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构建我国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构建我国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出现使得世界各国又多了一个相互竞争共进的领域。可以说,建立各国各地区的碳交易市场并使之连接成全球市场已是大势所趋。建立我国国内碳交易市场既是应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压力的需要,也是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中碳金融一体化的需要。

构建我国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我国构建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

第一,是保障我国在国际碳金融领域经济利益的必然要求。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出现使得世界各国又多了一个相互竞争共进的领域。现在国际上碳排放配额、价格等由西方发达国家决定,我国没有碳交易市场,不利于争取碳交易的主动权。如我国不能及时掌握碳市场的交易动态,在合作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从碳交易市场的创建来看,碳交易市场从根本上是一个需求驱动的市场,科学家从理论上测算全球温室气体大气浓度极限值,经济学家来识别不同的减排路径、方法和工具,政治家通过谈判来决定并分配减排配额和减排责任,需求创造了自己的供给。作为目前最大的强制市场和配额市场,EU-ETS市场无疑是减排信用的最大需求源,存在着EU-ETS市场、二级CDM市场和一级CDM市场这样一条市场传递路径,从而也存在着对应的价格传导路径,EUETS的需求波动引起价格波动,进而逐步传递到包括我国的市场在内的其他市场。在这个供需和价格传递过程中,即使作为最大的一级CER供给国,我们也无法主动、充分发挥作用。

从碳交易市场的运作来看,由于我国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还未建立,而省市试点的建立和启动也较晚,进而使得我国国内碳金融相关领域的融资机构和资产管理机构也迟迟不得建立。因此我国在与外国进行项目合作开发时往往由于缺乏国内碳投资相关的咨询以及长期的规划使得谈判常处于劣势地位,定价权与话语权都较为薄弱。不仅只能以合约的形式在一级市场上出售CER,且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碳市场,CER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得不到发展,使得我国没有对CER进行价格发现和预测的参照。相反,如果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则上面所说的一些原因及其导致的问题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少甚至消除。

所以,客观地说,在现阶段,我们不能期望也难以获取碳交易市场中的定价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束手无策,我们可以发挥自己更大的作用,影响市场价格及其变动趋势。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适应这个市场,参与这个市场,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走自己的路,保持独立性,在未来不被其所绑架。目前所要做的,也是所能做的,就是建立起自己的碳交易市场,从而建立国内相关各方参与市场的利益机制,建立国内的价格发现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维护我国的最大经济利益。当然,我国目前的这个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全国统一的碳交易体系将于2016年底至2017年初启动,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碳金融市场在我国将得以发展。届时,我国将拥有自己的碳金融体系以及本国的供需及价格发现和传导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在掌握定价权上有所作为。

第二,建设碳市场是承担减排责任消除减排压力的需要。虽然根据国际气候合作协定在减排责任上的规定,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并不需要承担强制性减排责任,但作为目前全球温室气体第一大排放国,无论是从我国内部的经济发展还是外部环境来说我国都背负着节能减排的压力,并且这种压力伴随着国际政策的不断出台及节能减排在全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大。一些发达国家也开始对我国征收“碳关税”来给我国造成贸易壁垒。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来自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该法案从2020年开始实施。毕竟是从长远来看,碳减排是必然的事情。

面对发达国家的减排压力,也为了践行我国对国际社会的减排承诺,我们必须有所行动。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节能减排更多的是采取“关停并转”、“拉闸限电”这样的行政手段来强制减排,采取向企业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这样的经济手段来补贴减排,尽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产生不少的负面影响,最突出的影响就是成本高、代价大。而包括碳交易在内的市场手段则是公认的成本较低、效益较高的减排手段,可以实现市场减排。从减排责任分解和实现的角度来看,未来排放量的大幅削减是必然的,而企业作为最主要的最终减排责任主体,不可能所有企业同步达到减排要求,必然存在着部分企业超额完成目标,部分企业无法达成目标的情形,这样需要通过碳交易市场来调节供需。同时,通过建立我国国内的碳交易市场,让国内市场的减排信用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或是各国市场之间的互认,即“国内减排,国际互认”,从而使得我国企业能从国内市场上获得减排信用。这不但有助于那些面临减排压力的企业降低减排成本,也有利于创建国内市场的需求,更有利于改善我国在整个碳交易价值链的地位,并争取更多的利益。

第三,建立碳市场是顺应全球碳市场建设大势之举。尽管目的和出发点不同,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各种政治力量都在研究、呼吁建立全球碳交易市场。尽管所处阶段不同,但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已经或是正在成为各国、各地区的一个重要议事日程。全球碳市场的建立不再是一个必要性和可行性的问题,而是一个时间的问题,是一个如何建立的问题。可以说,建立各国各地区的碳交易市场并使之连接成全球市场已是大势所趋。建立我国国内碳交易市场既是应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压力的需要,也是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中碳金融一体化的需要。

