展,媒体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电视也因此面临空前的挑战。如何充分发挥主持人的灵魂作用,让电视节目锁住更多人的视线,成了当今电视工作者最关注的问题。而在这个问题上,女性主持人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纵观电视节目中的女性主持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人见人爱的“花瓶”型

“花瓶”,顾名思义,是美的代名词。目前我国电视节目女性主持人中有这样一部分人,她们漂亮、端庄,是荧屏上的亮点,越来越成为电视台提高收视率的秘密武器。网上关于一位法国人对中国美女主持人的评论很精彩。他说,她们的美貌往往不亚于参加选美比赛的女性,但是她们的可替代性很强。他还说,在法国,如果有人赞美女主持人的相貌,被赞美者可能会认为,你某种程度上是在侮辱她。你绝不能认为她之所以能当上主持人,是因为她的相貌,那绝对是因为她的才能。所以法国女主持人在进行采访时,往往会穿得很保守,绝对不会穿短裙子或紧身衣,也绝对不会化太浓的妆。相比之下,中国电视频道的女主持人,衣服的花样和化妆的风格有点过于时髦。虽然外貌出众的主持人可为节目吸引更多的眼球,但是再好看的脸型,如果表情总是呆板木讷,也会有让人看腻的时候;再动听的声音,如果说出来的语言总是苍白无力,也会有让人听厌的时候。唯有成熟、智慧、知性、机敏融合在一起而透出的气质,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并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中央电视台的相当一部分女性主持人都是这种类型。这种主持人的最大特点就是:她们仅仅是一种符号,没有实质代表性,节目有没有她们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电视直观、明了,这是它的优势,但也正是这种优势,给它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性:不仅只是要求饱满的内容和高质量的画面,还要求内容与画面间的高度协调和统一。视觉艺术尽管更多的是追求一种直观的美,但仍然十分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即形式不能大过内涵。过于抢眼就会损害内容的表达,买椟还珠便是这个道理。美女主持人过于娇艳的容貌,常会让受众专注于“椟”,“而不见其珠”,看电视变成了看美女。

2.端庄大气的“知识”型

主持人作为媒体的代表人物,承担着传递文化信息的功能,因此主持人的知识含量就是节目的品位。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敬一丹曾在杭州大学做讲座时说:“主持人首先是个人,然后是个文化人、电视人,最后才是个节目主持人。”这里的文化人指的是主持人文化知识的含金量要大。如何把成套的理论、书面化的语言、深奥的东西用自己的语言通俗地表达出来,这就是知识型主持人有别于一般主持人的地方。以中央电视台为例:除了花瓶主持人以外,一批知识型女主持人的共同特点都是不炫耀,不搔首弄姿,没有用外表的东西去吸引观众的视线,但又很亲切、得体。说到底是由于她们所拥有的知识含量和文化底蕴给她们带来了充分的自信。在观众面前,她们表现出知识分子的练达,通过自己对社会现象的调查和见地,赢得了人们的信任。同时,她们又各自显露出鲜明的个性色彩,像敬一丹的深沉细腻、张越的真诚锐利、董倩的温和、王小丫的机敏等都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都是靓丽型的主持人占据屏幕,演变到今天,知识型与靓丽型并存,我们更期待知识型能代替靓丽型,这是观众和主持人之间一种平等的互动互进的结果。主持人能提高观众的审美层次,观众的审美水平也推动主持人队伍的变化。知识型主持人改变了观众的审美取向,人们更加关注的是他们在传播什么,而不是长得漂亮与否。曾主持《书坛画苑》的方卉坦言:“从出现在屏幕上的第一刻开始,主持人所有形象的信号已经带给了观众,这包括主持人的服装、化妆体现出多少文化内涵。”

3.充满亲和力的“邻家”型

由于“亲和力”这个词语的局限性,我们在这里集中探讨综艺节目主持人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使她们如同“邻居”一样,走进我们的生活,没有强势的压迫感。具有这种亲和力的“邻家”型女性主持人以倪萍、曹颖为代表。以倪萍为例,虽然最近她逐渐淡出了观众的视野,但是她极具亲和力的主持风格在20世纪90年代确实打动了亿万观众的心。她在舞台上如同和观众聊天一样,节目就在闲聊中度过,观众在这个过程中十分放松,没有压力。她的现场采访成为节目的重要环节,虽然有时候被人质疑“煽情”,但是这种“煽情”有时候也是必需的。

