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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订说明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九五”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制订“十五”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订说明

关于制订《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说明(1)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提交这次会议讨论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讨论稿)》,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结合当前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实际,经过调查研究、酝酿讨论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形成的。

现在,我受司马义·艾买提国务委员的委托,对纲要的讨论稿作几点说明,并提请大家审议。

一、关于“十五”计划纲要的制订过程

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关于制订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要求,残工委秘书处从去年四月起,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调查研究,召开专题研讨会,开始着手起草工作。十月中旬完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国务院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并发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残联书面征求意见。其间,中国残联分别召开了评议委员会和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会议,广泛听取各类残疾人及其亲友的意见,还在全国分东、中、西三片总结“九五”工作,研讨“十五”计划。十月下旬,国务院残工委组织民政部、卫生部、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残联分别对浙江省、青海省和重庆市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刚才三个组分别汇报了督查情况。“九五”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制订“十五”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对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从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残疾人事业的全局出发,对“十五”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对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国家计委财政部从国家计划和财政的全局出发,提出较全面的修改建议。国家计委认为,为继续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研究制订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是十分必要的,并提出根据“九五”计划执行情况进一步研究测算“十五”任务指标、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应以地方投资为主等建议。财政部对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和法制建设等提出许多具体的修改意见,如建议“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继续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减免农业税的优惠政策”和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助学金资助体系等。卫生部从二级综合医院科室设置和医疗机构的资源优化配置出发,建议“加强县级医院眼病治疗能力建设,就地实施大部分白内障复明手术”。国家计生委建议在有关残疾预防的内容中增加“加强劳动保护交通安全等工作,努力减少致残事故的发生”。教育部建议“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扩大高等教育对残疾人的招生数量”,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指标进行调整。劳动保障部建议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应“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连接,实现资源共享”。民政部对社区残疾人工作和完善落实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提出建议。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农业银行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资金贷款、贴息等政策性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建设部建议“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民航、铁路、交通等部门制订实施障碍设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对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这些建议充分体现了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残工委秘书处逐条认真研究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予以采纳吸收。现在形成的这个讨论稿,广泛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二、“九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五年来,“九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总的来看是好的,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除个别任务指标外,各项任务指标基本如期完成,有些还提前超额完成。主要成绩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更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非常重视、关心残疾人事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文章和讲话,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为全社会正确认识和解决残疾人问题提供了指南。人道主义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弘扬,公众对残疾人的认识发生了深刻变化,歧视和偏见大大减少,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全国助残日”、“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广泛开展,不仅为残疾人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也优化了社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力地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增进了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推行城市道路、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影视节目增加字幕,开办电视手语新闻,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得到改善。

(二)各项业务全面推进,工作迈出新的步伐,为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针对残疾人的基本需求,抓住重点,带动全盘,加强薄弱环节,各项业务全面推进,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通过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等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带动康复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四百三十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比原计划超额百分之四十三;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国家义务教育体系,同步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高级中学以上教育和职业教育得到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得到稳定,分散按比例就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迅速发展,残疾人就业率由百分之七十提高到百分之八十;制定实施《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通过国家大扶贫和残疾人专项扶贫,扶持八百二十九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通过各种社会保障措施共使二百六十九万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逐步融入社会公共文化生活,日趋活跃,适应残疾人特点的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得到发展,残疾人艺术团出访美国、日本等国家,展示了才华,增进了理解和友谊,残疾人运动员在重大国际体育赛事中获得三百八十六枚金牌,为国家赢得了荣誉;残疾预防取得进展,特需人群补碘、新生儿筛查等多项预防措施逐步得到落实,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素质提高,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增强,范围扩大,为祖国建设做出贡献,各条战线涌现出一批具有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一百二十名“自强模范”受到国家表彰,二十六名优秀残疾人被评选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三)政府主导、协调运作的残疾人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地方工作更加活跃

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国务院和地方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各尽其职,认真做好相关残疾人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组织得到加强,“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发挥。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运作的残疾人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各项残疾人工作中,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家计委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时,重视残疾人事业,支持基层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财政部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经费支持;民政部积极做好特困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和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推动社区残疾人工作;卫生部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等残疾人康复工程;教育部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国教育发展规划,促进各类残疾人教育的发展;劳动保障部采取措施,加强就业服务,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公安部加大打击针对残疾人的违法犯罪的力度;司法部专门召开会议,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建设部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国务院扶贫办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国家扶贫计划,制定实施《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业银行做好残疾人专项扶贫贷款的发放、管理工作。残工委其他成员单位也将残疾人事业相关业务纳入各自职责,积极支持、主动工作。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非残工委成员单位在民用机场无障碍设施建设、聋人通讯工具的开发等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

