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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表述的文学》:东吴大学与黄人的合作

时间:2024-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晚清,“中学”与“西学”的对峙与冲突体现了不同的国家观念、民族意识、文化立场。只不过,这种文化殖民的企图被西方现代教育体制和知识体系的复制所遮掩,与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同时产生的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就是他为中国第一所教会大学——东吴大学所编写的教科书。在这些学校中,教会建立的大学有14所,其中包括兴办最早并诞生了中国最早的中国文学史的教会私立大学——东吴大学。

《被表述的文学》:东吴大学与黄人的合作

晚清,“中学”与“西学”的对峙与冲突体现了不同的国家观念、民族意识、文化立场。“西学东渐”是一种无法逆转的文化发展趋势,“中体西用”只不过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调适手段。其中,西方教会在中国不遗余力兴办的教会学校既是“西学东渐”的重要行动之一,又是与军事侵略相配合的文化殖民策略。只不过,这种文化殖民的企图被西方现代教育体制和知识体系的复制所遮掩,与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同时产生的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就是他为中国第一所教会大学——东吴大学所编写的教科书。

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洋学堂”进入中国并迅速在中国现代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中占据重要位置。1839年,基督教传教士在澳门开设了中国第一所教会学校“马礼逊学堂”。1884年,英国传教士在宁波开办了历史上有名的“徐汇公学”。此后,西方传教士陆续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城市及香港、澳门等地区开办西式学校。到1860年,教会学校总数约为50所。20世纪初到20年代,教会学校发展进入鼎盛时期。1920年,教会学校已达13000多所,在校生总数达35万多名。当时中国的官立学校共有57267所,在校生约163万名。国立官办学校与教会学校的比例是5∶1。在这些学校中,教会建立的大学有14所,其中包括兴办最早并诞生了中国最早的中国文学史的教会私立大学——东吴大学。

教会学校对中国现代教育的影响,在中国20世纪不同历史时期有过不同评价。从表面上看,教会学校的意图:一是传播基督教教义,二是传播现代科学技术与科学知识。但是,还应该看到其“传教士是以传播基督教和用西方基督教文化改造中国为其使命”[45]的真正意图。正如东吴大学校长林乐知所说:“传教士们被召集起来去从事教导这个民族的伟大工作。”[46]传教士们甚至更直接地说:“倘若让富有和聪明的中国人先得到上帝之道,再让他们去广泛地宣传福音,我们岂不是可以少花人力物力,而在中国人当中无止境地发挥力量和影响吗?”[47]对教会在中国创办教会学校的真实目的,19世纪末来华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rthur Smith)讲得更加简明透彻,他说:“我认为,从长远的观点看,英语国家的人民所从事的传教事业,所带给他们的效果必定是和平征服世界——不是政治上的支配,而是在商业和制造业,在文学、科学、哲学艺术、教育、道德、宗教上的支配,并在未来的世代里将在这一切生活领域里取回收益,其发展将比目前的估计更为远大。”[48]为此,西方传教士一方面宣扬西方文化先进于中国文化的观念,一方面又创造出中国文化“西来说”,试图颠覆中国文化传统,企图用“上帝”替代大部分中国人心中的“黄帝”,使中国人由“炎黄子孙”变成“上帝的孩子”,从而将中国文化的源头嫁接到西方文化。例如,1870年英国传教士艾约瑟在《教会新报》上发表《稽古集解》,提出中西文化同源。1891年,艾约瑟又作《论皇帝》明确提出“中学西源说”,他说:“中土各国皆有吉凶相应之星,占之,以测国中后日所有吉凶之事,而此事实,先见于巴比伦古书。”“阅《旧约·但以利书》二章,所设之官分巫觋、太史、博士,与中土分立公孤六官相似,可知中国古时与西国成俗自相通,而从西方以至中国为无疑义,明也。”[49]甚至在20世纪20—30年代,瑞典地质学家、考古学家安特生(J.G.Anderesson)依据仰韶文化彩陶艺术的某些图案与西方某些新石器文化中的彩陶风格有相似之处,断言仰韶文化是从西方传播而来,首先开化于中国的新疆,然后东移于发达的中原地区的假说,也曾给当时的教会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西方传教士们低估了历经数千年构造、积淀所形成的中国文化谱系的超稳定结构力量,也低估了扎根于农耕文明土壤,而后又融合多种民族文化,并且具有根深蒂固的文化认同的中国文化精神的生命根性。共同的始祖(炎黄)认同、文化(儒学)认同、语言(汉语)认同,已经使以汉族文化为精粹的中华文化成为东方文化的标志性文化,并且形成了与西方文化的本质对立。因此,“西来说”根本无法改变中国人固有的文明认同和文化观念,也无法调和西方与中国的二元对立。

对大多数中国人而言,选择教会学校,主要是因为其传播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吸引。在这种情况下,利用中国人急于学习西方现代先进科学技术和科学知识的迫切心理,以西方现代科学知识传授作为载体,在传授西方现代科学知识的同时,用统一的基督精神建立对“上帝”的共同认同,用所谓的“大同”世界,回避“西方”与“中国”的对立、冲突,将一切殖民企图都隐藏在西方文化的中国本土化改造的表象之下,就成为教会苦心孤诣的不二选择。所以,孙乐文教导传教士们:教会学校与政府体制的关系是传教性的,所以教会学校应当尽可能少地带有外国特征,而尽可能多地带有中国特色。我们到这里来不是为了建立一种外国的教育制度——一种将在很大程度上使年轻中国殖民地化的制度——而是去帮助建立中国的制度——一种将使中国学生保持完整的中国特色的制度。从外国引进新学是必要的,但是在获得新学时使中国人外国化或者在课程纪律强调方面带有鲜明的外国印记是不必要的。新学是来启蒙、加强,来为生活和实用做准备的,而不是来对抗任何种族或民族性。现在我们这些人决不能忘记中国不是美国或英国,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来的教育制度必须符合这个民族的民族性。[50]消除彼此敏感的“中国”与“西方”,淡化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冲突、回避两种不同国家制度的差别,是教会学校立足的成功策略。在此,认为教会学校是专门为处于传统国家制度下的中国送来他们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以及现代性观念,不仅是幼稚的,也是错误的,戊戌变法中西方势力的阻挠与干扰就是很好的例子。因为,中国的觉醒与强大,不仅会粉碎西方列强划分中国领土和资源的美梦,还会使自己的话语霸权受到威胁,这是中国一百多年来的历史和不争的现实。

