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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武术传播与发展:地域文化生态保护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书关于“武术传播”的理论要论部分,立足于从武术这一民族文化、艺术、体育项目的具体传播实践出发,为“武术传播”实践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与依据。对武术传播的内容进行分析有助于制定传播政策,确定传播对象与方式。因此,体育院校等专业武术组织必须把竞技武术作为传播内容,这是竞技武术作为主流武术的主要原因。由于流派众多,目前对武术拳种流派的研究尚未形成完整的结论。

民间武术传播与发展:地域文化生态保护的研究成果

进入21世纪,学术界开始向“如何更好地进行本土化”的研究领域挺进,但是由于“本土化”研究一直缺乏对具体文化项目的研究,所以在指导实践问题中显出了不足。本书关于“武术传播”的理论要论部分,立足于从武术这一民族文化、艺术、体育项目的具体传播实践出发,为“武术传播”实践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与依据。

(一)武术传播的内容说

1.武术传播的内容:武术技术、武术文化及武术的文化空间

武术传播的内容是武术传播过程中的核心部分。对武术传播的内容进行分析有助于制定传播政策,确定传播对象与方式。武术作为一种中国传统技击术,其核心就是技术,武术技术是武术传播的主要内容。由于武术同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所以武术的所有内容都可以称为文化,武术技术以及技术以外的武术内容也都属于文化的范畴。因此,武术传播也可以称为武术文化传播。在武术传播过程中,传播者往往只注重武术技术的传播,而武术蕴含的文化内容传播得相对较少。因此,尽管武术技术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但为了强调非技术传播的文化内容,可以把武术传播的内容大体分为两个大的部分,即武术技术和武术文化。因此,武术传播就可以分为武术技术传播和武术文化传播。

在当前的武术传播内容中,武术的文化传播内容少的原因是当前武术传播的主流内容是体育化的现代竞技武术,而非中国固有的传统武术。这是由于竞技武术属于官方传播的内容,有快捷的传播途径。在主管部门的积极倡导和政策支持下,全国体育院校、各个武术馆校的专业武术组织都在大力传播竞技武术。由于全国正式比赛主要由官方组织,要发展体育院校就必须培养出竞技水平高的学生,参加官方组织的全国比赛,学练官方认定的竞技武术。因此,体育院校等专业武术组织必须把竞技武术作为传播内容,这是竞技武术作为主流武术的主要原因。

文化性可以表述为武术所具有的文化内涵和外延的特性。竞技武术的体育性强,而文化性弱,或者说,竞技武术是体育化的武术。竞技武术作为体育化的武术形态,是在传统武术的基础上形成的。其技术中的细微动作减少,技击本质性减弱,从技术文化的角度上来看,文化性已经减弱;从文化内涵的角度来看,竞技武术所包含的中国传统文化都较少,包括思维方式、传统养生、传统哲学等方面都显示出文化的弱化趋势,而体育的属性明显。

综上所述,武术传播的内容包括武术技术、武术文化和武术的文化空间。

(1)武术技术内容概述。根据武术运动形式,武术技术体系分为演练技术和对抗技术两类。演练技术分为徒手技术和器械技术两类,包括单练、对练和集体表演三类(其中包含了徒手与器械对练和徒手与器械集体表演)。对抗技术的上限是实用对抗技术,是体育范畴之外的武术技击术。下限是竞技对抗技术,是武术在体育中的表现形式,包括长兵、短兵、散手、推手。演练技术和对抗技术的训练都有专门的练习方法,如武术基本功—腰、腿、鼎、桩功、散手排打功等。

首先是体育化的竞技武术。竞技武术的技术是以长拳类、太极拳类、南拳类演练技术和散手、推手等格斗技术组成的技术体系。竞技武术有完善的竞赛体系,包括规定技术、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和一定的竞赛形式。竞技武术是在中国传统武术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后形成的,更具有西方体育的属性。虽然技术的文化性、复杂性减弱,但更加利于竞赛组织。竞技武术的系列技术经过不断改革,已逐渐趋于完善,与传统武术的技术有显著差异。目前,竞技武术已经传播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也处于武术的主流传播地位,这是官方传播的结果。在社会上,人们经常把竞技武术直接称为武术,在概念上造成种属关系的混乱。竞技武术在传播理念上与传统武术截然不同,如没有考察期、没有门派限制等,都是其得以快速传播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是体育的竞技武术与文化的传统武术的重要区别之一。

其次是传统的武术拳种流派。由于流派众多,目前对武术拳种流派的研究尚未形成完整的结论。1997年国家体委编纂的《中国武术史》(人民体育出版社)中有专门的武术拳种介绍。“据1983—1986年挖掘整理的材料,在清代武坛上‘源流有序、拳理明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拳种逾百个。其主要拳种为少林拳、心意六合拳、太极拳、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劈挂拳、通臂拳、戳脚翻子拳、红拳、查拳、华拳、八卦拳、三皇炮捶、六合拳、太祖拳、罗汉拳、拦手、秘宗拳、螳螂拳、猴拳、醉拳、五祖拳、地术拳、洪家拳、咏春拳、佛家拳、蔡家拳、李家拳、莫家拳、达尊拳、龙尊拳、鹤拳、蔡李佛拳、孙膑拳、硬门拳、法门拳、字门拳、梅花拳、花拳、岳氏连拳、绵拳、苌家拳、巫家拳、白眉拳、僧门拳、岳门拳、杜门拳、赵门拳、洪门拳、化门拳、慧门拳、余门拳、弹腿等、七势等、金狮拳、虎形拳、南枝拳、八拳、孙家拳、孙门拳、于门拳、王门拳、严门拳、空门拳、岳家拳、三十六路宋江拳、鱼门拳、杨家拳、梁家拳、精合拳、石头拳、护身拳、指东拳、明堂拳、秘思拳、清拳、四通捶、顺手拳、水炮拳、佛汉拳、枪架拳、独门拳、豹虎拳、弓力拳、三义拳、信拳、二朗门拳、傅拳、鸳鸯拳、九拳、护符拳等。”这些拳种有一部分没有广泛传播,且许多拳种的名称也鲜为人知,可见武术传播工作任重道远。《徐才武术文集》中提出,要用50%的精力来做武术这一在体育工作中占1/50的项目,就是考虑到武术文化体系的博大与纷杂。“博大精深”是中国武术的特征,但是随着武术拳种流派由于没有政府的保护而自生自灭之后,中国武术的“博大精深”特征将流于表面。

