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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形成、意义与特色

时间:2023-06-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地理学认为,城市是发生于地球上的一种宏观现象,有一定的空间性、区域性和综合性。以行政区划作为划分城市的标准,容易产生人为扩大城市实际规模的问题,因此容易混淆城乡的实际差异。我国就是采取综合指标界定城市的国家之一。有关城市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城市的形成、意义与特色

城市的出现,至今已有5000年以上的历史,所以城市并不是近代社会的产物。早在古老的四大文明古国中就相继出现了古代城市,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主要成果之一。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出现,还是20世纪的事情,以1900年为界,英国为最有代表性的国家,但是对城市化的研究是从20世纪30至40年代开始的[1]

1.城市的产生

城市是人类第二次社会劳动大分工,即农业手工业分离后的产物,也就表明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城市兴起和成长的前提。

第一,城市是非农业人口的聚集地,即从事第二三产业人口集中的地方。第二三产业的出现和聚集,加强了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从而造就了城市文明,也正是这个分工过程,决定了城市人口所需的粮食必然要由城市外部的农业提供。就整个社会而言,农业生产力创造农产品的能力,除供第一产业从业者及其家属所享份额外,剩余的粮食生产能力就是城市生存的必要前提条件。所以,只有农业发达,城市的存在和成长在经济上有了可能,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历史上的第一批城市都诞生在农业发达地区,如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黄河流域。但是,就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剩余粮食生产能力并不一定是构成城市化的前提,例如,历史上英国在实现城市化进程中,依靠其军事政治力量近代交通从国外得到所需农产品。当代,则主要通过贸易方法获得,如日本通过国际劳动分工,长期依赖进口粮食实现了他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但整个世界第一生产力是否有余力,仍是决定全世界城市化水平的前提条件。

第二,农业生产力发展,粮食生产出现剩余,还不足以促成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农村还必须提供有劳动能力的剩余人口。城市在农业发达地区兴起,剩余粮食刺激人口劳动结构发生分化,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非农业活动的人口。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而造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是城市兴起和成长的第二前提。反过来第二三产业为农业提供了新工具、新技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又可提供更多的剩余农产品和劳动人口进城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二者相互促进,城市化随之得到发展。工业革命后,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的人口抚养能力大大提高。而发展中国家虽然农业现代化水平很低,但农村剩余人口很多。中国既是人口大国,又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但目前的农业生产条件还不能提供大批剩余产品,因此,在城市化发展和保障粮食安全上要做好平衡。

2.城市的内涵

城市是一个复杂、巨大的系统,能够把人类的文化成果集中、吸收,并促进文明发展的飞跃。城市的概念和内涵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从经济、社会、地理、历史等不同的研究角度出发,对城市概念的界定也不尽相同。马克思指出:“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2][3]K.J.巴顿经济学的角度定义城市,“城市是一个坐落在有限空间地区内的各种经济市场——住房、劳动、土地、运输等等——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状系统”[4]社会学认为,城市是指大多数居民从事工商业和其他非农业劳动的社区,是人类居住、生活、工作的基本社区之一。地理学认为,城市是发生于地球上的一种宏观现象,有一定的空间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在我国古代“城”和“市”是两个概念,“城”是指有防御性围墙的地方,“市”是指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5]

(1)城市的界定

由于世界各国的人口数量、行政区划制度等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因此,目前国际上对城市(城市)、乡村的界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然而,尽管如此,各国的城市也都拥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较大的人口聚结,较高的人口密度和一般非农业的职业等。根据这些特征,各国根据本国情况对城市与乡村的划分,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方法[6]

①人口密度划分法

将单位地域空间内集居人口的密度作为划分城市的标准,一般以每平方公里内居住的人口数作为人口密度测量口径。大多数发达国家采用人口密度法这一标准,例如,美国规定人口密度为400人/平方公里的区域为城市,日本规定人口密度为4000人/平方公里的区域为城市,澳大利亚规定人口密度为190人/平方公里的区域为城市[7]。由于各国人口数量的不同,因此作为划分标准的具体数值也存在差异。

②人口数量划分法

以人口自然集聚数量多少作为划分城市的标准,目前,在国际上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例如,加拿大规定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的区域为城市,法国规定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区域为城市,而瑞士则为10000人以上的区域为城市。联合国区域开发中心规定:“市”(city)的人口规模下限应为20000人。小城市,尤其是县级政府所在地,一般也属于城市范畴。国际统计协会建议,“镇”(town)的规模下限为2000人[8]

③行政区划划分法

以政府立法或国家的行政规定为标准,以某一区域的历史、政治、行政地位作为设市的标准。如一些国家规定:某级政府或相当于某级政府机构所在地可以设市,边境口岸、历史文化集中地也可以设市等。以行政区划作为划分城市的标准,容易产生人为扩大城市实际规模的问题,因此容易混淆城乡的实际差异。

