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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的外部环境分析介绍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是世界上潜在的最大的保险市场,这也是许多西方国家保险公司急于进入中国这个大市场的原因。2011年8月3日,保监会正式出台《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保险营销的外部环境分析介绍

一、人口环境

保险需求是由具有消费欲望并有货币支付能力的消费者所组成的。因此,人口是保险营销环境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口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保险企业的营销战略和营销管理,因此,任何一个保险企业都必须重视对人口环境的研究。人口环境的研究包括人口总量、人口年龄结构、家庭人口结构和人们的就业观念等。

1.人口总量

一个国家的人口总量与构成是保险业发展的潜在需求市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总人口为1 339 724 852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9%,众多的人口数量为我国保险业务尤其是寿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厚实的基础。2011年中国人均保险费为1 663.6元/人,保险费收入达到了1.43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人口越多,保险市场需求越强。近年来,中国的经济持续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中国是世界上潜在的最大的保险市场,这也是许多西方国家保险公司急于进入中国这个大市场的原因。

2.人口年龄结构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也十分有利于人寿保险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得到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表明,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详细汇总资料计算,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比2000年的71.40岁提高3.43岁。2010年世界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69.6岁,其中高收入国家及地区为79.8岁,中等收入国家及地区为69.1岁。可见,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仅明显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及地区,也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比高收入国家及地区平均水平低5岁左右。中国以过去“人生六十年”为生命周期的时代将被“人生八十年”所替代,庞大的“银发族”将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极具潜力的需求者。图3-2显示了历次人口普查年龄金字塔类型。

图3-2 历次人口普查年龄金字塔

3.家庭人口结构

家庭结构小型化有利于扩大购买人寿保险的欲望。我国现有城镇家庭人口的平均数量在逐步减少。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全国家庭规模平均人数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三代或四代同堂的家庭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则是三口之家、两人世界和单身贵族的现象。家庭变小之后导致家庭内部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减弱,人们势必将部分传统的家庭互助任务转移给社会化的商业保险。图3-3显示了历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户规模。

图3-3 历次普查平均家庭户规模

4.人们的就业观念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就业观念已发生很大变化,就业人员结构由单一的国家或集体的企事业职工转变为多种就业形势并存。其中,个体人员的比例逐步上升,这部分人包括律师会计师、各种代理人、经纪人以及外资企业雇员等。他们一般有较高的收入,但职业的风险性较大,且缺少国家提供的基本保障。因此,他们购买长期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的需求较大,是产生有效保险需求的重要来源。

5.人口素质

教育的发展将使我国人口的文化程度与结构发生质的变化。人口的文化程度构成标志着人口素质的高低。人口素质是影响保险,特别是人身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口的文化素质有了惊人的提高,1964年人口普查时,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只占总人口的0.41%,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3%,文盲和半文盲占37.85%;到2010年人口普查时,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到8.93%,高中文化程度的上升到14.32%,文盲和半文盲下降到4.08%。但是,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素质与我国经济大国的地位仍不相称,文化教育的落后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应清醒地看到,只有人们受教育的程度越高,他们的消费观念才会产生变化,对保险的需求也会越大。

二、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是所有环境中对保险企业营销影响最大的环境因素。保险企业进行经济环境分析时,要着重分析的经济因素包括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储蓄与保险消费规模、保险消费观念等。

1.国民经济发展水平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持续增长。世界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一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与其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密切相关。整个“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保持了较强的增长势头。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由此带动了我国保险业以较高的速度发展。2011年,保险市场在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的情况下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全国实现保费收入1.43万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超过6万亿元。2012年1—8月,我国保险业共实现原保费收入10 727.24亿元,同比增长6.52%。2011年8月3日,保监会正式出台《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纲要》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争取达到3万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2 100元/人,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10万亿元。图3-4和图3-5列示了自1985年以来中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

2.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对保险营销的直接影响是保险企业竞争的全球化,保险企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竞争使一部分保险企业更有效率,也会使一些保险企业因竞争不力而退出市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保险市场将进一步开放,促使中外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由于保险产品的同质性,各国保险经营环节并无太大区别,决定竞争胜负的关键在于服务质量和营销水平的高低。因此,引导中资保险公司适应新的形势、改善营销策略、提高营销水平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中,保险业早已走入成熟期,是一个巨头林立、竞争激烈的领域,使当前国际保险业呈现出以下趋势:混业经营的大潮塑造了新的竞争格局;全球化进程引发了新的市场争夺战;此起彼伏的创新不断变换着保险业的面目;保险的国际化催促了保险监管的国际化。