康戈武教授编著的《中国武术实用大全》“拳种流派”中列举了少林拳、武当拳、僧门拳、岳门拳、杜门拳、赵门拳、洪门拳、化门拳、字门拳、慧门拳、余门拳、黄林派、白眉拳、内家拳、太极拳、八卦掌、心意拳、形意拳、意拳、自然门、长拳、查拳、弹腿、华拳、红拳、花拳、梅花拳、八卦拳、六合拳、三皇炮捶、岳氏连拳、迷踪拳、绵拳、戳脚翻子拳、通臂拳、通背拳、劈挂拳、八极拳、翻子拳、洪拳、蔡李佛拳、虎鹤双形拳、咏春拳、侠拳、鹤拳、五祖拳、太祖拳、地术拳法、字门拳、法门拳、巫家拳、螳螂拳、猴拳、鹰爪拳、鸭形拳、蛇拳、醉拳、地躺拳、二十四拳(苌家拳)、神拳等拳种。其中,武当拳、字门拳、黄林派、内家拳、意拳、自然门、长拳、六合拳、通背拳、戳脚翻子拳、侠拳、鹰爪拳、蛇拳、地躺拳、神拳15种拳术在《中国武术史》中没有罗列,一是因为有些拳种只是在史料中有,现在已失传,如内家拳;二是武术界并未真正对新拳种是否是一个拳种进行界定,如竞技武术中的长拳。

《武术学概论》在第十四章“武术技术的内容”第二节“套路”中选举了作者认为具有代表性且影响较大的拳种套路,分别是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意拳、少林拳、查拳、华拳、三皇炮捶、洪拳、戳脚翻子拳、劈挂拳、通背拳、八极拳、秘宗拳、弹腿、八门拳、八法拳、自然门、岳家拳、巫家拳、苌家拳、红拳、功力拳、拦手门、佛汉拳、太祖拳、蔡李佛拳、咏春拳、咏春白鹤拳、莫家拳、白眉拳、地术拳法、猴拳、醉拳、螳螂拳等拳种。但其中有些拳种并非所说的“有代表性,且影响较大”,如“孙膑拳”,文中记录“相传由战国时期军事家孙膑所创,但无文字记载”。不知为何选入,还作为武术套路的代表项目。

《中国武术百科全书》中列举的拳种有长拳、查拳、花拳、三皇炮捶、红拳、华拳、太极拳、洪家拳、刘家拳、蔡家拳、李家拳、莫家拳、佛家拳、蔡李佛拳、侠家拳、南枝拳、咏春拳、龙形拳、朱家教、白眉拳、五祖拳、达尊拳、虎拳、浙江南拳、温州南拳、硬门拳、黑虎拳、孔门拳、鱼门拳、余门拳、字门拳、巫家拳、心意拳、形意拳、意拳、八卦掌、八卦拳、内家拳、苌家拳、温家拳、少林拳、罗汉拳、弹腿拳、六合拳、通背拳、戳脚翻子拳、劈挂拳、地躺拳、八门拳、撵拳、太祖拳、梅花拳、燕青拳、秘踪拳、八极拳、自然门、二郎门、功力拳、唐拳、子母绵掌、四通捶、梅花捷拳、鸳鸯拳、文圣拳、孙膑拳、东安拳、秀拳、浦东拳、拦手、九拳、畲族拳、侗拳、苗拳、瑶拳、壮拳、四门拳、回回十八肘、醉拳、鹰爪拳、猴拳、蛇拳、鹤拳、鸭拳、鸡拳、地术犬法、螳螂拳等拳种。其中,与《中国武术史》记载的拳种中不同的是:长拳、侠家拳、南枝拳、虎拳、浙江南拳、温州南拳、黑虎拳、孔门拳、鱼门拳、意拳、内家拳、温家拳、地躺拳、八门拳、撵拳、燕青拳、自然门、二郎拳、功力拳、唐拳、子母绵掌、四通拳、梅花捷拳、鸳鸯拳、文圣拳、孙膑拳、东安拳、秀拳、浦东拳、九拳、畲族拳、侗拳、苗拳、瑶拳、壮拳、四门拳、回回十八肘、蛇拳、鸭拳、鸡拳40种拳种,且都有比较清楚的套路名称、风格特点、技术方法、练功方法等内容。如果这些拳种确实存在、独具特色并至今流传,与《中国武术史》上罗列的拳种相比,总数已超过了经典的129个拳种的数目。“少北拳”也在1996年被国家体委武术管理中心评定为拳种之一。至于“源流有序、拳理明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129个拳种实际上在20世纪80年代挖掘整理的时候,除了文字名称之外,最多仅有一些录像内容。这些内容的保留,并不代表拳种本身的留存。2003年2月20日,在登封市少林拳段位技术标准座谈会上,一位少林拳老拳师说,少林拳包括300多个拳术、100多个器械套路,总共有500多套,仅红拳就有10多套,目前主要练习的只有2套。任何一个习练武术的人都知道,武术是技术性的东西,只靠文字和录像是不可能真正记录流传的。

现在武术传播的拳种以及各个拳种流派中的技术内容确实是丰富多彩、难以计其数的。如果以武术流派来论及,各个流派又有很多派别,各个派别在技术方法上都有不同,确实是难以准确统计的,这也是武术文化属性的一个具体体现。以太极拳为例,有陈氏、杨氏、武氏、吴氏、孙氏、赵堡太极拳等。陈氏下又分不同的传人,各个主要传人所传播的拳术技术又有所不同,所以到底有多少套技术,的确是很难准确计量的。中国武术与中医国画戏剧饮食书法等都属于文化的范畴,都具备中国传统文化的所有特征,内容丰富、技术多彩、流派纷呈。

除徒手运动外,传统武术的不同拳种流派都有各自的器械技术,它们风格各异,除竞技武术中的刀、剑、棍、枪以外,还有短器械—鞭、鞭杆、钩、拐、锤、橛、匕首;长器械—笔架叉、大刀、戈、戟、斧、钺、叉、三叉齿钉耙、镋、铲、狼牙棒;双器械—铁筷子、峨眉刺、铁梳子、鸡刀镰、月牙刺、马戟;软器械—流星锤、绳镖、九节鞭、三节棍、龙头杆棒、飞键、双飞过、四节镋、杆子鞭;其他—判官笔、圈、天荷凤尾镡、狼筅;等等。在武术发展过程中,军事武艺和民间武艺的不断交融与相互影响,使武术器械也带有古代兵器的特点。武术发展到现在,竞技武术中以刀、枪、剑、棍为主,使传统武术丰富的器械技术传播仍然处于自生自灭状态,除个别器械外,许多器械技术即使是武术界人士也很难在现实中看到。试想,如果这一代人都只练刀、剑、棍、枪,那么下一代人也只能传播这些内容。现在,民间还有许多器械技术仍在流失,如果不传承、传播、发展,则可能出现“后继无人”的现象。武术器械传播除通过拳术套路的方式传播外,还可以通过影视学校传播。另外,以国家武术主管部门名义倡导习练民间传统武术也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如先建立一所国家武术学校,然后向全国各地传播;还可以举办全国武术运动会,分比赛和表演两大项目,为全国武术界习练传统武术的人士提供交流的机会。这些都可以使武术技术内容得到传播,激励这些技术拥有者珍惜并习练固有的传统武术。

