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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学校卫生学-环境与设备概况

时间:2024-01-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八章学校的环境和设备卫生学习目标:1.熟悉特殊教育学校环境和设备卫生标准应该遵循的规范性文件。所以,特殊教育学校的环境和设备卫生应该遵循现行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卫生标准,另外,还要遵循2012年1月1日由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

特殊儿童学校卫生学-环境与设备概况

第八章 学校环境和设备卫生

学习目标:

1.熟悉特殊教育学校环境和设备卫生标准应该遵循的规范性文件

2.了解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校址选择及建筑平面设计的基本卫生要求。

3.掌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常用的教室、活动室及宿舍的基本室内卫生要求。

4.熟悉学校主要设备(课桌椅、黑板等)及特殊教育机构设备的基本卫生要求。

学校环境就是指学校一切内外条件,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自然环境如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日光、空气、水、土壤、气候、绿化等:人为环境是指学习、工作和生活所接触的一切场所和设施,如教室、宿舍、办公楼、操场等场所及其配套的设施,还有相关的制度、校风校纪、校园文化、师生精神风貌等都可属于人为环境(精神环境或软环境)。如何创建适合视障、听障、智障及其他类别的残障儿童身心特点所需要的、有利于他们受到最佳教育与康复要求的、能使他们的德智体诸多方面都能得到良好发展的校园环境是各个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形成全国统一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标准,经过多次试行与修订,我国教育部建设部于2003年共同发布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为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建筑设计制定了规范标准。2012年1月1日我国教育部又发布施行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成为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执行标准。所以,特殊教育学校的环境和设备卫生应该遵循现行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卫生标准,另外,还要遵循2012年1月1日由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一节 学校的场地

学校场地的要求: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按现行的《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

一、学校校址的选择

①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 m,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 m。

②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③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 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 m。当距离不足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或应有能保障学生安全跨越的通道。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④学校不宜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传染病区及太平间殡仪馆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铺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一)特殊教育学校校址选择的基本卫生要求

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址选择,还应根据2012年中国教育部发布施行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的统一规定,符合2003年中国教育部与建设部共同发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满足城市及农村不同类别残障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校址选择的基本要求,其中良好的、安全的周边环境是特殊教育学校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

1.学校用地的内部环境

学校用地面积应根据学校规模保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所规定的面积;选择适合建校的较为规整的地形,学校用地最好选在阳光充足、空气清新和通风良好的地段;校内用地的地势应稍高,并便于排除校园用地范围内的积水;学校应直接面向街道(或一面临街),在紧急情况下,校内人员便于安全疏散、车辆易于进出;当一般中小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合建在一个地段时,必须保证各自的用地面积,以及使用、管理的独立性。

2.学校用地的外部环境

学校应选在交通较为方便、城市公用设施较为完备的地区;学校必须选在安全的环境内,周边无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学校周围不能有河流、池沼、断崖或较大的陡坡,以防学生在上下学或游玩时发生某些突然事故而造成伤害;学校应选在良好的区域内,为残疾学生创造良好的认知自然、认知社会的环境。学校应尽量选在附近有公园绿地、文化教育、医疗康复等设施完善的位置,便于学生接触自然社会及方便就医康复等。学校不应选择在车辆通行量大的街道一侧,或与车辆出入频繁的单位为邻。学校应避免靠近娱乐场所、市场等不利于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周边环境。

(二)各种特殊教育学校选址要点

1.盲校

校址应选在安静无噪声(校界处的允许噪音为白天不超过60 dB,夜间不超过45 dB)、无散发各种气味的环境。这些不仅影响盲生的身体健康,更妨碍盲生的听觉及嗅觉的感知,此外还应避开各种污染源。盲校不宜选择在城市繁华区内、或人流及车流量大的区域,以防盲生在上下学通行时受到干扰或发生事故。校内地势不应有较大高差及复杂的地貌。

2.聋校

学校应选择在安静无噪声干扰的区域内(校界处的允许噪音为白天不超过60 dB,夜间不超过45 dB),以免妨碍尚有残存听力聋生的听觉。应避开附近有强大电波发射区域,以防止干扰教室等学习活动用房的集体助听系统,影响对聋童的教育与训练。

3.智障学校

智障学校不应选在城市繁华区或人流、车流量大的区域.以防智障生在上下学通行时遇到某些突发事件,智障儿难以随机应对导致造成某些伤害。智障学校的校内地势不应有较大的高差或复杂的地貌。智障学校的校址应靠近医疗机构,方便伴有其他较重障碍或疾病的智障生得到及时的治疗或急救

二、学校用地的规划

特殊教育学校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包括盲校、智障学校的训练用地)、绿化用地、职业技术教育及勤工俭学用地等部分组成。特殊教育学校应遵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

①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用地面积标准。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的规定,各类特教学校的用地面积不应低于标准规定。

②建筑用地。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边通路及由建筑间距或建筑物组合所形成的建筑物各体部之间的空地等。建筑用地面积按建筑容积率(即建筑用地与学校规划用地之比)不大于0.85计算。各类不同特殊教育学校的建筑面积可有不同的标准。