图3-4 保险密度

数据来源: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图3-5 保险深度

数据来源: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3.储蓄与保险消费规模

一方面,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使老百姓的收入和储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崇尚勤俭节约的国家,居民储蓄意识强,也使得储蓄率很高。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称,从全国的居民储蓄来看,人均是2.3万元,从储蓄动机来看很大比例将用于养老。中国的储蓄率高达52%,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而且就大国经济而言历史上不曾有过先例。这种较高的储蓄水平实际上就是保险业务潜在的市场资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在30万亿元左右,从2005年有关部门对国内居民储蓄动机调查来看,以养老、教育、防病等为目的的储蓄比例超过40%,且这一比例还有逐步上升的趋势。发达国家上述预防性储蓄资金通常用来购买保险和养老基金,根据这一比例推算,11万亿元居民储蓄与保险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可见,储蓄的目的与保险的目的是很相似的,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无疑将扩大对保险的需求规模。

4.保险消费观念

据调查,中国城市消费者的保险消费观念可分为四类,根据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他们对购买保险各持有不同的观念。

第一类为超前型消费者。他们受教育程度较高,比较年轻且收入较高,对生活、工作、储蓄及未来持有新的观念,并乐意制定计划,使自己退休后不会成为子女的负担,这种类型的消费者对保险的需求远远超过其他的消费者,并有相当部分已经购买各种保险。

第二类为追随型消费者。他们也受过良好教育,但收入比第一类消费者低,他们认为有必要为未来做好准备,确保自己在遭遇不幸的突然事故时,家庭不会陷入经济困境,因此购买保险的积极性较高。

第三类为传统型消费者。他们的相对年龄较大,没有前两种消费者收入高,而且不具有标新立异的新想法,因此购买保险这种商品的可能性较小。

第四类为固执型消费者。他们在四类消费者中经济实力最弱。根据恩格尔定律,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用于购买食品的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会下降;用于家庭住宅建设和家务经营的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大体不变;用于服装交通、娱乐、卫生保健、教育方面的支出和储蓄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会上升。因此,这种类型消费者的收入主要用于购买食物,而不愿用于购买保险。

三、技术环境

保险企业还应注意技术环境对保险企业营销的影响。技术对人类的生活最具影响力,技术创造了不少奇迹,但也带来了不少灾难。

1.电子技术革命

(1)电子技术给保险企业带来的变革。新技术能使保险企业的决策更贴近客户,保险公司不仅能以更快的速度获取更多的资料,而且可以快速地对业务进行处理,并使经营成本降低,从而使保险这一无形服务产品的市场转变为全球性的产业。借助电子技术革命,保险营销系统在功能上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通过印刷品和广播进行的广告活动将让位于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直接营销。

(2)电子技术导致的新风险。电子技术突飞猛进在另一方面也使保险业面临大量的新风险。随着电子技术系统的日益复杂,人们的预测能力也变得非常不稳定,发生概率小而安全系数高的事件往往是复杂技术系统中的重要风险因素。高度互交、紧密耦合、高风险的技术系统增加了灾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例如,电子技术导致的欺诈行为、计算机系统的记录遭到破坏等风险都需要新的保险产品来承保,否则,原有的保险合同就不能补偿这类风险损失。

2.生物技术革命

(1)生物技术为保险业带来的前景。生物技术能按照人的意愿设计、改造并利用生物以及生物成分。现代生物技术通过综合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胚胎学、免疫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信息学等多种学科与技术,对药学、医学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最具革命性的进展是人类基因组计划使得治疗遗传性疾病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因为它能够完整地破译出人类的遗传密码,进而找到基因特性与疾病之间的联系。如果保险公司也知道投保人遗传信息,在承保时利用遗传信息的理论把投保人进一步划分为具有相同期望损失的子群,每个子群的成员就可以支付“公平”的保险费。投保人的遗传缺陷将直接影响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未来损失成本的估计。可见,遗传学的革命对寿险和健康保险业的影响之大。

