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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效果分析

时间:2023-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职教集团内部,各个集团成员学校可以开展学分互认,学生可以在集团内的学校之间自由选课,可以为扫除学分制实施的上述两大障碍创造有利条件。职业学校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去集团企业挂职锻炼,促进了“双师型”教师水平的提高。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效果分析

第三节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效果分析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效果的分析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集团化经营对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集团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积极作用

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既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也符合国家提出的“要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动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新路子”的发展战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对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促进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促进中高职衔接与沟通;有利于建立更加完善的校企合作机制;有利于加强师资队伍水平的提升。

(一)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内涵建设的促进作用

第一,促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提出,要把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之一。职业学校根据集团内企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培养方案,进行订单式培养,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使毕业生能够迅速服务岗位、服务社会。订单培养作为校企联合办学的具体形式,弥补了课本知识落后于社会发展的不足,使所教内容与企业需求同步,培养学生较早熟悉企业的规章制度,强化学生对企业的认同感,培养学生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利于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订单培养也使企业参与了学院的人才培养过程,调动了企业办学的积极性,发挥企业资源在办学过程中的作用,企业能从职业学校优先引进优质毕业生。这种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人才培养模式最终形成了企业、学校、学生三赢的有利格局。

第二,促进职业学校教学模式的改革。教育集团组建后,通过集团统筹,调整专业结构,实现学科和专业建设上的分工;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需要,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相关专业;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特色学科和专业,避免学校之间在学科和专业上建设的重复。以就业为导向,以企业岗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来主导职业学校教学模式的改革,如课程设计、课堂教学、实习实训、就业指导等,突出锻造学生的职业技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把学生培养成为会创业、能创造、敢创新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首先,课程建设。以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引导课程结构化、模块化;基础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程教学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突出教学组织形式灵活性,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手段现代化,课程考核多元化。其次,实验实训。集团内的职业学校建有仿真加全真化的实验实训基地,满足企业所需专业的校内实验实训需要,此外还在企业建立了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定期把课堂搬进企业,让学生进行实地操作训练,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熟悉和掌握生产技术,走出校门,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实现校园与企业的“无缝对接”,实现学生毕业与上岗“零过渡”。再次,互动教学。集团内的高等职业学院不仅承担学历教育,为企业开展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就业学生的继续教育,而且设有职业技术能力鉴定站,面向校内外进行多种职业技能鉴定,并借此让学生和企业员工通过鉴定获得企业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第三,促进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集团内的职业学校根据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开设选修课程,充分提供学生选课的余地;实施“第二专业”制度,即允许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习之外,选修其他专业核心课程和职业技能,满足了个性化人才培养的需要。集团内的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实现学分(或成绩)互认。针对不同生源和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分层教学、分专业方向教学、分阶段教育。建立学分转换的相应机制,把学历教育中的专业能力要求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以及相关行业和合作企业的用人要求结合起来。集团内的中、高等职业学校相同专业在专业培养目标、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监控、学籍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目前,我国职业学校推进学分制改革的一大障碍是单个学校师资和办学条件有限,无法开设出足够、多样的课程来满足学生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选课需求。另一大障碍是单个学校学生规模有限,导致虽然有些课程学校可以提供,但由于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太少而使开设该门课程规模不经济,从而无法满足选修该门课程学生的学习需求。而在职教集团内部,各个集团成员学校可以开展学分互认,学生可以在集团内的学校之间自由选课,可以为扫除学分制实施的上述两大障碍创造有利条件。

第四,促进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是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关键和重要途径之一。职业学校聘请集团内企业领导和业务骨干,在为职业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的同时,指导学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积极参与学校课程的设计、教学、实习指导等。职业学校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去集团企业挂职锻炼,促进了“双师型”教师水平的提高。职业学校从行业、企业聘请一批有着丰富实践经验并且懂教育的教师队伍,为职业学校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指导实习和就业等,使学校教学与实践实现“零距离”,使学生毕业与就业实现“零过渡”。