通过东吴大学在美国田纳西州的注册文件,我们看到,东吴大学的办学宗旨是:“获取、接收、持有、投资和使用金钱、基金和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中华帝国的江苏省永久性地创建并开办一所大学及其附属之学院,在监理会主持下、按照监理会所批准和认可的传教规范经营。”在这份文件的董事会章程细则第三款中,也十分明确地指出,董事会有下述权利:在苏州建立一所“东吴大学”。这所大学包括三个系科:一为文学系,目的在于“为中国的年轻人提供按西方标准的全面彻底的大学教育”。二为神学系,目的在于“培养传教工作的完全合格的学生”。三为医学系,目的在于“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医学和外科的理论与实践能力”。此外,董事会还可以设立诸如法学、工程学等认为适宜的其他系科。[51]虽然我们现在无法获悉其“传教范围”,但“在监理会的主持下、按照监理会批准和认可”的文字中,不难看出东吴大学是在美国基督教监理会严格控制之下。另外,这里,“按西方标准全面彻底的大学教育”和“培养传教工作完全合格的学生”道出了东吴大学文化殖民的真正目的,由此证明,前面孙乐文所说的“使中国学生保持完整的中国特色的制度”以及“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来的教育制度必须符合这个民族的民族性”完全是一种能够让中国人接受并且顺利实施其基督化的殖民策略。在传教士们看来,“教会对于彻底改造中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要改造中国就一定要涉及中国的教育”,正如东吴大学的创办者之一林乐知所说:“我们已强加给中国一场革命,这场革命涉及到中国的教育。”[52]

如前所述,西方现代教育是西方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知识体系的建构与国家利益和权力是密切相关的。特别是在民族国家建立和稳定过程中承担着培养民族和国家认同的历史学,更是被赋予了国家知识的属性,体现着鲜明的国家意识形态特征。对于当时的中国而言,获得先进科学技术与知识也许只能解燃眉之急,而民族国家意识与民族国家体制的缺失才是根本问题。但是,教会学校不可能对中国进行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人民(民族)的现代民族国家启蒙教育,对西方任何一个民族国家而言,谁也不会教中国人认同自己的国家,谁也不希望中国成长为能与自己分庭抗礼的现代民族国家。因为,他们需要的是拥有丰富资源的殖民地而不是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就基督教本身而言,基督教“上帝”对全人类的救赎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民族国家”这个现代性范畴。但是,当教会学校将西方现代教育体制、学科知识体系和部分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知识植入中国时,不可能将民主、民族、国家这些现代性观念从其教育体制和知识体系中完全剥离出去,加之许多中国的有识之士对西方现代哲学、历史等社会科学理论的主动“拿来”,因之,在教会学校中的中国知识分子占有了更多的西方知识资源和更大的话语权力。这一切,在黄人的《中国文学史》都有清晰的反映。

关于黄人的《中国文学史》的写作背景,没有更多的资料可稽。据徐允修在《东吴六志》(利苏印书社1926年版)中所忆:“光绪三十年,西历1904年,孙校长(孙乐文)……急应厘定各科课本;而西学课本尽可择优取用,唯国学方面,既一向未有学校之设立,何来合适课本,不得不自谋编著。因商之黄摩西先生,请其担任编辑主任,别延嵇绍周、吴瞿安两先生分任其事。一面将国学课择要编著;一面即用誊写版油印,随编随课。故编辑之外,又招写手四五人,逐日写印。如是者三年,约计所费已达银元五六千,所编《东亚文化史》、《中国文学史》、《中国哲学史》等五六种。孙先生以此事着手业经三年,理应择要付印,因由黄先生将《文学史》整理一过。此书经其手笔,开头总论、分论、略论,洋洋数百万言,均系惬心之作。”[53]由此可见,黄人的《中国文学史》拥有充分的西方知识资源。虽然同是教科书,但黄人的《中国文学史》没有遭遇到林传甲那样的国家权力和制度规约,没有“中学”和“西学”谁为“体”,谁为“用”的论争、矛盾与调适。在基督文化和西方知识资源的话语空间中,一方面,教会学校全面渗透和张扬的基督教全人类的救赎意识,让黄人能够在“人学”的层面上来思考文学的问题,并因此超越了“中国”,站在“世界”这样的高度,以“大同世界”的人类视野来审视中国文学;另一方面,西方现代历史、哲学、文学资源,以及相对成熟的教育体制和知识结构体系,拓展了黄人的学术视野,使他能够尽可能地站在西方现代学科知识的层面上,绕过中国知识传统,建构具有初步的全球视野和较为纯粹的知识意义上的中国文学史。