(2)生物技术导致的法律道德问题。生物技术中遗传研究方面的成果对人类延长寿命、提高生活质量和治愈顽疾具有深远意义,同时也创造了新的风险,即陷入伦理和道德的困境中。由于遗传技术能够确定某些疾病发病的可能,虽然这些疾病可能要等到很久之后才会显现病症,但保险人利用遗传信息就可能不去承保这些带有已知遗传风险因素的投保人,或者要求他们支付额外费用。这就产生了遗传歧视,使那些具有可识别的遗传基因的人在投保或找工作方面受到影响,甚至导致保险公司取消他们的寿险和健康保险保障。

此外,由于用来处理基因信息技术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并不完善,从而引发了个人隐私权和保险人获悉权之间的争论。因此,保险人、监管者、政治家、法官以及其他人都必须识别并解决新的遗传信息爆炸所提出的伦理、道德和法律问题。

(3)金融技术进步。一方面,保险人利用金融技术在风险管理上的创新。金融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的风险管理工具与金融风险管理工具结合起来。权威人士认为,从传统的利用再保险转移到现代的利用金融市场来保护盈利是风险证券化的一个发展趋势。在巨灾保险的期货期权市场上,保险人因缺乏承受灾害损失的能力而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的威胁会有所减小。另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的大力发展也会给保险公司带来风险。2007年,由美国次贷市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已表明,如果对金融衍生工具不加以控制或对其所带来的风险认识不足的话,不仅会使保险公司遭受巨额损失,导致保费的上涨,甚至会引发更严重的经济危机。

四、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文化因素主要是由价值观念、信仰、兴趣、行为方式、社会群体及其相互关系等内容所构成。例如,在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中,“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保守思想根深蒂固,这种文化特质与商业保险在全社会范围内转移风险、分担损失的社会机制特性相矛盾,对保险公司营销活动的开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富有人情味的社区文化逐渐走向衰落,传统的社区平衡被打破。在传统的社区中,人们相互熟识,来往密切,关系融洽,极少有外来人口的打扰。但由于下列原因,这种社区文化正悄然发生变化。

(1)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和渠道,市场交换活动受“看不见的手”控制,市场交换的主体具有“经济人理性”。理性经济人假定是西方经济学家在做经济分析时关于人类经济行为的一个基本假定,意思是作为经济决策的主体都充满理性的,即所追求的目标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具体说就是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要素所有者追求收入最大化;政府追求目标决策最优化。因此,传统社区的传统文化价值难免受到市场制度的冲击。

(2)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改变人们传统的职业、生活方式和心态,城市化使市民享有更多的流动性和选择性,市民因职业或工作单位变动、就业、原来居住的房屋拆迁、购置新房等原因而流动或迁入新居,传统社区的守望相助、亲如一家的人际关系难以建立。

(3)机构组织的作用。要保持经济社会正常有序的发展,就需要各种各样的机构组织。各种机构组织的有效运作,就需要铁面无私的制度和规范。由于庞大的现代机构组织的触角伸到每一个角落,人们几乎无时无刻不与它们打交道。社区里的人们在按部就班、照章办事的过程中逐渐淡化了感情。

这些因素逐渐淡化中国传统的保守思想与商业保险之间的矛盾,给保险以生存的机会。这种文化的变化有利于保险营销活动的开展。(www.xing528.com)

五、政治法律环境

在任何一个社会制度下,公司的营销活动都要受到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影响。政策法律环境由那些强制影响各种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法律、政府机构、政府的各项方针等组成。

从政策方面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的作用主要通过税收政策体现出来。目前,世界各国一般都对保险业实行较为宽松的税收政策,征收较低的营业税,且实行分险种纳税。而我国目前的营业税税负偏高,从2003年起,我国保险业与金融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一起使用5%的营业税率;此外,我国现行的营业税除寿险、农险免税外,其他险种都不分税种实行5%的统一税率,难以体现国家对各险种的政策导向。另外,个人所得税、遗产税投资收益税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也会影响保险行业的发展。例如,如果开征遗产税,父母就可以通过给子女购买保险把大量的财产转移给子女,从而避免缴纳遗产税。