武术传播的技术内容包括竞技武术与武术各个拳种及其流派中的拳术与器械技术。竞技武术、太极拳、木兰拳等武术项目传播较好,其他拳种中,只有部分大拳种在社会上有一定的传播人群,而大部分武术拳种的传播没有形成规模和体系。因此,要不断加强传统武术的保护和传播工作。

此外,健身、养身、护身、增强武术技能的功法运动也十分丰富,包括提高肢体关节肌肉舒缩性能的“柔功”,锻炼意、气、劲、行完整一体的“内功”,增强肢体攻击力度和抗击能力的“硬功”,发展人体平衡能力和翻腾奔跑能力的“轻功”,等等。这些丰富多彩的技术和功法都需要继承和保护,它们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色彩,是中国武术真正的代表。

(2)武术文化内容概说。武术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全息影像,从这个意义上说,武术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形态。武术由于汲取了众多的传统文化营养,便具有文化研究的重要价值。研究武术文化,就是在解读中国传统文化。体育的武术与文化的武术具有很大的不同。武术的文化内容包括很多方面。

第一,武术中的传统武德。武德是习武之人的道德规范。它既具有社会道德的共性,又具有职业道德特异性。武德从古到今在历史的延续中,形成了所谓的传统武德与现代武德。实际上,武德无所谓传统武德与现代武德,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武德发展到现在是什么就应该是什么。比如,抱拳礼在古代并不是武德的主要表现形式,但在竞技武术中就成为武德表现的主要形式,并由此形成了抱刀礼、持剑礼、递器械礼等。武德也不是江湖义气,武德发展到现代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从武、习武道德,是武术传习者都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

武德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吸收伦理学中的优秀成果,使武德体现现代性,表现出“武德高尚”的特点。因此,武术界对武德也要不断提炼、升华,这样才能促进武术自身的发展。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道德规范,只有立足点高、符合时代伦理道德规范、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的文化,体育项目才能不断发展。例如,“师如父”或“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今天并不可取。“师傅”可以作为文化色彩保留,但“师父”一词不宜采用。武德内容一定要符合国务院发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简称《纲要》),与《纲要》不符的内容应予以剔除。

武德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学习武术时所应遵循的武德,主要表现为尊重老师、认真学习、刻苦演练。二是使用武术时所应遵循的武德,分两方面:一方面,是在表演、比赛时应遵循的武德;另一方面,是日常生活中施用武术时应遵循的武德。表演、比赛时一定要尊重裁判和观众,演练投入(对套路而言),注意礼节,注意维护习武者在观众中的形象。在日常生活中,要见义勇为,对人谦虚友好,不恃强凌弱。三是在传授武术时所应遵循的武德,表现为文化与技术同时传授,德艺双授。

第二,武术的历史。武术史的传播内容应包括武术通史,其中包含武术的起源、武术古代史、武术近代史、武术现代史;武术断代史,专门研究武术在某一历史时期的状况、特征及其规律;武术拳种单项史,研究某一拳种的起源及其技法发展的历史;武术典籍,关于传统武术文献的经典内容。

第三,武术中所蕴含的中国传统哲学。武术中所表现的传统哲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要思想,许多拳种的站桩中,都体现了“天人合一”思想。二是太极、阴阳、五行、八卦等哲学思想,如在“五行”学说基础上形成的形意拳和以“八卦”学说为基础的八卦掌等。

第四,武术中的中国传统医学内容。一是武术中的健身、养生思想。武术中的“内外合一”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此外,武术中的站桩也是健身思想的体现。二是武术伤科。集中体现在对武术跌打损伤的治疗方法上。

第五,武术中的中国兵法谋略。在中国传统文化发展中滋生的武术融合了许多传统文化内容,兵法就是一个重要方面。例如,兵法中的审时度势、知己知彼、胆气为先、兵之情主速、先发制人、避实就虚、诡道诱敌等也是武术技击中的主要战术。

第六,武术中的中国传统美学思想。武术演练中的美学体现的是武术套路存在的重要价值。习武者在演练技术、传播武术的同时,也是在传播美学的思想,这也是武术套路的价值所在。武术美学也是武术能达到艺术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武术所包含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面广,所以武术是中国文化的全息影像,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瑰宝。由于文化的抽象性、笼统性,在论述武术文化传播内容时,不可能面面俱到。文化传播是分层的,可以分为浅层文化传播、中层文化传播和深层文化传播等。武侠文学和武术影视都是文化传播的内容,但都属于浅层传播,因为这种传播只是使人们知道了武术,其中有一些表演的成分存在,不能使人们真正认识武术,不过这种传播也可以促使人们了解武术、习练武术。需要指出,通过武侠文学和影视并不能真正学到武术技术,甚至可能会对武术的本质产生一些误解。目前的武术传播大都是以技术为主,忽视文化传播。其实,传播文化才会使技术传播更具生命力。

(3)武术的文化空间是武术文化的重要内容。文化空间是指有价值的文化空间或时间,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活动、民间文化活动得以开展的空间或时间,这些活动是有规律的、约定俗成的文化活动场所。“文化空间”这一个概念,在我国的文化保护中还没有广泛普及和深度研究,许多有价值的文化空间项目有待挖掘和保护。

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代表项目之一,有许多有价值的文化空间需要保护。例如,“少林功夫”作为武术的代表项目之一,其核心内容绝非几百种拳术套路与功法所能概括的。其悠久的历史,加之嵩山少林寺这一特定的佛教文化环境与僧人习武就是一个别具特色的“文化空间”。对这一文化空间进行整体保护比仅仅对少林武术进行技术保护更加全面,更加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与实际。以此类推,武当武术、洪洞通背拳、山西形意拳等都可以作为文化空间进行保护。

武术的文化空间是难以量化的,这符合武术文化本身的特点,在武术传播与传承中,关注文化空间,才能保障武术文化的延续。

2.武术传播的类别:武术的竞技传播、教育传播与传统传播

武术传播的类型涉及与武术传播相关的领域、概念等。对武术传播类型做系统分析,可以明确武术概念的外延,同时这种分类对明确武术管理、科研,更好地传播武术都有价值和意义。

(1)按照武术传播的内容,可以把武术传播分为技术传播和文化传播。按照分类规则,武术传播若以技术为标准应分为技术传播和非技术传播。由于非技术传播包括的范围很广,如武德传播、武术美学传播、武术技击理论传播、武术谚语传播、武术影视传播、武术文学传播、武术医学传播、武术哲学传播、武术史事传播等,而所有这些非技术传播都可以归结为文化传播的范畴,所以可以按照武术传播的内容把武术传播分为武术技术传播和武术文化传播。尽管武术技术也是武术文化中的一部分,但是非技术的内容更具有文化性,而且把文化传播专门列出,可以引起人们对武术文化的关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主要从武术竞赛的角度传播“体育的武术”。武术所蕴含的传统文化是武术本身的生命力所在,而这一生命力在武术传播中容易被忽视,因此本书在分类时,把武术传播的内容分为武术技术和武术文化,以提醒武术传播者在传播武术技术时一定要传播武术文化。

