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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史学论稿:揭秘魏晋时期的历史评论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史事评论的出现早于史书的形成。因此,文字记载出现的时代,远在史事评论产生之后。基于上述理由,我认为,史事评论与史学评论是史学中并立的两个门类或分支,不能以史学评论统属史事评论。下面就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两种形式的史论略作论列。不过,史论冗长,势必冲淡史事记述,导致不良后果。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论,在前代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些史家,在继承前贤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

南北朝史学论稿:揭秘魏晋时期的历史评论

本文所说的史事评论,是指人们对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所做的评论,它与史学评论是两个自相分离、互不统属的史学门类。可是,长期以来,史界始终把史事评论归入史学评论之中,一提起史学评论,就说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史书评论,二是史事评论。实际上,这种传统观点有失偏颇。我认为,史学评论只指史书评论,而不能包括史事评论。因为史事评论的出现早于史书的形成。自人类历史开始之后,而文字尚未产生以前的远古时期,人们就不断地传述历史,议论和评价先贤前哲及历史事件。特别是诸如治水、耕稼及防御这些在已经进行农业生产但还未有显著阶级分化的氏族社会里被看作是极重要而又极困难的大事情,常常是人们谈说的对象,如治水英雄禹、耕稼英雄弃和黄帝蚩尤之战在远古时期就广为人们所评论。不管这些评论的对象在具体事件上的真实性如何,但客观上他们毕竟评论的是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是在进行着史事评论的工作。而此时文字尚未产生。没有文字,就不可能有史书。现在所知最古的文字是殷商后期的甲骨文。因此,文字记载出现的时代,远在史事评论产生之后。只有在史书出现以后,才能形成史学。所以,史学评论不能包括史事评论,而只能是指史书评论。况且,在我国古代,史事评论与史书评论就是两个各自独立的门类,谁也不可否认,贾谊过秦论》、曹冏《六代论》、李贽《藏书》与刘勰文心雕龙·史传》、刘知几《史通》、章学诚《文史通义》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著作。基于上述理由,我认为,史事评论与史学评论是史学中并立的两个门类或分支,不能以史学评论统属史事评论。

一般来说,在我国史学史上,史事评论的形式分为两种:一是纪传体编年体史书或其他史书的篇末或篇中史家所作的评论,如《左传》的“君子曰”、《史记》的“太史公曰”、《汉书》的“赞”、《三国志》的“评”,即我们通常所谓之“论赞”。二是独成专篇或专书的史事评论,如贾谊的《过秦论》、曹冏的《六代论》、唐太宗的《凌烟阁功臣赞》、李贽的《藏书》《续藏书》等即属此类。下面就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两种形式的史论略作论列。