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共二十九册。在结构上采用“编”、“章”、“节”的体例设计和“总论”、“略论”、“分论”、“作家作品”的结构体制。全书以西方文学理论统领、将中国文学发展的历时性演变与各种文学体裁的归纳与描述相互融合,对中国文学发展进行了分期描述,对各种文学体裁进行了种类划分,并以作家作品为支撑,收录大量作品陈列于后,具有现代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其一,黄人首先从“文学”这一核心概念入手,在西方文学观的参照下,辨析了中国传统“文学”一词的多义性、演变与使用的混乱状况,指出“书契肇始,凡一名为一文”,“至孔门之所谓文学者,实以‘文’与‘学’对举,非如后世以文为一种特别之学”;而后,“至范晔始于‘儒林’之外,别传‘文苑’,则以训诂注疏为学,排比敷陈为文,而文学且为朝廷用人之一科目。浸假而文与词赋分,浸假而文与笔分,浸假而俗文与古文分,区别日严,容积日狭,而文学之名,遂为治六艺者所不屑比,而又不容审美识小者入其范围。尊之者则曰载道之器,薄之者则等诸博弈之用心。皆无当于文学之真际”[54]。接着,黄人考察并引入西方文学概念:“Literature自拉丁语Litrea出,其义为文典,为文字,又为学问,次第随运用而变。支那之所谓文学者,其义颇泛,大约多自学问一方面解释,至近时亦用‘利特拉大’之义。故欲知文学一语之定义何如,当先知其从来之定义之非一定。”[55]指出:“盖不以体制设定文学,而以特质定文学者也。”[56]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在此之前关于中国文学的研究中,还没有人像黄人这样,既有对中国本土“文学”概念的产生、含义、变化的梳理、辨析和总结,更没有将中国与西方的“文学”在知识的核心概念这一层次上进行如此全面而深入的比较、甄别。特别是从他对大田善男《文学概念》、狄比图松《字汇》、科因西哀的《亚力山大扑浦论》、烹苦斯德的《英吉利文学史》、薄士纳的《比较文学》、朋科斯德的《文学形体论》的旁征博引以及对巴尔克、阿诺图、图腾氏、莫雷、纽门等人观点的评点,可以看出黄人在建构他的文学史时占有了相当丰富的知识资源。正因如此,黄人结合自己对文学的理解,归纳出文学的六种特质:

(一)文学者虽亦因乎垂教,而以娱人为目的。

(二)文学者当使读者能解。

(三)文学者当为表现之技巧。

(四)文学者摹写感情。

(五)文学者有关于历史科学之事实。

(六)文学以发挥不朽之美为职分。[57]

黄人对于文学特质系统性的理念概括,涉及了文学的内容与形式、思想与娱乐、情感与审美、文学与生活真实、文学与读者接受等现代文学理论的诸多层面,特别是,他提出的“美之文学”、“美则属于情感”的观点、“所谓表现之美者,非特文学之内容宜美,即其外形亦不可不美”的美的内容与美的形式相统一理论命题,以及文学“自广义观之,则实为代表文明之要具,达审美之目的,而以达求诚明善之目的者也”[58]的“真、善、美的文学批评标准”,直抵西方文学与文艺美学的核心理论,又与中国的文学实践相关联,从而达到了那个时代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其二,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上,黄人提出了文学先于文字而产生的重要观点,肯定了口头文学的文学价值。在文字与文学的关系上,黄人说:“文学以文字为成分,则必谓有文字而后有文学矣。殊不知文学之名目,虽立于有文字之后,而文学之性质,早具于无文字之先。何则?文学之位置最高者,莫如哲言;文学之部分最广者,莫如诗歌。此二者,在未有书契以前,久已潜行社会。然文字不过为其模型,安有模型文学,而真象反非文学者。故欲知文学之真际,当求之未有文字之前。全拘牵于文字,反易涣文学之真精神……文字未发生以前之文学,止有文学之灵魂,而无文学之体质,仅凭口耳相传者,已不得而详矣。所可知者,仍赖文字代表而成。”[59]由此,黄人认为口头文学与书面文学一样具有“文学之灵魂”。这种开阔豁达的文学观,对只重视书面(文字)文学的传统文学观是一个重大超越。遗憾的是,他在《中国文学史》中未能依此思路,考察文字产生之前文学的丰富样态,甚至也未能研究有文字产生以后记录的中国口耳相传的口头文学作品,更没有关注到与书面文学创作并行的口耳相传的活态文学现象。应该说,黄人在此为中国文学史研究预留了一个相当诱人的空间。

其三,在文学体裁分类上,黄人既借鉴了西方现代文学的分类方法和标准:“凡诗歌、历史、小说、评论等,皆包括于文学中,颇觉正确妥当”[60],在文学史的具体写作中,他将诗经、楚辞、汉赋、唐诗歌、散文、宋词、元曲、杂剧、明代传奇、小说全部纳入其文学结构,并且对杂文如序、碑文、诰文、诏文、奏书等特殊文体进行具体分析。特别是对八股文这种最具中国特色的文体,黄人进行了辩证分析,提出了“八股未尝误人才,实人才之误八股耳”的独特见解。笔者认为,黄人立足于中国文学发展历史的基本事实,借鉴西方现代文学观念和文学分类标准的作法,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启示意义。因为,在今天的文学史中,被黄人纳入文学史的序、碑文、诰文、诏文、奏书以及“八股文”,早已经被西化的文学观念和文学分类标准从文学史中剔除。上述这些文体及文本是不是文学作品,涉及对文学的不同理解,而依据不同文学观念和对文学的分类来建构文学史知识,同样涉及文学史的历史真实问题。究竟是让文学观念和文学分类标准服从历史,还是让历史服从文学观念和标准,决定着文学史的不同面貌。但是,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文学,这也是世界文学的重要特征,在此,完全用西方的文学分类来对中国文学进行取舍,与完全采用中国传统的杂文学观,都有损中国文学史的完整性,因此,黄人中西结合的文学分类方法与文学观无疑是值得人们借鉴的。