(2)按照是否属于竞技体育范畴,可以把武术传播分为竞技武术传播和非竞技武术传播。按照当前武术传播的现状,武术传播可以分为竞技武术传播、传统武术传播和学校武术传播三方面,即体育的武术、文化的武术和教育的武术。竞技武术是指归属于竞技体育范畴,由各地方政府组织的锦标赛等,并规定了具体的武术项目和技术动作要求。目前,竞技武术已有世界武术锦标赛、亚运会武术比赛、亚洲武术锦标赛、世界杯武术散打比赛、全运会武术比赛、全国武术锦标赛等不同赛事活动,并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特设项目。非竞技武术传播主要包括民间传统武术传播和学校武术传播。因为竞技武术、传统武术、学校武术只是分属于不同的领域,所以它们之间有技术交叉和共融的地方。

(3)按照传播者不同,可以把武术传播分为官方武术传播和民间武术传播。官方武术传播是指由政府出面组织和扶持的武术传播活动,民间武术传播是指散布于广大民间、自发形成的武术传播活动。官方武术传播和民间武术传播只是根据组织者不同划分的,其传播内容也可以相同。例如,官方主要传播的竞技武术也是民间武术传播的主要内容之一。官方武术传播有许多优势,在传播过程中与民间武术传播有许多不同。例如,木兰拳传播有官方传播,也有民间传播,但官方传播的特征是有正规的全国比赛,相比民间传播有很大的优势。

(4)以传播的时间远近为标准,可以把武术传播划分为古代武术传播、近代武术传播和现代武术传播。这种分类方法是以时间的发展为依据,从武术史学研究的角度出发的。古代、近代、现代武术传播都有共通性,如师徒传承的传播方式在各个时代都存在;许多传播谋略和传播技巧,如利用“名”进行传播在各个时代也都曾应用。

(5)以传播媒介为标准,可以把武术传播分为文字传播、声音传播、图像传播、多媒体传播、网络传播等。

(6)根据传播的范围,可以把武术传播分为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人际传播包括师徒传承、人与人之间的互学互教等。组织传播指以组织协会、社团的形式传播武术。组织传播具有团体性,其主体是以传播武术为目的的社会团体,如木兰拳传播就是组织传播的典型实例。组织传播有许多优点,在传播单项武术拳种流派中非常有利,而民间的一些拳种并非都以组织的形式进行传播,有的还以师徒形式传承为主,对传承武术十分不利。大众传播指通过书籍、报纸、杂志、电影、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武术的传播。这种划分方式是传播学领域中对传播的经典划分,其结构与武术传播现象极为相似。

(7)以武术项目为标准,可以把武术传播分为太极拳传播、形意拳传播、八卦掌传播、少林拳传播、螳螂拳传播等。以项目进行传播分类,可以进行个案研究,对传播效果好的项目进行总结,研究其成功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同时对传播效果不好的项目进行分析,以总结经验,研究发展的对策。

(8)以武术传播是否在中国为标准,可以把武术传播分为国内武术传播和国际武术传播。有部分人认为,武术在国内传播得很好,大多数国人都对武术很熟悉。其实,大部分人的这种熟悉仅属于浅层传播内容,对武术的认识也仅仅限于技击格斗,并不了解全貌,尤其是武术所包含的文化。尽管武术是中国固有的、传统的,但武术的国内传播并不乐观。2006年,武术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请遗产保护,说明传统武术的国内传播面临着困境。武术国际传播也同样面临一定困境,国际武联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会员国,但实际上在一些国家,习练武术的人数量有限,而且国外对武术的认识普遍是模糊和不准确的,竞技武术、太极拳、散打、鹰爪拳等都处于独立传播的状况,也存在认识误区。因此,武术在国内、国际传播都需要总结经验,找出适宜的传播内容、途径和方式,以便更好地传播中国传统武术文化。

(二)武术传播的功能说

武术传播的功能是指武术传播活动所具有的能力及其对人和社会所起的作用和效能。它是武术传播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现实,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对武术传播的功能认识得越清楚,武术传播的方向就越明确,效果则越显著,这是武术传播功能的意义所在。武术传播者如果能够充分认识武术传播活动的功能,就会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和方式去展示和释放这些功能。

研究武术传播的功能对武术传播活动的方向性、连续性和整体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武术传播功能进行深层次分析,有利于把握武术传播功能的全面性。

从呈现的方式来看,武术传播的功能可以分为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显性功能是人们可以明显看出或感觉到的作用和效能;而隐性功能则是人们不易察觉的作用和效应。这两者有可能产生正面作用,也可能产生负面作用。显性功能是武术传播者为实现传播目标而明确提出来,容易得到实现和发挥;而隐性功能则是在传播活动的过程中隐藏着的,在很长时间后才反映出来的。比如,目前流行的武术学校,在武术传播过程中,其经济功能是显而易见的,而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少有人探讨。

从功能释放的效应来看,武术传播的功能又可分为正功能和负功能。正功能是武术传播的正常效果,而负功能则是由传播者或武术本身的价值功能的异化所造成的。比如,在师徒传承过程中,师傅把武术技术与文化传授给徒弟,希望其获得道德和技艺的提高,起到武术的教育功能,这是正功能的发挥。但若徒弟得到这一技艺后却危害社会,就会产生由于价值的转换而造成的武术传播的负功能。

武术传播的功能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就会有不同性质的功能。

1.从文化传播的角度,武术传播具有文化功能

对武术传播文化功能进行理解必须明确武术自身的文化性。首先,武术本身是一种文化。在世界历史上,像中国武术这样拳种丰富、流派众多的文化形态是极其罕见的。只有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下,才能产生这样丰富多彩的技击艺术。这种特殊性形成了武术的文化性,使武术成为中国和中国人的特征之一。其次,武术蕴含了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武术在形成的过程中经过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并在其氛围中产生、发展和成熟,自然地融汇了易学、兵法、伦理、美学、养生、舞蹈等多方面的内容,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文化以技术为载体在武术传播的过程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传播。由于武术先是文化,所以文化属性为其主要属性,武术传播的首要功能是文化功能。

武术传播对武术文化本身发展至关重要,这是武术经久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武术之所以代代相传、历久弥新,不得不归功于传播。文化人类学家莱斯利·怀特在考察人类文化的发展进程时说:“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化是一个连续统一体,是一系列事件的流程,使一个时代纵向传递到另一个时代,并且横向地从一个种族或地域播化到另一个种族或地域。”怀特从传播的角度,把文化看作纵向和横向传播流程的统一体,对文化本质的解释可谓独树一帜。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样具有这一特点。

