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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编辑的翻译观与实务教程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翻译作品有各种文类之分,翻译标准也因不同文类而异。以下拟从几个常见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以期进一步追究翻译实践中的若干本质现象,并且有助于编辑在审读翻译类书稿时,心中有一些基本概念。诗的“翻译”只能审慎地说是paraphrase(译释)。一个“译”字,其实是很模糊的,以致产生对“翻译标准”的大量歧义。

翻译编辑的翻译观与实务教程

翻译作品有各种文类之分,翻译标准也因不同文类而异。翻译的最高原则是“对等”(reciprocal),最高标准是“对应”(equivalent)。一般的衡量标准是“准确”(exact)。但是,由于文化差异和概念差异,对应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有些名家提出的翻译标准只是理想状态,在实践中不一定行得通。翻译是一种实践,实际上没有多少理论可说。

关于“翻译”的定义和标准这两个问题,译界已经讨论(或争论)了一百多年,至今仍在继续。也难怪,由于语言是一种异常丰富和复杂的现象,而从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的过程中,存在着太多变数和许多无法简单下结论的问题,所以,只要翻译的实践活动仍在“进行时”,关于翻译的定义和标准一定还会讨论下去。

译者和读者一般不关心“翻译是什么”和“应该怎样翻译”,但是做译文编辑工作的人遇到许多实际问题,不免常常想弄清楚这两个问题。以下拟从几个常见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以期进一步追究翻译实践中的若干本质现象,并且有助于编辑在审读翻译类书稿时,心中有一些基本概念。

1.translation和translations(翻译和各类翻译)

第一,“翻译”这个中文词的概念,对应的两个英文词是translation和interpretation,通常指translation为“笔译”,指interpretation为“口译”。两者形式不同,含义基本一致。译界的争论,主要集中在“理想的翻译标准”和“可译/不可译”两大问题上。争论者各抒己见,每每涉及“何为翻译”的定义之争。为此,余光中曾经建议用“传真”来代替“翻译”,大概是考虑到“翻译”包括了争论所含的原则、标准、评价等等,仿佛越讨论越含糊,故从定义着手来破解实质。但是,“传真”二字尽管比“翻译”二字的“能指”和“所指”都清晰了许多,然而何为“真”,恐怕依旧要引发许多辩论

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角度,在从事实际翻译工作的人中间,大概不会有人真的以为翻译就是将每一个原文词(译出语)都准确无误、丝毫不走样地用译文(译入语)表达出来。理由很简单,每一种语言里都有无数个词或概念在另一种语言里根本没有对应的词或概念。例如,笔者见到,中文里的“馄饨”“饺子”“汤团”甚至“粽子”,都被翻译的人一律译作dumpling;而《英汉大词典》在dumpling条下也无奈地定名为“汤团,团子;饺子;水果布丁”。如果这样译来译去,试问,“饭店里还供应馄饨、饺子、汤团、粽子、团子、水果布丁”这句话该如何准确翻译?是否译作“The restaurants also supply with dumpling,dumpling,dumpling,dumpling,dumpling and dumpling”?想到这里,不禁莞尔。好在近来国外也开始慢慢地接受一些汉语拼音式英文译名,部分地解决了一些译法难题。

抽象概念的词,discourse译成“话语”是准确的吗?anti-hero译成“非英雄”或“反英雄”是准确的吗?这究竟是“归化”了还是“异化”了?毛泽东名言“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权威英译是“Political power grows out of the barrel of a gun”,外国人却弄不明白为什么政治权力会很具象地从一根枪管里跑出来。“三个代表”起初译作“three representatives”,有外国人问:是哪三个人?在约瑟夫·海勒(Joseph Heller)的《第二十二条军规》(Catch-22)里,主人公尤索林说了一个词patriotism(爱国主义),紧接着又说了一个生造的词matriotism,这个词谁也无法翻译出来,因为其中的双关意思无法用一个汉语词表达出来。在“信”和“归化”之间,往往是一种“两难”。

究其原意,translation是“传达”,而interpretation是“解说”。如果这样理解,那么,所谓“对应”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第二,“翻译”的translation,应该是translations,即“各类翻译”。不同的类别之间,无论从艺术角度还是从技术角度来看,各有特点,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差异。翻译的主要类别,大致可分为:文学翻译(诗歌小说戏剧散文文学理论文学评论等等,尤其是其中的诗歌一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术翻译(哲学历史、政治、经济、法律等等,其中的抽象概念的翻译最难),技术翻译,日常语言和交际语言翻译。

