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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践:建设责任政府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宁波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社会整体情况较好的大城市,在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践的过程中,很多问题都能够从他国政府的改革发展之路上找到答案。

宁波实践:建设责任政府

第四节 宁波市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富有挑战性与创新性的活动,作为一个探索过程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基本原理说明“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注意上文中所提到的问题,努力从制度层面和氛围层面完善宁波市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建设。

一、宁波市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2010年6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时指出,当前,我国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一些地方不坚持依法行政,不严格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会议强调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同时指出,要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的责任,切实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因此,宁波市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注重建立制度与制度制定的有效性、实践性并重

目前,宁波市各地区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但必须明确,建立制度不是为了应付检查与考核,而是应在实践中身体力行。要使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就应切实改变现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内容,做到表与里的一致,制度与实施并重,突出制度的有效性、操作性,坚决克服做表面文章的倾向。不能使制度制定如“繁花似锦”,实行起来如“空中楼阁”、“水中之月”,可望而不可即。

(二)公众参与应注重公开性与效能性、代表性并重

我国因国情与西方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各行业组织发育不完善、不成熟,其公众概念与发达国家也有不同。笔者曾随国务院法制办到西欧等国进行过公众参与立法调研。国外的公众概念,为各个社会阶层、各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涵义,是一个群体概念,而不是我们所说的单个个人的概念。其意见表述主要通过商业金融、产业、行业等协会来进行,政府决策征求民众意见主要是征求上述行业组织意见,并辅以社会其他零星层面意愿。在我国现阶段,公众意见的产生、集中、反映渠道等还存在不完备、不全面等问题,公众意见诉求的代表性、参与性、针对性在当今行政决策的民主体现上都不足。在现阶段,应突出公众参与代表性的选择,不是说有社会公开报名即完成了公众参与过程,应切实搭建能反映大众各个层面利益群体意见的平台,疏通进入决策机制层面的渠道,而不是盲目的、随机的、泛泛的、零星的收集民众意见,需要提前进行科学统筹。切不可使民主程序变成伪程序,使公众参与变成伪命题。(19)

(三)民主程序应注重一般程序与集约程序,集约形式并重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是正确进行科学决策的保证。但由于决策内容涉及对象、利益群体的复杂性,故应在进行一般程序设计的同时,加强针对性、注重程序和形式集约性的设计,以体现公正性、代表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一是征求意见要根据内容确定主体,有的放矢,提高针对性;二是征求公众意见要注重形式,以达到较好效果;三是注重时效。

(四)听取专家意见应注重多方权衡与行政抉择并重

专家是分类型的。不同的决策内容,有不同的专家参与论证,同一方面的专家,意见也是不会一致的。这就要求:一是要建立不同为行政决策服务的专家库;二是要集中各类专家的不同的意见;三是在听取各类专家意见基础上,权衡利弊,结合行政管理经验和现实状况,进行科学的行政抉择。既要采纳专家意见,又不能放弃行政上的主见。

(五)重大涉法事务应注重个案审查与制度建设并重

对重大涉法事务决策的个案审查,一般还是好把握的,现在的问题是,个案处置之后,对其暴露出的个案所反映的有关制度、机制、主体、程序等决策方面的问题,不注意总结归纳,防微杜渐,更不论对面上工作及今后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个案决策审查的附加值难以发挥,以致类似个案容易再次发生,实际工作中事倍功半,而不是事半功倍。

二、借鉴国内国外先进经验,完善宁波市决策体制

从决策理论发展的角度看,西方政府对于行政决策的研究和探索要早于中国,他们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我国虽然与西方国家在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和基本国情上有所差异,但是在政府的行政决策管理方面仍具有一定共性,因此对于一些有效的做法是可以吸取借鉴的。例如有些国家在决策的过程中,不论是静态的决策要素,还是动态的决策运行过程都已步入制度化、法治化阶段。宁波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社会整体情况较好的大城市,在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践的过程中,很多问题都能够从他国政府的改革发展之路上找到答案。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的决策先进经验,宁波市应该进一步完善决策体系,健全决策中枢系统、信息系统、咨询系统、监督系统,科学合理地配置其职能,进一步实现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具体而言要着重研究以下问题。

