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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战争后的非裔美国小说(1619-2010)

时间:2024-0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86年至1902年期间,非裔美国小说家的主要窘境是如何在真实描写现实世界的同时,又让当时以白人为主体的读者群所接受。契斯纳特被评论家誉为非裔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开路人。单凭其短篇小说的成就,契斯纳特已把当时的非裔美国文学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契斯纳特退出文坛后,在美国文学界仍享有很高的声誉。

南北战争后的非裔美国小说(1619-2010)

1871年,托马斯·德特尔(Thomas Detter)在旧金山出版了一部小说《内莉·布朗,或妒忌的妻子》(Nellie Brown, or The Jealous Wife)。十年后,T.T.普尔维斯(T.T.Purvis) 在费城发表小说《夏甲,唱歌的少女》(Hagar, The Singing Maiden, 1881)。除了布朗的小说《克洛泰尔》(1867) 第四次再版外,一直到1886年詹姆斯·霍华德(James Howard) 才发表了小说《束缚与自由》(Bond and Free,1886)。此后,逐渐有其他非裔美国作家发表小说。第一部享有较高声誉的小说是弗兰西斯·E.W.哈珀尔的《艾奥拉·勒罗伊》(1892)。其他的作家,如乔治·马里恩·麦科克里兰(George Marion McClellan)、波琳·霍普金斯(Pauline Hopkins)、萨藤·E.格里格斯(Sutton E.Griggs)、查尔斯·W.契斯纳特(Charles W.Chesnutt)等,倾向于在描写种族融合的传统主题里表达黑人的政治主张,揭示了种族界限和种族身份在美国社会的各种含义。

1886年至1902年期间,非裔美国小说家的主要窘境是如何在真实描写现实世界的同时,又让当时以白人为主体的读者群所接受。哈珀尔、格里格斯、契斯纳特和邓巴等作家在文学创作中为了使自己的作品得到面世的机会,不得不强压住各种怨恨的情感;这也许可以看做是由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引入黑人演说的假道歉手法的文学改编版。这种期望得到白人读者好感的文风在非裔美国文坛上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直到理查德·赖特的出现才改变了这种状况。这个时期的大多数小说或以跨种族浪漫爱情为主题,或以混血儿的悲剧人生为主题,揭露黑白混血儿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身份窘境。

1.查尔斯·韦得尔·契斯纳特(Charles Waddell Chesnutt,1858—1932)

契斯纳特肖像(图片来源:en.wikipedia.org)

查尔斯·韦得尔·契斯纳特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著名的美国小说家,擅长于以现实主义笔调描述黑人种族的生存状态,揭露美国南方重建失败后所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其小说结构严谨,情节生动,人物形象鲜明。契斯纳特被评论家誉为非裔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开路人。

契斯纳特于1858年6月20日出生在俄亥俄州克里夫兰。父亲是一名富裕的农场主,在契斯纳特8岁时,就举家搬迁到北卡罗来纳州法耶特维尔。小学毕业后,契斯纳特勤奋读书,自学了速记法律。14岁还是学生的时候,他就开始在法耶特维尔的霍华德学校教书。20多岁时,契斯纳特担任法耶特维尔的州立师范学校校长,开始从事文学研究,并着手进行短篇小说创作。他在纽约短暂地从事过新闻工作,然后在克里夫兰的一家法院当书记员。1887年在俄亥俄州取得律师资格。尽管工作很忙,他仍然没有放弃文学创作,先后发表了不少短篇小说、诗歌和抗议文章。他的成名作是短篇小说《被诅咒的葡萄藤》(“The Goophered Grapevine”, 1887);两年后,他出版了两个短篇小说集《女巫》(The Conjure Woman, 1899) 和《他年青时代的妻子》(The Wife of His Youth, 1899)。单凭其短篇小说的成就,契斯纳特已把当时的非裔美国文学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20世纪初,他还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雪松后的房子》(1900)、《一脉相承》(The Marrow of Tradition, 1901)和《上校的梦想》(The Colonels Dream, 1905)。

