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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明清方志研究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宋以后,荟萃以上各体成为方志。方志之著述,最初者为府志,继则分析下达为县志,综括上达为省志。明以前方志,今《四库》著录者尚二十七种,存目亦数十。雍正七年因修《大清一统志》,需省志作资料,因严谕促修,限期蒇事。方志中什之八九,皆由地方官奉行故事,开局众修,位置冗员,钞撮陈案,殊不足以语于著作之林。方志虽大半成于俗吏之手,然其间经名儒精心结撰或参订商榷者亦甚多。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明清方志研究

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梼杌》、鲁《春秋》”;《墨子》所称“周之《春秋》,宋之《春秋》,燕之《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惟封建与郡县组织既殊,故体例靡得而援焉。自汉以降,幅员日恢,而分地纪载之著作亦孳乳寖多,其见于《隋书·经籍志》者,则有下列各类:

一、图经之属。如《冀幽齐三州图经》及罗含《湘中山水记》、刘澄之《司州山川古今记》等。

二、政记之属。如赵晔《吴越春秋》,常璩《华阳国志》,失名《三辅故事》等。

三、人物传之属。如苏林《陈留耆旧传》,陈寿《益都耆旧传》等。

四、风土记之属。如圈称《陈留风俗传》,万震《南州异物志》,宗懔《荆楚岁时记》等。

五、古迹之属。如佚名《三辅黄图》,扬衒之《洛阳伽蓝记》等。

六、谱牒之属。如《冀州姓族谱》,洪州、吉州、江州、袁州诸《姓谱》等。

七、文征之属。如宋明帝《江左文章志》等。

自宋以后,荟萃以上各体成为方志。方志之著述,最初者为府志,继则分析下达为县志,综括上达为省志。明以前方志,今《四库》著录者尚二十七种,存目亦数十。《四库》例:宋元旧志全收,明则选择綦严,仅收五种;清则惟收当时所有之省志而已。然道咸以后。学者搜罗遗佚,《四库》未收之宋元志续出重印者不少,以吾所见尚二十余种。入清,则康熙十一年曾诏各郡县分辑志书,而成者似不多,佳构尤希。雍正七年因修《大清一统志》,需省志作资料,因严谕促修,限期蒇事。今《四库》著录自李卫等监修之《畿辅通志》起至鄂尔泰监修之《贵州通志》止凡十六种,皆此次明诏之结果也。成书最速者为《广东通志》,在雍正八年;最迟者为《贵州通志》,在乾隆六年。旋复颁分各省府州县志六十年一修之令。虽奉行或力不力,然文化稍高之区,或长吏及士绅有贤而好事者,未尝不以修志为务。旧志未湮,新志踵起。计今所存,恐不下二三千种也。

方志中什之八九,皆由地方官奉行故事,开局众修,位置冗员,钞撮陈案,殊不足以语于著作之林。虽然,以吾侪今日治史者之所需要言之,则此二三千种十余万卷之方志,其间可宝之资料乃无尽藏。良著固可宝,即极恶俗者亦未宜厌弃。何则?以我国幅员之广,各地方之社会组织、礼俗习惯、生民利病,樊然淆杂,各不相侔者甚夥。而畴昔史家所记述,专注重一姓兴亡及所谓中央政府之囫囵画一的施设,其不足以传过去现在社会之真相,明矣。又正以史文简略之故,而吾侪所渴需之资料乃摧剥而无复遗,犹幸有芜杂不整之方志,保存“所谓良史者”所吐弃之原料于粪秽中,供吾侪披沙拣金之凭藉,而各地方分化发展之迹及其比较,明眼人遂可以从此中窥见消息,斯则方志之所以可贵也。

方志虽大半成于俗吏之手,然其间经名儒精心结撰或参订商榷者亦甚多。吾家方志至少,不能悉举,顾以睹闻所及,则可称者略如下:

