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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宁馨与落霞的讨论引发的对守护语林的探讨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宁馨”“落霞”的解释引起的讨论“宁馨”“落霞”正解闲斋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由闭关锁国转向改革开放,加上极左条件下的道德沦丧等等消极因素,文化领域的浮躁风吹得相当厉害。但他所引的《懒真子》明明说“宁馨”“犹言恁地也”;“恁地”就是白话中的“这样”,也可释为“这样的”。

解释宁馨与落霞的讨论引发的对守护语林的探讨

由“宁馨”“落霞”的解释引起的讨论

“宁馨”“落霞”正解

闲 斋

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由闭关锁国转向改革开放,加上极左条件下的道德沦丧等等消极因素,文化领域的浮躁风吹得相当厉害。迎合“卖点”急于求成的粗制滥造的跟风之作,百花齐放的炒作吹捧,使一些硬伤处处的劣品招摇过市。光是电视剧屏幕上的错别字和剧中人“我府上”、“你家父”之类的贻笑大方,就使人不得不边看边大摇其头。苛刻点说,可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

为什么不静下心来读点书、查一查史书和字典?

一位声称要捞到若干万版税为目标的自称“名人”者,据说他的大作在某处是供中学生作分辨错别字的教材。其中有名的是“宁馨的氛围”一句。用宁馨来形容“氛围”,起码有两错。宁馨二字,出于“宁馨儿”一词,是对孩子的形容词。宋马永卿《懒真子》云:此词出自山涛,他见王衍曰:“何物老妪,生宁馨儿”。其二,宁馨即使在这里,也不是一个类于“乖乖”、“宝贝”之类的褒词。“宁作去声,馨音亨,今南人尚言之,犹言恁地也。前宋废帝悖逆,太后怒语侍者曰:‘将刀来剖我腹,那得生宁馨儿!’”(均见马永卿书)山涛接着对王衍的评价是:“误天下苍生者,未必非此人也。”可见以论人准确被肯定的山涛在这里用的“宁馨儿”也是贬义。

以前一直想当然地以为《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中的“落霞”是“云霞”之“霞”,偶读杂书,才知道“落霞”指的是飞蛾,“鹜”乃野鸭。野鸭飞逐蛾虫食之,所以“齐飞”。云霞是飞不起来的。

仅仅这些小地方,就有那么多未知数,遑论广征博引史料的文史随笔散文了,因此,我很喜欢读吴小如先生那些纠正语文谬误的文字。他使我长见识。窃以为,出了差错,有了硬伤,难以避免。重要的是知错就改,最好还感谢指出错误的人,不要一触即跳,恃“名”斥对方为“苍蝇”、“放屁”等等,而是挤时间读点书,不要让自己成为名利的工具。相反,硬要将“宁馨”进行到底,未免让人觉得幼稚可笑。近见有人以“约定俗成,将错就错”,论证用“宁馨儿”称自己所爱的女人(未说明用“宁馨”形容“氛围”与此有何差异)“是个不错的尝试”,谴责指出错误的人“像逮到一个有把的烧饼那样,大张挞伐,一脸幸灾乐祸,夜里做梦都笑出声来”,不禁使人想到一个惯用的词:“同病相怜”。

(原载2003年9月26日《文汇报·笔会》)

金按:10月19日,复旦大学章培恒教授在《文汇报·笔会》上发表了一篇三千字的长文《恐非正解》,对闲斋先生的《“宁馨”、“落霞”正解》一文进行全面的批驳,同时也借机为余秋雨先生误用“致仕”的问题作了强词夺理的辩护。现将章文的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恐非正解

章培恒

……首先,所谓“宁馨二字,出于‘宁馨儿’一词”,这就是违背常识之谈。《说文》:“宁,愿词也”,“馨,香之远闻也。”可见宁、馨二字至迟到秦代已有;而根据现有文献,“宁馨儿”一词最早见于晋代,怎能说秦代已有的“宁馨二字”,“出于”晋代的“‘宁馨儿’一词?”