他的第一个短篇小说《被诅咒的葡萄藤》于1887年在《大西洋月刊》(Atlantic Monthly)上发表时,很多人都不知道他是非裔美国人。像《灰狼之手》和《被诅咒的葡萄藤》之类的故事,从文本上无法获悉作者的种族身份。美国学者桑德斯·雷丁说:“《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沃尔特·H.佩奇担心,公开作者的黑人身份会对作者的工作造成损失。因此,他也不愿承认契斯纳特是黑人。于是,契斯纳特的种族身份被当成秘密掩盖了十年。”(Redding:109) 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当出版社知道契斯纳特的黑人身份后,就拒绝出版契斯纳特的小说《雪松后的房子》。当时,黑人发表的小说,白人读者几乎不读,有能力和时间阅读小说的黑人也不多。因此,契斯纳特在1900年以后出版的作品《上校的梦想》和《一脉相承》的收入还不够支付纸张费和印刷费。这些小说直接描写了美国社会里的各种种族问题,因此被白人评论家视为宣传品。如果契斯纳特没有优秀短篇小说家的声誉,他的长篇小说很可能永远没有面世的机会。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契斯纳特的文学创作不断受挫,最后不得不放弃种植园文学的创作视角,开始从一个更能反映种族现状的视角描写美国黑人的生活。但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种族氛围是不会接纳这样的文学作品的,他的作品遭到白人读者的抵制。不久,契斯纳特就放弃了文学创作,转而从事法律工作。

契斯纳特退出文坛后,在美国文学界仍享有很高的声誉。1905年,他应邀出席了在纽约城举行的马克·吐温七十大寿宴会。1906年他的剧本《达尔西夫人的女儿》(Mrs.Darcys Daughter) 上演,但票房不高。1902年至1932年期间,除了几篇短篇小说和文章外,他很少有作品发表。在27年的文学创作生涯中,契斯纳特撰写的最后一个短篇小说是《巴克斯特的普罗克汝斯忒斯[10]》(“Baxters Procrustes”),描写一位作家因缺少读者共鸣而产生越来越大的心理挫折和越来越可怕的绝望心理。

从1901年开始,契斯纳特就越来越多地致力于社会工作和政治活动。他在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11]和杜波依斯、华盛顿等黑人领袖一起工作,成为20世纪初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和时事评论家。契斯纳特向1910年创刊的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官方刊物《危机》(The Crisis) 投了一些短篇小说和论文;为了支持这个新生刊物,他从来没有领取过稿费。他还写过一些措辞强烈的文章,抗议南方各州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企图剥夺黑人公民权的行径。1917年,在契斯纳特的强烈抗议下,含有贬低非裔美国人内容的电影《国家的诞生》(Birth of a Nation) 没能在俄亥俄州放映。契斯纳特于1932年11月15日去世,享年74岁,葬在克里夫兰的湖景公墓

契斯纳特的代表作是小说《一脉相承》(1901),该作品以1898年发生在北卡罗来纳州威尔敏顿的种族暴乱事件为小说原型。这个事件造成非裔美国人的大量伤亡,数千非裔美国人被逐出家园。在这部小说里,契斯纳特以惠灵顿镇为背景,讲述了卡特里特家族和米勒家族的故事,探索他们各自的人生道路。菲利普·卡特里特是《早晨记事》报的编辑,也是一名极端的白人至上论者,他与贝尔蒙特将军和乔治·麦克贝恩一起,密谋推翻“黑人统治”,发起以“残忍革命”为口号的暴动。威廉·米勒博士曾在北方和国外学医,回到家乡后,在惠灵顿创办了一家黑人医院,妻子珍妮特是卡特里特少校的妻子奥莉维娅的同父异母的妹妹。奥莉维娅竭力掩盖她父亲与其黑人女仆朱莉亚·布朗的第二次婚姻,因为朱莉亚就是珍妮特的母亲。在《一脉相承》里,契斯纳特描写了困扰新南方的社会问题,批判了美国对种族平等和混血问题的不公正态度。这部小说直接反驳了新闻界对1898年“种族暴乱”事件的歪曲性报道。