第五,有利于发挥职业教育重点学校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我国职教集团一般是以一所办学水平高、社会声誉好、办学实力雄厚的职业教育重点学校为核心和龙头,联合若干相关专业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组建而成。在职教集团的活动中,集团的核心学校通常发挥着主导、示范、辐射的作用。职教集团的组建使集团的核心学校有条件和渠道利用自身在办学思想、师资、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对集团内其他同类学校施加积极的影响,提高办学水平、师资水平,从而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对提升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率的积极作用

第一,促进中、高职教育的衔接。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职教集团,以专业和人才培养为纽带,以“双赢”为基本准则,集团集群体优势和各自特色于一体。集团把工作的重心定位在“规划、引导、服务、协调”上,使各职业学校在职教集团的统筹规划下,逐步形成从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设计、教学实施到就业一体化的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职教体系,中、高等职业学校相同专业在专业培养目标、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最终形成增加各职业学校招生数量、提高办学效益、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局面,建立起招生、培养、就业、升学一条龙的“绿色通道”。(www.xing528.com)

第二,有利于实现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融通、共享。可以扩大职业教育校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为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融通、共享提供了一个制度化的平台,加入集团的学校、企业或行业,在资金、实验实训条件、实习基地、校办产业、学生就业等方面,通过合理分工,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与拓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阻碍我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的体制障碍,将若干个中高等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联合起来,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行纵向沟通、横向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对于打破单一的办学模式所表现出来的惰性和封闭性弊端有重要作用。

第三,有利于促进校企合作,密切和强化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有利于增强职业院校对行业企业的吸引力;有利于降低校企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校企多边、多向、集团式合作;职教集团的组建,使校企合作的方式由个别学校与个别企业之间双边合作变成职教集团与多个企业多边、多向、集团式合作,这可大大降低单个学校与单个企业单独签约合作所需要的交易成本。另外,企业与职教集团的合作由于有职教集团整体实力和信誉作保障,可以大大增强校企合作的可靠性。有利于整合多种社会力量,促进校企合作。职教集团的组建可以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力量整合起来,从而增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联系纽带。从我国各地组建职教集团的实践来看,大多数职教集团均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吸收为集团的会员,这就使职教集团有可能利用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与行业、企业的特殊关系来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和联系,这往往是单独的职业院校难以做到的[5]

二、存在问题

综合对我国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目前高职集团化经营中存在以下问题。

1.组织结构过于松散,难以调控

目前,我国职教集团大多数均属契约型组建模式,由某一主管部门或主体学校、主体企业为核心单位,联合其他学校、企业及实体而组建。核心单位通过订立章程、合同与其他成员单位联合,各成员单位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人、财、物及原法人资格保持独立不变,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也不变。章程是各理事单位共同遵守的标尺,各成员单位共同在章程所规定的框架内开展工作。这种组建形式可以通过集团的调控,在某种程度上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互补,易于组团操作。但在契约型组建模式中,由于集团成员之间的关系过于松散,在人、财、物等方面几乎没有相互融合的可能,因此不利于形成集团主体学校及其成员单位的发展优势。

2.功能定位贪大求全,难以落实

职教集团被赋予的功能或任务过于完备,涉及职业教育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加强校际合作和校企合作,优化整合行业职教资源,开展联合办学、订单式人才培养、菜单式人才培训;实现地域和空间优势互补,探索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本运作模式;实现师资和专业的优势互补,探索教学改革和学分互认,在招生、就业、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合作,实施产学研结合,与国内外职教机构开展合作等。功能过于完备对于没有法人主体资格、组织结构比较松散的职教集团来说,容易导致在管理与运行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切入点,无法形成自身特色。

3.企业作用弱化,效果欠佳

从职教集团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可见,企业的作用被不同程度地弱化。目前已成立的职教集团的理事长均由核心职业院校的领导担任,而企业在集团的参与程度不高,各企业在职教集团中的作用不平衡,这将使得组建职教集团的初衷的实现大打折扣。企业总体上在职教集团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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