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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税收促服务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章以税收促服务业发展国家为了加快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就是为了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快速增长、增加就业、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第一节服务业税收政策现状一、税收政策实施状况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调控与支持。

以税收促服务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

第五章 以税收促服务业发展

国家为了加快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就是为了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快速增长、增加就业、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国际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税收政策调控现代服务业的效应比工业等其他行业更加明显,更加迅速,反过来还能创造更多的税收来源,因此,现代服务业还是改变税收结构,扩大税基的重要对象之一。

目前,长三角区域现代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在较低水平,同时还存在内部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长三角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长三角两省一市政府都在积极实施各项税收政策,引导现代服务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解决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第一节 服务业税收政策现状

一、税收政策实施状况

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调控与支持。但是,无论是上海,还是江苏、浙江,执行的税收政策都是国家统一制定的,地方无权擅自主张。因此,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税收政策都是统一的,即便有优惠,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

1.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相关行业税收政策

上海贯彻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政策,重点支持了金融交通运输和物流业、文化创意产业。

江苏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业。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物流企业、会展业、金融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小型服务行业发展,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继续按5 000元标准执行,以降低纳税人税负

二、现代服务业税负状况

1.税负运行特征

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后的税收负担水平。从近年来的经济运行和税收增长水平来看,宏观税负是逐年上升的。

2000年以来,按全口径计算的上海现代服务业税负基本呈U形运行趋势,与地方宏观税负基本一致。但是,相对地方宏观税负而言,其波幅较大,以现代服务业税负为例,2002年现代服务业税负为28%,2007年升至63%,提升达125%。

苏浙两省现代服务业税负虽略有提升但基本水平低启,运行趋势平稳。浙江省第三产业税负大体在8%—11%,江苏省大体在6%—9%之间运行,波谷波峰之差在3%之间。

上海现代服务业税负水平大大高于苏浙两地税负。比较沪苏浙第三产业平均税负,上海第三产业平均税负39%,高于苏浙20个百分点左右;比较三地金融业平均税负,上海金融业平均税负为19%,高于江浙10个百分点左右;比较三地房地产业税负,上海房地产业平均达42%,江苏为22%,浙江为29%,分别高出20个百分点和13个百分点。

2.税收制度和征管水平方面的因素

(1)税收政策的扶持现代服务业力度不够。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少,目前涉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少且分散,政策享受面不宽,散见于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并且多集中在一些传统现代服务业范畴内,而针对现代物流业、信息现代服务业、科技现代服务业、商务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二是税率较高。我国现代服务业税率多数适用5%的基本税率,少数适用3%的优惠税率,与发达国家1%的税率比较,总体水平较高。

(2)税收制度滞后,难以适应当前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一是税种设计科学性不够。在税种设计上,有的行业涉及税种在10种以上(如房地产业),在科学性、合理性方面有待提高。二是内外有别的税制导致税负不公。一些税种对不同性质的企业适用不同的税制,如城建税只对内资企业征收,对涉外企业却免税,造成内外有别、税负不均。三是同一税种,如企业所得税,其优惠政策宽严不一,让企业难以适从。

(3)税收政策存在较大的行业性差别。长期以来,一些现代服务业领域改革滞后,垄断性经营和限制性经营较多,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文化教育等现代服务业的主要行业,在市场准入等方面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在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上向国有企业的倾斜较多,而且各地在引进外资政策上,往往重制造业轻现代服务业,从而造成行业间竞争机会不均等,扩大了行业差距,也逐渐使得现代服务业本身的产业结构趋向不合理。

(4)税收管理水平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还很不适应,而且矛盾日渐突出。首先是长三角区域社会综合协税治税的相关法规级次低,其次是信息化程度低,再次是运行不规范,覆盖面不广,其业务流程与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脱节。而且长三角地区税收户管企业征管数据信息只是在本地区共享,相互之间的共享能力极低;税务稽查选案所依托的信息数据不完备,来源渠道较为狭窄。纳税评估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大胆改革一切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要求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管理方式、征收方法和规章制度是摆在每位税务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第二节 税收政策实施目标

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税收发展目标的确定,是建筑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产业规划蓝图基础之上的,税收发展目标的着眼点在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坚持区域内和谐发展,通过各地区精细化、科学化的税收征收管理,耐心、周全的纳税服务,公开透明的税收政策,落实更加具体到位的征管措施,使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税源和税基更加稳固扎实,税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更加显现。

一、现代服务业增长总体目标:到2020年,增加值占区域GDP比重达到60%—70%以上

根据长三角各省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面形成长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区域GDP的比重达到60%—70%以上,其中:上海要达到65%以上,江苏要达到80%以上,浙江要达到70%以上,推进现代服务业的管理体制比较合理,政策机制比较灵活。

二、现代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分阶段的目标

根据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的发展速度和历年所缴纳的税收增长速度,我们采用计量分析模型,并用回归方程计算,预测今后若干年税收增长速度,通过演算,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税收年均增长速度仍然在15%左右。这样,可以预测,在近期,用三年时间,即到2012年,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增加值占区域GDP的比重平均值达到35%左右,创造的税收占区域地方税收的比重平均值达到35%。其中:上海现代服务业税收占地方税收的比重达到35%,江苏占到40%,浙江占到30%。