《一脉相承》是当时言辞最辛辣、观点最犀利的政治历史小说,所探讨的种族越界、私刑迫害和跨种族性关系等问题,揭露了白人的种族虚伪性,伤及了一些白人读者的颜面,因此,该小说未能得到白人读者的喜爱,反而被戴上了过度政治化的帽子。这部书的销售量一直不大;直到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来临才重新引起人们对此书的关注。契斯纳特这部小说写得最有创意的是心理描写,可是这一点却一直被国内外学界忽略。契斯纳特在《一脉相承》中所描写的黑人生存心理状态与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一个心理现象——斯德哥尔摩效应(Stockholm syndrome)非常吻合。斯德哥尔摩效应源于1973年8月23日在斯德哥尔摩银行发生的一起行窃案,也可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人质情结或人质效应等,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了好感和依赖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现象。从斯德哥尔摩效应的角度研究契斯纳特的《一脉相承》有助于探讨黑人在种族主义社会里谋求生存的心理表征。

黑人把白人主人视为自己生存的保障,潜意识地受困于对白人的恐惧心理。这种屈服于白人的复杂心理现象就是斯德哥尔摩效应的“体制化”表征。在《一脉相承》里,黑人山迪·坎贝尔在生活中像奴隶一样伺候白人德拉米尔先生,对波莉和奥莉维娅等白人也是毕恭毕敬的,但他也很势利,对地位低的黑人则不屑一顾,尤其是对奥莉维娅的黑人车夫,连招呼也不愿打。山迪不但对老主人德拉米尔先生唯唯诺诺,而且对他的孙子汤姆也奴颜婢膝、言听计从。山迪被汤姆栽赃过两次:一次是汤姆扮山迪跳黑人步态舞给北方白人看,导致黑人群体对山迪的强烈不满,黑人教会甚至把山迪永久性赶出教堂。另一次是汤姆为还赌债,穿上山迪的衣服谋杀了白人波莉太太,并把偷来的金币交给山迪抵借款,导致山迪被当成杀人凶手抓起来,差点被白人私刑处死。然而,山迪把自己的命运与欺凌压榨自己的白人的命运捆绑在一起,他在法庭上不愿说出杀害了波莉太太的真凶——汤姆,担心白人老主人因此而失去独苗孙子。就像斯德哥尔摩效应中的“人质”拼命保护“绑架者”一样,山迪拼命掩护和包庇多次伤害他的汤姆,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表面上来看,山迪这么做是出于对白人主人一家的愚忠,但实质上,其行为是受到“体制化”社会威慑后所产生的一种自保性本能反应,在外界形成的表征就是斯德哥尔摩效应。

在斯德哥尔摩效应的社会氛围里,加害者对受害者施予小恩小惠,受害者便会在绝望中产生感激和依附感。珍妮在白人家长大,先后伺候过白人女主人的祖孙三代人。珍妮是奥莉维娅的女佣,也是其母亲的女佣,后来又是奥莉维娅的女儿的女佣。珍妮把自己当成奥莉维娅家族的一员,视白人主人家的事情比自己的一切都重要。实际上,她的忠诚是斯德哥尔摩效应的表现形式之一,如同被绑匪绑架了的受害者,为了争取生存权,她不惜移情于终身压迫和剥削她的白人主人。由于长期生活在白人家庭里,她内化了白人价值观,渐渐失去了自我,把伺候主人视为自己的最大职责和快乐。得到白人主人的一点恩惠后,就对他死心塌地。不但如此,她还帮助白人主人训练新一代黑人女佣。她训斥新来的黑人女仆说:“我要你明白,你必须细心照料这个孩子……我要你记住,在这里进进出出,我都会看着你,我要监督你是否把自己的工作做好。”(Chesnutt:500)珍妮在斯德哥尔摩效应中把自己的“人质”身份移情于“绑架者”,并代表白人主人对其他黑人“人质”实施管理,效忠于自己的“绑架者”。后来,珍妮被白人暴徒打死,在弥留之际她希望死后回到白人老主子那里去。她至死都未能明白,在白人眼里她永远是奴才。在斯德哥尔摩效应中,珍妮已经失去做自己主人的能力和愿望,就像“人质”把自己的生死都托付给了“绑架者”一样。