④职业划分法

以人口职业构成,尤其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作为城市的划分标准。前苏联规定,凡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70%的地区可以设市。

⑤综合指标划分法

在划分城市与乡村时,既考虑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又考虑经济活动人口的非农化比例,居民点的职能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将这些作为划分城市的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上以综合指标作为划分城市标准的国家逐渐增多。我国就是采取综合指标界定城市的国家之一。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国家以公用和市政服务等作为划分城市的标准。由于城市的概念本身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国对城市的划分标准也各不相同,因此,很难对各国的城市人口规模、数量等进行横向比较。有关城市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2)中国的设市标准

1986年4月19日,我国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和市领导县条件的报告》,第一次在市镇建制中加入经济指标。截至到目前为止,我国设立市镇的现行标准是依照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报告的通知(国发〈1993〉38号)》(1993年5月)制定的[9]。按照行政建制,我国城市分为直辖市、省辖市(地级市与副省级市[10])和县级市。

我国划分地级市的标准为: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达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非农业户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达20万以上;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5亿元以上;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达到35%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经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可以升格为地级市。

县级市的设立标准,按照人口密度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类。除此之外,具备以下情况可以适当放宽设市标准: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驻地;乡镇以上工业产值超过4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25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超过1亿元,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县;沿海、沿江、沿边重要的港口和贸易口岸;具有政治、军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地方设市时,非农业人口不低于6万人;少数经济发达,已成为该地区经济中心的镇,如确有必要,可撤镇设市,该地区非农业人口不低于10万人。

(3)城市的分类(www.xing528.com)

城市的分类标准很多,不同的分类依据和方法,城市的类别也不同,但不同的分类结果都有其特定的用途。

国际上较通行的是依据城市的职能或性质进行分类。较有代表性的有英国学者奥隆索(M.Aurousseau,1921)的描述分类法:将城市分为六大类,每大类又分几小类(见表2-1),美国学者哈里斯(C.D.Harris,1943)和纳尔逊(H.J.Nelson,1955)的统计性分类法:按城市职能专业化的程度,综合性城市最多,其次是加工城市,再次是零售业城市。我国由于统计资料的限制在城市分类上仍处于描述性阶段,一些学者将我国城市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综合型城市(中心城市);另一类是专业城市,进一步划分为工矿型城市、交通枢纽型城市、商贸型城市、风景旅游型城市、特殊职能城市等。

表2-1 奥隆索描述性城市分类(1921)

资料来源:钱易、刘昌明、邵益生主编,中国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

另外,按照城市规模对城市进行分类也是较为常用的方法。城市规模是指城市的大小,涵盖了经济规模、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三层含义。由于在一定历史时期,相近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城市的用地规模和经济规模与人口规模存在正相关性,通常情况下人口多,经济规模就大,占地也多;人口少,经济规模就小,占地也少。因此,多用城市人口规模表示城市大小。从理论上讲,城市人口是指在城市中从事非农产业活动,并居住生活在城市的人口。但实际上,由于统计口径问题,我国城市人口的统计有多种口径,一般采用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的规模,来划分城市规模。1994年以前,我国城市规模分类采用四级: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和特大型城市。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即采用此种方法,1994年以后增设了超大型城市。但在相同等级的城市类型中,我国的城市人口规模要比国外大很多(见表2-2)。但为便于历史比较,本文仍沿用四级分类法。而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局限,《吉林省统计年鉴》中的公安部门统计的各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之和要少于全省城市人口。如2005年按《吉林省统计年鉴》,按公安部门年报统计口径的非农业人口为1206.3万人,而城市人口则为1426.5万人。[11]

表2-2 中外城市人口规模划分标准(万人)

资料来源:肖勤福等译,城市与经济发展.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

此外,我国还有自己独具特色一种分类方法:按行政级别的高低把我国城市分为五类:省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建制镇。

还可以按城市所处的地理区位将之划分成沿海城市,滨江城市,边陲城市,内陆城市;或按城市地貌,划分成平原城市,山地城市,水乡城市等多种分类方法。

3.城市的主要特征

城市作为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是地理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区域实体,是各种人文要素和自然要素的综合体,是各种矛盾的集结点,是各种运动交错的地方。城市是相对于乡村而言的一种相对永久性的大型居民点。这是城市最基本的内涵之一。城市作为地球表面相当特殊的一种地理空间,它和地球的其他空间相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它占据整个国土面积很小,但高度集聚了大量的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它是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生产、积聚和传播、扩散的中心,是文明的象征。据2015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设市城市656个,增加3个,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91个,县级市361个,城市城区户籍人口3.94亿人,暂住人口0.66亿人,建成区面积5.21万平方公里。在我国城市化水平还比较低的今天,全部设市城市的建成区大约只占国土面积的不到0.2%,却容纳了人口的大约16%。运输和零售商业的50%左右、用电量的60%左右、工业产值的70%左右、利税的80%左右、差不多100%的高等教育,都发生在城市市区。因此,城市是最集约利用土地的一种组织形式。

