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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企改革:敢为天下先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敢为天下先的四川国企改革案例很多,限于本文篇幅,笔者仅以四个方面的案例为重点,展示四川国企率先探索、大胆突破的改革实践。宁江机床厂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创新精神被载入了我国的改革史册,引领我国国企改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十四条”成为全国国企改革的重要历史文件,引领了全国国企扩权让利改革。

四川国企改革:敢为天下先

敢为天下先的四川国企改革案例很多,限于本文篇幅,笔者仅以四个方面的案例为重点,展示四川国企率先探索、大胆突破的改革实践。

1.率先进行扩大自主权试点

为了摆脱国企经营状况每况愈下的困境,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基层单位积极性”的成功经验,在1978年10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召开之前,四川省委省政府敢为天下先,推出宁江机床厂、重庆钢铁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四川化工厂、新都县(现新都区)氮肥厂、南充丝绸厂等六户国企进行扩大经营自主权的试点,给这些企业分别定出当年增收的目标,允许它们在年终实现目标后,提留少量利润给职工发奖金,拉开了国企改革的大幕。

受到四川改革试点政策的激励尤其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决策的鼓舞,六户试点国企大胆探索,努力创新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生产经营机制。其中,四川宁江机床厂由于其产品被当时的物资部门定位为“长线积压产品”,在指令性计划和“统购包销”的体制下,其产品销售十分困难,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为闯出一条生路,该厂时任厂长刘伦宝四处游说,希望能够刊登产品广告,但许多报纸都不敢“冒险”刊登。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1979年6月25日的《人民日报》刊登了(如下图1),打出了全国第一个生产资料广告。这在当年“生产资料不是商品”思想认识的平静湖面上扔下了一颗重磅“炸弹”,激起了千重浪花,掀起了轩然大波。当时,有个部门领导质问刘伦宝厂长:“你懂不懂马列主义?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商品,这是马克思说的。”[6]虽然那则不到50字的广告令全国哗然,争议四起,甚至冒“政治风险”,但使宁江机床厂的产品从物资部门的“长线积压产品”转眼间变成了抢手货,订单纷飞。时任厂长刘伦宝说,“广告见报后不到两个月,宁江机床厂已签订了1300台机床的供货合同,相当于原来全年产量的两倍多!”[7]

图1 宁江机床厂刊登在《人民日报》的广告[8]

实际上,宁江机床厂在《人民日报》刊登第一个商业广告的意义远非订单增加这么简单,而是在当时向全国人民倡导了“生产资料是商品”,完全可以采取供需直接见面、减少物资部门计划采购的中间环节等市场经济思维,让企业一下子找到了“市场活水”,为企业搞活注入了不竭的原动力。为了冲破传统观念和认识羁绊,平息当时对于该广告事件的巨大争论,倡导新思想、新认识、新理论,《人民日报》8月5日在头版头条以“产销直接见面 供需双方满意”为题刊发了正面报道(如下图2),并配发了专门的“编者按”,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和肯定。宁江机床厂刊登广告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国企通过放权让利改革,激发了其研发产品、加快生产、开拓市场、获取利润的内在积极性,为四川乃至全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探明了方向、探索了路子。宁江机床厂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创新精神被载入了我国的改革史册,引领我国国企改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图2 《人民日报》刊登的关于宁江机床厂广告的评论[9]