从文化传播与传承的角度,武术传播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功能。

(1)促进了武术技术与武术文化代代相传。武术传播的重要功能是承接和传播文化。它可以将武术技术和武术文化继承并传播下来,使之世代相传并与其他文化相互作用。无论拳种流派的纵向传播,还是横向传播,都使武术技术与文化得到了流传与保存。

(2)促进了武术拳种流派的交流和新的拳种流派的产生。武术传播能够促进不同拳种流派的技术与文化交流,在这种交流中产生新的拳种或流派。例如,太极拳在传播过程中产生了陈氏、杨氏、吴氏、孙氏、武氏、赵氏等不同流派;南拳中蔡拳、李拳、佛拳在传播中形成蔡李佛拳;王芗斋集多家武技之长创立了意拳(大成拳);等等。总之,武术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和拳种,这是武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表现。在武术传播的过程中,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上迅速发展的木兰拳就是一个创新的实例。竞技武术是武术体育化创新的典型案例,少林拳也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竞赛体系,但创新不能远离传统或失去传统。

(3)促进了武术拳种流派理论和技术的增值。武术传播的另一个功能是积淀和增值文化。武术传播使武术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得以沉淀和积累。武术传播的时间越长久,文化积淀就越深厚。这种积淀使武术理论逐渐丰富和完善,使武术技术更加精细和多变,使武术内涵越加丰富和深邃。这一特点符合文化传播的规律。因为人类文明成果的积累离不开世世代代的传播活动。文化不是零碎的、瞬间即逝的画面,而是一种大浪淘沙般的沉积,时间越久,内容越淳厚。不过文化的传承和沉积不是一个简单机械而又僵化的传递过程,而是有所扬弃、有所借鉴、有所创造的文化增值过程。

2.从武术传播对象的角度出发,武术传播具有教育功能

武术传播过程对传播对象具有很强的教育价值。这种价值首先体现在武德培养上。在传统武术中,武德的传播是一以贯之的,由一般弟子到入室弟子需要进行武德的培养与考验:成为入室弟子后,仍然要进行武德的考验才能得到老师的真传。其次,在学习武术的过程中,意志力的磨炼、自信心的培养本身也是一种道德品质的培养过程。

教育功能的实质是对武术习练者的身心调节和锻炼。武术运动可以消除紧张与拘束,使人精神振奋,让人的潜在能量向无害的方向发展,让人的情感在武术习练过程中得到完善。因此,武术传播对传播对象来说,是一种心灵的教育过程。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武术传播的教育功能逐渐由过去主要靠师徒传承转变为现在由专门的教育机构来承担。

3.从武术传播者的角度出发,武术传播具有经济功能

武术传播的经济功能并非武术本身所具有的功能,而是武术在传播的过程中,可以满足社会需要而自然形成的一种功能。在历史上,许多拳家名师都曾通过传拳授艺来谋生。太极拳名家在京教拳,许多民间拳师也把传播武术作为职业。武术传播所具有的经济功能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得到发挥,各种各样的武术馆、武术院、武术学校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全国。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武术馆校大约1200所,在校学生数百万。如此大的社会需求,使武术传播者逐渐专业化、职业化。部分习武者只需要传播武术便可以获得经济利益,从而满足生活所需。武校的教师、大学的武术教师、体工队的武术教练等都在以传播武术作为自己的工作和职业,许多拳种流派的传人也在世界各地通过传播武术达到谋生的目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开发武术经济价值的同时,要注重传播武术的文化内容,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点,以利于武术在未来能够越走越远,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4.武术传播可能产生负面功能(www.xing528.com)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武术传播也不例外。武术传播在发挥其文化传承功能的同时,要注意其传播过程可能产生的负功能,以避免负功能影响到武术传播的效果。

在民间武术的师徒传承中,除传播技术内容外,往往把浓厚的宗法派别、江湖义气等附加传播给了武术学习者。学习者在接受这种价值观念后将会影响到其性格的发展,以致其以后的行动付诸社会实践,从而有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这便是武术传播产生的负功能。现在武术馆校盛行,但大多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这些获得技击能力的武校学生如果缺少道德教育,容易对武术的传承与发展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不利于传播中国武术中的正能量。。中国武术“散打王”赛事曾经在社会影响很大,成为通过电视媒体传播武术的典范。但是,在通过媒体向社会上传播武术,使人们关注武术、学习武术的同时,由于比赛太残酷,使人们对武术文化产生误解,造成传播的受众多,但学练受众反而减少。造成这些负功能的原因是对传播内容把握不准确。如何充分发挥武术传播的正功能、减少负功能,应该是当前武术专业传播者、传播组织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三)武术传播的模式说

武术传播引入模式说,主要是从武术传播的结构和功能的角度出发的。在以往的武术传播实践中,人们往往注重传播模式中的单个要素,而缺乏整体的把握,模式的引入恰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引入传播学的理论,进行模式构建非常重要。比如,武术传播的内容往往从技击、格斗的角度出发引导人们。殊不知,武术的文化内涵才是武术真正的生命力所在。系统科学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无不处在一定的系统之中。所谓系统,指的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若干要素或部分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就这个定义而言,武术传播也具有系统性。武术传播系统及其结构十分复杂,为了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需要借助一种科学方法。在现代科学中,模式方法就是一种研究的最佳途径。

所谓模式就是通过科学抽象,在理论上把握对象的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对其结构的主要部分和过程的主要环节的最简化描述。这种描述可用关键词语,可用数学公式,可用图式。用模式方法分析问题,可以使问题简化,便于较好地解决问题。该方法在自然科学中常称为模型研究方法,如物理模型研究、数学模型研究;在社会研究中常称为模式研究方法,如经济模式研究、文化模式研究;在教育领域中还有教育模式研究。模式研究的主要特点如下:排除事物次要的、非本质的部分,抽出事物的主要的、有特色的部分进行研究。将事物的重要因素、关系、状态、过程突出地显露出来,便于人们进行观察、试验、调查、模拟,便于进行理论分析。这样,模式使对象各要素(主要成分、环节、子系统)之间的关系简单、明白、清晰,易于认识、理解、把握,避免了含混、复杂而造成的费解或误解;提供了对象的整个骨架,避免片面性;模式还舍弃了对象次要的、枝节的部分,便于人们在认识、理解、研究对象时,能抓住对象的核心、脉搏或要害问题,这对研究对象的发展战略极为重要;最后,由于模式把对象中那些起决定、支配作用的要素从隐蔽的后台请到了前台,因而这些要素的构成、关系、质量、优劣、好坏等就易于发现,因而便于研究者提出新的构想、新的观点。正由于模式为人们认识、研究对象创造了极好的便利条件,因此当今世界的许多学科的学者都青睐于用模式的手法来研究、表述事物。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对武术传播的基本模式进行构建,可以为武术传播的理论与实践提供指导。

