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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和品德教育|鳌峰书院与福建法政学堂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后历任贵州、福建学政。于福建省城创建道南书院,教育诸生“先行后文”,注重品德教育。嘉靖八年,金贲亨提学福建,重修道南书院,希望以祀四先生而复推四先生之心,以祀明道。又升礼部员外郎,出庆远知府,迁福建提学副使,修葺共学书院。鳌峰书院在福建福州,系清福州四大书院之一。后又改为福建法政学堂。明年,福建粮驿道赵三元惧书院章程日久渐驰,禀请总督、巡抚嘱山长游光绎率诸生作志。

修复和品德教育|鳌峰书院与福建法政学堂

《道南书院录》五卷

明金贲亨撰。嘉靖三十八年(1559)刊本。

金贲亨(1483—1564),字汝白,号一所,台州临海(今属浙江)人。正德二年(1507)举人,九年登进士,历任刑部郎中、江西按察司佥事,在任平反冤狱,严惩贪官,打击豪民,颇得百姓好评。在江西,曾兼理学务。选拔优秀生员数十人,聚集白鹿书院,亲自讲学。后历任贵州、福建学政。于福建省城创建道南书院,教育诸生“先行后文”,注重品德教育。学士称一所先生。有《学易记》《学书记》《学庸议》《道南录》《台学源流》《一所文集》《象山白沙要语》《临海县志》等。

道南书院在福州,南宋宝祐六年(1258)建,祀“道南第一人”杨时,故又称道南祠。明成化元年(1465),福建按察佥事提督学政游明重建之,增祀罗从彦、李侗、朱熹三先生。嘉靖八年(1529),提学金贲亨复建之,并增祀程颢为正祀,配以龟山杨夫子,罗、李、朱三先生。嘉靖四十一年,金贲亨仲子金立敬任福建提学,重修道南书院。万历八年(1580),张居正禁毁书院,道南书院遂废。后虽屡次复建,然终不复旧观。

嘉靖八年,金贲亨提学福建,重修道南书院,希望以祀四先生而复推四先生之心,以祀明道。于是金贲亨与友黄君伟选萃五先生言行心法为是书,值稿成日,金贲亨调官江右,未能刊行,卸任后遂将是书付梓。

是书半页九行,行十八字,双行小注,左右单边,黑口,单鱼尾。凡五卷,书前有金贲亨、舒春芳、杨应诏序,末有李延平疏,赵渊、魏濠后序,刘佃跋。卷一录行状,哀词二篇;卷二录墓志略,行状略,遗事,论学要语;卷三录行实,遗事,论学要语;卷四、卷五录行状略,遗事,论学要语,其旨为节录程、杨、罗、李、朱五先生言行,末附祠记始末。明祁承《澹生堂藏书目》、清范邦甸《天一阁书目》、清阮元文选楼藏书记》、清徐乾学《傅是楼书目》均有著录。是书为追慕先贤,重建斯道所著,书中节录理学名家杨时、罗从彦、程颢、李侗、朱熹言行心法,于宋代理学研究及理学史研究可资借鉴参考。(王帅撰稿,肖啸审稿)

《共学书院志》三卷

明岳和声等纂,明万历刻本。

岳和声(1569—?),字尔律,一字之律,号石梁,一号梁父,秀水人。万历十九年(1591)举人,二十年进士,授汝阳知县,建中天书院。又升礼部员外郎,出庆远知府,迁福建提学副使,修葺共学书院。后以佥都御史巡抚顺天。天启时起补延绥巡抚。著《餐微子集》《辛亥京察始末》《续骖鸾录》《平濯广议》《观生堂杂著》《秀林语录》《共学书院志》等。

共学书院在福建福州,原为设于西门街北之怀安县学。明万历二十二年巡抚许孚远改县学为书院,后提学副使岳和声加以修葺。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总督王国安、巡抚金铉予改旧制而新之。四十一年巡抚李斯义修葺学舍,延师课士。四十六年鳌峰书院成立,以共学书院课文,鳌峰书院修书讲学,两院互为辅翼,若上下庠。雍正间,举人刘兆基主讲席,多所造就。尔后逐渐衰落,其学者皆入鳌峰,其地位逐渐被凤池书院取代。民国时,刘永济就其址创办榕西小学,后扩为中学