(一)政府决策发展的基本方向是收缩决策范围

我国在政治体制上和基本国情上与西方发达国家是存在巨大差异,但是在政府管理的初衷和目的上却是一致的,都希望能够切实地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建立一个负责任、高效率的政府。纵观西方多年来的行政体制改革,我们发现西方国家经历了由完全自由放任到对国家干预再到新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西方进行了一场持续20年之久的行政改革运动。其总的实践取向聚焦于政府的核心职能、重大事项的决断职能、财政控制职能、监督评估职能,突出战略决策、领导决策。强调决策的价值,强调以“正确的决策方式”去决断自己的“本分”职责。西方各国政府推行的公共管理职能与权力的社会化改革运动,其目的是要通过各种民营化改革把尽可能多的政府职能推向社会,实现所谓的权力回归,从而缩小政府规模,收缩决策范围,减轻财政负担。

(二)决策与执行分开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为了提高决策的质量与执行的效率,在当代西方行政改革中出现了“掌舵(决策)”与“划桨(执行)”分开的趋势。这种趋势解决了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制度化问题,但没有解决利益集团是职业性利益集团对政策决策的渗透与控制问题。我国不是因为公民参与政府决策过度而导致决策失去对公共利益的关怀,而是因为决策过程不透明、决策主体错位造成的(宋世明、王思武两位教授认为,中国电力、民航、铁路电信等体制改革的决策主体不应该是这些行业的主管部门,而应该是国务院)。政府部门利益驱动、决策与执行高度统一等原因导致了类似问题的发生。我国正处于从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过渡的转型期,应适当引进决策与执行分开的做法,解决决策与执行在部门内高度统一而带来的部门利益固化、执法队伍过多等问题。(20)

(三)着力建设政府综合协调中心

所谓政府综合协调中心,在西方而言就是一个存在于政府内部,又独立于其他政府部门单独存在,对政府各部门的决策起到监督和协调作用,保证政府决策一致性,是决策者保证决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机构。由于在有些政府部门之间,行政决策后的规章等会出现相互矛盾冲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协调监督机构。目前,各国政府为了能够做到统一职能部门的决策,消除因部门之间的权利利益冲突而出现分割行政的现象,纷纷建立起类似于综合协调中心这样的机构。宁波市要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也需要设立一个协调中心,由它负责协调各个职能部门,达到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的目的。

三、建立科学决策保障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顺利实施

(一)进一步完善宁波市现行的行政决策体制

1.正确处理各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其职权和范围

它是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的首要环节。宁波市要正确地处理各级党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避免三者之间的决策权限重叠、决策思路冲突与决策执行相互妨碍等现象发生。同时要保证党的领导地位,人大的最高决策权,以及行政决策执行主体政府的权利和地位。要做好这一点,关键是要把党政职责分开,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党政职责不分、以党代政、以党行政的问题,还要注意下放权力,解决行政、经济、文化组织和群众团体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领导机关和基层权力过分集中于上层领导机关的问题,充分重视和发挥人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权力和作用。

2.完善政府的决策咨询机制

它是避免行政决策失误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完善宁波市的行政决策咨询机制,应该从三方面着手:

第一,完善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是指各级政府制定的关于依靠专家进行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活动,以提高政府决策质量,保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规则体系。目前,许多城市都早已建立了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有的还建立起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如杭州市新成立的决策咨询委员会共分为综合组、经济组、文化组、社会组、政治组、城市组。此外还聘请了包括经济学家吴敬琏作家余秋雨、艺术大师韩美林等著名专家学者为决策咨询顾问。金华市的决策咨询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咨询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这些浙江省内的兄弟城市的做法,为宁波市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有效化提供了重要参考。

第二,完善、加强各级各类行政决策咨询研究机构。一是要扩大决策体制内咨询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的自主权和独立性,从法律上保障其应有的地位;二是要适当扶持、发展民间的决策咨询研究机构,让其充分参与行政决策的过程,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要加速行政决策研究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提高行政决策咨询研究的质量,使之能为宁波市行政决策提供更多、更科学有效的决策意见、建议,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

第三,建立重大决策咨询论证的硬性约束机制。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法制化建设中,全国多数城市都将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化。江西赣州市政府承诺对于重大决策做到“五不决策”: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广泛听取民意或多数群众不拥护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会议集体讨论不决策。湖南长沙市政府搭建“五个平台”,让公众参与政府决策——专题基层调研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通过媒体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和行政决策听证会