翻译实际涉及的是具体对象,不是笼统地指一切对象。物质实体的名词是可译的(只要找到对应的物名,如果没有,可以造一个)。抽象概念是难译的,译得不准确,就会引起极大的想象、误解和思想混乱,例如将totalitarianism译成“极权主义”,将democracy译成“民主”。诗是不可译的;诗的意思可传达,但是形式是译不出的;故凡译诗,最好旁附原文,让懂原文的读者欣赏原诗的形式美。风格是不可能通过翻译来表现的。不能假设一切都是可译的。诗的“翻译”只能审慎地说是paraphrase(译释)。所以译诗者,姑妄译之,读诗歌译文者,姑妄读之也。译者译的是“大概”,读者读的也是“大概”。

此外,语言(作品)的多义性和朦胧性也决定了译者所“译”的只是个人的理解。若将某篇原文的不同译文放在一起,比较优劣,就可以发现他们的见解也会受到个人理解能力和角度的局限,例如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中的名句“To be,or not to be”中“be”一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此句究竟应该译成“生存,还是毁灭”,还是“活下去,还是不活”,抑或“干,还是不干”,等等,译文差异很大,至今争论不休。笔者曾向英汉词典编撰大师葛传槼先生请教译法,他回答说:“吾译不出。”

在纷繁的译法和评论中,涉及“译”这个字的精确定义。一个“译”字,其实是很模糊的,以致产生对“翻译标准”的大量歧义。

2.翻译标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

当我们处在实际翻译过程的状态中时,面对语词、搭配、句式、语法、文体风格,会认识到,翻译是一门实践的艺术和技术,其实比空谈理论更重要的是翻译的经验(审读译稿的编辑应有大量翻译经验的储备)。翻译理论的局限性是一个无法克服的问题,因为翻译实践中有太多说不清的问题。翻译活动本身极其复杂,其内部的复杂性在于,每一次单项翻译都有可能与其他的翻译完全不同,而人的禀赋又天生各异;其外部复杂性在于,翻译不是单一的生产活动,翻译有无数种类,造成任何一种想涵盖一切的理论都显得比较片面。总之,翻译的根本问题不是理论,而是实践经验;而翻译实践的决定性因素有三:基础、经验、技巧。

从以往的翻译(包括文学翻译)的实践中产生过一些经验法则,但是还未有真正的普适性理论。或者说,理论远不如实践经验重要。尤其要忌讳的是缺乏实践经验而空谈理论。值得珍视的是从亲身实践中总结的经验之道,而对这种经验的提炼和提升才是真正的翻译“理论”。当代欧美翻译理论界提出了不少关于翻译理论的观点,但是其中有不少高论,对于有丰富翻译实践的人而言,本来就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无须将其抽象化、复杂化。中国译界历来争论的其实只是翻译的标准问题。

近百年来,中国的翻译界在翻译的“标准”上各抒己见,标新立异,一些著名的翻译家根据文学作品翻译的要求,提出了一些言之有据的“标准”说法。大概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严复:译事三难,信、达、雅。

(2)鲁迅:我要求中国有许多好的翻译家,倘不能,就支持着“硬译”。

(3)林语堂:忠实,通顺,美。

(4)朱生豪:保持原作之神韵,忠实传达原文之意趣。

(5)傅雷:神似。

(6)钱钟书:化境。

(7)王佐良:文化对等。

(8)许渊冲:意美,音美,形美;译语优势竞争。

(9)余光中:翻译是有限的创作。

(10)罗新璋:外译中,非外译“外”;文学翻译,非文字翻译;精确,非精彩。

(11)刘重德:信、达、切。

(12)辜正坤:多元互补。

这12种提法基本上针对的是文学翻译。

关于翻译的标准,实际上不存在对各类翻译都有效的普适原则,只能根据各个不同学科的特点,建立不同的要求。不同的翻译文本应该遵循不同的标准。普世标准有时不很适用,甚至很不适用。家用电器药品的说明书、法律文书的翻译只能是直白、准确、实事求是,不可能是“化境”,更不可能是“神似”。

若按照某些“翻译的标准”来要求,则实际上理想的译者极少,天下(全世界)不知有几人能够胜任,已经译出和发表的大量译作将被判为不合格。因为有些名家提出的翻译标准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状态,而在翻译实践中不一定行得通,或者因为追求某个很高的目标而造成译文失真。

案例5-1

钱钟书提出“化境”的标准,是因为他自己国学根底深厚,运用古汉语得心应手,外文能力上造诣很高。但是在实际翻译中,有时未免过分求“化”而失误。以下例子见于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86年第2版)。