③体育活动用地。体育活动对于有各种残障的儿童极为重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功能训练、不仅有助于增强残障儿童体质,促进身体健康,提高学习效果,在体育活动过程中,还可增强其感知能力和适应能力,在提高其运动技能的同时,也会提高其心理健康及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必须设置有足够的体育活动场地。按《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规定,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占学校用地面积的34%~48%。9~12班的规模,应设置200 m的环形跑道及4~6股的100 m直跑道的运动场;18~24班的规模,还应增设1~2个球类场地。

④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场地。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场地应包括体能训练、盲校的定向行走训练、职业训练场地等,场地用地面积应为4 m2 /生,但总的面积不应小于400 m2

⑤其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应包括校园绿地及植物种植园地等成片绿地,对净化空气、吸附尘埃、降低噪音、调节气温、甚至杀灭病菌、预防疾病等校园环境的维护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绿地占地率不应小于35%,盲校不小于2 m2 /生,聋校及智障学校不小于4 m2 /生;职业教室及勤工俭学用地面积各类学校均不小于4 m2/生。总平面布置还应预留一定面积的发展用地。

第二节 学校的建筑物

一、主要校舍建筑物的设计要求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第46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按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安全的原则设置教学区和生活区。第55条:要及时对校舍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保持坚固、实用、清洁、美观,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主管部门。

(一)普通教室

同一学年的普通教室应尽量在同层布置,并应有相同的物理环境,并保持各年级的独立性、不应形成穿行的道路。根据某一年级组的特性(如低年级、高年级、重复障碍班级)及使用上的灵活性,应设置满足该年级组教学及生活活动所需的辅助用房及辅助空间。

教室大小由学生人数(《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规定:完全小学(设有初、高年级两部的小学)应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学(只设初年级或高年级小学)应为每班30人;完全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应为每班50人)而定,每名学生占教室面积不小于1~1.1 m2,每名学生空间容积为3~4 m3。如一般教室为60 m2应安放50~60个课桌椅

注意: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室班额不能太大,一般规定:盲生班与聋生班为每班8~14人,智障班为每班8人左右,其他类特殊儿童可根据儿童的障碍程度需求及教师资源、场地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班额的大小,小班为宜,最好不超过上述标准。

(二)专用教室

专用教室:音乐微机、美工、实验、手工、地理、语言等教室。

各专用教室应根据学校类别、学校规模、学习内容及方法等设置适于学习、实验、操作等所需的家具及不同的布置形式所需的教室规格与面积;并应配备相应的、有足够使用空间的辅助用房或准备空间,其位置应与教室密切相邻,以便于利用。各专用教室的位置,应与利用频度高的年级靠近,也应满足利用频度不高年级的利用。

对某些发生噪声、气味等专用教室位置的安排,既要先靠近经常使用的班级,又要避免其对其他邻近房间的影响,当必需靠近某些用房时,则需在该专用教室的构造设计时加强措施,以防止对邻近房间的干扰。为使管线布置合理(指水、煤气等),应尽量在满足功能使用的同时,将诸多设有管线要求的房间集中(水平或垂直)安排。

(三)公共学习用房

公共学习用房有图书阅览、视听教室(电教室)等。公共学习用房是供全校学生进行多种活动场所(其利用以中、高年级为主),故其位置以临近中高年级学习区域为宜,其中图书室有可能作为向社会开放的场所之一,考虑外来利用者流线的合理性。

学校图书阅览室有可能构成学校多媒体教学中心,为充分发挥各种教学器材的综合利用,可将视听、电视演播、广播、教材制作中心等较集中的布置在校舍的中心部位。

阅览室面积大小依学校规模而不同,中等规模学校一般按50个座位设计,每座面积小学为0.8~0.9 m2,中学为1.4~1.5 m2。阅览室要与书库靠近,书库面积大小由藏书量而定,可按每班一千册计算,中学约为60.90 m2,小学约为40.50 m2。特殊教育学校的图书资料应考虑设置盲文、非盲文、音响等各类图书。盲文阅览室应该以阅览盲文书籍为主,视听及低视力阅览室内应该设录像机、录音机及低视力阅读机等。

(四)公共活动空间

公共活动空间有多功能活动室、游戏室、科技活动室、休息及交往空间等。公共活动空间的构成,基本可分为固定房间及开敞空间两种形式。前者如多功能活动室;后者为在某一适当部位设一开敞空间。在低年级教室区域内设置游戏活动场所时,可作为教学活动的延伸部分。如进行个别指导等学习活动,但需解决各种游戏、玩具、教具等存放场所及相关的辅助用房,如在康复训练区可设置各种有利于康复训练、机能训练的活动空间,以作为康复训练、学习活动的地点,同时也应考虑存贮空间及相关的辅助用房等。

(五)体育活动用房

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及设施有:室外田径场、各类球类活动场地、器械活动场地、创造条件设置体育活动室、游泳池等。各种体育活动场地应尽量布置在一个区域内,形成体育运动区。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馆一般可进行多种活动:上体育课、体育活动、全校会议、康复训练活动、全校性集会等。因此应创造条件为残障儿童建造具有多种功能的活动场所。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馆、游泳池等的设计必须适合残障学生的身心特点,注意一定加强安全措施。