康熙《邹平县志》马宛斯独撰,顾亭林参与。

康熙《济阳县志》张稷若独撰。

康熙《德州志》顾亭林参与。

康熙《灵寿县志》陆稼书为知县时独撰。

乾隆《历城县志》周书昌(永年)、李南涧(文藻)合撰。

乾隆《诸城县志》李南涧独撰。

乾隆《宁波府志》万九沙(经)、全谢山参与。

乾隆《太仓州志》王述庵(昶)独撰。

乾隆《鄞县志》钱竹汀参与。

乾隆《汾州府志》《汾阳县志》俱戴东原参与。

乾隆《松江府志》《邠州志》《三水县志》俱孙渊如主撰。

乾隆《偃师县志》《安阳县志》,嘉庆鲁山县志》《宝丰县志》《郏县志》俱武授堂(亿)主撰。

乾隆《西宁府志》《乌程县志》《昌化县志》《平阳县志》俱杭大宗(世骏)主撰。

乾隆《庐州府志》《江宁府志》《六安州志》俱姚姬传(鼐)主撰。

乾隆《宁国府志》《怀庆府志》《延安府志》《泾县志》《登封县志》《固始县志》《澄城县志》《淳化县志》《长武县志》俱洪稚存主撰。

乾隆《和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俱章实斋独撰。

乾隆《天门县志》《石首县志》《广济县志》《常德府志》《荆州府志》俱章实斋参与。

乾隆《富顺县志》段茂堂为知县时独撰。

乾隆《朝邑县志》钱献之(坫)主撰。

嘉庆《广西通志》谢蕴山(启昆)为巡抚时主撰。

嘉庆《湖北通志》乾隆末毕秋帆为总督时主撰,章实斋总其事,但今本已全非其旧。

嘉庆《浙江通志》,道光《广东通志》《云南通志》皆阮芸台主撰。《广东志》陈观楼(昌齐)、江子屏(藩)、谢里甫(兰生)等总纂。

嘉庆《安徽通志》陶云汀(澍)主撰,陆祁孙(继辂)总纂。

嘉庆《扬州府志》伊墨卿(秉绶)倡修,焦里堂、姚秋农(文田)、秦敦夫(思复)、江子屏等协成。

嘉庆《徽州府志》夏朗斋(銮)、汪叔辰(龙)合撰,龚自珍参与。

嘉庆《凤台县志》李申耆(兆洛)为知县时独撰。

嘉庆《禹州志》《鄢陵县志》《河内县志》洪幼怀(符孙)主撰。

嘉庆《怀远县志》李申耆主撰,董晋卿(士锡)续成。

嘉庆《长安县志》《咸宁县志》董方立(祐诚)主撰。

嘉庆《郯城县志》陆祁孙主撰。

道光《湖广通志》林少穆(则徐)总裁,俞理初(正燮)总纂。

道光《陕西通志》蒋子潇(湘南)参与。

道光《雷州府志》《海康县志》陈观楼独撰。

道光《兴文县志》《屏山县志》《大足县志》《泸溪县志》张介侯(澍)为知县时独撰。

道光《武冈县志》《宝庆县志》邓湘皋(显鹤)独撰。

道光《贵阳府志》《大定府志》《兴义府志》《安顺府志》邹叔绩(汉勋)主撰。

道光《南海县志》吴荷屋(荣光)主撰。

道光《河内县志》《永定县志》《武陟县志》方彦闻(履篯)主撰。

道光《新会县志》黄香石(培芳)、曾勉士(钊)合撰。

道光《济宁州志》许印林(瀚)独撰。(www.xing528.com)