是志半页八行,行十八字,白口,单鱼尾,四周单边。凡三卷。无序跋,前有修志者五十六人姓名。卷上为形胜、沿革、规制、先儒、宦绩、祀典、会规、田赋、典籍;卷中为艺文;卷下为公牍、善后、题名、器用,凡十四目,每目前有小序,对书院之山川形势、建筑规制、历史沿革、规章制度、古今艺文等作了详细纪述,内容十分丰富。其卷次编目过于简单,不甚明了,如卷中艺文一目,上溯二程,下迄万历,文章、碑记、诗词、楹联杂陈,颇无章法。但该书收录了大量当时的第一手材料,亦有其史料价值。《中国古籍总目》有著录。(赵伟撰稿,刘艳伟审稿)

《鳌峰书院志》十六卷首一卷

清游光绎等纂,清嘉庆十二年(1807)初刻,道光正谊堂重刻本。

游光绎(1758—1827),字彤卤,福建霞浦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进士,授编修。嘉庆四年改陕西道监察御史,以直言闻一时。后以上疏谏议不纳,辞官归闽。七年,受闽浙总督玉德聘,任鳌峰书院山长二十年,以读书吟咏自娱。门下士多所成就,林则徐曾及其门。后因与新任巡抚叶世倬不合,辞山长职,年七十卒。有《炳烛斋诗集》。

鳌峰书院在福建福州,系清福州四大书院之一。康熙四十六年(1707),巡抚张伯行借前明邵捷春故宅,购鳌峰坊之尼庵拓而广之,建鳌峰书院。张伯行以旧有之共学书院课文,而以鳌峰书院修书讲学,若上下庠。五十年获康熙所赐“三山养秀”额。尔后共学书院渐废,其学者皆入鳌峰,而昔之修书、讲学活动皆变为课文。有书舍一百二十间,后规模渐扩。后院有荷池一口,上有亭,横榜“澜清学海”,为乾隆三年皇帝御笔。有藏书楼一座,内多贮藏御赐法帖,如《淳化阁帖》《渊鉴斋法帖》等,以及御撰《古文渊鉴》、御批《资治通鉴》、钦定《佩文韵府》《十三经注疏》等。雍正以后成省会书院。有官帑和洲田数千亩,每年收取租谷或现银,分供鳌峰、凤池、越山三书院,鳌峰所得独多。招收生员、监生、童生,选本省十郡二州学行优秀士子入学,供以食宿。每月初或月半讲学,“由山长主持,高坐堂皇,命题宣讲,或讨论经文,或演绎济世之学,诸生环列侍听,肩背相望”。后讲学而兼课士,以八股文和试帖诗为主。先后山长有林枝春、朱仕琇、孟超然、陈寿祺诸人,皆为名师。士子中有梁章矩、廖鸿荃、蔡世远、蓝鼎元、林则徐等。光绪末年改为校士馆。后又改为福建法政学堂。辛亥光复时部分建筑毁于战火。民国时期,美以美教会购其空地,重建协和幼稚师范学校。现为福州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校舍。

嘉庆十年,鳌峰屋宇拓而一新。明年,福建粮驿道赵三元惧书院章程日久渐驰,禀请总督、巡抚嘱山长游光绎率诸生作志。又明年书成,凡十六卷,首一卷,前有学政叶绍本、粮驿道赵三元、总督阿林保序。卷首为恩意,记康雍乾三朝有关书院之谕旨及获赐之匾额、书籍、帑金;卷一为室宇,记其始基、建置、修建碑记、碑阴记事等;卷二为祠祀,记各祠祀主之传记;卷三、卷四为院规,记学规、章程等;卷五为掌教,以次第书山长之姓名、爵里;卷六为科目,记建院以来各科所取之士;卷七至卷十为藏书,记藏书章程、藏书目录,藏书目录按四部分类法开列于后;卷十一为绪论,选录诸先正之纂述、讲学之言,以存当时教学之旧;卷十二至卷十五为院资,记其银息、田租、屋租收入明细及各项支出数目;卷十六为杂识(正文作杂述),记数十条奇闻杂事,俾后之谈书院掌故者有所考证。是书内容丰富,院规、藏书、院资诸卷搜集资料尤为详备,从中可知当年盛况。其绪论一卷为他志罕见者,是研究清代书院教学的宝贵资料。《中国古籍总目》《福建省旧方志综录》有著录。(赵伟撰稿,刘艳伟审稿)