其次,即使把“宁馨”二字搭配起来始于“宁馨儿”,但前人把某两个字搭配起来在这种意义上使用,后人把同样的两个字搭配起来在另一种意义——甚至在相反的意义——上使用,只要不违背词义,也无所不可。这样的例子,真是举不胜举;但行文至此,却非举不可了。那就举两个吧。

先举一个古老而来头大的。《尚书·泰誓》:“予有乱臣十人。”孔颖达正义》:“《释诂》云:‘乱,治也。’”这里的“乱臣”乃是能把天下治理好的贤臣。然而,《孟子》却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那可是把“乱臣”作为违反臣道之人来看待了,与《泰誓》中的“乱臣”的意义恰恰相反。因为在词义上,乱既可释为“治”,也可释为通常意义上的乱(“乱”字左边的开头是用手整理一团乱掉了的丝,故可从正、反两个意义来理解);“乱臣”的这两种用法全都符合词义。从古到今,还没有一个人昏愦到说“孟子连‘乱臣’出于《泰誓》、为‘治臣’之意都不知道,却胡说什么‘乱臣贼子惧’”。再举一个即景的例子……把“武林”作为地名(指杭州)则始于唐初。其地本称虎林,因唐朝皇帝的祖先中有以“虎”为名的,为了避讳,就把“虎林”改称为武林了……

由此可见,只要不违背词义,对同样的两个字,前人可以在这种意义上使用,后人完全有权利在另一种意义上使用。所以,不但将“宁馨”作宁静、馨香之意来使用的“宁馨的氛围”没有什么错,连余秋雨先生颇为某些人所诟病的把“致仕”作为到达仕途的意义来使用,也绝不是所谓连“致仕”的意思都不懂。《说文》:“致,送诣也。”也即送到之意。从“送”的这一层意义来引伸,可以释为送还;从“到”的这一层意义来引伸,可以释为到达。所以,在古书中,有时把“致”作为归还的意义用,有时又作为到达的意义用。前者如《国语·晋语》的“余将致政焉”;“致仕”之语即源于此。后者如《仪礼·聘礼》的“卿致馆”、《论语·子张》的“丧致乎哀而止”、《庄子·外物》的“而垫之致黄泉”,“致”皆为“至”之意。既然如此,余秋雨先生将“致仕”用作到达仕途之意,有何不可?这与孟子的不遵以“乱臣”作治臣的传统用法,却将“乱臣”作为逆乱之臣来使用,不正如出一辙?当然,读者可以接受这种用法,也可以不接受,甚或说他“哗众取宠”;这是读者的自由。但如说“余秋雨连‘致仕’是什么意思都不懂”,那却必须举出确切证据来,否则就是对余秋雨的诬陷。可悲的是:时至今日,对作家作这种无端的攻击乃至诬陷,不但用不到负什么责任,却反而可以在媒体的炒作下,一夜之间名传遐迩。

第三,闲斋先生自己对“宁馨儿”的解释极为可笑。他认为不但宋废帝的母亲所说的“宁馨儿”是贬义词,连山涛之称王衍为“宁馨儿”也是作贬义词用的;换言之,“宁馨”只能用于贬义。但他所引的《懒真子》明明说“宁馨”“犹言恁地也”;“恁地”就是白话中的“这样”,也可释为“这样的”。难道“这样”、“这样的”是只能用于贬义的吗?可见他虽在引《懒真子》,却连《懒真子》的“犹言恁地也”的话也没有弄懂。至于山涛之评王衍,见于《晋书·王戎传》附《王衍传》:“(衍)神情明秀,风姿详雅。总角尝造山涛,涛嗟叹良久。既去,目而送之,曰:‘何物老妪,生宁馨儿,然误天下苍生者,未必非此人也。’”此处的“宁馨儿”倘为贬义词,则其下径接“误天下苍生者,未必非此人也”即可,怎会于其间加一个表示意义转折的“然”字?这样一加,岂非山涛连话都说不通顺了?或者《晋书》此传的作者也早就跟现代的某些作家一样,是个连文章也写不通的家伙!