(六)康复、训练、检测用房

此类用房包括:律动教室(律动课是通过聋童的视觉、触觉、振动觉等感官,包括重听儿童的残余听力等进行音乐、舞蹈、体操、游戏、语言技巧等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发展其感知能力与动作机能)、语训、生活与劳动、直观教学、康复训练等教室,听力训练、智力测验等用房。

各种训练、检测等用房一般应较集中设置,以便进行综合分析及管理。对生活训练用房,应按使用要求配置有关设施、设备及有关的辅助用房。

(七)职业、技术实习用房

一般包括劳技教室及实习室等。这类用房是为培养学生生活、生存所必须具备的知识以及进行技能的训练。为达到技能的准确熟练,必须经过实习,设置适于各种残障学生的实习场所等。此类用房应集中设于一区,便于实习及对外服务,后者宜注意流线的组织。

(八)行政办公管理用房

应集中设置。其位置要便于对全校的管理及接待残障儿童的各种咨询及联系工作等。教师办公室,不小于4 m2/人,中学教师2.5人/班,小学1.5人/班比例配备。

(九)宿舍

住宿的特教学校应设宿舍,要与教学楼分开,防止干扰,要有保证学生充分休息和睡眠的环境。每间宿舍能容纳7~8人,每人占地面积2.5~3.0 m2。宿舍要有必备的床铺、衣柜及桌椅等,还要有洗浴间和厕所。均要有适合残障学生的无障碍设施。

(十)食堂和厨房

供给学生和职工膳食和饮用水。学校应按用膳人数规定食堂厨房面积。一般以每人占地1 m2左右计算,应在教学楼下风方向(有油烟、煤气和噪声等的影响),食堂内应有洗手和放餐具的设备,应干净、定时清洁。

(十一)厕所

厕所应远离饮水区、厨房和食堂,应靠近教室和宿舍,面积因学生多少而设(男生每40个用1个大便池和2个小便斗或小便槽,女生每25人1个大便池),宜每层设置,均应有无障碍设施,出入口有轮椅进出坡道,并符合坡道设计的国家标准,厕门宜采用外开式,厕所入门处、每个厕位门上及洗手处均需有盲文标识,厕所大门及厕所内部需铺设盲道,内设保持身体平衡的扶手或抓握器等。

(十二)医务室

医务室位置能与运动场、教室、宿舍等联系方便。最好有5 m2以上的房间,配备常用药品及体检测查仪器或器材。

二、特殊教育学校总平面设计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①应遵守国家、省、市教委及城市规划部门有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要求。应参照普通中小学校总平面规划中相关的规定、标准等。

②学校平面布置,应按教学区、生活区、体育运动区、植物种植绿化区、职业技术教育等区进行合理布局,做到: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易于辨识、便于疏散。

③校舍的组合布置尽量紧凑、集中。各栋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为校舍建筑组合是以教室组群为主,其他各组为辅的关系,合理地安排其各自位置。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教学用房朝向最好是坐北或东南向,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 m。

④主要学习用房处于最优越的部位。必须满足良好的日照、采光、朝向、通风、防噪条件。

⑤周密布置人、车流线和道路系统。既要满足日常运行的安全通畅,也要保证紧急情况时的安全疏散。

⑥应最大限度地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利用建筑设计、庭园绿化等手段美化校园、丰富校园空间,使残障儿童在校园中更多地接触自然、认识自然,以优美的校园环境陶冶残障学生的理想情操及生活乐趣,最大限度地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⑦要设置相关无障碍设施。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拄拐杖者和视力残障者无障碍通行;建筑物应考虑出口、电梯、扶手、厕所等设置残障者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障者通行等。也要保证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如影视作品、节目字幕、解说、电视手语、盲人有声读物等。具体应按照我国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2004)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⑧当学校的某些组成部分向社会开放、或学校的某些组成部分作为职业教育、联系生产实际的场所时,应注意安排其位置及解决人、车流线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生活与学习。

⑨进行总平面布置应有效而合理地利用学校的地形与地势、合理地利用土地,并应预留必要的用地供以后发展之用。

(二)学校的交通与安全

1.交通组织问题

校内交通组织关系到学生的安全。如盲生难以发现前后来车,聋生难以得知背后来车,智障生发现来车难以应付,乘坐轮椅的学生行动迟缓难以躲避等现象。

从校园的环境安静及安全考虑,应使进入学校的各种车辆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合理地安排车行区、人行区、各种车辆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设于前庭广场,其行车范围及停靠位置也应限于前庭广场,前庭广场不应作为学生活动区域。

2.安全疏散问题

(1)盲校

当发生紧急事故需进行安全疏散时,学生无论在任何建筑物内,都能沿着一定路线迅速由房间内通过走廊或楼梯疏散到室外或集中到体育场地,故在建筑物的平面组合布置时,应合理地安排疏散路线,对盲校的疏散路线,应简明、直接、易于辨识、便于记忆。