《鳌峰书院纪略》不分卷

清来锡蕃、章炜编,道光十八年(1838)刻本。

来锡蕃,字子庚,浙江仁和人。道光十七年任闽侯县丞,二十二年升任邵武知县。清廉果毅,有能吏声。后知闽县,坐道光三十年福州教案,朝廷迫于压力,将其革职留任。未几擢泉州知府,护理兴泉永道。章炜,道光时官古田县丞。

鳌峰书院在福建福州,系清福州四大书院之一,有《鳌峰书院志》,已著录。

鳌峰书院原有志,即嘉庆十二年游光绎等编纂的《鳌峰书院志》。至道光十八年,福建布政使吴荣光以原有之志“久不修,所载书籍经费多非其旧”,“因仿湖南岳麓、城南两书院章程,令局员来锡蕃、章炜编校一册,以垂永久”。

是志半页九行,行二十字,白口,单鱼尾,四周双边。不分卷,内分舍宇、恩赏、碑记、祠祀、题名(掌教、监院、进士、举人)、藏书、经费和章程八目。其目录中有图一目,然书中未见。此书意在续写前志,并就前志之遗略者加以补充。前三目为根据前志加以节略而成,后三目中增有前志未载之事。除记载鳌峰书院史事外,还兼及省垣之凤池书院。因与前志时间相隔未久,故全书篇幅不长,但仍是考订鳌峰书院史事的重要参考资料。《福建省旧方志综录》有著录。(赵伟撰稿,刘艳伟审稿)

《致用堂志略》不分卷

清王凯泰编,清光绪二年(1876)刻本。

王凯泰(1823—1875),字幼徇、幼轩,号补帆、补园主人,江苏宝应人。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选庶起士,授编修。咸丰时在籍办团练,后入李鸿章幕。历任浙江督粮道、浙江按察使同治六年(1867)迁广东布政使。九年擢福建巡抚。光绪元年渡台处理台湾事务,旋病故。赠太子少保,谥“文勤”。著有《归园唱和集》《岭南鸿雪集》《台湾杂咏》等。《清史稿》有传。

致用书院在福建福州,系清代福州四大书院之一。其创议始于同治十年,时福州鳌峰、凤池、正谊三大书院课士皆以八股为主,五言试帖诗和词赋为辅。至于经史有用之书,则罕有过问。福建巡抚王凯泰慨然以振兴闽中文风为己任,欲创专门研究经史之地,并招集士子讲习其中,成有体有用之学,因于抚署衙门设置月课,酌给奖赏。十二年,王凯泰筹议经费,并参照诂经精舍、学海堂规制,于西湖书院旧址正式新建讲堂学舍,仍颜曰“西湖书院”,以从旧志。后改称致用书院。讲堂取名“致用”,以示敦崇实学。讲堂后为文昌阁,阁下祀朱子。左为十三本梅花书屋,右为山长院。生徒居东西书斋,共二十间。院成后,聘林寿图为山长,集多士讲学其中,课以经解、策论,并订章程。其报考该院者,以举、贡、生、监为限,童生不得与考,不收卷资。光绪间,因地势低洼,屡遭水患,移于乌石山范承谟祠之左。前为讲堂,高爽宏敞,为各书院所不及。有书斋数楹及藏室一所。后有楼房数间,为山长住宅。其山长有林寿图、郑世恭、谢章铤(主持书院十八载)、陈宝璐。培养人才亦不少,黄增、张亨嘉皆为著名者。

致用堂建成后,王凯泰认为:“此后随时制宜,有必须变通推广者,皆不可无记。”乃“先志大略,以为嚆矢”,作《致用堂志略》。刊刻时间不详,据其记事止于光绪二年推断,时间当在此之后。

是志半页十行,行二十一字,白口,单鱼尾,左右双边。不分卷,前有王凯泰自序。其目录列图记(附木匾、石刻、楹帖、花木)、文檄、经费(存款、年额支款等)、章程、规约、题名(乡试、会试)六目,但正文中另有捐藏书目、祭器,实为八目。因致用堂初创未久,所记略显简约,但仍能据其把握大要,是研究致用书院的重要参考资料。《福建省旧方志综录》有著录。(赵伟撰稿,刘艳伟审稿)

