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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宁波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同时也比其他地区先期遇到了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宁波全市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求新农村建设定位更高,步伐更快。要积极顺应这种趋势,加速推进宁波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动力,打下基础;同时,要通过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城市化、工业化提供土地、劳动力等支持。

宁波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

近年来,宁波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同时也比其他地区先期遇到了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已不仅仅是农村自身建设问题,不能简单地、孤立地看待新农村建设工作,而是应该放在整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与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去研究,走出富有宁波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之路。

(一)总体实力较强,但存在区域差异。经过二十多年的现代化建设,宁波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被联合国评为中国国内最具发展前途的25个城市之一。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2446亿元,人均已超过4700美元,市辖6个县(市)区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66.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达到4382亿元,位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但另一方面,由于地域及历史原因,宁波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005年百强县排名中,北三县的鄞州区、慈溪余姚分别位居12、17、20名,南三县的奉化、象山、宁海分别位居55、65、82,“北强南弱”的特征明显。区域差异在农村直观地表现为北三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建设水平和农民保障水平均高于南三县。2005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689个村中,96.4%集中在南三县。宁波全市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求新农村建设定位更高,步伐更快。区域间的差异,要求新农村建设必须分类指导、梯度推进,例如加大对南部区域的扶持,可有步骤地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开发海洋经济潜力等,走出新农村建设的特色之路,逐步减小南北区域差距。

(二)资源形态丰富,但发展空间不足。宁波各类资源形态丰富,有平原、山区、河网、港口、浅海、滩涂等多种自然资源,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适宜发展多类产业。但另一方面,宁波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全市9365平方公里的国土资源中,平原仅占33%,截至2005年,全市耕地仅21.3万公顷,以2005年现有人口556.7万人计,人均耕地0.57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0.4%,低于0.8亩的警戒线。这一市情特征决定了宁波的新农村建设应从各地资源特点出发,走多样化、特色化道路,形成形态各异、丰富多彩的新农村模式。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中小城镇发达,但辐射能力尚未完全发挥。目前,宁波共有建制镇83个,平均112平方公里有一个建制镇,建制镇共有居民118.72万户,全市共有310.89万农村人口生活在建制镇中,占全市人口的55.85%,这些建制镇中的非农人口仅为39.12万。宁波的中小城镇一般都是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壮大的,因此,块状特色工业比较发达,全市145个中小城镇的工业总产值已占到全市工业总产值的60%,有16个镇进入全省百强镇行列。但另一方面,中小城镇的经济配套功能不完善,经济辐射能力较弱悌三产业发展缓慢,社会服务和生活服务配套滞后,公共设施建设成本高。中小城镇是城市联接乡村的节点,具有集聚产业、人口,提供公共服务等多重作用。必须把中小城镇的培育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不断繁荣城镇经济,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对乡村的带动辐射作用。

(四)农民结构多元,但融合难度加大。工业化、城市化不断加快的趋势,促进了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分化,农民的居住、就业、收入方式等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且速度越来越快。大量的农民通过“村改居”或进城居住成为新市民;全市284万农村劳动力中,有165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农民从二三产业、房租、土地流转、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获得的收益不断增加,非农收入达到了80%以上。同时,大批外来人口进入宁波。全市登记的外来人口已达342万人,其中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民结构多样化,带来了需求和矛盾的多样化,由于农民自身素质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增收、进城农民融入城市以及当地农民与外来农民的融合难度加大。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考虑各类农民的需求,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现代农业,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重视外来外出农民的管理服务,进一步消除农民进城及内外融合的体制障碍,加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农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努力扩大群众的受惠面。

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融合到宁波发展的大环境中,把握好新农村建设的大方向。今后一段时期,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以下几方面趋势:

(一)城乡关系开始进入一体融合期,社会结构处于加速调整期,应正确把握好农村发展与工业化、城市化的关系,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工业化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当前,宁波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期,农村人口和各种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是今后一个时期宁波城乡关系变化的基本态势。要积极顺应这种趋势,加速推进宁波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动力,打下基础;同时,要通过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城市化、工业化提供土地、劳动力等支持。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就是既不放松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又要加快新农村建设,通过“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逐步建立起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当前,要按照“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发展战略,在整个市域范围内谋划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明确定位、重组空间、集聚要素、提升功能,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www.xing528.com)

(二)经济发展开始进入稳定上升期,经济结构处于重大调整期,应正确把握好转变增长方式与强化资源保障的关系,更加注重农村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宁波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大乙烯工程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项目的建设,宁波将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期。但同时也面临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资源与环境容量约束趋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实施可持续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新农村建设必须顺应经济发展趋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城乡经济持续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工业结构调整,形成相关产业的区域集中和集群性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和农村基础设施保障,增强农村综合发展能力,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巨大的消费潜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整合农村资源,扩大要素供给,提高集约利用水平。

(三)社会发展开始进入全面进步期,公共需求处于快速增长期,应正确把握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更加注重农村全面发展。随着宁波农村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追求生活质量提高、生态环境改善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改变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愿望日趋强烈,公共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顺应这一趋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要加强农村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旧村改造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着力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同时,要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为此,就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扩大农村公共品供给,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体制结构开始进入改革深化期,市场机制处于调整完善期,应正确把握好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的关系,更加注重城乡配套改革。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广大干部群众大胆创新,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上作了积极探索。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这些体制机制问题,已超出了农村内部,单纯依靠农村内部自身改革,或通过某个方面局部的改革已难以从根本上破除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深化城乡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协调发展的新体制。为此,政府应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管理体制、公共财政等制度改革,努力消除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制约。同时,要调动市场配置功能来填补体制结构改革期间出现的功能空缺,充分利用宁波市场经济活力较强,市场自动配置灵活的特点,建立城乡合理流动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境外资本等投入新农村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新农村的良好氛围。

(五)社会治理开始进入民主法治期,农民利益诉求处于自主多元期,应正确把握好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更加注重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社会管理的要求对现阶段农村社会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点是要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目前,广大农村中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之间的关系总体上是协调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工作中矛盾时有发生。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既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要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激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要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教育引导农民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

(宋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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