在通行的道路上,不得在1.3 m以上及0.4 m以下的空间设置固定或临时悬吊、摊放的任何障碍物,在校各通道上应铺设盲道,盲校的走廊,沿内墙两侧均应设置与墙牢固连接的连续扶手,距地面高度宜为0.8~0.9 m。教学及生活用房的门厅或走廊、所设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8,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

(2)聋校

聋校紧急疏散问题主要是如何获得紧急疏散的信息,在房间内、走廊、厅等处应设有传达紧急事故信息的传媒,如指示灯的颜色、有规律的亮灭、电视图像的通知,而在夜间睡眠时枕下设置震动器等以传达信息等设施。

(3)智障学校

由于智障儿童反应迟钝,难以处理突发事件,对某些事物的严重性估计不足等特点,为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迅速撤出危险区到达安全区需采取综合设计方案,如建筑平面组合及总平面布置比较简单,流线清楚、直接,并有鲜明、准确的疏散标志;在学校管理上应有专人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安全疏散的训练等。

学校招收有多种障碍学生就学时,应将乘坐轮椅学生的班级安排在底层。在疏散道路上有台阶之侧设坡道,坡度不大于1:12,坡道两侧设高低扶手(高扶手高度应为0.9 m,低扶手的高度应为0.65 m)、坡道应有防滑措施。必须设置踏步且其踏步数量超过三步时,需在踏步两侧设不高于0.9 m的扶手。

注意:特殊教育学校的安全设计除了通行的安全,还应包括校园内防火、防灾、安全防护设施、餐饮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设计。

3.学校出入口的设计问题

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门前与街道相连接处,应设有宽敞的缓冲地带,以使学生走出校门后可作短暂停留以感知街道情况。

①盲校校门外的人行道,应设有导盲标志(触感块材),距学校较近的人行横道也应设置导盲标志。

②智障学校的校门与街道的连接空间,应设有一视野开阔的缓冲地带,并应在校门处加强安全措施,防止学生由校内飞奔、追逐跑向街道而造成安全事故。

三、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环境的建设

无障碍环境指人生活和活动的环境没有任何的不方便和障碍。这里的人包括健全人,伤病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所有的人群。障碍既包括软件的障碍,如不理解、不接纳、不赋予权利与尊严、没有归属感等;也包括硬件的障碍,如物质环境的障碍、信息和交流的障碍等。特殊教育学校作为残障儿童接受教育与集中生活的主要场所,除了对他们进行重点的特殊教育、生活技能训练、康复治疗、个人发展规划等软件的无障碍建设之外,还应重视硬件无障碍环境的支持与建设。硬件无障碍环境主要包括物质环境的无障碍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

(一)物质环境的无障碍

特殊教育学校物质环境的无障碍主要应包括:道路与交通工具的无障碍、校内公用建筑物的无障碍、个人起居室的无障碍等。

1.道路与交通工具的无障碍

不同类别残障儿童学校的道路及交通工具应分别满足不同类别残障儿童及教师的无障碍通行或乘坐的需求,尤其对肢体残障(如坐轮椅儿童、拄拐杖儿童等)和视力残障的儿童或教师,此方面的支持更为重要。如道路铺设盲道、坡道;路口及人行横道设置交通音响信号装置;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和无障碍标志;车辆应配备升降底盘或可降斜坡出入口;车内配置有语音报站设备;车内有轮椅停放位及把手等。

2.校内公用建筑物的无障碍

学校内公用建筑物,如教学楼、图书馆、食堂、文体室及康复训练室等的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都应设置相应类别残障儿童或教师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障者通行等。如出入口进行坡化处理;内部通道的宽度保证;观演场所按比例设轮椅席位;设低位服务窗口和低位电话;无障碍厕所或厕位等。(具体标准见前述相关内容)

3.个人起居室的无障碍

根据各类残障儿童或教师的具体情况,对个人起居室(如宿舍)的起居设施要进行无障碍建设或改造。如门口设坡道或安装升降电梯,拓宽门道及走廊,门隔断应做成外开式或推拉式;安装闪烁门铃或声响门铃,卫生间安装低位洗漱台、低位镜面、低位坐便器及扶手等。尽量使其能够独立完成生活起居。

(二)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

特殊教育学校的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要求:公共传媒应使相应类别的残障儿童或教师(主要是听力障碍、言语与语言障碍、视力障碍者)能够无障碍地获得信息,利用信息和进行交流。如公用场所的信息显示屏幕和语音提示系统、电影和电视节目配字幕 、手语新闻 、手语翻译、图书馆提供的有声读物、盲人上网软件、聋人专用通讯设备(如电子屏幕手语记号)、盲人电话等。另外还有图形化的信息指示;用色彩、材料、光影等手段多元化的信息传达方式;经过特殊处理的教材课本等。

2004年由国家建设部、教育部联合颁布了《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公告,并于200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规范文件对特殊教育学校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室外空间、各类用房、交通疏散、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等的具体卫生要求都有了详细的规定,可为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标准的法律依据。(www.xing528.com)