《致用书院文集》不分卷

清佚名编,清光绪十五年(1889)刻本。

致用书院在福建福州,系清代福州四大书院之一,有《致用堂志略》,已著录。

是书半页十行,行二十字,左右双边,白口,单鱼尾。不分卷。共计收录课艺三十四题四十七篇,题如《说文觯受四升,觚受三升,以五经异义证之》《书桓是广义》《汉宋小学论》《齐风于著于庭于堂解》《汉武帝封田千秋为富民侯论》《读韩文公进学解》《宋元祐诸臣论》《质家立世子弟文家立世子子论》《毛传用师说考》《孔子删诗辨》《读朱子杂学辨》。无点评,无作者籍贯介绍,卷末刻有“三山吴玉田镌字”。课艺作文收录较多者为力钧、黄元晟、池伯炜和林应霖。(肖啸撰稿,赵伟审稿)

《致用书院文集》一卷

清佚名辑,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刻本。

辑者资料不详。

致用书院在福建福州,为清代福州四大书院之一,有《致用堂志略》,已著录。

是书半页十行,行二十字,双行小注,白口,单鱼尾,四周双边。一卷,前后无序跋。全书皆为经史论文,有《象刑解》《论语记诸贤称谓释例》《三百五篇当谏书说》《贾生明申商汲黯好黄老论》《禹贡九等田赋解》《邶鄘卫分风说》《任侠辨》《勺象解》《将蒲姑解》《离经辨志说》《魏志夏侯曹合传论》《刘晏为度支转运盐铁等使其句检薄书出纳钱谷事虽至细必委之士类论》《读苏文忠代张方平谏用兵书》《召公不说周公说》《邶鄘两柏舟诗说》《宗友得民论》《吕刑罚锾古今文辨义》《中邦锡土姓解》《读郑风丰齐风着》《孟子游齐梁年考》《三苏学术论》《荀卿法后王论》《陈氏东塾读书记书后》《朱氏无邪堂答问书后》《长乐谢先生教思记》等文章四十一篇,作者有朱德钦、叶开第、沈起渐、汪涵川、陈祖烈、陈祖新、梁鸿志、林志烜、陈元禧等。清丁立中《八千卷楼书目》有著录。(www.xing528.com)

是书不知何人所辑,其载清代致用书院诸生经史文论之作,甚为丰富,于研究清代致用书院的学术研讨及教学活动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宗尧撰稿,刘金审稿)

《致用书院文集续存》不分卷

王元稚纂,民国五年(1916)《无暇逸斋丛书》本。

王元稚(1843—1921),字少樵,号无暇逸斋主人,福建闽县人。同治六年(1867),以诸生受知于船政大臣沈葆桢,被聘为福州船政学堂监督,在任五年,夙夜奉公。光绪初得保县丞,改教职,历任凤山县学教谕、台北府学教谕,在台垂三十年。《马关条约》割台后罢官离台,充京师大学堂、闽学堂等校教职。光绪三十一年(1905)参加乡试,中副榜。民国时返乡,举藏书万卷捐图书馆。又任省立经学会教员,在会十年而卒。著有《无暇逸斋诗文集》《甲戌公牍存稿》《读赵注随笔》等。

民国建立以后,王元稚返乡归里,目睹原致用书院官师各课卷板片,感“先辈诸公怜才爱士”之意,“由虫鼠啮余补缀之”,得文数十篇,为《致用书院文集》所未收者,取名《致用书院文集续存》,收入《无暇逸斋丛书》。是集半页十二行,行二十六字,白口,单鱼尾,四周双边。不分卷,无序跋,共收课卷六十三篇,每篇后有原官师圈点批语,王元稚又偶加新注。所收文章多在讨论图强、攘夷、变法诸事,是反映晚清致用书院乃至福建一地学风的直接材料。《中国丛书综录》有著录。(赵伟撰稿,刘艳伟审稿)

《鹤龄英华书院肄业章程并学舍规条》一卷

作者不详,光绪三十一年(1905)福州美华书局活板。

鹤龄英华书院在福建福州,建于清光绪七年。美教会传教士麦铿利倡议建立,并推举武林吉为第一任主理。当时福建省富商张鹤龄捐助一万多银元,购买有利银行旧址及其周围场所为校址,为纪念这位兴办教育的人士,遂将学校命名为鹤龄英华书院。校舍由各方赞助,逐步扩大,建有鹤龄楼、施氏楼、沈氏楼、中立楼。一九二七年书院改名福州鹤龄英华中学,一九五一年私立学校改制,与华中、陶淑合并,成立福州第二中学,后改为福建师院附中,现为福建师大附中。侯德榜、林森、陈景润等人皆是从此毕业的杰出人才。书院开设数、理、化、英等课程,亦教授国文,但以西学为主。书院是一所教会学校,故宗教气氛浓厚,学生要参加各种宗教活动。书院每年招收人数并不多,但肄业后就业良好,故家长大多愿意送其孩子入书院就读。