道光《泾阳县志》蒋子潇主撰,刻本多改窜。

咸丰邳州志》《清河县志》鲁通甫(一同)主撰。

咸丰《遵义府志》莫子偲(友芝)、郑子尹(珍)合撰。

同治《江西通志》董觉轩(沛)总纂。

同治《苏州府志》冯林一(桂芬)主撰。

同治《南浔县志》《乌程县志》汪谢城(曰桢)主撰。

同治《南海县志》邹特夫(伯奇)、谭玉生(莹)主撰。

同治《番禺县志》陈兰甫主撰。

同治《江宁府志》汪梅村(士铎)主撰。

同治《湖州府志》《归安县志》陆存斋(心源)主撰。

同治《鄞县志》《慈溪县志》董觉轩、徐柳泉(时栋)合撰。

光绪《畿辅通志》黄子寿(彭年)总纂。

光绪《山西通志》曾沅甫(国荃)总裁、王霞举(轩)总纂。

光绪《湖南通志》郭筠仙(嵩焘)、李次青(元度)总纂。

光绪《安徽通志》何子贞(绍基)总纂。

光绪《湘阴县图志》郭筠仙独撰。

光绪《湘潭县志》《衡阳县志》《桂阳县志》俱王壬秋(闿运)主撰。

光绪《杭州府志》《黄岩县志》《青田县志》《永嘉县志》《仙居县志》《太平续志》俱王子庄(棻)主撰。

光绪《绍兴府志》《会稽新志》俱李莼客(慈铭)主撰。

光绪《湖北通志》《顺天府志》《荆州府志》《昌平县志》俱缪小山(荃孙)主撰。

宣统新疆图志》王晋卿(树柟)总纂。

民国《江阴县志》缪小山主撰。

民国《合川县志》孙亲石(森楷)独撰。

以上诸志,皆出学者之手,斐然可列著作之林者。吾不过随举所知及所记忆,罣漏盖甚多,然亦可见乾嘉以降,学者日益重视斯业矣。

方志之通患在芜杂。明中叶以后有起而矫之者,则如康海之《武功县志》,仅三卷,二万余言;韩邦靖之《朝邑县志》,仅二卷,五千七百余言。自诧为简古。而不学之文士如王渔洋、宋牧仲辈震而异之,比诸马班。耳食之徒,相率奉为修志模楷,即《四库提要》亦亟称之。又如陆稼书之《灵寿县志》,借之以昌明理学,而世人亦竞誉为方志之最良者。乾隆以前一般人士对于方志观念之幼稚误谬,可以想见矣。注意方志之编纂方法,实自乾隆中叶始。李南涧历城、诸城两志,全书皆纂集旧文,不自著一字,以求绝对的征信。后此志家,多踵效之。谢蕴山之《广西通志》,首著叙例二十三则,遍征晋唐宋明诸旧志门类体制,舍短取长,说明所以因革之由。认修志为著述大业,自蕴山始也。故其志为省志模楷,虽以阮芸台之博通,恪遵不敢稍出入,继此更无论。余如焦里堂、李申耆集中,皆有专论修志体例之文,然其间能认识方志之真价值、说明其真意义者,则莫如章实斋。

实斋以清代唯一之史学大师,而不能得所藉手以独撰一史,除著成一精深博大之《文史通义》,及造端太宏未能卒业之《史籍考》外,其创作天才,悉表现于和州、亳州、永清三志及《湖北通志》稿中。“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实斋关于斯学之贡献,首在改造方志之概念。前此言方志者,为“图经”之概念所囿,以为仅一地理书而止。实斋则谓方志乃《周官》小史、外史之遗,其目的专以供国史取材,非深通史法不能从事。概念扩大,内容自随而扩大。彼乃著《方志设立三书议》,谓:“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仿正史纪传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彼晚年应毕秋帆聘,总鄂志局事,即实行其理想,分泐《湖北通志》《湖北掌故》《湖北文征》三书,彼又以为“志”须继续增修,而资料非随时保存整理,则过此将散失不可复理,于是倡议各州县设立志科,使文献得有所典守而不坠,而国史取材,亦可以有成式而免参差芜猥之患。又晰言省志与府志、府志与县志地位之差别,大旨谓府县志为省志资料,省志为国史资料,各自有其任务与其组织;省志非拼合府县志可成,府县志非割裂省志可成。

实斋所改造之方志概念既与前不同,则其内容组织亦随之而异。今试将旧志中号称最佳之谢氏《广西通志》,与实斋所拟《湖北三书》稿,比较如下。

嘉庆《广西通志》目录:

约而言之,向来作志者皆将“著述”与“著述资料”混为一谈。欲求简洁断制不失著述之体耶?则资料之割舍者必多。欲将重要资料悉予保存耶?则全书繁而不杀,必芜秽而见厌。故康之《武功》,韩之《朝邑》,与汗牛充栋之俗志交讥,盖此之由。实斋“三书”之法,其《通志》一部分,纯为“词尚体要”、“成一家言”之著述;《掌故》《文征》两部分,则专以保存著述所需之资料。既别有两书以保存资料,故“纯著述体”之《通志》,可以肃括闳深,文极简而不虞遗阙。实斋所著《方志辨体》自述其《湖北通志稿》之著述义例,内一段云:“《通志》食货考田赋一门,余取《赋役全书》布政使司总汇之册,登其款数,而采用明人及本朝人所著财赋利病奏议详揭及士大夫私门论撰,联络为篇。为文不过四五千言,而读者于十一府州数百年间财赋沿革弊利,洞如观火。盖有布政司以总大数,又有议论以明得失,故文简而事理明也。旧志尽取各府州县《赋役全书》挨次排纂,书盈五六百纸。……阅者连篇累卷,但见赋税钱谷之数,而数百年利病得失,则茫然无可求。……”