第三节 学校建筑的室内卫生

学校建筑的室内(主是教室、活动室和宿舍) 卫生要求:温度湿度适宜,采光照明和通风换气良好;保持安静,能防噪声;不使学生感到拥挤,符合残障儿童视、听、触觉等功能要求;便于清扫和便于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清洁卫生、布置淡雅。

一、温度与湿度

冬天,聋校室温应不低于16 ℃,盲校与智障学校室温应不低于18 ℃,盲校的按摩教室室温不应低于22 ℃。夏天,室温不宜高于30 ℃。室内相对湿度应不小于65%;风速,夏天不小于0.15 m /秒,冬天应不大于0.3 m /秒。

二、采光和照明

(一)自然采光

自然采光是指利用自然的日光获得光线。自然采光的卫生要求:足够的照度;照度稳定分布均匀;没有或尽量减少眩光、直射光和阴影。

1.足够照度

日照是太阳光照在室内的时间和强度,一般要保证每天室内太阳照射2小时(维持身体健康的最低标准),这就要求建筑的朝向和建筑间距要符合标准,如教室最好是坐北或东南朝向,前后建筑间距不少于2 m。另外还与此室的采光有关。

采光是指室内得到的光线。采光的多少与采光系数和室深系数有关。

采光系数是窗户透光面积与该室地面积之比。

最小采光系数=同时间室内最暗处的照度×100%/同时间室外空旷处的照度。

采光标准:教室、阅览室、实验室和健身房等采光系数为1:4~1:6;绘画、制图室为1:3~1:5;办公室为1:8。最小采光系数应不低于1.5%,多雾地区则规定不低于2%。

室深系数是窗上缘高与室深(即窗户到对面墙壁的距离)之比。单侧开窗的房间,室深系数不小于1:2,投射角(即室内桌面一点到窗侧所引的水平线到窗上缘之间的夹角)不小于27°;双侧开窗,室深系数不小于1:4,室内工作地点离窗越远光线越差。

2.照度分布均匀

教室各桌面上的最小照度和最大照度之比最好不低于7:10。室内的布置和装饰应选明亮的浅色,如墙壁、家具为白色或淡米色,可使室内产生明亮均匀的反射光。

3.避免眩光、直射光和阴影

表面光滑的黑板或桌面反射的眩光可使学生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可加大黑板外壁的宽度或设置挡光措施。同时,也要防止直射光线照在桌面上,照度可达20000勒克司(lux),而人眼的适宜照度为200~500 lux,所以过强的直射光对视力可造成伤害,应有一定的遮阳设备,如设置外廊、遮阳板,室外绿化等。

(二)人工照明

人工照明的卫生要求:足够的照度;照度稳定;没有或尽量减少眩光和阴影;灯的光谱组成要接近昼光;灯具及开关布置合理。

1.足够的照度

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150 lux,黑板上的平均照度>200 lux。

2.照度稳定

照射的光线应分布均匀,各桌的照度差不应太大,最小与最大照度比(均匀系数)≥0.7。灯距桌面距离≥1.8 m(越高,均匀性越好但照度越小)。

3.没有或尽量减少眩光和阴影

最好是视野内看不到发光体,但一般达不到,所以要求:注视黑板的视线与发光体间形成的夹角≥30°(此度内眩光最强);可用磨砂灯泡、装上形成漫散光的灯罩或装有一定保护角的灯罩。

4.灯的光谱组成要接近昼光

一般宜采用荧光灯(发光率高,发光面积大,亮度小,光谱接近日光,使用寿命较长),没有条件的用白炽灯,煤油灯等。注意:照明的设备不应引起室内过热和室内空气污染,应保证安全卫生。

5.灯具及开关布置合理

一般教室应装8支灯管,每支40 W。长轴垂直于黑板方向排列,可使黑板与桌面照度一致,如提高黑板面的照度,可在黑板上方设置2个或2个以上的局部照明灯(装上不透明灯具防眩光,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500 lu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盲校及低视力学生学校的各种用房、门厅、走廊、楼梯及卫生间等的照明标准应达到或高于以上照明标准。盲校室内电源开关应统一设置在房间门开启一侧的墙壁上,并应设置上下按键式开关。电源插座应统一设置在室内某一固定位置,并要使用安全插座。低视力学生教室每个课桌均应设局部照明灯(照度不应低于100 lux),可采用折叠摇臂式灯具固定在课桌的边缘。最好在地面设走线槽,不可设于地面上。

聋校教室内前墙应设置彩色灯泡,通过亮灯、灭灯、有规律的闪烁等变化来向学生传达各种信息。为了不影响师生相互看嘴形,聋校教室的照明要足够重视,应加强教师面部照明,其垂直照度不应小于300 lux,其余照明最好也能达到相应卫生标准。

三、通风和取暖

通风换气是为了通过空气的流动,排出室内的污浊空气,送进室外的新鲜空气,以改善室内小气候,减低室内空气中C02的含量和室内来源的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减少病原微生物和灰尘的数量。