地方残疾人工作活跃,呈现喜人的新气象。各地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创造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地方人大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各地政府普遍制定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在政府每年办的实事中,专门安排有关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的项目;一些地方拨出资金,实施对残疾人的专项生活保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问题,发展盲人医疗和保健按摩;许多地方开展了“一人捐献一元钱,资助残疾小伙伴”、“千名白内障复明工程”、“爱心助残工程”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日趋活跃的地方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饱含着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凝聚着各有关部门的辛勤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谨向所有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人们,特别是向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完成,使我国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为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顺应国家“十五”大局,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十五”计划的建议和国务院制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为我们勾画出鼓舞人心的宏伟蓝图。

“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既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残疾人事业怎么办?在人民生活向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迈进的进程中,残疾人怎么办?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些方面甚至呈拉大的趋势,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远未得到解决。三千万残疾人处于社会收入底层,其中九百七十九万贫困残疾人尚未解决温饱;多数残疾人仍未得到基本的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远低于健全儿童,其中盲童仅为百分之五十五;残疾人就业机会少,障碍大,就业率低;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残疾人自身素质还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十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残疾人问题仍是一个比较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十五”期间,我们必须顺应国家发展大局,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残疾人事业必须以发展为主题。残疾人事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只有在发展中才能解决,也只能通过加快发展来解决。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树立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按照上述思路,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确定为四个方面: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文明;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得到增强;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其中特别强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残疾人的生活在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实现小康,在欠发达地区稳定解决温饱,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的水平也要有程度不同的提高。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标,在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指导原则方面,要继续坚持“九五”期间行之有效的基本指导原则,如政府主导,社会化工作方式,“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方针,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作用,调动残疾人的自身能动性等。同时,根据新的目标和新的形势,增加了一些新内容,如依据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着眼于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强调要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注意残疾人事业与国家大局的关系,突出发展主题;抓住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和直接为残疾人服务的关键,提出“两基”,即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从地区间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强调“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西部残疾人工作的力度。

四、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www.xing528.com)

“十五”计划纲要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工作为重点,着眼于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首先,针对目前残疾人生活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把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作为重点,并提出具体任务,制订相应措施。在社会保障方面,一是贯彻国家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继续对贫困残疾人给予救济、补助、供养;二是针对残疾人这个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除国家统一的保障措施外,推动城镇专项补助和农村统筹扶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措施的制订与落实;三是在社会保险方面确保城镇残疾人职工纳入社会保险,同时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和社会救济救助等制度,解决无业贫困残疾人的医疗、养老问题。在扶贫方面,提出继续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继续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适当加大用于残疾人扶贫的资金投入,完善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帮包带扶”贫困残疾人等。在劳动就业方面,强调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完善、落实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大力扶持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继续发展盲人按摩,做好稳定就业工作。对所有失业登记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关于教育,特别强调三个方面,一是大力推广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合理布局,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在“九五”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二是逐步形成完整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解决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薄弱、特别是特殊教育高中断档的问题;三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救助贫困残疾人学生接受教育。在康复方面,提出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加强社区康复,组派医疗队为边远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对接受听力语言训练的贫困聋儿童给予补贴,开发、推广面向贫困残疾人、廉价实用的普及型假肢及用品用具并对贫困需求者予以补贴等,帮助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实现最基本、最迫切的康复需求。

第二,针对残疾人工作的薄弱环节,把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作为重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工作是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但是,这些年来基层残疾人工作一直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基层残疾人组织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手段,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匮乏。“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加强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建设,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健全组织,提高干部素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每个市、县都要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从而密切联系残疾人,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十五”期间以“两基”为重点,从改善残疾人状况来说,是最基本的要求;从发展残疾人事业来说,是基础性的工作;从工作的部署来说,是在反映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这样提出任务、安排工作是适当的。

五、适应新的形势,适当拓展新业务

“十五”期间,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当开拓一些新的业务,以更好地适应残疾人的需要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求。新开拓的业务主要包括社区残疾人工作、麻风畸残者康复服务、普及型假肢装配、兴办寄养机构、高新科技成果在残疾人领域的应用等。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及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我国有两千多万残疾人生活在城市社区,社区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最直接的层面。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对于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年八月,民政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提出了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十五”期间,要认真贯彻这个《意见》,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要坚持“资源共享、融为一体”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水平。

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也是“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我国已基本消灭了脊髓灰质炎,通过十多年来大规模为儿麻致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已有的儿麻致残者中适合手术矫治的越来越少。假肢装配服务成为肢残者康复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方面。目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市场上的假肢主要是中高档产品,价格较高,许多肢残者特别是农村贫困的肢残者,因经济条件限制,配不起假肢,给生活和劳动造成很大困难。一九九八年底起步的普及型假肢开发和装配工作,已经为十八个省的残疾人减免费用安装假肢两千二百余例,二○○○年开始实施的“长江新里程计划”包括了普及型假肢项目,一些地方还实施了“千人站起来”假肢装配爱心助残等工程,这些都为“十五”期间开展这项新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基于上述情况,“十五”的肢体残疾康复工作进行了调整,不再实施大规模的手术矫治工程,重点放在为四万名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