宁波市政府对于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在其制定实施前也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并使其制度化。要做到凡是没有经过专家论证的,都不得安排上会讨论,更不得付诸实施。为确保这一点,须尽快出台《宁波市重大政府决策程序规定》或《宁波市重大政府决策专家论证办法》等法律规范,使政府决策有法可依。同时,加强对领导贯彻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将是否遵循专家咨询制度作为决策者的主要考核内容之一。

3.提高行政决策者的素质,实现决策人员群体结构的优化

行政决策者是行政决策的作出者也是行政决策的承担着,其决策素质直接影响到决策的正确性,是决策成败的关键。因此,要做出科学、民主的决策,首先就需要一批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尊重科学,富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的决策者。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上合格业务上过硬,有原则有活力,富于创新开拓进取的高素质的行政决策领导者。具体来说,行政决策领导者必须知识广博、专业精通、思想敏锐、多谋善断、见解独到、开明豁达,否则,就难以有科学决策的判断和选择,更不可能有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产生;智囊团必须以高智能结构为基础,否则就难以有综合创新的思维能力,更无法掌握和运用现代决策技术和方法,向行政决策领导者提供具有科学依据的决策预选方案;信息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文化科学知识广、专业技术精,否则,就不可能及时、准确地向智囊团和行政决策领导者提供多方面的、经过周密调查、加工分析和认真整理的有关信息,作为行政决策的可靠依据。(21)当下,宁波市在提高领导者决策素质方面,主要的任务就是培养人才和提升决策者的服务能力。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贸易谈判代表”制度,提高谈判能力。要建立良好的中介制度。在认真研究政府涉外经济活动的基础上,明确界定政府管理的范围与职权,将一部分职能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要建立政府各部门共用的决策信息平台,形成开放、互动联系紧密的决策系统。要提高政府的信用能力,承诺实现能力。要通过继续精简机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国家赔偿制度实施的力度,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

(二)完善宁波市行政决策信息机制

宁波市现行的行政决策系统中已初步建立了信息系统。近年来,信息系统在宁波市许多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城市轻轨建设、城南经济区的开发中,信息系统做了大量的工作,参与实地考察,搜集、整理、分析了大量的情报信息,为决策制定提供了较为全面、准确、有效、科学的信息,促进了决策的顺利进行。但是,在个别基层政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调查研究实际情况,不重视信息系统的职能和作用,凭经验决策的现象。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决策层不重视信息对科学决策的作用,因此也不重视信息系统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宁波市目前行政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信息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因此,除了要健全宁波市现行行政决策体制,保障信息系统在决策体系中的地位之外,更要加强行政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决策信息系统,最重要的就是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素质,因此必须首先在信息管理人员的录用上进行严格考核;其次应在平时加强对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再次还要增强信息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明确因提供信息失真、失实、失全造成行政决策失败需承担的责任;最后政府还必须尽可能多地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配置现代化的、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行政信息渠道的畅通,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便利条件,为行政决策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推进和完善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参与制度

现代社会中,政府在做出行政决策时所要面对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科技的、军事的等各方面的情况日益复杂。仅凭决策者个人的知识结构、认识水平和经验积累已不能从容应对。而专家往往在特定领域具有研究专长,针对某一问题可以提出科学的建议和意见,他们的参与能很好地弥补政府决策层在知识和认识上的缺陷。所以说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应该有专家的充分参与。

实行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机制,既是政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表现,又是政府追求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体现。为了更好地发挥宁波市行政决策中专家群体的作用,早日完善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设,我们有必要考察和借鉴一下美国在这方面的经验。美国的专家咨询制度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第一,美国的智囊团以研究现实、服务现实、改进政府决策制定为目标,而不做纯粹的学术研究。第二,智囊团的研究人员是由不同领域、不同知识结构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在人员构成上实现多学科性。第三,智囊团从事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具有相对独立性,即使是政府系统内部设置的幕僚机构,它们在从事自己的工作时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不一味听从政府决策者,这一点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咨询的客观性科学性。第四,他们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先进技术手段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五,他们十分重视研究、教学和咨询三位一体的结合,研究人员不仅从事研究、咨询工作,还常常担任大学、研究院校的教学工作,在学校和社会进行各种演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途径发表自己的观点,以扩大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第六,他们对政府决策所发挥的作用是帮助而不是替代,他们不会先入为主,替代政府去做出决策。第七,美国智囊团的研究日益职业化。(22)宁波市的决策机制的建设,可以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宁波市的实际情况,探索出符合自身发展的咨询机制,实现宁波市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建设。