由于六户国企扩权试点效果出乎预料的好,“当年(1978年)年底,在总结初步经验、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四川省委省政府果断决策,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制定了《关于扩大企业权利,加快生产建设步伐的试点意见》(简称“十四条”),“并决定从1979年起把试点范围扩大到一百个企业”[10],而且扩权的内容也更加丰富,更加有力。“十四条”的核心就是在保持经济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国企在完成国家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后,除了允许其实行利润提成、超产奖励之外,还允许其从企业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发给职工。从企业基金中提取的奖金根据不同国企经营好坏而有差别[11]。这样,就初步把国企的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了,把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了,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使职工更加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使管理者更加自觉地承担起增加职工收入的责任,从而取得了生产发展、利润增加、生活改善的良好效果。“十四条”成为全国国企改革的重要历史文件,引领了全国国企扩权让利改革。“四川的改革试点得到多地的效仿和中央的肯定”[12]。1979年5月,国家经委等部门牵头进一步选择首都钢铁公司、北京清河毛纺厂、天津自行车厂、天津动力厂、上海柴油机厂、上海汽轮机厂等京津沪的8家企业进行扩权改革试点。1979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份文件,明确了企业应该具有生产计划权、产品销售权、利润分配权、劳动用工权、资金使用权、外汇留成权及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度等[13]。直接参与四川国企扩权改革试验的四川省社科院林凌等一批研究人员后来也参与到首都钢铁公司的改革研究工作中。“1981年林凌与蒋一苇带领四川社科院经济所和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的科研人员到首都钢铁公司研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他和蒋一苇写给国务院的建议被采纳,推动了企业改革由扩大自主权向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深化。”[14]

2.率先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大家知道,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但是,中国学界和实践部门对于股份制的认识却经历了较长的曲折过程。最初,中国几乎所有人都将股份制等同于资本主义,认为股份制和公有制是格格不入的,只有资本主义制度才能搞股份制。直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才第一次正式肯定股份制在中国的地位,实现了认识上、理论上的真正突破。

不过,四川早在1980年就公开发行了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支股票,成立了我国第一家股份公司。1980年,成都市工业展销信托股份公司(即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了建造蜀都大厦,对外公开发行了股票,每股面值一万元,成功募资修建了当时成都的地标性建筑——蜀都大厦,也打响了全国股份制试点的第一枪(见图3)。1986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定正式开展股份制试点,先后出台了《关于国营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意见》《关于扩大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股份制试点的指导思想、目的、原则以及股权划分、股益分配、组织管理都作出了规定。是年,四川自贡铸钢厂和重庆嘉陵机器厂等国企率先进行股份制试点。此后,自贡长征机床厂、峨眉山盐化公司、自贡东方锅炉厂等50多家大中型国企相继开展试点。四川全省各地、市、州和部分县区也推出了一些股份制试点企业。

图3 成都市工业展销信托股份公司的股票[15]

这里,最值得提及的是,1987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在四川自贡召开了全国首次股份制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该会深入讨论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经济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如何利用股份制的形式加快和深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大中型国企的改革,以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等问题,为全国扩大股份制试点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受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以及国内外形势的影响,国内各界对于股份制试点的争论进一步激化。许多学者认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应该采用。与此同时,我国经济也开始进入三年“治理整顿”时期,股份制试点遇到曲折,进入低潮,有的地方甚至成为“禁区”。四川省股份制试点工作虽然也受到一定影响,但是理论界的探索仍在大胆地继续。这期间,林凌、蒋一苇、赵国良、郭元晞等专家学者撰写了大量关于股份制的理论文章,发表在《经济体制改革》等重要刊物上,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其中,曹振镛同志就撰文“也谈全民所有制企业推行股份制——与林凌、蒋一苇、赵国良、郭元晞同志商榷”发表在《经济体制改革》1989年第1期上。他也许能够代表学界“股份制的反对方”就股份制的相关问题与林凌等同志作为“股份制的支持方”展开了唇枪舌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陈永忠同志也于1991年2月“冒险”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其专著《中国社会主义股份制研究》,西南财经大学赵国良教授为其撰写的书评发表在《中国工业经济》1991年第11期上……由于有有力的理论指导和良好的实践基础,1991年下半年四川的股份制试点先于全国开始重新受到重视,四川省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股份制试点的决定》,继续推进了全省股份制企业的试点工作。到1992年末,四川全省拥有定向募集公司356户,公众公司50户,仅次于上海居全国第二位;上市公司14户,仅次于上海、深圳,居全国第三位。