房间要设计通风换气的装置,如门窗、气孔、通风管道等,来进行自然通风。也可装空调、排风扇等进行人工通风。

采暖是为了室温应符合各建筑气候区的采暖温度卫生标准,并在时间、空间上分布均匀。采暖器表面温度不宜超过85 ℃,以防有机性灰尘发生干馏,产生臭气,并可减少因空气对流而产生的室内灰尘飞扬。采暖器应能连续作用,且易调节温度。不应使燃烧产物逸入室内,或因添加燃料或排除灰烬而污染室内空气。没有火灾危险,无噪声,经济,管理简单,易保持清洁等。采暖的形式可根据当地条件,选择集中式取暖或局部式采暖。

第四节 学校的设备卫生

学校的各种设备(包括各种教具、学具等)的基本卫生要求:适合儿童的生理特点和生长发育规律,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和教师的工作能力,各种设备、教具、学具等都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对健康无害。对于特殊儿童,要充分满足各类特殊儿童的不同需求,特别重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最好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制度。

一、课桌椅

学生在校学习大部分时间是坐在课桌椅上的。合适的课桌椅,不仅能保证学生进行正常的课堂学习活动,还能保持学生良好的坐姿,对提高学习效率,减轻体位疲劳,预防脊柱弯曲异常及近视眼发生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课桌椅的基本卫生要求

①要满足教育上的需求:如写字、看书、听课等。

②也要满足卫生学要求:适合就座儿童的身材,可提供良好的坐姿,少产生疲劳。不妨碍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保护视力。

③坚固、安全、美观、价廉,不妨碍教室的彻底清扫。

(二)课桌椅的卫生标准及具体要求

①桌面是指桌的平面。桌面有平面和斜面两种,可为固定式,也可为向上翻转式。坐人侧向下倾斜0°~12°角,该侧桌缘高度与平面桌的桌面高(h1)相同。桌面宽(b1)即桌面左右长应不小于书写时两肘间的距离,标准为单人用≥600 mm,双人用1200 mm;桌面深(t1)即桌面前后宽标准为400 mm;盲校课桌的平面不宜小于500 mm×800 mm。

②桌下净空和桌下构件:桌面下可设搁板或屉箱,h1~h2(桌下净空高1)之间开口的高度不小于80 mm。桌下方,在t1~h3(桌下净空高2)之间,可设不高于125 mm的横向构件,也可不设。桌侧方设挂钩时,钩端不超出桌侧缘之外。桌面至箱底的高度不大于桌椅高差的1/2。

③桌椅高差与桌高:桌椅高差是指桌近缘高与椅高之差。桌高=桌椅高差+椅高。在课桌、椅配合程度中,桌椅高差是最重要的因素。对于小学阶段的儿童,适宜的桌椅高差应为其坐高的1/3。而对初中、高中生,应在此基础上提高l~2.5 cm。理想的桌椅高差=0.408×坐高- 4.5 cm。

④椅座面:椅座面稍向后下倾0°~2°为好。宽以足以支持臀部和大腿,椅面上有吻合臀部形态的凹槽最好,其凹面曲率半径宜在500 mm以上。椅座面的前后距离即椅座面的有效深(t4)宜为大腿长的3/4,椅座面高(h4)即椅座面离地面的高度,宜为小腿高减1 cm(穿鞋),椅座面的有效深(t4)、椅座面高(h4)及椅座面宽(b3)具体标准见表8.5.1 。椅座面的前缘及两角要钝圆。

⑤椅靠背:靠背点(靠背点是在椅正中线上靠背向前最凸的点)以上向后倾斜,与垂直面之间以6°~12°角为宜,靠背面的前凸呈漫圆,上、下缘加工成弧形。靠背凹面的曲率半径在500 mm以上。靠背下缘与座面后缘之间留有净空。椅靠背上缘距座面高(h6)标准见表8.4.1 。

⑥桌椅距离:即桌与椅之间的水平距离,有椅座距离和椅靠距离两种。椅座距离:椅前缘与桌近缘向下所引垂线之间的水平距离。要求最好有2~4 cm以内的负距离(椅座距离有三种:正距离、零距离和负距离)。椅靠距离:椅靠背与桌近缘之间的水平距离。要求就座后儿童的胸前有3~5 cm的自由距离。

(三)课桌椅的卫生管理

①为学生选择课桌椅应根据我国2003年1月开始实施的《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2002国家标准进行选择。该标准规定的10种型号课桌椅尺寸、颜色标志、各种型号课桌椅适用的学生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及学校预置课桌椅的参考型号见表8-4-1 。

②校医要协助年级老师测量学生的身高、坐高、身长及特殊的身体特征,并按学生的具体情况配给相应型号的课桌椅或特殊定制的课桌椅。

③原则上课椅要与同号课桌相搭配,但对极少数需要较大桌椅高差的学生,亦可用低1~2号的课椅搭配课桌。在现有课桌椅不能完全满足学生身材需要时,按照就大不就小(如大1号)的原则迁就使用。

④如果选用可调式课桌椅,可调式课桌椅的可调范围应符合GB/T 3976—2002标准。并且应指定专人根据学生的身高变化定期调整学生课桌椅的高度。

表8-4-1 中小学学生身高和课桌椅尺寸的选择

续表

注: 表中“▲”表示可选择。桌面高、座面高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 mm,靠背点距座面高的允许误差范围为±15 mm,其他尺寸误差及材料工艺要求、漆膜理化性能要求、力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QB/T 3916规定。高中选用型号数量不超过三种;初中选用型号数量至少两种型号;小学选用型号数量至少三种。