其保存资料之书,又非徒堆积档案谬夸繁富而已,加以别裁,组织而整理之,驭资料使适于用。《湖北掌故》中有《赋役表》一篇,《方志辨体》述其义例云:“志文既撷其总要,贯以议论,以存精华,仍取十一府州六十余州县《赋役全书》,巨帙七十余册,总其款目以为之经,分其细数以为之纬,纵横其格,排约为《赋役表》。不过二卷之书,包括数十巨册,略无遗脱。……”观此可见《掌故》书体例一斑。实斋之意,欲将此种整理资料之方法,由学者悉心订定后,著为格式,颁下各州县之“志科”,随时依式最录,则不必高材之人亦可从事,而文献散亡之患可以免。此诚保存史料之根本办法,未经人道及也。实斋所作《州县请立志科议》云:“天下大计,始于州县,则史事责成,亦当始于州县之志。州县有荒陋无稽之志,而无荒陋无稽之令史案牍。……故州县之志,不可取办于一时。平日当于诸吏中特立志科,佥典吏之稍明于文法者,以充其选。而且立为成法,俾如法以纪载。……积数十年之久,则访能文学而通史裁者,笔削以为成书。……如是又积而又修之,于事不劳而功效已为文史之儒所不能及。”

实斋之于史,盖有天才,而学识又足以副之。其一生工作,全费于手撰各志,随处表现其创造精神。以视刘子元[玄]、郑渔仲,成绩则既过之矣。今《和》《亳》《永清》三志,传本既甚希,吾侪仅在《文史通义》外篇见其叙例。《湖北通志》则毕秋帆去职后,全局皆翻;嘉庆官本,章著痕迹,渺不复存,幸而《遗书》中有检存稿及未成稿数十篇,得以窥其崖略。然固已为史界独有千古之作品,不独方志之圣而已。吾将别著《章实斋之史学》一书详论之,此不能多及也。

吾于诸名志,见者甚少,不敢细下批评。大约省志中嘉道间之广西谢志,浙江、广东阮志,其价值久为学界所公认,同光间之畿辅李志、山西曾志、湖南李志等,率皆踵谢、阮之旧,而忠实于所事,抑其次也。而宣统新疆袁志,前无所承,体例亦多新创,卓然斯界后起之雄矣。各府州县志,除章实斋诸作超群绝伦外,则董方立之《长安》《咸宁》二志,论者推为冠绝今古;郑子尹、莫子偲之《遵义志》,或谓为府志中第一;而洪稚存之《泾县》《淳化》《长武》,孙渊如之《邠州》《三水》,武授堂之《偃师》《安阳》,段茂堂之《富顺》,钱献之之《朝邑》,李申耆之《凤台》,陆祁孙之《郯城》,洪幼怀之《鄢陵》,邹特夫、谭玉生之《南海》,陈兰甫之《番禺》,董觉轩之《鄞县》《慈溪》,郭筠仙之《湘阴》,王壬秋之《湘潭》《桂阳》,缪小山之《江阴》,皆其最表表者。比而较其门目分合增减之得失,资料选择排配之工拙,斯诚方志学中有趣且有益的事业。余有志焉,而今病未能也。

