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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从理念到实践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是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起点。我国的“绿色金融”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因此,改进环境相关法规、强化绿色金融立法、提高打击环境违法的力度,应当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事项纳入政府议程。四是绿色金融项目通常技术较为复杂,难以全面准确揭示项目风险,需要专业技术评估的支持。一是通过财政性措施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加以引导。四是促使保险监管政策与发展绿色金融相协调[26]。

绿色金融:从理念到实践

绿色金融,又称环境金融,根据Jose Salazaz(1998)最早提出的定义,是指金融业根据环境产业的需求而进行的寻求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金融创新。虽然在Jose Salazaz之后,学者们对绿色金融进行了不同的解释,其含义界定存在如下三种观点:

第一,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通过金融业务的运作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并以此来促进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营运战略;

第二,按照《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将其界定为如何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生态环境及保护生态多样性;

第三,将绿色金融作为环境经济政策中的金融和资本市场手段,在贷款政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和种类方式上将绿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项目,从信贷投量、期限及利率等方面给予优先和倾斜的政策,如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21]。但绿色金融的核心要点都是通过金融机构的管理政策与业务运作实现环境保护和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是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起点。代表性银行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并将绿色金融视为其发展机会,并在其发展战略中不同程度纳入环境与社会问题[22]

资金瓶颈是绿色低碳发展的一大挑战。我国应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绿色金融市场。我国的“绿色金融”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中国的绿色增长之路需要金融创新来化解资金瓶颈,运用好政府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促进新一轮可持续增长。未来应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绿色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包括以PPP模式推进绿色产业基金的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绿色作为五大发展新理念之一成为一大亮点,得到了各方关注,绿色化和绿色金融也一定会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借鉴国际经验,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贷款、私募投资、发行债券股票、保险等金融服务将社会资金引导到环保、节能、清洁能源交通等绿色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发达国家或地区,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制度安排和绿色金融产品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在推动绿色投资对经济结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23]

近年来,有关部门在引导绿色信贷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努力还停留在碎片化状态[24]。那么我国未来绿色金融该如何发展呢?

(1)完善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

具体来看,绿色金融发展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绿色”的定义、标准、原则和框架,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建立范本和模式。二是修订现有GDP的概念和统计口径,将环境成本和环境效益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三是强化法治建设。鉴于目前绿色金融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一方面,现有各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不仅立法层级低,而且有关法规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重复和职权交叉,导致执行困难。另一方面,现有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存在的标准过低、执法不严的问题,也影响到绿色金融的发展。因此,改进环境相关法规、强化绿色金融立法、提高打击环境违法的力度,应当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事项纳入政府议程。四是绿色金融项目通常技术较为复杂,难以全面准确揭示项目风险,需要专业技术评估的支持。为此,要在发挥现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的基础上,加快培育和完善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引导现有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数据服务公司等)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业务。建立规范高效的交易市场,完善二级流转市场,提升对绿色金融服务的支持效率[25]

(2)加强政策对绿色金融和绿色投资的引导。

一是通过财政性措施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加以引导。这些措施包括:在政府采购时有意识选择“绿色”产品或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的产品;在对外援助、推行“一带一路”战略、亚投行信贷时引入和强化“绿色投资”概念;研究制定对绿色投资项目的贴息制度,以市场的手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性、公平性和普适性;对绿色债券的投资收入减免税收,以支持绿色债券投资和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对政府系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组合提出“绿色”要求等。二是强化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投资者调整符合绿色发展需要的投资组合。三是在货币政策中加入“绿色”内容。四是促使保险监管政策与发展绿色金融相协调[26]

(3)强化对环境风险的金融监管约束。

一是将环境相关风险纳入评估金融稳定性的指标体系和模型,制定绿色评估框架和标准化的环境评估方法,以使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能够测量、评估企业与环境政策目标相关的活动,并引导宏观审慎监管进行相应的调整。二是强化上市公司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措施及效果等重要信息的持续披露,强化其环境意识。三是要求大型金融机构提交可持续发展报告,引入环境压力测试制度,开发符合适用于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组合的环境压力测试的标准、评测体系和方法[27]