2.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利率变动发生作用的。当利率上升时,保单持有者通常会以保单抵押取得现金,或直接退保以取得的现金,向货币市场贷出或资本市场投放;反之,当利率下降时,由于保险公司调整保单利率有延迟性,人们通常会积极投保,利用时间差购买较低价格的保险产品。利率的变动性也为保险公司开发投资性保险产品提供了市场基础。当前,我国的货币政策鼓励消费信贷,如贷款购车、贷款购房、贷款旅游等,这无疑为保险营销创造了新的机会。

3.社会保障政策

社会保障政策对商业保险有一定的替代性,会直接影响对商业保险中的人寿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需求。社会保障提供的是基本保障,但如果社会保障的水平比较高,相对就会降低居民对保险的需求。所以,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下,社会保障程度越高,它对商业保险的替代效应就越大。这种替代效应从两个方面刺激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寿险替代效应会降低居民对保险的需求,但替代品的发展会给保险业以一定的启示,并起到示范的作用,使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目标市场细分方面有所借鉴。

4.政府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政策

政府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主要是依照法律、法规的宏观监管,其目的在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保险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就法律、法规来看,世界各国都有专门的保险法律、法规。我国在1995年已颁布实施了《保险法》,并分别于2002年和2009年进行了修订,这是我国保险业经营、管理的行业大法。在这之后,一系列配套法规相继出台。比如,2006年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8月颁布的《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012年10月印发的《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从以下两个方面影响我国保险公司的发展。

首先,法律的发展为我国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环境。保险公司的经营有法可依,保险市场的竞争有章可循,保险公司的风险也可以得到控制。完善的法律环境为创造一个稳定、安全、和谐的保险市场奠定了基础,从而可以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

其次,法律的发展在详细的监管规定方面有所变化,使保险公司的业务限制得到改变。例如,2012年6月,交强险业务对外资保险公司正式开放,引起外资争抢。

专栏3-1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出台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6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前,健康保险业务经营行为还存在较多问题。例如,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设计不够合理,保障责任不明确,“准寿险”特征过分突出;费用型医疗保险产品不能有效贯彻损失补偿原则,没有通过差别定价准确反映风险大小,且销售中诱导重复投保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投诉较多。为此,《办法》加强了对经营行为的监管,明确了健康保险业务分类、产品设计、销售管理等经营流程的具体要求。《办法》特别强调死亡给付保险金额在长期疾病保险类产品中的限制,同时明确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以突出健康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进而促进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

《办法》增加了市场潜力巨大、在国外早已存在的护理保险,完善了产品形态。《办法》把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保险和护理保险四种基本类型。《办法》突出体现了健康保险的地域性、个性化要求,支持保险公司通过产品创新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在短期个人健康保险方面,《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时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在费率浮动范围内,根据投保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短期团体健康保险方面,《办法》允许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团体的具体情况,对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产品参数进行调整,从而调整产品条款和费率。

费用补偿型的医疗保险产品是连接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纽带,市场潜力巨大,需求旺盛。《办法》重点强化对其监管要求,旨在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办法》规定,保险公司设计费用补偿型产品,必须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同情况,在保险条款、费率以及赔付金额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中不得诱导消费者重复购买保障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费用补偿型产品,并应当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已有保障的情况。《办法》还要求保险公司对费用补偿型个人医疗保险的投保人进行回访,防止投保人被销售人员误导。通过上述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实施,不仅能促进该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满足广大消费者的基本需求,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办法》加强了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要求保险公司特别说明投保条件、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定点医院、费率调整等内容,并用清晰易懂的语言解释投保人关于保险、医疗和疾病专业术语的询问。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尊重被保险人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不得在产品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或者把违背一般医学标准的要求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在医疗机构场所内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也不得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以避免投保人受医疗机构场所或者医护人员的不正当影响,而购买自己并不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办法》同时规定,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服务机构网络应当符合方便被保险人、合理管理医疗成本的原则。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的,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不得小于主险保险期限。通过这些措施,将更好地提升消费者信心,增加健康保险需求。