其四,在文学的雅与俗以及不同地域、民族文学的叙述中,黄人的《中国文学史》体现出对中国文学客观历史的尊重态度,他尽可能客观评价不同文学体裁文学作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和影响,将雅文学和俗文学与不同地域文学、不同民族文学的交流、对话联系起来,考察不同文学风格的形成和对文学史的影响。既没有抑“俗”褒“雅”,也没有抑“雅”褒“俗”,而是摒弃了雅与俗二元对立的思维,将其投入到中国文学历史长河之中,从“情之文学”、“美之文学”的美学评价标准进行文学史的界定和评价。例如,在对被林传甲认为是“淫亵之词”和“淫书”的元曲及元以后说部、杂剧、院本、传奇、小说、戏曲等文学评价中,黄人写道:

其以言语组织成文者,仅法律公牍与通俗小说二种。然公牍冗繁而用字亦多假饰,小说则方言俚语杂出,又太患不文,古乐府及古谣谚,诚能言文交错矣,而时代殊,且多譬谕庽寄之词,令人不能猝解。独曲之一体,其内容则括历史小说词章音乐而尽有之,庄谐互见,雅俚相成,又多长篇巨制,极变化曲折,隐现离合之妙,非寻常诗歌,寥寥易尽。自院本盛行,科白一体,亦文质相宣,各擅胜场,足以补曲文不逮。且我国无国语学科,言文之歧,亦正坐此。独院本流传作者歌者,皆硁硁守其音读,一字不敢有所出入,无古今胡越之异,其势力可谓闳矣。

南渡而下,体制日巧,藻饰日新,勾心斗角,穷极意匠。然而情为法揜,义受词驱,盖文胜而质渐漓矣。故金元乐府,阑入而改革之。盖言文学者,固尚雅而戒俗,爱古而薄今,而不知雅之本意为恒常,若以涂饰填砌为雅,则鄙陋实甚,且韵语起于风谣,即俗之代名。古人之今,即今人之古,舍今俗而求古雅,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故征引典实,非古也。妆占词句,非雅也。能善传现象,则形式不古而精神自古。能深合俗情,则面目不雅而气息自雅。知此始可以尚论我国千古之文学,而韵语尤其显著者也。然此事亦不尽关人力,其盛衰消长亦与国家社会之变迁相似。即以词馀论,天意若闵,文明禹甸,拘文牵义者之无所措其手足,欲别辟一文学新世界以处之,遂不惜破华虏之大防,输入吹笳鸣角之风,以淘洗滴粉搓酥晓风残月之末习,周尚文而离骚兴,宋右文而金元乐府入,皆文学天演界上人之力,不能挽一世之狂澜,而必牵制国家社会与之同化,此则令人不胜欢惜者,金元乐府以前,若龟兹天竺康国疏勒等,侏离靺鞨之俗,久已潜入,但取其音节新奇,尚无文学上之真价值。即金元乐府裰进,亦不过供俳优之玩弄,尚未能与花间草堂抗行,迨全国左衽,遂视为国学之一种,与旧有词章并行,旋又悬以取士,而国民亦复雅意揣摩,与制策程义等观,范以格律,润以词华,华夷合冶,别成一朝之体制。然南北异宜,终不能一例化合。南人之好事者,又推演两宋旧制以就其模范。而南曲兴焉。由是而有南北合套南北合锦等名目。其实南北之面目可混,而精神则大别。北人虽广罗词藻以示典雅,而反为太虚之滓。南人虽力摹伧荒口吻,以昭真率,而佶屈聱牙,适增笑柄,盖北曲自为胡声,而南曲则直为词馀。亦如国民之种类,星体之距合,历久而仍有畛界,此亦文学成分上不能逃之公例也。[61]

首先,在文学的雅与俗上,黄人肯定了元曲“庄谐互见,雅俚相成”的风格特征,辨析了文学“雅”与“俗”对立统一、彼此交融的关系,认为社会上“固尚雅而戒俗,爱古而薄今”的主要原因是很多人“不知雅之本意为恒常”。因此,他提出应以文学内在精神来判断文学雅与俗,认为“若以涂饰填砌为雅,则鄙陋实甚”,“故征引典实,非古也。妆占词句,非雅也。能善传现象,则形式不古而精神自古。能深合俗情,则面目不雅而气息自雅”,这便从更深的层面上消解了长久以来文学雅俗之辨和地位之争造成的文学内部的紧张关系。同时,他还从雅文学与俗文学的发生和流变的角度,证明文学雅与俗的彼此依存,“且韵语起于风谣,即俗之代名。古人之今,即今人之古,舍今俗而求古雅,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正是这种贯通雅俗的文学观,使他看到了为正统所不屑的元曲、杂剧、小说等俗文学的文学史价值:“惟歌曲一道,不以文野殊……今览《元人百种曲》及《西厢》、《琵琶》诸院本,不可谓非文界之异军苍头也!……数千年炎黄遗胄之神州赤县,而左衽垂鬘者入而为主。院本小说其代表乎!合院本、小说之长,当不令和美儿、索士比亚专美于前也。”[62]他还说:“一代之文,每与一代之乐相表里。其制度虽定于瞽宗,而风尚实成于社会。顾天然之文,反胜于乐官之造作。金元属杂剧,其作者皆我不知谁何之人。而流传特盛,若其摹赓扬而仿咸英者,徒为一时粉饰,供儒生之考订而已。盖与社会之风尚性情。绝对不相入,不合于天然乐府,即不能为乐府之代表也,有明承金元之余波,而寻常文字,尤易触忌讳,故有心之士寓志于制曲。”[63]在百年中国文学史的写作中,对于元曲、杂剧这些中华民族独创的文学形式,还没有人给予如此高的评价。