(4)发展绿色金融相关市场。

根据国际经验,由于绿色债券作为中长期金融产品更容易被机构投资者纳入投资组合,绿色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工具。政府在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方面可以做的工作包括:①建立一个涵盖可再生能源、能效、低碳交通、水、废物管理、可持续农业气候变化对策等领域的绿色债券标准,并通过建立认证体系确保债券的“绿色”;②为绿色债券的发行提供便捷通道;③在一定范围内对绿色债券投资收入给予免税,以支持对绿色债券的投资;④发行绿色城市建设债券,用于资助绿色项目,包括交通运输、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用水项目等。绿色城市债券可以在国内市场和人民币离岸市场发行,以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支持绿色信贷证券化,以促使商业银行更多地发放绿色信贷[28]

(5)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引导作用。

可以采取的措施:一是建立国家级“绿色金融专项基金”,资本金部分来自政府(污染罚款、环境税和财政收入划拨等),部分来自社会资本(包括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和其他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市场机构),通过引入激励机制,直接在股权层面撬动社会资本。二是要求现有政策性银行信贷进一步“绿化”,按照“赤道原则”调整业务流程和产品结构。同时政策性银行应在成为银团贷款牵头行时,对贷款用途有更清晰的导向,支持节能环保的投资项目,并要对被投资企业施加影响。在政策性银行内部应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部门,主要负责对信贷对象和信贷组合进行基于绿色金融标准的评估。三是对现有政府系的各类基金(如社保基金、医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的投资活动增加社会责任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投资引领作用[29]

【注释】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19页。

[2]王玉华:《绿色研发设计和绿色生产》,《科技与企业》2010年第10期。

[3]王家樾:《环保话题引热绿色制造徐工绿色研发告别燃油污染》,《工程机械》2015年第4期。

[4]东风汽车公司:《绿色研发:赋予东风汽车绿色生命》,2015年9月29日发布,见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网站,http://www.caam.org.cn/wangyuan/20150929/1005174203.html。

[5]姚雪婷:《产品市场竞争对企业绿色研发的影响——基于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时代金融》2013年第11期。

[6]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20页。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2月26日发布,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02/t20150226_685799.html。(www.xing528.com)

[8]韩香凝:《我国R&D经费投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

[9]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71页。

[10]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26页。

[11]李静、倪冬雪:《中国工业绿色生产与治理效率研究——基于两阶段SBM网络模型和全局Malmquist方法》,《产业经济研究》2015年第3期。

[12]李静、倪冬雪:《中国工业绿色生产与治理效率研究——基于两阶段SBM网络模型和全局Malmquist方法》,《产业经济研究》2015年第3期。

[13]柳键、曾剑锋:《政府监管与绿色生产多阶段博弈行为》,《系统工程》2014年第8期。

[14]柳键、曾剑锋:《政府监管与绿色生产多阶段博弈行为》,《系统工程》2014年第8期。

[15]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11—212页。

[16]席广亮、甄峰:《苏北沿运河地区绿色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人文地理》2009年第5期。

[17]曾健民:《论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江汉论坛》2012年第10期。

[18]国家统计局:《新常态新战略新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斐然》,2015年10月13日发布,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10/t20151013_1255154.html。

[19]张中华、张沛:《西部欠发达山区绿色产业经济发展模式及有效路径》,《社会科学家》2015年第10期。

[20]朱斌、胡志强、姚琴琴:《基于灰熵决策模型的绿色产业发展评价分析——以福建省为例》,《物流工程与管理》2014年第1期。

[21]田霖:《河南省绿色金融发展问题探讨》,《财会月刊》2012年第8期。

[22]代玉替、郭红玉:《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国际实践与经验借鉴》,《金融与经济》2015年第1期。

[23]安国俊:《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上海证券报》2015年11月18日。

[24]马骏:《创造新增长点,推进绿色转型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人民日报》2015年5月18日。

[25]张承惠:《绿色金融发展中的政府角色》,《中国金融》2015年第10期。

[26]同上。

[27]张承惠:《绿色金融发展中的政府角色》,《中国金融》2015年第10期。

[28]同上。

[29]张承惠:《绿色金融发展中的政府角色》,《中国金融》201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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