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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路径和措施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必须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的目标,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立足广东实际情况和现有的教育发展基础,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夯实体系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尽快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路径和措施

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必须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的目标,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立足广东实际情况和现有的教育发展基础,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夯实体系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尽快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一)以观念创新为先导,推动教育发展方式转变,夯实南方教育高地的思想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的高度决定行动的力度。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必须全面理解和深刻领会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准确把握现代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深刻认识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夯实思想基础。

1.正确认识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

首先,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是解决我省教育发展自身矛盾,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广东教育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城乡、区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职业教育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特色不协调;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不强,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领导、发展和管理教育职责不充分,教育投入明显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实现广东教育科学发展,必须转变人才培养方面“等、靠、要”的思想,破除“依靠引进、忽视培养”的观念,逐步实现自觉发展教育,将教育发展方式由“推动型”转变为“主动型”。

其次,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广东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广东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和文化形象提升的关键时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我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转而不变”,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已经成为制约广东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的最大障碍。其中的原因很多,但与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有直接的关系。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和主阵地,作为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源泉,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助推器”和“发动机”。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教育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积极作用,是实现新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

第三,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是提高教育质量和社会贡献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广东市场经济发育日益完善、经济基础更加雄厚,加上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人民群众对接受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升,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强烈,希望实现真正的学有所教、有教无类。教育已不再是一时一事一己的事情,而是伴随所有人终身的活动。接受良好教育成为各个阶层的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心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优质教育需求,迫切要求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

2.全面把握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的主要内容。

首先,要转变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坚持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基本道德规范和良好行为习惯。要大力促进教育观念和教育手段实现“四个根本转变”:一是从重视同一性和规范性向鼓励多样性和创新性转变;二是从重视指导学生被动适应性学习向鼓励学生主动性学习转变;三是从灌输式教学向启发式教学转变;四是从重视知识单向传授向重视师生互动交流、教学相长转变。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广受人民群众欢迎的“阳光高考招生”制度。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其次,要转变办学理念,把教师队伍作为第一资源。破除办学建校中见物不见人的陈旧观念,树立“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意识。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广大教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既要言传,更要身教,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关爱每一个学生,教好每一个孩子;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教师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要建立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继续加大力度发展师范教育,重视发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加强教师的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支持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大家和教育大家,鼓励校长和教师在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等方面的探索和创新,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教育人才队伍。

第三,要转变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提高教育的公平度和普惠性。要挖掘潜力,创造条件,大胆探索,努力扩大外来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数量,不断扩大外来人员子女免费义务教育范围,切实保障非户籍子女平等受教育的合法权益,解决广东非户籍人口教育问题。要重视、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积极发展民族教育,不断推进教育公平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着力健全和完善“贷、奖、助、补、减、免”的助学体系,努力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让教育这一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更加稳固。

第四,要转变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广东教育发展水平与自身的经济发展程度相比、与其他教育发达的省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就要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使教育发展既与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互为依托、相互支撑,又要适度超前。就广东省内而言,要改变教育被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局面,充分体现教育主动引领的功能。就全国范围而言,广东教育要实现由发展相对落后的“学习型”、“赶超型”,向水平相对较高的“引领型”、“示范型”转变,为广东经济发展和全国教育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以质量提高为核心,全面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构建南方教育高地的体系基础

建立健全体系完善、结构优化的各级各类教育,实现规模和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是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基础。为此,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1.夯实义务教育发展基础,着力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强农村学校基本建设,确保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多形式多途径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学位,逐步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实施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到2012年,地级以上市和3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均建成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注重学生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学校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首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2.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着力调整和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逐年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到2020年,全省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推动普通高中进一步向城市、县城集中。鼓励支持办好特色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到2020年,建立起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多模式、多取向、开放型的优质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省属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其他地级市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加快扩大办学规模,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开发人力资源中的作用。

3.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着力促进现代产业的持续发展。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适应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构建从初级到高端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完整教育链条;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到2012年,在广东省内建设10所以上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2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推进校企合作,形成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结合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共同体,到2012年,建成一批省、市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建设以省级职业教育基地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职业教育基地为核心,以粤东西北地区各市职业教育基地为节点,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职业教育基地网络。

4.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着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保持高等教育规模合理增长,力争广东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12年达到30%,2020年达到50%;实行对高校科学定位和分类指导,鼓励各高校结合实际办出特色、创造品牌、争当一流,到2020年,每类高等学校均建成1~2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学校,将中山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将华南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理工类大学;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鼓励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设一批主要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型本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完善大学园区(城)规划和功能定位,把广州大学城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学园区和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基地;全面提高本专科教育质量和水平,建立完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着力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文化引领、社会服务综合实力,增强高等学校对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贡献力。

5.加快全民教育体系建设,着力满足群众教育多样化的需求。推行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完善学前教育体制,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办园体制;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健全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幼儿园、幼儿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到2012年,广东每个乡镇建成一所以上中心幼儿园。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网络,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三)以先行先试为要求,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健全南方教育高地的体制机制

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是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关键。为此,要以深入贯彻国家珠江三角洲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利用国家赋予的使命和权利,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加大教育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积极构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

1.深入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从实际出发,以非义务教育阶段为主探索公办名校办民校、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委托管理、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按照《广东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和有关规定,落实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平等的“国民待遇”。重点是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同等的法律地位。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为民办学校教师办理社会保险。依法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健全民办学校监管制度和退出机制。