我国现有二十三万麻风病治愈存活者,其中畸残者十二万,每年新产生麻风病人约两千名,其中百分之二十五留有不同程度的畸残。他们大多得不到其他社会成员的理解,与社会正常生活隔离,生活状况很差。他们中一部分人需要手术矫治,大部分人只需配用防护鞋、防护镜、轮椅、拐杖等防护用品和辅助用具,即可大大改善生存状况。一九九九年,卫生部张文康部长曾率队深入潍坊麻风村考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大家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十五”计划纲要新增了麻风畸残者的康复服务工作,提出为现有十二万名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品。

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照顾一直困扰着许多残疾人及其亲属,许多家长对自己身后重残子女的生活问题深感忧虑,呼吁政府和社会给予关注并采取措施解决。最近几年已经开始出现社会力量举办的重度智残儿童寄养康复机构,受到欢迎。因此,“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人寄养机构”,这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事业社会办”的方针,也是切实可行的,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

“十五”计划纲要还紧扣时代脉搏,重视高新科技的发展给残疾人事业带来的希望。目前,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层出不穷,其中有些完全可以应用于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十五”计划纲要提出了有关高新科技成果的应用问题,如重视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残疾人教育中的应用,通过信息网络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提供服务等。这些将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六、分类指导,加大西部工作力度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也不平衡。从总体上看,西部地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于东部地区,如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而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有些省还不到百分之五十;东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残疾人带来了较多的就业机会,残疾人就业率相对较高,而西部地区就业率则相对较低;社会保障的水平差距也较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北京为二百八十元,上海二百八十元,广州三百元,而西部的兰州、银川等地只有一百多元;深圳市提出到二○○五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并相应制定了一系列高标准的目标,而西部地区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内仍需以扶贫解困为工作重点。我们到地方征求对“十五”计划纲要的意见,对于一些任务指标,东部认为提得比较保守、不解渴,西部则感到定得高了、难以完成。因此,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国家计划,必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既要有统一目标、基本要求,又要注意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鼓励各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十五”计划纲要统筹考虑了东西部的不同发展水平,在一些方面作出了不同的要求,如提出“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实现小康,欠发达地区稳定解决温饱”;在义务教育入学率上,要求“在城市市区、经济发达的县(市)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在其他已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的县(市)接近当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小学阶段入学率有大幅度提高”;在指导原则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先走一步,加快发展,起带头示范作用”,鼓励这些地方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率先迈上新台阶;在保障措施上体现向西部倾斜的原则。

“十五”期间西部残疾人事业发展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是国家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也为西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十几年来,西部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基础仍比较薄弱,存在许多困难。当前西部地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奋斗精神和改善残疾人状况的愿望是非常强烈的。“十五”计划纲要提出“抓住机遇,加快西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针对西部残疾人事业的实际,具体提出四个方面的任务措施:首先,强调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其次,强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力争在关系到残疾人基本生存的扶贫、康复、教育、就业以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第三,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援等方面对西部给予倾斜,工作中实行分类指导;第四,在国家东西部协作与对口支援中,做好相关残疾人工作的协作和支援。

七、关于经费保障

“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要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关键是加大投入。从“八五”、“九五”计划纲要的执行情况看,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十五”计划的康复任务由“九五”的三百万名增加到五百一十万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量也有较大提高,需要相应增加经费投入。中央建议提出,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财政框架,这为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次我们将经费保障措施写进“十五”计划纲要,一方面是突出它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是地方普遍的强烈要求,用中央的补贴经费调动地方的财政投入。此外,还要广开渠道,发掘社会资源,多方筹集资金,这个原则在纲要中也得到了体现。

八、突出政府主导作用,与部门工作紧密衔接

“十五”计划纲要的目标和任务是基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而提出和确定的。残疾人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既有温饱、就业、受教育、医疗康复的需求,又有文化生活、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以及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残疾人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任务比较广泛。在实现残疾人需求的诸多任务中,既注意保证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满足残疾人迫切而又基本的需求,同时又顾及到宣传文体、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满足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更高层次的需求。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不是部门计划,而是国家计划。这是由残疾人事业的特点所决定的。残疾人事业是一项跨部门、多领域、综合性的社会事业,工作涉及各个部分,业务涉及多个领域。完成“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仅靠一两个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政府主导,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八五”、“九五”期间发展残疾人事业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十五”计划纲要对此继续予以强调,突出了政府主导,体现了与各部门工作的衔接。同“八五”、“九五”一样,“十五”的各项任务,还是要落实到各个部门的工作中去,要靠各部门共同努力来完成。

残疾人是一个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的社会弱势群体。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改善残疾人状况,逐步实现其物质和精神各方面、多层次的需求,使他们和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小康,走向富裕,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是贯彻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方面,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十五”计划纲要正是这些精神的一个实实在在的体现。

同志们,制定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关系到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对促进社会发展和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共同把《纲要》修改好。

【注释】

(1)这是邓朴方同志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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