“论赞”之类的史论,是史家于叙述历史事实之后所抒发的自己的看法,是记事记人的点睛之笔,其作用在于“辩疑惑,释凝滞”[1]。这种史论,以《左传》“君子曰”始端,尔后,《公羊传》有“公羊子曰”,《穀梁传》有“穀梁子曰”。左氏、公羊、穀梁三家的史论在形式上没有什么限制,有的篇有,有的篇无。自司马迁始,“限于篇末”,并且是“各书一论”[2]。在内容上和左氏、公羊、穀梁三传一样,都是简单数语的对历史的直接评论,《史记》的“太史公曰”和《汉书》的“赞”都是这样。这些都反映了史论形式的原始性和不成熟性。自荀悦《汉纪》开始,史论既不限于篇末,又非篇必有论,而随时而发,因事而论,这就避免了像《史记》《汉书》那样因各书一论而造成的“理有非要,则强生其文”[3]的冗词赘句的不良现象。这是史论形式发展的表现。但就内容而言,《汉纪》的史论失在繁芜。史书是用来记载历史事实的,其重要作用在于如实地反映历史面貌,为人们研究当时的社会历史提供翔实、可靠的资料,那么,理所当然应以记事为主,也应以记事取胜。但间或于叙夹议,表明作者对某人某事的态度,一则有裨于后人的研究工作,二来亦便于读者吸取经验教训。不过,史论冗长,势必冲淡史事记述,导致不良后果。《汉纪》共有三十八则“荀悦曰”,一般都在数百字以上,有的竟长达一千多字,繁复冗长,令人难以卒读,无怪乎刘知几痛责其失。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论,在前代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时期,史论名目繁多,如谢承《后汉书》曰“诠”,陈寿《三国志》曰“评”,王隐《晋书》曰“议”,何法盛《晋中兴书》曰“述”,常璩《华阳国志》曰“”,刘昞《三史略记》《敦煌实录》曰“奏”,袁宏《后汉纪》、干宝《晋纪》、孙盛《晋阳秋》、裴子野《裴略》皆自显姓名,皇甫谧《帝王世纪》、葛洪抱朴子》而列其所号(皇甫谧号玄晏先生,葛洪号抱朴子)。就史论形式而言,一方面,一些史家承袭了《史记》《汉书》那种限于篇末的史论,如陈寿《三国志》的“评”,范晔《后汉书》的“论”“赞”即是。另一方面,一些史家继承了荀悦《汉纪》进步的一面,随时在篇中一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之后着墨落笔,加以评论。如干宝《晋纪》和孙盛《晋阳秋》的史论就是如此。《晋纪·文帝纪》载:“蜀诸葛瞻与邓艾战,败,及其子尚死之。”干宝论曰:“瞻虽智不足以扶危,勇不足以拒敌,而能外不负国,内不改父之志,忠孝存焉。”[4]又如《晋阳秋》载:“泰始二年春帝正月,有司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奏可。”孙盛论道:“孔子修《春秋》列三纪为后王法,今仍旧,非也。且晋为金行,而服色尚赤,考之古道,其乖违甚矣。”[5]寥寥数语,画龙点睛,前者点出诸葛父子虽死而忠孝双全;后者道出有司的因循守旧。综览《晋纪》和《晋阳秋》辑文,是属之例,不胜枚举。这种夹长短史论于具体史实叙述之中的写法,比起那种限以篇终,“结言于四字之句,盘桓乎数韵之辞”,“促而不广”[6]的形式,无疑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它更能给人一种直接、具体、深刻的感觉。正因如此,司马光撰《资治通鉴》时便采取了这种史论形式。更为重要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些史家,在继承前贤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首先,是“总论”这一史论形式的出现。干宝在《晋纪》末尾立有一《总论》,为其首创。就现存史书而言,在干宝以前的各类史体中,尚无一部史书作有总论。《文选》吕向注云:“此论(《总论》)自宣帝至愍帝,合其善恶而论之,是名总论。”单以写作而论,总论要比那种限于篇末或置于篇中的一般史论难写得多。一部史书,有无总论,正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史家史才之高下。《晋纪》有总论,这与干宝“有良史之才”[7]是密不可分的。这种总论形式的史论对后世史家深有影响,明李贽《藏书》即作有《世纪总论》《大臣总论》《富国名臣总论》等。明末清初查继佐《罪惟录》的帝纪和各志、传也作有总论。其次是范晔《后汉书》的“论”“赞”。“论”“赞”是《后汉书》在编写上不同于前代史书的一个显著特点,它在全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范晔以前,凡是限于篇末的史论,无论是“曰”“赞”“议”,还是“诠”“述”“评”,都只有一种。而《后汉书》的每篇纪、传,大都是先立一“论”,再嗣之以“赞”,并且在《皇后纪》及类传的前面还作有“序”。“论”为散文,是评论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赞”由四字一句的韵语组成。这种“论”“赞”相结合的史论形式是以往其他史书所不具备的。自范晔以后,很多史家纷纷开始效仿,如萧子显《南齐书》,李百药《南齐史》《北齐史》,唐修《晋书》皆依范晔《后汉书》而为。

就史论内容而言,虽然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些史书的史论不尚典实,专取浮靡,如谢灵运《晋书》、王劭《齐志》,“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其丽事”[8]。特别是像袁宏在其《后汉纪》中每每“务饰玄言”,极力以“名教之本”臧否人物,更属虚妄、庸俗。但是,这一时期,也产生了一些堪称上乘之作的史论,它们在内容上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简要。如干宝《晋纪》的史论,既不像《史记》《汉书》那样“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9];又不同于《汉纪》“荀悦曰”的冗长拖沓,繁杂无谓。而是发所当发,论所宜论,且持论简洁。史论宜从简洁,这是古代史家特别强调的一点。刘知几、郑樵、章学诚即分别在其《史通·论赞》《通志总序》和《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二书》中大畅此说,特别是刘知几对那些“私循笔端,苟衔文彩”,以虚文敷论寄诸史册的史家多所非议,谴责他们不知“史书之大体,裁削之指归”。就清汤球所辑《晋纪》佚文来看,除《晋纪总论》和《论晋武帝革命》外,共有二十八条史论,基本上都是数十字的短论,《论晋武帝革命》只有一百四十余字,就是全书的《总论》也不过二千七百余字。另外,孙盛《晋阳秋》的史论也颇从简约,《文心雕龙·才略》云:“孙盛《晋阳秋》,以约举为能。”他不只是在叙述历史事实的过程中,善于用简练的文字写出丰富的内容,而且评事论人尤为简洁。这在史家论史,好驾空凌虚、题外生枝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堪为异军突起,在当时史学界引起了很强烈的震动。