2.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对教育的管理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建立健全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省、市政府统筹,充分调动县级政府办学积极性,落实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责任。改革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省政府领导下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县(市、区)为主,粤东西北地区以地级市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机制。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高等教育由中央、省、市三级办学,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体制;加强省统筹力度,合理设置高等学校,理顺有关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取消市属高等学校区域内招生比例限制,实行全省招生计划统一配置使用。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制,加强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继续教育质量标准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www.xing528.com)

3.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广东特色义务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以校为本、区域联动的教研制度,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建立广东特色普通高中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制定各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标准,推广实施学分制、分段式等弹性学习制度。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观念转变,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育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促进教学与实践互动,形成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以及教材革新,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4.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的培养目标,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技能抽查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的制度,推行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逐步提高分配比例;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逐步建立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深入实施高等学校“阳光招生工程”。

5.完善各级教育助学制度。建立以财政承担为主,满足各层次学生需要的助学体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调整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引入保险机制防范助学贷款风险,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和港澳台同胞、侨胞参与各级各类助学奖学活动。

6.推进学校人才工作体系改革。深化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教师资格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职级晋升制度建设,完善教师准入资格和专业晋升标准,统一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深化学校人才任用制度改革,以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教职员聘用制,形成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深化学校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创新学校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机制,改革高等学校专任教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双师型”教师评价、聘用制度,在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职务。结合人才工作改革,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保障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提升,健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机制,不断加强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着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四)以广东特有优势为依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新突破,凸显南方教育高地的特色优势

1.利用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加强粤港澳台教育深度合作交流,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一是抓住落实国家粤港澳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机遇,深化粤港澳台教育合作。巩固粤港澳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支持港澳大学在珠三角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设以粤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为特征的华南教育中心。推动有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加强境外合作办学,尤其是要加快澳门大学在珠海横琴岛、香港中文大学在深圳、香港理工大学在东莞等地的办学进度。随着ECFA的正式生效,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ECFA新时代”,为两岸教育合作交流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广东要进一步巩固粤台教育交流成果,在职业教育等领域拓展粤台教育合作的新机遇。充分发挥广东的经济实力、地缘优势和教育基础作用,推进珠三角、环珠三角、泛珠三角共同建立教育合作与联动发展机制,探索广东教育服务华南地区、泛珠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全国的新模式、新途径和新办法。

二是以“中新知识城”建设为契机,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中新知识城”要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经济高地,围绕这个项目,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吸引全球更多优秀人才来广东接受教育,使广东成为荟萃人才的高地。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区域性、全球性教育交流与合作。着重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知名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体,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模式和教学科研创新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的教育国际合作新格局,全方位培养国际化人才。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广东特色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及可国际互认的教育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双语教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懂得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专业人才。实施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计划,扩大与国外大学交换学生培养。鼓励支持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培训。扩大高等教育来粤留学生规模,推进广东成为来华留学生首选省,鼓励优秀留学生毕业后留粤工作。

2.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南方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

一是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建立在省政府领导下,珠三角地区以县(市、区)为主,粤东西北地区以地级市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管理机制。各市根据发展战略定位和产业分工,优化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推进区域间职业院校多形式联合办学。

二是建立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构建从初级到高端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序列。整体设计各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模式和专业课程体系,探索建立选拔培养机制和评价方式。加快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和考核、晋升、聘用办法。

三是建立校企合作平台。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学校积极参与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校企合作平台。推进校企合作建章立制工作,保障校企合作机制化、常态化。组建各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机构,制定校企合作实施规划,统筹校企合作资源,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深化校企合作层次,指导、协调、组织、评价校企合作活动,监督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四是推进南方职业教育基地建设。集中力量建设“1+9”网络辐射状职教基地。以省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和珠三角9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为核心,以粤东西北地区各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为支撑,打造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地区、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3.探索完善非户籍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有效途径,使广东成为解决我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试验区。

非户籍常住人口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解决好非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问题,是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需要,是加快政府基本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具体要求,关系到社会公平与和谐广东的建设。解决好这一问题,不仅体现广东对全国义务教育的直接贡献,也对我国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起到示范作用。

广东作为全国流动人口第一大省,接纳了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人口子女三分之一以上。据2009年底统计,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279万人,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和东莞等珠三角城市,数量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0%,而且所占比例连年增长。目前面临着学位需求压力大、地方财政压力大、土地资源压力大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广东将继续按照“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为主”的原则,推广非户籍学生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办法,规范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程序。根据不同地区情况,从高到低安排非户籍学生到辖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在努力扩大非户籍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数量的同时,大力扶持招收非户籍人口子女的民办学校,满足外来人员子女学位需求,保障非户籍子女平等受教育的合法权益。逐步探索义务教育后就地升学问题,使广东成为解决我国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基础教育问题的试验区。

4.加大资金筹措和经费保障力度,提升教育发展的综合保障能力。从社会反哺教育的角度看,广东政府财政、社会各界等各方面可以投入更多、更大的财力,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和南方教育高地的建设。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合理划定省、市、县(市、区)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逐年提高,到2020年,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25%以上。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度,创新教育投融资体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积极开拓教育融资新渠道,深化教育与金融合作,探索金融支持教育发展的新模式。建立保障财政教育经费增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对财政教育拨款达不到法定增长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并对政府主要负责人问责。

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全力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广东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任务。我们将牢固树立“优先发展教育是科学发展的根本”、“抓教育就是抓未来”的执政理念和发展观,推动南方教育高地建设尽快取得突破,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国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新经验,做出新贡献。

(在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领导干部“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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