武术传播的基本模式可以以传播学的模式理论为基础进行探讨与建构。进行武术传播需要传播的主体,我们称为武术传播者。没有传播者,则传播无从谈起。因此,武术传播者是传播模式的首要因素。传播者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是否为政府组织的传播活动,可以分为官方传播者和非官方传播者。例如,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省市武术运动管理机构就属于官方传播者。按照是否属于某个组织,可以分为组织传播者和非组织传播者。例如,精武体育会就属于组织传播者,师徒之间的武术传承中师傅就属于非组织传播者。作为武术传播者,在传播武术的过程中,不但有传播武术技术的责任,还有传播武术文化的责任。传播者有责任和义务在传播过程中注重传播的社会效益和国家利益。

传播者需要传播的是武术本身。那么,武术就是传播模式所需的第二个要素。武术的内容众多且十分庞杂,所以人们都称武术“博大精深”。在武术传播过程中,传播内容一般是武术的部分内容,而不是全部内容。比如,竞技武术向奥运会传播的过程中,就只能选择武术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改革和规范,这部分内容只是武术整体系统中的一小部分。根据不同的传播对象,可以选择不同的传播内容。

从传播内容到传播对象需要通过适宜的传播途径,传播途径就成为一个必备的环节。武术传播有多种途径,竞技、教育、影视等都是武术传播的途径。选择最佳的传播途径是传播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通过最佳的传播途径达到传播的目的,需要进行方式、方法与策略的研究和总结。武术传播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和策略是否适宜,可以通过传播效果反馈给传播者,以及时调整,形成最佳的传播方式、方法与策略。武术传播内容在经过传播途径后,必须经过阐释才能被传播对象所接受,这是武术传播过程的阐释环节。例如,武术国际传播过程中的翻译问题就属于阐释研究的范畴。所以,武术传播过程中的阐释也是武术传播模式中的必要成分。

武术传播的最终受体是武术传播对象。因此,武术传播的对象也是武术传播过程中的主要因素。受众研究是传播学研究的重要范畴。从武术传播的角度,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人对武术内容的选择是不同的。季建成对英国武术爱好者的调查研究表明,硕士、博士学历的人比较喜欢中国传统武术,大学学历的人比较喜欢武术技击术,大学学历以下的喜欢技击术和竞赛套路;从练习目的来看,大部分人学习中国武术是为了获得攻防格斗能力和了解中国文化;另外,来自不同地区的人对武术内容的选择也不同。不管其调查的结果准确与否,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就是它说明了不同的传播对象需要不同的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可见,武术传播的受众研究也十分重要。

最后的传播环节应该是传播效果,“传播效果是一切传播活动的试金石,是所有传播者的共同追求”。比如,对于武术国际传播来说,把武术推向奥运会是终极目标,那么武术被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接纳和被国际奥委会承认都是武术国际传播的阶段效果,最终效果则是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当然,武术传播的效果会反馈到武术传播者那里,使武术传播者重新调整传播的策略和方式。

武术传播系统是武术系统的子系统,也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因此,武术传播系统又受到整个社会系统的制约和影响。众所周知,构成现代社会的要素纷繁复杂,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等多方面的因素,甚至还有国际环境的因素,所以武术传播活动与现代社会及诸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武术传播实践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才能获得最佳的传播效果。

武术传播基本模式较为详细、科学地分析了武术传播的基本过程。根据这个模式武术传播过程应包括七个主要因素:武术传播者、武术传播内容、武术传播途径、武术传播过程中的阐释、武术传播对象、武术传播效果以及武术国际、国内传播的环境,在此过程中还有传播方式、方法和策略。这是通过对武术传播现象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梳理得出来的。而在此之前,大部分关于武术传播的研究还没有真正形成体系,缺乏对武术传播过程的明确认识。武术传播基本模式的建立使人们对武术传播各个要素及其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化,对武术传播现象的认识变得更加清晰。

武术传播模式还较为明确地界定了武术传播研究的领域,即从七个基本要素入手进行分别或全面的研究,使武术工作的对策研究目标更加明确。比如,技术研究可以归入传播内容中,武术申奥研究需要考虑国际环境、传播策略等方面。此外,武术传播基本模式的构建为武术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了简明的决策工具,使武术工作的目标更加明确,有助于武术国内、国际传播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武术传播的原则说

武术传播原则是依据已发现的传播规律和一定的传播目的,对武术传播者提出的在传播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对传播原则的正确把握,可以对现在和未来的武术传播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产生一定的规范作用、导向作用、定势作用和保证作用。进行武术传播原则的概括要依据传播的规律、目的,吸取和总结传播的经验教训。通过对历史史实与实践逻辑的分析,可以得出武术传播的基本原则。

1.诚信传播原则

诚信是中国传统伦理中的主要元素,也是武术社会传播的首要原则。对于官方传播者和民间传播者来讲,诚信是非常重要的。官方传播者作为管理武术的政府机构,在竞技武术传播中,要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不断提高传播的权威性,使人们能够对官方传播具有信任感与信服度。民间武术传播者也要注重诚信传播原则,许多武术馆校在广告宣传中传播不切实际的内容,最终失去人们的信任,致使生源减少,难以为继。诚信传播原则是保障武术传播健康、有序进行的法则。

2.针对性传播原则

针对性原则是从传播效果和传播策略的角度出发,针对不同的传播目的、不同的传播对象制定相应的传播对策。比如,武术进入中小学、进入大学,由于传播对象和目标的不同,需要制定不同的传播对策。竞技武术以进入奥运会为最终目标,那么所有的改革都应该围绕武术入奥进行。散打运动的传播要针对青少年群体,木兰拳传播针对中老年妇女,太极拳传播可以针对所有群体,但是从健身的角度出发,则主要针对中老年人。武术影视传播如果是向奥斯卡进军,则要进行变革,以适应奥斯卡奖项的审美情趣。针对性原则的遵守是取得有效传播效果的关键。

3.分层传播原则

分层传播原则是武术传播的基本思路。只有分层传播,才能实现武术传播的多元化发展。在实践中,武术传播一定是分层进行的。可以简单地把武术传播分为浅层传播、中层传播和深层传播,这对指导武术工作具有重要价值。例如,武术向普通学校传播,应定位于浅层传播范畴,因为对于没有基础的学生来说,掌握太复杂的技术是不现实的。浅层传播的教育定位就很容易编写教材内容,但如果是专业院校,教材的编写要体现本学科课程标准理念的同时,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又如,师徒传承中,徒弟属于深层传播,一般弟子则属于浅、中层传播。中国武术段位制分初、中、高三层段位,其实也是遵循了分层传播原则,初段位属于浅层传播,突出大众传播的特征,向社会化发展;高段位突出对武术做出的贡献,属于武术专家、武术家的范畴;中段位则介于两者之间,属于中层传播。分层传播原则可以适用于不同的武术传播活动,需要在实践中灵活应用,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4.渐进传播原则