综艺节目综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它以多样化的艺术形式和内容展现在受众面前。不同的节目要求不同,这对综艺节目主持人的协调适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亲和力实际上就是一种协调适应能力,它使主持人根据节目的需要,削减或者突出自己的某些特点,使自己不断去适应节目。综艺节目双向互动的特点要求主持人要善于同受众交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寻找出与受众审美情趣相一致的东西,用平实的语言,加深彼此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主持人与受众的心走得越近,与受众交流的程度就越深,而主持人在这交流过程中所发挥的与受众间的亲和力则是拉近主持人与受众间距离的强大力量。正如美国著名节目主持人麦克·华莱士所说:“你仅仅有文化,有漂亮的外表还不行,你还得有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亲和力,这样才能把观众留在电视机前,发挥一种常人不具备的经久不衰的引力作用。”主持人与受众间的亲和力着重体现在主持人调动受众情绪的能力、真诚为观众服务的品格以及与受众沟通的能力等方面。主持人只有不断加强这一系列的亲和力,才能拉近与受众的距离。

4.疯癫可爱的“娱乐”型

“娱乐”型主持人是极具个性特征的一个类型,快乐与美丽是她们的代名词。快乐、美丽,是电视娱乐节目主持人借助电视这一现代化的媒体传递给受众的表象信息,而以愉悦心灵为依托生发出的人格魅力,却正潜在地影响着她们的语言、思维和行动,也是电视娱乐节目主持人所要追求的最高境界。这个类型的典型代表是谢娜。

有人对谢娜有一些误解,认为她只是在搞怪,很肤浅。有人认为,观众观看电视娱乐节目仅仅是为了放松,笑过之后就什么都不存在了。当然,娱乐的心态是人的自然属性,但是,人们对于娱乐节目主持人的形象的认可却不是这样一种短暂的感觉,人们在感觉娱乐节目主持人所带来的愉悦心情的同时,会唤起自身对娱乐情境的认同,并从中获得追求快乐感受的动力。这种动力似乎很简单,其实不然,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能够帮助他们树立这样的心灵趋向,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电视娱乐节目主持人在这里承担了这一角色。娱乐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娱乐不等同于肤浅。节目主持人在他们的屏幕形象中,精气神是重要的成分。人们看到他们,就会为之精神一振,他们时尚得体的服装、清新爽朗的表情,给人们留下感觉层面的形象;而他们在节目现场,通过有声语言和丰富的肢体语言所创造的节目中的形象给人们留下的是一种知觉层面的印象,更富有一种理性的内涵。

这些特质与娱乐节目女性主持人相结合,就会显示出独特的娱乐精神气质,为忙碌的观众提供轻松欢快的主持风格和节目形态。更重要的是,娱乐或者搞笑,对于女性主持人来说难度更大,因为她们要选择合适的方式,而且也要承受一定的舆论压力。因为女性形象过多地被定义为端庄贤淑、温柔可人,而女性娱乐节目主持人则对这种看法予以颠覆。在她们的形象中没有忧伤的成分,有的只是快乐和放松。尽管人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她们一定也有不快,一定也有伤感,但是在屏幕上的这个人却永远是一个“开心果”。其实这是受众的一种心理影射,从而为电视娱乐节目主持人打造了一种近乎完美的形象,观众在屏幕前就始终沉浸在这样的一种赏心悦目的情景中。

总之,以上这四类电视节目女性主持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会继续存在,并有各自的发展。女性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也是以个人的形象出现的。许多节目主持人吸引观众的独特魅力,往往就体现在她的个性风格之中。不同的个性魅力,在节目的主持过程中也就赋予了节目本身不同的特色和各不相同的生命力色彩。女性主持人,在电视节目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无论她们是以美丽、知性、亲切和娱乐中任何一种形象出现于观众面前,都具有其合理性。正是由于女性主持人的多样化,才使得女性在当今媒介中,特别是电视媒介中的地位有了很大变化。当“美女”主持人占据整个屏幕时,容易造成现实中社会审美方式的片面化;电视节目一般与人们的娱乐性消费相联系,如果缺乏一定的理性思维,单纯的情节欣赏并不能发展自我意识。女性主持人在电视媒介中有着双重身份,一方面她们是电视传播内容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她们同时也是传播媒介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对于女性主持人,以及她们在媒介中的地位以及作用要有正确客观的认识,以达到合理确立女性媒介角色的目的。