闲斋先生除了对“宁馨”作了如上的“正解”以外,不知是为了表示古文的不易理解抑或为了显示自己的渊博,又扯到了王勃《滕王阁序》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说是根据“杂书”,此处“落霞”乃是“飞蛾”,上句写“野鸭飞逐蛾虫食之,所以‘齐飞’。云霞是飞不起来的”。然而,“秋水共长天一色”是何等壮阔的气象,配以一只野鸭在啄食飞蛾这样的凡俗事件,岂非佛头著粪?要知文学创作须凭藉想象,古人虽未发现光速之迅疾,却早就在使用“飞光”一词——沈约的《宿东园》诗就有“飞光忽我遒”之句,江淹《别赋》也说过“月上轩而飞光”(或以为后一句的“飞光”指月光照射,恐怕不确,当指月光飞驰;意为月刚上轩,很快就要消失)。霞乃是出现于天空或云层上的彩光;光既能飞,霞岂不能飞乎?所以,“落霞”句是说,在晚霞飞逝之际,孤鹜仍在不停地奋飞;再接以下句,整个景色遂于壮丽中见悲凉,而此二句也就成为千古绝调。“杂书”之以“落霞”为飞蛾,不过是不解文艺者的妄说,不料闲斋先生却奉为金科玉律。至于闲斋先生把“云”也看作“飞不起来”之物,则似乎连刘邦的《大风歌》也没有读过,那里早就说过“大风起兮云飞扬”。

(原载2003年10月19日《文汇报·笔会》)

正解、误解和歪解

金文明

章培恒教授发表在10月19日《笔会》上的《恐非正解》一文,对“致仕”的用法引经据典,提出了自己的“正解”,同时以不点名的方式批评我“诬陷”了余秋雨先生,还“在媒体的炒作下,一夜之间名传遐迩”。

许多人读了这篇文章,都认为章培恒对我的指责,带有明显的情绪化色彩。我批评余秋雨用错了“致仕”,纯属学术问题,连余先生本人都没有说我“诬陷”,怎么会有劳章教授越俎代庖来给我上纲上线呢?至于“一夜之间名传遐迩”的嘲讽,就更有点近乎无聊了。讨论什么是词语的正解,用得着放这样的冷箭吗!

众所周知,“致仕”的正解是“辞官退休”。它始见于先秦典籍《公羊传·宣公元年》:“退而致仕。”汉何休注:“致仕,还禄位于君。”还禄位于君,就是辞官。此义沿用了两千多年,从来没有其他解释,可见已约定俗成。约定俗成的词义,具有公认性,怎么能由哪个人想变就变呢?余秋雨在1998年出版的《山居笔记》中,破天荒地把“致仕”当作“到达仕途”来使用,显然是一种误解。我对他的批评,就是要用正解去否定他的误解,防止谬种流传,贻误读者。

章教授为余秋雨辩护说:“余秋雨先生将‘致仕’用作到达仕途之意,有何不可?”然而他自己却在《中国文学史·元代文学》一章中写道:萨都剌“晚年致仕,寓居杭州”(下册第107页)。这里的“致仕”不明明是辞官退休吗?既然你自己按照正确的词义去使用,为什么偏要为别人的误解辩护呢?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显然是违背常理的。无怪有位语言学家评论说:“不懂乱用,是谓误解,可以原谅;而明知其故,还要用歪理来强辩,这就是缺乏文德的歪解了。歪解的结果,必然导致别人以讹传讹,引起社会用语的混乱。作为一个知名的学者,怎么可以这样做呢!”

章教授的考证方法,基本上用的是“拆字重组法”:先把“致仕”分拆开来,再将“致”的“归还”义项换成“到达”,然后重新组装,便得出了“到达仕途”的新义。这种违背语言实践的拆字戏法,在学者眼里看来是不值一驳的,但缺乏传统文化和古汉语知识的人却会受骗上当。为了证明自己歪解的合理性,章教授还举出“宁馨”“乱臣”两个例子来帮衬。关于“宁馨”一词的误用,《咬文嚼字》1995年第6期已经载文加以评析,读者自可参阅,我就不再赘述了。这里只谈“乱臣”。

