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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方式固化及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古代的生产模式是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生产资料私有制,尤其是耕地的私有制已经形成。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并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直到西汉,这种新的生产关系所催生的一系列新的经济和文化一直处于高速地发展之中。但是另一方面是,自耕农经济又是不稳定的和脆弱的。造成自耕农破产的因素包括大土地所有者对

生产方式固化及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生产模式是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

在父系氏族社会形成以前,没有一家一户的概念。

人类最早的劳动分工是男子负责渔猎、女子负责采集。到公元前六七千年左右,原始锄耕农业在女性们的精心呵护下发展起来,并逐步成为全体氏族成员的最重要的生活保障。男子由于自身体力上的优越性,开始在进行渔猎的同时逐步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女子则可以退出农业生产和采集而专心致力于纺织。这种劳动分工适合两性差异并逐步被固定下来,形成男耕女织的劳动分工形式。一家一户的形成比男耕女织要晚一些。在母系氏族社会,人们还没有一家一户的概念,虽然当时是对偶婚,貌似一家一户,但与后来的“一家一户”完全不同。因为对偶家庭不具备任何经济内容,对偶家庭没有任何私有财产,氏族公社才是全部财产的所有者。到公元前5000年左右,由于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男性手中的剩余财产越来越多,他们希望把这些剩余财产转移给自己的后代,随着婚姻方式的改变,真正具有经济内容的家庭出现了。

家庭在经济上从氏族公社里分离出来,他们分割了氏族公社的土地,并各自规划从事各自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至迟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在黄河中下游一带,这样的家庭遍地开花。这一时期或更早一些的墓葬文化有着明确的反映。我们看到原来个体的、基本没有陪葬品的墓葬慢慢地淡出考古学家的视野,而男女合葬并陪葬大量物品的墓葬越来越多,这说明部分拥有私有财产的、个体的、一夫一妻制的父权制的家庭开始出现。直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几乎所有的氏族公社都是由这样的父权制的个体家庭组成的。

生产资料私有制,尤其是耕地的私有制已经形成。生活于河南嵩山一代的夏部落迅速发展起来并四处扩张,在对外的征伐过程中,夏部落的当权者在所占领的土地上“任土作贡”,进行行政区划并制定地方对中央的纳税制度,一个新兴的国家政权逐步确立,这个政权所到之处,依仗自己所具有的无人可以匹敌的军事优势,将本来已经私有化的土地宣布为国有,并利用分封制来进行统治。中国第一次出现了土地国有制,土地归国家所有并严禁买卖和继承,直到西周时期,仍然是严格的土地国有制,规定“田里不鬻”。春秋时期,随着铁制农具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和牛耕的出现,社会生产力出现了革命性的进步,当农奴对农奴主施加于他们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达到无法忍受的地步,新生的生产力已经创造了足够的条件让原先被束缚在井田上的劳动者离开农奴主的控制去别的地方垦荒种地,自由地发展。春秋初年,曾经是荒郊野外的地方,雨后春笋般地冒出了许许多多这样的游离于井田之外的个体家庭经济。这些个体经济占有的耕地是典型意义上的私田,起初国家不承认他们对这些土地的所有权甚至不承认他们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事与愿违的是春秋初年的大多数国家遇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受到彼此之间的战争的庞大开支的拖累,财政入不敷出,纯粹来自公田上的赋税根本无法支撑日益庞大的战争费用开支,所以各国均忙于赋税制度的改革,鲁国的“初税亩”、晋国的“作丘赋”、秦国的“出租禾”以及齐国的“按田而税”相继出台,并正式拉开了对私田征收赋税的序幕。对私田征收赋税可以增加政府的收入缓解财政压力,但是这也意味着国家认可了人们对私田的所有权,包括占有权和使用权,过去广泛存在的以经营“私田”为生的农奴以向国家贡献赋税为代价成为私田的主人。不同的家庭拥有数量不等的耕地,用多年的积蓄购置简单的生产资料,条件好的还可以有几头耕牛,以自己的家为一个生产单位,男耕女织,父死子继,起早贪黑,努力于自己的农业生产之中。这就是最早的自耕农经济,我们叫它小农经济。(www.xing528.com)