⑤课桌椅在教室的排列:最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 m,最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大于8 m,中学不大于8.5 m。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12 m。教室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小于0.55 m。教室最后应设不小于0.6 m的横向走道。盲校,尤其是高年级学生的教室后墙要预留一排书橱(存放学生的盲文书)的位置;智障学校的教室除了排放课桌椅,还应预留游戏活动的空间(包括摆放玩具及活动的空间)。

⑥一个教室可预置1~3种型号的课桌椅,矮的在前,高的在后。一般同号课桌与课椅相匹配,如果是一些特殊儿童,如坐高较高或较低的儿童、身体发育有畸形的儿童、坐位姿势有异常的儿童或需要特殊坐姿椅辅助儿童坐好的特殊情况可例外,应该根据该类儿童特殊的身材特征配置适合其使用的课桌椅。

⑦幼儿及高校学生的课桌椅标准也可参见《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2002国家标准进行选择。

二、黑板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 m。黑板的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 m,中学不宜小于4 m。下缘距地面高应与就座时儿童的眼高相平为宜,上缘应考虑老师的方便,举手可及即可。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0.8~0.9 m,中学宜为1~1.1 m。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 m,宽度不应小于0.65 m,高度宜为0.2 m。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最好用磨砂玻璃,要平整、不反光、定期刷黑。多用浅色粉笔,最好用白色,以防尘粉笔为宜,最好用吸粉尘的黑板擦,无条件可用湿布代替。

注:低视力学生教室黑板的颜色与粉笔的颜色的对比度一定要大,如深黑色黑板(白色粉笔),或白板(黑色笔);最好设置黑板灯,加强黑板的照度(不低于500 lux)。

三、书籍与文具

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①文字、插图、符号等排版要清晰、合理。文字、符号应横排,字体应以年级越低字体越大的原则为宜,如小学一、二年级应用二、三号字,行距不小于5 mm;三、四年级应用三、四号字,行距不小于4 mm;五年级及其以上年级应用四、五号字,行距不小于3 mm。小学课本行长不应超过120 mm。版面空白区,天头不小于15 mm,地脚不小于20 mm。②书籍装订应合理,纸张应采用胶版纸,纸质应结实环保,不易撕破, 着色及装饰材料等应对儿童无伤害。小学课本单本重量不应超过200 g,中学不应超过300 g。③如果无书籍消毒处理,最好将太破旧、太污损的书籍停止使用或焚烧掉,以防发生肠道等传染病。

文具用品,如铅笔、毛笔、钢笔、圆珠笔、墨水、笔记本或作业本、纸张、绘画材料、格尺、文具盒等的卫生要求:①规格与造型要最大限度适合儿童的年龄特点,使用方便,质量保证,不会增加儿童视力负担或手腕部的疲劳。如铅笔长应为18 cm左右,粗应为7~7.8 mm,低年级适用圆形铅笔,高年级适用六角形、八角形;钢笔直径8 mm左右,吸水钢笔长以10~12 cm为宜,蘸水钢笔杆长以15~17 cm为宜;学生宜用浓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宜用红色墨水(可刺激视网膜,造成视力疲劳)。②文具的材料、涂料、颜料等要环保、不易变形或变质、无毒无害,不会导致儿童外伤或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无有害重金属超标(如铅笔杆涂料层中铅含量不应超过2500 mg/kg,可溶性铅最高允许含量不超过250 mg/kg),墨水中不应含有有毒色素或其他有毒物质,蜡笔、绘画材料及纸张不能含有有毒的色素及物质,文具不能有棱角、毛边、毛刺或刺手的尖角等。具体安全标准可参照国家发行的《学生用品的通用安全要求》的标准要求。

四、特殊教育机构的设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特殊教育学校除具备常规教学设施设备外,学校还应该配备无障碍设施、康复设备、职业技术教育教具、社会适应能力设施和辅助用品用具等。《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第53条也指出: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仪器设备、专用检测设备、康复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等;要创造条件配置现代化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

(一)教学设施设备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常规教学设施设备(如前所述)与教学辅助设备。教学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各类教师演示及学生操作实验仪器设备。如投影仪、录放像机、电视机等教学用的电教设备;各种用于教学观察的实验标本、模型、挂图、仪器等实验设备等。这些设备的配置,应充分考虑教育对象,即各类残障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规律,符合他们需求的同时,也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教育资源及更多的实践体验机会。

(二)体育器材设备

特殊教育机构的体育器材设备主要应包括体操设备,轻器械设备、田径设备和球类设备。

①体操设备:有助于身体全面发展的爬竿、爬绳、秋千、软梯等;锻炼胸背肌和上肢肌肉的吊环、单杠、双杠和高低杠等。锻炼动作协调性和勇敢精神的跳箱、跳马、跳板等。

②轻器械设备:哑铃、棍棒、跳绳等。

③田径设备:培养学生力量、速度、耐力、柔软性等的铁球、铁饼、跳高架、起跳板、接力棒等。

④球类设备:篮球架、排球网、羽毛球网、足球门、兵兵球台等。

学校的各种体育设备的材料制作应安全无害(如无污染、无锈斑、无断裂等),安装要牢固结实,间距要适宜。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定期地对各种设备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破坏学校的体育器材和设备。体育具体的体育场地及设备配置标准要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执行。