书院管理十分严谨,对学生入学、学习、毕业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此书正是对这些规定和要求的全面介绍及阐述。

是书半页十行,行二十一字,双行小注,四周双边,白口,单鱼尾。凡一卷,为鹤龄英华书院章程,书前附有本年开学日期、入学事项以及各科补考日期。序由黄乃裳所作,开篇提到“鹤龄英华书院何为而设也,为我国家培育有用之材而设也”,这正是开办书院之宗旨,也即为国家培育有用之人才。同时论及“读其章程,稽其命意,知英华书院之大有关我国富强与夫各与国交涉事务”,定义了书院开办之作用,也即强国富民,振兴国家。此外还介绍了书院学舍、环境、课程、奖励措施等,特别提及学生体育锻炼、礼拜堂听道等书院特色活动。序后记录了书院行政人员和各科教习姓名,如书院总主理高智、监院刘星轩,并附录四幅书院学舍插图。正文主要是书院肄业总章程,章程共十九条,对书院的管理、课业、招生等,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第一条划分了书院课程;第二条阐明了入学的条件和要求;第三条是关于送学生入学的“学约”,要由学生家长和保人签押;第四条规定学生必须读完安排的书目;第五条讲明教会子弟入学条例;第六条规定了对愿意传教的生童的优待政策;第七条是关于培元书院学生毕业进入英华书院的规定;第八条关于学习国语;第九条则涉及学习安排;第十条规定学生礼拜天必须听讲福音;第十一条讲明冬夏两假之前考核学生,并将成绩单送给家长;第十二条规定了冬夏两假的具体日期;第十三条、十四条讲明非节假日学生请假的条例;第十五条是对冬夏两假不回家的学生所做的规定;第十六条是关于书籍租赁和自备的规定;第十七条是关于学生违犯规条的规定;第十八条鼓励学生互相学习;第十九条阐明章程会随时随事变动,但学生必须遵循。章程另一部分是对书院各班的具体规定,包括学费、课程、年限等。书后列有书院学舍规条及书院伙食规条。学舍规条共有十七条,对学生日常活动与作息有严密规定,如第二条:“每晨六点钟起,夕十点钟熄灯安睡。”再如第三条:“每晨未打头钟前,各房要自扫拂,清洁添理油灯,开与监院查看。”而关于伙食规条,则共有四条,对学生在书院的饮食花费作了简要说明。

此书对于了解近代书院的如何转型,东西文化碰撞下书院如何发展,都是极为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同时,此书也对研究中国近代教育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谢川岭撰稿,王帅审稿)

《诗山书院志》十卷

清戴凤仪编,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刻本。

戴凤仪(1850—1918),后改名希朱,字敬斋,号松村居士,福建南安诗山人,光绪八年举于乡,会试三次不中,遂绝意进取,留心著述。二十年选入内阁,入直中书,兼派颐和园领事,诰授奉政大夫。其在乡时即致力于教育活动,于光绪十七年起先后主讲安溪崇文、崇德、丰州诸书院,其所重者尤在诗山书院,从创建到筹款、扩建等事,无不殚精竭虑。辛亥以后,仍角巾朱履,独守古风。被聘为县修志局总纂,编修《南安县志》。著有《四书阐义》《松村诗草》《松村语类》《松村文集》《理学源流考》《地球辨》等。

诗山书院在福建南安。其地为唐进士欧阳詹生长之处,为宋儒朱熹过化之地。清光绪十六年,邑人戴凤仪以都人士俗习骁悍,鲜识礼让,且去县治丰州书院道里窎远,乃因诗山之朱子祠拓为书院,招生肄业其中。院中奉祀欧阳詹、朱熹及关帝、土地神。有大门、中堂、东轩、朱子祠、学舍等建筑,赡士有田,购书藏器,规模完备。三十二年改为诗山高等小学堂。辛亥革命后改为诗山学校。一九四九年改为诗山粮站。今院舍无存。