第四,建立碳市场是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内在要求。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经济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主要是依靠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的经济发展模式取得的,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付出了较高的代价。从我国的发展现状和发展需要来看,低碳经济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市场机制减少碳排放,把企业的外部成本内在化,是一个可取的方法。根据科斯定理,总量限制下的碳配额交易可以将企业生产时带来的负外部效应内部化为其生产成本,进而促进企业正确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并进行减排技术开发及生产方式转型。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在未来的长期发展,也为全球的节能减排事业做出了贡献。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和国际CDM项目合作数量最多的国家,具有巨大的减排潜力。结合我国国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改善气候环境、实现生态补偿和自然和谐的需要,同时也是顺应国际发展形势、完善碳汇及碳金融体系的需要,更是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www.xing528.com)

第五,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根据已有碳交易市场体系的国家发展经验来看,碳交易体系对其相关领域的发展都具有促进和完善的作用,尤其是在金融领域,随着碳交易市场的不断成熟,碳汇融资项目、碳汇理财产品、碳汇期权期货交易等一系列碳金融产品应运而生,这对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同时我国正在积极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人民币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也会逐步上升,鉴于碳交易市场未来的规模和影响,尽快建立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让人民币成为我国碳市场及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计价货币,不仅有助于我国碳交易的开展与碳市场的建设,长远来看,更是不断提高人民币在碳市场中的地位与作用、使人民币成为自由兑换货币和国际货币的可能途径之一。

2.我国建立具有国际性定价影响力碳市场的可行性

第一,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为碳市场发展奠定了基础。碳金融产品同金融产品相似,同样具有可作为原生产品并产生相应的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属性。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有助于我国碳金融市场能够更快地完善和成熟。碳金融衍生产品能够在一定程度稳定碳金融市场原生产品的价格并且提供价格发现的作用,投资者可以通过对碳金融衍生品及原生产品进行组合以套期保值。不同的投资组合及多样化的碳金融产品带来的盈利空间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市场以赚取利润,由此进一步增大了市场的参与主体数量,有利于更大程度地激发价格机制的运行。

我国的金融业正蓬勃发展,金融衍生品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期货、期权、远期及掉期等金融衍生品市场不断专业化与规范化,并趋于成熟。目前已经有了相应的期货交易所及期权交易所。而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保持着与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接轨。因此,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也为建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我国具有巨大的减排潜力。从当前市场状况来看,我国作为全球CDM项目合作的第一大发展中国家,每年都会在一级市场上为世界供应大量的CER配额。除此之外,我国潜在的碳排放权供应能力也有待开发。目前我国正推动产业生产方式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技术的引入与创新并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的统计,电力煤炭、炼铁、炼钢等18个行业均完成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全国共淘汰电力产能486万千瓦、煤炭2.3亿吨、炼铁2823万吨、炼钢3113万吨、焦炭1853万吨、铁合金262万吨、电石194万吨、电解铝51万吨、铜冶炼76万吨、铅冶炼36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8773万吨、平板玻璃3760万重量箱、造纸547万吨、制革622万标张、印染20.9亿米、化纤11万吨、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3020万千伏安时、稀土11.4万吨(信息来源:工信部能源局公告2015年第69号)。同样来自工信部的规划,在经济“新常态”下,节能标准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我国钢铁、水泥和有色金属等行业还需淘汰超20%落后产能。

第三,国际与国内的碳排放权需求巨大。处于转型中的中国,在近几年里仍然对碳排放有较大需求。目前我国不承担强制减排的责任,但是在事实上是全球的排放大国之一,面临着巨大的减排压力。我国政府已明确宣布,到2030年,单位国内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5年下降60%~65%。由此我们可以预计,未来我国的减排需求将数量巨大。而不管通过何种途径实现,最终的减排目标大部分都将分解落实到企业,企业会承担相应的减排责任,从而产生巨大的碳排放权需求,这将需要并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建立。

国际市场上对碳排放的总体需求非常大,且未来将有大幅增长。2015年12月12日全球近200个国家于巴黎召开了气候大会并签约了《巴黎协议》,各国就加强全球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达成了一致,并提出了致力于将全球平均气温水平控制在不高于工业化前1.5℃,最多不超过2℃的目标。各当局加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努力在21世纪后半期实现全球无温室气体排放的理想状态。根据预测,如果要达到2℃以内的目标,全球在2030年需要减排150亿吨温室气体。根据世界银行预测,2020年全球碳交易总额有望达到3.5万亿美金,有望成为全球第一大能源交易市场。巨大的交易机会和交易需要,为我国建立碳交易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与机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