1993年7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定扩大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成都、德阳、绵阳、内江、自贡、乐山6个城市中的不同行业、不同经营状况的工商企业中,选择20户工业企业和2户商业物资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为此,四川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四川省2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企业新体制试验的实施意见》,《关于扩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1995年,在总结22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选择了80户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到1997年,四川省确定的68户试点企业全部完成了改制,有339户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沪深两市交易所上市41户,境外发行上市4户;改建和新建有限责任公司13 246户。

3.率先进行“放小”国企改革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国企改革要“坚持‘抓大放小’”。“抓大”,就是要求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放小”,就是放开一般性竞争行业和领域,允许各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而四川的“放小”改革在1991年就开始探索了。

(1)改革动因

20世纪80年代,对县属国企放权让利减税、承包租赁经营等改革虽然收到了一些效果,但企业发展无动力、经营亏损加剧等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既制约了四川国企的生存和发展,也严重影响到全省地方经济的发展。到90年代初,四川县属国企亏损面高达80%以上,有2/3左右的县为财政赤字县,4/5以上的县不能按时发放工资。为摆脱困境,四川省委省政府敢于突破“禁区”,在宜宾县开展小型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封闭试点。

(2)宜宾县县属国企封闭改革试验

四川县属国企封闭改革试验为什么会选择宜宾县呢?一方面,当时宜宾县县属国企的经营状况总体上比较困难,倒逼政府推动改革。1990年,宜宾县66户预算内国企的负债率超过85%,亏损面高达70%,亏损额超过4000万元,县级财政赤字不断增大。[16]为维持国企生存和发展,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干部四处奔忙,争取资金、贷款,并承担经济责任。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的包袱越背越重,压力越来越大,实感难以重负[17]。另一方面,四川省委省政府面对全省县属国企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必须寻求突破,而当时的宜宾地区(1996年改为宜宾市)及其宜宾县委县政府“敢闯敢干”,愿意“吃螃蟹”。就这样,四川省委省政府在宜宾地区的全力配合下,决定在宜宾县率先进行封闭改革试验(只干不说),闯出一条县属国企的再生“血路”。

宜宾县县属国企封闭改革试验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认识和理论准备。宜宾县委县政府“一班人”在接过省委省政府和宜宾地区交付的改革试验重担后,忐忑不安,苦苦思索——国企老是搞不好,原因究竟在哪里?出路又在何方?通过大量的深入调查,他们发现,产权改革是关键。若不改革产权,理清产权关系,政府与国企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就难以理顺。一方面,国企无独立支配的财产权,无法自负盈亏;另一方面,国企的重大决策甚至劳动人事分配关系又主要由政府说了算,导致国企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国企的“大锅饭”。结果,国企越吃越穷、职工越吃越懒,主人变成了“仙人”,到头来,国家包不了、企业受不了、职工管不了。挖出国企“顽疾”根源之后,宜宾全县上下又认真学习了相关政策文件,特别是发动了无数次的改革大讨论,最终形成了一个划时代的突破性共识,那就是“改到深处是产权”。从此,宜宾县“一班人”便以超常勇气、突破产权“禁区”、义无反顾地迈上了“改革产权、搞活企业”的创新征程。(www.xing528.com)

宜宾县县属国企封闭式改革试验方法多样、成效显著。1991年7月,宜宾县粮油贸易公司成为第一个由承包经营转股份合作制的改革试点企业,拉开了县属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序幕。其改革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方法概括起来就是:国家转让产权、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机制、职工持股经营。这样的改革在当时的社会上引起了强烈震动,遭到了方方面面的非议和国企的抵制,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同时,由于宜宾县县属国企的改革触及了国(公)有制的许多根本性问题,与国家一些部门的政策也发生冲突,因此,部分领导对宜宾县的改革提出了尖锐批评,甚至有人写信反映到中央,认为“宜宾县没有国营企业了”“国有资产流失了”等等,引发了巨大争议。比如,1991年,香港《大公报》就用显赫的标题报道:“我国第一个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县——宜宾”。《光明日报》内参也刊载了反映宜宾改革产权制度、消灭国有企业的文章。这两篇报道轰动了全国,反响非常强烈,宜宾的小型国企产权改革也被推到风口浪尖,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为此,1991年国家体改委农村司领导会同四川省相关部门同志一道到宜宾县调查了解情况,并将调查报告向国务院有关领导做出了书面汇报予以澄清,对宜宾县小型国企产权改革予以肯定。