再用三年时间,在中期,即到2015年,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增加值占区域GDP比重平均值达到50%左右,创造的税收占区域地方税收的比重平均值达45%。其中:上海所占比重达到45%,江苏达到50%,浙江达到55%。

在远期,即到2020年,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增加值占区域GDP的比重平均值达到60%—70%以上,创造的税收占区域地方税收的比重平均值在50%以上。其中:上海达到50%,江苏达到55%,浙江接近60%。

按照上述目标分析,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前景是十分宽阔的。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则是需要在体制、政策、机制方面进一步改革完善,积极涵养税源,切实降低税负,加强纳税服务,使长三角现代服务业成为最有竞争实力的产业集群之一。

第三节 对  策

我们要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高起点、新思路、宽视野地谋划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更好更大发展,按照税收政策共享、税收征管信息互通的原则支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就是要通过完善财税管理体制,实行相对统一的税收政策,共同建立公开透明的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服务问责机制,使长三角两省一市的税收政策相互之间公开;通过建立区域性的税收政策、纳税服务平台与体系,构建经济、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力争使税收政策资源开放共享,纳税服务便利规范。

长三角区域内各级税务机关要消除税收管理壁垒,增强税源共育意识,达到互惠互利目标,也就是说,通过抓紧清理和修订阻碍产业要素合理流动的税收法规、税收政策和各种阻碍税源流动的“潜规则”或者“显规则”,探索实施互利共赢的财税政策,共同把握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实施的切入点与发力点,共同确定需要管理和服务的重点税源与纳税重点企业,共同培育和壮大上海、浙江、江苏两省一市现代服务业的税收增长点,形成两省一市现代服务业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税源流动有序,税收增长与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保持同步的崭新格局。

只有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区域税收合作功能和税收征管效率,才能更加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城乡的一体化,最终把长三角建设成为创新型区域。而在推进“十二五”期间新一轮的改革开放进程中,要特别注重税制的改革完善,构建更具活力,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精细的税收管理体制,全面提升长三角税收管理水平。(www.xing528.com)

一、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进一步优化长三角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环境

要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支持服务企业产品研发,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抵扣优惠。加快推进在相关工业园区开展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所得税政策、营业税政策试点,积极扩大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服务、工程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

2.消除影响长三角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障碍

就是将现行调节服务业收入的营业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现行调节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加上其他附加,服务业企业营业税的实际税率为5.55%左右,此外,服务业产生的利润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员工获得分红或奖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总体而言,服务业的税收负担比制造业的税负重。而在大部分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服务业企业是不缴纳营业税的。借鉴国外的经验,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对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制改革可以先行先试,先降低服务业营业税税率,统一降到3%,待条件成熟以后,将营业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服务业将人力资本费用和购置的固定资产费用在税前抵扣。

3.完善长三角现代服务业中涉及新兴战略行业的税收政策

对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新兴网络、传感器、物联网等相关或配套的现代服务业领域,需加大税收政策支撑;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方面服务业的优惠力度;对企业从事农林牧副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采取减征、免征相关税收的措施;争取在服务业领域开展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试点;对吸收就业多、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低的服务业类企业,按照其吸收就业人员数量给予所得税优惠或政府适当补贴等,优化长三角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4.长三角地区的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实现共享

无论是上海的着力点在于国际贸易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方面,还是江苏省的着力点在于沿海区域港口交通运输物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浙江省的着力点在于会展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应该是一视同仁,这样,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税收负担大致可以处在同一个平均水平,并且税收负担有所下降,大致是在30%左右。当前,税收优惠共享的重点应该是金融、航运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金融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共享

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要依靠广大的长三角腹地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因此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辐射到江苏浙江两省的所有城市。

一是将加计扣除政策延伸到金融业。长三角金融企业金融信息化软件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电子信息技术大类,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是放宽对并购贷款发生损失的税前扣除认定条件。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主要是用于企业股权收购或企业合并等重组业务,且一般以股权作为质押物,其并购贷款承担的损失风险要远大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贷款。2009年,这样的贷款业务在上海、江苏、浙江的商业银行中逐渐增多。为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在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损失认定的条件适当放宽,并购贷款损失税前扣除认定证据的基础上,增加“商业银行对于余额在2 000万元以下(含2 000万元)的抵押(质押)并购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金额,提交损失原因证明材料、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员和负责人签章确认)等”的政策规定。

(2)航运物流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共享

一是将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延伸到江苏、浙江港区航运物流企业。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洋山保税区的航运企业在所得税方面也要给予一定的优惠。那么为上海洋深水港配套服务,并作为延伸港的太仓港、张家港港、宁波北仑港、大丰港等也应该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允许大型航运企业集团合并纳税。对长三角地区大型航运企业集团采取合并纳税方式。目前,上海、江苏、浙江等大型航运集团所属的企业经营情况参差不齐。特别是国有、民营大型跨地区的航运集团,由于各地税收政策执行口径不一,造成集团内企业税负不均,不利于大型集团公司企业资金的统筹安排和集中管理,因此,应该在长三角地区继续实行大型航运集团合并纳税的方式。