第二,城市是人类对自然环境干预最强烈的地方。自然环境的原来面貌在城市地域里已经基本消失。城市已经改变了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甚至于气候,城市中的动植物也不是纯自然的,它受城市人的强烈控制和影响。人类对这一部分自然地域的改造,影响深远,作用之大通过影响自然界反过来又影响到人类本身的生存。因此,接近和回归自然是城市人的基本需求。

第三,城市是一种不完全的、脆弱的生态环境系统,是人类受自然环境的反馈作用最敏感的地方。城市的人口永远不能在狭小的生存空间维持。城市的复杂功能注定了它要与外界发生十分密切的联系,包括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能量如粮食、副食品、煤电,甚至新鲜的空气和水都要靠从外界输入,城市的废弃物也必须输送到系统之外。无论人为的或自然的灾害一旦发生,受害最大的一定是城市。因此,城市中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协调发展。

第四,城市是一个极为复杂而且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巨系统。推动城市发展变化的因素多种多样,有来自自然界的和社会、经济、文化、工程技术等非自然界的,有来自城市内部的和城市外部的。每个城市在共性之下又有各自的个性。因此,城市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难以预测。由于城市的这一特性,要求在研究、规划、管理、决策城市发展时,需要有更多理性,减少主观性和盲目性。

4.中国城市的主要特点

第一,丰富的城市构成。中国有1000万人口以上的世界级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小城市以下还有部分被国家承认,部分没有承认的市镇,表现出多层次的特点。

第二,城市分布不均,东部地区城市密集,中部地区城市较少,西部地区城市稀少(见表2-3)。若以瑷珲——腾冲线为界,绝大多数城市集中分布在该线以东地区。

表2-3 中国城市分布情况(1998年)

数据来源:钱易、刘昌明、邵益生主编.中国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

第三,城市功能指向性明显。有许多城市都是在一定矿产资源的开发、水路交通枢纽位置和指定功能等条件下建设起来的。例如石油工业城、煤碳工业城、冶金工业城、铁路枢纽城市、海港城市、东北工业基地城市等。

第四,城市建成区面积较小且城市配套设施不够完备,人均道路、绿地面积,住房等都是排在世界的后列,各种污染也日趋严重。无论大、中、小城市的污染问题正日益突出。城市不仅污染自身,而且还污染周围环境。在城市的多种污染源中,有污染的工业企业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当然近年来对污染企业的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城市工业污染逐步趋减。现在应抓住经济转型期,大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治理污染企业。

第五,任何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都包含两个半球,一个半球是“发展半球”,包含城市的经济与社会系统,包括GDp、预期寿命和教育水平等,另一个半球是“生态半球”,包含了城市的生态系统。两个半球的匹配程度反映出城市可持续发展取得的成果。无论哪个城市,其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都是有限的,也因此形成了一个“生态门槛”,制约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可以说城市的发展半球受制于生态半球的承载力,也就是说,人类发展造成的上地、能源、水资源和物质消耗不得超过城市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而我国城市目前正以资源过度消耗及环境过度污染为代价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必定是不可长久持续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发展半球的经济与福利的高度发展,同时将生态半球的环境和资源消耗维持在城市生态承载力范围以内。也就是说,要实现发展半球和生态半球的分离,即经济和福利的增长不受制于生态投入的增加。根据“脱钩理论,人类发展半球和生态半球之间的关系存在三种状态:耦合(匹配)、相对脱钩和绝对脱钩,当人类发展半球的扩张速度与生态半球的增长速度相同甚至超过生态半球的增长时,说明经济发展定全依赖于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这时,两个半球紧密机合,生态效率低下,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当生态半球的扩张速度低于人类发展半球增长速度时,说明“相对脱钩”得以实现,较少的资源和环境投入可以推动更大的经济和人类发展。“绝对脱钩”是指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没有增加甚至出现减少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和福利的持续增长,是一种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往往在实际情况中,城市发展半球和城市生态半球之间都会存在错位,或者是城市发展过度消耗生态资源,超出环境承载能力,或者是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福利发展水平低。要重视城市发展中过去与现在的纵向的比较,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采取具体的政策与措施,在城市自身环境承载范围能力下调整发展战略,选择优先发展的领域与最优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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