面对巨大的社会舆论甚至政治压力,宜宾县“一班人”没有丝毫动摇和退缩。一方面,他们加强理论和政策学习,全面转变思想观念。1992年5月,宜宾县召开了“全封闭”会议,深入学习邓小平南方谈话,引导人们切实转变观念、认清改革真谛:国家(县政府)转让产权只是国有资产的形态由实物变为了货币,这是促进国有资本向高效产业流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重要方式;而若政府不转让产权,则将继续承担无限责任,企业亏损再多、职工有无活干都必须由政府负责。同时,就推进全县小型国企产权改革问题展开紧张而激烈的讨论。县长在会上讲股份制、讲产权制度改革,三天三夜,全体与会者不回家,不向外通电话,聚集一堂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完善政策。最后,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制定了宜宾县小型国企产权改革的实施方案。很快,宜宾县小型国企产权改革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另一方面,宜宾县在实践中始终坚持一条大原则——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是这场改革成功的关键。不过,对此,他们也注重引导人们转变观念:政府转让产权只要严格清产核资和评估、产权公平交易,是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而政府不转让产权,并不能保证国有资产就不流失,国企不停地亏损也是国有资产的“坐失”(也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冰棍效应”)。

在宜宾县推进改革备受非议的艰难时刻,四川省和宜宾地区领导及时给予了宜宾县强有力的支持。1993年4月,四川省副省长到宜宾视察工作时明确指示:小型国企产权改革“对外不宣传,作为封闭式试点是可以的”,给宜宾县小型国企产权改革吃了一颗定心丸。1994年,四川省委副书记召集会议,专门听取宜宾县委书记对宜宾县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汇报,并对宜宾县的改革作出“方向对,路子正,须完善,可推广”的意见。正是这些支持,宜宾县的改革试点得以继续和深化,效果日益凸显。短短两年的改革,到1994年,宜宾县国企的情况大为改观,许多改制企业实现扭亏增盈,国有资产盘活增值,财政收入大幅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1997年,宜宾县的小型国企产权改革基本完成,全县国企改制面达到100%。改制后的16户国有工业企业,年末总资产达到42 161万元、比改制前增长157%,净资产达到9 135万元、比改制前增长232.9%,国有资产达到8 186万元、比改制前增长208%;实现产值35 463万元,比改制前增长400%[18]。宜宾县委、县政府在推进小型国企产权改革过程中,坚持了“先立后破,统一政策,规范运作”的原则,采取了边改革试点,边总结经验,边完善政策的做法。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改革步伐的决定》《宜宾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宜宾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宜宾县国有净资产承包(租赁)试行办法》《关于加强中介组织在股份制企业中的作用的通知》《宜宾县股份制企业审计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县属国企产权改革的组织实施、基本方法和原则、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问题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宜宾县体改部门作为全县统一组织领导实施国企产权改革的职能机构,先后发布了《关于股份制企业若干政策的规定》《宜宾县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关于股份制企业内部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股份制企业完善、确认及报批程序的通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证明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印发了《股份制指南》等资料,使宜宾县县属国企产权改革能做到“有法可依”。

专栏:宜宾县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践[19]

1.对国有资产的科学评估

成立了由书记和县长负责、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由有资格的中介机构(隶属于国资局的评估事务所)进行,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都不能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在资产评估中由国资部门牵头,金融、财政、体改部门参与。资产评估按现行政策处理,用够用好用活政策,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做到评估准确、科学。其步骤:首先是清产核资,计算资产、亏损和利润;其次是对资产进行评估,按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对账面价和市价进行评估;再次是把好产权界定关,国家国资局1991年就有专文,各县又制定了相应文件,对国有资产的范围作了界定。

