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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研究成果及建议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地方高校产教融合专业特色发展战略的外部环境一是小政府与大高校之间管理力量的落差使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无力成为行业特色院校新时期特色发展的催生力。政府部门对于高校具体的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人员编制等管理压力急剧增加,无暇顾及支持行业特色院校特色发展的政策环境问题。三是地方政府部门未能疏通行业特色院校与原有行业及社会之间的通连渠道。二是对高校治理参与结构主体进行扩容。

地方高校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研究成果及建议

行业特色院校特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在于高校自身,但离不开外部动力的推动。这里的外部动力主要指来自教育主管部门及行业相关主体要素的推动力。行业特色院校的特色保持和发展,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及行业相关主体的特殊关注和支持。从高校治理结构看,我国高校在政府的直接领导和规范下办学,高校与政府的关系受到行政权力的框定。政府直接决定着高校的领导任命、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人员编制、经费额度、财务审计以及办学质量评估等。这种治理结构的优点是政府可以通过统筹规划,实现高等教育的合理布局,促进办学资源的集成与优化,对高等院校的办学方向与办学质量进行有效引导与监控。但是,伴随着我国行业院校整体划转地方管理,实行省部共建,这一治理模式表现出结构上的单一性和滞后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对行业特色院校发展形成制度性障碍。

(一)地方高校产教融合专业特色发展战略的外部环境

一是小政府与大高校之间管理力量的落差使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无力成为行业特色院校新时期特色发展的催生力。20世纪末以来,随着教育管理体制的转变,隶属地方管理的高校剧增。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一个省的本科院校达十几所乃至几十所。政府部门对于高校具体的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人员编制等管理压力急剧增加,无暇顾及支持行业特色院校特色发展的政策环境问题。

二是传统重点大学建设的固有思维在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并未得到改变,对大学进行分等分级的传统观念和单一评价标准使“马太效应”影响长期存在。在“211”和“985”的推动下,重点大学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双重支持,众多行业特色院校虽在某一行业学科领域颇具特色,但终因在综合实力上难占优势而未进入“211”和“985”,这使其在资源获得、工程建设、项目支持上相形见绌。虽然国家已经停止了“211”和“985”的评审,但教育主管部门在短时期内很难摆脱固有的重学轻术、重理论轻应用思维模式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教育评估体系的标准化和单尺度性。这种单一标准主要体现为科研规模,论文专著数量、索引情况和影响因子,以及博士点与硕士点建设等学术性指标,是对高校进行评分、排名、绩效考核、资源分配以及财政拨款的主要依据。学术以外的其他指标,如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对口率、薪资水平、社会满意度等人才培养和社会评价指标,虽是衡量大学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却很少被政府部门在对高校进行评估时采用。与我国相比,西方大学的评价权力模式不一,有学者概括为英国模式、荷兰模式、美国模式等,但可以找出的共同点是西方大学的外部评价体系多元,评价机构多样。例如,英国实行政府、准政府机构(质量评估委员会、高等教育统计局、英格兰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等)、行业协会(英国大学机构、高等教育行会等)协同评估的大学评价模式;美国依靠不同媒体如《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纽约时报》所做的大学排行榜对大学开展综合评价。行业特色院校在缺乏分类指导和多元评价的评估体系中往往面临两种发展命运:要么被边缘化,要么被同质化

三是地方政府部门未能疏通行业特色院校与原有行业及社会之间的通连渠道。新时期行业特色院校转地方管理后,其办学目标的确立、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重点既要密切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特色、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以及地方文化的发展与传承,又要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提供思想支持和精神动力,还要继续为原行业企业重大技术创新提供原创性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但是当前这样的合作传导屏障太多,平台支撑乏力,信息渠道以及合作模式都有待进一步提速和升级。[5]

(二)地方高校产教融合专业特色发展战略的政策建议

新时期行业特色院校要获得特色发展,国家必须从外部治理中为高校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地方政府与行业部门应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建立起新的联系共建机制,从而形成共建行业特色院校新模式。共建双方的责任分别为地方政府指导行业特色院校制定科学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正常经费投入;支持行业特色院校继续保持和发展原有行业特色,在硕士点及博士点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采取积极倾斜政策,促进学校快速发展;鼓励学校发展优势学科,做强特色品牌;支持行业特色院校将行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支持其以服务行业为支点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特色院校的改革和发展继续予以关注和支持,结合行业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在行业特色院校教育教学改革、行业性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学位点申报等方面继续给予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和资源优势,支持行业特色院校开展深层次的企校合作,支持行业特色院校积极参与和承接行业科研项目和课题;以项目委托、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在行业特色院校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为学校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培养适应行业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提供指导和帮助等。(www.xing528.com)

二是对高校治理参与结构主体进行扩容。在确立高等教育布局、发展重点与门类、学科与专业特色、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指向时,不仅要有教育主管部门参加,还要吸收政府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信息产业、文化、交通、卫生、广电等行业主管政府机构,吸收大型企业、社会学术团体及其他社会机构的代表组建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和召集人,共同研商高等教育的整体布局、政府的政策指向。例如,完善产学研合作等外在政策框架和平台,建立起以宏观指导为主要内容的政策导向机制和政策供给制度。结构主体的扩容能够改变原来教育主管部门单一主体的高校外部治理结构,使高等院校办学进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中间地带,更好地吸纳各种社会要素,更好地扩大办学视野和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在管理体制转变后建立起省部共建的新机制和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沟通的新渠道,进而建立起行业特色院校与政府、社会的新型合作关系。

在新治理结构中,发挥杠杆作用的支点还是原有的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纽带,实现高校外部治理结构主体要素的扩容、整合与效能集聚;通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与高校之间管理模式和治理机制的完善,进一步推动高校依法办学、科学发展;通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主导,以扶持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中间组织和社会评价机构共同研究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审议评估的政策和制度,共同开展教育教学评估,从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和支持行业特色院校自主办学、特色发展。

[1]陈新民.区域经济视野下的新建本科转型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4.

[2]贺金玉.地方本科院校协同创新与协同育人模式研究[M].济南: 山东大学出版社,2013.

[3]潘玉驹, 廖传景.基于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及评价[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4(5): 6.

[4]杨善江.产教融合: 产业深度转型下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J].教育与职业,2014(33): 5.

[5]黄亚妮.关于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几点思考—基于中国大陆部分高职院校的调研[J].高教探索, 2008(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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