第二,论议风发,深刻剀切。最突出的当推干宝《晋纪》、范晔《后汉书》和裴子野《宋略》。我们知道,《左传》的“君子曰”虽然有一百多则,但都是有关人物言行和历史事件合“礼”与否的评论,显得空洞、迂腐。同样,《史记》的“太史公曰”、《汉书》的“赞”和《三国志》的“评”。亦囿于人物,多为品藻言行之论。而干宝论史,紧密结合史实,以讨论为政得失为主,《晋纪总论》于此表现得尤为突出,它上起宣帝,下迄愍帝,对西晋一朝五十三年的历史做了全面而透彻的论述,总结了晋室何以短祚的原因,指出了封建统治者为政的“根本”和封建王朝兴亡盛衰的“关键”,其中颇有不少精彩之论。如他敢于大胆地揭露现实,极力痛斥玄虚放诞之风,他直言不讳地指出西晋“朝寡纯德之士,乡乏不二之老,风俗淫僻,耻尚失所,学者以庄老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薄为辩而贱名俭,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狭节信,进仕者以苟得为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民风国势如此,虽以中庸之才,守文之主治之,辛有必见之于祭祀,季札必得之于声乐,范燮必为之请死,贾谊必为之痛哭,又况我惠帝以放荡之德临之哉!”更有甚者,他还借刘毅之口,痛斥晋武帝不及汉桓、灵帝。“桓、灵买官,钱入于官,陛下买官,钱入私门。”这在仍是司马氏当政的东晋,是要有很大勇气和一定责任感的。后人对干宝《晋纪》的史论评价很高,何法盛《晋中兴书》称:“宝撰《晋纪》,起宣帝迄愍,五十三年。评论切中,咸称善之。”特别是唐、宋时期的一些史书还每每收录《晋纪总论》,《文选》卷四十九《史论》上即全文载录。《晋书》卷五《孝愍帝纪》卷末的史臣曰依然把它作为西晋史的总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八十九《晋愍帝纪》“建兴四年(236)十一月”条终非议世风时政,论述西晋灭亡之因时也采用的是《晋纪总论》的观点。《群书治要》卷二十九《晋书·晋惠帝注》、《艺文类聚》卷十一《帝王部·总载帝王》、《初学记》卷九《帝王总叙》也都从不同程度上对《总论》做了删削而予以收录。据此可见《晋纪总论》见切之精,影响之大。和干宝《晋纪》的史论一样,范晔《后汉书》的史论也有精到之处。《宋书·范晔传》载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云:“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辞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又云:“赞自是吾文之桀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合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虽则有自负过甚之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后汉书》的史论论议非凡。试举一例,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因后妃、外戚擅权而失国柄之事屡见不鲜,范晔在《后汉书·皇后纪·论》中把后妃的擅权与否和国家的兴亡盛衰联系起来对夏殷至后汉时期“妖倖毁政之符,外姻乱邦之迹”做了精辟的论述,他认为西周王朝之所以“能述宣阳化,修成内则”,就在于“后正位宫闱,同体天王,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掌教四德,世妇主知丧祭宾客,女御序于王之燕寝,颁官分务,各有典司,女史彤管,记功书过,居有保阿之训,动有环佩之响”。与此同时,他痛陈历朝特别是后汉后妃擅权之弊,指出:汉“知患莫改,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莫不定策帷帟,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以致“湮灭连踵,倾辀继路,而赴蹈不息,燋烂为期,终于陵夷大运,沦亡神宝”。他慨叹道:“向使因设外戚之禁,编著甲令,改正后妃之制,贻厥方来,岂不休哉!”范晔论史之功,由此可见一斑。至于裴子野,亦长于论史,《梁书·裴子野传》云:“齐永明末,沈约所撰《宋书》既行,子野更删撰为《宋略》二十卷。其叙事评论多善,约见而叹曰:‘吾弗逮也。’”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史学的兴盛与发达,出现了许多脱离纪传与编年体史书而独成专篇的史论,如魏曹冏的《六代论》、李萧远的《运命论》,蜀诸葛亮的《出师表》,晋陆机的《辨亡论》《五代论》,梁刘孝标的《辩命论》等。这些史论的思想内容极其广泛。综核其要,析条如下:

(一)注重“人事”的社会历史观

魏晋以来,宗教迷雾充斥整个社会,神灭论与神不灭论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反映在史学领域内则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交锋。陈寿《三国志》通过对三国历史的叙述,运用阳阳五行学说大肆宣扬天人感应的天命思想和皇权神授的神学史观,为巩固封建统治制造理论基础。范晔《后汉书》每每表现出对图谶、符瑞、术数、禁忌等封建迷信的肯定。沈约更是一个有神论者,不仅整部《宋书》充满了神秘主义的色彩,而且还以《天文》《符瑞》《五行》三志十二卷的篇幅,集中宣扬天命论思想,并通过对符命、望气、灾异、星占、谶书、巫卜、隐语的记载,来证明天命有数和皇权神授之应验。萧子显《南齐书》也大力宣扬因果报应和天命思想,认为王朝的更替完全是天意的安排,人只能顺从天意,而不能违背天意。与这种史学思潮相对立,一些进步的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则摒弃了那种荒诞无稽的天命思想,主要从“人事”方面来探讨国家兴亡盛衰之由。诸葛亮在《出师表》中指出:“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他清楚地认识到,历史进程的逆转前行,是由人的行为所决定的。因此,他要求后主刘禅对那些贤臣忠良要“亲之信之”,只有这样,“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魏曹冏著《六代论》,也从“人事”出发,对上起夏朝,下迄魏世的治乱兴亡之迹做了全面而深刻的论述,特别是对秦王朝的统治制度多所非议,他痛斥秦始皇“弃礼乐之教,任苛刻之政”,“仁心不加于亲戚,惠泽不流于枝叶,譬犹芟刈股肱,独任胸腹,浮舟江海,捐弃楫櫂”。更谴责秦二世胡亥“少习剋薄之教,长遵凶父之业”,面对当时那种“观者为之寒心”的政治惨局,非但不“改制易法”,反而变本加厉,“师谟申、商,谘谋赵高,自幽深宫,委政谗贼”,使得“郡国离心,众庶溃叛”,以致身死国亡。曹冏赞扬汉高祖刘邦鉴前秦之失,“驱乌集之众,五年之中,而成帝业”。他感慨地指出:“向使高祖踵亡秦之法,忽先王之制,则天下已传,非刘氏有也。”而延宕至哀、平之际,又“踵亡秦之法,而侥幸无疆之期。至于桓、灵,阉竖执衡,朝无死难之臣,外无同忧之国,君孤立于上,臣弄权于下,本末不能相御,身手不能相使。由是天下鼎沸,奸凶并争,宗庙焚为灰烬,宫室变为蓁薮。居九州之地,而身无所安”。对此,曹冏深为叹息地说道:“悲夫!”通过立足于“人事”的基本点,对历代兴亡盛衰的纵贯分析,曹冏要求君主必须像古代圣王贤哲那样“安而不逸,以虑其危”,“存而设备,才异也”。贤良被黜,奸贼当道,国家必然灭亡。

干宝后来居上,在国家兴亡问题的探讨上,表现出一种极其珍贵的注重“人事”的历史治乱观。当时,面对西晋王朝迅速倾覆的现实,很多史学家凭着阶级的本能,都在寻找它的根源,有的蹈袭女人是祸水的传统偏见,把贾后当作亡国之因;有的囿于一端,仅仅从直接体验中视玄虚放诞之风为亡国之由。干宝则不然,他强调指出:“天下,大器也;群生,重畜也。爱恶相攻,利害相夺,其势常也。”[10]在他看来,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为了他们各自的利益而相互攻杀、争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也正是由于这种“相攻”与“相夺”,使得天下“积水于防,燎火于原,未尝暂静也”[11]。由此出发,他上溯西晋开国之初,下及愍帝之末,历数昏君无能、朝臣植党营私所造成的社会弊端,通过正确的分析西晋五十多年的历史,总结出:“其所由来者渐矣,岂特系一妇人之恶哉?”[12]他认识到晋室迅速崩溃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树立失权,托付非才,四维不张,而苟且之政多也”[13]。这就批判了那种把贾南风当作亡国之因的唯心史观。更为重要的是,干宝坚决反对谶纬、征祥之说,他认为,国家的兴亡盛衰,不在于天命鬼神,最终取决于“人事”。如,刘向之谶云:“灭亡之后,有少如水名者得之,起事者据秦川,西南乃得其朋。”干宝曰:“案愍帝,盖秦王之子也,得位于长安。长安,固秦地也。而西以南阳王为右丞相,东以琅邪王为左丞相。上讳业,故改邺为临漳。漳,水名也。由此推之,亦有征祥,而皇极不建,祸辱及身,岂上帝临我而贰其心?将由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者乎。”[14]