[第1卷第93页] 皆异于故作波折(suspense)。

【按:suspense应译作“悬念”。】

[第1卷第181页] 则指人心之造境(subjective feeling)。

【按:subjective feeling应译作“主观感觉”。】(www.xing528.com)

[第1卷第188页] (苏格拉底弟子撰野史,记皇子问克敌之道,其父教之曰:)“必多谋善诈,兼黠贼与剧盗之能”(The man must be designing and cunning,wily and deceitful,a thief and a robber,overreaching the enemy at every point)。

【按:此句应译作:“这人必须工于心计、狡诈、诡计多端、善于骗人,既是贼又是强盗,每时每刻都压住敌人。”否则“雅”而“化”之,造成信息丢失。】

[第1卷第209页] 犯戒而不失为守戒(rules for the breaking of rules)。

【按:rules for the breaking of rules似应译作“为打破规则而制订的规则”。】

[第1卷第210页] (如狄更斯小说中描写选举,)从欢呼声之渐高知事之进展(suddenly the crowd set up agreat cheer etc.)。

【按:suddenly the crowd set up agreat cheer应译作“人群突然爆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声”。】

[第2卷第612页] “止境归宿之形”(the end of the process of becoming,the form)。

【按:此处译得走样,当译“生成过程之最后,即是形式”。】

[第2卷第629页] 西方近世说诗之“事物当对”(objective correlative)者是。

【按:objective correlative应译作“客观对应物”,是指观念与外在事物的对应,而不是“事”与“物”之间的“当对”。】

[第2卷第818页] 古希腊小诗嘲丑人云:“尊范如此,奉劝莫临清可鉴人之水。水仙花前身为美男子,池中睹己影,慕恋至丧厥躯;君若自见陋容,毕憎恨饮气而死”(Having such a mug,Olympycus,go not to a fountain nor look into any transparent water,for you,like Narcissus,seeing your face clearly,will die,hating yourself to death)。

【按:上述汉译颇有林纾风格。但从意思对应的角度,似应译作“有了这样一个大陶杯,奥林比库斯,/别去泉边,也别看清澈的水,/你若像那喀索斯,清楚看到自己的脸,/就会死去,恨自己恨到死”。】

案例5-2

许渊冲提出“意美,音美,形美”和“译语优势竞争”的标准,这三“美”是非常高的要求。但是,他本人的译文似乎也难以做到意、音、形俱美。例如在《约翰·克里斯托夫》([法]罗曼·罗兰著,许渊冲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里可以读到这样令人费解的译文:

“老耶南乐意吃神甫的,但若是神甫吃得好,他也会和他同吃分享。”(下册,第610页)

“唯一救了他们的,是绝望到了极点,使奥里维痉挛了。”(下册,第637页)

“你要过一个人的生活,你会有一个家庭,你会幸福,我要这样,我要!”(下册,第637页)

此处举例,并非贬损名家,而是要说明翻译中那些极高标准的实行之难。

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翻译者都明白,在翻译时,最直接面对的困难是准确把握原文的一些词或词组的含义,并将它们在译文中确切地表达出来。

真正的标准是:将各种合理的原则与方法有机结合,灵活使用,融合成一种娴熟的翻译能力。如果翻译一部四五十万字或七八十万字的书,也许时常会有精彩的“信、达、雅”,有点“神似”,偶尔进入“化境”。但是不可能字字珠玑,句句“意美,音美,形美”,绝大多数译文最多只是平实对应的意思传达。只要做到了不出现意思翻译错误,并且语句通顺,就是基本符合了出版要求。

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对应”,最高原则是“对等”,包括语义、内容、形式的对等。严复提出“信、达、雅”,作为一种目标,也作为一种标准,其实是难以做到的三点。为此而可行的策略是:信是追求的第一目标,达是第二目标,但雅字尚可存疑。如果原文是雅言,那么译文应当有文采。如果原文不雅,译文何须雅?原文不雅,如何在译文中信而后雅?原文不雅,译文雅了,就违背了“信”的原则。于文艺作品而言,如果以“雅”译“俗”,无疑是破坏了原作的风格。

3.“归化”的困境

早在1848—1880年,来华传教士为将God究竟译作“上帝”还是“神”而爆发了经久不息的辩论,故《圣经》汉语版分为“上帝版”和“神版”两种,后来又增加了“天主”的译法。这堪称“归化”之困境的典型案例。