(四)推进宁波市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化

在行政决策的整个过程中,行政决策通常可以分为几个阶段。目前在学界,主要有“八段说”、“六段说”、“四段说”等。这些分类虽然在划分上有所不同,但是其实质都可以概括为四个主要的阶段:第一,问题的出现和目标的确定阶段。这一阶段是行政决策活动的开始,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宁波市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与决策主体的主观意志所存在的差距,从而从实际出发确定具体而明确的目标。第二,方案的考察与草拟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第一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所确定的目标,确定工作思路,对决策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从而制定出多套备选方案。第三,方案的比较与抉择阶段。这一阶段中,决策者要充分权衡各个备选方案的利弊,经过反复探讨,科学论断,最后选择出最具合理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的决策方案。第四,决策的补充调整阶段。一般来说,在这一阶段中,决策已经由执行机关开始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与决策者最初设想的情况不一致的状况,对其进行及时调整与评估就是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

(五)建立宁波市行政决策档案制度

行政决策活动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决策也不是一时的,而是连续的。决策之事,不能说完就完,没有任何记载。因此,需要对行政决策活动建立系统的而不是零碎的历史档案。所有的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都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档案,从行政决策开始的可行性报告、实地调查研究的第一手材料、会议讨论纪要、决策原件、决策执行的跟踪调查反馈信息及总结的经验教训,等等,都要存入档案,以便事后备查。(23)作为一种历史记录,它对后人研究宁波市行政决策的发展历史及重大决策都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可见,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宁波市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www.xing528.com)

目前,在我国建立档案制度已是各级政府所共同采取的措施。作为行政决策的档案,它是由专门的政府机构按照严格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所制定的一些可供查阅考证的文献影像资料。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制度有利于保障行政决策的基础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的决策工作质量。

目前宁波市急需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档案制度。建立宁波市行政决策档案制度需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档案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第二,档案必须集中存放,以供查阅和参考。第三,档案的更新工作必须及时,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第四,要为档案的查阅提供方便而严格的程序,既不能为档案的查阅人为设置障碍,同时也要防止重要机密泄露等。

四、营造民主决策氛围,提高民主决策参与度

(一)政府在行政决策中要切实地建立起民主制度

1.行政决策者树立民主决策的意识和作风

现代行政决策理论的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科学性原则,另一个是民主化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决策者要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符合科学的决策原理,做出主客观相统一的决策。民主性原则要求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广开言路、拓宽思路、尊重实践、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智慧,减少决策的个人色彩、感情色彩和经验色彩。因此,决策者要树立民主决策的意识和作风,这是行政决策民主化实现的主观因素。只有这样,行政决策者所做出的行政决策才能正确地反映决策对象的客观规律,才能真正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2.行政决策集体内部实行民主

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仅仅依靠尊重外界的意见和建议来实现决策的民主化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知道,科学的决策机制包括决策中枢机构、决策信息机构、决策咨询机构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等。作为决策系统的中心系统——决策中枢机构,它的民主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整个决策过程的民主程度。因此,在决策中枢机构中,决策者在决策的过程中不能搞“一言堂”、“家长制”和“个人说了算”,更不能将个人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用个人意见代替集体智慧,用经验领导代替科学决策。而是要按照民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决策中枢机构中每一个成员的聪明才智,做到集思广益、群议群决策,争取实现决策的最优化,使决策的产生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二)重视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方式和途径