诗山书院初建以后,戴凤仪虑书院规制久而废弛,因有纂志之意,遂仿古志体例,网罗厘订,辑成院志。

是志半页九行,行二十二字,白口,单鱼尾,四周双边。凡十卷。卷首有福建学政戴鸿慈、泉州知府金学献及戴凤仪自序,凡例、目录依次排列,又仿古图史并列之意,绘图像以弁简端,图附以注,像附以赞。正文以纲该目,分为八门。卷一志形胜,备志先辈著述中有关形胜与书院者,以彰地脉之灵;卷二志列传,以式人师之范;卷三、卷四、卷五志兴建、田券、书田,以详颠末而防微渐。其以书田名者,恐与官学、寺院之学田、院田混淆故;卷六、卷七志祀典、考课,以妥先贤而策后进;卷八至卷十志名训、艺文,以端品学而焕文章。其名训一篇,于朱子教人之法纂辑尤备,足见其学术指向。是志体例精详,编纂得体,是清代书院志中的佳作。民国《南安县志》有著录。(赵伟撰稿,刘艳伟审稿)

万历《南溪书院志》四卷

明叶廷祥、郭以隆、纪廷誉纂修,陈翘卿同修,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初刻,天启重修本。

南溪书院在福建尤溪县。北宋宣和五年(1123),朱熹之父朱松任尤溪县尉,去官后寓居于好友郑安道馆舍。南宋建炎四年(1130),朱熹诞生于此。朱熹殁后,县令李修于嘉熙元年(1237)捐资在此修建文公祠、韦斋祠、半亩方塘和尊道堂等建筑,祀朱氏父子。宝祐元年(1253),宋理宗赐额“南溪书院”。元至正元年(1341),佥事赵承禧以父子同祠,于礼未安,乃分建二祠。明正统十三年(1448)毁于战火。景泰二年(1451)重修,规模更大。弘治十一年(1498),知县方溥扩而大之,建堂五间祀文公。左右为两廊,前为厅,东西为斋宿房,再前为方塘,架亭塘上,通以石桥。临衢为华表。大门东曰“毓秀坊”,西曰“观书第”。堂之右为“毓秀亭”,亭之右为“韦斋祠”,额曰“闽中尼山”。正德时地方官员又有增修。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获御赐“文山毓哲”匾。道光三年(1823),知县孙大焜捐廉重修。民国时邑人卢兴邦翻修书院,重整院规、学田,委派专人管理。“文革”时毁坏严重。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可见的最早的南溪书院志成于明弘治十三年,由知县方溥纂修。方溥,字惟愽,新城人,举人。始知婺源,有政声。弘治九年改任尤溪知县,颇有政绩,入祀名宦。方溥任尤溪时,对南溪书院尤为重视,修文公祠堂,又建活水石亭、半亩塘等。此前,方溥于《朱子大全》注中发现有“见《南溪书院志》”一句,因此猜测“南溪书院旧尝有志”,但遍寻不得,疑已失传,因有修志之意,遂“偕僚友参订商确,编次二先生遗欠,及古今名公纪述题咏之有关于是祠者,萃为一帙,分三卷,每卷则虚其篇末,以俟续者,曰《南溪书院志》”。志成后,方溥请沙县教谕何海为之校正,终成三卷。《万卷楼书目》有著录。志版于万历十九年毁于火,现仅存何海前序及方溥后序。

弘治《南溪书院志》被毁后,尤溪县训导陈翘卿以志不可缺,与教谕纪延誉等一同发起重修。署知县郭以隆闻其事,捐俸以成之。“于是抄录旧册,正其差讹,补其阙漏,次其简编”,于万历二十二年成《南溪书院志》,又请序于新任知县叶廷祥。叶廷祥,浙江庆元人,万历贡生,恩选尤溪知县。郭以隆,江西赣县人,贡生,以沙县县丞署尤溪知县,万历二十五年任平阳县知县。纪廷誉,字声寰,晋江人,万历十年举人,二十一年任尤溪教谕,扁文公祠曰“万世宗师”,以丁内艰去。陈翘卿,镇海卫人,万历十三年贡生,官尤溪训导。