资料来源:中金在线http://insurance.cnfol.com/,2006-09-22。

六、竞争环境

保险企业面对着一系列竞争者。从保险需求的角度划分,保险企业的竞争者包括同行业的竞争者和其他行业的竞争者。

(一)同行业的竞争

同行业竞争者是指提供同一类保险服务,但其承保条件、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范围以及售后服务皆不相同的各种保险公司。各家保险企业为了达到自身最优的经营绩效,都会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和竞争手段,从而形成不同的行业竞争关系。这是保险市场上最直接也是最强有力的竞争者。其中,卖方密度、服务差异、进入障碍是三个重要的问题。

1.卖方密度

这是指保险公司竞争的数量。保险公司数量的多少,特别是实力强的保险公司的数量多少,在保险市场需求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市场份额的大小和竞争的激烈程度。

2.服务差异

它主要表现在:

●险种差异,包括险种数量、险种组合、保险范围和适用性等;

●业务差异,包括市场占有率、险种赔付率、保险费与储金收入和售后服务等;

●营销策略差异,包括营销险种策略、保险费率策略、营销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等。

差异使保险商品各有特色,互相有别,构成了一种竞争关系。

3.进入障碍

当市场存在很大的进入障碍时,参与竞争和改善金融市场的可能性很小。进入障碍是指阻碍进入市场的一种商业习惯或市场环境。进入障碍一般包括:

●品牌忠诚,在产品差异非常强烈的市场中,消费者经常对他们喜欢的特定产品的品牌表现得极为忠诚;

●分销渠道,当用于特定产品的大多数分销渠道被行业中现有的大多数竞争者所占有或控制时,其他销售商进入该行业的成本将会很高;

●规模经济,当生产、促销、销售及分销产品的单位成本随着产品的售出数量增加而减少时,便产生了规模经济。由于只有在产量很大时才能形成规模经济,所以很多小公司进入行业是没有竞争力的。

(二)替代品状况

一个公司所提供的商品的替代品越少,对公司经营越有利;反之,则越容易构成威胁。寿险公司与银行、社会保障机构成为竞争者,因为它们的产品具有一定程度的替代性。就保险商品而言,其替代品主要有银行储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社会救济等。如果银行的存款利率很高,人们会倾向于通过储蓄的形式积累资金,实行自我保障;反之,则会寻找其他更为保险的方法。同样,如果一个政府所提供的社会救济广、数量大,客观上会弱化人们的保险意识,降低他们对商业保险的需求。而且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银行还会入侵寿险业的传统领地。

七、合作环境

保险公司是整个经济中的一部分,其有许多的合作伙伴。这些合作伙伴的态度和经营水平也是影响保险公司营销的主要因素。

(一)营销中介

营销中介是协助进行商品推广、销售,并将产品卖给最终消费者的公司或个人,包括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广告代理商、咨询公司等。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获得这些营销中介的支持。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客观上构成一种相辅相成、互助互利的关系。因此,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还必须了解所面对的各种营销中介,与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获得他们最大的支持。

(二)其他金融机构

广义上讲,保险是金融的一部分,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是相互竞争、相互合作的关系。例如,保险公司与银行是竞争者,因为保险和银行存款具有相互替代的特点。但保险公司又是银行的合作者,保险公司要通过银行代收保费、进行保单抵押贷款、销售银行保险产品等。保险公司与证券公司是竞争者,因为保险和证券投资在部分功能上具有相互替代的特点。但保险公司要通过证券市场进行投资,提高资金的运用率和回报率,以此来吸引客户,所以,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又是合作者。

(三)公众

公众是指对保险公司实行其市场营销目标构成实际或潜在营销的团体。公司必须了解各类公众的特点、公众对公司的态度等,以便与各类公众建立融洽的关系。公众主体包括以下几类:政府公众,即依法对保险公司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政府机构,如我国的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地方公众,即保险公司附近的居民、社区组织或地方官员等;金融公众,即影响公司获得资金能力的团体,如银行、投资公司等;媒体公众,由发表新闻、社论的特定机构组成,如报纸、杂志、电台和电视台等;内部公众,即保险公司内部的一般员工、经理人员等;其他公众,如保险评级机构等。公众的存在可能会对公司的行为或营销活动给以支持或加以抵制。因此,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处理好与各类公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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