约翰·哈里特认为后现代新闻报道中虽然出现了“女性化”的现象,但是却难以掩盖行为隐蔽的性别不平等的实质这一事实。虽然目前在电视媒体中,女性主持人在数量上远多于男性,但是却很难在整体的质量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关系,所以在电视媒体的各领域中,尤其是在硬新闻领域中,女性主持人的话语弱化以及部分的话语缺失现象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我们可以将人类的语言现象划分为语言、言语(话语)两个维面。语言是抽象系统的一种表达规则;当运用某种语言系统在具体语境中说话或写作,形成的口语或文本,即“话语”。传播学家认为在传播过程中话语担当着不可或缺的重任。有人将电视比作阿拉丁手中的神灯,呈现给人们多彩的世界,那么主持人便是居住在神灯里的巨人,通过“话语”带给人们身临其境的感觉。作为话语掌控者的节目主持人自然成为观众关注的焦点,在镜头前、话筒前,主持人话语的多少,以及对话语的掌控都反映出自身的地位问题。正如哈里特在研究媒体传播中的女性形象时提到的“女性化”是后现代新闻报道的基本特征之一,其实质就是女性在媒介中被边缘化和私人化,在男性视阈里受到更大的文化贬抑。

从事电视新闻传播的主持人的人数整体上女性略高于男性,但在软硬新闻的分布上,女性主持人多分布在娱乐、休闲等软新闻类频道中,而男性主持人多分布在经济、科技、法制等硬新闻类频道中。所以,女主持人的话语权在主流新闻频道中相对于男主持人有一定的弱化。女性主持人的话语弱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女性主持人成为被人观赏的对象胜过信息传播者;二是女性主持人自我意识觉醒中的错位表现。以下针对这两方面来分析女性主持人话语弱化的缘由。

(1)女性主持人的观赏性凸显

目前两类新闻节目中,一种是软性的娱乐休闲新闻播报,对比一下央视娱乐休闲类节目的主持人,像《中国电影报道》中的涂经纬、《影视俱乐部》的刘芳菲,她们都拥有青春靓丽的外表,有网友评价刘芳菲,称其为“甜柔似芳,优雅如菲”;然而再看男主持人,《幸运52》的李咏、《星光大道》的老毕以及《挑战主持人》的前任主持人马东,很少有人在意他们的外表帅不帅,是否高大威猛,他们凭借着各自的幽默、机智赢得了观众的喜爱。由此可见,观众在评价男主持人时通常都会给予风趣机智等内在的评价;对女主持人却常常对外形的关注度大大胜过对其内在的需求。在第二类硬性类节目中,例如法制类、经济类和科技类的节目,以《大家看法》为例,男主持人张绍刚的外表也不是审美意义上的帅气型,而女性主持人却外形漂亮;从着装和发型上来看,女性主持人的整体较中性,但是从整个节目的话语掌控看,男主持人的有意义的语言占大多数,话语权大于女主持人,多侧重于理论的分析,而在搭档过程中,女主持人多是用“是的”、“不错”等肯定性话语来认同男主持人的观点,显现出明显的话语缺失。由此可以看出,男性仍是话语的控制者,女性的话语被弱化,成为一种符号、象征和被观赏的景观。不管是在哪种类型的电视节目中,观众对女主持人的外形的关注都要胜过男主持人,也使得她们在男性主导的新闻行业中成为点缀。

从外在原因来看,电视媒介中性别不平等的话语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古代,父权制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大特点,也奠定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在父权制主导下的社会,女性的话语权也必定大打折扣,从而削弱了女性主持人的话语权。另外,为了达到最好的传播效果,以及出于自身良好运转的经济效益方面的考虑,媒体在节目制作过程中,便会不断调整内容议题设定和主持人的选择等等。因此,在选择主持人时也必然会考虑受众的口味。“受众即市场”的观点为大多数媒介所推崇、认可。由此,电视媒体在传播自身产品时就不得不考虑受众“使用与满足”的能动性要求。具体到电视媒介的传播主体,在音乐、娱乐、综艺性栏目中多选用青春靓丽的年轻女性做主持人,而她们的作用多为串场或是做描述性的表述,以满足受众的观赏性需求;也进一步影响了女性受众的审美观念,完成有意说服性传播。久而久之,在观众心中,“女性——漂亮符号”这一观念被加深,外加受众潜意识本就受到父权制的观念影响,女主持人被沦为观赏的对象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总而言之,当前媒介社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存在商业文化和消费文化的趋利倾向,这潜移默化地强化了部分人群“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的传统观念。