而且,黄人还在中国文学整体高度上,指出正确对待雅文学与俗文学的文学史意义:“知此始可以尚论我国千古之文学。”笔者认为,黄人不仅在于为元曲、院本、小说等俗文学给予了文学史应有位置,弥合了文学的雅俗之争造成的文学史断裂的缝隙,而且,也给中国文学长久以来的雅与俗之争画上了一个句号。我们知道,文学的雅俗之争,虽然在五四以后受到西方纯文学观的推波助澜,但从根本上说,还是中国经史文化传统造成的。文学的雅与俗、文与野之分,指示着主流(中心)与非主流(边缘)、朝野与民间,汉族与非汉民族的二元分野和主流(中心)、朝野、汉族的文学霸权,正如黄人所痛斥和担忧的“可谓君主有文学,而臣庶不能有文学;朝廷有文学,而草野不能有文学。即后世之占有国家者,亦必并文学权而占之”[64]。实际上,上述分野在今天依然是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的掣肘之臂。特别是某些“并文学权而占之”的所谓主流和权威文学史话语,不仅漠视了这种分野,甚至有意无意加固、扩大了这种分野,既损害了中国文学史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也销蚀了作为文学史应有的公正性。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黄人的文学史观,不仅是一种建立在美文、美情之上的打通雅与俗界线的整体性文学史观,同时也是体现了知识分子公共责任和意识的文学史观。

其次,“世界大同”的人类意识,消弭了传统“华虏”、“华夷”的对抗与分裂,使黄人在文学史的历史客观性与科学性的坚守中,注意到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比较客观地评价了各民族文学的交互影响关系。例如,对元曲、杂剧在中国文学史中的地位和影响的历史评价,涉及对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文化(或者说非主流文化)、民族文化间的交流影响以及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发展基本规律的认识,也关系到能否公平对待历史上各民族文明成果的原则问题。如前面所述之林传甲对元曲、院本、说部、小说的观点,就体现出经史正统思想和狭隘的民族本位观念,在这种思想观念指导下的文学史写作,当然不能历史客观地评价中国文学史中的各种文学现象。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则与之相反,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黄人认为“北曲自为胡声”,其地域(北)与民族(胡)的独特风格完全“根于天赋”。二、北曲与南曲融合并且雄霸文坛的原因,一是“南渡而下,体制日巧,藻饰日新,勾心斗角,穷极意匠。然而情为法掩,义受词驱,盖文胜而质渐漓矣”,在词走向极致后转向衰落的情况下,改变颓势便成为文学发展的内在要求,而社会新的审美风尚也必然催生新的文学形式,正所谓“周尚文而离骚兴,宋右文而金元乐府入”,在这种情况下“故金元乐府,阑入而改革之”也就成为文学发展的必然。二是北曲南下,是文学突破南北地域界限与民族分野的主动输入:“欲别辟一文学新世界以处之,遂不惜破华虏之大防,输入吹笳鸣角之风,以淘洗滴粉搓酥晓风残月之末习”,这就揭示了文学发展的内部动力和外部诸因素(如时代环境、文化、政治)之间的关系。三、黄人将北曲南下并最终与“词馀”——南曲融合发展成为一种新的文学形式的过程,看成是文学“天演”——进化(发展)的规律。在这一过程中,他关注到了汉族周边各民族文化对中原(汉族)文化不断渗入、影响,以及汉族文化对其他民族文化接受的事实,也肯定了“华夷合冶”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学的融合以及这种融合对文学的积极影响。在此,“金元乐府以前,若龟兹天竺康国疏勒等,侏离靺鞨之俗,久已潜入”,客观展示了两种文学形式接受与影响的动态进程。“但取其音节新奇,尚无文学上之真价值。即金元乐府裰进,亦不过供俳优之玩弄,尚未能与花间草堂抗行”,“迨全国左衽,遂视为国学之一种,与旧有词章并行,旋又悬以取士,而国民亦复雅意揣摩,与制策程义等观,范以格律,润以词华,华夷合冶”则揭示了两种不同民族文学形式接受与影响的最终结果,从而客观公正地评价了以元曲为代表的各民族文学的文学史的主体地位。此外,用“华夷合冶”来概括北南文学的融合,说明黄人对北南文学的地域、民族属性有着较为理性的认识和把握。也正是这种意识,使他在揭示各民族文学“华夷合冶”的总体规律的同时,通过北南文学在融合过程中出现的“北人虽广罗词藻以示典雅,而反为太虚之滓。南人虽力摹伧荒口吻,以昭真率,而诘屈聱牙,适增笑柄”、“然南北异宜,终不能一例化合。……其实南北之面目可混,而精神则大别。盖北曲自为胡声,而南曲则直为词馀”的现象,透析出各民族文学中难以被消融的民族精神特质,并将之上升到不同民族文学融合进程的规律性现象:“亦如国民之种类,星体之距合,历久而仍有畛界,此亦文学成分上不能逃之公例也。”无疑,黄人对中国文学各民族文学关系的重视和科学评价,在今天也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价值。因此,整体的客观、公正的文学史观使他规避了汉族本位的狭隘民族主义带来的文化和文学偏见,使他的文学史具有了作为知识应有的科学性。

黄人对其他民族文学的重视,还体现出难能可贵的民族平等意识。例如,在辽代文学中,他收入了圣宗的《传国玺》,懿德皇后的《应制属和》、《回心院》、《怀古诗》,文妃的《咏史》,东丹王的《立木海岸刻诗》,刘三虾的《自陈》,王枢的《三河道中》,虞促文的《雪花》,道宗的《蝶恋花》等十六人及无名氏的三十六篇诗赋,其中,既有契丹皇族的作品,又有汉族普通作家甚至无名氏的作品,收入作品之多,在之后以中国文学史命名的文学史中,绝无仅有。