章教授认为,“乱臣”的“乱”,一般“可释为通常意义上的‘乱’”(如“作乱”、“混乱”等,含贬意),但又有“治”义。他说:

《尚书·泰誓》:“予(周武王)有乱臣十人。”孔颖达《正义》:“《释诂》云:‘乱,治也。’”这里的“乱臣”乃是把天下治理好的贤臣。然而,《孟子》却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那可是把“乱臣”作为违反臣道之人来看待了,与《泰誓》中的“乱臣”意义恰恰相反。……“乱臣”这两种用法都符合词义。

如果仅就以上所举的《泰誓》和《孟子》两例来看,章教授的说法当然没错。但在《恐非正解》中,他是想用“乱臣”的例子,来为余秋雨误解“致仕”作辩护的,那就显得站不住脚了。因为他不懂得,古汉语词义的引申和转换,是受到语言运用和发展的实践制约的,不能违反约定俗成的原则。(www.xing528.com)

据查考,“乱”字的“治”义,在古代文献中,使用的范围很小,时间也不长。秦汉以前主要的儒家经典,用作“治”义的“乱”,只出现在《尚书》中,一共才18处。由于同字反训在语文实践中极易引起误解,造成人们思想交流上的障碍,因此秦汉以后,除直接引用《尚书》原文外,“乱”字基本上不再用来表示“治”义了。这个结果,是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已经不可逆转。如果按照章教授的观点,“‘乱臣’的这两种用法全都符合词义”,可以不受时代的限制,那么,你就不妨去实践一下,把党中央提出的“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改成“以法乱国”、“以德乱国”,再搬出《释诂》云“乱,治也”的法宝来作证,看看全国人民将会对这种荒谬的歪解作出什么样的回应!

下面再来谈谈《恐非正解》中一个比较隐蔽的文史差错。按其性质,属于误解而不算歪解。

章教授在谈到杭州的别名武林时写道:

把“武林”作为地名(指今杭州)则始于唐初。其地本称虎林,因唐朝皇帝的祖先中有以“虎”为名的,为了避讳。就把“虎林”改成为武林了。

据《旧唐书》记载,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叫李虎,在唐朝建立以后被追尊为景皇帝,庙号太祖。因此,唐初几部官修的史书和民间的著作,遇到“虎”字必须避讳,但避改的情况并不一致,大多将“虎”改为“武”字。例如:晋尚书令王彪之字叔虎,南齐雍州刺史曹虎,北齐侍中张彫虎,唐代修撰的《晋书》、《南史》和《北史》,均将“虎”字避改作“武”。

也有改用其他近义的字或缺字的。例如:陈新州刺史区白虎,《陈书》避改作“区白兽”;北魏廷尉监张虎,《北史》避改作“张彪”。

北魏著作佐郎许赤虎,同样一部《北史》,在《魏本纪三》中避改作“许赤武”,而在《刘休宾传》中则避改作“许赤彪”。

隋庐州总管韩擒虎,《隋书·五行志上》说他“本名擒兽”,“虎”字被避改作“兽”,但到了《隋书》和《北史》本传中,却称他为“韩擒”和“韩禽”,连“虎”字也干脆略去了。

章教授说“武林”之名是由“虎林”避改而来的,属于上述避讳法中的一种。他的说法来自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乙集“武林”:

武林本曰虎林,唐避帝讳,故曰武林,如以“元虎”为“元武”之类。

章教授可能野史笔记看得较多,但却疏于考证。对于上述简短的记载,他一看就相信,一信就照搬,结果上了叶绍翁的大当。

其实,武林本为山名,它与虎林是两座不同的山。其名称早在汉代就已见诸文献了。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会稽郡”下写道:

县二十六:……钱唐,西部都尉治。武林山,武林水所出,东入海。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渐江水》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钱唐故县〕县有武林山,武林水所出也。阚■云:山出钱水,东入海。

钱唐作为县名,始置于秦,治所在今浙江杭州市灵隐山麓。清代学者全祖望说:“武林山即灵隐山。”赵一清说:“武林水即钱水,今杭人所谓西湖者是也。”可见“武林”之名是跟杭州的山水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将“武林”作为杭州的别称,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既然从汉代起,直到南北朝时期,早已有了“武林”的名称,怎么还要等到唐代初年通过将“虎林”避讳改字以后才出世呢?了解了上述史料,章教授所谓的“正解”,就难免要使人感到滑稽了。

