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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解民粹主义:社会危害与影响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要正视民粹主义给现代化带来的纷扰,坚持维护社会公正与加强法治建设并行,防范和控制网络民粹主义的危害。主流媒体肩负着舆论引导的重要使命,对网络民粹主义的治理不能缺席。网络舆论传播具有虚拟性、交互性以及信息的海量性与共享性等特点,鉴于此,为消除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影响,我们需要适时改进具体的技术性手段,以提高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有效性。

消解民粹主义:社会危害与影响

“人民”被组织起来反对某社会精英及其统治,争取自身利益,进而由思潮发展为运动,是民粹主义演变发展的一般规律。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社会思潮,网络民粹主义对于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有序推进带来许多干扰,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要正视民粹主义给现代化带来的纷扰,坚持维护社会公正与加强法治建设并行,防范和控制网络民粹主义的危害。

(一)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新气象,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巩固、创新、提升、拓展提供了大好机遇和广阔空间;主流意识形态的巩固和提升,又促进了全面深化改革事业的发展。当前,主流意识形态要增强自信,要大有作为,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通过设置议题、创新表达方式、培育“国家队”等方式,树牢核心价值,拒绝民粹主义。

首先,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阐释,使主流意识形态深入人心,为广大群众真正理解、认同和掌握。通过多渠道宣传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具有感召力的话语宣传体系,回答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理论问题,用主流价值观正确引领和驾驭网络民粹主义思潮。要重点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高高举起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力,唱响社会主义主旋律,使网民在网络平台进行言论表达时有自控与自律的理性意识,培养他们用科学理性的思维方式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不在网络空间做民粹主义言论的散布者和传播者。

当今时代,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更新换代速度空前加快,新的信息传播平台和传播媒介不断出现,网络交流社区逐渐成形。在这种背景下,要不断提升传播和引导工作的科学化和技术化水平。在具体操作层面,既可以通过传统途径例如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讲座,也可以使用公益广告影视传媒、网络游戏、流行音乐、网络直播等受众更广的传播形式,甚至是MV、航拍、微电影动漫、H5等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互联网政策法规,提高内容的传播力和覆盖面。并且,在宣传手段上要注重作品的通俗化和亲和力,尽可能地贴近人民群众,让群众爱听爱看,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形式多样的“网言网语”,培养网民对媒介信息的理性认知,使他们谙熟互联网话语体系,提升网络工作的时效性科学性

其次,在宣传方面需要主动创新话语体系。把权威性和娱乐性相结合,将严肃性内容作一种通俗化的演绎,用“休闲舒适”而非“西装革履”的形象与网民沟通,及时捕捉网络空间的最新话语体系,让人民群众愉快地接受,缩短人民群众的认知理解能力与理论宣传之间的距离,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说服力和引导力。比如,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用艺术反映反腐现实,直观体现出文艺应与时代同行的要求。这种时代化、大众化和通俗化的宣传方式,不仅有效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在潜移默化中达到了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还丰富了人民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共鸣。因此,要努力通过多策并举的多种宣传和教育手段,培养文明理性、思想成熟与负责任的现代网民,多方并进、多策并举,提高网民捍卫自身精神家园的能力,压缩网络民粹主义的生存空间。

再次,要开展积极的舆论斗争,针对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新动态、新特点和新趋势,及时分析研判,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主流媒体肩负着舆论引导的重要使命,对网络民粹主义的治理不能缺席。主流媒体在治理网络民粹主义时能发挥三项重要作用:一是报道事实真相,为公众提供可信任的权威信息渠道;二是发表理性意见,凝聚社会共识;三是引领社会价值取向,宣导主流价值观。主流媒体应将公信力作为自己的核心能力来建设,在网络舆论事件陷入信息混杂、民粹主义趁机极化舆论的关键时刻,能够成为公众可信赖的信息获取渠道,及时发布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知情权。主流媒体在大是大非问题、政治原则问题上一定要有鲜明的态度、坚定的立场,敢于站在风口浪尖上进行斗争,在网络媒介事件的舆论乱流中成为中流砥柱,澄清事实、揭露谣言,让公众明白事件的是非曲直,不被极端的言论蛊惑煽动。

最后,要占领网络阵地,提高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效性。规制网络舆论、净化网络环境,需要把握网络舆论传播特点,改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具体技术性手段。网络舆论传播具有虚拟性、交互性以及信息的海量性与共享性等特点,鉴于此,为消除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影响,我们需要适时改进具体的技术性手段,以提高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有效性。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破除民粹主义的消极影响,最根本的方法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前提下的社会公平与公正,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既要坚持发展,做大蛋糕,也要解决好发展的均衡性,分好蛋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然而,我国民生领域还存在着不少短板,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仍然存在着供给不足的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既需要在初次分配中着力于创造均等的机会,不断提高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也需要在再分配领域更好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手段为主的再分配机制。要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发挥其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第三次分配功能。同时,我们要加强再分配的力度,提高再分配的效率,增强再分配与初次分配之间的协调性。因此,一方面我们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节收入分配,要求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和改革措施着眼于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得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另一方面主要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政策托底、保护弱势群体等方式保障基本民生,使发展成果惠及所有社会群体。