加害者控制受害者的思想活动和对外界信息的获得途径,使受害者处于一个完全被隔离的状态,受害者感到绝望,除了依赖于加害者之外无路可逃。在《一脉相承》里,朱莉娅本是奥莉维娅母亲的女佣,奥莉维娅母亲去世后,其父亲默克尔娶了女佣朱莉娅,生下了小女儿珍妮特。在南方重建时期,白人和黑人的婚姻是合法的,但是随着南方重建的失败,白人开始禁止跨种族通婚。默克尔怕结婚之事公布后,会遭到当地人的鄙视,因此结婚之事一直没有公开。默克尔向妻子隐匿了已经办理好的已婚法律文件,也没让她获悉所立遗嘱的具体内容。朱莉娅一直以为自己是在非婚状态中养育自己的女儿。这为以后波莉偷走朱莉娅与默克尔的结婚文件和遗嘱文件提供了契机,直接导致朱莉娅和其女儿失去了财产继承权。其实,朱莉娅也是斯德哥尔摩效应的受害者,她不敢公开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企图以自己的诚恳和关爱来乞求得到丈夫的施舍。像被绑架者控制的“人质”一样,她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措施。当自己的继承权被剥夺后,她也没有到法院上诉,担心自己的起诉会有损于丈夫死后的名节,根本没有意识到丈夫向外界隐瞒婚姻事实的行为是对其婚姻权的严重侵犯。(www.xing528.com)

在《一脉相承》里,契斯纳特描写了美国南方重建失败后黑人中产阶级的精神状态和生存之道。他们的斯德哥尔摩效应表现在对白人和白人社会有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把自己的生死权让渡给白人。白人让他们生存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对于压迫和残害黑人同胞的白人不但不抗拒,反而担心自己的反抗会给白人带来伤害,并竭力阻止其他黑人的反抗行为。黑人中产阶级最依恋和最难割舍的白人社会环境往往是他们身心受损、饱受蹂躏的地方。这不是说黑人中产阶级缺乏智慧,而是他们为了自保而陷入斯德哥尔摩效应,受困于“普罗克汝斯忒斯之床”的心理恐惧,最终任由白人种族主义者宰割,并希求从白人的“仁慈”中寻求生路。

在种族主义社会里,白人禁止黑人追求人权和实现自我,要求黑人把白人至上论作为行为准则。种族主义者旨在把黑人规训成听话、顺从的牲口,无怨无悔地为白人和白人社会创造财富,企图把美国内战后的黑人生存状态变成黑奴制的另一种变体,使黑人永远生活在斯德哥尔摩效应的精神病态之中。一旦黑人试图争取社会公正和种族平等,白人种族主义者就会恼羞成怒,残酷镇压。在《一脉相承》里,威尔灵顿城的白人种族主义就是这样。城里的白人民主党人和黑人联手选举获胜组成政府后,以卡特里特等为代表的白人种族主义者不惜发动种族暴乱,屠杀黑人,践踏法制,推翻政府,组建以种族主义者为成员的政府。以格林代表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人,虽然在政治谋略或社会组织方面能力还很欠缺,但是他们的行为表达了黑人对美国自由和民主精神的捍卫。他们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冲破斯德哥尔摩效应的束缚,唤醒白人和黑人对民权和民主问题的重视,格林等人的死犹如耶稣赴难一样,为世人的觉醒和黑人的生存而献身,谱写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又一曲悲歌。

《一脉相承》不仅描写了19世纪末美国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还讲述了黑人社区内部的冲突,揭露了美国南方重建失败后的社会问题。契斯纳特刻画了黑人中产阶级形象,展示了黑人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趋势和阻力。南方黑人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使黑人成为南方白人仇恨的对象,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美国种族主义制度是黑人斯德哥尔摩效应产生的温床,契斯纳特在该小说中所揭示的斯德哥尔摩效应,不仅是黑人或白人的问题,而且还是人类生活在专制社会或暴政制度下的畸形心理表征。

2.萨藤·E.格里格斯 (Sutton E.Griggs, 1872—1933)