其实,对于《四朝闻见录》的谬说,古代的学者早已作了否定和辩驳。明末清初著名史地学家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卷九十“浙江仁和县(治今杭州市)”下写道:

灵隐山,府西十二里,本名武林山。相传汉时钱塘县盖治于山麓。晋咸和中改今名。

这里,顾祖禹只说灵隐山“本名武林山”,只字未提“武林”以前尝有“虎林”之称,足证他对叶绍翁的无稽之谈是否定和排斥的。后来,嵇曾筠等在《浙江通志》中更对此作了直接的驳斥。其卷九“虎林山”注引《虎林山记》云:

钱氏有国(指五代时之吴越国)时,山在城外,异虎出焉,故名虎林……叶绍翁《四朝闻见录》谓虎林即灵隐山,因避唐讳改为武林者,非。《汉志》明载武林山为武林水所出,安有避唐讳之说?虎林、武林原有二山,未可混为一也。

《读史方舆纪要》和《浙江通志》不是什么僻书,复旦大学图书馆肯定都有,章教授不去找来翻一翻,就说一不二地把宋人的谬论作为依据拿来教训和批评别人,实在太轻率了。这跟他20多年前撰写《洪昇年谱》时认真踏实的治学态度和作风相比,显然后退了一大步。

(原载2004年1月7日《文汇报·笔会》,发表时应该栏目负责人要求,压缩至2000字左右。现在按原稿全文收入。)

“宁馨”“致仕”并无别解

吴小如

拜读章培恒先生在2003年10月19日“笔会”版发表的大作《恐非正解》,感到章培恒先生这样的大学问家竟为几个古汉语中的习用语词写文章以正视听,真是值得钦佩。但章培恒先生文中认为“宁馨”一词可以分开来讲成宁静、馨香,并认为余秋雨把“致仕”一词讲成“到达仕途”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则窃以为不可。我担心的是,这样随心所欲地解释古代语词,则不学无术者可以凭主观臆断任意解读古书,使后来人无所适从,莫衷一是,从而使文化滑坡现象更不知伊于胡底了。培恒先生所举“乱臣”与“武林”二例,似不足为写出“宁馨的氛围”这样句子的作家和鼎鼎大名的余秋雨开脱也。

先说“宁馨”,这本是一个象声词,是把魏晋时方音用这两字描述出来记载于文字的。其本义既无宁静意,又无芳香意,它只是一个所谓连绵词,是不应拆开来用,更不允许拆开来讲的。这种象声复音词不止一个,《史记·陈涉世家》里的“夥颐”也是象声复音词。如果把它讲成“一大堆面颊和下巴”,恐怕培恒先生也不会同意吧。为了保持汉语的健康和纯洁,我不主张把古汉语中已定型的词语随意以今义改作别解。

再说“致仕”。正如培恒先生所引述,这个词与《晋语》中“致政”的“致”用法是一样的,而且“致仕”一词,用了已近两千年(《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退而致仕”。何休《解诂》:“致仕,还禄位于君。”)余秋雨知不知道这个出处是他的事,但只凭他一句话就把这个词语改变了讲法,恐怕不符合约定俗成的通例。何况约定俗成也要有个界限,不能把一切讹舛错误的东西都用这块“约定俗成”的挡箭牌搪塞了之。至于说“致”有送达的意思,便可以把“致仕”讲成到达仕途,那么《荀子·致士》篇的“致士”乃招致贤士之意,岂能因此便把“致仕”讲成招揽官员乎?总之,一词一语虽属细故末节,总要有个规矩准绳可循,不能太主观随意。培恒先生乃国际知名学者,发表言论一言九鼎,窃以为不宜予某些不学无术之徒以可乘之机,故略陈鄙见如上。……

(原载2004年第2期《文史知识》,文题为《榷疑随笔三则》,此处选录其第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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