昔人极论官修国史之弊,盖谓领其事者皆垂老之显宦,不知学问为何物,分纂人员猥滥,无所专责,虽有一二达识,不能尽其才。故以刘子元[玄]之身具三长,三入史馆,而曾不得一藉手以表所学,徒发愤于《史通》。此其明效矣。方志地位,虽亚于国史,然编纂之形式,率沿唐后官局分修之旧,故得良著甚难,而省志尤甚。必如谢蕴山、阮芸台之流,以学者而任封圻,又当承平之秋,史事稀简,门生故吏通学者多,对于修志事自身有兴味,手定义例,妙选人才分任而自总其成,故成绩斐然也。然以乾隆末之湖北志局,以毕秋帆为总督,而举国以听于章实斋,亦可谓理想的人选矣。全书已成未刻,毕忽去位,而局中一校对员陈矰者构煽其间,遂至片迹不存。若非实斋自录有副本之一部分,则数年间努力之结果,皆灰飞烬灭矣。始末见《章氏遗书》中《方志略例》及各散篇。又如乾隆初年之《浙江通志》,其经籍一门出杭大宗手,而卒被局员排挤削去。大宗虽别录单行,然今竟不可得见矣。看《道古堂集·两浙经籍志序》。州县志规模较小,责任转专,故得良著亦较易。或绩学之长官亲总其事,如陆稼书之在灵寿,段茂堂之在富顺,李申耆之在凤台;或本邑耆宿负重望居林下,发心整理乡邦文献,如王述庵之于太仓,武授堂之于偃师、安阳,陆存斋之于归安,邓湘皋之于宝庆,缪小山之于江阴;又或为长官者既物色得人,则隆其礼貌,专其委任,拱手仰成,不予牵掣,如永清之得章实斋,长安、咸宁之得董方立。三者有一于此,斯佳志可成。虽然,犹有难焉。以郭筠仙之通才博学,官至督抚,归老于乡,自任本县《湘阴图志》总纂,书已告成,而为藩司李桓所扼,卒历若干年,仅得以私赀付刻。始末见本书后序。蒋子潇受聘修《泾阳志》,体例一仿实斋,及全书刻出,凡例仍其原文,而内容已窜改无完肤矣。见《七经楼文集》“关中志乘”节条。夫方志之著述,非如哲学家文学家之可以闭户瞑目骋其理志而遂有创获也。其最主要之工作在调查事实,搜集资料。斯固非一手一足之烈,而且非借助于有司或其他团体,则往往不能如意。故学者欲独力任之,其事甚难;而一谋于众,则情实纠纷,牵制百出。此所以虽区区一隅之志乘,而踌躇满志者且不一二睹也。

虽然,以乾嘉以后诸名志与康雍以前各志相较,乃至与宋元明流传之旧志相较,其进步既不可以道里计,则诸老之努力固未为虚也。

官修之外,有私家著述,性质略与方志同者。此类作品,体制较为自由,故良著往往间出。其种别可略析如下:

一、纯属方志体例而避其名者。例如嘉庆初师荔扉范之《滇系》,实私撰之《云南通志》,因旧通志极芜略,且已七十年失修,独力创此。又如刘端临之《扬州图经》,刘楚桢之《宝应图经》,两书吾未见,疑实具体之州志、县志。许石华之《海州文献录》。亦未见,刘伯山《通义堂集》有序,亟称之。

二、专记一地方重要史迹者。其体或为编年,例如汪容甫之《广陵通典》,此书极佳,实一部有断制之扬州史。董觉轩之《明州系年要录》;此书未见,当是一部好宁波史。或为纪事本末,例如冯蒿庵甦之《滇考》。此书甚佳,能言云南与中原离合之所由。

三、专记人物者。此即《隋志》中“某某耆旧传”、“某某先贤传”之类,实占方志中重要部分。例如潘力田之《松陵文献》,此书为极用心之作,详其弟次耕所作序。刘伯山毓崧之《彭城献征录》,马通伯其昶之《桐城耆旧传》,徐菊人世昌之《大清畿辅先哲传》等。

四、专记风俗轶闻者。此即《隋志》中“风土记”、“异物志”之类,亦方志之一部。例如屈翁山大均之《广东新语》,田纶霞雯之《黔书》,吴挚甫汝纶之《深州风土记》等。

五、不肯作全部志,而摘取志中应有之一篇,为己所研究有得而特别泐成者。例如全谢山之《四明族望表》,实《鄞县志》中主要之创作。前此各方志无表族望者。谢山此篇出,章实斋复大鼓吹之,同光后之方志多有此门矣。孙仲容之《温州经籍志》,实将来作《温州志》者所不能复加。此书佳极,仿朱氏《经义考》,搜罗殆备。刘孟瞻之《扬州水道记》,林月亭伯桐之《两粤水经注》,即扬州或两广志中水道篇之良著。陈静庵述之《补湖州府天文志》,即府志之一部。