由上可知,诸葛亮《出师表》、曹冏《六代论》和干宝《晋纪》的史论都能够从“人事”方面来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这在图谶、符瑞、因果报应等封建迷信猖獗的魏晋时代,是难能可贵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唯心主义的藩篱,对宿命论和天命观是一个有力的批判。不过,人总是生活于现实社会之中,那些消极、落后的东西总会或多或少地在人们的思想上有所体现。如李萧远撰《运命论》,用“天命观”来解释国家的兴亡盛衰,他说:“夫治乱,运也;穷达,命也;贵贱,时也。”在他看来,“其所以得然者,岂徒人事哉?授之者天也,告之者神也,成之者运也。”刘孝标《辩命论》亦云:“死生焉,贵贱焉,贫富焉,治乱焉,祸福焉,此十者,天之所赋也。”但这些相对于重“人事”的进步的社会历史观,毕竟处于次要的地位。

(二)以民为本的民本思想

自春秋开始,民本思想就成为古代史学的一个优良传统,统治集团中一些有政治远见的人物,往往把人民的支持与否看成是决定国家盛衰的主要因素。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本思想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曹冏《六代论》首起即云:“昔夏、殷、周之历世数十,而秦二世而亡,何则?三代之君,与天下共其民,故天下同其忧。秦王独制其民,故倾危而莫救。夫与人共其乐者,人必忧其忧,与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先王知独治之不能久也,故与人共治之。知独守之不能固也,故与人共守之。”在这里,曹冏把君主能否与民共治天下看成是国家兴亡盛衰的主要原因,充分反映了他以民为本的进步思想。东晋史家孙盛认为国君必须“仰协乾坤,覆焘万物”[15],服从民意,听从民言,“若乃淫虐是纵,酷被群生”,那么,“天人殛之,剿绝其祚,夺其南面之尊,加其独夫之戮”[16]。干宝亦云:“爰及上代,虽文质异时,功业不同,及其安民立政者,其揆一也。”[17]在他看来,虽然时代前进了,社会发展了,统治阶级的治国措施也改变了,但在“安民立政”这一点上却是相同的。因为“民情风教”,乃“国家安危之本也”[18]。他把国家比作“城”与“木”,视人民为“基”与“根”,强调指出:“基广则难倾,根深则难拔。”[19]总之,以上各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把人民看作是国家的主体,充分认识到民众的强大作用,这对自古以来君主独断独行、轻视民众的统治制度是一个有力的批判,而且较之以前的历史学家仅仅肯定人谋的观点又前进了一大步。

(三)封建制与郡县制之论

由先秦的封建制到秦汉的郡县制,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的重大变化之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都很重视这一变化,并且各自发表了不同的见解。曹冏在《六代论》中主张兴五等爵制以废郡县制,他认为秦王朝灭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废五等之爵,立郡县之官”,造成了“内无宗子以自毗辅,外无诸侯以为藩卫”,以致“身死之日,无所寄付”。他强调指出:如果秦始皇纳淳于越封子弟功臣之策,抑李斯建郡县之论,“封三代之后,报功臣之劳”,“虽使子孙有失道之行,时人无汤武之贤,奸谋未发,而身已屠戮,何区区之陈、项,而复得措其手足哉!”基于此,他认为汉初“诸吕擅权,图危刘氏,而天下所以不能倾动,百姓所以不易心者”,是因为高祖鉴秦之失,封植子弟,“徒以诸侯强大,磐石膠固,东牟朱虚,授命于内,齐代吴楚,作卫于外故也”。固然,秦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废五等而行郡县,汉初诸吕之乱的平定亦并非全属同姓王侯藩卫之功,曹冏所言实欠确当。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曹冏在褒扬汉高祖封植子弟的同时,已明显意识到了封建制的弊端,“然高祖封建,地过古制,大者跨州兼郡,小者连城数十,上下无别,权侔京室,故有吴楚七国之乱”,是为精核之论。