需要强调的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善民生、加大再分配力度都不能脱离实际,不能提出过高要求,决不能开空头支票。一些国家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过度福利化和过度承诺反而导致效率低下、增长停滞、通货膨胀,收入分配最终恶化。殷鉴不远,引以为训。我们必须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实现公平正义、改善民生。

(三)培养理性表达的现代公民

网络空间的山清水秀需要网民的参与,只有不断提高网民捍卫网络家园的能力,孕育理性商讨、理性表达的良好氛围,才能逐渐消除网络民粹主义的戾气。我们要让网民尽可能地广泛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商议中去,进一步畅通民众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渠道,主动引导网民在网络空间积极参与相关政策问题的讨论,调动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增强网民理性参与和表达的能力,从而孕育多元宽容、文明理性的网络参与和网络表达氛围,营造向上向善的网络舆论生态环境,用更多的公共讨论平衡非理性的激情和冲动。

为此,政府可以探索一些网络协商民主的经典案例为民众的网络政治参与提供蓝本,例如可以探索建立网民代表制度,网民合理化的诉求通过经严格选拔的网民代表及时反映给政府和社会;举办一些公益性讲座、专家研讨和理论争鸣等活动,对网民进行正确的引导,引导网民在对社会热点的公共讨论中注重理性,强调说理,避免用非理性的情绪化语言。如此既能体现出对民意的重视又能培养网民的理性思考能力,更重要的是民众通过高频的参与和表达训练完全有能力感知理性思考和有序参与的价值和意义。互动参与的训练能够使网民养成“兼听则明”的理性判断思维方式,有助于打破网络民粹主义对话语权的把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人民群众在讨论和互动中逐渐感知真理,在此基础上会逐渐摒弃非理性、极端化的民粹主义言论。

青少年的网络媒介素养直接决定着网络空间整体的思想状况,作为见证祖国不断强盛的一代年轻人,“80后”“90后”青年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最强烈,具有很强的爱国意识和民族自信,该群体往往与主流话语保持一致,应该将他们发动起来作为宣传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www.xing528.com)

要完善普通民众和底层社会政治参与的途径,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最大限度地扩大民众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政治发展理论认为,参与带来不稳定,但制度化参与带来稳定。将参与纳入制度化轨道,是实现政治稳定的唯一途径。应该说,互联网也是民众参与的学校,民众是在互联网上首先学习和尝试参与的。但仅仅在互联网上的参与是不够的。这就需要进一步开放其他领域的民众参与,使网民不仅在虚拟空间参与,还要在现实空间参与,在单位、基层、地方的层级上,在独立的公民志愿组织(NGO)中,在各非政治领域里,都能够广泛参与。

(四)以健全法治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民主政治需要借助法治把自己从民粹主义诱惑中解放出来,运转良好的法治制度对于民主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要切实确立法的权威性。法是至高无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治社会中,所有的公民个人、公民团体和政府机构都必须遵守法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论其地位和社会背景如何,其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制裁。这不仅需要有健全的司法体系,而且需要公民的法治意识。要在长期的宣传、教育、培养以及实践中使全社会建立起法治观念和对法律的“信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

首先,要加强网络立法,净化网络环境。在当代中国,民粹主义因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而迅速发酵,并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对此,需要采取措施对网络舆论进行规范与引导,以消除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效应。规制网络舆论,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加强立法,提高网络舆论规制与引导工作法治化水平。对此,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网络舆论发展实际状况,加强立法工作,逐步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提高政府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提供法律保障。规范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还需要努力提高引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这就需要根据网络舆论工作规律,改革创新网络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提高网络新闻信息发布力度等措施来消除网络民粹主义的消极影响,同时也要注意充分挖掘其正能量,来促进党和政府工作的改进。

其次,要确保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真正落实。要积极维护好人民的选举和被选举、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权利;保障好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维护公民的劳动与休息权、财产所有权与生活保障权等社会经济权利。同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要规范公民履行义务的行为。言论、批评等权利行使要追求真实客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等。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总之,网络民粹主义在关注底层民众利益、监督精英和社会权威、预警社会矛盾与冲突、调动民众参与意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民粹主义以极端倾向、强调零和博弈等为特点,尤其是呈现出与民族主义无政府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潮的合流趋势,有其消极的一面,危害较大,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醒,并应适时采取措施化解民粹主义的负面影响。

法国“黄背心”运动

本报评论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9日。

[英]保罗·塔格特:《民粹主义》,袁明旭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林红:《民粹主义全球性再现的根源:民众与政党的双重维度》,《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7年第2期。

尚庆飞、王兵:《国外学者论毛泽东与民粹主义》,《南京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袁婷婷:《民粹主义在中国境遇》,《探索》2018年第1期。

(执笔人:布成良 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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