武术属于文化,文化的传播是分层的,也是循序渐进的,这是文化传播的规律。武术传播要循序渐进,不能急功近利。比如,武术进入中小学、大学,成为教育领域的内容,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武术传播在世界各地也是一样的,以竞技武术为例,进入奥运会需要时间,因为武术作为外来文化,需要逐渐被国外社会认识。渐进传播原则同样适用于教与学之间的具体传播,如师徒之间、师生之间,都需要一个渐进的传播过程。所谓“太极十年不出门”便是最好的例证。

5.古已有之原则

文化是延续的,所以武术文化传播是历史悠久、传承有序的,这是武术(主要是指传统武术)都在默默遵循的原则。葛兆光研究思想史时发现:“人们从一开始就相信,古已有之的事情才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于是,思想者常常要寻找历史的证据。”武术传播也一样,学拳者往往要追寻所学拳种流派的根源,以理清自己的脉络,并在师承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竞技武术由于逐渐体育化,难以寻根,不过其内容的标准化使其并不需要传承。传承有序、历史悠久是传统拳种流派的文化底蕴,少林寺就是以其1500多年的历史来传播少林拳,并形成了少林功夫的文化空间。“古已有之”的武术是文化传承的脉络寻根,是历史感与神秘感融合的传播魅力。因此,即使是非常体育化、现代化的散打项目,在传播中也使用“中国武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之说。各个拳种流派的传播之始,也首先传播该拳种的发展历史。中国武术是古已有之的,所以中国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全息影像。

6.文化传承原则

文化只有在发展延续中方能增值。武术文化在传播中一定要遵循文化传承原则。民间传统武术在传承中往往遵循以道德为先的原则,注重传承人的悟性,并注重拜师程式,这是一个完整的文化空间。文化空间的完整性决定了武术文化的传承可以走多远。以竞技武术为例,由于其传播过程主要在院校进行,实行集体授课,没有师承,不注重道德培养,从文化空间的角度看就存在不完整性。民间传统武术在传播过程中一定要注重文化传承,这是必须遵守的原则。

(五)武术传播的整体说

1.武术传播的整体传承论

整体论是一个使用广泛的概念,它的基本含义仍然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的观点,它概括了20世纪科学革命和哲学发展的成果,与现代有机论、系统论、突现论等新学说相互渗透。人们通常把系统等同于整体,但实际上系统只是整体的一种描述方式。其实,人们真正关注的不是系统而是整体,人们着眼于系统的目的和实质在于整体。系统的整体思维,其精髓是它的整体性,系统其实是整体的一种表达方式,也就是说,从系统的观念看,万事万物的整体性可以通过系统的术语和手段表达出来。

有物理学家曾经指出,在人类文明早期,人们的观念实质上是整体的而不是破碎的。但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基于分析与还原的非整体论思维方式及其知识体系呈现出了一个破碎的世界,而这原本为了方便地认识世界而对世界进行的划分,这使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出现了难以弥合的裂缝,使人类无法获得整体性的知识体系,进而导致环境、社会乃至文明的分裂性危急。

中国武术在国内外传播中所形成的非整体性传播,已经使武术的内涵在传播过程中被曲解。以部分传播整体,又以整体诠释部分,使国外乃至国内大众也难以窥见武术文化的全貌。

面对由非整体论思维方式所产生的影响,整体论在原则上应该是解困的良方。武术的整体论要求对武术的整体文化进行全面的传播,而不是仅仅传播其部分内容。既要关注武术技术,如武术拳械技术、功法,又要关注武德、武术哲学、武术美学等武术文化,以及武术的“文化空间”。

对武术整体传承论的认识是武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着眼整体,才能着眼未来。十分推崇中国文化的李约瑟指出,在提倡整体论科学的同时,应认真思考由帕斯卡提出的原则:不认识整体就不可能认识部分,同样地,不特别地认识各个部分,也不可能认识整体。

2.武术传播的和谐共生论

“共生”首先出现在生物领域,至今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第一个提出“共生”概念的是德国医生、著名真菌学奠基人安东·德里巴(1831—1888年),他在1879年明确提出,共生是不同生物密切生活在一起。1970年,美国生物学家玛格里斯提出了“细胞共生学”,“共生学说”由此盛极一时。“共生”这个概念也随着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发展变化。在现代生态学中,广义的共生是指地球的生态系统—生物圈中,物质和能量在生产者、消耗者、分解者之间的循环转化;狭义的共生是指生物之间的组合状况和利害程度的关系。

“共生”理论同样适用于武术文化。竞技武术与传统武术的发展要“和谐共生”,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这就是武术传播的和谐共生论。胡守均教授认为,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同处于社会之中,两者之间势必相互影响。他指出,科学文化的生产者生活在一定的人文文化背景之中,于是人文文化便通过各种渠道,诸如政治观念、经济意识、思维方式、审美情趣、价值观等影响科学文化的生产;同样,人文文化的生产者也生活在一定的科学文化背景之中,也通过各种渠道影响人文文化的生产。对此,他进一步提出了科学影响人文的机制是“类比—借用”与“联想—借鉴”。他认为,人们可以凭借“类比”,将科学借用于人文领域,也可以凭借“联想”,自由借鉴任何科学,创造人文文化。由于“类比”与“联想”皆非严密的逻辑演绎,因此科学的人文文化释义绝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即不同的人文文化生产者,由于知识结构价值观及视角的差异,对科学做出了不同的人文解释。“共生”一词自诞生后,就为世界各国人文文化研究者所关注。例如,美国芝加哥经验社会学派借用生态学创立了人文区位学,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了“共生与契洽”等。共生的文化解释是多元的,共生的人文文化解释的标准是与社会的实际结合度。武术的和谐共生论,为武术界争论的发展竞技武术还是传统武术的论调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依据,避免了全盘西化与保持传统之争,指出和谐共生才是武术发展的正道。费孝通先生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各美其美”是指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每个文化系统都有自己的美点。从武术的角度讲,竞技武术、传统武术也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是指我之美、你之美、他之美融合在一起,美美交融,而不是相互冲突。竞技武术从一开始就与传统武术有纠缠不清的纷争,其实处理得当,也可以“美美与共”。

(六)武术传播的把关人说

武术传播的把关人就是武术传播者。凡是直接传播武术或是对传播武术具有指导和管理作用的个人和组织都是武术传播者。传播者是传播过程的首要要素,是传播活动的发起人,对武术传播过程尤其是传播的内容起主导作用。本书主要论述武术传播者的类型、特征、权力和责任,并突出传播者对整个武术传播过程和传播效果的作用。