其五,黄人既打通文学的雅与俗、文与野、“朝廷”与“草野”的界线,又消除华与虏的对立的文学史观,显示出其受到了多种西方现代社会理论和思想的影响。一是基督教世界主义和大同思想的影响。黄人说:“盖我国国史,守四千年闭关锁港之见,每有己而无人;承卄四朝朝秦暮楚之风,多美此而剧彼,初无世界之观念,大同思想。历史如是,而文学之性质亦禀之,无足怪之。”二是现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影响。例如,在论及事实名称之变化时,黄人列举了君主制中国与现代民族国家含义的不同来进行说明:“如国家之名。封建时代所以定诸侯大夫之权限者也。今则凡有土、地、人、民者概称之为国家矣。自秦至今,已更帝制,而王家王室勤王尊王仍袭用王之一名。中央行政处曰省,在其外而对于此者谓之行省,今第以行省为省,而内省之名则废之矣。唐分天下为十八道,今已改行省。而监司之掌兵权监权者,仍称曰道,谏官之纠察地方官吏者,亦称曰道。明代已废置相,今之大学士实君主之记室耳,而仍有相国之称。三公三孤皆为帝师,今则悬为名誉虚衔。俾老而伴食者窃此以自娱。且加及目不识丁之武夫矣。中书省,宣传中旨之处也,而今为职衔,且分为内阁中书及中书科中书,而以古之舍人当之矣。”[65]在此,黄人无疑把握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要素,看到了现代民族国家与传统“帝制”中国之不同,或许,正是“土、地、人、民”的国家要素,使他超越了传统的华夷之防,站在现代民族国家的高度上,将华与夷都看成是国家之“人”“民”,将“北”与“南”看成是国家之“土”“地”。从这一意义上说,黄人本来用于教会学校的《中国文学史》,却初步具有了国家知识属性。因此,对于中国文学史的功能,他也有清楚的认识:“故保存文学,实无异保存一切国粹,而文学史之能动人爱国保种之感情,亦无异于国史焉。”[66]“文学史之与兴衰治乱因缘,亦与各种历史略同。”[67]在现代民族国家还没有诞生,“中国”还没有清楚的边界,尚不具国家之实的年代,黄人对文学史的功能有如此高的认识,实在难能可贵。

此外,黄人在《中国文学史》中关于历史与文学的关系、文学史的效用、从进化论角度对“黄祸说”的驳斥、用卢梭《民约论》的人权和民主思想对专制政体的批判等,无不具有真知灼见。虽然其中亦有“蒙兀起于沙碛,承宋室之衰,踵辽金而羼入禹域。旃裘乳湩,习于犷野。本无同化文明之程度,其所借于文学者,不过粉饰之具,非所注意。故一代文字,纤弱险怪,绝无可录”的民族同化观点,但作为一种历史性局限,无妨《中国文学史》的整体价值。对黄人的《中国文学史》的价值,有学者指出:黄人的“文学观是相当先进的。从学科史的角度来讲,当他的同时代人还在固守着凡一切著之竹帛的文字皆文学,偏执着文即古文的正统文学观的时候,黄人能够从多方面对文学观进行科学的、现代的阐发,突越了当代,预示了该学科未来百年的发展方向,其文学观所涉及到的内容和方面,一直到现在,仍然有着十分积极的现实价值与借鉴意义”[68]。从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角度,黄人的《中国文学史》的价值远不止此。

黄人和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对后世中国文学史的写作影响不一。

其一,虽然在1920—1930年代的文学史写作中,林传甲的杂文学观和黄人将中国杂文学观与西方纯文学观相融合的文学观都有所表现,但西方纯文学观最终成为文学史写作的主流文学观。黄人所重视的“八股文”以及林传甲十分赞赏的杂文学被彻底清理出中国文学史。

其二,黄人对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属性和功能的强调,也没有为后来的文学史研究者所重视。虽然在抗日救亡的语境中,文学史家们重提了文学史的爱国主义功能,但并非出于对文学史自身属性的认识,而是现实政治功利的驱使。这一点,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文学史写作,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知识分子个人话语权力极度膨胀的语境中表现得更加充分。

其三,黄人具有世界主义色彩的大同思想、民族平等观念以及国家意识,并没有引起人们重视,相反,林传甲的汉族本位主义思想,却成为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中国文学史的主基调。这在王梦曾的《中国文学史》、赵景深的《中国文学小史》以及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胡怀琛的《中国文学史概要》等中国文学史著中都有表现。

其四,黄人和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在本质上都是汉语文学史——虽然他们并非有意为之,但这种范式却为后来的文学史书写所承继。今天学者们所呼吁的“现今中国文学史没有一部不是汉语文学史”,当以此为肇始。

附1 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章目

第一篇:古文籀文小篆八分草书隶书北朝书唐以后正书

第二篇:古今音韵之变迁

第三篇:古今名义训诂之变

第四篇:古以治化为文今以词章为文关于世运之升降

第五篇:修辞之诚辞而已二语为文章之本

第六篇:古经言有物有序言有章为作文之法

第七篇:群经文体

第八篇:周秦传记杂史文体

第九章:周秦诸子文体

第十篇:史汉三国四史文体

第十一篇:诸史文体

第十二篇:汉魏文体

第十三篇:南北朝至隋文体

第十四篇:唐宋至今文体

第十五篇:骈散古合今分之渐

第十六篇:骈文又分汉魏六朝唐宋四体之别

附2:黄人《中国文学史》章目及内容:

第一册:(封面手书“一、总论、略论”)

本册内容:

第一编

总论:文学之目的;历史文学与文学史;文学史之效用;结论。

第二编

略论:文学之起源;文学之种类;文学全盛期;文学华离期;暧昧期;第二暧昧期;文学之反动力。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册:(封面手书“二、种类”)

本册内容:

第三编

文学之种类

第一章:命、令、制、诏、敕、策、书、谕、谕告(附)、玺书(附)、赦文(附)

重点介绍册、制诰、赦令、教、表章、笺启、奏议、颂赞、箴铭、檄移、策封、问对、批判、序引、题跋、注疏、传记、碑碣、祝祷、哀诔、述状、论说、经义、谱录、谶纬、谣谚、骚赋等文体。

第二章:诗

重点介绍三言诗、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杂言古诗、近体歌行以及乐府、新乐府等。

第三章:诗馀

第四章:词馀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三册:(封面手书“三、分论”)

本册第一页总标题为“第四编:分论”。

本册内容:

第一章:文学之起源(第一节:文学定义;分别讲述“文字之起源”、“音韵”、“书体”、“文典”。之后,既未以“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命名,也未以“第二节”、“第三节”分节。故此册仅有第一节。)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四册:(封面手书“四、上世一:易——诗”)

第一页总标题“上世文学史上之上”。

本册内容:

“文学之胚胎”(介绍诗歌、神话、格言) ;“文学之全盛期”(介绍六经、附纬、尚书之文学、诗之文学)。

第五册:(封面手书“五、上世二:礼——孟荀”)

本册内容接第四册,开篇为“礼之文学”。标题前印有书名“中国文学使”。其中“使”当为“史”之误。

第六册:(封面手书“六、上世三:诸子——秦——两汉”)

接上册,分“道家”、“文学全盛中期”(“南方文学”、“秦之文学”等)、“文学全盛末期”(“中学文学”主要为《史记》)。该册在介绍完《史记》后,没有另设标题,即开始介绍汉赋。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七册:(封面手书“七、中世一:三国——晋”)

第一页总标题为“中世文学上之上”。下分“三国文学代表”、“两晋文学代表”部分。

第八册:(封面手书“八、中世二:晋——隋”)

本册接第七册内容,另有“南北朝代表作家”。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九册:(封面手书“九、中世三:南北朝杂文上”)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册:(封面手书“十、中世四:南北朝杂文下”)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一册:(封面手书“十一、中世五:南北朝诗赋”)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二册:(封面手书“十二、中世六:六朝诗——小说、唐”)

该册未分章节。六朝诗后,直接从初唐四杰王勃谈起,转入唐代文学。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三册:(封面手书“十三、中世七:唐骈文”)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四册:(封面手书“十四、中世八:唐散文”)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五册:(封面手书“十五、中世九:唐诗上”)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六册:(封面手书“十六、中世十:唐诗中”)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七册:(封面手书“十七、中世十一:唐诗下”)(www.xing528.com)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八册:(封面手书“十八、中世十二:唐诗——试律——诗馀、五代文学”)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该册内容从第二十五页起,以“小说”为标题,介绍唐小说。从三十八页起,介绍五代文学。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十九册:(封面手书“十九、中世十三:北宋。两宋文学一:散文)

本册未分章节。分“两宋文学绪论”、“北宋文学家代表”两部分。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十册:(封面手书“二十、中世十四:两宋文学二。南宋文学)

本册未分章节。以“南宋文学家代表”为题,介绍南宋各种散文。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十一册:(封面手书“二十一、中世十五:两宋文学三:诗。在标题后的括号内写有“诗馀不选”)。

本册未分章节。以北宋、南宋诗体进行分类讲述。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十二册: (封面手书“二十二,中世十六:辽、金、元”)

本册未分章节。以“辽诗”、“西夏诗”、“高丽诗”、“辽诗馀”、“高丽诗馀”、“金文”、“金诗”、“金诗馀”、“元文学家代表人名”、“元文”、“元诗”、“元诗馀”。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十三册:(封面手书“二十三、近世文学一:明文学前期上”)

本册未分章节。第一页总标题为“中国文学史近世”。以“文学暧昧期”、“明前期文学家代表上”为题讲述。

第二十四册:(封面手书“二十四、近世二:明文学前期下”)

内容接上册。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十五册:(封面手书“二十五、近世三:明文学次期。封面括号内写有“疑上阙一册”字样)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十六册:(封面手书“二十六、近世四:明次期诗录,附诗馀上)

本册未分章节。以“明次期诗录附诗馀”开篇,未有其他标题。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十七册:(封面手书“二十七、近世五:明次期诗录附诗馀下)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十八册:(封面手书“二十八、近世六:明之新文学上,曲本)

本册未分章节。第一页总标题为“明之新文学”;下级标题为“曲本”、“明曲代表(传奇)”。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二十九册:(封面手书“二十九:近世七:明之新文学下,曲本下、明人制艺、明人章回小说)

本册未分章节。接上册述明代“曲本“。接着讲述“明人制艺”、“明人制艺家代表”、“明人章回小说”三部分。

正文前印有“中国文学史”、“东吴大学堂课本”。

以上根据国家图书馆藏国学扶轮社印二十九册《中国文学史》整理。

[1]也有人认为1897年任教于东林书院的窦警凡撰写的《历朝文学史》为中国第一部文学史。该书按经、史、子、集进行分类,与黄人、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尚有一定的距离。

[2]李杨:《文学史写作中的现代性问题》,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3]易鑫鼎编:《梁启超选集》,中国文联出版社2006年版,第536页。

[4]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之六),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页。

[5]狄考文:《上译署拟请创设总学堂议》,《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页。

[6]见张海洋《中国的多元文化与中国人的认同》,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46—48页。