还有两桩公案值得再次一提。

关于“牛奶路”的翻译公案。赵景深将Milk Way译为“牛奶路”,确实译错了,所以被鲁迅批评。可是至今仍然有人为赵译辩护,认为Milk Way是“路”,不是“河”,不应该译成“银河”。但是,“牛奶路”之错误,不是因为Milk Way不可以译成“奶路”,而是不可以译成“牛”,因为根据希腊神话典故,Milk Way的Milk不是牛的奶——那是神的奶。当然,赵景深的译文还有上下文,说Milk Way被洗得发白,那么,译成“天河”在该处语境里确实也不合逻辑:“河”怎么能被“洗”呢?至于到底怎样译才确切——是“天路”,还是“神奶路”,或者还有什么别的译法,倒是颇费斟酌,故此,到目前为止仍然姑且通译作“银河”。

关于《飘》的译法公案。书名Gone with the Wind有三种译法:《飘》《乱世佳人》《随风而去》。傅东华先生翻译Gong with the Wind时的策略,按现时的理论说法是“归化”。译本将地名、人名都做了汉化处理,例如地名Charleston(查尔斯顿)译作“曹氏屯”,男女主人公的姓名汉化为“白瑞德”“郝思嘉”,等等。故事读来仿佛发生在中国,而不是南北战争时的美国南方。当然,这还不是主要的问题。关键的争论集中在书名的译法上。这部小说作品的主题思想是:一场南北战争,像飓风一样,将美国南方以往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刮得一去不复返了。因此,《随风而去》既是直译,又深含意蕴,很贴切。相比之下,《飘》是错译(gone不是floating);而《乱世佳人》尽管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离主题较远,而且有点媚俗。所以,将Gone with the Wind(《随风而去》)译成《飘》是游戏之作;译成《乱世佳人》是媚俗之举;两者都损害了书名翻译和文学的价值标准。

将“胸有成竹”和“to have a trumpet card in sleeve(袖中藏有王牌)”互译,意思是对等了,但是在汉译英时,中文的文化和意境却失去了。而在英译汉时,同样也丢失了英语文化的“能指”。这正是:得到了文字翻译,失却了文化意蕴。

若是为了“形美”“意美”,为了使译文读上去像纯粹创作,而任意改变原文的文字和意思,或过度翻译,或略去某些语词,就既违背了原作品,也违背了翻译的原则。有学者认为,英译者将莫言小说的结尾作了改写,是“归化”的范例。可是这样做,就已经不是翻译了,甚至连“编译”都不是,而只是“改写”。若是翻译都可以“改写”,那还是翻译吗?

说到底,为了让读者读到异域文化的意味和形式(按克莱夫·贝尔所说,那是“有意味的形式”),更准确地把握和体味原作,“异化”比“归化”更重要。

4.直译、意译与“不译(音译)”

针对无数个译文的文本,大致可以将各种译法分为:死译、直译、意译、活译、拟译。一般认为,翻译的方法是两种:“直译”(literal translation)和“意译”(free translation),其他相关的说法,例如“硬译”和“化译”,大致也出不了前面两种定义范围。殊不知,应该还有第三种方法——“不译”(一种是只做解说性的表述,另一种是“音译”)。若在“直译”和“意译”之间衡量孰重孰先,则应该首先是“直译”,然后才考虑“意译”。“直译”比“意译”重要。但是,实践需要三者灵活结合。

“不译”有三种方法:(1)直接写出外文,后面用括号注释意思;(2)给出一个译法,但不能确定是否译正确了,就在后面加括注,填写原文;(3)采用音译(transliteration)方法。

《圣经》的中文译本里有不少音译词:阿门(Amen,意即“诚心所愿”“希望如此”)、哈里路亚(Hallelujah,意即“赞颂上帝”)、和散那(Hosanna,意即“求你拯救”)、以马内利(Immanuel,意即“主与我们同在”)。汉文是音译,英文也是源自希伯来文或希腊文的音译。这种音译方案足具优点,既显示异国风貌,又带着宗教神秘感。同样,佛教的《金刚经》中的“般若”(智慧)和“波罗蜜”(到彼岸)亦是如此。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不译”比“译”更好。前文提到的“馄饨、饺子、汤团、粽子、团子”自然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不译(即:音译),写作“huntun,jiaozi,tangtuan,zongzi,tuanzi”,让外国食客边吃边体验中国特有的文化。当然,译入语采用不译(即:音译)方法,也有很大缺陷,因为不经解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根本不知道原文是什么意思,例如“阿门”。

即使是文学作品,有时别说是“神似”“化境”的要求,连“直译”或“意译”也难以做到。例如“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一句,无论怎样翻译(据说毛泽东诗词已出版十多个英译本),总令行家读来摇头,因为其中的双关语构造的意境是译不出的。

以上之所以花很多篇幅探讨关于翻译的概念和理念,是因为它们同编辑审读翻译稿时的策略和方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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