六、有参与志局事而不能行其志,因自出所见,私写定以别传者。例如焦里堂之《邗记》,伊墨卿修《扬州图经》,里堂主其事。墨卿去官而局废。里堂乃出所考证,私撰此书。吴山夫玉搢之《山阳志遗》等。《淮安府志》志山阳事颇多漏略。山夫躬在志局,心不慊焉,别为此书。

七、有于一州县内复析其一局部之地作专志者。例如张炎贞之《乌青文献》,乌青为苏州一镇,炎贞为潘力田学友。此书效《松陵文献》,三十年乃成。焦里堂之《北湖小记》,北湖为扬州乡村,里堂所居,此书凡六卷四十七篇,阮芸台谓足觇史才。乃至如各名城志,例如朱竹垞之《日下旧闻》,专记京师事。各名山志例如徐霞客之《鸡谷山志》,体倒精审独绝等。

凡此皆方志之支流与裔,作者甚多,吾不过就所记忆,各举一二种以为例。此类书自宋以来已极发达。有清作者,虽无以远过于前代,然其间固多佳构,或竟出正式方志上也。

以文征列方志三书之一,此议虽创自章实斋,然一地方文征之书,发源既甚早,实斋文征体例,与诸家所辑不尽从同。历代集部所著录,若《苏州名贤咏》《浙东酬唱集》《河汾遗老诗》《会稽掇英集》《宛陵群英集》,其最著名而范围较广者如元遗山之《中州集》,皆是也。然多属选本,或专为一时少数人酬唱之荟萃,含史学的意味盖尚少。清代学者殆好为大规模的网罗遗佚,而先着手于乡邦。若胡文学之《甬上耆旧诗》三十卷,李邺嗣补之为若干卷,全祖望续之为七十卷,又国朝部分四十卷;沈季友之《槜李诗系》四十二卷;若张廷枚之《姚江诗存》若干卷;若汪森之《粤西诗载》二十五卷、《粤西文载》七十五卷;若费经虞及其子密之《剑阁芳华集》二十五卷明代蜀人诗,此皆康雍以前所辑也。中叶以后,踵作滋繁,若卢见曾之《江左诗征》、王豫《江苏诗征》,吴颢及其孙振棫之《杭郡诗辑》,吴允嘉之《武林耆旧集》,阮元之《淮海英灵集》辑扬州及南通州人作、《两浙轩录》督浙学时所辑,刘宝楠《宝应文征》,温汝适之《粤东文海》《粤东诗海》,罗学鹏之《广东文献》,郑珍之《播雅》辑贵州遵义府人诗,邓显鹤之《资江耆旧集》《沅湘耆旧集》,夏退庵之《海陵文征》《诗征》,沈翁之《湖州诗摭》,朱祖谋之《湖州词录》等,悉数之殆不下数十种,每种为卷殆百数十。其宗旨皆在钩沉搜逸,以备为贵,而于编中作者大率各系从小传。盖征文而征献之意亦寓焉。

亦有不用总集体而用笔记体,于最录遗文之外再加以风趣者,如戴璐之《吴兴诗话》,朱振采之《江西诗话》,莫友芝之《黔诗纪略》等。

亦有不限于乡邦人所作,而凡文章有关乡邦掌故皆最录之,如焦循之《扬州足征录》等。

亦有簿录乡邦人之著述,记其存佚为之提要者,如孙诒让之《温州经籍志》,朱振采之《豫章经籍志》,廖平之《井研艺文志》等。

更有大举搜集乡邦人著述汇而刻之者,如《畿辅丛书》《岭南遗书》《豫章丛书》等,别于论丛书章胪举其目。

凡此皆章实斋所谓方志三书之一也。语其形式,实等类书,除好古者偶一摩挲,更无他用。虽然,深探乎精神感召之微,则其效亦可得言。盖以中国之大,一地方有一地方之特点,其受之于遗传及环境者盖深且远,而爱乡土之观念,实亦人群团结进展之一要素。利用其恭敬桑梓的心理,示之以乡邦先辈之人格及其学艺,其鼓舞濬发,往往视逖远者为更有力。地方的学风之养成,实学界一坚实之基础也。彼全谢山之极力提倡浙东学派,李穆堂之极力提倡江右学派,邓湘皋之极力提倡沅湘学派,其直接影响于其乡后辈者何若?间接影响于全国者何若?斯岂非明效大验耶。诗文之征,耆旧之录,则亦其一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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