[7][日]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清末至1945年的“民族论”为中心》,鲁忠慧译,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42页。

[8]严复:《原强》,《严复文选》,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19页。

[9][日]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清末至1945年的“民族论”为中心》,鲁忠慧译,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45页。

[10]孙中山:《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载《孙中山全集》第1卷。转引自[日]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清末至1945年的“民族论”为中心》,鲁忠慧译,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65页。

[11][日]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清末至1945年的“民族论”为中心》,鲁忠慧译,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65页。

[12]张海洋:《中国的多元文化与中国人的认同》,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13][英]安迪·格林:《教育与国家形成:英、法、美教育体系起源之比较》,王春华等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0—91页。

[14]参见《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9页。

[15]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根据清政府命令,拟成《钦定学堂章程》。1903年,光绪帝又命张之洞、张百熙、荣庆重新厘定学堂章程。1904年清政府批准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它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付诸实施的学制。

[16]孙家鼐:《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页。

[17]李扬:《文学史写作中的现代性问题》,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32页。

[18]陈国球:《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康有为说:“枢垣托吾为草章程,吾时召见无暇,命卓如草稿,酌英美日之制为之,甚周密,而以大权归之教习。”见《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7页。

[19]参见陈国球《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3页。

[20]《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2页。

[21]《张百熙等奏遵旨重定学堂章程妥筹办法折》,《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8页。

[22]孙家鼐:《复议开办京师大学堂折》,《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页。

[23]这里的文学为“词章”之学,而非现在意义上的文学。

[24]对于林传甲《中国文学史》的制度环境等问题,陈国球与李扬进行了充分论述。参见陈国球《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李扬:《文学史写作中的现代性问题》,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32—133页。

[25]陈国球:《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页。

[26]刘坤一、张之洞:《奏育才兴学四事折》,《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8页。

[27]康有为:《请开学校折》,《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页。

[28]孙家鼐:《奏派员赴日考察学务折》,《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31页。

[29]参见《孙家鼐为奏准派员赴日考察学务事知照有关衙门》,《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31—132页。

[30]详见《奏定大学堂章程》,《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7—130页。

[31]《京师大学堂章程》,《北京大学史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页。

[32]陈国球:《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页。

[33]陈国球:《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1、62页。

[34]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见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页。

[35]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中,除了上面所引的写在正文之前,说明自己编写计划的文字外,目次之后有一段落款为“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朔侯字林传甲记”的400多字的“题记”,透露出林传甲意识到自己理解的错误和无法进行修正的复杂心理。

[36]陈国球:《文学史的名与实: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考论》,《江海学刊》2005年第4期。

[37]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见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页。

[38]夏晓虹:《作为教科书的文学史——读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见陈国球、王宏志、陈清侨编《书写文学的过去》,台湾麦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346、350页。

[39]陈国球:《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页。

[40]同上书,第60页。

[41]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见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0页。

[42]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见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0页。

[43]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见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5—186页。

[44]黄人所著之《中国文学史》,共29册,由国家扶轮社印行,无出版年月。此书标明为“东吴大学堂课本,坊间未见流行。”据徐允修《东吴之志》等史料,该书印行时间约为1905年前后。

[45]张燕:《早期东吴大学的办学理念及其实践》,硕士论文,苏州大学,2007年。

[46]The Chinese Recorder,Vo1,ⅩⅩⅠ(1890),pp. 298-299.转引自胡卫清《东吴大学的起源——上海中西书院简论》,《档案与史学》1997年第4期。

[47]张燕:《早期东吴大学的办学理念及其实践》,硕士论文,苏州大学,2007年。

[48]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3页。

[49][英]艾约瑟:《论皇帝》,《万国公报》第28册,1891年5月,转引自王立新《美国传教士与晚清中国现代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1页。

[50]张燕:《早期东吴大学的办学理念及其实践》,硕士论文,苏州大学,2007年。

[51]王国平:《东吴大学在美国田纳西州的注册文件》,《苏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52]The Chinese Recorder,Vo1,ⅩⅩⅠ(1890),第298—299页。转引自胡卫清《东吴大学的起源——上海中西书院简论》,《档案与史学》1997年第4期。

[53]陈玉堂:《中国文学史书目提要》,黄山书社1986年版。转引自孙景尧《首部〈中国文学史〉中的比较研究》,《复旦学报》1990年第6期。另,笔者多方查找《东吴六志》,无果。日后访得,再作订正。

[54]黄人著,江庆柏、曹培根整理:《中国文学史》(节录),见《黄人集》,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352页。

[55]同上书,第353页。

[56]同上书,第354页。

[57]黄人著,江庆柏、曹培根整理:《中国文学史》(节录),见《黄人集》,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354页。

[58]同上书,323、第356页。

[59]黄人著,江庆柏、曹培根整理:《中国文学史》(节录),见《黄人集》,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332—336页。

[60]同上书,第354页。

[61]黄人:《中国文学史》(全29册)第2册,国学扶轮社(无版别),第44页。

[62]黄人著,江庆柏、曹培根整理:《中国文学史》(节录),见《黄人集》,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342页。

[63]黄人:《中国文学史》(全29册)第28册,国学扶轮社(无版别),第1—2页。

[64]黄人著,江庆柏、曹培根整理:《中国文学史》(节录),见《黄人集》,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332页。

[65]黄人:《中国文学史》(全29册)第3册,国学扶轮社(无版别),第20—21页。

[66]黄人著,江庆柏、曹培根整理:《中国文学史》(节录),见《黄人集》,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327页。

[67]同上。

[68]高树海:《中国文学史初创时期的“南黄北林”论》,《淮阴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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