2.防止悬空银行债务

银行采取的办法,一是介入改制,面对现实,承认历史,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在企业改制中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首先是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新型的银企关系是利益共同体,银行和地方政府要做换位思考,银行要理解地方政府的难处,地方政府也要理解银行的职责;其次是盘活存量资产与偿还债务的关系,银行和地方政府都一致认识到增加资金量是有限的,而盘活存量大有潜力,银行要支持企业改革,企业也要尽量保全银行资产。二是参与改制,各个银行指定专人参与每一个企业的改制,共同商议降低改革成本,参与企业的清产核资,协助评估机构搞好资产评估。三是制定政策,灵活运用政策,1996年由银行拟定,行署发了88号文“用好用活信贷政策,支持企业改革”,要求各个银行参与企业改制。信贷政策,包括在什么情况下支持贷款,落实好企业债务,企业改制后找准产品可酌情再给予贷款;利率政策,主要是尽量利用现行政策,在承认历史面对现实的情况下,一企一策,1997年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让了一定数额利息,支持了企业改制;呆账核销政策,银行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认真审查并上报核销呆账,已批准一部分,还有一些将逐步批下来。四是搞好调查研究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在对十个市县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成立了一个“银行信贷资产保全小组”,在企业改制中落实银行贷款债权,防范贷款风险。

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宜宾县成立了由县长当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企业资产损失核销领导小组”以及“银行债权管理领导小组”,企业要破产时由银行起诉,实行企业资产保全,严格管理资产核销。宜宾县1992年就建立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金”。1996年省委22号文规定国资收益改为“小企业发展基金”,由国资局管理,此基金包括国资占用费、国有产权的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以及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所得的收益。

4.认真安置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

宜宾县将部分收益用于安置职工和弥补已退休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的不足,处理好企业改制中“钱从何处来(在岗职工、离退休职工安置费),人往何处走(人员分流)”的关系,建立起了包括养老、医疗、待业等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了企业改制中离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的安置问题。

(3)宜宾县县属国企改革经验的推广

1994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在宜宾县召开了县属企业改革现场工作会,总结和肯定其经验,并在此后几年连续在金堂、射洪、成都、宜宾、营山等地隆重召开了全省县属企业(中小企业)改革工作会,提出了“面上推广”“深化改革”等要求,全力推动全省县属企业、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例如,1997年7月4-6日,四川省第四次县属企业改革工作会在宜宾市召开,号召全省学习宜宾“抓大放小”“扶优解困”的新思路,促进全省国企改革持续推进。会议认为,全省县属企业改革的经验主要有:一是坚持抓点带面推动全局。从总结推广宜宾、射洪、金堂等县的改革试点经验入手,坚持不懈地探索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新路子、新办法和新经验,对成功的经验及时加以总结推广。二是抓住深化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关键,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资产重组和机制转换,力求从根本上真正搞活国有小企业。三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企业改制的形式和做法以及搞活企业的经营方式上,坚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对症下药,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放手让各地去探索,在全省不同的地区形成各具特色、优势突出的改革典型。四是对看准了的改革措施和改革办法,少争论多实践,为改革的不断深化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到2003年底,四川全省县属国企的改制面达到98%。改制的形式主要有:改为公司制、以资产为纽带的联合、兼并、融资性的租赁、资产性的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破产等等。

宜宾县县属国企的改革经验不仅在四川省得到全面推广,而且在山东诸城、江西上饶等外省市也得到了广泛推行。据统计,截止到1998年8月,全国各地先后到宜宾参观考察县属企业改革经验的省区市达到26个,地、市、县达1800多个,总人数近10万人次[20]。考察者回到当地,大多结合其实际推广了宜宾县的经验,出现了山东诸城、江西上饶等多种改革模式。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宜宾县的县属企业改革及其经验推广离不开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在1992年1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经济体制改革会议前,中央领导召集全国搞产权制度改革的几个县的领导开了个小型座谈会,在听取了宜宾县关于产权制度改革“改、转、租、包、卖、破”的汇报后,当场给予了肯定。次日,宜宾县委书记又在大会上就宜宾县产权制度改革做了发言,再次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并引起一些地方同志的共鸣。1997年10月29日,中央领导在四川省委书记、副书记的陪同下深入宜宾市考察宜宾县小型国企产权改革情况。中央领导在听取宜宾市、县领导及县属企业代表对小型国企改革发展情况汇报后说:宜宾县小型企业改革方向正确,成效显著,要继续探索规范。同时表示,在实行股份合作时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和意愿,对国有资产最好进行有偿转让,在增量上做文章,通过扩股增资来实现股份合作制;要重视企业家队伍的培养和选拔,要重能更要重德。[21]