是志在天启时又有重修,重修本凡四卷,半页十行,行二十字,黑口,单鱼尾,四周双边。卷首有叶廷祥序,形胜总图,韦斋、文公像图,纂修、校锲姓氏和凡例。卷一为形胜事迹,载书院周边形胜及相关历史事迹;卷二为建置祀典,载书院之历史沿革及其祭祀情况;卷三为二公诗文,皆有关南溪者;卷四为群贤词翰,无关南溪者亦不入。后有县丞郭以隆跋。此外,崇祯、康熙及民国《尤溪县志》皆收有纪延誉《南溪书院志序》及陈翘卿《南溪书院志后序》,疑为今本所脱。由于南溪书院仅具祭祀朱氏父子的功能,并不具备教育、藏书等规制,因而此志重点记载了二人在南溪的行迹,使得“四方之士生不得同其地,足不及履其境者,目是志或得以稽而悉焉”。这是相较于其他书院志的不同之处。《千顷堂书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浙江图书馆善本书目甲编》有著录。(赵伟撰稿,刘艳伟审稿)

同治《南溪书院志》四卷

清杨毓健纂修,清康熙初刻,同治九年(1870)重刊本。

杨毓健,长阳县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由廪生捐贡生,三十四年选授陕西平凉府通判,三十六年丁忧回籍。五十年补授福建延平府通判,五十四年兼署尤溪知县,六十一年以知府管台湾府同知事。雍正二年(1724),涉命案革职。七年补授直隶顺德府知府,又历任南昌、凤阳、泸州知府,所在多惠政。以年迈告归,卒年八十余。

南溪书院在福建尤溪县,有明刊《南溪书院志》,已著录。

康熙五十五年,杨毓健捐赀修毓秀亭,又请得皇帝御赐“文山毓哲”匾,遂欲纂志以志其盛。当时,南溪旧志已是“断简残篇,字迹漫灭”,“及今不脩,数十年后并所谓残编断简亦渺不可复识”,于是杨毓健汇集邑中博士弟子员刘渭三等“立局编纂”《南溪书院志》,自行捐俸以刊刻之。《八千卷楼书目》有著录。

同治九年,尤溪知县程廷耀重镌《南溪书院志》。是志凡四卷首一卷,首卷为学政车鼎晋、巡抚陈瑸、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李光地、延平府通判兼署南溪县知县杨毓健序,及杨毓健题请御赐匾额之部文疏稿并前后事。据民国《南溪书院志》记载,程廷耀一并作有《重修南溪志序》,但今本未见。卷一分为朱姓本源、朱熹年谱和《宋史》朱熹本传;卷二分为故迹、建置、韦斋像、文公像、历代谥封、祀典和祠田;卷三为二公诗文;卷四为古今词翰。其内容繁富,图纪分明。相比前志,此志卷一专门记载朱氏及朱熹本人,略带家谱性质,更加凸显了南溪书院作为祭祀型书院的特征。(赵伟撰稿,刘艳伟审稿)

《南溪书院志》五卷首一卷

民国洪健编,民国三十七年(1948)油印本。

洪健,字建人,尤溪人。毕业于上海正风文学院,于儒林中有声。民国三十年任尤溪县立初级中学校长,后任县教育科长、闽北文化促进会尤溪分会理事长、尤溪县党部书记长。一九五〇年解放尤溪县时缴械投降,在镇反运动时被处决。

南溪书院在福建尤溪县,有明清刊本《南溪书院志》,已著录。

民国三十四年初,洪健以《南溪书院志》自同治重刊以来已“七十余载未曾重修”,且《四库提要》谓万历《南溪书院志》“所附诗文多不雅驯”,遂有重编书院志以“保存地方文献”之念。洪健主要依据同治重刊本重修之,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正式脱稿。书稿会存台北“中央图书馆”。三十七年,洪健曾上书教育部长朱家骅,请其裁阅作序,未果。

是志凡五卷首一卷。首卷为洪健、林升平序,明、清旧序,历代纂修姓氏,凡例,形胜图,书院图,韦齐像(附赞),文公像(附铭赞);卷一为本源、本传和年谱;卷二为历代谥封、御赐题书、祀典(附祭文、祠田册);卷三为故迹、建置;卷四为二公文、二公诗;卷五为古今记述题咏,匾额、联句附后。其内容大多出自同治《南溪书院志》,同治以后旧志未载之事作者也加以补充,其记事延至民国三十二年以后,补充了对南溪书院历史的记载,但其内容较为简略,多处仅寥寥数语,一带而过。是志是最后一部以传统体例修撰的《南溪书院志》,是研究南溪书院不可或缺的史料。(赵伟撰稿,刘艳伟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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