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并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相对农奴制的生产关系而言,自耕农经济的出现是一个革命性的进步,它使劳动者在历史上第一次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人们可以自豪地说:“这块土地是我的,我还可以把它作为最重要的家庭财富留给自己的后代。”在农业社会中,没有比土地更重要的社会财富了。在履行了自己的赋税义务后,土地上的剩余财富完全归劳动者所有。努力耕作,争取更多的收获显然会让自己发财致富,每一点劳动都被看作是为自己劳动,所以劳动者的积极性与过去相比显然是天壤之别。齐国是较早完成这种生产关系转化的国家,齐国人的劳动积极性与过去相比确实不能同日而语,他们“夜寝蚤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之不倦,民不惮劳苦”[4]。秦国也出现劳动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5]的局面,都是由于这种劳动积极性的提高。人们才热衷于研究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翻耕土地、除草施肥以及有关生产技术的不断革新。

新的生产关系催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技术革命的高潮,在找矿、采矿技术方面,在生铁铸造、柔化及淬火技术方面,在大型水利工程的兴修方面,在土壤辨析及动植物分类方面,在车辆弓箭乐器的制作方面,在练丝染色及皮革制作方面,在中医医疗理论及技术方面,在天文历法方面,在无限时空论及点线面等几何概念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与此同时,中国古代文化进入到一个空前绝后的繁荣时期,出现了老子和《道德经》、孔子和《论语》、孙子和《孙子兵法》以及其后的诸子百家,为后来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开启了智慧与文明的大门。直到西汉,这种新的生产关系所催生的一系列新的经济和文化一直处于高速地发展之中。西汉时期,中国所拥有的可耕地面积和人口数量,直到唐中期才可与之比肩。从环境较为优越且崇尚文化的个体家庭里边诞生出来了众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人才,他们的思想作为使西汉文化比之春秋战国时期又有了许多显著的进步,西汉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坚实的基石。这些史无前例的进步完全归功于小农经济,也就是一家一户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生产模式。直到隋唐五代时期,我们仍然可以认为这种生产模式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的模式。

但是另一方面是,自耕农经济又是不稳定的和脆弱的。他们时常处于上升或下降的变动之中,往上走,他们可能挤进中小地主的行列,往下降,也可能破产而变成佃农。上升为地主可能需要他们连续几代人对土地所有权的积累,但是下降则可能就是几天而就的事情。造成自耕农破产的因素包括大土地所有者对他们手中的土地的侵吞,封建国家对他们过分的经济掠夺,战争以及自然灾害。这些都有可能使他们瞬间失去土地,卖儿鬻女,妻离子散。自耕农破产会造成大量的流民,这些流民的生存变得异常艰难。同时,对国家而言,税收就无从谈起;对社会而言,稳定也就不复存在。所以,历代统治者都特别在意保护自耕农的利益,确保自耕农经济的稳定。这些保护措施包括抑制土地兼并、蠲免租税、赈灾或由国家控制土地分配以保证耕者有其田。统治者这样做的目的不仅是因为经济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因为政治的原因。因为古代君主专制制度存在的最肥沃的土壤应该是自耕农经济,因为这种小农经济彼此之间缺少联系,形不成统一的思想、意志和行为,缺少对君主专制的对抗力,所以千方百计地维护自耕农经济是维护君主专制最好的手段。

小农经济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小农经济的独立性使得社会成员之间缺少应有的联系,文化与知识的传播与发展就比较困难,不同思想之间的碰撞和不同知识之间的融合也较少。另外,由于它的自给自足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家庭对家庭之外的物质需求的追求不旺盛,使得社会生产的发展缺少强大的动力。还有就是生产力在个体的家庭经济中无法获得突破性的发展。受到个体家庭成员知识水平和家庭生产力水平需求的限制,生产力在个体家庭中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只有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力的发展才可以获得强大的推动力。最为重要的还有,这种生产模式对传统文化的影响,它让中国的传统文化,具体而言,就是让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染上了小农意识,形成了易满足、易自大的心态,并严重地影响到这个民族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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