1.完善宁波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行政决策过程的相关制度

参与的前提在于了解,为了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行政决策的权利,市委、市政府首先应该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被侵犯。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等,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直接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来。所谓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做出正确决策,需要充分了解社会情况,倾听民众意见、建议,因而建立让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的途径和渠道的制度;所谓社会公示制度,是指政府在做出关系民众利益的各项重大决议、决定之前,将所拟决议、决定的内容、事项、依据等情况通过各种新闻传播渠道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解答群众疑惑,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所谓社会听证制度,是指政府在制定各项社会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做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定之前,组织相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听证会,让各方面意见、建议都得到充分表达,以此作为政府最后制定规章制度、决议、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的制度。(24)这些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可以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政府的信息对公众公开,有利于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建设;另一方面,决策是由人民群众参与制定的,是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智慧、反映了民意、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决策,这符合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评价标准,是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体现。

近几年来,宁波市各级政府正努力开辟和利用各种现代新闻传播渠道,推行政务公开,建设信息畅通工程,努力做到广开言路、广开思路,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行政决策事项,如推行电子政府,开设市长电话、市长信箱等等。这些举措为决策者与人民群众之间搭建起了一座重要的沟通桥梁,它将群众的真知灼见、谏言献策及时准确地、畅通无阻地反映上来,使决策者更加清晰准确地倾听人民的心声。接下来宁波市的工作就是进一步完善与人民参与行政决策的相关制度,为人民参与行政决策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2.完善人民群众间接参与决策的机制

宁波市辖区面积大、人口众多,这在客观上就决定了对于政府的决定,人人都参与事事决策是不现实的。虽然我们不能每个人都完全直接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来,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可以间接参与行政决策的道路,那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可以通过竞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直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为传送到决策层,从而影响决策的制定。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可以扩大行政决策的参与、审议和监督,来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利。但是目前,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一些技术操作环节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改进和完善。在这一点上可以充分借鉴杭州和成都等地的先进经验,通过进一步完善人大、政协制度,保证其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实现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从而推动宁波市的行政决策事业向着科学化、民主化方向迈进。

3.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

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过程,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来保障实施。为了提高宁波市各级政府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就必须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有效的决策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机制,从目前宁波市行政决策情况来看:第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决策监督机制,如政务公开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对行政决策领导者是否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决策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第二,要规范行政决策领导者的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该集体讨论的,要严格按程序按原则集体表决,避免少数人越权处理重大问题,搞少数人说了算;该分工负责的,要职责权限明确,责任到人,避免事无巨细,都推给集体讨论,搞形式上的集体领导,实际上无人负责。第三,完善考核办法,推行行政决策失误责任制。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缺乏责任制的决策制度是不健全的。通过这样的方式,既提高了决策主体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决策与评判决策中来,进一步增强了其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宁波市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的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

【注释】

(1)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71页。

(2)陈兆德:《行政管理学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第149页。

(3)陈振明:《政策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1页。

(4)彭逢铭:《科学发展观下的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基本要求》,《科技信息》2007年第32期,第434—437页。

(5)李文涛、任玮玲:《试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经营管理者》2009年第5期,第304—306页。

(6)《十五大以来的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4页。

(7)《十五大以来的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78页。

(8)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青年报》2002年11月18日。

(9)夏继勇:《论我国行政决策民主机制的形成和发展》,2004年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0)许宗衡:《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建设责任政府》,《求是》2007年第20期,第12—16页。

(11)宁波市江北区法制办:《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江北政府网,http://www.nbjiangbei.gov.cn/art/2011/6/2/。

(12)纪德新:《电子政务优化行政决策过程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分析》,2011年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3)鄢自强:《中国政府决策的现状及对策探讨》,2004年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4)李艳红、薛明:《行政决策失误中的领导责任问题》,《行政与法》2004年第8期,第1—3页。

(15)刘妍:《建立政府部门领导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成都行政学院院报》2004年第5期,第9—13页。

(16)刘雪明:《政策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问题研究》,《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第28—31页。

(17)何永红:《宁波市政府决策咨询机制建设的实证研究》,《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年第4期,第26—31页。

(18)陈芹:《我国行政决策监督机制的缺陷及对策分析》,2010年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9)程利民:《对现阶段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若干思考》,安徽人民政府法制办网,2010年10月。

(20)鄢自强:《中国政府决策的现状及对策探讨》,2004年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1)王承云:《当前我国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第5—8页。

(22)李成智:《公共决策》,团结出版社2000年版,第45页。

(23)刘嘉林、游国经:《行政决策读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年版,第115—121页。

(24)荣仕星:《论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制度建立》,《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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