除了以上原因,女性主持人在父权制观点和媒体为自身利益迎合观众的双重外力夹击下,自身又呈现出一种内在的认同现象。

传播的主体,即主持人,作为社会中的人,在进行传播的同时也是在接受信息的这一事实,也正说明主持人拥有传播者和受众的双重身份。正是这种特殊的身份决定了她们在发出“象征性现实”的时候也在自己的头脑中不断调整着“主观现实”,以期望实现与“象征现实”的统一。女性主持人在主持娱乐、休闲节目或是谈论女性相关话题时,自身也会受到“象征现实”的影响,逐渐接受了“象征现实”的观点,于是安于软新闻领域,自我束缚了手脚,充当起了“花瓶”的角色。

德国的社会学家诺依曼在《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的社会皮肤》中提到了“沉默螺旋”理论,意见的表明和“沉默”的扩散是一个螺旋式的社会传播过程。当大部分女性主持人在认可了“象征性现实”而退回到所谓的女性领域时,有部分女性仍然坚持“主观现实”中的平等意识,但是在大环境下也不得不沦为“沉默的螺旋”。大众传播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影响和制约舆论,那么,少部分坚持自我“主观现实”的女性主持人由于处在这么一个扩散螺旋式的社会传播过程中,受到在大众传播中多数人营造的“意见环境”的影响,声音自然就相对弱小以至于逐渐沉默了。

(2)女性主持人自我意识觉醒中的错位表现

小部分女性主持人仍然活跃在男性主导的硬新闻领域里,坚守着自己的话语权,在遵循社会对男性理性认可的审美眼光中自我衡量,在形象上呈现出清一色的短发以显示自己的干练、果断;在语言上,语速语调多明快以展示理性的内在等,正是这种刻意的自我包装,在节目中显出一种错位的现象。

现如今,电视媒体中的女性主持人在思想上大部分仍然停留在从“女性自我意识”觉醒到“女性主体意识”觉醒的转变中,一部分女性媒体从业者为寻求“男女平等”而选择了以牺牲常人眼中的“正常的”女性生活为代价,按男性的规范要求自己,塑造了一种异化了的女性形象。女性主持人急于寻求平等,但是由于受到浅层的女权主义影响以及深层父权制思想的侵蚀而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当今中国女性,在受到我国古代文化中父权制思想的潜移默化和近代西方女权主义思潮的冲击下,仍然依附于男性而存在。正因此,女性主持人成为被观赏的对象或是走向以男性为摹本的错位,作为传播的主体之一、受众意识的领导者的女主持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就不得不发挥主观能动性,从主持人自身来进行突破。

首先就要培养主持人的个人魅力,尤其是女性主持人的个性魅力。女性主持人要想在硬新闻领域里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就要着重增强自身逻辑学的训练,培养自己的思辨能力。还要善于用老百姓的语言来分析解决问题,使话语更贴近群众,走进人民的生活。

其次,女性主持人要力求做栏目的品牌代言人,例如一谈及《开心辞典》就想到王小丫的招牌笑容和亲和力。并且要正视自我的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自然展现自我而要避免走向束缚或是错位的境地。

最后,电视媒介也要拒绝当“歧视的传播器”,面对当前女性主持人话语弱化、缺失的不平等现象,电视媒体应该强化自身社会公器的责任和平等意识,主动抵制这种歧视性的观念,增强女性主持人的地位,扩大话语空间,进而实现女性话语和男性话语的平等传播。

归纳来看,女性主持人面对的不只是来自外界对女性声音的否定影响,还要面对自我的迷失与错位。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话语权的平等,就得自省与突破,通过自我个性魅力的培养使自己成为栏目品牌的代言人。另外,媒体自身也要肩负起社会公器的作用,不能一味地迎合商家和受众,把女性主持人设置成花瓶的形象,而应合理分布女性主持人的话语空间,主动抵制损害女性形象和弱化女性话语的现象,强化女性主持人的个人魅力及其与栏目的结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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