萨藤·E.格里格斯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小说家、散文家、传记作者和浸礼会牧师。他是杜波依斯的崇拜者,也是黑人组织“尼亚加拉运动”和“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支持者。他的文学作品和其宗教布道一样,强烈抗议社会不公,倡导平等人权,鼓励黑人自主发展,强调种族间的互信。尽管他的小说也以爱情为主线,但他的关注点不是情爱或性爱,而是其小说人物所表达出的种族意识和政治抱负。其小说描写了美国“新黑人”在19世纪末所经历的各种政治冲突,同时还揭露黑人和白人混血的身份危机,特别是黑人女性混血儿的生存窘境。他深受当代社会伦理学理论的影响,相信社会美德能够有助于黑人提高民族文化,获得经济成功。他更激进的思想出现在小说《国中之国》(Imperium in Imperio, 1899)里,因此,他有时被称为马库斯·贾维(Marcus Garvey)式分离主义的先驱。他因小说《国中之国》的文学成就而一举成名。

格里格斯于1872年6月19日出生在得克萨斯州查特菲尔德。父亲艾伦·R.格里格斯原是佐治亚的奴隶,后来成为浸礼会的著名牧师,在得克萨斯州创办了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份黑人报纸,建立了一所中学。他对格里格斯的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尤其是把他成功地引上了神学和文学的道路。格里格斯从得克萨斯州马歇尔的主教学院和里士满神学院毕业后,到弗吉尼亚州伯克利浸礼会第一教堂当牧师。1897年他和学校教师艾玛·威廉斯结婚。1899年他在东纳什维尔的浸礼会教堂担任牧师,后又担任全国浸礼会总部处理信件的秘书。

格里格斯积极参加教堂和社会福利救济领域的活动,时常巡回全国各地,帮助有困难的人们。在休斯敦,他协助筹建了全国公民和宗教协会。1914年,他还创建了全国公共福利联盟; 1925年至1926年,担任了美国浸礼会神学院院长,这个神学院是其父亲创办的。他在孟菲斯的浸礼会教堂当了19年牧师,坚信教会的社会使命,促成孟菲斯城里唯一一个游泳池和健身房对非裔美国人开放。1929年华尔街股票市场的崩盘导致他所在教会的投机基金损失殆尽,教堂破产。之后,格里格斯回到得克萨斯州德尼森的霍普威尔浸礼会教堂,在休斯敦担任过短期的牧师。格里格斯于1933年1月2日去世,享年60岁,葬在得克萨斯州东北部的达拉斯。

格里格斯是位著作颇丰的作家,一生中写了十多部书。他曾挨家挨户地推销他的书,或在布道的教堂里卖书。1901年,格里格斯在田纳西州的纳什维尔创办了猎户座出版发行公司,以便更顺畅地把书销售给黑人读者。其书的发行量大大超过了当时的知名作家契斯纳特和邓巴。在《国中之国》之后,他还写过小说《相形见绌》(Overshadowed, 1901)、《自由》(Unfettered, 1902)、《被阻止的手》(The Hindered Hand,1905)、《指路》(Pointing the Way, 1908)和《智慧的呼唤》(Wisdoms Call, 1911)等,这些小说都遵循一个相似的思路,讲述两个孩提时代的朋友因财富、教育、肤色和政治观点等方面的差异而分道扬镳:一个是好战者,另一个是种族融入主义者。之后,一个伤心事件促使温和的朋友采取行动,最后这两个人联手向社会不公和社会弊端开战。这些小说的文体僵硬,辞藻华丽,段落冗长,传奇剧色彩太浓,算不上是文学作品的上乘之作,文学价值不如《国中之国》。不过,对非裔美国读者来讲,他的小说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可以使读者了解到与黑人生活有关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对提高非裔美国读者的种族觉悟和政治觉悟有着积极的意义。此外,格里格斯还写了一系列关于社会和宗教的短文、小册子和自传。他的文章教条性极强,措辞锐利,锋芒毕露;不过,这也成为他的创作特色之一。