(三)卫生设备

卫生设备主要应该有身体测查设备和一些医疗急救用品,如观察床、身高坐高计、体重秤、课桌椅测量尺、肺活量测量器、视力表、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消毒用具、急救箱以及常用药品等。

各类特殊学校还应根据特殊儿童的卫生需求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如为低视力儿童配置助视器材,包括近距看书的眼镜、放大镜、望远镜、放大阅读器、电脑阅读装置等。盲生使用的各类教学用房均要设置洗手池,窗户部分应设护栏。提倡教师根据学生特点及需要设计制作更多个性化、多样化的辅助设备。

(四)专用康复设备

有些残障儿童在接受教育的同时还要进行康复治疗与训练,所以,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使用设备不同之处还有“专用康复设备”。不同类别儿童进行的康复治疗或训练不同,用到的康复设备也不同,如听障儿童主要用到听力检测、补偿设备与听觉语言训练及治疗设备;肢体障碍儿童主要用到助行器、轮椅、矫形器,以及动作训练、物理治疗设备;视力障碍儿童主要会用到放大镜、导盲器定向训练器材等;智力障碍学校会用到生活技能训练、运动功能康复、语言康复训练、心理干预训练等设备器材等。另外,还可能有作业治疗训练设备及职业训练器材等。无论何种专用康复设备都要应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安全、有效的规定,都应通过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准入审查,保证康复的功效,确保儿童不受伤害。同时,也应考虑到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及学校教育的需求,最好能与教育进行有效整合、相互协作、共享利用为好。

第五节 学校的环境卫生管理

一 、学校建筑物、场地的清洁和管理

(一)清洁

包括学校场地和建筑物内设备等的清洁。定期清扫、整理和擦洗,达到除尘、保洁、整齐的作用。

(二)卫生管理制度

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公约,采取定期清扫和突击扫除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可开展竞赛和评比。

具体方法:室内每天清扫,每周擦洗:房屋每学期或学年修缮,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理。室外场地每日清扫,每月大扫除一次;按季节清除积水、淤泥和修理道路;要消灭蚊蝇、臭虫、老鼠、蟑螂等害虫:定期喷洒药物对主要活动场所进行消毒;注意防潮,洗晒被褥等。学校的环境卫生管理要让学生积极参加,共同维护环境的整洁,也有利于他们的学习和健康。

二、学校饮用水的供给

应有充分的水供应学生饮用、教学用、厨房用、个人卫生和环境清洁用、厕所冲洗用、灌溉用和防火用等。

注意饮用水的清洁消毒一要煮沸后饮用;培养学生饭前便后洗手和手脏即洗的良好卫生习惯,同时要教育他们节约用水,合理用水。还要有贮水设备,以防备用。

三、学校的污物处理

每日学习、生活产生的污物,如垃圾、污水和粪便等要及时清除。以防滋生蚊蝇,传染疾病,也保持环境的卫生。

垃圾处理应设立垃圾箱,最好分放垃圾如果皮剩菜箱、废电池回收筒、普通垃圾筒等,并及时运走和清理打扫。污水不要直接倒地上,要及时倒入渗坑或下水道。厕所及时冲洗、清洁和消毒,粪便及时处理,防蚊蝇滋生。

四、防止空气及噪声污染

除了做好环境的清洁卫生、搞好绿化外,应注意食堂、家用燃料或能源的选择,尽量减少空气中烟尘和有害气体的含量,要加高烟囱(30.60 m),实行高空排放,减少空气污染。

保持学校环境安静,禁止闲杂人(尤其是小商小贩)等入校;禁止喧哗;严禁车辆随便通行;可对某些房室(如视听室、音乐教室)设置隔音设备,减少噪音。

一般噪音标准:教室为40~55 dB,工厂85 dB,居住环境45 dB,户外白天55 dB以下,卧室睡眠时35 dB。

五、学校的绿化管理

为了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要做好绿化工作。选择适用、卫生价值高、有经济效益的树木和花草,根据季节种植。平时及时修剪、整理和灌溉,保持绿化区的整洁和美观。

思考题:

1.名词解释

采光  采光系数  室深系数   椅深  桌椅高差  无障碍环境

2.盲校、聋校及智能障碍学校在选择校址时应遵循什么样的卫生要求。

3.简述特殊儿童学校教室采光的基本卫生要求。

4.简述特殊儿童学校教室照明的基本卫生要求。

5.简述特殊儿童课桌椅选取的基本卫生要求及注意事项。

6.实践题:选择一特殊教育学校,对学生学习、生活的环境(学校场地、建筑物布置、教室和宿舍的室内卫生、课桌及室内设备等)做实际评估,找出不合理之处,并给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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