继曹冏之后,陆机在《五等论》中对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优劣利弊做了更为深刻的分析,他首先指出:“五等之制,始于黄、唐。郡县之治,创自秦汉。”之所以要设立五等之制,就在于“先王知帝业至重,天下至旷,旷不可以偏制,重不可以独任。任重必于借力,制旷终乎因人。故设官分职,所以轻其任也;并建五长,所以弘其制也。于是乎立其封疆之典,财其亲疏之宜,使万国相维,以成磐石之固。”他认为五等之制的优点是:“知国为己土,众皆我民,民安己受其利,国伤家婴其病。故前人欲以垂后,后嗣思其堂构,为上无苟且之心,郡下知膠固之义,使其并贤居治,则功有厚薄。”而郡县制恰恰相反,“郡县之长,为利图物”,“是故侵百姓以利己者,在位所不惮;损实事以养名者,官长所夙夜也。君无卒岁之图,臣挟一时之志”。因此,他把秦亡的原因归结为郡县制的实行,“借使秦人因循周制,虽则无道,有与共弊,覆灭之祸,岂在曩日”。这和曹冏一样,未免失之偏宕。但值得注意的是,陆机能够认识到,封建制与郡县制作为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互有得失,“非谓侯伯无可乱之符,郡县非致治之具也”。同样实行封建制,“然周以之存,汉以之亡,何哉?岂世乏曩时之臣,士无匡合之志欤?盖远绩屈于时异,雄心挫于卑势耳。”关键是要因时设制。孙盛继承并发展了陆机的这一思想,他从历史进化论的观点出发,对曹魏实行分封制深表不然,他说:“异哉!魏氏之封也。不度先王之典,不思藩屏之术,违敦睦之风,背维城之义。汉初之封,或权侔人主,虽云不度,时势然也。”[20]在他看来,汉初实行分封制,虽然酿成了诸侯僭越、权侔人主的严重恶果,但这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形势促成的。因此,魏氏王朝就要根据新的历史形势,以前朝为鉴,实行新的政治制度,而不能步人后尘,再行分封制。这是一种精辟独到之见,显然超过了那些对于封建制要么全盘肯定,要么全盘否定的不科学的观点,在当时具有现实意义。