1.武术传播者的类型

(1)按照是否属于政府部门为标准,可以把武术传播者分为官方武术传播者和民间武术传播者。目前官方武术传播者主要是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及各个省市的武术管理中心。官方武术传播者代表国家和政府传播武术,对整个武术在国内外的发展起主导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编创的竞技武术就是官方武术传播者大力推广的武术内容。民间武术传播者是自发形成的,以传播武术、选择传人、使武术拳种得以传播下去为目的,如民间拳师;或者从经济利益出发,如武术馆校,通过传播武术获得经济效益为目的;还有爱好武术,以协会或研究会的形式存在,以研究和传播武术为目的的传播者。官方传播者和民间传播者有较大的不同,官方传播者主要倡导武术中的竞技内容,并以政府的名义向国内外推广;民间传播者在官方传播者的引导下进行,同时传播非竞技武术。

(2)按照传播者是否从属于组织,可以把传播者分为个人传播者和组织传播者。个人传播者广泛存在于我国的民间,他们以收徒或收学生的形式向国内外传播武术。以组织的形式传播武术,具有规模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如武术协会、研究会等武术组织遍布世界各地。一般情况下,城市多以组织的形式传播武术,乡村多以个人的形式传播武术。

官方武术传播者与民间武术传播者在传播的内容、途径、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组织传播与个人传播在传播方式上也存在一些差异。对传播者进行分类,有助于为不同的武术传播者进行定位,并提供有针对性的传播对策,对武术的未来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

2.武术传播者的特征

武术传播者是武术传播活动进行的首要条件。传播者的特征表现为拥有武术技术或具有主导武术发展的能力。拥有武术技术是进行武术传播的先决条件,管理武术、传播武术、主导武术发展的组织管理机构也是武术传播者,如民间武术拳师、国家和地方的武术主管部门等都是武术传播者。武术杂志、电影、图书等媒体的工作人员也属于武术传播者。

3.武术传播者的权力

武术传播者的权力充分体现在“把关”的权力上,这符合传播学的把关人理论,而“把关”主要体现在对传播内容的把关上。在师徒传承中,师傅有权决定对弟子传什么内容和不传什么内容。在官方传播武术时,武术主管部门有权决定传播什么项目和不传播什么项目,发展某项拳种和不发展某项拳种,如对散打、太极推手、短兵器等试点都是由武术主管部门决定的。武术杂志有权力决定登载什么文章和不登载什么文章。武术影视的导演和制片人有权对影视中的武术内容进行取舍等。以上都体现了武术传播者“把关人”的角色和权力。武术传播者的“把关人”权力的认知,可以使传播者产生责任感,以便在进行传播实践中多考虑武术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

4.武术传播者的责任

武术传播者的责任表现为使武术技术与武术文化代代相传。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子项,蕴含着其中的主要内容。这一独具特色的民族项目历经千百年劳动人民的智慧加工,成为现在丰富多彩、博大精深的文化瑰宝。武术之所以被称为文化,其原因之一就是在世界上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中都没有形成这样一个多姿多彩的融文化、艺术、体育于一体的项目。而这一项目又有如此深厚的底蕴,涵盖了哲学、伦理、兵法、美学、舞蹈、戏剧等方面的内容和要素,且如此绚丽多彩、生命力旺盛,虽历经多朝统治阶级的严禁,却依然繁荣于中国民间,以德艺一体的形态传承了数千年。现代的武术传播者仍然担负着对武术的整体文化进行继承与传播的重任,尤其是对武术中的精华内容要保护、传承下去。官方传播者一方面要把“体育化的竞技武术”传播到世界各地,同时要对众多武术拳种流派进行保存、保护、传承,这是中国武术真正的精髓。作为武术的个人传播者,应在现代传播理念的指导下,把有利于武术发展的思想和内容传播下来,并确保技术的完整保留,尤其是各个拳种流派的特色内容与精华部分。武术传播者要在保障武术文化传承的基础上,把武术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以造福于人类,这就是武术传播者的责任。

5.武术传播者进行成功传播的主体因素

武术传播者的主体因素,对传播效果起主要作用,具体可以分为权威性、可信性和熟知性。

权威性是指传播者具有使传播对象相信、听从的力量、威望和地位的特质。权威性越大,传播影响就越大。首先,它表现在权力和地位上,如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就具有权威性。当然,权威性不仅体现在行政权力方面,还体现在专业性上,如个人传播者在资历和威望上的权威性,有社会影响力的武术名家在其影响范围内能够更加有效地传播武术,具有专业特长的武术习练者往往更容易传播本项目的武术,如专门从事形意拳的人在传授形意拳时比不专业的人更有说服力。

可信性也是武术传播者所必须具备的。它建立在一个对传播者的长期认识基础上。无论是官方传播者还是民间传播者,无论是组织传播者还是个人传播者,对传播对象来说,可信度高的就容易被接受。这就是现在有些武术馆校越办越好,而有些武术馆校却在走下坡路的根本原因。青少年在武术馆校不能实现“文武双全”的教育效果是使家长放弃让孩子学武的重要原因,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只靠虚假宣传是不能持久的。可见,传播者必须遵守诚信的传播原则。

熟知性与其说是主体因素,不如说是一个传播技巧。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使广大武术爱好者能够知道什么是成功传播的重要因素。为人所熟知的武术学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去求学。例如2007年,河南最大的武术学校人数已经超过两万人,而有的武术学校只有几十个人。一些武术馆校为了提高人们的熟知程度,在各类武术比赛时购买冠名权。需要指出的是,熟知是建立在真实、实力的基础之上的。无论是个人传播者还是组织传播者,使传播对象熟知对形成良好的传播效果都是十分重要的。

6.武术传播者的借“名”传播策略

通过研究武术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借用“名”事物进行传播是一个常用的传播策略。历史上,武术界的各门各派都喜欢在本门树立一个武林高手,以此来促进本门的传播。或者,假借一个历史名人作为本门拳术的创始人,如张三丰是武当拳的创始人、达摩是少林拳的创始人、赵匡胤是红拳的创始人等,都是借着“名”人来传播武术的。还有借着“名”拳来传播的,如少林拳成名之后,部分拳种也融入少林拳体系中去,遍布全国的以“少林”作为武术馆校名称中的词语无不是借“少林”之名。现在,武术界经常引用的“太极拳好”题词,也是借用名人的传播效应。以“名”传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恰当地借“名”来传播武术是一个重要的传播策略。

7.武术传播者的典型代表—武术名家

武术习练者遍布全球,其中的武术名人、专家均可称为武术名家。武术名家是客观存在的,并对所属区域的武术传播起着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这些武术名家的作用,能够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发挥武术名家的作用,需要由主管部门进行引导,可建立网络,让他们为传播武术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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