格里格斯的代表作是小说《国中之国》(1899)。该小说是一部乌托邦式的作品,虚构了一个在美国国内建立起来的、由黑人组成的仿“国家”组织——“国中之国”。这部小说在情节结构和主题设计方面很有创意,其情节的发展带有令人惊讶和意想不到的转折。该小说的销售量超过了许多同时代的作家,但在当时文坛获得的关注度并不高。直到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国民权运动的发展,特别是“黑人权力运动”的出现,美国黑人开始意识到这部小说的文学价值和艺术魅力。阿尔诺出版社于1969年对该书的再版引起人们更浓厚的兴趣,读者大增,该书不得不多次印刷,以满足读者的需求。该小说采用了大量的反讽元素,即运用跟本意相反的词语来表达此意,却含有否定、讽刺以及嘲弄的语意,渗透着强烈的情感色彩。因此,单纯从字面上不能了解到格里格斯在小说中要表达的真实思想,通常需要从上下文及语境来解读其寓意。《国中之国》最大的艺术特色在于反讽手法的妙用。其反讽手法主要表现在三大层面:言辞反讽、情景反讽和戏剧性反讽。

言辞反讽是反讽手法中最常见的、最容易被读者解读的反讽类型。在言辞反讽中,人们说的是一回事,但指的却是另外一回事。因此,“言语反讽在具体运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表面意义和隐藏意义,语言外壳与真实意指之间的对照与矛盾就显得相当强烈和鲜明。”(Dane:2)言辞反讽并不是要掩盖住文本的真正意思,为难读者,而是希望能通过这种隐蔽的方法唤起读者积极参与作品解读的欲望,激励读者去捕捉并解析文本的言外之意,从中得到更多的乐趣和更深邃的思考。(郑弢)《国中之国》的叙述人伯尔·特劳特(Berl Trout)是“国中之国”的国务卿;作为这个黑人“国家”的创始人之一,他知晓这个国家所发生的一切。格里格斯在小说开始之前,专门插入了伯尔的临终声明。他在声明的前三段说:“我是叛徒。我违背了一个严肃的、有约束力的誓言,这誓言地球上的人都该遵守呀。/我把一个可爱民族的重托踩在脚下,泄露了他们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秘密。/犯下如此之大罪,我是世上最可恶的人,该杀!”(Griggs:11) 在这三段话里,作者用了“叛徒”、“违背……誓言”、“泄露”和“该杀”等词语,似乎伯尔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但当我们把整个临终声明读完后,就会发现他背叛的是“国中之国”分裂美国的行为,泄露的是可能会引起国家动乱和种族冲突的激进计划。如果他不“背叛”、不“泄露”,那么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战火,那他才真的是“世上最可恶的人”。伯尔的自贬性话语在其后续情节发展中一一得到消解,读者最后才明白:他的自贬性话语是为了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抨击不良社会环境对正能量的压制。正与邪的较量充满了挫折和惊险,正义也会遇到挫折,但最终会获胜。因此,自贬性话语并不会真的就贬低了伯尔的高尚人品。由此可见,格里格斯运用言辞反讽,揭露、批判、讽刺和嘲弄当时的一些社会现象,增加语言的表达力。这些言辞反讽可以鲜明地表示说话人的态度和立场。这些反讽的运用可以使语言有变化、不死板、生动有趣,增强说话或文章的幽默风趣感,有助于小说人物把憋在心里想说的话说出来,取得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相对于言语反讽的局部性而言,情景反讽追求的是一种整体化效果。在表现手法上前者局限于语词或段落之间的表里的悖异,而后者却是文本的主题立意、情节编撰、叙事结构等文体要素共同孕育的一种内在张力。因此,情景反讽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但这种不着痕迹的悖逆也赋予文本以较为广阔的阐释空间。在《国中之国》里,弗吉利亚州温切斯特镇黑人学校教师里尔纳得特别偏爱富家子弟伯纳德,用贬低穷人孩子贝尔顿的方式来增强伯纳德的自信心和上进心。但贝尔顿是一名自尊心很强的孩子;老师越贬低他,越取笑他学习中犯的错误,他就读书越努力,成为伯纳德在学习上的强劲对手。12年后,这两个孩子都成了里尔纳得班上最优秀的学生。里尔纳得对贝尔顿的贬低、压抑和不公正待遇反而激发了贝尔顿的学习潜力,把他造就成逆境中生长出来的有强劲生命力的人才。格里格斯的情境反讽不仅在该小说的情节发展、结构安排、人物性格的塑造、人际关系演绎等的处理上起着重要作用, 而且藉此升华至主题反讽, 更深刻地揭示出作者欲表达的主题。