(3)适当扩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范围,延长税收优惠期限

上海市为举办一届精彩难忘的世博会以及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已步入新一轮的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期。越江通道、世博配套项目、高速公路、港口码头等重大工程为改善城市居住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缓解交通运输压力,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和城市运输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体现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理念。而江苏、浙江为加快城市化进程,与上海的国际金融和航运中心接轨,也处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因此,建议适当扩大长三角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范围,将上述重大建设中比重较大的越江隧道桥梁建设项目纳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简称《目录》)当中,从而加快长三角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对符合《目录》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新税法变更了开始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缩短了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期限和减半征收期限。鉴于隧道、桥梁、港口码头建设等项目有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点,因此,对此类建设项目应该继续沿用老税法下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推动税收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

针对即将获得国务院批准并实施的长三角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的税务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准确定位,携起手来,对涉及本区域范围内在发展现代服务业过程中需要协同税收征管、服务、稽查的方面,从长远利益考虑,加强协作,优势互补,共同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1.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税收管理目标:政策执行一致、税收征管效率最高、税收成本最低、纳税服务最便捷

长三角地区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税务机关对现代服务业的税收征收管理目标是:政策执行一致、税收征管效率最高、税收成本最低、纳税服务最便捷。也就是说,长三角现代服务业中无论哪一个行业,在上海还是在江苏或者浙江,税收政策的执行应该是一致的,当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中央和两省一市的产业发展重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会将税收政策执行的着力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如上海的着力点在于国际贸易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方面;江苏省的着力点在于沿海区域港口交通运输物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浙江省的着力点在于会展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同时,形成长三角地区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效率最高,纳税成本最低,纳税人无论在上海地区还是在江苏、浙江等地,办理各项涉税事项最便捷。通过两省一市各级税务机关的携手努力,共同为长三角现代服务业的联动发展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

2.推动税收管理体制创新

(1)要打破各自为政,各自分管所属企业的传统税收管理模式,加强协同管理

就是在现有税收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通过探索设立区域性的税收协调机构或者省市一级税收管理常设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本区域内各项税务纠纷与争端,并尽快签订长三角区域地方税收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①加强征管协作。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要加强税收征管的协作,地方税务合作协议主要是对跨省区经营、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纳税人的有关税收征管资料,应该定期交换,与税收管理、税收服务有关的政务信息及有关经济税收数据,也应该及时共享。②加强税务协同稽查机制。建立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经常性的稽查情况通报制度和案件协查制度,对跨省市的重大税务案件进行联合稽查。③建立税收利益协调机制。明确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应该承诺不重复征税,不擅自减免税,不发生对重点税源的争抢,不出台和实施与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相违背的单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如对总部经济和跨区域经营税收分配的协商解决,还可以对跨区域的逃避税收行为进行联合查处等。④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与宣传机制,两省一市的政策空间应该做到无缝隙连接,避免纳税人利用地区间的政策缝隙钻空子。同时依靠区域性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形成跨地区的税收服务体系

(2)建立税收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完善区域利益分享。建议中央统一调整浙江、江苏、上海两省一市的现代服务业的税收分享办法,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实行差别政策,即适当提高留给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现代服务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分享比例,由目前的25%和40%的留成比例,适当提高到28%和45%,鼓励其发展金融、航运、物流、电子商务和专业服务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将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地方各税划归两省一市的区县镇,促进区县政府在保护耕地的同时,增加收入来源。区域之间的税收分配、税收分享在利益共享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有利于长三角地区在税收管理体制的激励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层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使各层级政府能够充分运用税收手段共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3.推动税收管理机制创新

(1)组建各方参加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管理联席会议

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层面建立区域性协调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区域组织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的实施。长三角各省市在省直辖市一级、省会城市和市属区以及县级市一级都要建立区域性现代服务业税收协作网络,组建联席会议,定期协商,定期沟通,一般情况下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举行。联席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各自在对现代服务业企业税收管理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以便协同管理,如制定出如何避免跨区域居民企业利用税收征管上的操作漏洞,采取转移定价,达到避税逃税的意图等。通过税务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的协商机制,逐步完善长三角核心区与延伸区、辐射区现代服务业的税收联动管理机制,推进城市圈之间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管理一体化进程。另外,长三角现代服务业中各行业协会也要与税务学会、注册税务师协会沟通,建立中介机构之间税务协调沟通机制,共同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2)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互通、同步同向的综合管理模式

两省一市的税收征管信息化要互相联网,建设联合税源管理信息交换平台,形成网上征管协同机制,共同发展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审批、电子发票等征管业务,使纳税人随便在哪一地申报纳税,两省一市任何一处税务机关都能确认接受,并实施网上数据交换,使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的纳税企业税收征管数据得到共享。

(金亚萍 韩 曙 沈 林 韩跃箭 陈跃斌 瞿心声 谢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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