(4)率先探索军工国企改革转型

大家知道,在过去很长时期,我国的军工企业全部都是国企,其“国有国营”“一切听指挥”的计划经济色彩比普通国企浓厚得多。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世界由冷战转入和平、随着我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许多军工国企“好景不再”、发展艰难。此时,以军工单位度高聚集而著称的四川省绵阳市(正因为此,2000年国务院批准绵阳建设科技城,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一个由国务院命名的科技城——中国科技城)也陷入了艰难发展的窘境。其中,大家最为熟悉、最为关注的四川长虹公司(前身是国营长虹机器厂)最初是一家纯军工国企。它的改革转型是整个绵阳市探索军转民、军民融合发展的典型和缩影。

20世纪90年代,四川长虹公司在中央电视台打出“以产业报国,民族昌盛为己任;太阳更红,长虹更新”的广告家喻户晓,其磅礴之气势、民族之气节至今仍然让我记忆犹新、倍感震撼。如今,长虹公司虽然远不如前,但是其为全国军工国企转型发展所探索的道路、所积累的经验不应该被遗忘,尤其是在军民融合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而许多军工企业仍在艰难挣扎的今天,四川长虹公司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率先实现军工国企转民用发展、计划经济体制的附属物变市场竞争主力军的经验很值得学习借鉴。这对于推动国家军民融合战略落地落实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20世纪70年代初期,四川长虹一方面响应国家号召,与当时铁道部铁道科学院合作开发民品(铁路用驼峰雷达及控制机),开始走军民结合之路,其产品于1985年底获得了国优银牌(当年无金牌奖)。另一方,随着国家军品订单急剧减少,长虹的生产任务严重不足,不得不转向民品市场。在当时的主管部门(第四机械工业部)要求、指导以及长虹公司自身全面调研市场后,四川长虹做出了其历史性的重大决策——研制电视机。通过与日本松下公司合作,其开发的电视机很快进入了国内市场。1984年,为了满足国内彩电市场的需求,应对国外电视机的猛烈进攻,打响“民族品牌”,四川长虹加大了民品研发和生产,专门成立了独立于军品设计的第二设计所,研发设计民品——电视机。经过艰苦研发和市场开拓,其民品(电视机)很快赢得了市场认同,其销售收入和利润大幅度增加。为进一步加大民品研发和生产力度,该公司1986年修建了彩电大楼,这在楼房稀有的当年是极度辉煌的象征。到1987年9月,长虹在当时电子工业部举办的全国第一届彩电和黑白电视机评比中获得两个一等奖。

长虹公司的民品发展看似一帆风顺,实则曲折很多。其中,除了民品技术攻关、产品不断升级、市场竞争加剧的诸多困难外,更为艰难的是如何战胜思想认识方面的巨大阻力:驻厂军代表担心因为民品生产会影响军品供给;管理部门也有领导认为军工企业搞民品是不务正业;市场传言长虹彩电生产线将全面下马……面对来自各方的巨大压力,长虹人并未放弃,他们加大了技术攻关和市场开拓的力度,发展更快了。到1997年,长虹发展顶峰时期,其彩电生产线达到21条,年产量达到一千多万台,位居全国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彩电大王。其更具启发意义的是,企业从过去的纯计划经济下被动的“算盘珠”变为完全适应市场、引领市场的主动搏击者。如今,长虹虽已成为经受市场经济洗礼、年产值过一千亿元的四川第一大企业,但仍不忘产业报国的初心,正在与时俱进地艰难转型,进行“第二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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