戏剧性反讽来源于戏剧,其讽刺力度得益于观众或读者的全知与剧中人的无知之间的张力。在《国中之国》中,贝尔顿与尼穆尔纯真相爱,成为黑人社区令人羡慕的一对“罗密欧与朱丽叶”。贝尔顿是深肤色的黑人,尼穆尔也是深肤色的黑人,但是结婚后尼穆尔生出来的小孩却是和白人无异的白皮肤。“贝尔顿俯身下去看刚出生的儿子,可怕的惊叫声脱口而出。手上拿的油灯一下子掉在地板上,然后飞快地跑出家门,发疯似地在城里狂奔。”(Griggs:78)贝尔顿认为那个孩子是尼穆尔与白人私通后生下的孽障,顿时觉得山崩地裂,男性尊严顿失。他虽然没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奥赛罗那样把妻子杀死,但是他也从此离家出走,抛弃了妻子和新生儿。小说前面部分对尼穆尔人品的介绍表明:尼穆尔不可能是一个在婚姻上不负责的人。尼穆尔生出的白肤儿子导致夫妻关系的破裂,尼穆尔所在的黑人社区也火上加油,以通奸罪把尼穆尔逐出教堂。尼穆尔遭到人们的鄙视,受尽屈辱。她的不幸遭遇引起小说情节发展和读者认知之间的张力。尼穆尔的孩子渐渐长大,他的白肤色发生变化,变得越来越黑。当贝尔顿回家见妻儿最后一面时,那孩子的肤色变得比贝尔顿还黑。尼穆尔好不容易获得了与丈夫贝尔顿和解和团聚的日子,但此时已处于贝尔顿即将被“国中之国”的法律处以极刑的倒计时阶段。妻子冤情平反之日竟然是家庭解体悲剧的开始。见完妻子和儿子后,贝尔顿赶回得克萨斯州韦科“国中之国”的总部去赴死。对尼穆尔人品持怀疑态度或不知底细的读者发现,戏剧性反讽的力量就在于这个反差,让读者为尼穆尔和其孩子的命运焦急,有干预情节的冲动,或扼腕而叹的自责。格里格斯的《国中之国》堪称戏剧性反讽的经典,其故事情节在两个层面上展开的,一个是讲述者或剧中人看到的表象,另一个是读者体味到的事实。正是通过表象同事实二者之间的对立张力,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二者的反差越大,反讽越鲜明。

《国中之国》反讽手法的最显著特征是言非所指,导致一个陈述的实际内涵与它的表面意义相互矛盾,而从诗学角度看,其反讽来自于“对立物的均衡”,即通常互相冲突、互相排斥和互相抵消的方式在小说的情节发展中结合而成的一种平衡状态。其反讽的艺术效果主要是依赖语境的作用而完成。语言技巧上的反讽与主题层面形成的反讽相得益彰,使小说的主题意义出现相辅相成的两重或多重表现,形成强烈的反讽意味。格里格斯从国家、民族和个人三个方面揭露美国黑人南北战争后在美国社会的生存处境,讽刺国家层面的种族隔离制度的荒谬性,抨击了黑人社区内部的争斗和不作为思想,颂扬了以贝尔顿为代表的黑人领袖的政治担当和牺牲精神。格里格斯在反讽语气中倡导的不是发动或制造美国社会的种族大战,而是激励黑人在维护美国联邦统一的前提下与白人种族主义者作斗争,争取获得美国宪法和美国政府赋予美国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摆脱黑人的二等公民身份。贝尔顿建立的黑人组织“国中之国”不是要推翻美国的现政府或搞国家分裂活动,而是要坚持自己的民族主张,维护黑人民族的利益。格里格斯的政治主张虽然不够完善,但也不失为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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