不难看出,上述诸家都能够在不同程度上,从发展、辩证的历史观出发,对封建制与郡县制做了比较合理的论述,为后人从事这两种制度的研究提供了不少有益的见解。

(四)治国安邦的鉴戒思想

通过撰史记载历史上统治者为政的成败得失,而为当朝统治者提供借鉴,本是我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之一。早在孔子修《春秋》时,即躬行有得,“《春秋》者,所以记成败也”[21]。司马迁《史记》亦“原始察终,见盛观衰”[22]。荀悦《汉纪》于此用力尤勤,其《自序》云:“缀叙旧书,以述汉纪,中兴以前,明主贤臣得失之轨。”公开表达出史书的鉴戒作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继承了古代史学的这一优良传统,他们把论史和现实政治紧密结合起来,注重总结历史上统治者为政“得”“失”的经验教训,以服务于现实政治。诸葛亮在《出师表》中从“得”的方面论述了西汉所以“兴隆”;又从“失”的方面说明了东汉所以“倾颓”,就是要后主刘禅像西汉那样“亲贤臣,远小人”,而汲取东汉“亲小人,远贤臣”的教训。曹冏《六代论》从“得”“失”两个方面对夏、殷、周、秦、汉、魏六朝的政治做了全面的总结,旨在使当时的为政者曹爽“观历代存亡”而“用其长策”,“睹前车之倾覆”而“改其辙迹”。孙盛《魏氏春秋》曰:“是时天子幼稚,冏冀以此论感悟曹爽。”[23]正说明了这一点。陆机《辨亡论》赞扬孙权治国有策,稽弹孙皓乱政亡国,也是要西晋统治者“达经国之长规,审存亡之至数,谦己以安百姓,敦惠以致人和,宽冲以诱俊义之谋,慈和以结士民之爱”。干宝面对当时朝政腐败,纪纲大弛,社会混乱的严酷现实,深为羽翼未丰的东晋政权而担忧,痛感到历史的经验教训对当朝社会的直接资治作用,他力图把历史特别是前朝的西晋史作为医世之病的一剂良方。于是,他寄诸史籍,形诸笔墨,在著名的《晋纪总论》中从“得”“失”两方面对西晋一朝治乱成败的经验教训做了全面而深刻的总结。首先,他从“得”的方面对宣、景、文、武四帝的治绩发表评论,指出:“昔高祖宣皇帝以雄才硕量,应运而仕,值魏太祖创基之初,筹画军国,嘉谋屡中,遂服舆轸,驱驰三世。性深阻有如城府,而能宽绰以容纳,行任数以御物,而知人善采拔。故贤愚咸怀,小大毕力。尔乃取邓艾于农隙,引州泰于行役,委以文武,各善其事,故能西擒孟达,东举公孙渊,内夷曹爽,外袭王陵。……世宗承基,太祖继业,军旅屡动,边鄙无亏,于是百姓与能,大象始构矣。玄丰乱内,钦诞寇外,谮谋虽密,而在几必兆,淮浦再扰,而许洛不震。咸黜异图,用融前烈。……至于世祖,遂享皇极,正位居体,重言慎法,仁以厚下,俭以足用,和而不弛,宽而能断,故民咏惟新,四海悦劝矣。”干宝煞费苦心地告诫东晋统治者:宣帝知人善任,景、文咸黜不端、克笃前烈,武帝重言慎法,仁俭并施,和而不弛,宽而能断,是他们各自“成功”的“秘诀”所在,恳切期望当政者能够从中受到启迪以刷新政治。接着,干宝从“失”的方面对惠帝一朝的政治做了猛烈抨击:“武帝既崩,山陵未干,杨骏被诛,母后废黜,朝士旧臣夷灭者数十族。寻以二公楚王之变,宗子无维城之助,而阏伯实沈之郤岁构,师尹无具赡之贵,而颠坠戮辱之祸日有。……民不见德,唯乱是闻,朝为伊周,夕为桀跖,善恶陷于成败,毁誉胁于势利。”他尖刻地指斥:“二十余年,而河洛为墟,戎羯称制,二帝失尊。何哉?树立失权,托付非才,四维不张,而苟且之政多也。”面对当时“风俗淫僻”“耻尚失所”“陵迈超越,不拘资次”的民风国势,惠帝非但不改弦易辙,矫历振饬,以挽国祚于危难之中,反而“以放荡之德临之哉”,难怪乎“怀帝承乱之后得位,羁于强臣。愍帝奔播之后,徒厕其虚名,天下之政,既已去矣。”通过对惠、怀、愍三帝二十多年历史的分析,干宝得出仁义不施、德治未兴、弃贤用佞、清谈玄言是西晋亡国之因的结论,这也是从反面向东晋统治者提出的拯救危亡的“几味药方”,企图以历史教训使东晋统治者清醒,以免重蹈前人覆辙。这种参得失的鉴戒思想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史论形式,还是就史论内容而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论都有其显著的特点,它既超越前代,又导启后世,在古代史论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应当引起史学史研究工作者的足够重视。

(原载《唐都学刊》1993年第1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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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通·论赞》。

[2]《史通·论赞》。

[3]《史通·论赞》。

[4]《三国志·诸葛亮传》注引。

[5]《通典》卷五十五引。

[6]《文心雕龙·颂赞》。

[7]《晋书》卷八十二。

[8]《史通·论赞》。

[9]《史通·论赞》。

[10]干宝:《晋纪总论》,见《文选》。

[11]干宝:《晋纪总论》,见《文选》。

[12]干宝:《晋纪总论》,见《文选》。

[13]干宝:《晋纪总论》,见《文选》。

[14]干宝:《晋纪总论》,见《文选》。

[15]孙盛撰,汤球辑:《晋阳秋》,广雅书局丛书本。

[16]孙盛撰,汤球辑:《晋阳秋》,广雅书局丛书本。

[17]干宝:《晋纪总论》,见《文选》。

[18]干宝:《晋纪总论》,见《文选》。

[19]干宝:《晋纪总论》,见《文选》。

[20]《三国志·陈思王植传》注引。

[21]《管子》。

[22]《史记·太史公自序》。

[23]《文选·论》注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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